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历史评价科学性的理论基础的三个重要逻辑环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科学性论文,理论基础论文,环节论文,逻辑论文,评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唯物史观本来就与历史学研究有着不解之缘。从历史上看,历史学研究是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的一条不可或缺的重要路径(参见叶险明,2007年b);在其晚年,马克思对唯物史观的丰富和发展是通过展开更广泛的历史学研究来进行的,虽然并未最终完成。从逻辑上看,唯物史观本身就是广义的科学历史学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即作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历史科学”的核心方法论而存在。自唯物史观产生以来,历史学就由一门描述历史现象和偶然事件的学问变为能够揭示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但是,作为“历史科学”核心的方法论而存在的唯物史观不是凝固不变的教条;自它产生以来,就是在“挑战-回应”的模式中获得其合法性的。不过,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历史科学”包括但不等于我们现在所说的学科意义上的历史学。因此,论及唯物史观在历史学中的坚持和发展,必须找到唯物史观与历史学的契合点。这里所说的契合点就是历史评价。
然而,近些年来,我国哲学界和历史学界有两种倾向使哲学家和历史学家难以更多地从方法论的高度共同关注这方面的问题:一种倾向是哲学过于思辨化,哲学研究在整体上远离包括历史学在内的人文社会科学;另一种倾向是历史学过于实证化,历史学研究在整体上远离哲学。这两种倾向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唯物史观与历史学间的内在逻辑联系,模糊了唯物史观与历史学间的契合点,从而使唯心史观和历史虚无主义“乘虚而入”。从方法论上看,唯心史观和历史虚无主义往往是在唯物史观与历史学间的内在逻辑联系被“淡化”时蔓延开来的。当然,造成这种蔓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①,但研究主体的知识结构的局限和褊狭的学科视域所导致的哲学研究与历史学研究在整体上的分裂倾向,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唯物史观与历史学问的内在逻辑联系被“淡化”、唯物史观与历史学的契合点被模糊,则的确是其中重要的内在原因。因此,笔者试图在这里探讨两个相互联系的问题:一是怎样看待唯物史观与历史学间的内在逻辑联系;二是历史评价何以能够作为唯物史观与历史学的契合点。
唯物史观与历史学间的内在逻辑联系是一种结构性的联系。德国著名学者阿图尔·考夫曼关于“法哲学”与哲学和法学的关系以及“法哲学”与哲学家和历史学家的关系的看法,对我们理解这方面的问题有一定的启示意义。他认为:“法哲学与哲学的其他分支区别,不在于其有什么特殊性,要害是,它以哲学的方式去反思、讨论法的原理、法的基本问题。通俗地说,法哲学是法学家问,哲学家答。因此,一位训练有素的法哲学家必须兼通法学和哲学两门学问,对于那个经常被提到的问题:‘纯哲学家’的法哲学与‘纯法学家’的法哲学哪个更糟,应该说,二者都不怎么样。”“纯法学倾向的法哲学家,落入科学主义(Stismus)的误区……企图离开哲学,主要是脱离哲学知识去回答法哲学问题……相反,哲学主义(Philosophismus)是那些只受哲学家激励和引导的法哲学家的误区,他们不关心独特的法律问题,不关心此时此刻法学对哲学提出的问题”,因此,他们的问题不具有“发问的价值”。(考夫曼,第3-4、9-10页)不过,笔者在这里想对考夫曼上述观点做一些修正和进一步发挥:(1)法哲学不是历史学家问,哲学家答,而是哲学家和法学家共同探讨法学中的哲学问题和哲学中的法学问题。对历史哲学也应作如是观。(2)对于哲学家来说,历史哲学就是哲学中的历史学问题;对历史学家来说,历史哲学就是历史学中的哲学问题。哲学中的历史学问题和历史学中的哲学问题是同一系列的问题。要避免哲学研究与历史学研究的分裂以及唯物史观与历史学间的内在逻辑联系被“淡化”,全面把握唯物史观与历史学间的结构性的逻辑联系,必须首先明确历史哲学在哲学与历史学关系中所处的地位。当然,要全面把握上述逻辑联系,仅此是不够的;还需要进一步论及唯物史观、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关系问题。
