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农村下一步经济体制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下一步论文,中国农村论文,经济体制改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八十年代初,中国农村进行了一场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形式的经济
体制改革。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粮食总产量大幅度上升,农民收入普遍提高
,农民积极性也极大地调动起来了。然而我们也看到农业近几年又面临一些新的
问题,并且以前存在的老问题也还没彻底解决,主要表现在农业增长的内在动力
比改革初期减弱,农业发展相对其它产业滞后,已开始影响全国范围内的供求总
量平衡,第一步改革释放的能量已尽,农业基本建设逐步下降,农业发展后劲不
足,农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和农村地区之间收入差距加大,农民收入
增长缓慢的同时,农民负担增加,导致农民实际收入下降,农民扩大就业遇到困
难,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受阻。对上述问题加以概括和总结,笔者认为目前我国
农业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农业天生是弱质产业,农民同时面临自
然风险与市场风险,并且农业与其它产业相比是比较利益低的产业。(2)我国
长期以来存在工农剪刀差,国家利用农业积累发展工业,目前这种趋势还在扩大
。(3)农业人口众多,劳动力大量过剩,农民素质又普遍较低。为了农业的进
一步发展,必须继续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本文将对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下一
步提出一些看法。
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
毫无疑问,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在农村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整个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战略总目标的一个组成部
分。把这个总目标再具体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应当是以下两个方面
:(1)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2)保持整个国家粮食供给
的总量平衡,保证农业发挥其作为基础产业对其它部门、产业的支持作用。
二、下一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措施
在讨论具体措施之前,有必要把要讨论的问题的范围加以明确。我们可以把
整个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看作是一个大的系统,这样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便成了其
中的一个子系统,从总体上看,农业问题是一个牵涉面很广的问题,单从农业内
部去考虑显然是无法得出合理结论的,我们可以把与农业相关联的其它部门、产
业对农业的作用看作是子系统的外部条件,一旦这些外部条件从整体上加以确定
,我们便可以撇开与农业相关联的产业、部门对它的作用,单独对这个子系统加
以讨论。这就需要在讨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下一步措施前,对系统外部环境加以
合理的预期,得出准确合理的假设条件。
(一)预期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外部环境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其它产业和部门
顺利确立,与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步运行,这个预期是根据我国建立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战略目标来提出的,换句话说,如果其它部门、产业内部经济体制改
革不能顺利进行,也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好农业问题本身。
(二)假设
根据上述合理预期,我们可以提出如下假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农业以外
各部门、产业内部运行良好,各种商品交易市场和各种要素市场在全国范围内运
行状况良好。
有了以上的预期和假设,也就明确了问题讨论的范围,我们就可以开始对下
一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如何进行的问题直接探讨了。
对于这一问题国内部分学者提出了一些总的思路:(1)大幅度提高农产品
价格;(2)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3)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然而大规模提高农产品价格,大量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需要加快整个国民经
济发展速度,经营规模的扩大受供扩大经营规模的土地以及劳动力转移两个因素
制约,因此,在现实的框架体制下,单以政策上作调整很难解决。
笔者认为,我们可以从第一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中找到问题的答案,
分析一下,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第一步究竟改了些什么。
(一)三大突破
农村第一步改革虽然是在计划体制的框架内进行局部调整,但是它实现了对
过去的三大突破:(1)突破了人民公社体制;(2)突破了农产品统派购体制
;(3)突破“以粮为纲”单一结构。
(二)突破的实质
对三大突破加以抽象,可以看出,这第一步改革是围绕生产者在生产经营和
销售领域的改革、分配方式的改革,这些措施客观上缔造出了大批市场主体,由
分配方式,经营方式的改革引发了产权制度改革,同时推动了农产品市场和要素
市场的发育,实质上是初步把农民引入市场。
这就是第一步经济体制改革给我们的启示,因此,加快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的建立是我们下一步的首要任务,根据前面提出的假设,农产品市场和生
产要素的发育问题可以在发育完善全国统一商品交易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的过程
中加以解决,剩下的问题便是如何使农民真正扮演好市场主体的角色了。
可以看出,构造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农村市场主体是下一步经济体制
改革的关键举措。
三、模式
对于如何构造出富有活力的市场主体,笔者提出农民合作新模式,以自愿合
作的原则建立包括农民生产协会,供销社,金融合作社,保险联合会等分项机构
的自组织,这种农民合作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这样从产供销以及信
用保险各个方面使分散农户成为联合的市场主体。
⒈机构设置
(1)总会。是农民合作社最高决策机关,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审议上年度
事业报告,确认会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和损失处理方案,讨论通过本年度
发展计划。
(2)理事会。总会的执行机关,根据总会确定的方针,组织各项事业的运
营与实施。
(3)监事会。对农民合作社的财产状况,理事的业务执行状况进行监查。
(4)职员。各类聘用的专业人员,处理各种业务。
⒉农民合作社的组织系统
(1)乡一级的基层合作社
(2)县一级的合作联社
(3)省一级合作联社
(4)全国合作联社
⒊分项机构的职能
(1)生产协会,包括从事农、林、牧、副、渔加工以及乡镇工业,自主经
(2)供销社,包括生产资料,日用品的供应,以及农产品,加工品的库存
,中转、销售。
(3)金融合作社,接受存款、贷款。
(4)保险联合社,保险互助。
⒋运作方式
无条件共同计算委托制,合作社成员将产品委托合作社销售,合作社收取手
续费,当出售和购买时间不同而出现差价时,按平均价格计算。
四、农民合作社与当前出现的股份合作制以及供销合作社的关系
国内出现的股份合作制主要是为了解决集体出卖土地以及兴办乡镇企业的问
题而产生的,农民合作社的功能完全可以代替。
目前的供销合作社是以营利为目的,并不真正代表农民利益,同时其功能也
不健全,并不能发挥其供销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显得缺乏活力,经过改造
可以成为农民合作社中的供销社,改造主要是明晰产权,明确目的,经营方式分
为对会员及非会员采取不同收费标准。
五、效果预期
通过建立农民合作社,让其代表分散经营的农户进入市场,使缺乏市场经济
知识和经验的农民通过自助、合作与联合,克服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改变农
户小规模,分散经营的状态,并且使农民有了谈判地位,真正做到由市场确定价
格,同时也使农业风险分担得以实现,通过发展乡镇工业也可解决农业剩余劳动
力。而最直接和最根本的效果将是农民的收入提高,农产品产量也保持稳定增长。
对政府来说,通过农民合作社这一全国性组织可以加强政府对农业的宏观调
控,加速农业科技进步,加快农业技术推广和应用,最根本一点是国家可以实现
粮食供给总量平衡。
六、说明
农民合作社这一模式的建立,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种途径,从理论上讲既
对国家有利而且又对农民有利是行得通的,但是正是因为它是一项改革措施,必
然要触及一部分既得利益者,改革是权利的再分配,必定要受一些人的反对和阻
挠,但是政府要是真正关心关心广大农民的利益,真正要解决农业问题,保持整
个国家的经济的稳定,无论采取何种改革措施,同样要面临上述问题,这就涉及
改革这一制度变革的成本问题,本文不再谈论这一问题。
(责任编辑:王能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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