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西瑞经典与法律讲义的内容与价值_儒家论文

皮西瑞经典与法律讲义的内容与价值_儒家论文

皮锡瑞《经学家法讲义》稿本的内容及其价值,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稿本论文,经学论文,家法论文,讲义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4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763(2008)02—0039—06

皮锡瑞(1850-1908)遍研群经,为晚清一代经学大师。他一生著述宏富,大多数已经刊刻行世,但仍有数种遗世文稿尘封在各地图书馆或博物馆中。笔者近来即发现一部皮锡瑞1903年讲授“经学家法”课程时所编讲义的原稿,迄今不为世人知晓,本文即对其基本内容和学术价值略作评述。

一 《经学家法讲义》文稿的发现与确认

现藏湖南师范大学图书馆的《师伏堂经学杂记》①,系收录皮锡瑞晚年的零散手稿而成,分装三册。其中第二册收文16篇,通论三《礼》,第三册收文14篇,通论《诗经》。经查对,这30篇文稿均可见于皮锡瑞生前刊行的《经学通论》,仅文字偶异。至于第一册,情况要稍为复杂,册中共收文24篇,除1篇题《刘氏谱序》外,其余23篇皆无标题。根据这些短文的内容,可知有20篇均涉及先秦至西晋的经学变迁问题;有1篇是呈文,请求旌奖守丧哀毁的俞伯钧;另2篇为函札,一致王闿运,一致夏菽轩(即夏时),均是恳请夏氏照拂其在江西候职的仲子皮嘉佑。可见,《师伏堂经学杂记》中最值得注意的,应是第一册所收20篇经学短文。这些文字有着共同的主题,所述之事在时间上前后连贯,并且在逻辑上彼此关联,显然是同一时期所作,应是皮锡瑞一部经学著述的手稿。那么,皮锡瑞的这部经学手稿是何时所作?

根据《师伏堂日记》,皮锡瑞于光绪二十九年癸卯(1903年)受聘于湖南师范馆,讲授经学、伦理两门课程。他在开学之前拟定了课程的基本内容,“拟讲经学家法章程数条,自汉及今,大旨略具”①。开学当天的日记又写道:“早起吃饭,到馆略等,遂上讲堂。照《大学堂章程》,考经学家家法,从先儒卜子谈起。讲毕,作次日讲义,讲荀子传经之功,遂归。”② 可知他在湖南师范馆讲授的经学课程,就是“经学家法”。而《师伏堂经学杂记》第一册所收经学短文的第1篇在简述六经成立及孔门八儒传经情形后,说“所惜诸儒所传,今皆亡佚,不复能考其家法。经学家法最古而犹传于今者,惟卜氏子夏”,接着论述子夏传《易》、《诗》、《礼》、《春秋》、《论语》的情况,并总结说:“考经学家法,当以先儒卜子为首。”在第2篇文章中,皮锡瑞开篇就写道:“先贤卜子之后,传经最有功者,惟荀卿子。”然后征引资料,对荀子传经之事详加论证。这两篇短文的内容,与上引日记所谓“考经学家家法,从先儒卜子谈起。讲毕,作次日讲义,讲荀子传经之功”正相符合。其他18篇短文论述战国、秦汉至魏晋的经学流传及其得失,亦紧紧围绕“经学家法”的主题展开,如第6篇首句说“两汉经学家法,有今、古文之分”;第7篇论述“汉时今文先出,古文后出”,强调“今文家有师承,古文家无师承”;第10篇论郑玄坏乱两汉经学家法,开篇即说“郑君康成集汉学之大成,李申耆以为康成败坏家法,非轻诋先儒也,以家法论,郑君实不能辞其咎”;第12篇更是专论“治经必严家法”问题;第13篇借《关雎》说妇人之德,申论“说经必用家法”;第19篇再次提出“说经宜先知汉今、古文家法”。可见《师伏堂经学杂记》第一册中经学短文的实际内容,与《师伏堂日记》所载“经学家法”课程的内容要旨完全一致。另外,湖南师范馆在聘任皮锡瑞时,曾许诺将刊刻讲义③。查湖南师范馆光绪二十九年所办《湖南学报》,果然刊有皮锡瑞的经学讲义10章⑤。经比对,这10篇讲义与《师伏堂经学杂记》第一册所收12篇经学短文大有关系。因此,可以判定《师伏堂经学杂记》第一册所收经学短文,就是皮锡瑞1903年在湖南师范馆讲授“经学家法”课程时编撰的讲义原稿。不过,根据癸卯年《师伏堂日记》,皮锡瑞在正月二十九日所拟“经学家法”课程的内容,是“自汉及今,大旨略具”,至二月十四日开讲,又是“从先儒卜子谈起”,可知皮锡瑞原来计划编撰的《经学家法讲义》,其内容应该上起先秦,下迄晚清,能基本涵括中国经学数千年的演变历程。然而从现存的《经学家法讲义》文稿或《湖南学报》所刊皮锡瑞经学讲义看,所叙经学的变迁均至魏晋而止,这其中又有何变故呢?原来,皮锡瑞在四月十二日讲课后,即辞掉师范馆的教职,远走天津另谋生计⑥,《经学家法讲义》的编撰随之中辍。