笔者以为,在马克思那里,这三者是区别不开的(我们不能说唯物史观、历史哲学和史学理论在马克思那里是三个东西),所谓区别乃是后人赋予的。一般说来,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是唯物史观在历史学中运用的逻辑结果。当然,这种逻辑结果已经包含着后人所理解的唯物史观所没有阐释或至少没有作为重点阐释的问题、范畴和原理了,如历史事实、历史时间、历史空间、历史结构和过程、历史规律与历史学的规律、世界历史与地区历史的关系、宏观历史与微观历史的关系、历史学的特性、历史认识的主体与客体关系的复杂性,等等。但尽管如此,还是不能把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简单地等同于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在这方面,笔者比较赞成波兰学者耶日·托波尔斯基的一种研究思路。他把整个历史学的方法论分为相互联系的三大类:实用性的历史学方法论、非实用性的历史学方法论和客观的历史学方法论。(参见托波尔斯基,第31-37页)虽然这种划分有值得进一步推敲的地方,但其中所体现的从整体上把握历史学方法的思路,有助于我们在逻辑上避免把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简单地等同于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我国学者何兆武先生也注意到了这方面的问题,他说:“除了历史哲学之外,史学理论还应该包含着别的内容”。(何兆武等主编,第1页)目前学界对这一部分“内容”的整体还尚未有准确的表述,但笔者以为它应是指更接近于科学意义上的历史学操作层面的方法,如确定原始资料的可靠性程度的方法、历史研究的计量方法、解释程序方法等。因此,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包括但不等于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笔者把包括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在内的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称之为广义的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把不包括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在内的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称之为狭义的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以避免把唯物史观与历史学间的联系简单化。
笔者的上述观点旨在说明:唯物史观是通过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和狭义的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而与学科意义的历史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这就是唯物史观与历史学间结构性的逻辑联系。
如果笔者的这一观点能够成立的话,那么我们便可以为全面把握唯物史观与历史学的契合点、确立历史评价的科学方法、遏制唯心史观和虚无主义对目前我国哲学研究和历史学研究的影响,奠定牢固的逻辑基础。从逻辑上看,只有基于对唯物史观、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和狭义的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间的联系即唯物史观与历史学间结构性的逻辑联系的正确把握,探讨历史评价何以能够作为唯物史观与历史学的契合点才具有合理性。
