实施科技兴贸计划 推动高科技产品出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科技论文,产品出口论文,计划论文,科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在全球高技术贸易中的地位与策略
邓寿鹏(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部部长)
目前,全世界出口额达到GDP的25%,我国的出口额已占GDP的20%。1997年国际贸易总额突破10万亿大关,达到10.64万亿美元,比1950年增长7倍。发达国家出口飞机、通信设备、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等技术密集型产品,占世界该类产品出口的95%以上;发展中国家出口农产品、矿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占世界该类产品出口的50%以上。与国际贸易相应的国际分工已由基于自然资源的分工发展到基于知识技术的分工,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在新的国际贸易和分工中处于劣势。
应该指出:我国开发“两弹一星”积累起来的高科技攻关能力,“863计划”集聚起来的高技术研发队伍,以及各行业中若干高新企业的高技术生产要素,在邓小平同志“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号召下正在激活。近一时期,我国高技术产业成长较快,1993~1997年,高技术产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6.4%,增加值年均增长19%,高于全部制造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7%,也高于非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5%。
由于我国高技术产业的日益成长,高技术产品对国家外贸的贡献逐年加大。90年代初,高技术产品贸易额占工业制成品贸易额由1991年的5.2%上升到1995年的7.9%;90年代末,已由1996年的9.8%,提高到1998年的12.4%,表现出增长加速,仍有较大潜力。
1998年,在亚洲金融危机冲击下,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总额达到202.5亿美元,出口状况明显优于一般商品和工业制成品。一些东南亚国家为了应对金融危机,通过货币贬值,降低劳务成本,增强一般商品和工业制成品的出口竞争力,致使我国一般商品出口比1997年仅增长0.5%,工业制成品仅增长2.7%,而高技术产品仍增长24.2%,反映了国际贸易中高技术产品具有较稳定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抗金融风暴能力。
从总体看,我国在国际高技术贸易中一直处于逆差,尽管1991~1998年期间,逆差已由-0.53下降到-0.18,但逆差额仍高达90亿美元。不过,计算机与通信技术产品、光电技术产品、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产品保持着顺差。此外,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势头良好,在国际高技术出口市场上已占有一席之地。
提升我国高技术贸易竞争力是提高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高技术的高速发展和竞争方式变化,要求国家在政策和策略上、企业在开发和市场上适时跟进。实施科技兴贸计划,近期可以采取四点策略:
1)激励和引导高技术开发活动,在资金、政策、法律及舆论上充分支持创新者。
各地政府的风险基金要引导社会风险资金优先注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适当减免风险投资成功者的所得税;高技术成果的创造者及拥有者应在创业项目中占有较高的股权;政策鼓励、法律保障、社会舆论应支持因科技创业成功的“新富人”。
2)扶持本国企业增强高技术竞争能力,对内资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的无歧视政策。
目前我国高技术出口额中,国有、集体、私营企业约占1/4;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约占3/4。各类外资企业的竞争力有赖于先进的技术系统、管理水平和营销渠道;有赖于职工的文化素质、专业培训和物质激励;有赖于对外资的某些优惠政策。政府应扶持本国企业使其竞争性要素与外资企业相近,在政策上对中资、外资企业实行一致的“国民待遇”。
3)瞄准最具发展潜力的三大前沿高技术,组织产学研联合攻关,加速技术和产品产业化。
信息与通信技术、航空航天技术、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是高技术前沿的三大技术群落,是若干现代科技的集成。发展这些技术直接关系知识的开拓、经济的发展、生活的改善和国家的安全。预计在21世纪这些技术将衍生出一系列的新兴产品,成为国际贸易中的大宗货物。我国需要把握时机,充分应用科技及产业能力加紧开发,参与竞争。
4)突出自主创新,打破技术引进中的恶性循环,追求国际分工中的最佳位置。
我国80年代的技术引进模式缺乏创新再创新环节,资金分配中不安排或很少安排用于消化和创新的费用,以致陷入引进再引进的恶性循环。由于缺乏创新,在国际垂直分工中只能长期处于下游,承担技术密集度低、附加值低的辅助角色。必须尽快改善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在我国有优势的领域进行深度开发,切实掌握核心技术,走向垂直分工的上游。
科技兴贸的主体和基础是企业
毕井泉(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价格司司长)
目前,我国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低,在未来贸易全球化下的激烈市场竞争中难以立足。在对外贸易将来的发展中,加大产品中的科技含量是极其重要的,因此科技兴贸行动计划的推行和实施是形势所迫,时不我待。