可见,保存在《师伏堂经学杂记》第一册中的20篇经学文稿,是皮锡瑞晚年的一部经学手稿,可以称为《经学家法讲义》。皮锡瑞的孙子皮名振曾编有《皮鹿门先生著述总目》⑦,详列皮锡瑞已刊、未刊文稿多种,却未提及此稿,也未提及《湖南学报》所刊皮锡瑞的10章经学讲义,遂使这部弥足珍贵的经学文稿一直不为世人知晓。

二 《经学家法讲义》的内容要旨

现存《经学家法讲义》的20篇文稿,除3篇(第11、13、20篇)仍属资料性质和第19篇稍涉重复外,其余16篇均逻辑严密、有论有据。这些文章的篇幅大小不一,短者数百字,长者千余字,最长的一篇将近三千字。《湖南学报》所刊皮锡瑞10篇经学讲义与《经学家法讲义》稿本中的12篇短文虽主体相同,但二者仍存在文句增删、次序调整等诸多差异,尤其是稿本中还有多篇重要文字未见于《湖南学报》⑧,因此下面仍以《经学家法讲义》稿本作为评述对象,藉以展现这部秘藏百年的经学遗稿的大体面貌。

为叙述方便,笔者根据这16篇文章的内容,将其大致分成七组:

其一,第1、2、3篇,论先秦经学。第1篇在略言经孔子之手而“六经始备”后,即叙述孔门传经之事,但以“所惜诸儒所传,今皆亡佚,不复能考其家法。经学家法最古而犹传于今者,惟卜氏子夏”,因而着力考察子夏传《易》、《诗》、《礼》、《春秋》、《论语》的功绩。第2篇先说孟子的经学,强调“赵岐序《孟子》,以为尤长《诗》、《书》,实则孟子于《春秋》尤深,如‘《春秋》无义战’、‘《春秋》天子之事’之类,其宗旨与《公羊》为近”。接着论述荀子的传经之功,认为“圣门诸经犹能流传,至今绵延不绝者,卜子之后,以荀子为最著”,所以广征群籍,对荀子传承诸经详加考述,指出“荀子之学,于《易》、《诗》、《春秋》、《礼》、《乐》无所不通,门弟子传其学者,于汉初为最盛”。第3篇在略及子思之学后,主要根据大、小戴《记》所存《曾子立事》、《曾子问》等篇章,表彰曾子的渊博之学、王佐之才,认为“《立事》诸篇所言,皆纯粹平实,诣其极可以希圣贤,下亦不失寡过”。皮锡瑞还援引汉人之说,论说“《孝经》一书,孔子特传曾子”。关于先秦经学的流布情况,这三篇文章根据当时所能查考的资料,作了较为详尽的考察。

