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万江流域市场基础设施建设_水龙论文

清代皖江流域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江流论文,清代论文,基础设施建设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5X(2008)05-0099-07

有关明清市场史的研究成果颇丰,但研究的重点多集中在市场的功能、体系、类型等方面,对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研究却较少①。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关系到市场能否良性发展、市场上的商品能否正常流通,它对市场发展而言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对这一问题有深入研究的必要。在本文中,笔者将从交通设施(桥梁、渡口、河道)建设、安全设施(救生船、航标、消防设施)建设和市场环境秩序(治安管理、交易管理)建设三个方面逐一论述,以便能够对这一时期皖江流域市场发展所依赖的外部环境有所认识和把握,并从历史的角度为当今皖江流域②的经济建设提供一定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一、交通设施建设

交通条件对一个地区的市场发展而言是不可或缺的因素,在传统社会中更是如此。完善的交通设施能够缩短商品流通时间,加快商业资本的周转速度,从而使商人能够获得较高的商业利润,吸引更多的商业资本涌入市场,最终带动市场的发展;反之,则会因高成本、低利润而使商人无意参与市场活动,造成商业资本外逸,商品滞销或短缺,市场萎缩。因此,交通设施状况对市场发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交通设施建设不外乎水路和陆路两个方面,前者主要是指桥梁的架设、渡口的搭建和河道的疏浚等,后者主要是道路的铺设、街道的修整等。

皖江流域河湖港汊较多,水系比较发达,市场的分布多依据就近原则依水而设,如东流县的吉阳镇,在“县北三十里,滨江”③,望江县的雷港镇,在“邑东三十里,雷水从此出江”④,芜湖县的清水河镇,“在县东二十里清水河口”,方村镇“在县东南四十里,跨河两岸人烟繁盛”⑤。宿松县的二郎河镇,“在县北三十里,东临大河,横通驿路”,凉亭河镇“在县北三十五里,西临大河,横通驿路”,金刚料镇“在县南百二十里,南滨大江,与江西、彭泽接壤”⑥。诸如此类具有水乡特色的市镇在各州县的方志文献中还有很多记载。此外,皖江流域的府县治所也大多沿江附河,可通舟楫,史载:“安徽省据江南大江之上游,其府属有八,而滨大江以南者,惟池州、太平二府,其二府之县属有九,而滨大江以南者东流、贵池、铜陵、繁昌、芜湖、当涂六县,皆舟舣停泊之所。”⑦在这些具有水乡特色的地区,尤其是人员往来如织、货物进出频繁的市场区,基本的水路交通设施如桥梁、渡口等的建设便成为当地市场发展的必要条件。

这类基础设施的建设以民间投入为主,参与人员比较广泛,有官员、士绅、商人和平民,现揆诸史实以证之。“玉溪渡,黄池镇南北两岸,旧与当涂分造浮桥,久废,国朝知县袁朝选仍设。”⑧“清平桥,在县市,即古定星桥,邑令陈克芳重建,改今名。”⑨“汪沟桥,去县七十里,在仓镇后,嘉庆壬戌监生胡发枚捐建。”⑩“徐家嘴桥,县南四十里,乾隆五年地方绅士捐输重建,名高桥,往来便之。”(11)“小涧桥,有二,一在大涧桥之东,盐商公建。”(12)“清河桥,在县市东,邑人陈有让建。”(13)此外,妇女和僧人也曾积极出资捐建,如潜山县的更化桥,“去县四十五里,跨黄荆崖水入大河。康熙间贞女詹陈氏以纺绩余资捐建。”(14)位于和州南二十六都的三元桥,系监生黄万椿妻节妇赵氏捐修(15)。繁昌的德胜桥,“在县北五十里荻港镇,国朝顺治十三年僧天缘重募造。”(16)

这些设施的捐建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独力捐建,如“公孙桥,在县北四十里旧县镇,年久倾圮,义民陈坚独力重修”(17)。有的则是集资修建,如“永济桥,一名徐家桥,去县二十里,属荆桥庄,汇上马下马二桥水达流河桥,为南北往来要冲。乾隆癸巳邑人徐在兹等募众重建,有碑记。”(18)“昭潭渡,在二十七都昭潭街之东,众于乾隆三十六年捐赀置租十八担零,地租银八两零,庄屋一所,拨佃住种。春夏造舟,秋冬成梁,以通往来。”(19)

