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用原则、语用推理和语义演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语义论文,原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H0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0429(2004)04-0243-8
1.历史语用学
历史语言学家研究语言的演变,要回答的问题有三:(1)演变的路径(path),(2)演变的动因(motivation),(3)演变的机制(mechanism)。演变的路径无须多说。关于演变的动因,经常提到的有两个:一是语言的习得,一是交谈双方的互动策略。“生成语法”认为儿童的语言习得是语言演变的动因,却忽略了成人的语言习得,其实成人的语言习得也是语言演变的重要动因。一个语词初现一个新的意义或新的用法后,如果这项创新为创新者或其他人所重复,这就发生了所谓的“习得”,语义的演变由此而开始。互动策略指交谈双方为交谈的成功和效率而互相关注、互相影响、互相协商,具体指交谈双方所遵循的一些语用原则,如合作原则、省力原则、礼貌原则等。本文要着重说明的是语用原则中的“适量准则”如何引发语义及语形的演变。
关于演变的机制,Meillet(1958)认为主要是重新分析(reanalysis)和类推(analogy)。“重新分析”是从一个概念过渡到另一相关的概念,是概念的“转喻”(metonymy)。例如汉语的“学不成”,在中古汉语是表示“没有学成”(连谓结构),在现代汉语是表示“不可能学成”(动补结构),其间发生了重新分析,而“没有学成”和“不可能学成”是两个相关的概念,即一个蕴涵另一个:不可能实现的事一定是没有实现的事。“类推”是从一个概念投射到另一相似的概念,是概念的“隐喻”(metaphor)。例如“他许你回家”的“许”(准许)表示“某人做某事不受权威的阻碍”,而“他许是回家了”里的“许”(也许)变为表示“我做出某一结论(他是回家了)不受阻碍”,两个概念相似但不相关,发生的是隐喻,是类推。可见,演变的机制跟隐喻和转喻这样的认知能力(Lackoff & Johnson 1980)密切相关。
“重新分析”和“类推”,特别是“重新分析”,是在语言使用过程中“自然”发生的,是下意识的、无目标的“机械性”变化,所以称得上语言演变的“机制”。它不同于有意识、有目标、“非自然”的语言变化,例如动词的名化(读→读者,)和名词的动化(氧→氧化,[喂]奶→奶[孩子]),这种变化虽然也涉及两个相关的概念,但不属于“重新分析”,也不在演变机制的研究范围内。由社会、文化、制度等因素引起的语言演变也不属于“自然的”演变。
历史语言学家对语义演变的动因和机制的探讨,近年来特别借重语用学的研究成果。用普遍适用的语用原则和语用推理来解释语言演变的动因和机制,这个新的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属于“历史语用学”的范畴。Jacobs & Jucker(1995),后来又在《历史语用学杂志》(Journal of Historical Pragmatics)的创刊号(2000)上,将历史语用学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主要着眼于意义,要回答的问题是:一个语词的形式保持不变,其意义的引申要受什么制约?例如汉语“许”字演变为多义词的过程受什么制约?侧重这方面的研究称为词义引申学(semasiology)。另一个方面主要着眼于形式,要回答的问题是:要表达一个语义范畴(概念),采用现有的语词形式要受什么制约?这些语词的词义要作什么样的调整?例如,要表达“实现的可能性”这个概念,是什么制约着汉语中诸多语词(如“能”、“会”、“许”、“可能”等)的采用及其词义的调整?侧重这方面的研究称为词义定名学(onomasiology)。
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取这一研究方向的历史语用学家集中讨论两个问题,一是Grice(1975)提出的交谈的“合作原则”所包含的不同准则(质真准则、适量准则、相关准则、方式准则)是否引发(motivate)不同类型的语义演变?二是“一般隐涵义”和“特殊隐涵义”的区分是否有助于解释语义演变的过程?此外还有第三个问题,要解释常见的语义演变类型,还需考虑哪些其它重要因素?