企业是科技兴贸的基础和主体。“科技兴贸”的根本在于振兴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实现对外贸易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进而极大地提高具体成果的应用与转化,加快出口产品的升级换代。企业应加大对高新技术产品的投入力度,其中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的投入,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竞争能力。
对于整个“科技兴贸计划”,目前有关部门的相关政策的配套非常重要。例如:科技成果作价并作为股份形式入股,使投资方、管理方和技术方共同承担风险,同时促使相关各方面为了共同的利益竭尽所能,加速企业的发展并获得最大收益。
主管部门要利用科研院所转制的大好时机,调动科研院所的积极性。有选择性地扶持一些行业科研院所,使其在转制的时候发展成高科技的外向型企业,成长为高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应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来重视、开展和推进知识创新,促进科研院所建立一套新的创新机制。其中,对于科技成果的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就是对科技创新的具体价值体现。在其利益得到充分保护的状态下,可以极大地调动相关人员、单位的积极性,使成果可以快速有效地转化。通过保护知识产权措施的完善,在经济利益上鼓励创新,使科技的价值得到充分的体现。
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就要保证科研成果向企业转化的通畅。就目前对科技成果的转化市场而言,价格与供求市场基本自由放开,同时政策上也鼓励成果的转化。但是转化机制与相应的市场并不成熟,如需要培育成熟的中介市场、中介机构,尽量避免转化中的价格混乱,成熟的市场应该能够有均衡多方利益的管理模式等。
改善市场的外部环境,降低交易成本,也是促进科技兴贸的重要环节。政府应该在保护产权及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方面积极发挥现有的管理优势,积极完善法律制度及其职能部门,建立更加公平、安全的交易环境。现在假冒伪劣的本质就是在信用遭到严重破坏、交易规则得不到遵守的环境中,交易成本迅速上升的不公平交易。
从多方面努力落实科技兴贸计划
马维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技术经济研究所常务副所长、研究员)
首先,要切实认识到科技兴贸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战略意义。国际上的经济竞争,说到底是在科学技术水平与能力上一比高低。发达国家相对于我国的科技优势,就是我国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威胁。表现在经济活动方面,因为我们经济落后,科学技术也欠发达,劳动力不值钱,有些发达国家就把以简单劳动为主乃至于危害生态环境的产品的生产转移到我国国土上来,实际上是靠我国人民的辛勤汗水浇灌出他们的丰硕果实,以我国的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换来他们的净土蓝天。在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尚无实力,难免用暂时的局部牺牲换取一定的经济利益。但在已经具有相当实力的今天,我们必须冲破旧的外贸格局,走科技兴贸之路,大幅度提高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份额,推动传统出口产业的高新技术改造,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其次,要根据国际需求和我国的技术优势,确定优先支持领域和行业。科技兴贸,从长远的观点来看,就是要通过科学技术融入出口产品,振兴整个外贸事业。但在开始阶段,不能、也不可能一下子实现全面的振兴。当前,我们应该量力而行,在有限目标内逐步突破。确定优先领域和行业,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及时掌握国际市场的需求变化,特别是善于预测国际市场需求的趋势;二是要把重点放在我们自己有技术优势的方向上,这里的技术优势既指我们已有的优势,也包括经过不太长的时间的开发,我们可以取得的优势;三是在某些领域还要考虑到我们的资源优势,包括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优势。把国际需求、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更能形成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竞争优势。
再次,要大力发展新形势下我国外贸产品需要的高新技术。当今的国际贸易竞争,关键是产品生产的高新技术包括技术诀窍的竞争。国家有关部门要根据我国外贸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分领域、分行业地明确需要哪些重点技术和关键技术,我国的这些技术水平在世界水平上的比较处于什么地位,哪些技术可以由自主创新获得,哪些技术必须引进等等。要大力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使那些真正属于成果(而不仅仅是结果)的智力劳动转化为出口商品的高附加值。要强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尤其要克服把设备进口当作技术引进的错误观念和做法。
第四,要充分发挥出口政策的导向作用,为科技兴贸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通过税收、强制法排污治理、强化劳动保健标准等手段逐步限制和淘汰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的出口产品的生产,支持高新技术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要实行更为宽松的政策,在项目、资金、人才、出口优先等方面给予更大的优惠。要鼓励科研院所通过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方式把自己的技术投向出口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特别是在试点城市和试点高新技术区,要让科学技术得到最大程度的解放,让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的聪明才智得以淋漓尽致的发挥,让那些为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作出重大贡献的知识分子享受到极大的物质和精神满足。
