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后国内商业银行如何力争中国消费信贷市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业银行论文,中国论文,消费信贷论文,国内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一种时髦的消费方式正不断地渗透到中国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便是信贷消费。借钱过日子由此也换了个好听的说法,叫做“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这样的口号极具诱惑力,就像是一块刚刚出炉的蛋糕、刚出灶的山芋,可如果你真想尝个鲜,也得想想会不会烫手、烫嘴。
不容置疑,这块鲜美的蛋糕——消费信贷,确实能给我们带来很多益处:首先,消费信贷能尽快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提前满足人们享受高质量生活的愿望。其次,发展消费信贷能力创造新的消费热点(高档消费品的消费),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的有效增长。再次,发展消费信贷也有利于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从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来看,我国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结构中,居民储蓄存款约占全部存款资金的60%;而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构成主要是对工商企业、农业和基础设施为主体的生产性贷款,对居民的消费信贷在商业银行全部贷款中的比重微乎其微无足轻重。显然,这是一种极不平衡的资产负债结构,存在着很大的结构性风险。这种资产负债经构使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着十分严峻和环境:一方面是高达5万多亿的居民储蓄存款形成的硬债务,另一方面则是巨额的国有企业贷款而形成的软债权,商业银行在高风险状况中运行。而发展消费信贷有利于改善和优化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使资产结构逐步多元化,降低信贷资金的结构性风险。
这真可谓是一块鲜美的蛋糕,味甜的山芋,可为啥却烫手、烫嘴呢?
对于消费信贷,在西方国家,尤其是在美国,消费者把它看作是可以接受的方式,是追求高质量生活,进入主流社会的“门票”而加以积极的利用;而在崇尚“勤俭持家”的东方国家,大部分消费者则将其视为“寅吃卯粮”而加以排斥。仅从市场规模来看,发达国家和地区消费信贷余额一般占银行全部贷款余额的30%,美国商业银行所发放的消费信贷甚至占到全部贷款和租赁额的45%,而中国目前仅占1%左右。另外,近日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对8个城市1653个样本的调查也证明了这一点。48.9%的调查对象表示要静观其变再作决定,8.1%的调查对象表示不关心,29.7%的调查对象表示对消费信贷感兴趣,如有机会愿意尝试;只有13.8%的调查对象表示要进行此类贷款(此项调查所取样本来自大中城市,没有考虑农村居民,农村居民由于收入、观念因素可能对此抱有更保守态度)。这一现状除与消费信贷在我国起步晚、起点低有关之外,还与其他更重要的制约因素存在有关。首先,从消费者方面来说,收入预期的制约,传统消费观念的约束等成为消费信贷发展的一道道坚实的壁垒,阻碍着消费信贷的顺利开展。但同时商业银行方面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严重制约。由于商业银行是消费信贷的供应者,消费信贷能否顺利实现和得到较大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商业银行的消费信贷供给情况,而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在这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问题:
一、对消费信贷的宣传不深入、不透彻,力度不够。金融机构在这方面做得不够,没有把消费信贷的作用与意义以及消费信贷的具体服务内容传播到社会中去,致使不少人对消费信贷一知半解,甚至不知道消费信贷是怎么一回事。
二、银行对信贷的传统观念难以转变。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信贷业务基本上都是面向企业,而现在开办消费信贷则是要对个人贷款,有相当一部分银行员工不可避免存在着诸如对消费信贷业务的意义认识不足、不了解消费信贷的业务特点以及经营思想上不重视等问题。另外,银行对消费信贷款用途的观念也很狭窄,对信贷消费通常有一种观念上的误区,认为消费贷款就只能限定在某种消费用途,否则就被视为违规贷款。这也在一定的程度上限制了信贷消费的发展使用。
