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世界历史”和“世界历史民族”思想及其在中国边疆研究中的意义--从“生产方式”的三种含义看_生产方式论文

马克思的“世界历史”和“世界历史民族”思想及其中国边疆研究意义——从“生产方式”的三种含义说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世界历史论文,马克思论文,三种论文,边疆论文,生产方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何为“生产方式”

       李大钊的“马克思主义观”是阶级斗争“金线论”。他指出:唯物史观、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剩余价值学说)以及科学社会主义“这三部理论,都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而阶级竞争学说恰如一条金线,把这三大原理从根本上联络起来”①。与此不同,恩格斯认为贯穿于党的“一切文献”的“一条红线”是社会存在决定意识即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论“这个原理”、“这个基本观点”②。在这里,恩格斯实际上最早提出了一个理解唯物史观的“红线论”,直到逝世前的一封晚年书信中仍然坚持认为“经济发展的轴线”“构成一条贯彻始终的、唯一有助于理解的红线”③。魏光奇教授认为,马克思的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理论既非“单线论”,也非“多线论”,而是两者的统一④。这一命题直接涉及《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社会经济形态”与“生产方式”两个概念是否一致以及红、金两线的关系问题。段忠桥教授是“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代表性学者,他对于生产方式的界定,可以作为重要的指导。

       不过,段忠桥教授的《对马克思社会形态概念的再考察》(《教学与研究》1995年第2期)与《论经济基础的构成》(《哲学研究》1995年第2期)似乎作了前后不同的两种界说。前者说:“生产方式概念在马克思的著作中通常有三种用法,一是指现实的生产力,二是指特定的生产关系,三是指由前两者构成的统一体。在这里(《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笔者注),马克思是从第三种意义上使用生产方式概念的。这种意义上的生产方式放到社会整体结构中来看,就是社会的经济结构,即经济基础。”⑤后者说:“生产方式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是一个多义的概念,它有时指生产过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有时指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有时则指这二者的统一体。不过,在他们谈到作为经济基础的组成部分的生产方式时,其涵义是确定的,即指的是生产过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⑥与此同时,他在《对生产力、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概念的再考察》(《马克思主义研究》1995年第3期)一文中反复申说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所说的“物质生产力”指的“只是生产者进行物质生产的能力,而不是生产者对自然的关系”⑦。这就不免令人困惑,“物质生产力”与前述“现实的生产力”是什么关系?他同在1995年发表的两篇文章对于“生产方式”的两种界说在哪种意义上是一致的呢?

       可以看到,在厘定生产方式三义的基础上,段忠桥教授着力阐发了生产力的本义(劳动力或劳动能力,包括体力和智力)以及生产关系的广义(生产过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总和)、狭义(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在把“生产方式”作为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并列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的意义上,段忠桥教授论述尤多,但是对于作为基本范畴的“生产力”(即与“个人生产力”并立的“集体力”)⑧与他所谓的本义的“生产力”是什么关系,似乎没有多少说明。

       二、“生产方式”的三种含义

       笔者体会,马克思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概念都可以从狭义、本义和广义来区分。也许对段忠桥教授所谓的本义“生产力”的区位作一些微调,方可以使上述令人困惑的地方获得更为圆通的解释。可以看到,段忠桥教授根据《资本论》“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末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⑨,把作为生产资料的“生产力”直接等同于“劳动(生产)力”⑩让人十分费解,因为作为与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并列的基本范畴,前者是狭义的复数的“物质生产力的总和”(Produktionskr

fte)或者狭义的单数的“生产力”(Produktivkraft),后者是本义的复数的“生产力”(Produktivkr

fte)。《德意志意识形态》指出:“所有制是对他人劳动力(Arbeitskraft)的支配。其实,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11)由上可知,第一,“劳动力”不是像一般人所认为的那样,是到《资本论》时期才确立的概念,是比“生产力”晚出的概念。第二,作为交往形式对立统一体出现的“物质生产力的总和”(Produktionskr

fte)、从活动的结果角度看的“产品”、“生产资料”、“所有制”或“社会关系”,乃至从活动的角度看的“分工”或“生产劳动”是同一个层次的概念。申论如下。

      

       可以看到,《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指出:(部落)“共同体本身作为第一个伟大的生产力而出现;特殊的生产条件(例如畜牧业、农业)发展起特殊的生产方式和特殊的生产力,既有表现为个人特性的主观的生产力,也有客观的生产力。”“所有这些关系的解体,只有在物质的(因而还有精神的)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时才有可能。”(19)据此,仅就《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经典段落中的“物质生产力”(“人们的物质生产力”或“社会的物质生产力”)来说,作为与“精神生产力”或“主观的生产力”并立的概念,只能是狭义的生产力即生产资料,而死劳动作为活劳动(包括体力和智力)的物质凝结而存在,这就意味着一定程度上要把段忠桥教授所谓的本义的“生产力”移入狭义区位才合理。这样看来,本义的“生产力”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似乎是不完整的,其实不然,经典段落中最后一个“生产力”(20)(指“创造”“物质条件”的“个人”(21)),明显不是前面所讲的“物质生产力”。这就意味着,对于本义的“生产力”来说,最起码“人”与“物”缺一不可。魏光奇教授指出,将物质生产力视为历史主体而又发明“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对之加以平衡,这是苏联式意识形态的惯常做法,其实对于马克思来说,“物质生产力”、“生产方式”不过是“人”的历史化、社会化表现(22)。

       更为重要的是,只有本义的“生产力”与本义的“生产关系”两者相加,才构成本义的“生产方式”(表1)。这就意味着经典段落中出现的两个“生产方式”也有本义与广义之别。前者即“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Die Produktionsweise des materiellen Lebens,英文the mode of production of material life)制约着(bedingt)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sozialen,politischen und geistigen Lebensprozeb)”中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对“社会生活过程”的“制约”关系,就是《德意志意识形态》表述的“生产力”(Produktionskr

fte)与“交往形式”的互相“制约”关系(23),而“交往形式”就是“生产力(德文Produktionskr

ften)、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sozialen Verkehrsformen)的总和(上文英译this sum of productive forces,forms of capital,and social forms of intercourse遮蔽了德文的确指内涵,其实可以对应汉语的‘物力’、‘财力’和‘人力’来理解),是哲学家们想象为‘实体’和‘人的本质’的东西的现实基础,是他们神化了的并与之斗争的东西的现实基础”(24)中的“社会交往形式”,这就意味着“物质生活”与“社会生活”并列;后者即“亚细亚的(asiatische)、古代的(antike)、封建的(feudale)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modern bürgerliche Produktionsweise,英文modern bourgeois modes of production)可以看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德文