其二,第4、5篇,述说秦朝至西汉前期的经学,论及叔孙通、陆贾、贾谊和董仲舒。叔孙通为西汉创立朝仪,并无著述传世,但皮锡瑞根据魏人张揖《上〈广雅〉表》所言,提出“今之《礼记》为叔孙通之所撰定,传经之功,不在伏生、高堂生诸儒之下”,足备一说。关于贾谊,皮锡瑞根据《经典释文·叙录》所载,认为他是荀子再传弟子,并说:“荀卿尤长于《礼》,故贾子《新书》言礼最详。汉初其书盛行,司马迁、刘向著书,多见称述。”又指出大、小戴《记》即多采贾子言礼之文,并说“今人读二戴《记》文,不知其出于贾子,亦犹读二戴《记》文,不知其出于荀子也”。这里对贾子学术源流的考辨,令人有耳目一新之感。第5篇在全稿中篇幅最长,主要论述董仲舒的经学思想。皮锡瑞称赞说:“董子传《公羊》,《春秋繁露》所载,皆言经义,且皆与《公羊传》合。是董子之于经学,尤为专门名家。”他检点《春秋繁露》中《楚庄王》、《王道》、《三代改制质文》各篇的相关言论,指出何休的“三科九旨”之说均可见于董子书中,因而得出结论说:“何劭公《解诂序》自云本胡毋生条例,非出董生,而说三科九旨已见董子书中,足见微言本出孔门,非何氏创说,亦非董子创说也。”何休对《公羊传》所作以“三科九旨”为核心的一套说解,被后世目为“非常异议可怪之论”,历来遭到批驳。皮锡瑞在这里实际上是想通过对董子经说的发掘,将其指为圣门心传,为《公羊》家的微言大义之学力作辩护。又因后人“或以董子好言灾异为疑”,皮锡瑞还对汉儒的灾异思想和谶纬学说作了评析,批评后人不明《春秋》“以元统天、以天统君之义”,动辄指责汉儒不应言灾异、引谶纬,“非特不善论世,亦未为通经”。

其三,第6、7、8、9、14篇,论述两汉今、古文经学的分立及其缘由。皮锡瑞强调“说经宜先知汉今、古文家法”,因此遍考《史记·儒林传》等汉代文献,对两汉经学先有今文、后有古文的事实作了认真考察,指出“汉时今文先出,古文后出”,认为西汉的传经之儒“皆后世所谓今文家,无所谓古文也”。他又考辨《史记》各篇出现的“古文”二字,指出“史公所谓‘古文’,或亦指文字言,非必如东汉以后所谓古文家也”⑨。他还考察《熹平石经》残字,认为“其文与今读本不同,即汉所谓今文;今之读本乃郑康成以后所传之古文也”。关于两汉经学从今文变为古文的经过,皮锡瑞指出三点:第一,西汉所立十四博士“皆后世所谓今文家,当时既未别立古文,亦未尝别标今文之名”;第二,刘歆始创古文之学,古文经书流传于世;第三,东汉明帝为古文学导以利禄之途,古文经学从此大行,“古文既行,遂以博士所传别为今文……今、古文至是遂分门角立矣”。至于东汉崇奉古文以更易今文的原因,他归结为二:一是学术久则必变,“由汉初至汉末二百年,通行今文家说,文繁义复,至于说《尧典》十余万言,说‘若稽古’三万言,颇为人厌恶矣。刘歆刨通大义,昌明《周官》、《左传》、《毛诗》、《古文尚书》,名虽古而实新,喜新者必靡然从之”;二是文字久而致讹,“汉初诸儒改古文为今文,教授生徒,取其通俗。当时既无刷印版本,专凭口授手抄,讹以传讹,自不能免……遂以召古文家之攻击。其始不过以古文正今文之讹误,后乃别创新说,并据古文改易今文之训解。此风一煽,卫、贾、马、许继之。既立古文诸经,必尽易今文诸说……其始不过巨子自抒心得,开辟途径,从而和之者遂并前人之说而尽易,如拔赵帜而立汉帜,以为不如此不足以别立一家。义虽新而文古,好古者靡然从之”。

