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问题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论文,论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最近,《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以下简称CDMD)创刊。该刊是由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创办的我国第一部以全文数据库形式编辑出版的我国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连续电子出版物,由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出版发行。CDMD的创刊,在出版界、图书情报界、中国教育界无疑都是一件有历史意义的大事。但是,CDMD创刊以及其有关的处理方式是否合适,笔者以为值得深入探讨。
1 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发行中存在的问题
从出版和版权法的角度出发,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的发行,存在着诸多的不足与弊端。
1.1 论文的发表有强迫之嫌
所谓发表权,是指作者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即有权决定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将其作品公之于众。他人不得违反著作权人的意志发表作品。[1]但是,在关于学位论文的录用上,《CNKI共建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与博硕士培养单位学位论文数据库合作方案》(以下简称《合作方案》)却明显违反了作者的意志:第一,学位论文的录用,是通过博硕士培养单位取得授权的。也就是说,不是作者直接向杂志社投稿(具体见《合作方案》第五部分第1款)。该款还规定,“由学位点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论文的采集、交送”。“采集”一词的使用,很显然反映其中的主动被动关系,即是学位点研究生管理部门向研究生索取学位论文。第二,给予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一系列的好处,包括“支付论文提供单位论文采集费”、“每年从CDMD的各专辑当年税后发行收入中提出6%,用于支付当年所收录学位论文提供单位的论文合作费”等等(具体情况参见《合作方案》第五部分第2-5款)。CDMD的这种做法,实质上是让各学位点研究生管理部门采用行政手段获得博硕士学位论文。笔者有理由怀疑,在这种处理方式中,会导致有些培养单位强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CDMD上发表,否则不授予相应学位的恶劣行径。
1.2 作者的经济利益并没有得到充分实现
按CDMD的规定,博硕士学位论文被录用后,可以得到的稿酬为:“(1)向博土论文著作权人一次性提供和支付价值300元人民币的‘CNKI网络数据库通用检索阅读卡’和80元人民币的现金稿酬;向硕士论文著作权人一次性提供和支付价值200元人民币的‘CNKI网络数据库通用检索阅读卡’和30元人民币的现金稿酬。(2)将作者简介收入‘中国研究生网’人才库,五年内免费提供修改维护服务。”(《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出版章程〉》第四章第十八条“本刊录用论文著作权报酬”)。依笔者看,这种稿酬规定,存在着极大的不合理性:第一,基本稿酬明显偏低。按《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1999年4月5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千字30-100元,则一篇3-5万字的博硕士学位论文的稿酬当在900-1500元之间。第二,“CNKI网络数据库通用检索阅读卡”的使用极不合理,有商界流行的“代币卡”之嫌。第三,稿酬不能反映博硕士个人的创新性。博硕士学位论文的创新程度不同,在实际的使用中社会效益不同,不能一视同仁。
1.3 学术环境恶劣,有可能加剧学术腐败的发生
当前国内学术界缺乏学术准则与科研行为规范[2],学术腐败现象非常严重。据原华中理工大学科学行为研究小组对165名两院院士的调查表明,42%的院士认为在科研活动中存在着严重的越轨行为。[3]
抄袭和剽窃是当前两种主要的学术腐败现象。抄袭是原文照抄,摘抄中基本没有改动,又不注明出处;剽窃是将他人的成果部分地或改头换面地窃为已有,又不注明出处。以剽窃为例,在国外学术界,对剽窃有非常明确的界定,并制定了几种技术上的防范措施。但在国内学术界,对剽窃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有些人钻空子,对他们也无可奈何。据调查,35%的两院院士认为,已揭露出来的学术越轨事件只有少数得到了处理。[4]
在研究生学位论文方面,抄袭和剽窃现象也很多。调查表明,25.7%的研究生导师曾发现研究生论文有抄袭现象。[5]抄袭相对还容易判断,而剽窃却困难的多。特别是学位论文的创意,如果没有申请专利等保护手段,根本不能得到有效保护。(一般说来,著作权法只保护作品的形式(expression),而不保护作品的内容(idea)。因此,学位论文的创意也很难通过著作权法得到保护。笔者以为只有通过学术道德的约束才能实现)。