Gesellschaftsformation,英文the economic formation of society)演进的几个时代”(25)中的“生产方式”则与“社会生活”合一。可以看到,《资本论》指出:“只有当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形态,作为自由结合的人的产物,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控制下的时候,它才会把自己的神秘的纱幕揭掉。”(26)表面看来,《资本论》中“社会生活过程”与“物质生产过程”的对等关系和《序言》中“物质生活”与“社会生活”(sozialen Leben)的并列关系是矛盾的,其实,后一个“社会的”是狭义的(德文形容词sozialen),前一个“社会的”则只能是广义的(德文形容词gesellschaftlichen)。德文两个词对应一个英文词“社会”(名词society),就会出现难以对译的问题。比如社会交往形式(sozialen Verkehrsformen)、社会革命(sozialer Revolution)与社会生活(sozialen Leben)中的“社会”字眼对应“社会主义”(英文socialism),是顺理成章的。有研究指出,德文nation(梁启超译为“部民”)与英文内涵正相反(27),应该表达的也是与此“社会”字眼相通的意思。与从事“自主活动”的人不同,从事“物质生活的生产即劳动”的人要“被排斥于社会(Gesellschaft)之外”(28),所以才要进行社会革命(sozialer Revolution)。也就是说,工人不属于社会(G),但属于社会(S)。这样的区分并不是小题大做,否则就无法理解资产阶级的“社会生产力”与工人阶级的“个人生产力”对立的马克思命题:“总体工人从而资本在社会生产力上的富有,是以工人在个人生产力上的贫乏为条件的。”(29)在笔者看来,这是《序言》生产方式序列得以演进的普遍规律,而“个人生产力”对“社会生产力”的关系则是问题的核心。

      

       恩格斯晚年书信指出:“我们视之为社会历史的决定性基础(bestimmende Basis der Geschichte der Gesellschaft,the determining basis of the history of society)的经济关系,是指一定社会(Gesellschaft)的人们生产生活资料和彼此交换产品(在有分工的条件下)的方式(英文the manner and method by which men in a given society produce their means of subsistent and exchange the products among themselves,英译the manner and method是十分费解的,查德文为die Art und Weise,应译为“方法和方式”)。因此,这里包括生产和运输的全部技术(德文die gesamte Technik,英文the entire technique of production and transport)。这种技术,照我们的观点看来,也决定着产品的交换方式(德文die Art und Weise;英文the manner and method of exchange,应译为“交换的方法和方式”),以及分配方式(the distribution of the production),从而在氏族社会解体后也决定着阶级的划分,决定着统治和被奴役的关系,决定着国家、政治、法等等。此外,包括在经济关系(economic relations)中的还有这些关系赖以发展的地理基础(德文die geographische Grundlage,英文the geographical basis)和事实上由过去沿袭下来的先前各经济发展阶段的残余(这些残余往往只是由于传统或惰性才继续保存着),当然还有围绕着这一社会形式(this form of society,德文Gesellschaftsform)的外部环境。”(35)这里引人注目的是,恩格斯把生产关系层级和生产力层级组成的各个经济领域从分工的角度划分为生产的方式方法、交换的方式方法、分配的方式方法、消费的方式方法,并且在方式与方法之间进行了区分。在表1中的“劳动方式”也就是表2中由物质生产力、劳动生产力和地理基础相结合构成的核心生产方式,在其上加上核心生产关系(财产关系)范畴,就构成了基本的生产领域(本义的生产方式),它“制约”着其他生产关系层级(交换关系、分配关系、消费关系)。恩格斯晚年书信把地理基础明确列入经济关系范畴,是对马克思《资本论》有关“生活资料”和“劳动资料”(36)思想的继承,实际上表明恩格斯对所谓“地理环境决定论”和“地理环境外因论”(毛泽东《矛盾论》把“地理、气候等条件”作为社会发展的外因(37)、常量,认为内因、变量才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因(38))都持某种保留态度,表明了他对“资本神圣”和“劳动神圣”的去神秘化——自然力(39)——诉求。

       三、“生产方式”三义澄清的理论意义

       “生产方式”三义的厘定,也许有助于澄清如下理论争论:

       第一,对于马克思关于人与环境二分的思想,在生产领域,是否表现为蒋大椿先生所谓人与物(社会历史环境:物质生产力、地理基础)二分的问题。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概念体系中,人(革命群众)与物(《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物质生产力”)都是“物质因素”(40),都是“生产力”,缺一不可,蒋先生则从人不是“物的因素”的意义上否定了人是“生产力”的马克思命题(41)。

       可以看到,《德意志意识形态》作为社会形态三分法之一的“生产力总和”只是“生产资料”(物)而已,人则统统被纳入了广义的生产关系范畴——“社会关系”或者“社会”:“社会关系的含义在这里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the co-operation of several individuals),至于这种活动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而进行,则是无关紧要的。由此可见,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a certain mode of co-operation,德文einer bestimmten Weise des Zusammenwirkens)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德文diese Weise des Zusammenwirkens)本身就是‘生产力’(a‘productive force’,德文eine‘Produktivkraft’)。”(42)顾准认为,这里关于“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的说法是给生产力下的定义(43),显然,他是受了汉译的误导,其实相对于劳动分工而存在的劳动协作只是“生产力”之“一种”而已。

       第二,罗荣渠先生曾明确地表示反对抽象地谈论“人的生产能力”(44),吴英教授则批评罗先生“在探寻历史发展动力时止步于抽象的生产力概念”,“没有进一步阐明生产力本身发展的原因和动力”,“用广义的劳动生产方式概念取代了生产力概念”,“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把这两个概念互换使用”(45)。无论批评罗先生“止步于抽象的生产力概念”,还是罗先生表示反对抽象地谈论“人的生产能力”,“抽象”一词似乎变成了随便使用的标签。这实际上提出了马克思的“生产力”概念是否“抽象”的问题。

       庞卓恒先生《怎样寻求世界历史上先进变落后和落后变先进的根本原因》是对他提出的“一元多因多果”规律观具体应用的代表作之一。他把“一元”界定为“根本原因”、“终极原因”、“最终的根本原因”、“最后动力”或“原动力”,指的都是“生产力”,“它的发展决定着直接动力(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发展”。在这里,“直接动力”似乎与“多因”同义。根据他提出的“生产能力决定论”,他实际上把“生产力”进一步界定为“人的生产能力”(46)。《弘扬唯物史观的科学理性》则对“人的生产能力”进行了如下说明:“按马克思的本意把生产力定义为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能力,而且用劳动生产率、产量和产值之类的‘尺度’来加以衡量。”(47)这样看来,即使不存在把“生产力”抽象化的问题(“人”作为生产力要素无疑是“现实的人”,是具体的;但是,如果没有在历史中不断革新、发展的生产技术和工具作为指标,那么“人”就是抽象的(48),如果“人的生产能力”尚未凝结到“物质生产力”即“生产资料”乃至“产品”上,就是潜在的“生产能力”,也可以说是抽象的,否则马克思就没有必要一再强调“拉犁的牛”(49)才是“生产力”了)(50),恐怕也有对事物下定义容易导致的概念窄化危险。