历史评价的功能在于:把已掌握的历史资料和已整理过的历史事实进行逻辑化的处理,从而把对历史事件、人物、文献、历史著作、科技成果和历史过程等的认识纳入到一定的理论体系,使历史事件等凸显其意义。无论在唯物史观和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中,还是在狭义的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中,历史评价都是重要的逻辑环节,虽然它们在具体展开的基点和层面上有所不同。一般说来,唯物史观依据历史发展规律和社会结构关系及其演变发展来诠释历史评价问题,它侧重阐释历史评价的最一般方法和原则,如历史主义方法、阶级分析方法和具体全面的分析方法等;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主要依据对历史学作为科学的可能性、历史学的客观性与主观性及其相互关系、历史解释的特性、历史时间、历史事实以及历史知识的性质等的科学认识,来进行历史评价,它侧重阐释的是历史评价的特性以及历史评价中的主体与客体间的关系等;狭义的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依据的是确定原始资料可靠性程度的科学方法以及历史解释模式选择的科学方法等来进行历史评价,它侧重阐释的是评价不同种类、层次的人物、事件、文献、历史过程的具体的可操作方法。不过,在历史评价的过程中,唯物史观、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和狭义的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是不可能分开的。这三个层次在逻辑上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相互渗透、互为前提的。如果将它们割裂开来,它们各自都至少会在历史评价方面丧失其原本的科学性,从而唯物史观与历史学间的内在逻辑联系就会被“淡化”乃至割裂,作为唯物史观与历史学契合点的历史评价当然也就会被“模糊”和扭曲。
作为唯物史观和历史学契合点的历史评价,还可从学科意义上的历史学的内在结构来把握。笔者以为,从历史研究主体的角度看,学科意义上的历史学大体可分为五个相互联系的层面或环节:史料特别是“原生态”史料研究;历史解释模式的选择和构建;历史解释和历史叙述;对历史的评价;历史借鉴。这五个层面的联系既有纵向的也有横向的。其中,历史评价把历史、现实和未来直接地联系起来,集中地体现了学科意义上的历史学的存在价值,凸显了它对科学方法论的内在要求。可以说,历史评价缺乏科学性及其理论基础,学科意义上的历史学存在的合理性就值得怀疑了。这也说明,与唯物史观的内在逻辑联系,也是由学科意义上的历史学的内在结构决定的。
历史评价作为哲学与历史学的契合点,决定了哲学家和历史学家共同探讨历史评价问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这种探讨不是简单的跨学科“协作”,而是哲学家和历史学家各自既基于本学科的专业知识、又超越本学科视域的局限性来共同地探讨一个对象。综观当代特别是目前我国的哲学和历史学研究状况,笔者以为,作为哲学和历史学契合点的历史评价大体可细化为相互联系的五个方面的问题:历史评价视野;历史评价尺度和原则;历史评价主体的复杂性(历史评价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及其与客观历史的关系);历史评价与历史假设;历史评价与现实的关系。这五个方面的问题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唯物史观如不关注这些问题,就会远离历史学而枯萎;历史学如不关注这些问题,就会丢掉灵魂而蜕变为非科学。不同的历史观、历史哲学和狭义的史学理论间的交锋,也正是集中在这五个方面的问题上。当然,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和虚无主义的交锋点也在于此,至少从目前我国哲学界和历史学界的状况来看是如此。
综上所述,明确唯物史观、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和狭义的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间的联系以及学科意义上的历史学的内在结构,是全面把握作为唯物史观与历史学契合点——历史评价的关键。因此,唯物史观与历史学间的内在逻辑联系一旦被“淡化”,从而唯物史观与历史学的契合点被模糊,唯心史观和虚无主义就会“乘虚而入”。当然,目前唯心史观和虚无主义的影响在“历史评价”问题上趋于蔓延,还有别的方面的重要原因。
二
近些年来,我国哲学界和历史学界对唯心史观和虚无主义批判的著述比较多,但唯心史观与虚无主义对包括哲学界和历史学界在内的整个学术界的影响非但没有减弱,反而还有蔓延的趋势。笔者以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上述原因外,或许还与我们只注重对中国虚无主义的具体观点的批判,而忽略对它的思想文化支撑点作系统的批判性分析,和较少从正面探讨其在历史认识论方面对历史评价提出的问题有关。这里先说第一个方面的问题。
