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战后中国独立自主外交战略新特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独立自主论文,战后论文,中国论文,外交论文,战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独立自主是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代党和国家领导人为新中国所确立的最基本的立国外交原则,也是我国一贯奉行的对外战略方针。但在不同历史时期,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独立自主的贯彻实施也表现出不同的特点。自20世纪70年代后期,国际关系趋向缓和,我国走上了改革开放和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邓小平对独立自主做出了一些新的阐释。他首先强调独立自主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继而提出要奉行真正不结盟的政策。他还指出,独立自主不是闭关自守,要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加强同世界各国的联系交往。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世界发生了大转折,东欧发生剧变,苏联也演变解体,东西方冷战格局瓦解,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陷入低潮。中国顶住了西方资本主义势力和平演变的攻势,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同时,中国也面临着重重挑战和更大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一方面一再庄严声明:中国始终不渝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另一方面,在邓小平外交思想的指导下,针对冷战后国际形势的新变化、新情况,对独立自主外交战略的实施又作了一些新调整,使之呈现出一些新特点。
一、既坚持反对霸权主义的斗争,又强调不搞对抗
霸权主义是独立自主的大害。霸权主义恃强凌弱,以大欺小,不尊重别国的主权,蛮横地干涉别国内政,甚至侵略、操纵或统治别的国家,以达其称霸世界、控制和支配国际秩序的目的。坚持独立自主原则,必须同霸权主义做坚决的斗争。反对霸权主义是我国的一贯立场和态度。过去,中国为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不愧为一支中坚力量。冷战结束以后,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并没有随之消亡,天下仍很不太平。邓小平指出:“过去两个超级大国主宰世界,现在情况变了。但是,强权政治在升级,少数几个西方发达国家想垄断世界,这点我们看得很清楚。”[1](P329)以美国为首的少数西方大国顽固地坚持冷战思维,一方面对现存社会主义国家继续推行和平演变战略,极力遏制社会主义的发展,一心想把社会主义制度搞垮;另一方面对第三世界国家也不遗余力地进行打击、压制,要把这些国家全部纳入它们所控制的范围。少数西方大国除了继续传统的依仗军事手段来谋求政治霸权之外,还以经济制裁、文化渗透等手段来推行“经济霸权”和“文化霸权”。中国一如既往地坚持反对霸权主义的斗争。不管霸权主义来自何方,也不管以什么形式出现,我们都坚决反对。我们既反对霸权主义对我国的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的损害,也反对其对别的任何国家的干涉和侵犯。1990年3月,邓小平明确指出:“我们对外政策还是两条,第一条是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第二条是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和经济新秩序。这两条要反复讲。”[1](P353)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也一再申明我国坚决反对霸权主义的态度和决心。
我们坚持反对霸权主义的斗争,是为了维护独立自主的国家主权原则和平等互利的国际关系秩序,而不是为了寻求对抗。冷战结束以来,我们不仅坚持了反对霸权主义的立场和勇气,而且更注重反霸斗争的策略和方式;做到了既敢于反霸,又善于反霸,与之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霸权主义国家在哪些方面表现出蛮横的强权行径,我们就在哪些方面同它们做斗争,而不是事事处处都与它们对立对抗。我们还是致力于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所有国家都搞好关系。1990年7月,邓小平曾明确指出:“尽管东欧、苏联出了问题,尽管西方七国制裁我们,我们坚持一个方针:同苏联继续打交道,搞好关系;同美国继续打交道,搞好关系;同日本、欧洲国家也继续打交道,搞好关系,这一方针,一天都没有动摇过。”[1](P359)1992年11月,江泽民在会见美国众议员访华团时又指出:“国际形势虽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中美之间依然存在着广泛的共同利益。对于双方存在的分歧,可以在相互尊重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讨论,增进相互了解,求同存异。我们希望与美国增加信任,减少麻烦;发展合作,不搞好抗。”[2]可见,反对霸权主义与不搞对抗、努力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并不是矛盾的,而是辩证的统一,反对霸权主义是前提和手段,发展与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是结果和目的,不同霸权主义进行坚决斗争,就不会有各国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而不努力争取各国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反霸斗争就会失去其正义性和进步意义。