三、办理消费信贷手续过于繁琐,不利于信贷业务的开展。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尚未建立起健全而完善的消费信贷规章制度,对控制消费信贷风险也还缺乏有效的配套办法,因此,各家商业银行对发展消费信贷业务都比较谨慎,尽管消费信贷一般金额较小,但对每笔贷款,银行要求消费者出具的证明、材料、证件却达12种以上,且需对消费者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
四、银行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都还有待于提高。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企、事业单位,其业务经营的重点是批发贷款。在零售银行业务方面,除了吸收存款外,几乎没有零售贷款业务。因此,对于发放消费信贷业务,由于经验不足等原因,与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所提供的服务相比,不论服务意识还是服务质量都难以令人满意。另外,我国商业银行还缺乏高素质的、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消费信贷业务和管理人员,不知道如何准确地判断消费信贷申请人的现实的与潜在的信贷需求,更难以根据不同消费者的具体情况设计不同的贷款产品,从而难以适应发展消费信贷的需要。
种种因素的制约,使得消费信贷在我国难以迅速地开展,成为一块“烫手的山芋”,让商业银行觉得食之费力,弃之可惜,似乎成了两难的选择。但殊不知,这块“烫手的山芋”却早已成为了外国商业银行渴望已久的美味佳肴,他们早就对中国的消费信贷市场垂涎三尺。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了WTO,成为该组织的第143个成员国,这意味着中国将在更大范围内参与经济全球化和融入国际社会,而金融业将在全球范围内展开更为激烈的竞争。“入世”两年后,外资银行将被允许办理中国企业的人民币业务,五年后办理对中国居民的人民币业务。到时候,外资银行设立营业性机构的地域和客户限制将被取消,从而享受与国内银行一样的“国民待遇”。对于零售银行业务,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已经相对饱和,而中国的零售银行业务才刚刚起步,且发展潜力巨大,必然会成为外资银行和中国银行竞争的焦点,谁在这个领域里占有一席之地,谁就能够拥有一批稳定的客户群体,谁就会在未来的竞争中把握主动权。就常识而言,绝大多数中国人一辈子可能只买一辆汽车,若它的汽车购买贷款是由外资金融机构提供的话,那么中国金融机构就无缘为他再提供相同的服务。若一个中国人到外资保险公司买一份30年的人寿保险,恐怕他这一辈子也不会再找中资保险公司买人寿保险了。再者,人们一旦在外资银行开立了帐户,委托外资银行为其提供个人利息服务,中资银行就难有机会将他们争取回来。况且,国外的金融公司和信贷公司已经纷纷瞄准了这片土地,甚至扬言,“宁愿承担多一些风险,也要把市场抢占过来”,更甚的是,今天的外资金融机构经人民银行批准已可以办理汽车消费贷款。这一切都给国内银行提了个醒,如何增强竞争能力,推出有特色的服务,鼓励更多的中小商业银行参与进来,借这次发展消费信贷业务的机会,制定长远的、全方位的发展零售银行业务的战略,是主动迎接挑战的选择。为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推动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的发展:
一、加强消费信贷的教育与宣传,逐步改变消费者传统的、滞后的消费观念。我国大部份消费者的消费观念比较落后,他们不敢大胆的负债消费,因而对消费信贷的需求不足,这在一定的程度上阻碍了消费信贷的发展。但应该看到的是,任何观念都是一定的历史条件形成的,也会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发生改变。西方发达国家消费者的观念随着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而转变的事实正说明了这一点。消费具有“示范效应”,消费信贷也同样具有“示范效应”,一旦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消费信贷提高了自己的生活质量,提前实现了自己的梦想,那么,就会有更多的消费者进入到贷款申请人的队伍中来。因此,各商业银行应加大对消费信贷的宣传力度,把消费信贷的宣传作为市场推销的一个重要手段。在美国,每当有新的产品问世,银行总是斥巨资进行广告宣传,银行的工作人员从来不放过任何一个与消费者面对面地进行宣传和教育的机会,他们不仅以极大的热情介绍本银行的各种金融产品,而且非常耐心的回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信用社则有专门的消费者教育部,负责举办各种讲座,对本社的会员宣传、讲解个人理财方面的知识。这些做法都值得我国的商业银行学习和借鉴。