其四,第10、12篇,论说郑玄如何败坏西京家法,申论“治经必严家法”。皮锡瑞先指出郑玄的为学历程是先通今文,后通古文,再从其所撰群经笺注中,总结出郑学的特点是“不皆古文,亦不皆今文”。他称赞两汉诸儒笃守家法,各守门户,两家经说不相杂厕,今、古文分别甚晰,郑玄却杂采今、古文不加分别,使西汉今文之学走向衰亡。他论述说:“当时今、古文家各持一说,莫能相通,见郑君能别出手眼,为之沟通,按之皆有左证,于是众论翕然宗之……于是人皆舍其今、古专门之学,而专宗郑氏。自郑之《毛诗笺》出,而齐、鲁、韩三家废矣(先习《韩》,后通《毛》,以《韩诗》改《毛》字)。《古文尚书注》出,而欧阳、大、小夏侯三家废矣(郑注伏生《大传》,时以《古文尚书》改其字)。《三礼注》出,而大、小二戴废矣(郑本习小戴,后以古经校之,取其义长者为郑氏学)。《论语注》出,而齐、鲁《论》废矣。又自汉末丧乱,经籍道息,迨乎永嘉南渡,戎狄乱华,于是齐、鲁《诗》,欧阳、夏侯《尚书》皆亡,而今文之学终焉。”皮锡瑞接着指出两汉经学有一言师法、一言家法之异,认为“先有师法,而后能成一家之言。师法者溯其源,家法者衍其流也”。他遍检《后汉书》,得出东汉一代“不修家法之戒甚严”的结论,并进而提出:“治经必严家法,方不至臆说乱经,五经博士各治本经,方不至变改师说。”

其五,第15篇,略述西汉今文学的中绝与复兴。与第10篇论说郑学盛行而使西汉十四博士之学渐次亡佚不同,皮锡瑞此处主要从刘歆议立古文诸经和魏晋以来的政局动乱,来检寻今文衰绝的原因,指出:“刘歆议立诸经,至汉末而诸经盛行,今文博士所传元一家存者。……既有郑君大师,又遭汉末丧乱,晋复不竞,五胡乱华,永嘉之乱,《易》亡梁丘、施氏、高氏;《书》亡欧阳、大小夏侯;《齐诗》魏世已亡,《鲁诗》不过江东,《韩诗》虽存,无传之者;孟、京、费《易》,亦无传人;《公》、《谷》虽在若亡。于是今文之传绝矣。”皮锡瑞接着又写道:“乾嘉以后,阳湖庄氏乃讲今文之学,孔广森治《公羊春秋》,孙星衍于《尚书》兼治今、古文,陈乔枞治《今文尚书》、齐、鲁、韩三家《诗》,魏源作《书古微》、《诗古微》、《公羊古微》,凌曙作《公羊礼证》、《春秋繁露注》,陈立作《公羊义疏》,王馆长(按,指时任湖南师范馆馆长的王先谦)作《三家诗义疏》,已成《周南》、《召南》、《邶风》,锡瑞作《今文尚书考证》、《尚书大传疏证》。”推寻其意,是想通过列举诸家对西汉今文学说的研究,来说明今文经学在清代的复兴。

