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贷市场的变化与趋势_中国信贷论文

中国信贷市场的变化与趋势_中国信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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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信贷市场的变迁

一个现实的交易市场必须具备这样几个要素:需求者、供给者、交易的对象以及交易制度。从一个现实的交易市场必须具备的要素来看,1979年前中国其实并不存在真正的信贷市场,而从交易制度的性质来看,1979-1997年,中国建立的是计划管理的信贷市场,从1998年起,信贷市场才开始向市场化管理转型。

信贷市场包括信贷的供给者与需求者,交易的对象为信贷资金,交易数量与价格由交易双方商定。而在1979年前,中国企业的信贷资金由计划部门分配,中国人民银行是惟一的信贷资金供给者,同时它又是政府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只是按计划办理资金拨付,所以不存在进行交易活动的需求者与供给者。此期间不存在独立的信贷市场,信贷只是财政体系的一部分。

1979年后,中国的信贷市场开始逐渐建立起来,其主要标志是:恢复或新成立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专业银行,以及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等商业银行,信贷由需求者(企业)与供给者(银行)双方决定。但是,1979-1997年间,中国的信贷市场本质上是由计划管理的市场,因为:

(一)信贷资金的总数量由计划部门控制,以直接的信贷额度控制手段为主。

(二)资金的价格即利率则完全由政府管理部门控制。尽管不再像1979年以前那样利率水平基本固定不变,但此期间利率水平的改变主要是源于因通货膨胀率变动必须做出相应调整,以保持真实利率水平不发生大的改变,而不是源于信贷资金供求关系变化。

(三)此期间中国的金融机构基本上均为国有。至1997年,商业性存款机构中国有独资比率占86.7%,商业银行中国有独资比率占94%,以单一的国有金融为主是此时期中国信贷市场的一个明显特征。

(四)信贷资源由政府控制,配置方式以计划为主,信贷的主要功能是服务于国有经济。中央银行确定信贷投向的总原则是为完成国家经济发展计划提供资金支持,重点支持国家优先发展项目。控制信贷投向的表现之一是政策性贷款,之二是国有经济部门获得贷款的比例。金融机构绝大部分信贷资源被投放到国有经济部门。

信贷资源的计划配置与利率的计划控制是此期间信贷市场的交易制度的核心,这种交易制度使此期间的信贷市场具有了计划的性质。

1998年之后,中国的信贷市场开始发生实质性的改变,从而此期间的中国信贷市场是一个由计划管理向市场化管理转型中的市场。这些变化是:

(一)1998年1月1日,中央银行取消了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贷款限额的控制。在逐步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实行“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的管理制度。这标志着对信贷总量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变为以间接控制为主。

(二)利率市场化改革启动。1998年10月31日,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对小型工商业企业贷款利率上浮范围扩大为20%。从1998年开始,外币存款实行浮动利率制。中国人民银行在2003年2月20日发布的《2002年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公布了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2003年12月10日,中央银行宣布从2004年1月1日起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与利率市场化的意义非常重要,因为它们涉及信贷资源配置方式的改变。前者使金融机构摆脱了持续40多年的信贷数量的计划控制,在决定发放贷款的数量上真正拥有了自主权,后者(还未完成)将使金融机构摆脱持续40多年的信贷利率(价格)的计划控制,在决定储蓄与贷款的利率上真正具有一定的自主权。两个方面的变化意味着信贷市场的交易量与交易价格开始逐步由市场而非计划决定。当计划体制的改革进行到使国有企业在决定产品数量与产品价格上具有自主权时,这种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转型就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同样,当金融机构在决定发放信贷的数量与利率上具有自主权时,计划管理的信贷市场向市场化管理的信贷市场的转型就开始了真正的起步。

需要说明的是,1998年并不一定是中国信贷市场转型的一个精确的起点,不能认为在此之前的一年甚至两三年中国信贷市场的管理中没有出现过任何市场化的改革。这种转型不是突然在1998年的第一天开始的,在此之前就发生了许多重要的变化。之所以将1998年看作中国信贷市场转型的时间起点,是由于在这一年以及这一年之后,几项改革相对于此前的类似改革而言,对于中国信贷市场转型意义重大得多。