最后,要加强对科技兴贸工作的规划和领导。当前,科技兴贸刚刚起步,要防止一哄而上,防止全国各地不切实际地争着建立什么省级、市级、县级甚至乡级的所谓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劳民伤财,造成重大浪费。
要促进高新技术向出口商品竞争力转化
朱钟棣(上海财经大学国际贸易专业博士生导师)
高新技术对国际贸易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际贸易中近年来迅速崛起的“增量”一技术贸易的增长;二是作为传统内容或者“存量”部分的进出口货物技术含量的提高。前一种影响直接表现为技术贸易数量的增长,是一种“量”的扩张;后一种影响看起来和直接的技术贸易无关,只是间接地体现在其它进出口商品技术含量的变化,但却是一种更大的影响,一种所有进出口货物“质”的提高。说后一种影响重要,是因为货物贸易占国际贸易总额80%以上,而技术贸易,虽然近年来发展迅速,但占金额的比重却不到2%。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尤其要关注这后一种影响,因为,发展中国家总体技术水平落后,研究开发能力低,几乎没有技术出口。在高新技术蓬勃发展的今天,它们唯一的比较优势或者比较利益,在于把高新技术应用于大宗货物商品的生产和出口上,通过提高技术含量提高附加值,增加货物商品出口,为自己在今天的国际分工中争得一席之地。所以,科技兴贸应引导企业增加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通过应用高新技术,提高传统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我国自主开发的高新技术,最终成功地转化为世界市场上的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双高”出口产品,中间至少要经过这么几个转化环节:一是高新技术向商品的转化,即要有市场,有机制,促使高新技术的供方和需方把高新技术作为一种商品来成交;二是高新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即要有企业家和工程师把高新技术转化为新设计、新材料或者新工艺;三是高新技术向竞争优势的转化,由于这种竞争优势是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因此高新技术最终要转化为相对于国际市场上其它竞争者更低的成本或者更好的质量和功能。与国内的转化相比,高新技术最终转化为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多了一个第三环节。有人估计,我国高新技术通过第一环节转化的比例只有1/10,通过第二环节的比例也只有1/10。也就是说,我国成功开发出来的高新技术最终通过国内两个转化环节的比例只有1%。现在没有数据表明我国自主开发的通过第三环节转化的高新技术究竟有多少,但是根据我国有技术含量的出口商品在世界市场上缺乏竞争优势的情况来判断,这第三环节的通过比例也不会超过1/10。按1/10计算,则我国自主开发的高新技术最终体现为有竞争优势的出口商品的比例只有1‰。要提高这个比例,我们在高新技术向商品转化,向生产力转化和向竞争优势转化中,还有大量工作要做。高新技术交易会是一种推动研制出来的高新技术向商品转化的好方式,但不是一种唯一的形式。更重要的是培育技术市场,以担当起高新技术向商品转化的主要功能。解决了第一个转化,还有高新技术向生产力转化和向出口商品竞争优势转化的问题。只有这三个转化都通畅了,我国自主开发的高新技术才能较多地体现为世界市场上有竞争优势的出口商品。这里还要指出:这二个转化环节中每个环节的转化比例,都是逐步提高的,不是一通百通,一下子解决问题的。而每个环节转化比例的提高,同我们主观努力的加强和客观条件的成熟成比例。
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通过吸收外国直接投资和技术进口等方式引进的高新技术,大部分能成功地转化为高新技术商品甚至出口。引进高新技术的转化比例比较高,是因为引进本身就意味着成功地通过了上述第一个转化环节。如果引进的是适用技术,又绝大部分能顺利通过第二个向生产力转化的环节。如果引进的是比较先进的技术,还可以转化为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因此,引进技术因其减少转化环节,提高转化率的作用,被证明为是一种迅速提高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竞争力的好方法。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技术引进,跨越式地前进,充分享受后发效应。但从发展中国家长期的出口竞争力的提高来说,应当立足于自主开发,而不是短平快式的技术引进。
总之,为了促进高新技术向出口商品竞争力的转化,当前可以大量去引进国外先进适用的技术。同时,更要通过长期努力,提高上述三个环节中自主开发技术向出口商品竞争优势的转化率,以培植自主技术的开发机制和转化机制。
科技兴贸应作为科技工作的长期任务
杨科(科技部计划发展司)
面对21世纪和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的大趋势,科技兴贸将大有可为。
1)科技兴贸的实施,有利于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刚刚发布的《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其重要意义在于从根本上解决经济与科技脱节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外贸出口,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出口结构急待改善,国际竞争力急待提高,特别是在受到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对科技提出了紧迫的要求。科技兴贸的提出和实施,不仅是为当前我国外贸出口找到了一条有效途径,更为重要的是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探索出一条新路子。多少年来,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大多只是在微观层次上,而从一个产业或一个行业整体发展上,还没有很好的经验可循。科技兴贸作为外经贸工作的一个重要战略提出,通过科技与经济部门的密切合作,在全行业内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将有利于从根本上推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促进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高科技为经济服务的现实作用。
