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仓库制度研究_汉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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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是粮食储藏的基本设施。汉代粮仓已有诸多学者探讨(注:禚振西、杜葆仁:《论秦汉时期的仓》,《考古与文物》1982年第6期; 杜葆仁:《京师仓当与西汉的京师仓》,《考古与文物》1981年第3 期;杜葆仁:《我国粮仓的起源和发展》,《农业考古》1984年第2期,1985年第1期;呼林贵:《西汉京师粮仓储粮技术浅探》,《农业考古》1984年第2 期;薛正昌:《敖仓与楚汉战争》,《固原师专学报》1985年第1期;马彪:《敖仓与楚汉战争》,《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7年第1期。另外, 在汉简研究文章中有不少也涉及到边防粮仓问题。), 但其似乎多注意于粮仓形制及个别粮仓的状况,作为西汉国家在政治、经济和军事方面一项重要制度的仓之内涵、作用和地位等,则还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

先秦两汉仓、库有别。《说文》:“库,兵车藏也”;《礼记·乐记》郑注:“库谓车马兵甲之处也。”库即武库,其与仓混用无别是较晚之事(注:拙作《西汉武库制度考》,《大陆杂志》第90卷第4期。下文凡有关西汉武库的阐述,均请参看。)。《说文》:“仓,谷藏也”;《释名·释宫室》:“仓,藏也,藏谷物也”,仓是粮仓的专指。在较早时期,仓与廪、庾、等同类设施也有某种区别,所以《说文》曰:“(廪),谷所振入。宗庙粢盛,仓黄(懔)而取之,故谓之(廪)”;“庾,水槽仓也。一曰仓无屋者”;“ ,刍藁之藏”。此外还有“米藏曰廪”、“在野曰庾”、“露积曰庾”等不同说法(注:分见《周礼·序官·廪人》郑注;《荀子·富国》杨注;《史记·文帝纪》集解引胡公;《释名·释宫室》等。)。但一般而言,秦汉材料中这些概念通常并无严格区分,本文中仓的概念也较为宽泛,这是首先要说明的。

仓的出现,始于原始社会农业发明以后。而仓作为一种制度现象,当是夏代之事。经过长期发展,到春秋战国时期,其规模、制度渐趋发达。当时各国国内都有较完备的粮仓系统,它们即是粮食刍藁等物资的储藏机构,又兼具生产功能,是保证国家机器运转的重要职能部门。秦统一以后,更形成了数量众多、体系细密和管理严格的粮仓体系和制度,并对西汉的仓制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西汉建国以来,大体上沿袭秦制,按照行政建制从中央到地方建立起多层次、广分布的粮仓体系。汉高祖七年(公元前200年), 开始营建新都长安,“萧何治未央宫,立东阙、北阙、前殿、武库、大仓”(注:《汉书·高帝纪》。),首批重点建设工程中就包括太仓。此后长安太仓一直是西汉王朝的国家粮仓,在整个粮仓体系中具有头号重要的地位。到武帝初年,“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注:《史记·平准书》。),粮储极富,曾令来长安的外国人大为“倾骇”(注:《史记·大宛列传》。)。

西汉中央直接管辖的粮仓除了太仓,尚有位于甘泉之甘泉仓、华县之华仓(京师仓),可能还包括古徼附近的细柳仓和嘉仓(注:甘泉仓见《汉书·食货志》和《张敞传》等,华仓见《汉书·王莽传》,并已得到考古发掘证实(详下),细柳仓和嘉仓见《三辅黄图》。)。此外,王朝和内廷的许多部门另有所属的较小粮仓,见于史载者,如大司农之籍田仓、詹事之詹事仓、长信宫之长信仓、水衡都尉在上林苑之农仓、考工之考工仓,太学之长满仓等(注:詹事仓见《汉书·百官公卿表》,籍田仓见《汉官旧仪》和《汉旧仪》,长信仓见《续封泥考略》卷一,第12页,长满仓见《汉书·王莽传》,考工仓见使者灯(据陈直《汉书新证》,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8 页)。)。然据《汉书·贡禹传》,贡禹在任谏大夫期间“廪食太官”,说明中央机构中有仓的并不止这些,只是缺载而已。众多的粮仓设置形成一个集群,成为西汉长安地区一个很值得注意的现象。《汉书·宣帝纪》:“(本始四年)丞相以下至都官令丞上书入谷,输长安仓,助贷贫民。”有学者认为当时京城附近的仓均可称为长安仓(注:杜葆仁:《京师仓当与西汉的京师仓》,《考古与文物》1984年第2期、1985年第1期。),似是。