此外,河道的疏浚也是水上交通系统建设的重要部分。皖江流域的市场多以水道相连,一些河流往往流经若干个市场区,从而勾连彼此。如合肥的店埠河,“源出圆疃镇西南二里,由圆疃桥东流八里南转,仍东南,流过永安桥,又十二里经店埠镇,过通济桥,又南行汇东土山诸水,十五里至撮城镇,北过曹公桥,东南行十五里至三汊口入肥水。”(20)又如该县的三河“一源出六安州太行山,至双河入县境,东行历界河、下界河,共六十里入舒城县境,十里至桃城镇,过浮桥,又东十五里仍入县境,又东二十里为丰乐河,又东二十里会南北诸水至三河镇,又东南十五里至南河镇,又东五里至横沟,归巢湖;一源出庐江县马槽山,北行至小戴桥入县境,汇丰乐河至三河镇,同归巢湖。”(21)水道成为这些市场彼此联系的一条纽带。不仅如此,有的河道还是重要的货物运输线,位于含山县境内的运漕河就是一条重要的运粮水道,史载:“运漕河,县南八十里,河南乃无为州地,水通巢湖,纳庐和诸县之水以达于江。……今其河实为漕艘运道。”(22)位于该河岸边的运漕镇也因便捷的水运条件成长为“居民稠密”、“商贾辐辏”的江北首镇(23)。再如“(和)州城东北四十里有乌江镇,镇有项王庙,庙之西北有河曰驻马。……其源发自四愦山,东流经江浦界石桥镇,迤逦五十余里至乌江镇,又东流十五里达于江。农田藉其蓄泻,估帆资其通运,洵便民之大利也。自年久失挑,河身淤塞,水道鲜通。而乌江一镇又为江安两省接壤通衢,商贾云集,花米货物贸易不得不以车运,冲击堤岸,易致坍缺,由是堤日益坏,河日益淤。……是病商已”(24)。由此可见,河道的畅通与否也是影响清代皖江流域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例中乌江镇的商业贸易正因河道的淤塞而受到严重影响。河道的清理与疏浚以官方主持修建为主,有的是官方包揽承建,有的是官方倡劝、官民共修,个人独力捐赀疏浚的比较少。一方面是因为疏通河道属于大型工程设施建设,费用较高,个人难以负担如此巨大开支,另一方面是因为清政府比较重视河道的治理,不仅划拨专门资金用于河道工程建设,还将河道的治理情况作为考核地方官员的一个标准,所以各级地方官员都比较重视河道的整治。前文谈及的和州驻马河因河身淤塞,农商俱困,为了解决这一困境,地方官应民之请,积极倡捐疏浚,据载:“癸巳秋,余察水灾,莅乌江镇,镇之民佥谓嘉庆甲戌年之旱,道光癸未、辛卯等年之水,籽粒未收者,固源于天灾流行,亦由于河防失利,兹敢以疏浚请,余曰然。爰自惠政桥下履勘至江口,欲导其源,达其委,非疏浚不为功。先捐廉俸千两以为倡。有本镇监生范宗炜,慨然捐赀两千串,并勒同镇绅商捐输,余犹恐工费浩繁,举行诚不易易,委令牛屯巡检戴立功广行劝谕,是年冬即捐有成数,次年二月陬吉兴工。会当春黄不接之际,招徕附近贫民,纠集工次,约以每方土给米二升,俾无乏食虞,靡不踊跃从事。狭者拓之,使阔;浅者瀹之,使深。出河内之淤泥,培河干之堤埂,历三月而岸势隆起,水派畅流。将见州境之南一、北一五六等都田畴利之,往来商旅船只利之,河以北属江浦县之近河田亩亦莫不利之,河之为用大矣哉。”(25)这次河道的疏浚是在官方的主持下完成的,参与者比较广泛,既有官员、监生的捐资,又有绅商的捐输,还派员广泛筹资,采用以工代赈的方式鸠工兴修,是官民共修的一次体现。

