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红燕
(福建省泉州市儿童医院 福建泉州 362000)
【摘要】目的:探讨儿科急诊分级分诊标准的建立以及临床实践效果。方法:选择我院2014年03月~2016年03月收治的就诊患儿122例作为本次对比实验观察对象;观察组61例以及对照组61例就诊患儿对比分组依据为干预模式的不同;观察组:临床创建急诊分级分诊标准之后要求患儿进行临床医师的选择;对照组:患儿进行临床医师的选择;通过对比患儿的满意度以及护理质量以突出创建急诊分级分诊标准的临床价值。结果:在预诊迎接以及分诊流程等诸多工作满意度以及护理质量方面,观察组明显优于对照组就诊患儿(P<0.05)。结论:医院在开展分诊工作的过程中,有效创建急诊分级分诊标准,针对急诊护理服务流程可以做到有效优化,可以将患者临床就医护理满意度显著提高,在将医患关系以及护患关系改善方面也可以发挥显著效果,最终可以将出现医疗风险的概率显著降低。
【关键词】儿科;急诊分级分诊标准;实践效果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31(2016)11-0232-02
医院在进行急诊分诊的过程中,针对患者的疾病情况需要在短时间内有效进行判断,之后合理对患者进行就诊时间的安排。对于医院儿科患者,往往表现出发病时间短以及疾病变化迅速的特点,但是此科室患儿患有的疾病类型较少,临床通过选择有效方法进行干预后,可以获得显著的预后效果。诸多疾病急性期患儿,临床采用有效方法加以疾病抢救后,最终可以获得显著抢救效果[1]。通过对患儿的疾病情况实施判断,之后进行就诊时间的安排,能够有效确保医疗资源分配的合理化,避免患儿在医院就诊治疗过程中表现出诸多意外的情况。为了探讨急诊分级分诊标准创建价值,本文主要针对我院收治的就诊患儿作为对比观察对象,对于观察组,创建急诊分级分诊标准之后要求患儿进行临床医师的选择,最终凸显急诊分级分诊标准的创建价值,具体分析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我院2014年03月~2016年03月收治的就诊患儿122例作为本次对比实验观察对象;观察组61例以及对照组61例就诊患儿对比分组依据为干预模式的不同;观察组(61例):男30例,女31例;患儿的年龄分布范围为4个月~13岁,患儿的平均年龄为(6.59±1.25)岁;对照组(61例):男32例,女29例;患儿的年龄分布范围为5个月~15岁,患儿的平均年龄为(6.61±1.33)岁;观察两组就诊患儿的基础资料,均衡性显著(P>0.05)。
1.2 急诊分诊标准
依据患者的疾病情况,主要将患者分为五种类型[2]。Ⅰ类:患者具有生命危险,临床需要立即实施疾病抢救;例如表现出呼吸骤停症状以及休克症状的患者,需要立即送入到医院的抢救室进行疾病治疗;Ⅱ类:不会立即对患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但是患者表现出不稳定的生命体征,存在隐藏的生命危险,需要立即对患者的关键生命体征进行监护,对于患儿需要做到优先就诊治疗;Ⅲ类:患者的生命体征表现平稳,可能表现出疾病严重的情况,在急诊流程中需要做到优先对患者进行疾病诊治;Ⅳ类:患者存在急诊情况,但是疾病情况表现稳定,患者的生命体征表现平稳;Ⅴ类:不属于急诊范畴,主要根据就诊流程等待进行疾病治疗。
1.3 方法
对照组患儿自行进行临床医师的选择,观察组临床创建急诊分级分诊标准之后要求患儿进行临床医师的选择,有效根据分诊标准模式进行疾病的分诊。
1.4 观察指标
对所有患儿完成治疗后,通过医院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对于干预满意度展开调查,调查总分为100分。
1.5 统计学方法
对于所有就诊患儿数据的统计学分析,均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 17.0有效完成,患儿干预满意度评分比较实施t检验(以 表示),护理质量比较实施χ2检验(以%表示),当P<0.05为存在明显差异以及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满意度对比
在患儿干预满意度方面,观察组优于对照组就诊患儿明显(P<0.05),见表1。
表1 两组就诊患儿干预满意度临床对比 (x-±s,分)
注:同对照组比较,*P<0.05
3.讨论
医院有效创建分级分诊模式后,对于分诊护理人员的工作水平以及自身素质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以有效将护理人员的工作服务理念提高。在选择传统分诊模式进行干预的过程中,护理人员主要根据自身的工作水平以及个人判断完成工作,从而较易表现出诸多的不良事件。通过分级分诊模式进行干预,能够依据患者的疾病严重程度对疾病的诊疗顺序加以安排,针对医疗资源可以做到合理安排,从而针对疾病情况严重的患儿可以有效确保其生命安全,从而将出现医疗风险的概率有效降低,针对医疗质量以及患者人身安全做出有效保证[3]。
本次研究中,采用分级分诊模式进行干预的观察组患儿同未采用分级分诊模式进行干预的对照组患儿进行比较发现,最终在预诊迎接以及分诊流程等诸多工作满意度方面,观察组患儿表现出显著的提高,进而患儿的护理质量获得显著提高,投诉概率获得明显降低,凸显创建急诊分级分诊标准的临床价值。
综上所述,医院有效创建急诊分级分诊标准,可以为分诊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出有效保证,在确保患儿成功获得抢救的同时,可以有效降低医患矛盾的发生率,进而为分诊工作质量的提高做出有效保证。
【参考文献】
[1]谢成,蒋迎佳,贺晓春等.一种5级儿科急诊分诊有效性及可靠性分析[J].中国小儿急救医学,2014,21(1):2-5.
[2]胡菲,张玉侠,张佳燕等.儿科急诊5级预检分诊指标的建立与应用[J].中华护理杂志,2015,50(6):704-708.
[3]禹晶晶,谢伦艳,龙宝贵等.五级制分诊标准对提高儿科急诊分诊准确率的影响[J].当代护士(下旬刊),2014,6(11):181-182.
论文作者:卢红燕
论文发表刊物:《心理医生》2016年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9/13
标签:患儿论文; 急诊论文; 患者论文; 疾病论文; 标准论文; 满意度论文; 表现出论文; 《心理医生》2016年1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