       争论也许与对《德意志意识形态》如下表述的不同理解有关:“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社会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甚至人们头脑中的模糊幻象也是他们可以通过经验来确认的、与物质前提相联系的物质生活过程的必然升华物。”根据此处第一句话,庞先生认为:“唯物史观所唯的‘物’,并不是人们实际生活过程之外的物质经济条件或任何先在条件,而是人们本身的‘物质实践’。”另外,他指出:“‘一元’,就是作为‘终极事实’和‘终极原因’的物质实体及其特征。”那么,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元”是什么呢?他的答案是“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恩格斯语)这一事实(51)。与庞先生强调实践的思想一脉相承,吴英教授认为,“唯物史观建立起一元决定论,这个‘一元’就是人本身,但首先不是精神的人,而是实践的人,是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51)。笔者猜想,吴英教授此论的经典依据很可能就是上引《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第二句话。

       但是,这种理解似乎没有看到唯物史观之“物”、“社会存在”与“一元”概念的同一性,核心就是“一般劳动过程”、“生产过程”、“生产方式”乃至“生产力(Produktionskr

fte)”、“个人的行动或活动”、“物质活动”的同一性。马克思指出:“资本的生产过程——从它的物质方面,即从生产实用价值层面——是一般劳动过程,并且作为这种劳动过程,它显示出这一过程本身在各种极不相同的社会生产形式下所固有的一般因素。”(52)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导言〉》(1857年)则有“生产过程”的如下说法:“个人在生产过程(produzieren)中发展自己的能力(seine F

higkeiten entwickelt),也在生产行为(Akt der Produktion)中支出、消耗这种能力,这同自然的生殖是生命力(Lenbenskr

ften)的一种消耗完全一样。”(53)这样看来,《德意志意识形态》把“生产过程”与“生产方式”对等,也就好理解了:“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the simple material production of life)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the real process of production),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the form of intercourse connected with this and created by this,注意‘生产方式’的说法在这个英文文本中没有出场,在另一个英文文本中也没有出场,表述为the form of commerce associated with this process and created by it(54),但是德文原文是有produktionsweise(56)的,指的就是前文的‘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过程)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the basis of all history)。”(57)《德意志意识形态》指出:“生产力(Produktionskr

fte)与交往形式的关系就是交往形式与个人的行动或活动的关系。这种活动的基本形式(the fundamental form of this activity)当然是物质活动,一切其他的活动,如精神活动、政治活动、宗教活动等取决于它。”(58)是严苛马克思、恩格斯的用词不严谨不一贯,还是反思苏联式教科书概念体系带来的不自觉影响,也许是绕不开的话题。

       “生产能力决定论”所决定的对象能不能是“分工”呢?吴英教授《对马克思分工阶级理论的再解读》(《史学月刊》2004年第5期)就包含着这样的命题。他通过对《德意志意识形态》分工论述的梳理,认为存在一个对于阶级产生具有决定意义的因果链条:生产力决定分工;分工决定所有制关系(包括分配关系)和与之相应的阶级关系。可以看到,他的引文涉及的“作为特殊生产方式的工场手工业”在马克思看来属于第二类分工,而“第二类分工与所有其他的生产力的共同之处,就是会缩短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59),则显示马克思同时有与“所有其他的生产力”并列的“分工”也是“生产力”的论断,看来“分工”与“生产力”不是简单的“三级”决定的关系。还可以看到,吴英教授所据以提出“三级”决定关系的下列依据,其“生产力”的德文用词其实是有很大差别的:“一个民族的生产力(Produktionskr

fte)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在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上。”(60)“分工,这一阶段依赖于当时生产力(Produktivkraft)的发展水平。”(61)这里,生产力(Produktionskr

fte)与生产力(Produktivkraft)的区分表明,“分工”既是一定“生产力”(Produktivkraft)的产物,又是一定“生产力”(Produktionskr

fte)的表现,在“表现”的意义上两者可以等同看待,在“产物”的意义上两者则不能等同看待。吴英教授所说的被生产力(Produktivkraft)决定的“分工”,应该是后者意义上的概念。

       由此才可能理解《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如下论断:“各个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个民族的生产力(Produktivkr

fte)、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这个原理是公认的。然而不仅一个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而且这个民族本身的整个内部结构也取决于自己的生产以及自己内部和外部的交往的发展程度。”(62)“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的生产力(Produktionskr

ften)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和人之间历史地形成的关系,都遇到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Produktivkr

ften)、资金和环境。”(63)上述“每个民族的生产力(Produktivkr

fte)、分工的发展程度”与“自己的生产的发展程度”是对等的说法,可以把“生产”与“生产力(Produktivkr

fte)、分工”两者划等号,这样“生产力(Produktivkr

fte)”只能是本义的“生产力”即“人的生产力”,而“分工”只能是“所有制关系”即本义的“生产关系”。在这里,生产力(Produktivkr

fte)与“分工”(所有制关系)、交往(交换关系)并列(64),其中生产力(Produktivkr

fte)与“分工”(狭义的所有制关系,即《序言》所谓“财产关系”)并列构成“生产”(65)即恩格斯晚年书信所谓“生产方式”,而生产力(Produktionskr

ften,生产资料的全部)与“交往”[马克思的补文“人和自然以及人和人之间历史地形成的关系”,等于恩格斯晚年书信所谓“经济关系”,作为生产力(Produktionskr

fte)表现的“分工”即劳动方式内在于其中]并列构成经济基础(66)。

       《德意志意识形态》指出:“任何新的生产力(Produktivkraft),只要它不仅是现有生产力(Produktivkr

fte)的量的扩大(例如,开垦新的土地),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67)在《共产党宣言》这样公开出版的文本中,同样指新土地开垦的“生产力”用词(Produktionskr

fte)却不同:“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Produktionskr

fte),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过去哪一个世纪料想到在社会劳动里蕴藏有这样的生产力(Produktionskr

fte(68))呢?”(69)“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70)此处“社会劳动”当指“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而“在社会劳动里蕴藏……的生产力(Produktionskr

fte)”(71)在《资本论》中则表述为“劳动(的)生产力”(Produktivkraft der Arbeit)。从此亦可见,“这样的生产力”(Produktionskr

fte)种类“多”、数量“大”,不仅包含“人口”因素(可以认为是“人力资源”,并非强调是否“劳动力资源”),而且是“大量”的。至此,“生产力”(Produktionskr

fte)拓展了《德意志意识形态》所谓“生产力(Produktivkr

ften)的总和”(72)这样的纯粹物质概念,而有了“人”的因素,其与“生产力”(Produktivkr

fte)的分野仅仅在于,前者是从《德意志意识形态》所谓社会变革的所有物质因素的角度进行区分,后者是从恩格斯晚年书信所谓人的社会分工的角度进行区分,从而实现了内涵合一,到《序言》连写法也实现了合一。