道路交通条件的改善对皖江流域市场的发展也很重要。这一时期,道路的兴修与维护是依靠民间和官方两种力量来实现的。民间个人独力捐修,人员比较广泛,有的是官员捐俸铺修,如宿松县自坊门至谯楼的街道,就是由知县胡永昌在康熙十八年捐俸凿石砻造。该县治内的四条正街是由知县朱卷在康熙二十二年重修(26)。有的则为义民捐修,如巢县的陈公路“在柘皋东,路旁皆灌田水沟,中作土埂,每年山水冲洗,遂至窄隘,仅容单骑,若阴雨泥泞,人患倾溺,……今路又崩坏,义民刘昌远独任捐修,卜吉兴工,计费不赀”(27)。还有“吴志萃,……倾资修北门大街”(28),“韦宗典,……嘉庆元年捐修皇古街路”(29)等等。另外,商人也积极参与,如“史世椿,……商皖起家,……祁(门)、石埭之大洪岭,为徽皖要道,倡捐经费修,垫费千金”(30)。民间修路的另一种方式就是集资共修,如同治《太湖县志》卷4《舆地志·公局》载:“县西郭外,八省通衢,地势洼狭,遇雨泥泞,行旅病之。道光五年,邑人雷之滢、李振錞、曹景乡、洪胜元、赵芝椿、章心和、卢友谅等倡捐修砌石路,自小马路口至界石河十余里,往来称砥道焉。以余资置无忧坂保戴家湾田五石一斗为经久费。”官方投资修路主要以修建驿道为主,虽然主观目的是为了方便传递政府公文,沟通政治信息,但也可以为商人利用,这方面就不多作论述了。

这些水陆交通设施的建设为皖江流域市场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较好的运输环境,方便了市场之间的经济联系,从而使当地市场网络的形成变得可能。

二、安全设施建设

人员和货物的安全是市场发展的基本条件,用来保证行旅、过往船只和货物安全的设施也应当成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些设施主要有航标、救生船和消防设施等。

皖江流域具有发达的水运交通系统,货物多用水运,暗礁便成为行船安全的一大隐患,一些船只在航行途中可能会因不了解航线,很容易触礁沉船。为了避免这些危险,人们多在有暗礁的航道设置一些航标来提醒过往船只,史载:“吴昂,字若千,侨居芜湖。大江西有隘矶,石骨嶙峋,水涨落不时,行楫误触,其害不测。邑人议造台矶上,用为标识,以费重迄无成议。昂谓众擎易举,道谋恐难成,乃白县官,独力建造,垒石为台,台上立庙建旗,经始于雍正六年十月,至八年三月落成。名其矶曰‘永宁’。商舶利赖,尸祝不绝。”(31)这些设施的设置保障了过往船只的安全。此外,为了对因沉船而溺水的人进行及时救援,官方或民间往往会出资修造救生船,雇募水手,有的还专门设立负责救人的救生局。政府对救生船的建设比较重视,并划拨专款,史载:“康熙四十七年五月初八日,谕工部:朕南巡阅河时,见洪泽湖风浪危险,堤岸陡立,商民船只触石损坏,伤人甚多。朕心时切轸念,因特令河臣沿湖堤创设救生木椿。自设椿以来,数年内并未损船伤人,商民大有裨益。此椿应时加修,愈多愈善。嗣后著江宁、苏州、杭州三处织造,每岁于节省银内务捐五百两解送总河衙门,以备救生椿之用。该督逐岁修理,存案不必入奏销,如不实行修理于别项支用者,从重治罪。”(32)可见,政府对该项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十分重视,并严格规定专款专用,对于挪用救生椿修理款项的官员要予以责罚与治罪。