与战国秦代一样,西汉郡、县两级行政均有常设之仓,这有大量证据。《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大司农属官有“郡国诸仓长丞”;《史记·平准书》:“天子遣使虚郡国仓以振贫”;《汉书·王莽传》:“众郡骏马仓谷皆得自调。”具体见于史籍的,有河内、渤海、酒泉等郡仓(注:《汉书·汲黯传》、《汉书·龚遂传》;谢桂华等;《居延汉简释文合校》(下简称《合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简336.23。)。昭帝时一度在边郡设立的常平仓,也可看作郡级粮仓。县属之仓,裘锡圭先生曾收集许多例证,如:西汉前中期的平都量,为平都仓制品,平都为上郡属县;又有阳周仓鼎,阳周亦为上郡属县;西汉印中有“桓仓”、“共仓”、“海曲仓”、“诸仓”、“桐仓”、“略仓印”等半通印,当分别是河东郡垣县、河内郡共县、琅琊郡海曲县和诸县、定襄郡桐过县、北地郡略畔县或天水郡略阳县仓之印(注:《啬夫初探》,《云梦秦简研究》,中华书局1981年版。)。居延汉简中亦可见及居延、得和禄福等县仓(注:《合校》简136.43、12.1、15.18。又《汉书·地理志》河东有根仓和滋仓,可能也是郡仓。)。西汉县城内有时可见仓里之类的闾里 (注:居延简就提到两个仓里, 一在魏郡武安(《居延新简》EPT50∶142),一在汉中成固(《合校》简90.48)。《汉书·元后传》有魏郡元城委粟里,类之。),也是县仓的反映(东汉也有一些县仓的例子,同样可为证明(注:如《后汉书·韩韶传》提及齐郡赢县仓,内蒙和林格尔东汉墓壁画一建筑上书“繁阳县仓”。))。

配置于各级行政机构的粮仓,是西汉仓制的基本组成部分。但此外,西汉粮仓系统还有三个重要部分,它们与中央和郡县粮仓一起构成了一个复杂的体系。

第一,汉初于郡县之外复封诸侯,“大者跨州兼郡,连城数十,宫室百官同制京师”(注:《汉书·百官公卿表》。)。故诸侯国都有类似于王朝的粮仓,上举《百官公卿表》之“郡国诸仓”可证。具体例子有:齐太仓。文帝时齐太仓长淳于意为著名医生,号“仓公”(注:《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汉书·刑法志》。);著录有“齐太仓印”封泥(注:《齐鲁封泥集存》,转引自陈直《汉书新证》第128、303、15页。),可与文献互证。吴太仓。《汉书·枚乘传》:“转粟西乡,陆行不绝,水行满河,不如海陵之仓。”臣瓒曰:“海陵,县名也。有吴大仓。”陈直先生谓:“《御览》卷七十五引《汜胜之书》曰:‘吴王濞开茱萸沟,通运至海陵仓。’即今江苏之泰县也。”(注:《齐鲁封泥集存》,转引自陈直《汉书新证》第128、303、15页。)定陶国仓。宋薛尚功《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卷一八有高庙鼎,文云:“都仓。定陶庙容十斗,并重九斤二两”,为元帝子定陶康王国内所造高庙祭器(注:《齐鲁封泥集存》,转引自陈直《汉书新证》第128、303、15页。)。诸侯国内的县仓目前尚乏证据,但从制度上推测应该是存在的。分封贵族拥有独立的粮仓系统,是西汉分封制部分恢复的结果。它们和武库制度一起,曾经是西汉前期诸侯王势力对抗王朝中央集权统治的重要物质基础。

第二,西汉军队特别是边防兵系统中,也包含有较完善的粮仓设施。试以材料较为丰富的张掖居延地区为例加以考述。我们知道,居延边塞设有居延、肩水两都尉,下辖侯官(候)、部(候长)和燧(燧长),统领驻守于烽燧亭鄣中的戍卒防御匈奴。根据汉简所载,都尉一级设有粮仓是很明确的。下略举数例:

居延都尉德、库丞登兼行丞事下库、城仓(《合校》139.13)

候史徐辅迁补城仓令史,即日遣之官,移城仓。(《合校》142.34)

张掖长史延行大守事、肩水仓长汤兼行丞事……(《合校》10.32)