2.“足量准则”和“不过量准则”
Grice(1975)提出的交谈的“合作原则”包含一条“适量准则”(quantity),即说的话要适量,不多也不少。这条准则其实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足量”,即传递的信息量要充足,一是“不过量”,即传递的信息量不要过多。“足量准则”和“不过量准则”统称“适量准则”。
“不过量准则”和“足量准则”实际分别对应于Zipf(1949)早就提出的“省力原则”(the principle of least effort)和“尽力原则”(the principle of sufficient effort)。Zipf认为,这两条原则不仅适用于自然语言,还适用于人类其他活动,如艺术和战争等等。就语言而言,有两股互相竞争的力量,一股力量是“单一化”(the force of unification),即说话人为自身着想,图自己省力,它导致语言的简化和统一,极端的结果是一个词对应于无限多的意思,如uhhhh。与之对抗的另一股力量是“多样化”(the force of diversification),即说话人为听话人着想,为对方尽力,它导致语言的复杂和变化,极端的结果是所有的词都是单义词,一个词只对应于一个意思。语言活动要有效地进行,须在这两股力量之间达到一种均衡。Martinet(1962:139)指出,要理解语言如何演变和为什么演变,历史语言学家也必须了解这两股始终存在的、既互相矛盾又辩证统一的力量。
后来Horn(1984)将“足量准则”称为“Q原则”(取quantity的首字母),将“不过量准则”称为“R原则”(取relevance“相关准则”的首字母,因为不相关和冗余的话就是过量的话)。Horn(1996)又将“Q原则”和“R原则”重新表述如下:
Q原则=足量准则+方式准则中的“要避免含糊和歧义”
R原则=不过量准则+相关准则+方式准则中的“要简洁和有条理”
Levinson(1987,1991)的做法是分出三个交谈“策略”(heuristics):Q策略(Q=quantity),I策略(I=informativeness),M策略(M=manner)。表述得简单通俗一点就是:
Q策略:既然没有这么说,就没有这个意思。相当于“足量准则”。例如,说“旗子是白的”意味着“旗子不是红的、蓝的……等等”。
I策略:虽然没有这么说,但是有这个意思。相当于“不过量准则”和“R原则”。例如,说“他开门进屋”,意味着门是用常规手段打开的,不是砸开的。
M策略:既然这么说就有这个意思,或,只有这么说才有这个意思。相当于“方式准则”中的“要避免含糊和歧义”。例如,说“他拧动把手推门进屋”意味着他是以非正常的手段开的门。
其实,“M策略”既是从正面体现“足量准则”,即不寻常的、特殊的情形要用复杂的形式来表达,又是从反面体现“不过量准则”,即表面上看似过量的话实际并非过量。
3.“隐涵义”的推导
说话人和听话人可以利用“足量准则”和“不过量准则”传递和推导隐藏在字面背后的意义,称作“会话隐涵义”(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简称“隐涵义”。
足量准则:(说话人为听话人省力着想)说的话要充足。在不过量的前提下,尽量多说些。利用这条准则,说话人在说出“P”时传递“最多P”的隐涵义。例如,说出“老王有三个孩子”,传递“老王只有三个孩子”的隐涵义。这种隐涵义是否定性的(不多于P),推导这种隐涵义不需要有特定的背景知识。
不过量准则:(说话人为自己省力着想)只说必要说的话。在足量的前提下,不说过多的话。利用这条准则,说话人在说出“P”时传递“不止P”的隐涵义。例如,说出“老王有三个孩子”,传递“老王有三个亲生孩子”的隐涵义。这种隐涵义是肯定性的(至少是P),推导这种隐涵义需要特定的背景知识(父母的孩子一般是亲生的)。
下面是利用这两条准则传递或推导(用→表示)隐涵义的其他例子:
“足量准则”的作用 “不过量准则”的作用
我昨夜睡在一条船上。 我昨天割破了一个手指头。
→这条船不是我的船。 →割破的是我的手指头。
这座楼有十四层。我走进大楼,发现电梯坏了。