二、既强调要尊重世界的多样性,又强调要维护全人类的共同利益
冷战后,世界呈现出多样性发展的趋势,这是各国独立自主意识和能力增强的突出表现。世界多样性实质上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展现。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具有相同的国际法的主体地位。各国都有权选择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制度、发展战略和生活方式,各国的事情要由各国人民自己作主,国际上的事情要由大家商量解决。我国一贯强调要承认世界的多样性,反对少数强权国家干涉别国内政,垄断国际事务,企图把自己的社会制度、发展模式和价值观念强加于他国。对此,邓小平早在1990年7月就曾详细分析说:“国际关系新秩序的最主要的原则,应该是不干涉别国的内政,不干涉别国的社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不会向美国学习资本主义制度,中国人口也占了世界人口的五分之一。还有非洲,非洲统一组织的强烈的普遍的呼声就是要求别国不要干涉他们的内政。这是世界局势的一个大背景。”[1](P359-360)我国之所以强调要尊重世界的多样性,一是因为国与国之间有差异,呈现出多样化的色彩,这是客观的。江泽民曾指出:“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如同宇宙间不能只有一种色彩一样,世界上也不能只有一种文明,一种社会制度,一种发展模式,一种价值观念。”[3]所以我们要承认和尊重这种客观的现实存在。二是因为在世界多样性的发展中,每个民族、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都有自己的长处和优势,也都为人类文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因而应该相互尊重。三是世界呈现多样性有益于人类社会的进步,“世界发展的活力恰恰在于这种多样性的共存。”[3]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只要本着平等、民主的精神,推动各种文明的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就能求得共同进步。
当然,尊重世界的多样性不是绝对的,而是有条件、有前提的,即一个国家无论选择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奉行什么样的内外政策,都不应损害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在行使本国主权的时候,不得侵犯别国的主权。要反对某些国家的当政者借口世界多样性,不顾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大局和总趋势,滥用国家主权的行为。当前,世界各国联系愈益密切,全球化趋势愈益加强,人类面临的共同利害问题越来越多,这就要求每一个国家都必须把自己的独立主权的行使同世界共同利益的需要结合起来考虑,自觉地依照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三、既强调“国权”重于“人权”,反对以“人权”为借口干涉我国内政,又注重改善我国的人权状况,努力促进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
冷战结束以后,美国等西方国家打着“人权高于主权”的幌子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大搞所谓“人权外交”,肆意干涉包括中国在内的众多国家的内政,这是对独立自主国际行为准则的严重挑战。对此,邓小平揭露和回击说:“人们支持人权,但不要忘记还有一个国权”,“真正说起来,国权比人权重要得多。”[1](P331、345)“他们那一套人权、自由、民主,是维护恃强凌弱的强国、富国的利益,维护霸权主义者、强权主义者利益的。”[1](P345)“搞强权政治的国家根本就没有资格讲人权”[1](P248)。中国同美国等西文强权势力进行了坚决的“人权斗争”。1991年1月,我国首次公开发表了《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表明我国正视和关心人权问题的态度,阐明了我国的人权观,并论述了我国人权发展的成就,有力回击了美国对我国人权状况的诬蔑和攻击。自1990年至今,我国已先后10次在日内瓦联合国人权会议上挫败美国炮制的攻击中国人权问题的议案。1997年10月,江泽民同志在访美期间,又再次全面地阐明了我们对人权问题的基本主张。他说:“人权是一个国家主权范围内的问题;人权是历史的产物,它的充分实现,是同每个国家经济文化水平相联系的逐步发展的过程;……各国对人权问题的看法有分歧,应进行对话,而不应搞对抗。”[4]
我们在同美国霸权主义的“人权外交”作积极斗争的同时,也以极其认真的态度来看待和从事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我国认为,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说,生存权是首要人权。而生存权首先又表现为争取和维护国家的独立主权,在此条件下,大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使国强民富。现在,中国人民的生存权已基本解决,这是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在争取和维护人权方面取得的历史性的成就。此外,中国人民也获得了广泛的政治权利,并享有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我国还特别注重保障妇女、儿童、老人及残疾人、少数民族的权利。中国的人权具有广泛性、公平性和真实性三个显著的特点。当然,我们并不认为我国的人权问题已经解决得十分理想了,对这一点,我们的认识是很客观的。继续促进人权的发展,努力达到中国社会主义所要求的实现充分人权的崇高目标仍然是中国人民和政府的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5](P3)