2)科技兴贸的实施将给入关后的中国外贸带来新的活力。中美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的签定,标志着我国外经贸事业也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即在更加开放和全球竞争的环境中生存与发展,挑战与机遇都将大幅增加。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进程加快,我国外贸产品结构和竞争策略都面临一系列新的调整和适应。入关后,我国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如纺织品、玩具等在短期内可能获得更大出口机会。与此相反,我国高技术、高知识型的出口产品可能会面临更大、更多的竞争压力,这对于我国刚刚起步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贸易将是一次严峻的挑战。能不能迎接这次挑战,关键在于能不能依靠技术进步,提高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竞争力。在这种新的背景下,科技兴贸无疑将显示出新的活力。
3)科技兴贸的内容和形式需要不断地丰富和发展。科技兴贸工作,不仅要集中在直接增加外贸出口方面,包括选择若干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制定若干出口优惠政策,支持重点企业,还需要从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采取措施,如支持和鼓励出口企业建立研究开发中心,帮助出口企业组织实施技术开发和新产品开发项目等。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出口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的提高,有利于出口企业在不断变化的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此外,科技兴贸还将通过促进出口贸易,进一步推动国内技术市场与高新技术产品交易市场的发展,从而有利于国内贸易应用和推广先进商贸技术,促进其技术水平的升级。
4)科技兴贸应作为科技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下去。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国际贸易,特别是高新技术产品贸易在各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因此,科技兴贸的提出和实施,决不仅仅是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影响的权宜之计,而是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外贸结构和增加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的带有根本性和战略性的措施,必须长期坚持下去,才能取得较大实效。科技部门应把科技兴贸作为“十五”期间推进科技产业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一项重要任务,统筹部署,特别是要大力动员地方各级科技部门与外经贸部门密切合作。“十五”期间的科技兴贸工作,既要有从中央、地方不同层次的协力推动,也要有从出口企业的开发到扩大生产、增加出口的统筹安排;既要有重要地区、重点城市和重点企业的基地建设,也要有宏观政策的引导,促进面上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有行政部门的积极推动和企业、院所与高校的积极参与,也要有有利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新的市场机制的引入和实施。
科技兴贸的战略与任务
高志前(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世界经济的发展已呈现两大突出特征:一是全球经济一体化,二是高技术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高新技术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也通过国际技术贸易和技术流动,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国际分工与世界经济发展的格局。90年代以来,国际技术贸易发展速度加快,主要工业化国家高技术产品出口占工业制成品的比例平均达50%以上。国际技术贸易特别是高技术产品出口已成为推动这些国家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也是主要工业化国家扩大在世界市场的贸易份额、提高国际竞争力的主要手段。
经过改革开放20年来的发展,我国已形成了面向经济建设、具有较强开发能力的科技力量;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已初具规模,发展迅速。我国即将加入WTO,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中,发展技术贸易和高技术产品贸易,可以充分利用WTO提供的国际市场商机,获取国际技术与知识流动效益,并使我国在制定国际技术贸易规则中发挥重要作用。