→这座楼只有十四层。 →电梯是这座大楼的电梯。
张强和小丽洗了个澡。 张强和小丽买了一台钢琴。
→不是两人一起洗的。 →是两人一起买的。
隐涵义的推导要凭借语用原则(如“适量准则”),隐涵义本身也是语用性质的,即在特定的上下文或语境里可以被消除。例如“这座楼有十四层,其实还不止十四层”,后续小句“其实还不止十四层”就把前一小句的隐涵义“这座楼只有十四层”给消除了。同样“我走进大楼,发现电梯坏了——是发现对面大楼的电梯坏了”,后续小句也把前一句的隐涵义“电梯是这座大楼的电梯”给消除了。因此隐涵义的推导属于“语用推理”。
4.回溯推理
引发语义演变的语言习得和重新分析都要涉及推理,这种推理主要是利用“不过量准则”的语用推理,在逻辑上则属于“回溯推理”(abduction),一种基于常识和事理的推理。例如,初听到cooker后,知道英语-er通常用作施事标记,于是推断它很可能是“炊事员”的意思,直到发现新的证据(已有cook一词表示“炊事员”)为止。同样,听到“学不成”(学而未成),知道没有学成的原因通常是不可能学成,于是推断它很可能表达“不可能学成”的意思。
回溯推理既不是演绎推理,也不是归纳推理。演绎推理的结论必定为真,回溯推理的结论不一定为真,而是很可能为真,所以是可以在特定语境里消除的。回溯推理虽然跟归纳推理一样结论不一定为真,但跟演绎推理一样也是一种三段推论,只是它的大前提是常识或事理,小前提是事实或结果。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回溯推理,例如在一个作案现场发现某甲的足迹,公安人员很容易产生联想,推测某甲就是作案人(陈宗明1984:259)。
事理:罪犯会在作案现场留下足迹。 事理:不可能实现的事一定没有实现。
事实:现场有张三的足迹。 结果:事情没有实现。
推理:张三(很可能)是罪犯。 推理:事情(很可能)不可能实现。
5.语用分工
“足量准则”和“不过量准则”互相制约,结果在意义和形式的匹配上达到一种平衡,在实际语言使用中形成一种分工,那就是:一般的、常规的情形只需用简短的、无标记的词语来表达(不过量准则),特殊的、非常规的情形需要用复杂的、有标记的词语来表达(足量准则)(参看Levinson 2000)。例如,人不小心割破的一般就是自己的手指头,这是常规情形,因此只需用简短的、无标记的形式“我昨天割破了一个手指头”来表达,如果用了复杂的、有标记的形式,如“我昨天割破了我的那个手指头”,那反而会产生特殊的隐涵义,可能给人以我只有一个手指头的印象。若要表达我昨夜睡在我自己拥有的一条船上,这种情形很特殊,要用复杂的、有标记的形式“我昨夜睡在我的那条船上”来表达,如果用的是简短的、无标记的形式“我昨夜睡在一条船上”,别人就一定会理解为那条船不是我自己的船。两条准则互相矛盾互相制约的情形也见于人的一般行为,如礼貌行为(注:Brown & Levinson(1978)将礼貌分为“正面礼貌”和“负面礼貌”,正面礼貌是“对人要友好,要附和、赞许对方的行为”,负面礼貌是“不要强加于人,要给对方以行动的自由”。正面礼貌就是基于“足量准则”,它规定人的行为的下限“至少要友好、表示附和赞许”;说话足量是说话行为的下限,对人友好是一般行为的下限。负面礼貌就是基于“不过量准则”,它规定人的行为的上限“不要限制对方、让对方不自在”;说话不过量是说话行为的上限,不强加于人是一般行为的上限。两种礼貌原则也会发生冲突,例如主人请你吃饭,你饭后打嗝,可以被理解为表示友好(遵循正面礼貌原则),也可以被理解为使主人不自在(违背负面礼貌原则)。称呼对方用“你”而不用“您”,可以被理解为友好和亲和(遵循正面礼貌原则),也可以被理解为自大和放肆(违背负面礼貌原则)。反过来,用“您”而不用“你”,可以被理解为尊敬和礼貌(遵循负面礼貌原则,),也可以被理解为不友好和不礼貌(违背正面礼貌原则)。这都要视语境而定,包括双方的心态、信念等等。)。
