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北京的华资银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清末论文,北京论文,银行论文,华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北京出现第一家中国人自办的近代银行是中国通商银行在北京设立的分行。在此之前,北京的金融业中主要为中国旧有的票号、钱铺(庄)、典当及外国银行。
当时北京的票号在25家略多。据不完全统计,1862~1893年票号承汇各省、关公款8140余万两,其中汇往京师的京饷、内务府经费等款项计6160余万两,占承汇公款的75.7%。[①]
北京的钱铺(庄)有300余家。其中最著名的为“四大恒”,即恒和、恒利、恒源、恒光钱铺。政府往来存款及九城富户显官放款都以“四恒”为靠山。京中大宗商务,如木厂、洋货庄、山西票号、粮食铺、典当铺,均借有“四恒”银两。当年“四恒”所出银票,市民皆视同现金。[②]
北京的当铺有210余家。[③]典当业的历史比票号、钱铺(庄)更为悠久。在清代前期,北京的典当业已相当发达。十九世纪中期以后,典当业已开始走下坡路,但在工商界仍具有相当的地位。
1885年汇丰银行在北京设立分行,这是北京的第一家外国银行。[④]
1897年在上海开办的中国通商银行虽是在清政府督办全国铁路大臣盛宣怀奏准清廷后,由清政府筹划设立的。该行名为商办,实际上是靠清政府官款维持,同清政府财政紧密联系的一家银行。总算有了中国人自办的银行,第二年即在北京东四牌楼开办分行。
1905年9月,户部银行总行在北京正式开业。该行于1908年改称大清银行。该行以股份公司形式组建,股份由官商双方各半认购,实际上管理大权操于清政府手中,是一家具有国家银行性质的银行。
1908年3月交通银行北京总行正式开业。该行由清邮传部奏准设立,股东为官股四成商股六成。虽然邮传部强调该行纯为商业银行性质,但由于邮传部认购了股份中的四成,为最大股东,可派总理、协理,该行的管理权实际掌握在清政府邮传部手中。
清末北京的另外一些银行,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拥有清政府官股并由官方人士掌握大权的官办银行;由旧时省官银号、官钱局演变而来的地方性官办银行;完全由私人投资设立,没有政府投资的官股,也没有官僚充作当权人物的民办商业银行。总计清末在北京设立的国内银行有10余家,总行在京的官办或官商合办银行有前述户部银行(大清银行)及交通银行、北京储蓄银行(1908年设立)3家。总行在北京的商办银行有公益商业兼储蓄银行(1908年)、厚德银行(1909年,由厚德银号改)。其余在京的银行为分行,除前述中国通商银行外,还有属地方性官办的四川浚川源银行北京分行、直隶省银行北京分行;还有天津志成银行(该总行成立于1903年)、天津新茂银行(该总行成立于1904年),该两行在北京设有分行;天津中东银行(该总行成立于1907年)在北京设有办事处。另外在《中国历代货币大系中》还见印有北京地名的宝善银行、和华银行钞券。北洋保商银行成立时为中外合资银行,于1920年改组为华资银行,因不在本文范围,不一赘述。
据统计1911年底以前,全国中央和地方政府设立的官办和官商合办银行共有11家,其中有6家在北京设立了总、分行。从银行资本看,到1910年大清银行实收资本1000万两,交通银行实收资本500万两。其他银行除中国通商银行资本额定为500万两,先收半数250万两外,资本额均在100万两以下。当时大清银行、交通银行两家银行的资本,(尚不包括所有官办、官商合办银行的资本,)即在清末全国华资银行资本中占有绝对优势。[⑤]
清末的最后几年,由于清政府的腐败无能,内忧外患日益深重,整个社会处于动荡不安之中,金融风潮接连发生,引起钱庄、票号大批倒闭,成立不久的中国新式银行也处在岌岌可危之中。一些北京的华资商办银行存在时间很短,华资官办银行因受到辛亥革命的冲击,纷纷停业清理。据1914年统计,北京辛亥革命前成立的华资银行仅存4家,它们是:交通银行总行;浚川源银行北京分行;直隶省银行北京分行;中国通商银行北京代办处。[⑥]