任何“主义”都是基于一定历史时代的特定思想文化而产生的。但这种思想文化支撑点是以复杂的逻辑形式存在于一定的“主义”中的,故往往被遮蔽了。这就使得人们在认识一种“主义”时,一般仅着眼于“主义”的某一方面或某一表层,而忽略了或者很少触及潜藏在其深层的特定的思想文化支撑点。对整体上错误的“主义”的认识更是如此,因为它以扭曲、错乱的形式反映了它与其由以产生的特定思想文化间的关系。由此而论,只有深入地剖析中国虚无主义的思想文化支撑点,才能将对其的批判引向深入,从而有效地遏制其影响。这里以“西方中心论”与中国虚无主义的关系为例。
“西方中心论”对中国的影响由来已久,也是中国虚无主义的一个重要思想文化支撑点。“西方中心论”渗透到中国学术界后,就滋生出不同形态的虚无主义;可以说,“西方中心论”是中国虚无主义“虚无”的一个重要逻辑标准。一般说来,中国虚无主义在历史评价方面的具体论点是不难驳倒的,但是对隐匿在中国虚无主义逻辑结构中的“西方中心论”及其思维方式,则需要作更深入的剖析。“西方中心论”逻辑上必然导致虚无主义。当然, “西方中心论”并不等于中国的虚无主义。但若不对作为中国虚无主义思想文化支撑点的“西方中心论”进行科学批判,对中国虚无主义的批判就会如同“隔靴搔痒”。笔者这里不打算追溯“西方中心论”的来龙去脉,而仅想对作为中国虚无主义的思想文化支撑点的“西方中心论”陈一管之见。
笔者以为,“西方中心论”及其思维方式是个复杂的系统,它大体有三种相互联系的类型②:一是野蛮的极端的“西方中心论”及其思维方式。这种“西方中心论”一般与种族主义(即“种族优越论”)紧密相连。可以说,在当代这种“西方中心论”越来越不得人心,即便在西方国家,其市场也是有限的,被大多数有识之士所不齿。这种“西方中心论”在我国也有影响,但比较小。二是典型的“西方中心论”及其思维方式,即把世界分为绝对对立的两级:理性、发达、文明、高级的西方与非理性、落后、低级的东方;不断进步的西方与永恒如一、始终不变的东方;自我界定的西方与没有能力界定自己的东方;作为主体的西方与作为客体的东方;作为普遍性的西方与作为特殊性的东方,等等。这种“西方中心论”及其思维方式在西方社会特别是西欧占有较大的市场,对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影响也是比较大的。目前中国的一些持虚无主义观点的人就深受此影响。但这种“西方中心论”的种族主义色彩已经不那么明显了。三是温和的“西方中心论”及其思维方式。这种“西方中心论”及其思维方式已经没有什么种族主义的色彩了,甚至还反对种族主义,承认其他民族和国家在世界历史中所起的一定作用(虽然这种承认是不充分的甚至带有“贬低性”的),但是仍然强调西方价值观和文化观在近现代世界及其未来发展中的绝对普遍性。这种“西方中心论”及其思维方式目前在西方学界占主导地位,对我国学界的影响也最大。需要指出的是,第三种类型的“西方中心论”及其思维方式的影响已经深深地积淀在西方国家和包括中国在内的经济相对落后国家中的许多知识分子文化心理的深层。虽然他们在其文化心理的表层也拒斥这种“西方中心论”的某些具体观点,但在深层却对西方的文化观和价值观盲目跟从,自觉或不自觉地以西方学术界的是非为是非,其重要表现之一是:以“西方中心论”的思维方式反对“西方中心论”的具体观点(有的学者称之为以“西方中心论”的话语系统反对“西方中心论”)。可以这样认为,目前在中国,持虚无主义观点者中的大多数都具有温和的“西方中心论”的文化心态。这种文化心态与中国封建主义文化和小农经济文化的心态紧密联系在一起,支撑着中国的虚无主义及其影响的“持续性”。
笔者之所以这样认为,其缘由是:首先,一般说来,目前中国的虚无主义(比如中国的历史虚无主义)并不是真正的“虚无”,它是以一定的“有”为前提的。这个“有”就是“虚无”在形式逻辑上由以成立的方法论。进而言之,中国虚无主义的“虚无”绝不是虚无所有,而是指:依据一定的方法论前提(对自己的“方法论前提”,虚无主义是从来不虚无的),通过虚无化一定的客观历史事实或过程,贬低或否定中国近现代历史过程中进步的力量、关系和因素的作用,在历史评价上确定其所虚构的一定情境。至少就目前中国虚无主义的状况来说,其所依据的方法论前提大多是温和的“西方中心论”。其次,由于温和的“西方中心论”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不少学者对中国的虚无主义熟视无睹,甚至还对其报持赞赏的态度。所以,笔者以为,要在历史评价方面发展唯物史观,为历史评价的科学性提供理论基础,就必须首先批判“西方中心论”特别是温和的“西方中心论”及其思维方式对中国哲学界和历史学界的影响。
论及在历史评价方面对作为中国虚无主义之思想文化重要支撑点的“西方中心论”的科学批判,有一点不能不强调,即:这种批判是有层面之分的,每个层面都有其特定的问题;研究每个特定的问题,都有需要把握的相应复杂的关系,否则批判的指向就会陷入混乱,而在这种混乱局面中,“西方中心论”会获得更多的市场。
