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度劳动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事业发展论文,年度论文,统计公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6年是“九五”计划的第一年,我国国民经济总体适度增长,政府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取得明显成效。劳动事业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统领,继续深化劳动制度、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取得较大进展,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一 劳动就业
劳动就业工作稳步开展。据统计,1996年底全国劳动力资源总数为83440万人,其中经济活动人口69665万人。年底全国从业人员68850万人,其中:全国城镇职工人数14845万人;乡镇企业从业人员13508万人;城乡私营个体从业人员6188万人。在城镇职工人数中,国有经济单位和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分别为10949万人和2954万人,分别比上年底减少6万人和122万人,其他各种经济类型单位职工人数为942万人,比上年底增加65万人。
1996年全国城镇新安置就业人员705万人,其中到国有经济单位的有243万人,到城镇集体经济单位155万人,到其他各种经济类型单位167万人,从事个体劳动的140万人。全年全国新增失业人员480.6万人,其中就业转失业人员131.4万人。年底全国城镇尚有登记失业人员552.8万人,登记失业率为3%。全年全国城镇安置就业人数比上年虽有增加,但仍不能缓解巨大的就业压力。
劳动力市场进一步完善,以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和劳服企业为主要内容的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发展。到年底,全国有各类职业介绍机构3.1万多家,共介绍890万人次就业,同时组织了425.5万人参加各类就业训练。在1996年元旦、春节期间为200万企业特困职工发放了一次性困难补助。全年通过实施再就业工程,帮助160多万名企业下岗人员实现了再就业。
企业富余人员安置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制定优惠政策,采取多渠道分流措施,共分流安置富余人员400多万人。到年底,全国企业尚有下岗人员814.8万人。
二 城镇职工工资分配
城镇职工工资水平继续提高。全年全国城镇职工工资总额为9080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其中国有单位职工资总额6793亿元,增长11.6%。全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6210元,比上年增长12.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8%。
继续贯彻落实工资控制线办法,加强对工资过高行业、垄断性行业工资收入的调控;基本建立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或调整了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积极探索建立工资指导线,实行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等新的工资决定机制和调控方式并扩大试点范围;加强对职工工资外收入的综合治理,并加强对企业人工成本的管理和指导;稳步推进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点,加强并规范对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的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
三 社会保险
到年底,全国离休、退休、退职人员人数为3135.4万人,比上年底增加69.7万人,离休、退休、退职人员人数与职工人数的比例为1∶4.77。全国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保险福利费用总额为2705.2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其中,职工保险福利费用总额907.5亿元,比上年增长10.7%;离退休人员保险福利费用总额1797.7亿元,比上年增长18.1%。
社会保险事业蓬勃发展,各项保险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已覆盖全国所有地区;全国实行职工大病医疗费用统筹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统筹保险、女职工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个数分别达到23、19、23和24个。
养老保险改革逐步深化。到年底,全国共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系统统筹部门出台了以“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为原则的改革方案,20多万职工按新办法领取了养老金。到年底,参加养老保险费用统筹的职工达8800万人,离退休人员达2300万人。1996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00亿元,支出1080亿元,累计结余550亿元。
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继续扩大。全国有58个扩大试点的城市已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个别城市已开始实施。到年底,全国参加职工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在职职工791万人。全年大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收入17.7亿元,支出14.7亿元,累计结余6.4亿元。到年底,参加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统筹的离退休人员为64万人。全年统筹基金收入1.3亿元,支出1.5亿元,累计结余67万元。
工伤保险改革进一步发展。到年底,全国共有1326个市县开展了工伤保险改革试点,涉及企业职工3103万人。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0.9亿元,支出3.7亿元,累计结余19.7亿元。
女职工生育保险改革继续进行。到年底,全国共有969个市县开展了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参加统筹的职工达2016万人。全年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收入5.5亿元,支出3.3亿元,累计结余5.0亿元。
四 劳动关系与监察
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到年底,全国城镇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达10600万人,占城镇企业职工总数的96.4%,乡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制度的职工1500多万人。全国城镇企业实现了全面建立劳动合同制度的目标。截止年底,全国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核的集体合同共6.9万份。