其六,第16、17篇,自述研治郑学的情况。皮锡瑞对遍注群经、“博学多通”的郑玄相当敬佩,说自己“少习郑学,意欲举郑氏诸书尽为注解”。因在他之前清儒已对郑氏《易》、《书》、《论语》等笺注作有疏解,因此皮锡瑞奋力而作《孝经郑注疏》及《尚书中侯》、《尚书大传》、《驳五经异义》、《发墨守起废疾针膏肓》、《六艺论》、《鲁礼禘袷志》、《郑志》、《郑记》、《答临孝存周礼难》各种《疏证》,“以存郑氏一家之学”。但他同时又表示“服膺郑学,亦不苟同”,对郑氏经说不盲目信从。他举出两例:一是郑注《尚书大传》虽多所发明,“而以古文易《大传》之文,全失伏生之意”,因此他在《尚书大传疏证》中“每辨郑之失以申伏”;二是郑注《尚书》中所用古文,“皆不及今文说之确”,并举《虞书》三事为证,说明郑注好用《周礼》之说解唐虞之制,“强古人以就我,不顾其不合”。

其七,第18篇,责斥刘歆、王肃。皮锡瑞说:“两汉经学极盛,而前汉之末出一刘歆,后汉之末出一王肃,大为经学之蠹。”他既斥刘、王为不忠不孝之人,又责其惑乱学术之罪,以为“刘歆之书出,创立古文,而汉博士所传之今文遂乱。王肃之书出,伪造古书,而郑氏所传之学亦乱”。对于王肃的作伪欺人,皮锡瑞尤其痛恨,写道:“郑杂糅今、古文,后人以为坏乱家法。肃善贾、马之学,其父朗师杨赐,杨氏世传欧阳《尚书》,是肃亦兼通今、古文者。既欲攻郑,正可分别家法,辨郑杂糅今、古之非,乃不能分别,而反效尤,伪造《家语》、《孔丛》,取两汉今、古文家所纷争不决者,尽托于孔子之言以为定论。不知汉时经有数家,家有数说,石渠、虎观,两汉天子称制临决,若孔子之言如此彰灼,群言淆乱折诸圣,尚安用此纷纷为哉!甚矣王肃之愚也,可谓心劳日拙矣。”

三 《经学家法讲义》的重要论述

从上面介绍的《经学家法讲义》的内容,可知全稿是以“经学家法”为主题,对先秦至魏晋时期的经学作了一番简要评述。皮锡瑞在这部经学遗稿中,还就某些具体问题作了论述,有的新颖别致,持论与前人迥然相异,有的深具卓识,对后人不乏启迪作用。下面试举数例。

其一,对孟子、荀子的论析。关于孟子和荀子的学术异同与历史地位,前人往往厚此薄彼,或尊孟抑荀,或尊荀诋孟。皮锡瑞认为孟、荀均是学术醇正、有功圣门的贤哲,提出了一番别有见地的主张:

荀子开汉学宗派,其学笃信谨守,重在传经。孟子开宋学宗派,其学广大精微,重在传道。汉儒多传荀学,故孟子之学当时尚未显明,为之注者,仅一赵岐而已。唐韩愈始推尊孟子,皮日休尊孟并尊韩,开宋学之先声。北宋李觏、司马光犹疑《孟子》,南宋朱子始以《孟子》配《论语》、《学》、《庸》,后为《四书》,而孟子益尊。宋尊孟,故驳荀。苏辙作《荀卿论》,似为王安石而发。荀言性恶,意在劝学,欲人学以化其性,与孟子言性善虽异,亦即宋儒变化气质之说。孔子但言性相近,未尝明言善恶,孟、荀亦各明一义耳。以李斯罪荀卿,则曾子之门有吴起,子夏之学流为庄周,又何以解?近之言汉学者,多推荀卿;专主孟子者,复诋荀卿为孔门孽派,尤不可为训者也。(《经学家法讲义》稿本第2篇)

可见,皮锡瑞通过对经学史的简要回顾,从孟、荀学术的差异中,揭示出各自与汉学、宋学的关系,并特别肯定孟、荀均属孔门嫡派,学术纯正,有功圣学,由此提出孟、荀并尊的主张,对清代中叶以来的汉、宋门户之争作了有力的批评。

