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课堂教学管理中教师权威的有限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教学管理论文,课堂论文,权威论文,教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教与学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过程,教是由外而内的,而学是由内而外的。因此课堂教学中的管理问题就成为困扰中小学教师的主要问题,而要使“教——学”过程有效,教师的首要之务,是认清自己在课堂教学管理中应有的权威角色。
一、教师权威是什么?
多数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将教师的权威视为教育、管理学生的重要法宝,如果你问教师,“你认为在课堂上谁最有权威?”那么几乎所有的教师会回答:“是教师。”如果你再问:“你需要用你的权威来控制课堂上的学生吗?”教师们也会作出十分肯定的答复:“那当然,否则你怎么维持课堂纪律和课堂秩序?”教师有权威、必须运用其权威,这一观念根植于社会上父母抚育儿女的方式,并在学校中已是根深蒂固。很多父母都认为有必要用权威来指挥、控制、惩戒孩子,同样他们也愿意把自己的权威交给他们孩子的老师,因为他们相信就像他们自己需要权威一样,凡是管教他们孩子的人也都需要权威。
(一)权威是什么?父母与教师认为以权威来对付孩子理所当然,但究竟什么是“权威”,大多数父母和老师甚至于不能准确解释这一名词。
关于“权威”有四种解释:(1)权力、威势;(2)使人信从的力量;(3)统治、威慑;(4)在某种范围里最有地位的人或事[1]。概括起来“权威”有两层截然不同的含义:
1、“权威”是指有专门知识的、使人信服的人。这种权威以专门学识、知识与经验为基础。在孩子们的眼睛里,所有的大人都有这一种权威,大人们似乎都很聪明,都有准确的判断力、无穷尽的知识。但成人的这种权威是被孩子们所“赋予”的。随着孩子渐渐长大,他会发现成人“偶像”的弱点,原来这些无所不能的大人并不真正拥有无限的智慧,也常有判断失误的时候。当孩子们最初发现自己的父母也会有错误时,他们会十分失望。通常父母越是希望孩子“赋予”他们以不应有的权威,日后孩子的失望也越大。
2、“权威”指权力和有权力发号施令的人或团体。德国的社会学家、政治学家韦伯认为:权力是“把一个人的意志强加于其他人的行为之上的能力”[2]。而美国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斯,进一步研究了权力的类型和权力的运作方式的问题,他认为,权力包括应得权力(Condign power)、补偿权力(Compensatory power)和调控权力(Conditioned power)。应得权力是通过将某种选择强加于个人或团体的意愿之上的能力来赢得他人的服从。补偿权力则是通过给予正面的奖赏,给予服从的个人以某些价值来赢得服从的。它们两者的区别在于,应得权力通过实际的或预定的惩罚赢得服从,补偿权力通过实际的或预定的奖赏、恩惠而赢得服从。调控权力是通过改变信念来运作的。说服、教育或那些似乎自然、适当和正确的社会准则,都能使个人服从于他人的意志。[3]
(二)教师权威的界定
1、教师的权威是学生“赋予”的。社会学家涂尔干(E.Durkheim,1853-1917)在《教育学与社会学》一书中指出:“教育的本质是一种权威方面的事,论及教师为社会道德权威的代表人,凌驾于个人之上。如同牧师是神旨的解释者,教师则为国家与时代伟大道德观念的解释者。……教师有如催眠者,学生则处于被动的接受催眠一般,内心空白如纸,一切观念根据催眠者暗示而形成,教师对学生的影响力量是绝对的。”[4]与学生相比,教师受过专门的训练,有一定的专门知识和较丰富的社会经验。教师在某些知识与经验方面具有权威。
但是教师的这些权威是学生所“赋予”的。在学生眼里,尤其是小学生的眼里,教师充满了智慧,具有丰富的知识、卓越的判断力,……教师是权威。但是,孩子们往往“赋予”教师以太多的不切实际的权威。这种“赋予”为教师的言行增添了分量与重要性。许多教师也是如此,他们希望并鼓励孩子们“赋予”老师以不切实际的权威,鼓励他们把老师的意见当作事实来接受,并让自己被这种想当然的大人智慧所支配。在正常的情况下,随着学生逐渐长大、成熟,教师的这种不实际的权威会逐渐削减。一旦学生发现智慧未必是年龄的函数,而老师拥有的一种专门学识也并不意味着他无所不能时,他们便会对这些教师感到失望。
教师应了解这种被学生“赋予”的权威对学生有何影响,同时,他们也必须小心避免让自己的权威逾越一定的界限。教师应鼓励学生根据教师的实际学识而承认教师的权威,这才是名副其实的权威。而真正奠基于真才实学的权威是不会随时间而递减的,有时甚至反而会随时间而增加。运用这种权威来影响学生,应是教学的一部分。