二、原因分析

由上述回顾可知,自1979年后,中国信贷市场的演变经历了两个阶段:(1)由计划管理的信贷市场(1979-1997年);(2)向市场化管理转型的信贷市场(1998年以后)。造成中国信贷市场经历这样两个不同演变阶段的原因,简单地说可以归之于金融服务于经济的需要。1979-1997年,中国经济改革与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一个由政府控制的、因而也必然是计划管理的信贷市场为此目标服务。当进入到90年代后期,也即1998年左右,中国在实现经济改革与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上取得了实质性成果,经济改革与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此时就要求一个向市场化管理转型的信贷市场为新阶段的经济改革与经济发展服务。具体分析如下:

(一)在1979年之前,中国经济一直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企业的资金主要源自国家财政拨款。1979年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公有制经济仍然是中国经济的主体,国有企业在产值、利税、出口等方面占据绝大部分比例。因此,为了保证经济的快速发展,就必须保证国有经济的资金需求,而1983年实施国有企业流动资金全额信贷、1985年全面推行基本建设资金“拨改贷”两项改革后,国有部门的资金来源由国家财政拨款转变为银行贷款,为了保证国有部门能够像过去一样得到充足的资金,国家必然要求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实行控制,从而控制银行信贷资金的数量与流向。同时,为了保证国有经济部门不至于承担过多的成本负担,对信贷资金的价格即利率也必须实行控制。

(二)1979年中国处于普遍的商品短缺状态,所以中国的经济面临结构调整的重任。这种调整主要是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其次是发展非国有经济。而为了保证经济结构调整的顺利进行,国家必须控制信贷资源的流向,使资源流入国家需要重点发展的领域。

(三)改革初期(80年代初期),在中国经济改革的目标中,维持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是一个前提,对非公有经济的发展仍施加了许多限制。为了保证这一前提及维持这种限制,实行对信贷资源的控制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因此,中国改革的初始禀赋条件决定了必须对信贷资源实行计划控制,包括对信贷资金的流向、信贷资金的价格、信贷资金的数量进行控制,而这种控制就使得此期间(1979年之后)的中国信贷市场具有了显著的计划特征。由此可以说,中国1979年之后逐渐建立起来的计划管理的信贷市场为同时期中国经济体系的市场化改革提供了保障或支持。

当经济改革进行到1998年左右,中国的经济体系与改革初期相比发生了显著变化,具体表现在:

(一)自1979年起至1997年,中国经济一直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GDP年平均增长率为9.84%,中国基本上告别了商品短缺时代,经济结构调整取得了显著成果。国有企业再也不是经济增长的惟一主要动力,非国有企业已经开始超越国有企业成为更主要的动力。

(二)国有企业的融资渠道已经多元化,不仅可以通过银行贷款,而且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发行企业债券等途径融资。

(三)1992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被确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此相适应,对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开始实施,股份制被视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1997年召开的“十六大”对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有新的界定,从1997年起,在中小型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大规模运用出售、拍卖、租赁等形式。

(四)非国有经济部门开始成为吸纳新增就业人口的主要渠道。

(五)非国有企业创造的利税占全部企业利税总额的比例逐渐上升。

上述变化的第一点使得中国的经济增长不再主要依赖于国有企业,因此,即使信贷市场转型会减少对国有企业的资金供给,也不至于在总体上造成经济增长速度的急剧下降。变化的第二点使得国有企业的融资相对过去更少地依赖于国有银行,使得信贷市场的转型对国有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的不利影响降低了。变化的第三、四、五点使非国有企业的地位相对于过去有所上升,并且成为中国经济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信贷市场的转型将更有利于金融服务于非国有企业的发展。所以,进入到此时期,中国信贷市场的转型已经具备了现实性(现实条件),也具备了必要性。

另一个因素也促使中国信贷市场必须转型。国有银行在过去20多年积累了大量的不良资产,不良资产已经成为国有银行的沉重包袱。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很复杂,但是,政策性贷款、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国有银行的信贷软约束是主要原因。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政策性贷款逐渐减少,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状况逐渐改变,而国有银行的信贷软约束状况的改变有待于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改革,包括信贷市场的转型。