□月已亥,肩水仓长……事敢告酒泉大守敦煌酥油土汉简 195(注:见李均明、何双全编《散见简牍合辑》,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

都尉是边防高级军事长官,都尉仓设在驻所城内,故称为城仓。《合校》204.9:“邮行北部仓。”这个北部仓, 指酒泉郡的北部都尉仓。敦煌汉简中曾提到玉门仓,疑亦即玉门关都尉之仓。这与居延的情况是一致的。

候官(候)一级也设有粮仓。《居延新简》EPT4.57 :“……□受候官仓”(注: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编:《居延新简》(以下简称《居新》),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合校》85.32 :“(甲)渠仓到甲渠”,两例均为居延都尉下属甲渠候官仓。这和简牍中大量见到候官一级的谷物出入簿册相吻合。日本的永田英正先生曾据这些簿册指出,当地戍卒的粮食发放,是由候官负责发给的(注:永田英正:《试论居延汉简所见的候官——以破城子出土的“诣官”簿为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战国秦汉研究室编《简牍研究论丛》第一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16页。)。这个意见略嫌绝对, 但候官是粮食储藏的重要单位却由此可见。

与武库不同,部(候长)一级不普遍配属粮仓。所以在汉简中,候长和士卒到候官或其他粮仓取粮乃是日常工作之一。但是,在少数候长驻地及辖下烽燧,却设有中心粮仓。居延甲渠候官属下有吞远仓、收虏仓、遮虏仓、廿三燧仓和廿五、廿六仓、万岁燧仓,藏谷或达五千石以上,是当地戍卒粮储和供应的重要机构(注:参森鹿三:《关于令史弘的文书》;藤枝晃:《汉简职官表》,俱见《简牍研究论丛》第一辑。《居新》EPT52∶390:“甲渠吞远燧当受谷五千石……。”知其储量如是。)。《合校》183.10:“二月癸亥,除为肩水临渠燧长,至十二月庚子遣谊之部仓……”,这是肩水候官下的“部仓”之例。“部仓”的存在,使甲渠候官地区“大约每二十几个燧就有一个仓库”(注:参森鹿三:《关于令史弘的文书》;藤枝晃:《汉简职官表》,俱见《简牍研究论丛》第一辑。《居新》EPT52∶390:“甲渠吞远燧当受谷五千石……。”知其储量如是。),密度颇高。

居延边塞所在的张掖郡和居延县都有仓,这是全国通例。但居延“掌佐守典武职甲卒”的都尉治下又有专门的粮仓建制,自成体系,就形成了双重设置(事实上它们与当地其他粮仓如下面的农官粮仓系统也协作并存,则形成多重配置),这是西汉王朝保证边防军队粮秣供应的一项重要制度。

还应该提到,西汉将军幕府中有武库令(长)、丞,出征作战时负责调配军械,保障供应。仓、库地位近似,则当时幕府中也可能有仓官之职。《六韬·龙韬·王翼》说将军帐下必须有“通粮四人,主度饮食,备蓄积,通粮道,致五谷,令三军不困乏”,是战国以来幕府里一直有此类职务。东汉的和林格尔汉墓壁画中有“护乌桓校尉幕府谷仓”图象和题记,也可作为佐证。

第三,西汉诸粮仓系统中还有一个重要的部分,是各地的农官属仓。

西汉负责农业及财政的最高长官为大农令(大司农),《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郡国诸仓、农监、都水六十五官长丞皆属焉。”大农在各地多设有农监、都水之类农官,组织人力从事农垦和水利事业(注:具体的例子,陈直先生在《汉书新证》第99页上颇有罗列,可参。)。在边境地区,自武帝起还特设农都尉,以田卒进行大规模的屯田。根据《汉书》和汉简材料,当时北方从敦煌东至西河的十一边郡,均有农都尉官(注:陈梦家:《汉简缀述》,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32 页。)。农官既然从事垦田殖谷,当然要有相应的粮仓设施和管理机构。仍以居延地区为例,居延有农都尉,见《汉书·地理志》;汉简又见有张掖农都尉及居延、骍马两田官,田卒的记载也相当之多,说明这个边陲军事重地同时也是屯垦的主要地点。因此,简牍中就有田官所属之代田仓、斥胡仓等仓储出现,在驻军的粮草供给方面发挥作用(注:参陈公柔、徐苹芳《瓦因托尼出土廪食简的整理与研究》,《文史》第13辑。)。由于田官设置广泛,自成一系,其农仓机构也就相当普遍。又西汉王朝的其他机构在各地往往也置设农官,《汉书·食货志》:“水衡、少府、太仆、大农,各置农官”,说明农官组织并不仅仅限于大农系统。此类农官同样有所属仓廪,我们可以把它们与前者看成是同一类型。