其二,对三王、五帝的推考。《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篇中有云:“圣王生则称天子,崩迁则存为三王,绌灭则为五帝,下至附庸,绌为九皇,下极其为民。”董子此处所说,可能是古代一项重要的礼仪、政制,但一直未引起后人的注意。皮锡瑞即以“近人尚未有推论之者,今以董子之说推之”,写道:

古王者之兴,当封前二代子孙以大国,为二王之后,并当代之王合为三王;又推二代以前之五代为五帝,五帝以前九代为九皇,皆封其后以小国。今人皆以夏、殷、周为三王,黄帝至尧、舜为五帝,此据周而言之。若据周后一代言之,当如《春秋》之义,以此一代合殷、周为三王,推颛顼、帝喾、尧、舜、禹为五帝,黄帝以前九代为九皇,其前为民。九皇以前,皆封其后,有国,再推而上之,则无国,故云民。九皇以前,代愈远,则名愈尊而国愈小,故云绌灭也。《汉旧仪》:“祭三皇、五帝、九皇、六十四民,皆古帝王,凡八十一姓。”是董子之说,汉时列为祀典,九皇、六十四民,其朝代、姓氏在汉必犹可考,故先后二郑皆引以说《周礼》。《周礼·小宗伯注》郑司农云:“四类,三皇、五帝、九皇、六十四民皆祀之。”此注“三皇”及《汉旧仪》“三皇”,皆当作“三王”,今作“皇”字皆误。又《都宗人注》郑康成云:“都或有山川,及因国无主九皇、六十四民之祀。”贾疏曰:“按,《史记》伏羲以前九皇、六十四民,并是上古无名号之君,绝世无后,今宜主祭之也。”据贾疏,则九皇、六十四民,当时已不知所出。以董子书考之,乃知古之皇、帝、王号初无一定,一代推尊一代,即推远一代,古义如是。(《经学家法讲义》稿本第5篇)

皮锡瑞对董子之说加以推考,指出古之皇、帝、王并非定指某人,而是后代推尊前代时次第变更的名称,故三王、五帝、九皇等称呼,原来并未确指上古某一位君主,例如黄帝在周代为五帝之一,至秦朝则应降为九皇之一。后人一直以为“三皇五帝”确指古代某些帝王,但究竟谁为三皇、谁为五帝,却是异说纷纭,迄今仍无定论⑩。今据皮锡瑞所说,不仅“三皇”本应作“三王”(后来顾颉刚等人有同样的结论(11)),“五帝”也并非五位固定的古代君主。这对后人探讨“三皇五帝”问题,无疑会有所启发(12)。

其三,对秦始皇的评价。秦始皇因为曾经下令焚书坑儒,历遭儒士经生的痛诋,皮锡瑞虽认同“始皇之罪无可辞”,却发表了不同的意见:

秦自商鞅变法,已有焚《诗》、《书》之文,特尚未见施行。既任法不任人,即不必用儒生。荀子见应侯,已云秦无儒,非自始皇。始皇之初,非全不用儒生,李斯以荀子之徒,由布衣为丞相;设博士七十人,开汉五经博士之先,则其初政颇有可观,亦由儒生协赞之力。末年晚谬,又为方士所诳、谤言所激,益致决裂。始皇三十四年焚书,三十五年坑儒,明年始皇崩而奏遂以亡。焚坑之令未久而亡其国,故不能尽绝圣门之经也。(《经学家法讲义》稿本第4篇)

皮锡瑞其实指出了三点:第一,焚书坑儒自有其历史渊源,始皇并非始作俑者;第二,始皇对儒生的态度有一个变化的过程,设置博士更是值得肯定;第三,推证焚书坑儒的实际危害并不甚大,“不能尽绝圣门之经”一说(13),与康有为《新学伪经考》“秦焚书五经未尝亡缺”之论前后相映。可以说,皮锡瑞完全是从历史事实出发,对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作了实事求是的评价。