       综上,《德意志意识形态》明确指出“每个民族的生产力(Produktivkr

fte)、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决定论“这个原理是公认的”,把这一公认的“原理”当作马克思两大发现之一的“生产方式制约论”即“社会存在决定论”这一“原理”本身,恐怕是马克思不愿意看到的。恩格斯晚年书信所说的“分工”是广义的社会分工概念,按照当下中国的惯用术语,叫做“所有制关系”,它不是《序言》的概念体系不能包含的概念。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关于“生产力决定分工”的论说中,生产力(Produktivkraft)是单数形式,指的是现实的人及其生产能力,这就表明这一论说的合理性仅仅在于它是《序言》概念体系中“决定”关系的另一种表达,在这个意义上说,“生产能力决定论”中的“生产能力”是包含分工的复数概念(Produktivkr

fte),其所“决定”的对象只能是《德意志意识形态》所谓“各个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或者《序言》所谓“上层建筑”。只有坚持此点,才不会堕入罗先生所批判的“唯生产力论”。如果这种推理可以成立,“生产能力决定论”就与“物质实践一元论”(73)一致起来,其实就是《序言》所谓“生产方式制约论”即“社会存在决定论”的另一种表达。庞先生所谓“怎样寻求世界历史上先进变落后和落后变先进的根本原因”,无疑提出了很好的问题,即生产方式是如何演进的。而《德意志意识形态》反复申说的对象“民族”,作为世界历史发展的结果,很大程度上只能是“世界历史民族”。《序言》的“生产方式序列”也就是这样的“世界历史民族”盛衰兴替的主线演进序列——西欧道路。

       第三,也许是最难厘定的一点,广义理解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在只有一种生产方式存在的理想型社会里无疑是一个东西,而作为经济业态(产业形态,比如农业生产方式、工业生产方式)而非社会形态存在的广义的生产力、狭义的生产关系以及狭义的生产方式也是一个东西,只不过分别强调劳动一般(与个体生产力相对的集体力)、经济关系和结合方式而已。而这就回答了段忠桥教授对于“生产方式”的两种界说令人困惑的问题。

       就日耳曼人的征服来说,相对于他们的“粗糙生产方式”,《德意志意识形态》说“战争本身还是一种通常的交往形式”(74)。《资本主义生产以前各形态》也指出:“在游牧的畜牧部落中,公社实际上往往聚集在一起;这是旅行团(Reisegesellschaft)、队商和游牧群,而从属的形式便由这种生活方式的条件下发展出来。在这里,被占有和再生产的事实上只是畜群而不是土地……因此战争便成为每一个这种自然形成的集体的最原始的劳动方式之一,既用以保护财产、又用以获得财产。”(75)值得注意的是,“战争”本身不仅是“交往形式”,还是“劳动方式”。后者,现在改译“工作”(76),未免有些费解,查原文德文是“Arbeiten”(77),其实无论怎么翻译,无非说这是一种“谋生方式(Art)”,即使它是一种“掠夺方式(Art)”,也无妨碍(参见表1),这种翻译的摇摆,正说明这是一种“社会暴力金线”和“生产力红线”粘连不分的“社会”(Gesellschaft)状态,而且预示着“生产方式”粗糙、“交往形式”发达的现实可能性,显示着以“个人生产力”为主导的游牧生产方式对以“社会生产力”为主导的农耕生产方式的后发优势。在这里,“生产方式”仅仅是标示物质生产集约程度的经济业态概念,而“劳动方式”则是标示人与自然结合方式的社会形态概念。

       四、“生产方式”三义澄清对当代中国史学乃至边疆学实践的意义

       针对斯大林提出的“五种基本生产关系”序列论(即“原始公社制的,奴隶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制的,社会主义的”)与“两决定”论(即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78),庞卓恒先生提出的问题是,两者何者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规律”(79),由此,他提出了“一元多因多果”规律观。与之不同,罗荣渠先生则提出了“以一元多线论为基础的现代化范式”。

       可以看到,罗荣渠先生是在马克思“生产方式”三种含义的意义上分别使用“生产方式”概念的。他承袭吴恩裕教授《马克斯(思)的政治思想》的考辨,利用“生产诸力”与“生产诸关系”的概念对子来解决通常所谓“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解释困境,“同一种生产力、同一种生产方式”(80)可以与不同的“生产关系”相适应,这是对“生产力”(Produktionskr

fte)与“交往形式”互相“制约”关系(81)而非一般所谓“决定”关系的理论拓展,但是他对生产力(包括“劳动方式、技术方式及经营方式诸方面”)以及生产关系(包括“产权关系和分配关系诸方面”)的划分本身恐怕与《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有着一致的暗含前提,论述的是只有一种“生产方式”的一个“社会”,封闭而自足。这样的理想型社会作为理论抽象自无不可,但与恩格斯晚年书信包含“先前各经济发展阶段的残余”和“外部环境”的“社会”显然不同,也难说是黑格尔所说的“世界历史民族”。罗先生关于马克思的历史观是“生产方式发展观”的认定(82),显然是广义的“生产方式”概念,“一元多线”的论述本身其实是多元生产方式(83)的关系模式,这应该是唯物史观一元决定论其实是经济社会一元决定论的题中应有之意。

       应该说,罗先生对“一元多线”的论述更加侧重的是“多线”,他把西欧道路从“普遍道路”降为“多线”中之“一线”,其实只说明了它不是什么道路,而没有进一步说明它是什么道路。笔者体会,一线(《序言》的生产方式序列)与多线的关系是“世界历史民族”的接力主线与“民族历史”的陪伴辅线的关系,只有考察马克思对黑格尔“世界历史”思想的继承性才能更好地理解这一问题,进而说明今天似乎炙手可热的全球史以及大国边疆史的层级结构问题。对于后者,马克思曾就“边界”之于对等“社会”发展的意义指出:“货币以及作为货币的条件的交换,也不是或很少是出现在各个公社内部,而是出现在它们的边界上,出现在与其他公社的交往中。”(84)对于前者,《德意志意识形态》说得更明白:“只有交往成为世界交往,并且以大工业为基础(Basis)的时候,只有在一切民族都卷入竞争的时候,保存已创造出来的生产力(Produktivkr

fte)才有了保障。”(85)对此问题的进一步揭示,则需要透视马克思的世界历史观。

       黑格尔说温带是“世界历史民族的地盘”(86),马克思也说“资本的祖国……是温带”(87)。在黑格尔看来,“世界历史真正的开始”是波斯人(88),而在马克思看来,18世纪中叶以来的英国“大工业”则“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Weltgeschichte)”(89)。在黑格尔满足于基督教世界的“圆满”、“完成”和“实现”的时候(90),马克思看到了“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91)的作用,并预言了“人类社会(menschlichen Gesellschaft)的史前(Vorgeschichte)时期”(92)的终结。从一定意义上说,“世界历史”和“世界历史民族”的思想是黑格尔、马克思二人共有的,马克思多的是“全部人类历史(aller Menschengeschichte)”(93)的眼光。恩格斯指出:“黑格尔……的思想发展却总是与世界历史(Weltgeschichte)的发展平行着……他是第一个想证明历史(Geschichte)中有一种发展、有一种内在联系的人。”(94)黑格尔《历史哲学》就日耳曼民族的历史地位指出:“假如我们要把日耳曼世界分为几个时期,有一点必须说明的,就是这里不像在希腊人和罗马人那样我们可以作出双重向外的关系——追溯到一个前期的世界历史民族,和前瞻到一个后期的世界历史民族。历史证明,这些民族发展的过程是和其他民族完全不同的。”在蛮族对罗马帝国实现大征服之前,“日耳曼各民族向外的关系”,对于罗马帝国这样的“世界历史民族”来说,“只是陪伴着历史”(95)。这里所指称的“世界历史民族”德文对应“welthistorische Volke”,而“陪伴着历史”中的“历史”对应德文则是“die Geschichte”(96)。可以看到,对于我们通常所说的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辩证方法,其中“历史”恩格斯的德文用词却是“historisch”,而“历史过程”(historischen Verlaufs)就是“现实的历史过程”(wirkliche geschichtliche Verlauf),可见,两种“历史”只有在这种意义上才是一致的(97)。