西汉粮仓建制已如上述,下面再来看看其职官的大致情况。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大司农)属官有太仓、均输、平准、都内、籍田五令、丞”。知长安太仓由大司农管辖(这与秦代归内史管辖不同),长官为太仓令。《汉旧仪》:“帝王亲耕后,……为立籍田仓,置令、丞。”仓令据《续汉书·百官志》秩六百石,与县令大致平级。但现在能确知的仓令仅此而已。《汉书·百官公卿表》詹事下属设“中长秋、私府、永巷、仓、厩、祠祀、食官令、长、丞”,诸官混说,不知仓的首长为令或长。《史》、《汉》于仓公或谓齐太仓令,或谓太仓长,当以后者为是。西汉的洛阳武库和北方边郡武库多设库令,这种情况在仓这方面是看不到的。大量证据表明,中央各机构和郡、都尉仓的负责官员是仓长,下面是若干例子:水衡都尉农仓长、丞(《汉书·百官公卿表》);甘泉仓长(《汉书·张敞传》);居延仓长(《合校》136.43、204.5 等); 居延都尉仓长(《合校》 278.7A、《居新》EPF22∶68、EPF22∶70等);肩水都尉仓长(《合校》10.32、317.1等),据汉简,仓长秩为三百石(注: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居延新简释粹》,兰州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20页。), 仅为仓令之半(地位较高之仓的仓长可能未必如此低)。令、长之别,反映了太仓和藉田仓的特殊地位。

上述诸仓内次于令、长的官员为仓丞,这也是汉代官制的常例。《居新》EPT4∶48A有“城仓丞”,是都尉仓亦设丞之证。令、长、 丞之外,诸仓还有其他员吏。西汉中央和郡国武库令、长、丞之下为啬夫,仓近之。《居新》EPF25∶25A:“蜀郡仓啬夫浚”;《合校》515.27:“肩水仓啬夫将延”,是郡和都尉仓啬夫之实例。汉代啬夫不入长吏之列,仅属百石以下的少吏,地位不如前代。

还应提及,汉制,郡太守属官中有仓曹,郡仓事物即由其管辖。居延简里仓曹屡见,则不少当属于都尉府(注:《合校》简18.2A、146.84A;《居新》EPT65∶370。),管辖所部仓事。

县仓的情况与上有所不同。西汉未见县仓设长的记载,从品秩上说,县仓也不应设长。而在另一方面,县仓啬夫的记载则有所见。如新出居延简有“仓啬夫望”,是居延县仓啬夫;平都量的监造者中有“仓亥”,为平都县仓啬夫(注:此二例均据裘锡圭《啬夫初探》,《云梦秦简研究》,第258 页。)。根据秦《仓律》和《效律》,秦县仓主管即啬夫,故西汉县仓是继承秦制而来的。不过啬夫品秩的低下,似反映了县及县仓地位汉代不如秦和战国。《合校》15.18:“禄福仓丞敞”;《居新》EPT4∶48B:“居延仓丞”,县仓亦有丞。 另据《后汉书·百官志》:“(县)诸曹略如郡曹”,则县也有仓曹管仓务,EPT65∶231A :“……见在县仓曹舍”,是其证。

西汉粮仓官吏可考者还包括仓令史、掾、佐、曹史等,均为低级员吏, 此即不详述。 《汉官仪》说“太仓员吏九十九人”; 《居新》EPT58∶81: “吞远隧仓一所,吏卅七人,卒八十六人,候长、候史……”,都说明粮仓员吏是较多的。