第一个层面即事实评价的层面。在这方面我们所要搞清楚的问题,主要不是是否18世纪以前中国先进而18世纪以后西方先进,而是无论对西方还是对中国,“先进”是否能够作为“中心论”的依据。就破除世界近现代史和中国近现代史研究中的“西方中心论”而言,笔者以为至少应在方法论上明确这样几点:其一,既不应“虚无化”一个民族和国家的“相对落后”时期,也不应“放大”一个民族和国家的“先进”时期,而应全面把握一个民族和国家“相对落后”时期与“先进”时期的内在关系。这无论对中国还是对西方都是一样的。科学的历史主义方法是我们始终要坚持的。其二,一个大的或者漫长的历史过程,其不同的发展阶段间的关系会呈现断裂和连续并存的样态,但我们既不能用“连续”虚无化“断裂”,也不能用“断裂”虚无化“连续”,而是要把握“断裂”和“连续”间的联系。温和的“西方中心论”往往以“断裂”来虚无化发展中国家的文化历史传统,贬低这些传统在近现代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其三,既不能以中国社会的发展特点虚无化西方社会的发展特点,也不能以西方社会的发展特点虚无化中国社会的发展特点,而应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把握这两种特点间的多向度、多层面的联系。特别是自世界历史发展的近代以来,每个民族和国家的社会发展特点的变化都不能离开其他民族和国家具有自身特点的社会发展过程的影响。当然,没有任何一个民族和国家在与其他民族和国家相互作用的过程中,能把其他民族和国家的发展特点完全照搬到自己的内部来。即便在西方社会,各个民族和国家的差别和特点在其不断扩大和深入交往的过程中也没有消失。其四,在现代世界发展中越来越凸显的普遍性因素,如自由、民主、法制、公正等,不是哪个民族和国家的“专利”,而是世界各个民族和国家的共同财富。各个民族和国家都以不同的形式参与了这些“普遍性因素”的形成过程,虽然西方国家曾在这一过程中起过主导作用。因此,不能把当代世界各个民族和国家都在不同层面认同这些“普遍性因素”,简单地视为西方文化的扩散和普及过程。同时,所谓“普遍性因素”也不是永恒的。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这些因素从内容到形式会不断地被改变,以适应时代和世界各个民族和国家发展的需要。
第二个层面即对历史的价值评价层面。由于种种众所周知的原因,长期以来,我们在这方面往往受两种极端倾向的纠缠:一是简单地以西方的文化观和价值观来评判中国的近现代历史发展过程,由此繁衍出各种否定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过程主流的虚无化假设;二是以中国传统的文化观和陈旧的政治观念来评判西方近现代历史发展过程,从而繁衍出各种否定西方各民族国家近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主流的虚无化假设。这两种极端倾向交错在一起,必然使以温和的“西方中心论”为思想文化支撑点的虚无主义流行起来。
对历史的价值评价是以对历史的事实评价为基础的,但无论前者还是后者都是一定时代文化观的产物,它们“必然要打上自己所处时代的文化的烙印”(何兆武等主编,第36页)。不过,“文化的烙印”在对历史的价值评价方面最为凸显。上述两种极端倾向之所以能长期地纠缠着我们,其文化层面的原因是:学术界同时被“西方中心论”和狭隘的民族文化观所侵扰③。当我们反对其中一种错误倾向时,另一种错误倾向往往会作为“正确”一方而出现,从而使我们的批判发生“错乱”。其结果:或者在狭隘民族文化观的话语系统中反对“狭隘民族文化观”和“西方中心论”,或者在“西方中心论”的话语系统中反对“西方中心论”和“狭隘民族文化观”。例如,在拒斥“西方中心论”的过程中,不少人往往或是把自由、民主、科学、公正等代表着人类共同创造的现代精神混同于“西方中心论”,并把国学等同于中国传统文化,把中国传统文化等同于近现代以来的中国文化,把中国传统文化等同于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把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等同于全球化时代我们应该发展的中国先进文化,甚至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文化(这实际上就是在用“狭隘的民族文化观”来抵御“西方中心论”);或是用东方主义的思维方式去批判狭隘的民族文化观,虚无化中国的近现代历史主流和文化(这实际上就是在用“西方中心论”来反对“狭隘的民族文化观”)。笔者在方法论上把上述错误倾向称之为话语的“时空错位”,即把不同时空条件中存在的对象置于同一时空条件中来批判。这样做既搞乱了“对象”本身,也搞乱了批判指向。以温和的“西方中心论”为思想文化支撑点的中国虚无主义,正是在这种错乱中“大行其道”的。以狭隘的民族文化观反对“西方中心论”,在客观上和逻辑上必然导致后者在更广的范围内蔓延。