决定哪一条准则起作用的因素很多,一般是“足量准则”优先起作用,因为利用这条准则传递和推导隐涵义不需要特殊的背景知识,尤其当涉及的语词是“级差语词”,因而构成一个“荷恩等级”(Horn's Scale)时。例如,<一,二,三,……>和<偶尔,经常,老是>就是由级差语词构成的荷恩等级,无需特殊的背景知识,从“老王有一个儿子”和“小张偶尔去酒吧”就能推导出“老王只有一个儿子”和“小张只是偶尔去酒吧”的隐涵义。当“不过量准则”的作用与“足量准则”的作用发生矛盾时,一般是前者要服从后者,详细的情形可参看Levinson(2000)。此外还有说话人的主观因素(想凸显哪一方面)、文化和性别因素等。
这种分工的结果还造成词汇系统中的“对立”(contrast)和“阻遏”(blocking)效应:语言中如果存在一个简单省力的词语(如kill和will)而说话人却使用一个“对立的”复杂费力的词语(如cause to die和be going to),听话人可以据此认为说话人要传递一个特殊的信息,即简单词语不传递或不能传递的信息。也就是说,简单形式的存在“阻遏”对立的复杂形式表达简单形式所表达的意思(McCawley 1978)。还有,根据“荷恩等级”,弱项语词(如some和sometimes)的存在会“阻遏”对立强项的否定式“not all”和“not always”以词的形式(和)存在(Horn 1984)。
这种分工或均衡状态是不太稳定的,原因是基于“足量准则”和“不过量准则”推导出来的“隐涵义”是动态的,会发生变化,即由“隐涵义”逐渐变成词语的“固有义”(见下面6、7两节)。
6.区分两种“隐涵义”
Levinson(1995)将推导的隐涵义明确地分为两类,即“一般隐涵义”(Generalized 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简称GCI)和“特殊隐涵义”(Particularized 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简称PCI)。他又把前者叫做“例隐涵义”(token-im-plicatures),把后者叫做“型隐涵义”(type-implicatures)。“特殊隐涵义”随语境的改变而改变,“一般隐涵义”不随语境的改变而改变。例如:
语境1 甲:什么时候了?
乙:有的客人已经走了。
PCI:一定不早了。
GCI:客人没有都走。
语境2 甲:老张在哪儿?
乙:有的客人已经走了。
PCI:老张可能已经走了。
GCI:客人没有都走。
乙的话在不同的语境里有不同的PCI(通过常识和“不过量准则”推导出来),但GCI(这里是通过“足量准则”推导出来的)保持不变。PCI是通过计算说话人的意图而推导出来的,GCI则是根据对语言惯常用法的一般期待(default presumption)而推导出来。
“一般隐涵义”虽然是“一般的”,但还不是词语所“固有的”,它和“特殊隐涵义”一样都可能在特定的语境中被消除。但是“一般隐涵义”又不依赖特定的语境,因此是“可预测的”,是比较可靠的,它在语言交流中起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什么起重要作用?因为影响语言交流效率的一个瓶颈是“想得快而说得慢”,要表达的意思多而又来不及说,解决的办法是“说得少一些,多一些推导”。而推导一要可靠,二要快速。PCI的推导太慢,也不可靠,而GCI的推导既快又可靠。
7.“隐涵义”地位的变化
一种十分重要的语义演变过程是PCI→GCI→SM,即词义引申是从“特殊隐涵义”开始的,用例不多,要靠语境来逐步推导,后来这样的推导反复进行并且扩散开来,不需要靠语境和逐步的推导就可以直接得出相关的隐涵义,其地位也就变成了“一般隐涵义”(注:Hopper(1991)把这种“一般隐涵义”称作“抄近路得出的隐涵义”(short-circuited implicature)。)。“一般隐涵义”再进一步固化,就变为语词的“固有义”(semanticized meaning,简称SM)。PCI还没有成为常规,变为GCI后才成为常规;常规不是事先就有的,是创造出来的,是逐渐形成的。GCI向SM的转变往往会对语词原有的形式产生反作用,使原有的形式发生变化。语形的演变滞后于语义的演变,这是语言演变的一般规律。看一个会话中的实例:
敏,昨天老师讲了啥,能把贵人笔记借我一阅!