笔者以为,在这种学术环境下,如果不能确立普遍诚信的学术道德,如果不能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术监督机制和防范机制,CDMD的刊行,会导致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被抄袭或剽窃,从而伤害研究生的学术创造性,并有可能进一步扰乱学术秩序,抑制真正的独创性成果和论著的诞生。
1.4 计算机网络环境将对学位论文产生极大的威胁
计算机网络对于文献信息的传播而言,是一场划时代的变革。但是,计算机网络作为技术,也是一把双刃剑。“与传统环境相比,计算机网络中的作品更容易脱离版权人的控制,作品被盗版的可能性和以其他未经许可的方式被使用的危险都将增加。而且,计算机网络环境中,未经许可使用作品(如将一份作品上载到公告牌)给版权人带来的危害同样要比模拟技术环境中的情形大得多,成千上万的人将有可能了解作品的内容,进行阅读和复制,并有可能再次上载,使已经脱离版权人控制的作品传播的更广。”[6]
学位论文数据库的建立,毫无疑问也面临着这种威胁。虽然我国2001年10月27日通过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中增设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还远远得不到保障。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的建立,特别是全文上网,就时间而言,笔者以为有待商榷。
1.5 对保密性学位论文的发表没有提出合理的方案
在原有的学位论文管理中,部分秘密和绝密的学位论文收藏于保密室,一般不阅览。如果这些学位论文的作者想将其学位论文在CDMD发表,他们是否拥有发表权呢?很显然,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他们拥有发表权。但是,单位的科研机密的保护却成为问题。
在《合作方案》中,有关保密学位论文的处理并没有提出一个比较合理的方案。
2 国外的做法
美国UMI公司长期以来从事学位论文的收集,提供检索等服务。PQDD(ProQuest Digital Dissertations)是该公司出版的博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是DAO(Dissertation Abstracts Ondisc)的网络版。PQDD是目前检索世界范围内博硕士学位论文最大和使用最广泛的学位论文数据库。它收录欧美1000余所大学文、理、工、农、医等领域的150万博硕士学位论文的摘要和索引,并且每年约增加4.5万篇论文摘要。目前,该数据库能提供10万篇博硕士学位论文,每年还以近45000篇的速度增加。
PQDD1997年以来的部分论文不但能看到文摘索引信息,还可以看到前24页的论文原文。但是,如果想获得全文,必须进行购买:点击屏幕上的“ShoppingCart”(购物车),然后选中所需论文,再点击“Ordernow”(现在订购),最后再点击“Check out”,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即可获得论文原文。
PQDD的这种做法,与我国数据库使用的不同之处在于:每一个人要获取原文,都必须付费,即使是机构用户中的个人使用也不例外;而我国,如果一个机构订购了某一个数据库,则其内部的个人用户都可以无偿获取原文,而且下载文献几乎无任何限制。
美国版权法在世界上向以注重版权人的经济利益的保护著称,而且其版权立法也能很快地适应新技术的发展。PQDD的做法,就是这种版权法律环境的产物:“注重版权制度的经济重要性,善于将作品创作和传播的新机会赋予商业化色彩,推动版权市场的繁荣。”[7]他们能将版权人、出版商以及公众的利益很好地协调起来。这其中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3 建议
根据以上的分析,笔者建议:
(1)学位论文的发表,由作者自己决定是否向CDMD投稿。学位点研究生管理部门以及研究生导师只能扮演推荐者的角色。培养单位不能采取强制性的措施。
(2)光盘版和网络版涉及不同的著作权权能,应该分别获得作者的授权。
(3)保密学位论文的发表必须制定一个比较可行的方案,以防有人将保密学位论文交由CDMD发表,给有关单位造成损失。
(4)学位论文的下载,必须按篇付费。
(5)按最新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提高博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稿酬;“CNKI网络数据库通用检索阅读卡”不能作为稿酬的组成部分;网络版数据库在使用中,须按学位论文的下载量计付稿酬(即版税制)。
CDMD的发行对图书情报界、教育界来说可能是一件欢天喜地的大事;但是,就出版界来说,却是一件让人皱眉头的事情,因为CDMD的发行在许多方面违反了出版工作的规律。笔者担忧,CDMD的处理方式,如果不做改进,将会把我们视若珍宝的博硕士学位论文无情地践踏在脚下。这种情形是我们每一个有良知的学术人不愿意看到的。笔者希望CDMD的发行,能像博硕士学位论文一样富于创意,给中国的学术出版带来希望,给中国的学术人带来希望。
收稿日期:200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