第三个层面即对历史评价的话语表述层面。无论对历史的事实评价还是价值评价,都要通过特定的话语系统表现出来。我虽然不赞同所谓的“语言学的转向”④,但不否认话语系统在历史评价的表达方面的重要性。近些年学术界围绕所谓“话语霸权”问题展开的探讨,便说明了这种重要性。应当承认,目前我国哲学人文社会科学所使用的主要术语,的确大都是从西方学术界传入的。在今天的中国学术界甚至出现了这样一种状况:不使用大量的西方学术界的术语甚至难以在学术界占有一席之地。引入西方学术界的相关术语,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这并没有错,但把西方学术界相关术语无批判性地照搬,并将中国的实践经验仅仅作为对其的诠释,那就有问题了。西方的“话语霸权”正是因此而产生的。当代中国的虚无主义大多在话语系统上是“西方中心论”及其思维方式的附庸。当然,西方的“话语霸权”不等于理论形态的“西方中心论”,但却是后者及其思维方式在学术话语形态中的特定表现形式。中国学者如果受制于这种话语霸权,以西方学术界的是非为是非,那么就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认同历史评价方面的虚无主义。不过,我们也不能由此而萌生一种绝对怀疑主义的心态,以为凡是从西方传入的学术术语都会给我们设下虚无主义的“陷阱”。我曾在有关文章中指出,一些西方国家通过话语系统的转换来控制话语权力的企图是否能实现或者说在多大程度上实现,这主要不取决于“话语源”国家,而取决于“非话语源”国家。也就是说, “非话语源”国家的态度和思维方式决定了西方国家话语霸权是否能够实现或者说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如果我们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唯物史观,打破“中西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对从西方传入的哲学社会科学术语加以科学的批判,并逐渐融入汉语语言的科学诠释,那么我们就既能有效地抵御西方“话语霸权”,又能超越狭隘的民族性。“非话语源”国家并非不能掌握话语权,也不是永远不能成为“话语源”国家。(参见叶险明,2007年a)打破了西方“话语霸权”的束缚,就可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遏制中国虚无主义的滋生和蔓延。
当然,上述关于历史评价方面对作为中国虚无主义之思想文化重要支撑点的“西方中心论”科学批判的三个层面的区分,只是相对的;在实际的科学批判中这三个层面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三
夸大历史的偶然性而否定历史的规律性,强调历史发展阶段间的非连续性而否认其连续性,承认历史支流而否认历史主流,拘泥于历史个别现象而否认历史本质,孤立地分析历史中的阶段性错误而否定整个历史过程,这是虚无主义在历史评价方面的一般的方法论特征。但剖析中国的虚无主义,仅仅明确虚无主义在历史评价方面的一般的方法论特征还是不够的。如上所述,中国的虚无主义往往是与“西方中心论”纠缠在一起的。在“西方中心论”的影响下,中国的虚无主义在向历史评价的各个环节中渗透。不过,应当看到的是,中国的虚无主义在历史评价方面也的确从反面提出了一些重要问题。从正面对这些问题加以探讨,无疑是深化对虚无主义批判的重要方面。这里以“历史评价与历史假设”为例。中国的虚无主义至少对假设是十分感“兴趣”的。一系列真实的历史事件、人物、文献和过程都在虚无主义的假设中“烟消云散”了。对于中国的虚无主义来说,假设就是虚构,就是虚无化,即以西方文化观和价值观为尺度来虚无化中国的历史过程特别是中国近现代历史过程的主流。可以说,通过假设来“虚无化”是中国虚无主义的一个基本表达形式。因此,笔者以为,这里有必要从正面谈谈“历史假设”问题。