以下是几家银行的简要介绍:
中国通商银行,总行设在上海,除在北京设立分行外,还在汉口、广州、天津、汕头、烟台、镇江、香港等处设了分行。创立时额定资本500万两,先收半数250万两,并争取到度支部拨存的100万两公款,5年后分期归还,名曰息存公款,实际有付本的性质。股份中官督商办的轮船招商局和电报局分别投资80万两和20万两,盛宣怀本人名下和代其他大官僚投资达73万两,纯粹商人的投资并不多。在组织管理制度上,该行早期以招集商股,“权归总董、利归股商”为名,实权实际掌握在奉旨特办银行的盛宣怀手中。内部组织和经营管理办法模仿汇丰银行。总行和北京分行及通商大口岸的分行除了有中国人担任经理(通称华大班)外,还设置一名由外国人担任的“洋经理”(洋大班),执掌业务和行政大权。该行除经营一般商业银行业务外,清政府还授予发行银元及银两票的特权,该种钞券于1898年开始发行,为华资银行最早发行的银行券,其中主要由上海、北京、广东等地发行,全部发行额不超过百万两。该行从成立到辛亥革命止的15年中,存款总额只有4年超过资本额。该行的存款主要是官款。放款方面,有一部分是同清政府的财政或清政府控制的企业有关的。该行1899年底全体存款额为397万两,同期放款额为582万两。其后由于各地分行经营不善,以及北京、天津两分行于1900年在帝国主义八国联军入侵时遭焚烧抢劫,该行业务萎缩。到1905年时,只剩下北京、汉口两分行和烟台一个支行了。以后,该行的业务又曾回升。至辛亥革命前夕,该行可以运用的资金高达1000万两。[⑦]辛亥革命后,中国通商银行北京分行改为代办处又继续经营了几年。
户部银行(大清银行),在北京西交民巷正式开业。该行在天津、上海、汉口等8个商埠开设分行。开办时资本400万两,官股即户部认购股份200万两,商股即由国人认购200万两。银行开办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整理币制。清末纸币发行很混乱,除了国内各种旧式金融机构和外国银行发行的纸币外,又增加了中国自办银行发行的纸币,因此户部银行试办章程规定,国家授予该行铸造货币、代理国库、发行纸币之特权。1907年春,清政府改户部为度支部。1908年2月度支部奏请改户部银行为大清银行。同年8月原户部银行总分行一律改称大清银行。清政府颁布《大清银行则例》二十四条,增资为库平银1000万两,分为10万股,仍为官商各半认购。除重申该行为国家赋予发行货币、代理国库之银行外,还有经理公债及代公家办理各种证券的特权。同时颁布《银行通行则例》。1910年又拟定《兑换纸币则例》,企图对已经十分紊乱的局面加以整顿。截止到清政府垮台止,大清银行在全国各地设立分行19处,分号30余处。该行历年吸收的存款颇为可观,1906年为1056万两,1908年为3526万两,1911年上半年为6339万两[⑧]而1911年国内华资银行存款总共不过1亿元左右。[⑨]该行1911年上半年的放款余额为5893万两。另外户部银行和大清银行从成立到清亡,六年间共发行银两票1688万两,银圆票2865万两。[⑩]辛亥革命以后,大清银行停业清理。
交通银行总行于1907年奏准于次年3月在北京西河沿正式开业,并在上海、天津、汉口、香港等23处设有分行。邮传部要求设立该行的理由是,由这家新银行办理轮船、铁路、邮政、电报四个单位的款项收付,以便集中资金,灵活调度,改变分头存储,此绌彼盈,资金分散的局面;同时利用银行经理股票、债券,筹集资金,发展交通事业,避免举借外债,受制于外国人。成立之初,资本金为库平银500万两。它的存款和放款总额虽不及大清银行,但比中国通商银行要大得多。存款方面,1909年为1384万两,1910年为2370万两,1911年为1323万两;放款方面,1909年为1711万两,1910年为2842万两,1911年为1798万两。存款来源中,官办轮、路、邮、电四单位,及政府机关存款较多,1911年时占65.5;放款中包括铁路在内的对政府机关放款只占25.5%,而对私放款占到24.5%,其中主要是上海等地分行的房地产押款和股票押款。(11)辛亥革命以后,交通银行在北京继续营业,1917年以后改称北京分行。(12)