二、商业银行要转变自身观念,彻底改变经营思想,将消费信贷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入世后,随着对外资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的客户限制的取消,随着上海、深圳取消对外资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的限制,以及外资金融机构经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办理汽车消费贷款,外资银行对客户个人优质服务竞争的枪声已经打响。为此,国内商业银行应真正转变仅服务于“大客户”的思想观念,把服务的着重点放在广大的消费者身上,切实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商业银行还应拓宽对消费信贷款用途的认识。他们往往认为,消费信贷只是金融机构向消费者提供的用于购买最终商品和服务的贷款,只能限定在某种消费用途,否则就被视为违规贷款。但实际上并不完全局限于此,比如,向农户发放的贷款可能用于消费,也可能用于农业生产,或二者兼而有之。因此,广义的消费信贷就包括向个人和家庭发放的全部贷款,它也可以用于缴纳个人税收、投资于房地产或用于债务重组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陈淮就认为,信用消费最重要的意义便是放大个人的消费或投资能力,他举例说,一笔100万元的私人资产可用于购买住房,也可以用于投资;一个有益的组合是,先购买住房,然后到银行抵押出款用于投资。对个人来说一笔钱办成了两件事。不但个人信用和私人财富得到了积累,社会经济发展也可从这种组合中获取极大的好处。从这个意义上说,信用消费不仅是花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还促进了私人财富的资本化,消费的同时钱还可以再生钱。
三、完善和加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在确保贷款安全的同时简化繁琐的借贷手续。加强消费信贷的信用管理,尽可能地减小信贷风险、确保贷款安全,从而使银行在增加对消费者信誉度的同时简化繁琐的借贷手续。从西方发达国家发展消费信贷的经验来看,避免和防范消费信贷中的风险,主要通过建立个人资信评估制度和信用担保制度,值得我国借鉴。如建立科学、完备和统一的个人资信评估制度(目前上海资讯公司建立的个人信用档案数据中心,便是朝着这方面迈出了一大步,但还需进行完善,以建立一套包括信用评定、信用监管、信用风险、信用惩罚等方面,系统的个人信用制度);由政府部门筹集资金建立担保基金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担保基金公司,专门为消费信贷、尤其是为长期消费信贷提供担保;将消费信贷与保险结合起来(如把个人寿险、信用险、财产险三者合一),以减少贷款风险等等。但应该指出的是,消费信贷的风险主要还需靠银行通过内部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来加以控制,而不能完全指望外部机构(如政府部门、保险公司)来承担,或者要求消费者自己来承担(如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等)。因此,银行内部还需建立完善的消费信贷管理制度,包括消费信贷的调查与评估制度、催款制度等,在稳妥地推进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同时,切实加强内部风险控制,提高识别风险、控制风险的能力。
四、切实提高商业银行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一方面,银行应根据不同商品和不同消费者阶层的特点,创造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增加消费信贷品种,满足不同消费者多样化的选择需求。例如,针对目前一些居民存在的预期支出增加的心理,积极推行教育助学贷款,将需要支出的教育费用分期通过贷款来解决,从而使一些家庭解除未来之忧,增加即期消费;同时,对于在整个消费信贷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住房消费信贷,创造新的金融信贷工具和服务。在这方面,中国银行已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如中国银行在住房信贷方面已经或将要推出的金融产品有:住房组合贷款、期房抵押贷款、“二手楼”按揭贷款、本外币组合贷款等,并推出与这些产品相配套的金融服务,如住房综合保险、定向住房存款业务、购房“一条龙”服务等;另外,还需激活信用卡在我国的真正用途。在西方国家,利用信用卡进行消费是信用消费的主要方式,而目前我国各家银行的信用卡主要是借记卡的功能,基本上没有贷记卡的功能,而且信用卡使用的限制条件太多,严重制约着信用卡在消费中作用的发挥。因此,完善信用卡的功能、取消过多苛刻的限制条件也刻不容缓。
另外,由于消费信贷的贷款额低、服务面广、平均成本高,对人员素质的要求也更高。因此,还需加强对消费信贷业务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批具有高素质、有丰富经验的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以适应开展消费信贷的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