民间对救生设施的投入有的是个人出资,如“李之斡,考职州同,……置救生船于濡须坞,全活甚众”(33)。“朱德灿,……贾于皖,尝造救生船于大江以拯溺。”(34)有的则为集体捐助,如和州的救生局“乾隆五十二年,知州宋思仁复行整理,倡劝捐输,陆续置田二处,一在南门外二十三都石家坝,计田十三亩五分,一在西十都孟家山口大许村,计田七十五亩。五十八年吏目刘琛捐圩田一处,在西十五都朱广圩姚伯帅村,计田五十亩,以上各田租息充作救生经费,公局设立针鱼嘴高阜处所,瓦房二进,各三间,大门东向,左右庙房各二间,后设女堂四间,并置红船一支,招雇水手,沿江拯溺,按日发给工食,每遇救生捞死,额外分别劳赏”(35)。这里的出赀人虽然具有官员身份,但都是个人行为,应视为一种民间集资形式。对于参与救生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有利于激发他们的主动性,从而保证救生局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些具有规模的市场货物堆积成山,人员流动频繁,火灾等安全隐患比较多,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降低发生火灾的可能性,一些重要城镇多成立水龙局,购置一些消防设施,以便能够对发生的火灾进行及时扑救,保障当地居民商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据民国《芜湖县志》卷12《建置志·善堂》载:“水龙局,城厢一带设有十数处,均由各铺户捐赀购办机器水龙并各种救火器具,遇有火患同时驰往营救,颇称踊跃。大概夫工由店铺摊派,所有犒赏、担水等费,亦由店铺公认,并立有救火联合会,遇有险难,公同给予抚恤,毫无吝惜云。”太湖县也创建了负责消防安全的机构,史载:“普安局,知县孙济率邑人李振錞、章心和、李如恒、李衡漳等仿苏州一钱庄例勤捐创建。道光十一年,监生韦光祀、孙云曙捐西关外猪厂店屋二间,设局置水龙六架,岁养水夫六十名,以备不虞。”(36)怀宁县“水龙局,有六。清平在西门外横坝头,清同治间民立,保安在三步两桥,永逸在龙神祠,亿安在同安岭,安定在鸳鸯栅,咸宁在旧龙门口,均光绪间民立。清真水龙局,一在大南门内清真寺间壁,清同治间民立,一在大南门外正街东巷,光绪三十四年民立。”(37)宁国县“永安水龙局,清光绪十七年,附生吴邦彦等及典史沈福新先后禀请知县李荫堂核准筹备水龙一架,光绪二十四年,知县郑思贤复筹款谕董杨明炫、汪嗣林、吴廷举、吴克章于十字街口起盖瓦房二间,永作水龙局,又捐廉修理太平池,民咸感之,水龙局仍在,太平池已均废。”(38)

此外,在一些人员密集的商业重镇如荻港镇也多设立水龙局以保障消防安全,《荻港镇水龙局碑记》对此有详细的描述,兹引文如下:“荻港为繁邑巨镇,承平时,人烟稠密,商贾辐辏,贸易既盛,凡百绸缪备患之政,无不毕具。变乱以来,粼粼万室,都为灰烬,他可知已!上御极之二年,发逆扫平,荡离商民,获返故土,诛荆结茆,聊蔽风雨。顾市廛稠隘,半藉茅龙,不戒荧惑,时所未免。因思昔年水龙之设,诚为救灾要具。今值兵燹之余,绵力均蹙,思患预防,人事要不可不尽也。爰与同志,遍劝众善,量力捐制,冀备不虞。共捐九八钱一百七十二千三百文整,制就水龙一具,并一切应用各件,安置本镇城隍庙中,备而不用。现虽捐数微薄,一时难复旧观,公议将余钱一百零六千四百文,典受本镇市房一区,逐年收租,陆续增制。但经手勿懈勿私,数年之后,集腋成裘,度非难事。吾辈既以自勋,并告后启,特将重立水龙会缘由,兴输芳名,勒石以垂永久云。龙飞 同治六年岁次丁卯冬月谷旦。”(39)

由此可见,早在同治、咸丰以前,荻港镇就已经设立了水龙局,并配备了相应的消防设施,水龙的数量比重建时还要多,后因战火毁坏,到同治六年又募捐重建,这也反映出该镇人民对消防设施建设的重要性是有所认识的。这些消防设施有的是由市场中各商铺自发认捐购置,有的则是在官方的支持下由地方绅士出资承办,其结果都有利于保障当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为当地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

三、市场环境秩序建设

市场的健康发展,还需要有良好的内外部环境秩序给予支撑,而环境秩序的创建则离不开对市场的管理。清代皖江流域的市场管理大致可以分为外部的治安管理和内部的交易秩序的管理。

一般来说,治安环境的良好与否,关系到地方乃至国家政治统治的稳定性,管理地方治安、维护社会秩序也就成为政府的一项职责。作为人员流动频繁、五方杂处的市场区往往会成为政府治安管理的重点监控对象。

