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评分制度的实施是导游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国家旅游局人民教育部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关于实施导游制度的问题_导游资格证考试论文

导游评分制度的实施是导游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国家旅游局人民教育部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关于实施导游制度的问题_导游资格证考试论文

实行导游员等级评定制度是导游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国家旅游局人教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推行导游员等级评定——制度答本报记者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家旅游局论文,等级评定论文,制度论文,导游员论文,记者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引人注目的全国导游员等级评定制度出台后,在全国旅行社业引起较大反响。据了解,进入11月后,全国26个省(区、市)旅游局和中央一类社将组织“千社万人”的大规模报评工作。近日,本报记者就导游员等级评定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国家旅游局人教司副司长肖潜辉同志。

问:今年国家旅游局出台的改革措施,实行导游员等级评定制度是力度较大的一项。请问推行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答:目的有三。一是引入竞争机制,调动导游员钻研业务和努力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导游员接待服务水平;二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导游人才,改变长期以来导游员没有适当的评价制度,使之从事实上存在的高低之分,变成公开、公正、公平的评价体制;三是促进旅行社深化改革,提高旅行社的管理水平。

问:能否介绍一下出台导游员等级评定制度的背景?

答:导游员等级评定制度是一个“前无古人,外无洋人”的创造。这项创新首先始于我国旅行社行业中的有识之士,是他们最先提出了导游员分等定级的设想。而在这套制度形成之前,一些管理先进,敢于革新的旅行社大胆实践,开等级评定之先,在企业内部作了有益的尝试。如国旅总社和四川丰都国际旅行社,还有上海、陕西和广东的一些旅行社。他们的做法引起了我们的重视。这说明,建立导游员等级评定制度不是空穴来风,自上而下,而是源于基层,来自实践,有着深厚的基础和客观的必然性。

在国家旅游局决定向全国正式推行这一制度之前,我们在全国范围内作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征求了上百家旅行社的上千人次的管理人员、导游员以及专家的意见。1993年5月,在成都召开的全国旅游局长座谈会正式决定出台导游员等级评定制度。这一决定还向出席会议的钱其琛副总理作了汇报,得到同意。

从国家正在拟定中的《职业法》总的要求看,广泛地实行职业资格和等级制度是我国对专业化劳动岗位实行社会化和科学化管理的发展方向,建立导游员等级评定制度符合国家的要求。

问:就我所知,外语导游员可以报评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那么职称与导游员等级是什么关系?

答:这个问题很重要。长期以来,外语导游员可以和只能报评翻译系列。但其中有两个问题:一是报评机会不均等,少数大旅行社、老旅行社开展了此项工作,但多数新社、中小旅行社没有条件开展;部分外语导游员可以评,但中文导游员没有可供挂靠的职称,无法评。二是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不适合导游员岗位,这是最根本的问题。为什么这么说,有四点依据:首先,工作性质不一致,翻译的工作是将一种语言准确地变换成另一种语言(口语、书面的),而导游工作内容却是使用客人的语言为游客提供旅途、向导和讲解服务(口语为主);其次,翻译的工作场所是固定的,而导游的工作空间是动态的;再次,翻译的业务水平是由双语水平(含专业语言)所决定的,而导游的业务水平取决于非语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客人用语这一单语水平;最后,翻译是脑力劳动,而导游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结合。所以,现有的专业技术职务不适合导游员岗位,旅行社和导游员迫切需要一个专为导游员设置的职业等级。

问:导游员等级评定制度的特点是什么,能否作一介绍?

答:导游员等级是全国旅游行业的导游职业等级,这是这项制度的主要特点。其次,这项制度对导游的评价既包括业务能力,也包括工作表现,“游客反映良好率”是评价导游员的重要指标。第三点是,导游员等级评定以考为主,以评为辅,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从而保证了等级的统一性、权威性和客观性。第四点是,要求实现“优导优酬”(等级高的导游获得较高报酬)和“优导优价”(提供等级高的导游收取较高费用),这是导游等级评定制度的经济特点。

问:导游员参加等级评定有什么好处,不参加有什么害处?

答:从试点情况看,导游员参加等级评定有四个好处:一是可以促使自己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不断向上,充满希望,增加工作的动力和活力;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和荣誉;三是增加收入,级别高,待遇相应高,上团机会好;四是增加导游员就业和提升的竞争力。

不参加等级评定有很大不利,简而言之,有被淘汰的危险。今后导游资格证书将实行两年有效期制度,两年内不能取得初级导游员资格,其导游资格证将失效。初级导游证的有效期为五年,五年内不能晋升中级,其导游资格将被取消。

因此,我相信所有有上进心、荣誉感、超前意识和竞争意识的导游员都会重视和参与这项工作。否则,就可能被日新月异的旅游业所淘汰。

问:作为导游员的重要载体,旅行社与这项制度有何关系?

答: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据参加试点的旅行社反映,导游员等级评定制度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送给旅行社的一个管理武器,也可以说是送东风。如试点单位之一北京国旅,在等级评定期间建立和完善了每年的培训工作,并使之制度化;同时,加强了导游服务管理,将等级与收入挂钩,与签定用工合同挂钩(规定各等级的最高年龄,超过年龄不能晋升者下岗),使社内风气为之一变,收到很好效果。

今后评价旅行社的实力和档次,其中一个标志就是所能提供的等级导游员数量和结构。所以,尽早组织导游参评对旅行社很重要。

问:海外旅游界对我国实行导游员等级评定制度有何反响?

答:1994年试点工作开始后,部分海外新闻媒介就已经作了介绍,在亚太旅游人力资源大会和韩国旅游研讨会上,我们都对此做了宣传,得到好评和关注。在决定向全国推广这一制度前,我们还召开了海外驻华旅行商代表恳谈会,详细介绍了这一制度的构想,得到他们的充分肯定和支持。日本交通公社得知导游等级评定的消息后,要求其在北京的某客户今后提供该社的导游等级情况,以便在安排旅游团档次时考虑。可以肯定,等级导游员正在海外旅游者和旅行商心目中形成一种中国旅游的新概念,并正在升华为对等级导游服务的市场需要,这一市场趋势将不可阻挡。

问:最后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这项工作的总体安排。

答:根据国家旅游局的要求,全国推行导游员等级评定制度分两步走:1995年试点,1996年在全国绝大多数省区推开,这是第一步,要求各地一、二类社和省直旅行社都必须参评;第二步到1997年全国所有持证导游员都必须参评。目前,国家旅游局已经出台了《关于在全国推广导游员等级评定制度的通知》、《关于对全国导游员实行等级评定的意见》、《关于全国导游员等级评定工作实施细则》、《导游员等级标准》和各科考试实施方案等文件。各等级考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基本出齐。我相信,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全国推广导游员等级评定工作一定会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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