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不平等条约与抗日战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抗日战争论文,不平等条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842年中英签订《南京条约》后100年间,列强强加给中国近千项不平等条约,因此,中国人民为废除不平等条约进行了长期的斗争。
清末改良派、戊戌维新派曾明确要求修改不平等条约。1901年,重庆人民成立“废约促进会”。同年爆发了收回利权运动。反洋教运动、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五·四”运动、“五·卅”运动等都曾为废除不平等条约而斗争。清政府、北洋政府、国民党政府也先后向列强提出修改不平等条约。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在第一次对时局主张中,就提出“改正协定关税制”、“取消列强在华各种治外特权”,又在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规定,党目前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取消帝国主义的列强与中国所订的一切不平等的条约”。1924年1月,中国共产党又与国民党合作共同制订了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政纲。随后掀起群众性的反帝废约运动。在群众的压力下,1926年11月6日北洋政府单方面断然宣布废除同比利时之间的不平等条约。英、美、日等在华特权最多的国家,随后表示准备修改或开始谈判与中国之间的不平等条约。至1930年,美、英、日等国,先后同国民党南京政府签订了关税条约,中国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关税自主权。但是,在废除列强的治外法权(领事裁判权)方面,却难以取得进展。
1931年的“九·一八”事变打断了中国同列强之间废除旧约、改订新约的进程。中日间的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1937年芦沟桥事变后,日军大举进攻中国,短短几个月内,侵占了京广线以东的大片土地。至此,日本已不需要用不平等条约来攫取职在华利益。
1938年,日本阴险狡猾地在列强中率先提出,要废除日本同中国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妄图以放弃治外法权及交还租界来诱使中国投降。①但是,中国没有上日本的这一阴险勾当。
日军大肆侵占中国,不仅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对中国人民造成极大摧残,而且严重损害了美英等西方列强的在华利益。美英同日本的矛盾与日俱增,其在华权益逐步沦入日军之手,与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已没有多少实际价值。由于欧战形势紧张,日本南侵东南亚的野心日渐显露,美英等国想使中国成为他们的战略伙伴。因之,1941年7月18日,英国首相邱吉尔表示将废除同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次年5月31日,美国国务卿赫尔明确表示,希望于和平恢复之后,迅速谈判废除在华治外法权及有关惯例、协定。7月4日,英国驻华大使卡尔又奉命照会中国政府,表示了与美国基本一致的原则。这是美英在太平洋战争之前,就废除对华不平等条约问题,向中国作出的正式许诺。其目的,主要是稳住中国抗战,保护他们在中国及东南亚的重大利益。中国若能有效地抵挡住日军的进攻,不仅符合中国的利益,也符合英美的利益。
日军偷袭珍珠港,使美英与日本骤然敌对。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格局中,中国的地位日益重要。这时,中国已同日本单独进行了四年战斗,粉碎了日本迅速灭亡中国的企图,并在中国领土上拖住了85万左右日军;而太平洋战争初期,美英军队又节节失利,日军步步紧逼。美英为了扭转颓势,一面组织力量抵抗和反攻,一面设法使中国加强抗战,以拖住日军后腿。因此,美英曾给中国以援助,并对中国的抗战表示尊敬。1942年,中美英苏等26个国家在华盛顿签署26国公约(后称联合国宣言),中国成为世界反西斯阵线的重要成员。美英为了联合中国共同抗击日军,于1942年10月9日,分别通知中国政府,愿意立即放弃在华治外法权及有关权益,并准备尽快与中国政府进行谈判,以便缔结放弃在华治外法权及解决有关问题的条约。10月24日,美方向中国驻美大使馆提交了美中条约草案。30日,英国驻华大使向中国外交部递交英中条约草案。随后,中国外交部提出修正案。经过两个多月谈判,终于在1943年1月11日,分别在华盛顿签署中美新约,在重庆签署中英新约。中美新约共8条。中英新约正文9条,附加4条。5月20日,中美、中英正式交换批文,即日生效。
美英废除对华不平等条约后,促使享有对华不平等条约特权的巴西、加拿大、挪威、荷兰、比利时等国,相继宣布放弃在华特权。1943年8月20日,中巴友好条约在里约热内卢签字。10月20日,中比新约在重庆签字。11月10日,中挪新约在重庆签字。1945年4月14日,中加新约在渥太华签字。
废除不平等条约后签订的新约,取消了外国在华的治外法权;上海、天津、广州、厦门等地的公共租界及其特权(如特别法庭);不平等条约中规定的通商口岸与商埠;外籍引水(领港)人;沿海贸易权及内河航行权;《辛丑条约》规定的驻军权和使馆权;及中国海关总税务司必须由英国人担任的规定。新约规定,其他影响中国主权而此次新约所未涉及问题,可按国际公法和现代国际惯例,随时会商解决。