粮仓系统在西汉国家机器的运作中有着重要地位。从根本上说,粮食征集和储藏是古代国家存在的基础,西汉自不例外,而其主要职能机构,就是仓。

西汉各级官府粮仓入藏粮食的来源,在体上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征收的民田田租。战国秦汉时期,人户、 关市税收较多敛钱,而田税“訾粟而税”则始终不变(注:参拙作《试论战国时期封建赋税徭役制度内货币因素的生长》,《王玉哲先生八十寿辰纪念文集》,南开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田税无疑是西汉政府粮食消费的主要来源,因而也是各级仓廪粮源之首。(2)国有土地收入。 汉代国家直接拥有大量土地是公认的事实,这些土地,无论是由奴隶耕种、出假平民或是军队屯垦,均有大量收获需入仓储藏。武帝元鼎二年增设水衡都尉管理上林苑,其属官有农仓长、丞,就与上林国有土地广大直接相关。(3)私人为赎罪、补官等输仓之谷。西汉奉行重农积谷的国策,又每为财政短缺所困,故经常实行募民入粟赎罪、拜爵、补官之策,尤以文帝、武帝时为甚。而私人输粟的接收单位,只能是各级官仓(居延简中尚有赀谷入仓记录)。有时王朝还特别指定输粮之仓,如武帝时“令民入粟甘泉各有差,以复终身,不复告缗”(注:《汉书·食货志》。);宣帝时诏“丞相以下至都官令丞上书入谷,输长安仓”(注:《汉书·宣帝纪》。)。值得注意的是,私人入粟的数量有时相当巨大。文帝时曾一度“除民田之租税”,如果不是采纳晁错建议入粟拜爵,“边食足以支五岁”,内地郡县亦“足支一岁以上”,根本不可能实行(注:《汉书·食货志》。)。(4 )通过市场购入的谷物。西汉商业发达,粮食贸易活跃,政府常在市场购粮以帮助解决需求。像军粮,居延简里就屡见购买记录,最多一例达4000石(注:《合校》简20.8。),所以又见有“秋当早籴,书到豫缮治仓庾”的指令(注:《居新》EPT52∶396。)。汉代固然非常重视边防屯田,但购粮始终是解决军粮的优先选择。名将赵充国的湟中屯田,起因就是大农未能预先在金城、湟中“籴二百万斛谷”而仅购四十万斛(注:《汉书·赵充国传》。)。至于昭帝时所设常平仓,则更是“以谷贱时增其贾而籴”,“谷贵时减贾而粜”(注:《汉书·食货志》。),全从市场进出粮食。宣帝时耿寿昌建言:“故事,岁漕关东谷四百万斛以给京师,用卒六万人。宜籴三辅、弘农、河东、上党、太原郡谷,足供京师,可省关东漕卒过半”,实施后“漕事果便”(注:《汉书·食货志》。)。说明京师仓谷有时也大量自市场买入。(5)其他。 西汉仓谷还有漕运或各仓相互调拨等来源,且数量相当之大,但其以上述各种来源为基础,可以不赘。

西汉各级各类粮仓的设置及其粮草储备,首先是用来满足王朝的各级统治者及其眷属、服务人员和役畜的消费需求。西汉仓首先设在首都和各郡县城市,而京师地区粮仓尤为密集,就是因为这些地点正是上述人员集中生活之地。据估计,西汉长安人口在四五十万左右,加上大量驻军、奴婢、刑徒、服徭役者等,人数还要多(注:刘运勇:《西汉长安》,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94—95页。)。这些人口的大部分,是需要国家廪给的,保证他们的粮食供应,也就成为京师诸仓的基本任务。

为了保证京师的粮食消费,西汉一直仰赖漕运,因而漕河沿线之仓,必然又是转运漕粮的主要中介机构。有学者指出,华仓正位于漕渠下,是漕粮的中转仓(注: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华仓考古队:《汉华仓遗址发掘简报》、《汉华仓一号仓建筑复原探讨》,《考古与文物》1981年第3 期。),甚是。《汉书·卜式传》:“迁成皋令,将漕最。”成皋既有漕运任务,成皋仓自然要为之服务。而到王莽和东汉时期,由于官俸从钱币转为半钱半谷,仓又成为保证官员俸禄的重要机构,其意义也就不仅仅局限于粮食供应。仓是保障西汉王朝政治机器运行的基本条件,这一点,无需多说。

其次,各级仓廪是西汉军队得以维系和保障的基本条件,是西汉王朝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的重要方面。“(军)无粮食则亡”;“在石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亡粟,弗能守也”(注:《孙子兵法·军争篇》;《汉书·食货志》引《神农书》。)。这些话不仅是千古不易之理,也是汉人非常熟悉的兵家之教。西汉一代,几与战争相终始,而作为后勤保障的重要方面,西汉的军粮供应基本上适应了要求,其中仓储设施在贮藏、管理和发放供应粮草方面,发挥了主渠道的作用。粮仓和武库一起,为西汉军队保持着雄厚的物质基础,使王朝拥有维持集权统治的强大力量。