2、教师的权力
在学校中,在课堂上,教师不仅具有应得权力、补偿权力,而且具有调控权力。也就是说,教师有施予学生痛苦(惩罚)的权力,教师有权用某些肉体或情感上的痛苦来威胁学生,使之为了避免痛苦而放弃自己的意志和爱好,遵从教师的指令;教师也有分配学生所需要的某些东西(如奖励)的权力,即教师有权通过提供给学生以相当有利或令人愉快的奖赏,使学生为了得到这些奖赏而放弃对自己的意愿的追求,服从教师的意愿;教师也有一定的调控能力,即有权通过影响学生的信仰,使学生心甘情愿地服从教师的权威,例如学生从孩提时代就由学校获悉,必须尊重父母和老师的权威;必须服从学校的规章等等。教师有了手中的这些权力,在课堂上、在学校中就可以不断地使用它们,以教育学生。
二、教师使用权威的理由
很少有教师思考“为什么我是权威?为什么我要使用权威?”,因为对于教师来说,有许多理由可以使他们心安理得地使用权威:
1、教师是文化的传递者。教师是成人社会的代表,有义务向学生传递人类文明、社会准则与价值观念,并用成人社会的标准衡量学生、教育学生。这是一种很普遍的看法。但教师很少能认识到,一个有权力的教师,其威压绝不能教育与说服学生。作为“价值的传递者”的教师,如果施用权力,实际上就是削弱了自己的影响力。
2、学生是未成年人,缺乏经验和智慧。教师们普遍认为与学生相比,他们的学识、经验都更丰富,在课堂教学中应居于权威地位。他们认为;“我们既然能做教师,说明我们比学生更有智慧。”其他类似的说法还有:“学生不够成熟”、“这是为他们好”等等。其实在这些理由的背后揭示的是这样一种假设:学生不如教师,教师因而有权控制学生的行为。
3、学生们希望有人约束他们的行为。多数成年人都坚信,孩子们“希望”大人运用权威来限制他们,并告知他们,他们的行为应遵守什么样的规则,如逾越什么样的界限是错误的、不可接受的。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在进行行为选择时、避免从事不为大人所接纳的行为,这是孩子社会化的一个过程。而如果成人不对孩子加以限制或约束,他们就会无所适从,会感到不安或压抑。但学生们往往只希望了解教师制定的规则,而不希望教师不经学生参与而独断专行地片面设定规则、使用权威,不希望教师使用(或恐吓使用)权威来限制或调整其行为。学生愿意自己为自己的行为设限。学生也像成人一样,宁愿以自己的“权威”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三、课堂教学管理中教师运用权力时的限制
毫无疑问,在现代社会里,行使权力、使一些人服从另一些人的意志,是不可避免的,否则将一事无成。而教师以权力(权威)作为管理学生的手段,也有一定的效果。事实上几个世纪以来人们也一直在使用这种手段。我们不否认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使用权力,但教师们在使用权力时,应认识到教师权力的使用是有限制的,不能无度地使用权力。
1、教师权力的运用是有限度的。
教师在课堂上要运用权力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学生对教师的依赖,即学生需要教师运用权力来控制自己的行为。通常年龄越小的学生对教师的依赖性越大,而他们对教师所采取的奖励措施的反应也越大。但随着学生渐渐长大,自我意识不断发展,他们对教师的依赖性逐渐减少,教师也就逐渐失去了其奖励的权力。所以初、高中的教师,常常抱怨奖励措施对年龄较大的学生不如对年龄较小的学生那么有效。
同样教师在学生年龄逐渐增大后,也会渐渐失去惩罚的权力。对于年龄小的学生,大多数教师都喜欢借助于惩罚来管理课堂。他们通过不满足学生的需要,或以种种方式对学生身心造成痛苦与不安、体罚、训斥、额外的作业、成绩不及格、嘲笑、羞辱、罚站,以及其他上百种教师用以惩罚学生的手段,让学生出于恐惧而顺从教师的要求。一般说来,惩罚的方法很有效,多少能使学生顺从。但一旦学生对教师伤害他的能力不再恐惧时,教师的权力也随之削减了。但矛盾的是,大多数教师都希望自己班级的学生独立、自律,可是一旦在他(她)的班级中有了具有这种品质的学生,教师们就往往会发现自己的权力对这些学生不起作用了。
2、教师过分使用权力对学生的负面影响