说话人和“敏”是很熟的同学,所以戏称“贵人”。注意这句里“能”字的用法。“能”首先表示“能力”,其次表示“可能”,但是这句话既不是问对方有没有能力出借笔记,也不是在推断对方借给我笔记的可能性,而是在请求对方把笔记借给我。这里的“能”不能重读,只能出现在句首,句末没有疑问助词“吗”相呼应。也就是说,这个“能”已经在原来的意思上进一步虚化,除了表示这句话是个请求的“言语行为”之外没有其他作用,它甚至可以用“请”字来替代。这个虚化的过程跟“请求”的事理有关:如要请求对方做一件事,为了避免遭到拒绝这一不如意的结果,最好先问一问对方有没有能力做这件事,因为对方如果要拒绝的话,最好的理由是他没有能力做这件事。例如,有人跟你借钱,如果你不想借给他,最好的借口是说你自己也不宽裕,即没有能力借给他。按照这种请求事理,有人开始用询问对方有没有能力做一件事的方式来请求对方做这件事,并且相信听话人会做出如下的推导:
1)说话人在问我有没有能力出借我的笔记。
2)在当前的语境里,我有能力出借我的笔记是不言而喻的。
3)说话人之所以还要这么问,是违背了会话的“适量准则”。
4)说话人是不会违背“适量准则”的,不然我们的交谈就会失败。
5)说话人一定是另有用意,根据“请求”的事理,那句话的隐涵义是请求我把笔记借给他。(回溯推理)
最初这个冗长的推导过程是在一定语境中进行的,后来推广开来,反复进行,结果是推导步骤简化,在听到那样的句子后马上就可以得出它的隐涵义,不再依赖语境,也就是“特殊隐涵义”变成了“一般隐涵义”。“一般隐涵义”再进一步固化,就会对词语原来的形式产生反作用,使“能”字语音上弱化,只能出现在句首,不再有句末相呼应的疑问助词“吗”。到了这个时候,隐涵义也就已经彻底变成新的形式的“固有义”了。这个过程可以图示如下(Hopper 1991):
虚线箭头表示固化了的隐涵义会对原来的形式a产生反作用,使它变为形式b。这种反作用的变化是经常发生的,但不一定发生,所以用虚线表示。
8.词义扩大和词义缩小
现在我们来说明“不过量准则”和“足量准则”在语言演变、特别是词义演变中的作用。对词义演变的传统分类是词义扩大、词义缩小、词义转移,词义转移往往是词义连续扩大或缩小的结果。词义扩大总是基于“不过量准则”,例如“江”、“河”二字由专指长江、黄河变为泛指一般的江、河,因为江、河两个范畴的典型成员或显著成员就是长江、黄河,人们说起江河,首先想到、提到的是长江黄河,长江、黄河也就由“江”、“河”二字的专指对象变成了无标记的所指对象。同类的例子有,“门”字由专指两扇的门变为指各种门,“脸”字由指两颊变为指整个面部,“顾”字由指回头看变为指看,“去”字由指离开变为指前往(离开是前往的开始)。西方语言的例子:拉丁语adripare“到岸”变为法语arriver“到达”;Xerox“施乐牌复印机”变为xerox“复印机”;Yankee由“新英格兰居民”变为“北方美国人”又变为“美国人”。
词义缩小有两种情况,一种还是基于“不过量准则”,如“谷”字由百谷之总名变为只指稻子的果实,原因也是稻谷是百谷中最典型最显著的成员,“谷”字原先的无标记所指就是稻谷。同类例子有“禽”字由鸟兽的总称变为只指鸟类,“臭”字由指气味变为只指臭味;希腊语alogon“沉默者”变为指“马”,拉丁语fenum“生产”变为指“割草晒干”,英语potion“药水”变为poison“毒药”,liquid“液体”变为liquor“烈酒”。利用“不过量准则”的词义扩大(Yankee泛指美国人)和词义缩小(man专指男人),两者互成镜像。
有的词义缩小是由“足量准则”造成的,Kempson(1980:15)这样说明这种词义缩小的规律:
例如,英语dog一词除了指“狗”还可以指“雄狗”,就属于这种情形:由于存在一个信息量较大的有标记词项bitch(),一个获有充分信息(知道狗的性别)的说话人却使用了一个信息量较小的无标记词项dog(),而狗的性别信息在当时的语境里又是相关的,那么“足量准则”就可以起作用,据此推导出说话人不处于使用信息量较大的bitch()的地位,于是dog排除雌狗专指雄狗(It's not a dog.It's a bitch.)。同类的例子有:cow由于有bull的存在而排除公牛专指母牛,finger由于有thumb的存在而排除大拇指专指其余四指,gay由于有lesbian的存在而专指男同性恋者。还有一类例子与结构式有关,例如古汉语的动词“杀”(简短形式)既表示简单的动作概念(“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又表示复杂的动作加结果的概念(“二桃杀三士”),后来动结式“杀死”(复杂形式)出现并且专表动作加结果,“杀”的词义于是缩小为只表动作(“二桃杀三士”里的“杀”在现代汉语里必须说成“杀死”或“杀了”)。
说“足量准则”也导致词义缩小,对此是有争议的,特别是Traugott持反对意见(见Traugott & Dasher 2002:19,101)。她认为,凡是“自然的”语义演变都是“不过量准则”作用的结果,因为它导致一词多义的“多样化”状态,而“足量准则”阻遏语义演变,它导致的是一词一义的“标准化”状态。但这只是看到了两条准则对立和差别的一面,没有看到它们相辅相成的一面,以上所举词义演变的实例表明,“足量准则”对词义缩小也许不起主要的、直接的作用,但还是起一定作用的。
在共时平面上,由“不过量准则”和由“足量准则”造成的两类词义缩小会分不清楚,只有从历时上才能分清。dog/bitch是一类,由于有了bitch一词,然后dog的词义因“足量准则”缩小而专指雄狗;man/woman是另一类,man的词义先因“不过量准则”缩小而专指男人,然后才有woman一词(女权运动者还针对mankind,chairman,poet造出womankind,chairwoman,poetess这样的词来)。这是从共时变异着手研究语言演变时必须注意的一点。
9.“语法化”和“词汇化”
讲“词义扩大”和“词义缩小”,那只是给语义演变的情形分类,扩大和缩小是两个不同的演变方向,但是分类还没有深入到对语义演变规律的探讨,这样的探讨特别是要弄清演变的动因和机制。
当代历史语义学的主流是注重“语法化”或“虚化”这种语义演变现象及其规律,认为“语法化”或“虚化”是最主要、最常见、规律性最强的一种语义演变类型。“语法化”指意义实在的实词变为意义虚灵的虚词或词缀等语法成分,也指已经虚化的成分进一步虚化。这种演变具有不可逆转的“单向性”,因为由虚变实或由词缀变词的情形是罕见的,而且大多不属于“自然的”语义演变。因此讲“语法化”是在讲语义演变的跨越空间、贯通时间的规律性。虽然这种规律性不是绝对的,只是一种倾向,但却是一种很强烈的倾向。关于“语法化”研究的情况介绍可参看拙文(1994)。
“虚化”这个词的意义本身就比较虚灵,不好把握,现在常用的“主观化”(subjectification)这个术语给“虚化”注入了比较实在的内容。所谓“主观化”是指词语由表述客观事态变为表达说话人的主观心态,包括说话人的视角、认识、情感等。例如前面提到的“许”字由“准许”义虚化为“也许”义,就是一种“主观化”,“也许”的“许”是表达说话人的认识和推测。关于语言“主观性”(subjectivity)和“主观化”的研究情况可参看拙文(2001)的介绍。最近Traugott & Dasher(2002:22,113)在主观性内部分出一个次类叫“互动主观性”(inter-subjectivity),主要指说话人对听话人的关注(关注对方的社会地位和认识状态等)。例如,英语人称代词I和you只是表现说话人以自我为参照中心,没有关注对方的地位,而汉语“你”和“您”的区别既表现自我参照又关注对方的社会地位,因此带有“互动主观性”。从语义演变的方向看,词语先有表一般主观性的意思,后有表“互动主观性”的意思,后者比前者的虚化程度更高。“语法化”和“主观化”的单向性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一些主要方面:
真值条件→非真值条件
外部的事态→内部心态
一般主观性→互动主观性
描述和指称事物→描述和指称语言自身
限定命题内成分→限定整个命题→限定多个命题(语篇)
由词缀变词的演变有人称之为“词汇化”(lexicalization),但因为这种方向的演变极其罕见,极不“自然”,这种意义上的“词汇化”也就没有多大的研究价值。但是“词汇化”还有一个重要含义,那是指词的组连(包括“词组”)变为词的演变,这种意义上的“词汇化”十分常见,而且往往和“语法化”重合在一起。例如,汉语里表达“仅仅”义的副词“不过”(如“他不过说说而已”)就是由两个词“不”和“过”的组连(意为“不超过”,如“不过二年,君必无患”)通过“词汇化”而变来的,而这个演变同时也是“语法化”或“主观化”,因为“仅仅”的意思比“不超过”虚灵,主观性强(“仅仅”强调主观上觉得量小)。
“语法化”的动因也跟语用原则(特别是“不过量准则”)密切相关,“语法化”的机制也跟语用推理(特别是“回溯推理”)和隐涵义的“固化”密切相关。仍以“不过”的语法化和词汇化为例:“仅仅”的意思蕴涵“不超过”,如果“仅仅10米”为真,那么“不超过10米”也为真,反之则不然。“仅仅”是“达到而不超过”的意思,因此信息量比“不超过”大。由于“不过量准则”的作用,表示“不超过”的词组“不过”就可以用来传递“仅仅”的意思,因为听话人可以根据事理(仅仅10米一定不超过10米)从“不超过”回溯推导出“仅仅”的意思来。这种推理是说话人利用“不过量准则”招引或邀请听话人来进行的(“我不用说多了,额外的意思就请你自己来推导吧!”),所以也叫“招请推理”(invited inference),这个名称是为了强调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的互动关系和交谈规范(Geis & Zwicky 1971,Traugott & Dasher 2002:34-35)。意义始于既定的语言规范,但在交谈过程中通过协商而重新构建,语言规范要服从交谈的规范。像“招请推理”这样的交谈规范不分地域,代代相传,古今相同,所以语义演变必然有跨越时空的规律性。
上一节提到Traugott & Dasher(2002)的观点,凡是“自然的”语义演变都是“不过量准则”作用的结果,而“足量准则”阻遏语义演变,我们认为这个断言也有点绝对化。在“语法化”和“词汇化”这类语义演变中,“足量准则”也不是绝对不起作用,尽管作用是次要的或间接的,主要限于跟“荷恩等级”有关的级差词语,而且推导出来的隐涵义不容易“固化”,详见拙文(2004)的讨论。
传统的历史语义学讲语义演变也讲“联想”和“类推”,但两者并重。“联想”也就是“重新分析”,是从一个概念转移到一个关联的概念。现在一些有影响的历史语义学家,如Bybee et al.(1994)和Traugott & Dasher(2002),他们认为所有的“语法化”现象,其机制都是“联想”而不是“类推”,都是渐变而不是顿变,从认知上讲都是“转喻”而不是“隐喻”。“联想”是过程,“类推”只是“联想”的结果而已。对这个观点也是有争议的,可参看拙文(1998)的介绍。
总之,语言演变不是源自语言自身,而是源自语言的使用,而且大部分是源自成人的语言使用,而不是儿童的语言使用。说话人和听话人在语用原则支配下的“在线”(on-line)交谈是语义演变最重要的动因,语用推理和推导义的“固化”是语义演变的最主要的机制。语义既有语用的性质又有认知的性质,跟“转喻”和“隐喻”这样的认知能力有关。这些就是近年来历史语言学家在借鉴语用学的研究成果,探讨语义演变规律方面所得出的初步结论。
收稿日期:200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