这里应特别指出,西汉设置粮仓时,有明显的战略考虑。观察西汉的粮仓布局,不难发现这样一个突出特点,即以京师和洛阳为中心,而以边防为重点。

长安太仓直属朝廷,是具有头等重要意义的国库,规模宏大,储藏充实,远非郡国仓所能比拟。萧何建造长安诸主体建筑时曾明确说,“非令壮丽无以重威,且亡令后世有以加也”(注:《汉书·商帝纪》。)。长安武库经发掘是一个面积达23万平方米的库城(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新中国考古发现与研究》,文物出版社1984年版,第395—396页。),证明这一思想在仓、库建设上确曾得到充分贯彻。与太仓地位近似的还有甘泉仓和华仓。甘泉仓在雍地甘泉宫,武帝用术士言常居此办公并建仓,此后为山东漕谷和私人入粟的主要接收仓之一,地位不同寻常。华仓的今华县,发掘表明它也是个仓城,规模很大。太仓、甘泉、华仓和京师其他众多粮仓一起,足以保证王朝对粮食这一最重要的战略物资的基本储备和控制。洛阳方面,王朝设敖仓于荥阳。其虽在河南,但秦代就是特大粮仓,惠帝时复加整修,直属西汉王朝(注:《汉书·郦食其传》:“夫敖仓,天下转输久矣,臣闻其下藏粟甚多。”《汉书·惠帝纪》:“(六年)修敖仓。”《后汉书·地理志》:“中兴以来属河南”,则前此必属中央。),实际上是国家级粮仓。《汉书音义》:“敖本地名,临河有太仓。”“太仓”之称,是有道理的。所以王朝对它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了任何郡国粮仓。结合下面所述,它无疑也是一个战略性的粮食储备设施。

长安诸仓和敖仓,一置于天下根本,一设在“居天下之中”特别是出入函谷关的战略要地,这一布置,正与长安和洛阳武库的部署完全一致,绝非偶然。它们一起保证了西汉中央对地方在军事上的巨大优势,使拱卫京师有了重要的依靠。回顾秦代和楚汉战争的历史,敖仓本来就是秦控制东方的重要措施,其得失更曾经是刘胜项败的基本原因之一(注:参见薛正昌《敖仓与楚汉战争》,《固原师专学报》1985年第1 期;马彪《敖仓与楚汉战争》,《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7年第1 期。),西汉的这种布置,显然是吸取了历史经验教训。英布之叛和吴楚七国之乱时,都曾有人计议“据敖仓之粟,塞成皋之险”(注:《汉书·英布传》。),“疾西据洛阳武库,食敖仓粟,阻山河之险以令诸侯,虽无入关,天下固已定矣”(注:《汉书·刘濞传》。),但未被英布和刘濞采纳。而汉军则急出洛阳,据洛阳粮食武器之积,迅速平息叛乱。西汉其他所有对东方的军事行动,洛阳、荥阳也都是攻防要点。事实表明,将大型粮仓和武库相配合,置于腹心之地,是西汉王朝在军事上重内轻外、居重驭轻的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在维护和强化王朝的中央集权统治方面确实收到了显著成效。

当然,西汉仓制重内轻外的特点只是相对而言。应该说,郡县仓在西汉军事行动中也是有其地位和作用的。西汉郡国兵的武器装备依赖当地武库,粮食则依靠地方仓储;当朝廷“调发诸郡兵谷”(注:《汉书·王莽传》。)时,地方仓还需外调粮食,支持他处。尤其是如上所述,边防地区各类仓庾重叠设置,数量密集,形成王朝粮仓设置的又一重心,在边防战线上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在许多次进攻性战役中,王朝还“预调谷积要害处”(注:《汉书·西南夷传》。),以更好地保障粮草供应。如宣帝时辛武贤攻乌孙、郑吉攻车师,前者“欲通渠转谷,积居庐仓以讨之”,后者则“田渠犁,积谷”(注:《汉书·西域传》。),结果均达到了目的。

最后,仓及充实的粮食储备,还是西汉王朝调节和维系社会经济的重要手段。为了缓和社会矛盾,恢复、发展经济,西汉除曾设立旨在平抑粮价、保护小农免受商人高利贷地主兼并的常平仓外,还经常向民众发放粮食,如高年赐米、救助孤寡贫困等。特别是灾荒年份,更广开仓储,赈济灾民。如:

(元狩四年)山东被水灾,民多饥乏,于是天子遣使虚郡国仓以振贫。……徙贫民于关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余万口,衣食皆仰给于县官。(《汉书·食货志》)

(元鼎六年)山东被河灾,及岁不登数年,人或相食,方二三千里。天子怜之,令饥民得流就食江、淮间,……下巴蜀粟以振焉。(《汉书·食货志》)

(本始四年)今岁不登,已遣使振贷困乏。……丞相以下至都官令丞上书入谷,输长安仓,助贷贫民。(《汉书·宣帝纪》)

(初元元年)天下大水,关东郡十一尤甚。……转谷振贷穷乏。(《汉书·食货志》)

(永光元年令)各务农亩,无田者皆假之,货种食如贫民。(《汉书·元帝纪》)

(河平四年)遣光禄大夫博士嘉等十一人行举濒河之郡水所毁伤困乏不能自存者,财振贷。……避水它郡国,在所冗食之。(《汉书·成帝纪》)

(元始二年)郡国大旱,蝗,青州尤甚,民流亡。……至徙所,赐田宅什器,假与犁、牛、种、食。(《汉书·平帝纪》)

类似措施,是西汉王朝为了稳定自身统治的经常性举措,也是西汉国家执行社会公共职能的具体表现。在政治尚可的情况下,它们一般能起到有利于社会经济恢复和发展的积极作用。而如果没有一个完善和充实的粮仓系统,这种职能就难以发挥。正如晁错说:“薄赋敛,广蓄积,以实仓廪,备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注:《汉书·食货志》。),当这个系统不能发挥作用时,封建统治就面临着绝境。《汉书·食货志》记新莽末年“北边及青徐地人相食,洛阳以东米石二千。莽遣三公将军开东方诸仓以振贷穷乏。……流民入关者数十万人,置养瞻官以廪之,吏盗其廪,饥死者十七八”。

另外,西汉粮仓在一定程度上继续了先秦仓廪的另一特点,即兼具生产功能(注:参吴振武《战国“(廪)”字考察》,《考古与文物》1984年第4期;拙著《商品经济与战国社会变迁》第二章第三节,江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上面所举之高庙鼎、阳周仓鼎和平都量三器,属于仓制品绝无问题。这与汉代武库也从事一些武器和生活用品的生产十分相似,而与后代仓库仅属储藏设施不同。所以西汉的仓往往拥有手工业作坊,在某种意义上,它们也是各级官府掌握的一支手工业力量。现存西汉仓器均属量器,度量明确,如平都量器容三分之一斗,高庙鼎容十斗,这既是先秦仓器的特色之一,也和《汉书·律历志》所谓“夫量者,……职在太仓,大司农长之”的说法完全吻合。所以,西汉仓的生产集中于标准化量器,实际上又是王朝维系社会经济秩序的一个工具。当然,与先秦时期相比,汉仓的生产功能明显削弱了。和现知战国的诸多仓器相对照,西汉仓器数量、品种都很有限,可见其在生产方面重要性的下降。

粮仓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决定了西汉王朝的重视态度。因此,西汉统治者采取了各种措施,加强对粮仓的控制和管理。

西汉王朝高度重视对仓控制防护。《史记·滑稽列传》有这样一个故事:

王夫人病甚。人主(武帝)至,自往问之曰:“子当为王,欲安所置之?”对曰:“愿居洛阳。”人主曰:“不可。洛阳有武库、敖仓,当关口,天下咽喉。自先帝以来,传不为置王。”(同书《三王世家》此言下尚有“去洛阳,余尽可”语。)因为洛阳是战略要地,又是王朝大型武库和粮仓所在,所以西汉一代始终没有在此封王,即使是武帝宠姬死前哀求也不能如愿。这充分反映了王朝统治者对重点粮仓的高度重视、力图确保直接控制而唯恐有失的态度。

西汉重要的粮仓周围,均筑城垣围绕。以考古发现的华仓遗址为例:该仓建于山上,四周建城墙,为一仓城(注: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华仓考古队:《汉华仓遗址发掘简报》、《汉华仓一号仓建筑复原探讨》,《考古与文物》1981年第3期。)。而据文献记载, 敖仓的情形与此相似,“山上临河”,亦为山城(注:《汉书·高帝纪》注引孟康曰:“敖,地名,在荥阳西北,山上临河有大仓。”)。且既筑城,必有重兵守卫。新莽末年,绿林军入武关,一路势如破竹,却始终未能攻下华仓(注:《汉书·王莽传》。),看来也不纯属偶然。根据秦律,仓廪必须“高其垣墙”,“他垣属焉者,独高其置刍及仓茅盖者”(注:《秦律·内史杂》。),西汉普通官仓当同样如此。而且从居延汉简中可见,当地粮仓有士卒看管,并且有相当严格的“直符”制度(注:参看《汉简缀述》, 第102 —103页。),防范偷盗。