中国在努力发展我国人权事业的同时,也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活动。中国一贯尊重并切实履行《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积极参与联合国系统内国际人权法律文书的起草和制定工作。中国政府先后签署、批准加入了十多项国际人权公约。如1997年10月,中国政府签署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98年10月,又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2001年2月28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中国正式加入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这是新世纪之初中国为发展人权而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对于已经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中国政府一贯按规定提交执行情况的报告,严肃认真地履行自己所承担的义务。中国也支持并参与联合国的维和计划和行动,阐明中国对维和行动的原则和立场,讲求正义、主持公道、仗义执言,为许多国家维护独立主权,消除国内冲突,实现和平统一做出了自己的贡献。2000年3月,第八届亚太人权研讨会在京召开,江泽民同志致信大会指出:“享有充分的人权是人类追求的共同理想之一。新世纪如何进一步加强国际人权领域的合作,促进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是摆在国际社会面前的重要课题。我们愿与亚太及世界各国人民一道,为推动地区和国际人权事业的进步,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为维护和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而共同奋斗,携手创造人类美好的未来。”[6]
四、既坚持奉行不结盟的政策,又积极探寻与各大国发展合作关系的新形式,广泛建立各类“伙伴关系”
奉行真正的不结盟政策,这是邓小平对外战略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原则的鲜明体现。在国际关系中,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我们完全按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要求,同所有国家一道在寻求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发展友好合作关系。国与国之间进行这样那样的战略结盟,是冷战的产物和反映,实践证明,这种做法是不利于国际关系的正常开展的。所以,邓小平曾明确指出:“中国的对外政策是独立自主的,是真正的不结盟,中国不打美国牌,也不打苏联牌,中国也不允许别人打中国牌。”[1](P57)只有真正不结盟,在观察和判断国际问题的是非曲直时,才不会戴“有色眼镜”,不会受外力的掣肘,才能正确地认识问题的本来面目和实质,从而摆正我们的立场和观点,提出符合实际的处理方针和方法。只有真正不结盟,才有利于我国与各大国保持正常关系。既同它们进行各方面的交往与合作,又同来自任何一方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作坚决斗争。这样,也有利于我国利用各大国间的矛盾,使我国在国际活动中发挥主动性和灵活性,更好地实现我国的国家利益。因此说,真正不结盟不是某一时期的权宜之计,而是应长期奉行的基本外交政策。冷战结束后,我国也一再庄严声明:中国不同任何大国或国家集团结盟,不参加任何军事集团。
中国不与任何国家建立同盟关系,绝不是再封闭起来,不与任何国家发展必要的交往了。恰恰相反,不结盟,是为了更好地扩大交往,开展正常有益的交流与协作。为了适应冷战后国际形势和大国关系调整的变化,我国积极探索与各大国关系发展的新形式,建立了各类“伙伴关系”。建立广泛的“伙伴关系”是世纪之交中国独立自主外交战略的新体现。
五、既坚持“不当头”的方针,又强调始终站在第三世界一边,代表第三世界的利益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属于第三世界,中国同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有着相同的命运,过去都遭受过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压迫,今天又都面临着发展本国经济和提高人民生活的任务,也都受着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侵害,都迫切要求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这就决定了中国必然要和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站在一起,把与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与合作作为我国外交的基本立足点。邓小平曾明确指出:“中国永远属于第三世界,中国现在属于第三世界,将来发展富强起来,仍然属于第三世界。……永远站在第三世界一边。”[1](P56)然而,中国又是第三世界中一个最大的国家,还是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在国际上一直代表第三世界讲话,发挥着举足轻重的独特作用。因此,有些国家认为中国是第三世界的头目,或希望中国当第三世界的头。对此,邓小平又明确提出了中国“永远不当头”的主张。1990年12月,邓小平再次提出:“第三世界有一些国家希望中国当头。但是我们千万不要当头,这是一个根本国策。这个头我们当不起,自己力量也不够。当了绝无好处,许多主动都失掉了。”[1](P363)可见,不当头,这是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基本国策的要求和体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对一切国际事务,切实从我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来决定我们的立场和政策,而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和影响。中国不当第三世界的头,但中国永远属于第三世界,永远代表第三世界的利益。