面对新的国际国内形势,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将进一步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商品竞争能力;将加快高新技术产品对原料和初加工产品的出口替代,有助于保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将加快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和机制的形成、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和国际化。
“十五”期间,我国应从培育产品出口基地、开展面向国际市场的技术开发、健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服务体系、加强对技术壁垒的研究等方面大力推进科技兴贸行动计划的实施。
1 培育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是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具有相对竞争优势的领域,形成较大出口规模,有相对稳定的出口市场,并有持续自我发展能力的企业、企业集团、企业群或企业与研究机构形成的联合体。培育和建立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是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重要手段。“十五”期间要在我国优势技术领域形成若干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使一批我国自有产权的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占有较大份额,并培育一批以出口高新技术产品为主的世界级的跨国公司。
2 加强面向国际市场的技术开发。根据技术预测和国际市场需求预测,选择技术领域和国际目标市场与战略市场,针对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的要求,组织重点出口产品关键技术开发,提高高新技术产品和传统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和持续出口能力。
在未来出口目标市场抢先申请专利是国际技术贸易中重要的市场竞争战略。要鼓励出口企业和科研院所到国外申请专利,“十五”期间要促进一批有较大出口市场和出口潜力的技术开发成果在国外申请专利。
3 健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服务体系。国家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主要手段是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十五”期间要通过规范化的培训,使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科研院所均有受过专业培训的技术贸易人才,并培养一批技术贸易管理人才和中介代理人才。要促进出口企业通过国际标准认证,发展技术贸易中介代理机构,建立国家技术贸易市场信息与电子商务网络,建立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分销服务中心。
4 加强对技术壁垒的研究。我国加入WTO后,对外贸易的主要障碍将由关税壁垒转为技术壁垒,特别是环保壁垒。“十五”期间要加强对国外技术壁垒特别是我国主要出口市场技术壁垒的研究,为出口企业提供进入国际市场的方便通道。
对科技兴贸的几点建议
王雨生(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研究员)
科技兴贸对我国外贸出口和21世纪科技与经济相结合发展和改革开放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我国目前出口产品亟待提高技术附加值和经济附加值,加强出口综合竞争力。实施科技兴贸是一个重要的和必然的选择。为更好地促进高技术产品出口,以下几方面的拙见供参考:
1 宏观环境方面要扩大对出口企业的政策支持面。如银行出口担保要加强对中小科技企业的支持;出口基地除高新技术企业外,还可选择国有企业技术改造、转换经营机制、集约化经营、盘活存量资源等方面成果显著的企业,有条件地给予重点支持,促进其潜力得到最大发挥。
2 提高出口势头好的、已占有一定市场的传统产品的技术附加值。应用高技术提高传统产品的质量,加快更新换代,增加其技术附加值,是现实可行并见效快的出口促进策略。随着经济的发展进步,我国劳动力的竞争优势已逐步弱化。要充分发展和扩大已有一定份额的我国传统产品出口市场,提升其品质,并利用现有的销售渠道。如我国在比利时有较大的风扇市场,他们很需要智能化电扇,如能开发智能化电扇,就能进一步开拓中国电扇在欧洲的市场。高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需要多行业技术的融合,以智能化电扇为例,要有两方面技术,一是控制技术,二是微电子技术,是机电一体化的产品。应激励跨行业的产品与技术开发,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3 发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产品的优势,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带动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我国航天技术及产品以独立开发为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及核心生产技术,其集成技术水平某些方面并不低于国外,国外市场需求也不断增长。若打开市场,就会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扩大出口会刺激科研单位和企业加强研究开发与生产,从而促进整个产业的良性循环。
4 急需提高外贸人员的技术水平及建立高水平的技术中介机构。外贸人员不仅要懂外贸业务,也要求有较宽的知识面和相关的技能。应加强对外贸业务人员的培训,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大批量培养高素质的外贸专业人才。促进高技术产品出口,技术和市场信息服务是关键。要大力建设高技术产品出口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