西汉粮仓有着较为严格的管理制度。汉简中有大量有关谷物、刍茭出入和会计的簿册,对仓储数量、品种、出入、经手人、核验等项详细记录,还可以看到上级官吏检校所属仓谷和按问仓谷短少的文书,说明粮仓系统簿籍制度的严密和严格。此类例子甚多,如:

吞远仓建昭三年二月当食案□谷出入籍(《合校》136.48)

出糜小石十二石,征和三年十月丁酉朔丁酉,第二亭长舒付第七亭长病已,食吏卒四人(《合校》275.20)

三斛二斗二升,食十六斛,城仓有十六斛券(《合校》448.3)

九十九石,卅三券,建平二年十月癸未甲渠令史宗受城仓令史谭。(《合校》84.27)

令史弘校第廿三仓谷:十月簿余谷徬徨大石六十一石八斗三升大。(《合校》206.7)

始建国天凤三年十二月丁亥朔庚寅,甲沟鄣守候□敢言之,府记曰:“米少簿二百二十六斛六斗六升,至今不移。令官失会,数,言辞甚毋状。”檄到,宜遣□(《居新》EPT6∶53、54、57)

余□四斗,粜梁粟二石,多余安在?(《合校》55.3)

自少五十五石二十五斤,解何?(《合校》55.18)

我们知道,秦代有专门的仓律,管理谨严(注:参宫长为《秦代的粮仓管理——读〈睡虎地秦墓竹简〉》,《东北师大学报》1986年第 2期;李孔怀《秦代的粮仓管理制度》,《上海师大学报》1990年第1 期。)。西汉目前虽尚未见,但必有类似法律存在。《居新》EPF22∶462记载东汉初年一个都尉对城仓的训令说:“吏当食者,先得三月食,调给。有书为调,如牒。书到,付受与校计,同月出入,毋令缪,如律令。”“如律令”,即按相关法律法令办。又敦煌汉简有:“律曰:诸使而传不名取卒甲兵禾稼簿者,皆勿敢擅予。”(注:李均明等编:《疏勒河流域所出汉简》838。)即只要符传没有明确说明, 使者无权随意向地方索调甲兵粮秣。这虽为零篇残策,却是反映汉代对地方武库和仓储资粮发放禁制的宝贵材料。《汉书·汲黯传》载汲黯以便宜“持节发河内仓粟以振贫民”,返回后自请“伏矫制罪”。这与上述律文以及王朝调发兵员、武器的有关法律是非常一致的,体现了西汉王朝处心积虑地用法律手段防止有人盗用国家粮储,危害集权统治。这种担心当然不是多余的,据《汉书·贾谊传》,当时确曾发生“矫伪者出几十万石粟(师古曰:“言诈为文书,以出仓粟近十万石耳。”),赋六百余万钱,乘传而行郡国”的大案。居延也见及“盗取粟小石三百六十六石六斗六升”的案例(注:《居新》EPT59∶662。)。《续汉书·百官志》:“郡国四时上月旦见钱谷簿,其甫未毕,各具别之。”可见汉代对仓库有定时考课上计的制度。《居新》EPT5∶78:“最仓三所。”“最”是汉代考课用语,谓此三仓考课最佳。

为了保证储藏的粮食刍藁不受损失,西汉王朝对粮仓建筑十分讲究。华仓一号仓遗址证实,这个仓房高大宽阔,地基深挖,夯打结实,墙体宽厚,室内设有架空地板,覆以板、筒瓦,是一座构造复杂,具有良好的通风防潮性能的大型仓房。这样的大型仓房,使我们看到了西汉粮仓建筑已经达到很高的水平,也进一步说明王朝对粮仓的重视和关切。据统计,汉代粮仓模型出土数量已有2500多个(注:参陈文华《中国农业考古资料索引》,《农业考古》1989年第2期、1996年第1期有关部分。),足见汉人重仓的风气。这和王朝重农、重仓的政策,应该有一定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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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仓库制度研究_汉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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