如果说金融是为服务于经济而存在的,那么在中国,信贷市场服务于中国的经济体系的关系表现为:

1979年之前:不存在独立的信贷市场,包括信贷在内的高度计划的财政体系服务于高度计划的经济体系;

1979-1997年之间:建立起计划管理的信贷市场,由计划管理的信贷市场服务于向市场化转型的经济体系;

1998年之后:向市场化管理转型的信贷市场服务于市场化进一步深化的经济体系。

中国信贷市场的这种演变保证了中国经济转型的成功,也保证了中国经济在转型过程中一直维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但是,同时也造成了中国金融的市场化改革相对于中国经济的市场化改革的滞后。

三、信贷市场的发展趋势

在进入到市场化管理的新阶段后,中国的信贷市场具有了与计划的信贷市场不同的性质,这种性质使信贷市场表现出一些新的发展趋势:

(一)1998年之前,对信贷市场的管理以计划手段为主。在此阶段金融机构注重规模扩张,信贷业务处于粗放经营阶段,导致贷款增长率较高,但贷款质量不高,积累了大量不良贷款。尽管对贷款有数量控制,但是数量计划总是被突破。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金融机构的信贷软约束,即不用承担或不用完全承担由放贷造成的损失,却可以得到规模扩张带来的利益。1998年之后,对信贷市场的管理向市场化转型。由于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金融机构开始重视信贷的风险、信贷的成本与收益、信贷对象的选择,重视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等问题,而过去偏重信贷规模的趋向有了改变。这些问题都最终与金融机构的效益相关联,所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放贷的原则转变为“以效益为中心”。但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仍然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使得其在以效益为中心的同时不得不兼顾其他目标,比如,1998-2002年,防范金融风险成为重要目标,因而出现了“惜贷”,从2002年第四季度开始,贷款增速上升,目的是通过增加贷款存量以降低不良资产比例,不过,就金融机构的总目标来看还是“效益”。

(二)以效益为中心的信贷原则将影响金融机构在信贷市场的行为取向,从而导致向优势对象集中的现象。

在贷款的行业选择上,金融机构会更加倾向于选择基础性行业、资源性行业、垄断性行业,比如电力、石油化工、煤炭、交通运输、有色金属、电信等。这些行业的利润率较高,市场需求增长稳定,从而信贷资金的收益与安全均较有保障。除这些行业外,像房地产、钢铁等行业,尽管在宏观经济调控期间可能会受到国家政策的限制,但是,由于行业的盈利状况较好,市场需求增长较快,这些行业仍然会成为金融机构的选择。

在贷款的区域选择上,金融机构会优先考虑东部地区,因为在平均水平上,东部地区的企业在劳动生产率、工业成本费用率、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上均明显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的企业。

在贷款的企业选择上,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金融机构会优先考虑大型企业,因为在抗市场风险能力、信用状况、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大型企业优于中小型企业。

这种行为取向将导致信贷资源向优势行业、优势企业、优势区域集中,当这种“集中”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给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带来风险,比如,信贷资源向某一领域过度投入会导致该领域的产出过度增长而超出市场的真实需求,引发该领域的某些企业倒闭。

(三)窗口指导政策的效果可能被削弱。金融机构的行为取向与自身的利益一致,但是,可能与国家的相关政策取向不一致,比如,国家希望信贷资源更多地流向西部地区,更多地流向中小企业,但这种流向与金融机构的效益中心原则不一致。在计划管理时期,国家的政策以行政命令的形式出现,如果出现国家的政策取向与金融机构的行为取向不一致,一般是金融机构服从国家政策,但是,在信贷市场的转型过程中,国家政策一般是以窗口指导而非行政命令的方式出现,如果出现这种不一致,则结果可能是政策没有完全被执行。

上述新趋势的核心是“效益为中心”,这是商业银行“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经营原则在信贷市场中的表现。“效益为中心”的原则将成为影响中国信贷市场未来发展的最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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