冷战结束后,我国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邓小平“不当头”的外交主张,在这一前提下,按照完全平等的原则,发展同第三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采取更加灵活务实的形式加强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与合作。1992年,中共十四大报告再次申明:“加强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与合作是我国对外政策的基本立足点。”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又进一步指出:“中国将一如既往,同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各个方面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维护正当权益。”1998年8月,江泽民同志在接见外交部第九次使节会议的代表时发表重要讲话,在谈及我国对外工作的任务时,他要求“进一步加强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权益”,并强调指出:在“涉及发展中国家的权益”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坚持原则”。
六、既坚持“不称霸”的基本立场,又强调要“有所作为,”争取为人类做出更大的贡献
永远不称霸,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领导人为我国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立场。邓小平也一再强调这一点,1978年5月,他就明确指出,中国“永远不能称霸”。“如果中国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就不能实行霸权主义”。[2](P112)1984年5月,他再次指出:“中国永远不会称霸,永远不会欺负别人”[3](P56)。1990年,面对世界局势严重动荡的状况,他提出了要韬光养晦的方针,并又多次重申:“中国永远不称霸”。[3](P358、363)霸权主义是对独立自主的严重践踏和破坏,我们奉行独立自主的原则,必须要反对霸权主义,而反对霸权主义的人,自己当然不能搞霸权。我们过去曾深受霸权主义之害,现在仍然受着霸权主义的气,所以,我们对霸权主义深恶痛绝,反对霸权主义一直是我国对外战略中的重要任务。中国现在还是一个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也没有条件称霸。我们致力于本国的经济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远不够称霸的资格。一些国家别有用心地散布“中国威胁论”,是极其荒谬的。再说,即便是以后中国发展强盛起来,也绝不会搞霸权。富裕强大并不是一个国家搞霸权主义的必然条件,关键是看一个国家的统治集团进行外交活动的目的。中国进行外交活动的目的,就是要维护世界和平。中国是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力量,中国越发展强大,就会越有力地同霸权主义作斗争,会越有利于世界和平。这是中国的国家性质和外交目的所决定的一种必然趋向。当然,永不称霸决不是对国际事务袖手旁观,该说的不说,该做的不做;更不是低声下气做人,自轻自卑,任人摆布。中国在国际上还要发挥自己必要的作用,作出应有的贡献,要有所作为。
冷战结束以来,我们在坚持韬光养晦、永不称霸的前提下,也敢当敢为,积极活跃于国际舞台,至少在以下几方面显示了我们的作为:(1)继续坚持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斗争,也声援和支持一切国家的反霸斗争,有力地遏制了霸权主义的嚣张气势;(2)在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努力推动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3)极力主张并通过做各种实际工作,敦促地区热点冲突和平解决;(4)在致力于本国经济建设的同时加强对外经济、科技的交流与协作,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共同发展繁荣;(5)积极探索、大力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进程,引领世界社会主义的复兴之路。
以上特点充分体现了冷战后我国独立自主外交战略的原则性与灵活性、务实性的辩证统一。在事关我国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事关世界大局和全人类共同利益方面,我们坚持原则,立场决定、旗帜鲜明地予以维护和积极争取,对不论来自何方以何种形式出现的侵犯和破坏行为,我们都进行坚决的斗争。而对那些与我国利害关系不大、不直接,或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无大妨碍的争端和纠纷,我们则适度超脱,相应灵活,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态度,相机行事。同时,对于涉及双边、多边或整个国际关系事务的问题,我们坚决主张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解决,互谅互让,求同存异,和平共处。这样做,既有利于体现中国在国际上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的应有地位和形象,使我们更好地为世界进步和全人类的幸福做出贡献;又有利于我国立足于自身发展的需要,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关系中,审时度势,刚柔相济,伸屈有度,始终处于主动有利的地步。可以说,冷战后我国把独立自主的外交战略,切实推进到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