“假设”是人类抽象思维的一个重要特性,也是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法,这本是毫无疑问的共识,但“假设”一经运用到历史研究特别是历史评价上,问题就逐渐出来了。这是由作为具有实证特点的历史学与作为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实证科学的区别决定的。综观国外特别是这些年我国学术界关于上述问题的讨论,笔者以为,有不少人把不同层面的问题搞混乱了,即:把客观历史能不能假设与在历史学中能不能运用假设研究方法相互等同。中国的虚无主义正是利用了这种混乱把“虚无”发挥得淋漓尽致,它在这方面可算是做足了“文章”,从而又加剧了上述混乱。不过,这却从反面凸显了对历史事实及其发展过程与历史学的假设研究方法的关系加以反思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从历史本体论的角度看,历史事实及其发展过程是不能假设的。笔者所说的“历史不能假设”中的“历史”指的是历史事实及其发展过程。因为,历史事实及其发展过程具有客观性、一维性、不在场性和不可变更性。历史是已经发生过的现实,今天的现实是已经发生过的现实的延伸。历史具有时空上的不可逆性和客观性。所谓“假设的历史”(这里所说的“历史”是指“历史事实及其发展过程”)是反科学的,是对作为科学的历史学的消解。假设历史事实及其发展过程如同伪造历史。当然,历史事实及其发展过程并不等于历史学,但它却是历史学之为科学的根据。如果否定了对其的客观性、一维性、不在场性和不可变更性在逻辑上的确认,历史学的真实价值就不复存在,从而也就没有作为科学的历史学了。所以,就历史本体论而言,就历史学的客观对象而言,“历史”不存在假设问题。或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伊格尔斯说:“历史具有可靠的知识。不管对历史科学的前途如何从哲学上怀疑,历史专业化和寻求科学的严密性在20世纪都不会被颠倒的”。(伊格尔斯,第3页)
但另一方面,作为科学的历史学又不仅仅是由历史事实及其发展过程构成的,其中还包括历史认识和历史认识的主体(考证者和研究者)。历史认识就是认识主体以史料为中介,对历史事实及其发展过程或已经发生过的历史事件及其发展过程的反映、选择和构建的有机统一。而其功能就是在有逻辑规则的叙述和解释中再现历史事实及其发展过程,揭示它们的规律性及其意义。就凸显历史学的意义而言,历史评价是历史认识系统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前苏联学者巴尔格曾根据列宁关于“客观现实的事实”与“科学的事实”间关系的思想,提出了“科学历史事实”的范畴,并论证了“科学历史事实”和“历史事实”这两个范畴间的关系。他用前者来表示对后者正确的能动反映,并认为,“历史事实”具有“时间上的完整性”,而“科学历史事实”具有“随着历史前景的扩大和历史学的进步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性能”。(巴尔格,第154页)笔者以为这样说是有道理的。历史学家对历史事实及其发展过程的认识是无止境的,其中体现着历史认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有机统一。
既然历史事实及其发展过程是通过历史学家的考证、诠释和评价展现出来的,既然历史学家对历史事实及其发展过程的认识是无止境的,那么在包括历史评价在内的历史学研究中运用假设方法当然就是无可置疑的。只要是研究就离不开假设。这对历史研究更是如此。历史学的对象是已经发生过的现实,它具有不可实验性和重复性,这决定了历史研究必然要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运用包括假设在内的逻辑方法。笔者以为,历史学的假设研究方法至少在五种情况下起着显著作用:在确认原始历史资料所反映的真实历史状况的时候;在无确凿原始历史资料或确凿原始历史资料不足的时候;研究者在整理和调整自己的逻辑思路的时候;为了正确、全面把握某一重要历史过程和重大历史事件而设计和选择正确的理论范式的时候;在进行历史评价、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以史为鉴”的时候。在前两种情况下的假设可称之为“实证假设”,在后三种情况下的假设可称之为“历史解释假设”。当然,这两种假设类型的区别是相对的,且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从一定的意义上说,没有历史学的假设研究方法,就没有历史学,从而也就没有历史评价,虽然历史学的研究方法不能归结于历史学的假设研究方法。不过,这里问题的关键还不在于在历史学中能否运用假设研究方法,而在于如何在包括历史评价的历史学中正确地运用假设研究方法,从而使“假设”不至于成为“虚无化”的渠道。