就市场空间分布而言,市场不外乎行政治所区市场和非行政治所区市场这两类。行政治所作为政治力量所在地,当地治安环境的建设尤受政府重视,以繁昌县为例,该县在县署之西设有捕署,为县尉驻地,其主要职责是“盖公廨以内有仓库、囚狱之责,巡视觉察,唯尉是问,外而城守街道,尉得兼行稽警”(40)。此外,在城东门内还设有把总公署芜采营分防,设署的目的也并非“徒以壮观瞻”,而在于分护防卫,弹压变乱(41)。又如民国《芜湖县志》卷11《寿以仁新建江防厅署记》载:“大江以南称重地者,莫如鸠兹,隶姑孰郡不百里,当天堑巨浸之冲,南接秋浦,为荆襄闽粤孔道,北连牛渚,历淮阳而达燕蓟,……市衢蕃殷,货财辐辏,肩摩毂击之盛甲于寰宇,……萑苻易萌,……防御偏难,…设官以资弹压。”(42)芜湖县保卫营的设立则是出于维护市场秩序的目的,史载:“光绪十九年,因市面不靖,商民筹款,请皖南道宪设立,招勇二百名,由道宪委任统带”(43)。这些机构的设立有利于净化当地的治安环境,无论其主观目的为何,但在客观效果上却为当地市场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这对于促进当地商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市镇作为基层社会的经济中心,是由经济活动所促成的,并不属于法定社区的行政区划组织,其范围也不局限于法定社区的某一邑。同时,市镇作为“万民辐辏”、“五方杂处”之地,通常会成为治安的薄弱环节,加上本身所具有的重要经济地位,政府比较注重对其进行管理。

明清时期中央政府派驻市镇的主要官方机构为巡检司,巡检也成为抚治一方、管理市场的关键人物。在清代,皖江流域的一些市镇也设有巡检司,具体分布情况见《清代皖江流域设有巡检司的市镇》表。

由表可知,在皖江流域的一些市镇中也常设有巡检司,但应看到,并非所有市镇都设有巡检司,政府派驻巡检司的市镇往往是一些经济比较繁荣或者地理位置比较重要的市镇,如望江县吉水镇,位于“邑南三里。龙之珠曰:崇祯十余年,毁于兵火,迩来招商列肆,复见比屋风,但鱼盐所聚,地隘民稠,五方游手之徒往往杂处,关人司市宜加纂严焉。……设有巡检司弓兵。”(44)含山县运漕镇“在县南八十里,地临大河,上通巢湖,下接大江,民居稠密,商贾辐辏,本朝乾隆三十五年宁国府照磨改设巡司于此”(45)。宁国府宣城县黄池镇“距城百二十里,北路巨镇,南北孔道,有巡检司”(46)。宿松县的小孤山镇“县东一百四十里,大江在前,商贾舟楫所聚,有巡检驻守”(47)。怀宁县枞阳镇“县东南一百二十里,商民萃聚,旧置长河河泊所,寻裁。今改置马踏石巡检于此”(48)。可见,这些地理位置重要、商品经济发达的市镇会更多地受到政府“青睐”,政府将这些市镇纳入控制视域无非是出于控制税源、充实国家财政实力及控制地方社会的需要。

另外,在一些具有军事意义的市镇多布有兵力防守,并有武官进驻。如和州梁山镇“在州南梁山下,本朝康熙二年设游击守备等官统兵驻守”(49)。太湖县弥陀寺镇在“县西北九十里,乾隆十八年添设外委驻防”(50)。泾县白花镇“在县东五十里,为旌歙孔道。国初土贼窃发,副总李岐山驻军于此。事平,仍镇宣城,拨兵守之”(51)。一些市镇还设有汛兵防守,如望江县雷港镇在“邑东三十里,前朝港口设操标水兵守汛,……汛兵今属督标云”(52)。鲁港镇“在县西南十五里,为汛防要地”(53)。华阳镇“邑东南十五里,江口有水汛,操标兵守之”(54)。怀宁县的石牌镇、碎石岭、江家嘴镇、小吏港镇、源潭埠、集贤关、冷水铺这7个市镇也都是汛防要地(55)。

在这些具有重要经济地位或者处于交通要冲的市镇设置巡检司,反映出政府力图控制市镇的努力,尽管是为了便于征收商税、维护统治、弹压变乱的需要,但巡检对市镇的管理,在客观上强化了当地治安环境,在一定程度上为市镇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了正面作用。