       基于此,魏光奇教授申论指出,马克思的历史观就深层理论结构本身来说,仍然是黑格尔式的,马克思继承的是黑格尔逻辑与历史统一的研究方法(98)。他们秉持的是“世界历史民族”(99)(黑格尔又称之为“世界精神”(100),在马克思那里,是“社会经济形态”)单线论与单个“民族”(黑格尔又称之为“民族精神”(101),在马克思那里,是“生产方式”)多线论的统一。在“世界历史”的赛场上,前者是后者的接力赛,接力棒是“自由”,后者赛前、赛后的小跑都没有“世界历史”意义(102)。在笔者看来,前述“个人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的分野与演进,其实质就是前者对后者的“陪伴”关系,这种关系具有相当的普遍性,不仅是黑格尔意义上的“世界历史民族”接力主线的主要动力机制,是马克思意义上的“生产方式制约论”的具体实现形式,而且对于黑格尔所谓处于“世界历史的局外”(103)之非“世界历史民族”比如蒙古族、藏族乃至中华民族同样适用。

       按照项观奇《论五种生产方式理论的形成》的研究,《序言》是要把“亚细亚的生产方式”尤其是实行“共同劳动”的“公社所有制”确定为多线尤其是单线即“世界历史民族”的文明史起点的(104)。这里的关键是如何理解“共同劳动”的术语乃至“亚细亚的生产方式”概念,它首先是一种以农业与手工业实行家庭结合的“生产方式”,而“农业公社”的基础正是实行“份耕”而非“共耕”的“小农的生产方式”,马克思对“共同劳动”举例说明(“例如像东方的灌溉渠道那样”(105),这是东方社会有别于西方社会的“生产方式”特点之一)则显示“共同劳动”并不一定就是“集体耕种”(106),实行“份耕”完全有可能。《资本论》第一卷直接出现了“古亚细亚的生产方式”,并且放在“古希腊罗马的生产方式”之前:“在古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等等生产方式下,产品变为商品、从而人作为商品生产者而存在的现象,处于从属的地位,但是共同体越是走向没落阶段,这种现象就越是重要。……这些古老的社会生产机体比资产阶级的社会生产机体简单明了得多,但它们或者以个人尚未成熟,尚未脱掉与其他人的自然血缘联系的脐带为基础,或者以直接的统治和服从的关系为基础。”(107)项观奇《论马克思心目中的亚细亚生产方式》(108)注意到此处的“直接的统治和服从的关系”在后来的法文版中有所改动,改为“专制制度和奴隶制度的条件”。这就说明,“古亚细亚的生产方式”包含两种类型,或者以氏族公社为基础,或者以农业公社为“专制制度的条件”(109)。廖学盛先生提示此处“古希腊罗马的”按德文原文应改译为“古代的”(110),此半句查德文原文是altasiatischen,antiken usw.Produktionsweisen(111)。由此可见,“亚细亚的生产方式”和“古典古代的生产方式”同属“古代(alt-)”。这里,问题的关键是,前者如何按照《序言》的生产方式序列“演化”为后者。在笔者看来,“演化”其实是后者对前者在黑格尔意义上的“陪伴”乃至“超越”,是一种以“亚细亚的生产方式”为文明史起点的螺旋型时空拓展。

       罗荣渠先生认为,在马克思“五种生产方式”的理论构想中,对“亚细亚的生产方式”的“论述不详”,但“至少暗示了在大致相同的生产力水平和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环境中,有可能出现不同的生产方式”(112),而“古代的即奴隶制生产方式”(113),与现代化“论题有关的是封建主义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社会主义生产方式”(114)。这里提出的问题是,罗先生注意到的即马克思《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1881年)所说的“标志着依次进化的各个阶段”的“各种原始公社”包括“农业公社”与斯大林所说的“原始公社制的”“生产关系”是否对等,即是否可以同样置于斯大林接着列举的“奴隶占有制的”“生产关系”之前(115),从罗先生对马克思的如下引用可见罗先生对此是持肯定态度的:“和他们(罗马自由农民的小土地被剥夺后形成的罗马的无产者——笔者注)同时发展起来的生产方式不是资本主义的,而是奴隶占有制的。”(116)由此可见,马克思所说的“生产方式”应该就是斯大林所说的“生产关系”,因为所指对象完全一致。也就是说,“亚细亚的生产方式”,就是“小农的生产方式”,就是“农业公社”,其特殊性仅仅在于它只是更多保留了某种东方原始性,其实指的就是作为“亚细亚形式”之“前提”的“单个人对公社来说不是独立的,生产的范围限于自给自足,农业与手工业结合在一起”以及公共的“灌溉渠道”、“交通工具等等”,这就把作为“历史前提”的“亚细亚的生产方式”与作为“所有制形式”的“亚细亚形式”(117)从概念上区分开来。

       游牧世界即“流血民族”作为动的行国文明与农耕世界即“流汗民族”(118)作为静的居国文明在东西方的不同结合方式,导致了工业化的路径也有差异。而分别与之对应的是“小农的生产方式”(119)(或“小农经济和独立的手工业生产”(120))与“亚细亚的生产方式”,它们之间应该具有经济业态与社会形态的分野。马克思指出:“节约用水和共同用水是基本的要求,这种要求,在西方,例如在佛兰德和意大利,曾促使私人企业结成自愿的联合;但是在东方,由于文明程度太低,幅员太大,不能产生自愿的联合,因而需要中央集权的政府进行干预。所以亚洲的一切政府都不能不执行一种经济职能,即举办公共工程的职能。”(121)《英国个人主义的起源》的作者把个人主义的根子追溯到1200年,秉持英国与欧陆继承《罗马法》进而强调“占有”、强化王权不同,处处呈现出保存较多日耳曼传统的“英国例外论”(122)。其实,马克思所说佛兰德之“私人企业结成自愿的联合”来修建“共同用水”工程的时代,当在英法百年战争(1335-1453年)之前,战争的起因是佛兰德羊毛纺织手工工场发达,羊毛原料很大部分来自英国。只不过佛兰德没有领土国家作为凭依,势必在战争中削弱下去。我们知道科斯的“灯塔理论”就是发掘灯塔修建的史料提出来的。在英格兰是私人修建灯塔收费运营,在佛兰德是私人联合起来修建用水工程,“英国例外论”至少要打些折扣。

       而通过德国的国际地位的阐述,马克思关于“世界历史民族”命运的思想得以具体展现:

       ①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开始真正成为分工。从这时候起意识……是同对现存实践(praxis)的意识不同的某种东西……如果这种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和现存的关系发生矛盾,那么,这仅仅是因为现存的社会关系和现存的生产力(Produktionskraft)发生了矛盾。不过,在一定民族的各种关系的范围内,这也可能不是现在该民族范围内出现了矛盾,而是因为在该民族意识和其他民族的实践(praxis)之间,亦即在某一民族的民族意识和一般意识之间出现了矛盾(就像目前德国的情形那样)。(123)

       ②按照我们的观点,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Produktivkr

ften)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由广泛的国际交往所引起的同工业比较发达的国家的竞争,就足以使工业比较不发达的国家内产生类似的矛盾(例如,英国工业的竞争使德国潜在的无产阶级显露出来了)。(124)

       可以看到,与“实践的观念的表现”即“国家形式”(125)不同,“现存实践(praxis)的意识”属于经济社会生活范畴。“工业比较不发达的国家(德国)”对应着“一定民族意识”、“民族意识”,而“工业比较发达的国家(英国)”则对应着“其他民族的实践(praxis)”、“一般意识”。很明显,德国与其他民族的国际秩序体现的是社会关系与生产力(Produktionskraft)的矛盾,这并不是说德国本身没有生产力存在,只是马克思把德国作为民族意识的化身,而其他民族包括英国则是实践或生产力的理想型。按照“一切历史冲突根源”的观点,“个人生产力”(Produktivkr

ften)发展决定了黑格尔所代表的德国官方哲学不会是历史的终结。这就是说,马克思不仅超越了黑格尔关于波斯是“世界历史真正的开始”的命题(126),而且把西方对东方的陪伴史从希波战争后(127)开始分道扬镳的黑格尔命题一致延展到他所谓“西方从属于东方”的现代资本主义时期,而“个人生产力”(Produktivkr

ften)对“社会生产力”(Produktionskraft)不断取代、更新则是《序言》生产方式序列所揭示的演进规律。

       这一演进规律同样适用于中国。从吕一燃先生专门辑录的《马克思恩格斯论国家领土与边界》一书,可以大致窥见马克思、恩格斯的中国边疆观。马克思1857年谈到俄国“占领当今中国统治王朝的故乡——黑龙江两岸的地方,才只有几年的时间”(128),1858年谈到第二次鸦片战争“帮助俄国获得了鞑靼海峡到贝加尔湖之间最富庶的地域”(129)。恩格斯于1855年指出这一扩张的思想背景:为了支持建立“从易北河到中国”的“斯拉夫帝国”,泛斯拉夫主义表示愿意“维护俄罗斯—蒙古人的野蛮统治”(130)。由此可见,蒙古草原乃至鞑靼属于中国,是马克思所承认的,对于俄罗斯人与蒙古人的特殊的内在关系,恩格斯也有所认识。不过,从生产方式的角度来看,蒙古乃至鞑靼不属于“亚细亚的生产方式”是无疑的,也就是说,从生产方式的意义上理解,“蒙古”不属于“中国”。

       马克思的世界历史视野是涵盖亚洲高原草原的“游牧世界”的:“至今还带着自己的牲畜群在亚洲高原的草原上放牧的游牧民,就是最大的资本家了,因为资本最初的含义是牲畜。”(131)马克思通过西欧封建与游牧关系的研究以及同亚洲高原乃至亚洲草原游牧的对比分析,发现了制度优势生成原理——“最高中心(obersten Centrum)派生论”。按照这一理论,在“畜牧部落(Hirtenst

mmen)”、“畜牧民族(Hirtenv

lker)”乃至“定居的民族(ans

ssigen V

lkern)”(132)的发展阶梯上,后发展优势就有很大的体现空间了。中国内地郡县“专制”外地游牧“封建”的体制外移现象,正是这一理论所能解释的。

       生产方式制约论而非单纯的生产力决定论,这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笔者所要强调的正是此点。物质经济条件意义上的“社会生产力”(Produktionskr

fte或Produktivkraft)是历史的根本动因,社会能动性意义上的“个人生产力”(Produktivkr

fte der Menschen)则是历史的伟大动力(Kraftder Geschichte),它们作为实现变革的两大“物质动因”缺一不可,对“世界历史民族”来说,其作用往往更是难分伯仲。中国的历史发展以及中华民族的历史形塑与西欧道路所呈现的“世界历史民族主线序列”有所不同,但并不自外于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和马克思的生产方式序列。

       注释:

       ①李大钊:《我的马克思主义观》(1919年10月11日),《新青年》第6卷第5、6号,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编注:《李大钊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9页。

       ②恩格斯:《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1859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9页。

       ③《恩格斯致瓦·博尔吉乌斯》(1894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33、732页。

       ④魏光奇:《承继黑格尔:马克思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理论的深层结构》,《河北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

       ⑤段忠桥:《重释历史唯物主义》,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88页。

       ⑥段忠桥:《重释历史唯物主义》,第141-142页。

       ⑦段忠桥:《重释历史唯物主义》,第134、135页。

       ⑧段忠桥:《对生产力、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概念的再考察》,《马克思主义研究》1995年第3期;并参见段忠桥:《重释历史唯物主义》,第94、96、102页。

       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205页。

       ⑩段忠桥:《重释历史唯物主义》,第94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83-84页;[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彭曦译,张一兵审定,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4、208页

       (12)“生产力[Produktivkraft](生产资料[Produktionsmittel])的概念和生产关系的概念的辩证法,这样一种辩证法,它的界限应该确定,它不抹杀现实差别。”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1857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7页。Marx,Grundrisse der Kritik Der Politischen

,Dietz Verlag,Berlin,1953,S.29.

       (13)马克思:“任何时候,我们总是要在生产条件的所有者同直接生产者的直接关系——这种关系的任何形式总是自然地同劳动方式和劳动社会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当中,为整个社会结构,从而也为主权和依附关系的政治形式,总之,为任何当时的独特的国家形式,找出最深的秘密,找出隐蔽的基础。”《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925页。

       (1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59页。

       (15)“劳动生产力处于低级发展阶段,与此相应,人们在物质生活生产过程内部的关系,即他们彼此之间以及他们同自然之间的关系是很狭隘的。”此处“劳动生产力处于低级发展阶段”与《序言》所谓“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表述虽然不同,但是“劳动生产力”与“物质生产力”应该具有内在的一致性,都是指“生产资料”。庞卓恒先生看重前者而提出的“生产能力决定论”,其实只能是“劳动生产力决定论”,罗荣渠先生看重后者而提出“一元多线论”,“生产力”作为“一元”也只能是“生产资料”,在马克思的概念系统中,似乎没有“劳动生产力”比“物质生产力”更为本源而具有高下、正误之别的意思。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96-97页。

       (16)《德意志意识形态》把“狭隘的生产关系”与“小规模的粗陋的土地耕作”“这种耕作方式”对等,并且决定封建农奴所有制的情况。由此可以认为,“狭隘的生产关系”与包括“农民自己的家庭工业”在内的小农的生产方式是对等关系。也就是说,“生产关系”甚至与“生产方式”之间对等起来,这对于习惯“生产方式=生产力+生产关系”公式的人肯定是无法想象的。参见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88、260页。

       (17)“the economic formation of society”的传统译法是“社会经济形态”,现在改译为“经济的社会形态”。罗荣渠主张把它译为“经济形构”。罗荣渠:《现代化新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98页。Marx,“A Contribution to the Critique of Political Economy:Preface,”Terrell Carver ed.,Marx Later Political Writings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159-161.“财产关系(property relations)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2-33页。

       (18)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1857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6页。Marx,Grundrisse der Kritik Der Politischen

,Dietz Verlag,Berlin,1953,S.19.