实际上,美英等国过去在中国的租界,这时都被日本侵略军占领。尽管如此,中国同美英等国谈判废除不平等条约,仍是抗日战争期间的一件大事,也是整个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件大事。通过废约,解除了长期束缚中国人民的枷锁,恢复了中华民族在世界上应有的地位和尊严。废约有利于中国坚持抗战,也有利于美英抵抗日军的进攻,有利于世界反法西斯阵线的斗争。
中美及中英平等互惠新约签字当天,蒋介石向全国人民指出,这“不仅是增加了我们同盟国战斗的力量,尤其对侵略各国在精神上给予他们最大的打击。”②
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发表了《关于庆祝中英、中美间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决定》。《决定》指出:“我们应当庆祝不平等条约的废除。各地在战地环境许可下,均应于旧历元旦前后召开军民庆祝大会,庆祝中英、中美间新的关系与新的团结,坚定军民抗战信心,号召军民为驱逐日寇,完成中国独立解放而斗争到底。”③这显然表明,共产党是支持废约的,是坚持和国民党及美英等盟国共同抗战到底的。
其他各党派、各群众团体及全国各族人民,都为签订新约而欢欣鼓舞。
美国虽然废除了对华不平等条约,可是在1882年至1913年间制定的一些法律中,仍有歧视中国、中国人作为一个民族不准移居美国的规定。无论这些法律的原来的宗旨如何──是出于一种特别丑恶的种族歧视,还是出于保护国内劳动力市场的错误打算──它同日本的侵华战争一样,都已被证明是错误的。可是,日本仍利用美国法律条文中歧视中国人的规定,狡狯地强调美国对中国盟友的不公正,挑拨中国反对美国,离间国际抗日联盟。
罗斯福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1943年10月11日,他要求国会废除排华法,并提请国会审议批准一项法案,许可中国人移居美国,并允准已在美国的中国居民成为美国居民。他认为,这一立法对打赢这场战争和建立巩固和平的事业是重要的。美国有必要取得并加强中国的信任。清除法典中禁止中国人移居美国和不准华侨获得美国国籍的规定,是一个积极步骤。这样,美国就可以改正一项历史性错误,并消除日本人挑拨离间的歪曲宣传。④12月17日,美国国会没有经过什么争论,即迅速通过法案,废除排华法。同时不应忽视,中英新约中没有规定香港问题。国民政府曾想通过中英新约收回香港,在同英方谈判签订新约的过程中提出并经过严正光涉,但英方根本无意归还香港并且寸步不让。这表明英方仍然坚持其老牌殖民主义立场。因此,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宋子文,不得不在签约之日照会英国驻华大使薛穆(Seymour)表示遗憾,并声明:“中国政府保留重行提请讨论此问题之权。”蒋介石对中英条约虽表示非常乐观,但他在1943年3月发表的《中国之命运》里,对于未能通过中英新约解决香港问题,也表示了遗憾。这就是说,香港问题依然悬而未决,中英新约还有严重缺陷。
至于九龙,这时已被日军占领。“关于九龙租借地事项”,日本已同汪伪政府接治。汪伪政府承认日本军队继续占领原英国租借地九龙。而日方的处理方针则是,与处理香港归属问题等一并等待战后决定。⑤这表明,日本妄想打胜这场战争,并于战后继续霸占香港、九龙。
中美废除不平等条约,对日本直接产生了重大影响。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政府一直引诱南京汪伪政府对美英宣战。1924年12月21日,又将汪精卫召到东京,与日本首相东条英机“商定”于1943年1月20日发表参战声明。随后,日本驻南京大使重光葵与中国派遣军畑总司令官认为汪伪参战宜早不宜迟,并把这个意见向东条汇报,东条又将1月20日改为1月15日。
1943年1月6日,日军大本营陆军部突然收到“美特密第7号电报”,获知中美签署的新约最近将通过审议生效。陆军部次长立即命令研究对策。7日召开紧急联络会议,决定将汪伪政府参战时机提前到1月9日。7日深夜,重光葵往访汪精卫,提出日本政府针对美国情况所考虑的意见,强迫汪精卫同意9日签署参战文件,同时发表宣战布告及设置国防会议。日本这样做的目的,显然是要赶在中美新约正式签订生效之前,对中美双方施加压力,同时也表明日本要与中美敌对到底。
日本除强迫汪伪政府对美英宣战处,决心尽快抢占广州湾,以免重庆军进驻广州湾及法属印支。为此,日本首先对在德军铁蹄下的法国维希政府采取措施,怂恿它早日将在华租界交还南京汪精卫政府。
2月23日,法国维希政府宣布,为增强中法邦交起见,法国决定取消在华治外法权,并废除其在北平使馆界,暨在上海、鼓浪屿两公共租界,以及在上海、天津、汉口、广州等地的法国租界内之各项行政等。⑥法国这项声明,显然是在日本的压力之下,与日本对华政策同一步调的。其所宣布取消的上述使馆界、租界、行政等,都已在日军侵华势力范围之内。
为了应付美英和重庆方面的废约签约,日本在1月9日汪伪政府对美英宣战时,将日军占领下的天津、广东的英租界、移交给汪伪政府。3月30日,又将属于日本专管的租界以及北平使馆区和厦门、鼓浪屿公共租界交给汪伪政府。8月1日左右,日军占领下的上海公共租界和上海、天津、汉口、广东沙面的法租界,及天津的意大利租界。也交给汪伪府。⑦
注释:
①参见《今井武夫回忆录》,第96、8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78年版。
②张其昀主编:《先总统蒋公全集》,第1册,第157页,(台北)中国文化大学出版部,1984年版。
③《新华日报》,1943年2月5日。
④《罗斯福选集》,第444-445页,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⑤《日本帝国主义侵华资料长编》中,第650页。
⑥公安部档案馆编注:《在蒋介石身边八年──侍从室高级幕僚唐纵日记》,第343页,群众出版社,1991年版。
⑦《日本帝国主义侵华资料长编》下,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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