在传统社会中,政府主要通过牙行来协调市场内部的交易行为。牙人和牙行是买卖双方的中介,主要负责评议物价,主持公平交易。明人憺漪子在《士商类要》一文中写到“买卖要牙,装载要埠”,“买货无牙,秤轻物假,卖货无牙,银伪价盲。所谓牙者,别精粗,衡轻重,革伪妄也。”(56)可见,牙行对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证商品公平交易具有重要作用。

清代皖江流域牙行的开设比较普遍,许多州县都有关于牙税征收的记载。如合肥县“牙税银百七十七两八钱,牙行共百八十九户,内上则九十五户,每户完税银一两,中则七十六户,每户完税银九钱,下则一十八户,每户完税银八钱”(57)。庐江县“牙帖共五十九张,共征税银六十九两六钱,解交司库”(58)。宣城县“牙行税,有上中下三则,上则每名税银一两,中则每名八钱,下则每名五钱七分,每年额征银二百五十六两三钱五分”(59)。随着农业生产商品化程度的加深以及市场交易商品种类的增多,牙行的种类也逐渐复杂化、多样化,如民国《宁国县志》称:“行栈营业者所以为居民售卖货物与客商购买货物之居间媒介人也。其种类各别,性质略同。营是业者,必先向主管之财政官厅领取行帖,然后置备行屋。凡客商之欲购何种货物者,须分别麇集于何种行栈,向居民订价购买。而居民之挟货求售者,亦分别投入行栈订价售卖。其行栈之设立,有一定埠名,甲埠行栈不能绕越乙埠。邑境东南产烟叶,则有烟栈。产棉花,则有花行。滨水之地产渔虾,则有鱼行。西北产蓝靛、产茶、产竹木,则有靛行、茶行、竹木行。各乡之粜籴米谷及杂粮则有米行、粮食行。售卖果实则有山货行、鲜果行。买卖牲畜,则有牛行、猪行,他如布行、油行、柴炭行、石灰行,以及此外种种各行,门分类别,所在皆有。惟无论何种行栈,均需遵奉规章,恪守信用,其应需用费,或照货物之价值抽提百分之几,或照货物之数量分别抽提,所抽用费,其出自客商,出自乡户,则各有一定规例之限制,多寡之数,亦不能任意出入。”(60)宁国县的牙行设置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不仅牙行的种类比较完备,而且对牙行从交易中所抽取的费用都有明确的规定。再如全椒境内开设有木行17家、麻行7家、花生行1家、铁炭行5家、斗行5家、钩秤行3家、牛驴行10家、猪行3家(61)。限于资料的原因,笔者无法对牙行具体的市场管理行为进行讨论,但从皖江流域牙税的征收情况及所设牙行的种类上来看,应该可以肯定,牙行作为市场内部管理者在管理当地市场交易秩序方面确实发挥着自身的作用。

总之,清代皖江流域市场的发展除了需要具有诸如农业商品化程度的提高、手工业的发展等良好的商品经济基础之外,还与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密切相关。完备的交通设施不仅可以改善交通状况,使货物运输便捷省时,从而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吸引更多的商业资本进入市场,还能密切市场与其腹地、本地市场与外地市场的经济联系,从而使市场网络的构建成为可能;人员和货物是市场发展的基本要素,救生船、航标、消防设备等安全设施的建设为往来人员和流通货物提供最基本的安全保障,它是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良好的市场环境秩序的创建是市场健康发展的必要因素,而这一良好秩序的形成则离不开政府对市场外部治安环境的净化和牙行对市场内部交易秩序的管理。清代皖江流域的市场需要依赖于这些基础设施的配套和完善才能健康地发展。

注释:

①相关文章请参阅徐建青:《清前期的公共事业经费》(《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4期);邓亦兵:《清代前期对商品流通基础设施的投入问题》(《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5期);黄彩霞、王世华:《徽商对商品流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及其社会影响》(《甘肃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