教师在课堂上过度使用权威,会使学生产生诸如怨恨、愤怒、敌意、受挫、窘困、自卑、恐惧、焦虑、忧愁、冷漠等心理感受。当教师滥用权力时,会遭到学生的反抗,学生们会:(1)反抗教师。当学生的需要得不到满足,自由受到威胁时,他们会加以抵抗或反叛,即故意反其道而行之。学生不论年龄大小,大多想尽办法蔑视并反抗教师只凭借权力去约束他们行为的意图。(2)撒谎、逃避。撒谎是学生对抗教师权力的一个极普遍的方法。他们清楚,对那些爱行使权力的人讲实话很不安全。为了逃避责任,逃避惩罚,什么话都可以讲,惟独不能讲实话。(3)归罪于他人、揭发。要对付一个经常施行惩罚的老师,学生采取的一个常用的方法便是归罪于他人。道理很简单:“如果我能使别的学生显得坏,比较起来我就会显得好些(至少不是最坏的)。”而如果教师经常用奖励来激励学生的好的行为,就会引起学生之间的竞争,使学生经常通过揭发别人的过失来使自己得到奖励。(4)顺从、假装。大多数教师都希望学生能顺从、屈服于他们的决定与约束。而有些学生在教师的权力威压之下,与其说是屈服,不如说变成“消极的进攻”:他们表面上顺从,内心却不服。学生发明的策略之一是表面上讨好教师,装聋作哑,只讲老师喜欢听的话,微笑、点头、赞同、恭维、假装仰慕等等,希望凭这些表现使教师感到满意,得到教师授予的特权与奖励。学生们逐渐变得精于此道,虽然他们自己深知这些“把戏”的背后是“伪装”,但只要教师不知道就可以了。(5)缺乏创新精神。教师的权力与权威助长了学生的顺应能力,但对其创造能力的发展的有害的。即使是最有才能的学生,在专断的教师的课堂上也会很快学会顺应,以压抑自己的创造冲动。只有在自由、民主的氛围下,只有在重视“差异”而不强求唯一标准的环境中,学生们的创造力才能得以发展。应付以权力控制学生的老师的原则很简单:“为了得到奖励避免惩罚,我在班级不发一言,遵守规定,不做我不需要做的事,以免发生过失。我绝对不做逾越规定的事。”[5]
3、教师过度运用权力对教师本身的影响
首先,课堂上用于“教与学”的时间越来越少。教师在课堂上过度使用权力训斥学生或停止课堂活动,会降低教师正面引导的作用,会使学生认为教师就是密切注意并等待学生问题的出现,这会引起学生的对抗。这也势必使教师认为必须获得并运用更多的权力才能维持、控制课堂和学生。他们会以双倍的努力、时间来实行专制的规则与约束。
其次,运用权力可能损害教师的“影响力”。教师的权力并不能真正影响学生,仅仅能强迫他们奉命行事;并不能起到真正地说服和教育的作用。因此常常在教师的权威与权力撤离(例如,教师离开课堂)之后,学生又恢复了以往的行为。
第三,在课堂上教师依靠权力来控制学生会使教师与学生关系紧张,师生之间不能建立起亲切、愉悦、友善、和谐的关系。孩子们会厌恶,甚至于憎恨教师。而以权力控制学生的教师,也可能会产生“内疚”的心理。“我比你更难受,”这不仅是教师为自己施用权力作辩护,而且透露了他的内疚感受。
四、课堂教学中教师权威的来源
德国社会学者韦伯(Weber,1964)将权威的来源分为三种类型:(1)传统的权威,即在长期的传统因素影响下而形成的权威;(2)感召的权威,即由个人魅力所获得的权威;(3)法理的权威,具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官方的权威或法定的权威,另一类是专业的或理性的权威。[6]
事实上,目前我国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多少兼具这三种权威来源。因为,首先,教师一向代表社会文化传统的继承者、传递者,由于我国历来具有尊师重道的观念,教师的身份或地位自然为社会大众与学生所尊崇。其次,教师也常具备某些人格特征,能感化学生,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而影响学生的人格。第三,近代教育制度的发展,对教师提出了一定的要求,要求教师必须接受专业训练,取得法定资格,然后才能担任教职。而一旦教师取得了教师资格,就获得了法定的权威。
在传统社会,教师代表社会权威,对学生具有绝对的影响力量。但是在现代社会,在网络时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学生获得知识的途径不断扩大,教师的地位是否能真正代表其权威,似乎不无商榷余地。现代教师已经不能再有“因为我是老师,所以你们必须乖乖地听我的话”的观念。教师要想获得权威,必须依靠其专业的知识、技能与人格的影响力。
在传统学校教育体系中,教学常被视为是一种制度化的领导过程。教师权威来自于制度,而非个人的影响力。现代学校教育体系中,教师传统的权威已经不值得倚赖,师生之间应该维持新的、专业的领导关系。因此教师在课堂教学管理中的权威角色应有两个特征:第一,教师对其角色的选择及其行为表现,应以专业知识为其根据;第二,重视教学的目的。即现代教育过程中,教师应以其专门的知识与技能、专业的精神与方法,从实际的教学表现中,获得教师的权威。换言之,教师不应再以“学生偶像”自居;这种“教师偶像”只能让学生表面服从,而内心却潜藏着反抗的意识。教师的权威应来源于其在教学、教育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知识、技能、社会性、人格情操等方面的特征,这些特征会使教师成为一位真正值得学生信赖的专业工作者,获得学生真正的尊敬,提高自己的在课堂教学中的威信与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