历史学的假设研究方法不是无根据的臆想,不是虚构或任意篡改历史。恩格斯说:“在自然界和历史的每一科学领域中,都必须从既有的事实出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88页)这对运用历史学的假设研究方法也概莫能外。历史学的假设研究方法有其自身的规范,如:必须从一定的确凿历史事实和社会关系结构前提出发,以相关的学理为支撑,其运用具有明确的范围和定向,其客观基础是过去存在的但尚未转化成为现实的可能,等等。因此,历史学假设研究方法的运用是有其度的限定的。这种限定决定了我们在历史研究中不能随意假设,如:基本搞清楚的关系到历史全局发展的历史事实,不能假设没有;代表一定历史发展方向的历史事实和过程,不能假设没有;关系到一个民族和国家社会发展道路的历史事实,不能假设没有;某个特定历史发展阶段,不能假设没有;叙述社会发展过程的历史前提,不能假设,等等。否则,作为科学的历史学就会嬗变为无任何学术价值的“假设历史”学,历史评价就会变成“戏说”。
笔者以为,从方法论上看,在历史学中运用假设研究方法应注意假设的关联性、可证明性、所依据学理的科学性以及所依据相关原始历史资料的准确性。这样才可能保证在包括历史评价在内的历史学研究中正确地运用假设方法,正确地确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假设,什么情况下不能假设。所谓“告别革命”论几乎违背了历史学假设研究方法的所有规定,以西方文化观和价值观为尺度,在本不该假设的地方随意假设,以假设证明假设,把不可能的说成可能。它的假设等于虚构。例如,如果没有“太平天国运动”、没有“戊戌变法”、没有“辛亥革命”、没有“五四运动”、没有中国共产党及其发展,中国近代史也就不能称之为中国近代史了。笔者这里不谈“告别革命论”的政治导向问题,而仅想指出:“告别革命”论已经不是在运用历史学的假设研究方法,而是在虚无化跨度达一百多年的中国历史。
历史事实及其发展过程与历史学的假设研究方法间的关系,实际上是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在历史学领域中的一个特定表现形态。只有全面、正确地把握这种关系,才能在方法论上科学认识历史学主客体关系的复杂性、历史认识的复杂性、人的历史活动的复杂性以及在历史学中正确运用假设研究方法的重要性,从而使历史评价真正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
综上所述,明确唯物史观与历史学间结构性的内在逻辑联系以及学科意义上的历史学的内在结构,加强哲学与历史学的联盟;批判性地分析作为中国虚无主义之思想文化支撑点的“西方中心论”;全面把握“假设”方法与历史和历史学的关系,是在当代坚持和发展唯物史观、确立历史评价科学性的理论基础的三个重要逻辑环节。当然,仅仅抓住这三个重要逻辑环节是不够的,但它们确是当下最需要我们研究的。
注释:
①笔者以为,原因可能有六个方面:研究主体知识结构的局限和褊狭的学科视域所导致的一系列负作用;西方后现代主义史学思潮(如“新史学”思潮)的影响;“西方中心论”及其思维方式的制约;哲学界和历史学界较少从正面探讨中国虚无主义在历史认识论方面向历史评价提出的问题;我国信仰危机在学术界的渗透;国内外敌视社会主义制度和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内的一元化领导的各种政治思潮对学术界的干扰。这六个方面各有其特点,但在某些点上又是相互重合的。
②学界有的人把“西方中心论”分为“假定前提的欧洲中心论”、“文化传播的欧洲中心论”和“反欧洲中心论的欧洲中心论”。这种划分是有道理的(参见《史学理论研究》,第41-45页)。不过,笔者在正文中对“西方中心论”的分类更适用于本文的研究指向。
③“西方中心论”在其本质上也是一种狭隘的西方民族文化观,但它又具有与相对落后的国家的狭隘的民族文化观不同的表现,故在这里,为了叙述的方便,笔者将其从一般意义上的狭隘民族文化观中抽取出来。
④笔者不否认,西方哲学和历史哲学的“语言学的转向”有合理的方面,但其最大的弊病就在于把语言夸大为脱离现实而独立的东西。这必然导致对历史学家追求“历史真实”这种做法的合理性的否定。笔者以为,对这方面的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有一段颇值得当代人深思的论述:“对哲学家们来说,从思想世界降到现实世界是最困难的任务之一。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正像哲学家们把思维变成一种独立的力量那样,他们也一定把语言变成某种独立的特殊的王国。这就是哲学语言的秘密,在哲学语言里,思想通过词的形式具有自己本身的内容。从思想世界降到现实世界的问题,变成了从语言降到生活中的问题。……思想和观念成为独立力量是个人之间的私人关系和联系独立化的结果。……哲学家们只要把自己的语言还原为它从中抽象出来的普通语言,就可以懂得,无论思想或语言都不能独自组成特殊的王国,它们只是现实生活的表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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