困难企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各地积极推行解困工作领导责任制、帮困资金等解困制度化措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职工困难状况。到年底,全国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解困工作领导责任制,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帮困资金。
劳动监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年全国劳动行政部门共检查用人单位55.8万户,查处劳动违法案件19.7万件,并对其中11.8万件实施了行政处罚。到年底,全国建立劳动监察机构2998个,占应建机构数的95.8%。全国共配备劳动监察员24194人,其中专职劳动监察员10344人,兼职劳动监察员13850人。
劳动争议处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各地积极推进、完善劳动争议仲裁三方机制工作,建立健全仲裁委员会及其工作制度,狠抓办案质量和结案率。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8121件,比上年上升45%,审理结案46713件,结案率97.1%。截止1996年底,全国建立各级仲裁委员会3099个,专兼职仲裁员1.7万人。
五 职业技能开发
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标准制定等基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到年底。初步完成第4、5、6大类的职业分类细类划分,全年共完成3270多个职业技能标准和63个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制定,制定出18个新职业的技能标准,发布了第二批11个实行就业上岗前必须培训的技术工种。
培训实体改革继续深化。到年底,全国已有高级技工学校30所,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196所。
培训与就业结合有了突破性进展,全国已批准建立国家级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50余个、职业培训集团10个,并已确定在35个城市(地区)实施了劳动预备制度试点。
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到年底,全国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2000多个,已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25个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了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据对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共有210多万人参加鉴定,近180万人通过了鉴定,取得了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在职业学校毕(结)业生及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中,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技能人才表彰工作。1996年11月26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了“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表彰大会。
六 安全生产
1996年全国企业共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18181起,死亡17231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832起,下降13.5%,死亡人数减少2774人,下降13.9%。其中矿山企业共发生事故7695起,死亡9974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2%和1.3%;非矿山企业共发生事故10486起,死亡7257人,分别比上年下降12.1%和10.0%。
1996年全国企业共发生重大伤亡事故665起,比上年上升2.8%死亡4112人,比上年上升11.1%。其中矿山企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473起,死亡3135人,分别比上年上升2.4%和9.2%;非矿山企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192起,死亡977人,分别比上年上升3.2%和17.4%。
全年全国共发生火灾(不含森林、草原、军队火灾)36856起,死亡2225人,受伤3428人,直接经济损失10.3亿元。
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287685起,死亡73655人,受伤174447人,直接经济损失17.2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上升5.8%、3.0%、9.5%和12.8%。
交通部直属企业、地方企业、乡镇运输船共发生船舶交通事故1136.5起,死亡和失踪663人,沉船248艘,直接经济损失近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和失踪人数、沉船艘数和经济损失分别下降17.9%、11.6%、10.1%和1.1%。
全国铁路行车事故件数明显减少。全年全路共发生行车重大事故10起,比上年减少9起,下降47.4%。全国铁路路外安全状况好转。全年全路共发生路外伤亡事故12669起,比上年减少1940起,下降13.3%。
民航实现了第二个航空运输安全年,创造了连续29个月、累计235万小时、174万架次飞行无事故。
通用航空公司发生重大飞行事故4起,死亡7人,受伤10人。
七 劳动科技
积极做好劳动科技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全年组织编制、下达了各类劳动科技项目计划207项。其中,劳动保护专项措施计划156项;劳动科学技术(自然科学类)研究计划21项;劳动科学(社会科学类)研究计划20项;标准制修订计划30项。
认真开展劳动科研成果的验收鉴定工作。1996年劳动部组织了30项科技成果的验收鉴定工作。
八 劳动法制建设
劳动立法取得阶段性进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企业职工培训规定》、《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等15个劳动行政法规和规章已颁布实施。《促进就业法》、《劳动安全卫生法》等法律草案已上报国务院法制局。
劳动执法检查普遍开展。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五省市贯彻《劳动法》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部分省市进行了自查。劳动法制宣传更加广泛深入,“三五”普法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面完成。
九 社会劳动生产率
按国内生产总值计算的社会劳动生产率为9902元,扣除物价因素,比上年提高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