北京储蓄银行,1908年4月清政府度支部奏准颁《储蓄银行则例》13条,规定银行经呈报批准,得兼营储蓄业务。度支部同时片奏,于大清银行之内遵照奏定则例附设储蓄银行。是年七月大清银行呈请度支部批准北京储蓄银行成立。总行设在西交民巷,未设分行。总办钱琴西,经理宋汉章,俱由大清银行委派。资本为库平银10万两,由度支部奏拨,为一官办银行。我国专营储蓄之银行,以该行为始。该行未设分支机构。辛亥革命后该行停止清理。(13)
北京厚德商业银行:该行成立于1909年2月,是由1906年开办的厚德银号改组而成,是大清银行营口分行总办罗饴放款给大清银行理事顾恩远等而开设的。资本为100万两。开业不久,大清银行即收束营口分行该项放款,该行于1910年倒闭。(14)
浚川源银行北京分行,于1905年8月开设。系由四川总督锡良为浚通川省利源而奏准设立的。该总行设在重庆,除在北京西珠市口柳树井设立分行外,还在上海、汉口、天津及四川各地设立分行10余处。创办时额定资本50万两,是我国成立最早的省地方银行之一。该行内部组织基本仿照票号格式设置。在业务经营上,可收存公款。主要业务为办理解拨京饷及对外赔款的汇兑,每年金额达500—600万两。一般放款业务甚少,多为官方借用。所余资金则存放商号生息。辛亥革命以后该行在北京的分行继续营业。(15)
直隶省银行北京分行,于1910年10月开业,是由原来的天津官银号(1902年成立)改组而成。该总行除在北京珠宝市设立分行外,还在保定、张家口、上海、汉口等地设分行,资本额定190万元。该行代理省库,并发行纸币。如从天津官银号算起,该行也是我国最早的省地方银行之一。辛亥革命以后,该行在北京的分行继续营业。(16)
华商上海信成银行北京分行设在前门大街。该总行于1906年4月在上海成立,设分行于南京、无锡、天津、北京。由无锡实业家周舜卿和上海商人沈缦云创办。额定资本50万元,实收半数。该行首订储蓄银行章程,其详细办法大都取法日本各银行成规,是我国最早纯粹民营银行和最早办理储蓄的银行。该行总分行各种存款最多时达700万元。1907年发行钞票最多时达110万元。该行于1914年停业清理。(17)
信义储蓄银行北京分行,该总行于1906年在镇江成立。设分行于上海、汉口、北京、扬州、南昌等地。创办人为镇江伊寿人(克昌)。该行兼营商业、储蓄两种银行业务。1909年7月,因发行通用票挤兑而倒闭。
注释:
① “1862年~1893年交汇地区与饷别统计”,《山西票号史料》,页135~136。
② 参见徐珂《清稗类钞》第5册,页2294;《道咸以来朝野杂记》,页104;陈夔龙《梦樵亭杂记》,页20。
③ “光绪二十七年庆亲王奕劻致户部咨文”,《户部档》,卷一六二。
④ 孙毓棠“中日甲午战争前资本主义各国在中国设立的银行”,《抗戈集》,中华书局1981年出版,页147。
⑤ 参见唐传泗、黄汉民“试论1927年以前的中国银行业”,见《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资料》(4),上海社科院出版社出版,页65。
⑥ 据下文各银行沿革并参见辛亥革命后几年《京师商会众号一览表》。
⑦ 参见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中国第一家银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出版。
⑧ 参见大清银行清理处编《大清银行始末记》,1915年版,页32、页268。
⑨ 参见“百年变迁话金融”,洪葭管《在金融史园地里漫步》,中国金融出版社1990年出版,页11。
⑩ 吴筹中主编《中国历代货币大系》(7),上海书店1993年出版,页31。
(11) 交通银行档案,转引自《在金融史园地里漫步》,页140。
(12) 《北京金融志》编委会办公室编《北京金融史料·银行篇》(五),1992年内部出版,页17。
(13) (16) (17) 王志莘《中国之储蓄银行史》,上海新华商业储蓄银行1934年出版,页52、页17、页20。
(14) (15) 参见姜宏业主编《中国地方银行史》,湖南出版社1992年版,页188、页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