②皖江流域在明清时期曾是安徽境内最具经济活力的地区,也是皖江文化绵延昌盛的地区。近年来,围绕该区域的研究成果渐渐增多,但是对于皖江流域的概念学术界仍没有统一的定义,程必定、朱洪、汪谦干、汪军等学者在相关的文章及著作中探讨过皖江地区的范围,基本上包括了安徽沿江地区。笔者认为,“区域”这个经常被用于中国经济史研究中的学术术语,正如西方学者所强调的那样,“并不是指一个由一些关键因素如语言、宗教或大宗经济产品所构成的具有同一性和一致性的地带,而是指由一些层次地位会发生变化的地区所组成的系统,它们是一种建立在相互依赖的交换关系上的较强的模式。一个区域其主要的特点并不是内部的同质性(尽管在一些次等因素如方言上会相同),而是在功能上的差异性。”(参见Carol A.Smith,"Regional Economic Systems" in Smith,ed.,Regional Analysis,Vol.1,New York:Press,1976,pp.3-63.)本文中所指的清代皖江流域正是基于上述原则来进行界定的,即基本包括了安徽沿江地区,具体而言,有安庆、池州、宁国、庐州、太平、和州、滁州等府州。因为在这一区域,不仅存在着芜湖这一区域中心市场,还存在着其他具有不同经济功能的市场层级,它们在区域内部及与外部区域的商品交流中形成了一个具有不同层次地位并相互依赖的地区系统。

③光绪《重修安徽通志》卷40《舆地志·关津》。

④乾隆《望江县志》卷2《地理·乡镇》。

⑤民国《芜湖县志》卷5《地理志·市镇》。

⑥道光《宿松县志》卷3《舆地志·市镇》。

⑦嘉庆《芜湖县志》卷首《重修芜湖县志序》。

⑧康熙《宣城县志》卷1《山川》。

⑨(13)顺治《青阳县志》卷1《原邑篇·桥梁》。

⑩道光《宿松县志》卷4《舆地志·津梁》。

(11)顺治《太湖县志》卷2《舆地志·津梁》。

(12)(15)道光《和州志》卷10《舆地志书五》。

(14)(18)顺治《潜山县志》卷4《舆地志·津梁》。

(16)(17)乾隆《繁昌县志》卷6《山川·津梁》。

(19)乾隆《建德县志》卷2《建置志·桥梁》。

(20)(21)嘉庆《合肥县志》卷4《山水志》。

(22)(24)(25)道光《和州志》卷7《舆地书二·山川》

(23)光绪《直隶和州志》卷4《舆地志·关津》。

(26)道光《宿松县志》卷3《舆地志·城池》。

(27)康熙《巢县志》卷8《城池·桥梁》。

(28)康熙《滁州志》卷16《选举·耆寿》。

(29)同治《太湖县志》卷24《人物志·义行》。

(30)同治《黟县志》卷7《人物志·尚义传》。

(31)嘉庆《休宁县志》卷15《人物·尚义》。

(32)道光《安徽通志》卷首《圣祖仁皇帝诏谕》。

(33)嘉庆《旌德县志》卷6《政绩》。

(34)嘉庆《休宁县志》卷15《人物·尚义》。

(35)道光《和州志》卷8《舆地书三·公署》。

(36)同治《太湖县志》卷4《舆地志·公局》。

(37)民国《怀宁县志》卷4《官署》。

(38)民国《宁国县志》卷1《舆地志中·局所》。

(39)芜湖市政协:《芜湖文史资料》第6辑,第114页。

(40)(41)道光《繁昌县志》卷3《营建志·公署》。

(42)民国《芜湖县志》卷11《建置志·公署》。

(43)民国《芜湖县志》卷21《武备志·兵制》。

(44)乾隆《望江县志》卷2《地理·乡镇》。

(45)嘉庆《重修一统志》卷131《关隘》。

(46)康熙《宣城县志》卷1《山川》。

(47)(48)道光《安徽通志》卷26《舆地志·关津》。

(49)嘉庆《重修一统志》卷131《关隘》。

(50)民国《太湖县志》卷5《舆地志五·市镇》。

(51)嘉庆《宁国府志》卷12《舆地志·乡都》。

(52)(54)乾隆《望江县志》卷2《地理·乡镇》。

(53)民国《芜湖县志》卷5《地理志·乡镇》。

(55)民国《怀宁县志》卷12《兵制》。

(56)韩大成著:《明代城市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版,第177页。

(57)嘉庆《合肥县志》卷6《田赋上》。

(58)光绪《庐江县志》卷3《赋役·杂税》。

(59)嘉庆《宁国府志》卷17《食货志·田赋下》。

(60)民国《宁国县志》卷17《实业志·商业》。

(61)民国《全椒县志》卷5《食货志·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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