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合并后的第10栏命名_品牌命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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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上讲,品牌重组合并后的命名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启用新的品牌名称,另一种是保留原有品牌名称。

启用新的品牌名称具体可分为两种情形:与原品牌名称完全不同的全新品牌名称和对原品牌名称进行改造后产生的新名称。

全新品牌名称的主要特点是和原有的几个品牌名称没有直接关系。更多的例子是对原有品牌名称的改造。

保留原有品牌名称亦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主品牌-子品牌模式和单一品牌模式。

主品牌-子品牌模式是指在某一品牌收购另一品牌后,收购方以自身品牌作为主品牌,而将被收购方作为子品牌经营。采用这种主品牌-子品牌模式的包括:谷歌(Google)-Youtube(全球最大的视频共享网站);惠普(HP)-康柏(Compaq);国美(中国领先的家电零售品牌)-永乐(中国著名的家电零售品牌)。采用这种命名方式的案例不鲜见,其特点与优势也与第二种命名方式相似。

单一品牌模式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牌重组合并后采用原来的某一品牌名称进行经营。

纵观各种命名模式,我们发现最常用的是对原有品牌名称进行改造和主品牌-子品牌模式两种方式。至于究竟采用哪种,更多的取决于并购时两个品牌的地位。在公司并购以及与之而来的品牌融合过程中,充分意识到不同命名方式所可能带来的影响,然后具体分析该品牌所处的行业以及并购的过程等因素,从而赋予新品牌一个最合适的名称,乃是我们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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