       (19)《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95、505页。

       (20)“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Produktivkr

fte),同时又创造着(schaffen)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materiallen Bedingungen)。”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33页。Marx Engels Werke,Band 13,Dietz Verlag Berlin,1972,S.8-9.

       (21)关于“不认为这些条件对于创造它们的个人来说(diese Bedingungen für die sie schaffenden Individuen)是无机的”的论述,参看[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28、300页

       (22)魏光奇:《选择与重构:近代中国精英的历史文化观》,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第1章“构建新的历史观”。

       (23)“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出现的受生产力(Produktionskr

fte,productive forces)制约(bedingte,determined)同时又制约(bedingende,determining)生产力的交往形式(Verkehrsform,form of intercourse),就是市民社会。”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38、212页。Karl Marx and Engels,The German Ideology,R.Pascal ed.(New York:International Publishers,1947),26.

       (24)《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93页;[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52、226页。Karl Marx and Engels,The German Ideology,28-30.

       (25)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33页。Marx Engels Werke,Band 13,Dietz Verlag Berlin,1972,S.8-9; Marx,“A Contribution to the Critique of Political Economy:Preface,”Terrell Carver ed.,Marx Later Political Writings,159-161.

       (2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96-97页。

       (27)章永乐:《旧邦新造1911-1917》,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91页。

       (28)[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42、44、218页。

       (2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86页。

       (30)《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925页。

       (3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32、533页。Marx Engels Selected Correspondence,Moscow:Foreign Language Publishing House,1953,pp.40-41.Karl Marx and Friedrich Engel-Werke,Dietz Verlag,Berlin.Band 27,1963,S.453.

       (32)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导言》(1857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7页。

       (33)《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90页。

       (34)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90页。

       (35)恩格斯:《恩格斯致瓦·博尔吉乌斯(1894年1月25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31页。Marx Engels Werke,Band 39,Dietz Verlag Berlin,1968,S.205.Marx Engels Selected Correspondence(Moscow:Foreign Language Publishing House,1953),548.

       (36)“通过人所处的自然环境的变化,促使他们自己的需要、能力、劳动资料和劳动方式趋于多样化。”此处对于人的“需要、能力、劳动资料和劳动方式”的分野表明,本义的生产力即生产“能力”不就是狭义的生产力“劳动资料”,也不就是广义的生产力“劳动方式”,“生产力”的三义区分是必要的。《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580-587页。Karl Marx,Capital,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0年,第435页。

       (37)毛泽东:《矛盾论》(1937年),《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01-302页。

       (38)魏光奇:《天人之际:中西文化观念比较》,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6-17页。

       (39)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98页。

       (40)“实行全面变革的物质因素(material elements of a complete revolution)”有两个:一方面是一定的生产力(阿多拉茨基版、新德文版、MEGA2版以及广松涉版都把此处的德文确定为Produktivkr

fte,唯有梁赞诺夫版判读为Produktionskr

fte,从上文刚出现的“生产力[德文原文Produktionskr

ften]、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的用词看,梁版更为合理。英文the existence of productive forces),另一方面是革命群众的形成(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92-93页;[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52、226页;Karl Marx and Engels,The German Ideology,28-30)。1847年出版的《哲学的贫困》对此点表达得更为明白:“机器只是一种生产力(eine Produktivkraft)。以应用机器为基础的现代工厂才是社会生产关系,才是经济范畴。”“在一切生产工具中,最强大的一种生产力(Produktivkraft)是革命阶级本身。”马克思:《哲学的贫困》(1847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61、194页;Karl Marx and Friedrich Engels-Werke,Dietz Verlag,Berlin.Band 4,1959,S.149,181.

       (41)蒋大椿:《当代中国史学思潮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发展》,《历史研究》2001年第4期。

       (42)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80页;参见Karl Marx and Engels,The German Ideology,7,18;[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26、200页。

       (43)《顾准笔记》,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年,第442页。

       (44)罗荣渠指出:“抽象地谈‘人的生产能力’……抛弃马克思的生产方式理论……是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倒退,而不是前进。”罗荣渠:《现代化新论》,第80页。

       (45)吴英:《关于现代化的含义、模式和规律——对〈现代化新论〉几个理论观点的评析》,《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5期。

       (46)庞卓恒:《怎样寻求世界历史上先进变落后和落后变先进的根本原因》,《世界历史》2009年第4期。

       (47)吴英、庞卓恒:《弘扬唯物史观的科学理性——与蒋大椿先生商榷》,《历史研究》2002年第1期。

       (48)魏光奇:《选择与重构:近代中国精英的历史文化观》,第1章“构建新的历史观”。

       (4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35页。

       (50)庞卓恒:《生产能力决定论》,《史学集刊》2002年第3期。1846年12月28日马克思《致帕·瓦·安年科夫》的书信中关于“生产力”的一段话:“人们(法文hommes,英文man,德文Menschen)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法文porces productives,英文productive porces,德文Produktivkr

fte)——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法文la base de toute leur histoire,英文the basis of all their history,德文die Basis ihrer ganzen Geschichte)。……生产力是人们应用能力的结果(法文le resultat de i’energie pratique des hommes,英文the result of practical human energy,德文Resultat der angewandten Energie der Menschen),但是这种能力本身决定于人们所处的条件,决定于人们先前已经获得的生产力,决定于在他们以前已经存在、不是由他们创立而是由前一代人创立的社会形式。”从这种决定关系来看,很难推出马克思主张“生产实践能力决定论”,倒是提供了他主张“既得的生产力决定论”的证明。《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32页;Karl Marx and Friedrich Engels-Werke,Dietz Verlag,Berlin.Band 27,1963,S.452; Marx Engels Selected Correspondence vol.III(First Published:in full in the French original in M.M.Stasyulevich i yego sovremenniki v ikh perepiske,1912),40-41.

       (51)庞卓恒:《唯物史观与历史科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9、47-49页。

       (52)吴英:《关于现代化的含义、模式和规律——对〈现代化新论〉几个理论观点的评析》,《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5期。

       (53)马克思:《经济学手稿(1861-1863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99-100页。

       (54)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1857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页;Marx,Grundrisse der Kritik Der Politischen

,Dietz Verlag,Berlin,1953,S.11-12.

       (55)Marx,Early Political Writings,edited and translated by Joseph O’Malley with Richard A.Davi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4),137.

       (56)[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50、224页。

       (57)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92-93页;Karl Marx and Engels,The German Ideology,28-30.

       (58)《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23页;[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30、302页(按,第130页第二个“交往形式”没有译出,容易造成对象理解错乱);Karl Marx and Engels,The German Ideology,70.

       (5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04-305页。

       (60)[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80、252页。

       (61)[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58、328页。

       (62)[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80、252页。

       (63)[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50、224页。

       (64)[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80、252页。

       (65)[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80、252页。

       (66)[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50、224页。

       (67)[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80、252页。

       (68)Karl Marx and Friedrich Engels,Manifest der Kommunistischen Partei,Seitenzahlen verweisen auf:Karl Marx and Friedrich Engels-Werke.(Karl)Dietz Verlag,Berlin.Band 4,6.Auflage 1972,unver

nderter Nachdruck der 1.Auflage 1959,Berlin/DDR.S.459-493,http://www.mlwerke.de/me/default.htm.

       (69)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77页。

       (70)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6页。

       (71)鲁品越认为“社会劳动里蕴藏”的东西或力量是“《资本论》再三提到的‘总体工人’的力量,马克思称之为‘社会劳动的自然力’”(鲁品越:《资本逻辑与人的发展悖论》,《学习与探索》2013年第2期)。笔者认为,鲁先生解释的是“社会劳动”的内涵,而不是《宣言》说的“在社会劳动里蕴藏……的生产力(Produktionskr

fte)”,前者作为生产力(Produktivkr

fte)之一种即“社会生产力”,与“个人生产力”(“人的自然力”、“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相对。鲁先生虽然注意到前者“发展出”后者,恐怕没有注意到《宣言》此处“生产力”在德文中有不同的形式和内涵。《资本论》指出:“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95页。

       (72)[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40、312页。

       (73)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92-93页;[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50、224页。Karl Marx and Engels,The German Ideology,28-30.

       (74)《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25页。

       (75)马克思:《资本主义以前各形态》,日知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27页。

       (76)马克思:《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83页。

       (77)Karl Marx and Friedrich Engels Gesamtausgabe(MEGA),Band 1,Teil 2 Berlin,1981,S.395.

       (78)斯大林:《列宁主义问题》,莫斯科:外文出版局,1950年,第727-736页。

       (79)庞卓恒:《唯物史观与历史科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5页。

       (80)罗荣渠:《现代化新论》,第61页。

       (81)[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38、212页。

       (82)罗荣渠:《现代化新论》,第70页。

       (83)罗荣渠:《现代化新论》,第62页。

       (84)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1857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0页。

       (85)[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00、272页。

       (86)[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第85-86页。

       (87)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580-587页。

       (88)[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第178、179页。

       (89)[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12、284页。

       (90)[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第353页。

       (91)马克思:《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66页。

       (92)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33页。Marx Engels Werke,Band 13,Dietz Verlag Berlin,1972,S.8-9.

       (93)[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23、197页。

       (94)恩格斯:《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2页;Karl Marx and Friedrich Engels Gesamtausgabe(MEGA),Band 2,Berlin,1980,S.251,252.

       (95)[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第352-353页。

       (96)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Werke 12,Vorlesungen ueber die Philosophie der Geschichte,Suhrkamp,1989,S.413-414.感谢袁剑老师协助查对此处德文。

       (97)恩格斯:《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1859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Karl Marx and Friedrich Engels Gesamtausgabe(MEGA),Band 2,Berlin,1980,S.252.

       (98)魏光奇:《天人之际:中西文化观念比较》,第262-263页。

       (99)[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第178、264、323、352页。

       (100)[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第352页。

       (101)[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第74页。按,指各民族的道德生活、政府乃至艺术、宗教和科学。

       (102)魏光奇:《承继黑格尔:马克思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理论的深层结构》,《河北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

       (103)[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第123、122页。

       (104)项观奇的根据是马克思关于“一切文明民族的历史初期”的相关论述。见项观奇:《论五种生产方式理论的形成》,《历史研究》1987年第6期。

       (10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75页,转引自孙承叔:《打开东方社会秘密的钥匙——亚细亚生产方式与当代社会主义》,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0年,第16-17页。

       (10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第242页,转引自孙承叔:《打开东方社会秘密的钥匙——亚细亚生产方式与当代社会主义》,第16页。

       (10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96页。

       (108)项观奇:《论马克思心目中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文史哲》1986年第1期。

       (10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94-195页;《资本论》第1卷法文马克思修订版。

       (110)廖学盛:《廖学盛文集》,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年,第11页。

       (1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6页;Marx,Das Kapital,Erster Band,Dietz Verlag Berlin,1955,S.85.

       (112)罗荣渠:《现代化新论》,第83页。

       (113)罗荣渠:《现代化新论》,第57页。

       (114)罗荣渠:《现代化新论》,第103页。

       (115)罗荣渠:《现代化新论》,第57、53页。

       (116)郝镇华编:《外国学者论亚细亚生产方式》上册,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9-10页。

       (1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78、468、487页。

       (118)[古罗马]塔西佗:《阿古利可拉传·日耳曼尼亚志》,马雍、傅正元译,北京:三联书店,1958年,第68页。

       (119)为了冲破“五种生产方式”公式的羁绊,董正华教授提出了“第六种生产方式”的说法,指的是“小农的生产方式”,这似乎显示它不是《序言》的生产方式序列中的任何一种。董正华:《从历史发展多样性到史学范式多样化——围绕“以一元多线论为基础的现代化范式”的讨论》,《史学月刊》2004年第5期。

       (120)罗荣渠:《现代化新论》,第61页。

       (121)马克思:《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62页。

       (122)[英]艾仑·麦克法兰:《英国个人主义的起源》,管可秾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第222页。

       (123)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82-83页;[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30、204页。

       (124)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15-116页;[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14-116、286-288页。

       (125)“那些使一定的生产力(Produktionskr

fte)能够得到利用的条件,是一定的社会阶级实行统治的条件,这个阶级的由其财产状况产生的社会权力,每一次都在相应的国家形式中获得实践的观念的(广松涉版德语为praktisch-idealistischen,中文版编者注认为德文原文是praktisch-idealistisch)表现,因此一切革命斗争的锋芒都是指向在此以前实行统治的阶级的。”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90页;[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46、220页。

       (126)[日]黑格尔:《历史哲学》,第178、179页。

       (127)[日]黑格尔:《历史哲学》,第232页。

       (128)马克思:《俄国的对华贸易》,《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166-168页,转引自吕一燃编:《马克思恩格斯论国家领土与边界》,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86页。

       (129)马克思:《中国和英国的条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625-626页,转引自吕一燃编:《马克思恩格斯论国家领土与边界》,第95页。

       (130)恩格斯:《德国和泛斯拉夫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1卷,第218-225页,转引自吕一燃编:《马克思恩格斯论国家领土与边界》,第76页。

       (13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509页。

       (13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483页;Karl Marx and Friedrich Engels Gesamtausgabe(MEGA),Band 1,Teil 2,Berlin,1981,S.394,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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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世界历史”和“世界历史民族”思想及其在中国边疆研究中的意义--从“生产方式”的三种含义看_生产方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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