其四,对西汉先有今文经学原因的探究。征诸史籍,确如皮锡瑞所说“汉时今文先出,古文后出”。至于何以西汉先有今文经学?无人做过具有说明力的解释。皮锡瑞通过辨别今文、古文之异,对此问题作了探析:

今文者,今所谓隶书,在汉时以为今文,世所传《熹平石经》及孔庙等处汉碑是也。古文者,今所谓古籀书,汉时已为古文,世所传石鼓及《说文》所载古文是也。隶书汉时通行,故谓之今文,犹今人之于楷书,人人尽识。古籀汉时已不通行,故谓之古文,犹今人之视篆、隶,不能人人尽识。凡文字必人人尽识,方可以教初学。……孔子写定六经,皆用古文,见许氏《说文·自叙》。伏生为秦时博士,所藏壁经必与孔壁所藏同是古文。至汉发藏以传授生徒,必易为通行之隶书,始便诵习。(《经学家法讲义》稿本第6篇)

皮锡瑞根据经学与教育的关系,指出汉初诸儒将古文经书改为汉时通行的隶书文本,取其通俗易解,用以教授生徒,确是抓住了要害,道出了真相。

其五,对“科斗文”的怀疑。皮锡瑞在讨论今文、古文的文字差异时,提及“科斗文”,写道:

说者以古文为科斗文,似虾蟆子头粗尾细。今《说文》载古文字及石鼓、钟鼎,并非头粗尾细之形,则科斗之说似亦未然。如乌篆似鸟,虫书似虫(按,后一“鸟”字、“虫”字的书写形状不同于前面之字),当时或有此一种文,未必古文皆如是也。(《经学家法讲义》稿本第19篇)

王国维在《科斗文字说》中,指出西汉并无科斗文字之名,“科斗书之名,起于后汉,而大行于魏晋以后。且不独古文谓之科斗书,且篆书亦蒙此名”,认为科斗文实是魏晋人对其前代文字的泛称,并不作科斗之形,提出“魏晋之间所谓科斗文,犹汉人所谓古文,若泥其名以求之,斯失之矣”(14)。在此之前,以“古文”为科斗文的说法一直盛行,王国维的驳论因此传颂一时。而皮锡瑞早在1903年即提出古文字“并非头粗尾细之形”,对“科斗”之说表示异议,堪称一大卓见(15)。

四 结语

《经学家法讲义》作为皮锡瑞晚年的一部经学手稿,能够遗留人世并保存至今,实在令人庆幸。整个文稿虽然篇幅不是很大,却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它对先秦至魏晋的经学变迁作了一番简明扼要的疏理,论及这一时期经学史上的重要人物和事件,凸显出子夏、孟子、荀卿、贾谊、董仲舒、刘歆、郑玄、王肃等人对经学发展的积极作用或负面影响,而且特别关注西汉今文经学的兴衰,初步描绘出魏晋以前经学历史的基本轮廓,无疑值得今人编撰中国经学史时作为参考。文稿中的一些新论卓识,同样也值得今人重视。笔者还发现,皮锡瑞稍后几年编撰的《经学历史》和《经学通论》中,竟有不少文句、段落或思想主张与《经学家法讲义》十分相似,有些甚至完全相同,所以这部经学遗稿对于后人探究皮锡瑞晚年经学思想的演变也很有参考价值。

尤其要指出的是,皮锡瑞在《经学家法讲义》稿本中多次述及自己的经学研究,有时还概述出某部经学著作的立论旨趣与内容要点,例如第18篇指责王肃作《圣证论》以讥短郑玄时,就说自己撰著《圣证论补评》,“以斥王肃之作伪,而扶郑之微学”,这就十分有助于后人准确理解他的经学思想。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章太炎曾讥责皮锡瑞出于利禄之计而由古文转习今文(16),今人也无不将自署居室为“师伏堂”的皮锡瑞,视为晚清今文经学的杰出代表,皮锡瑞则在这部遗稿中自称“少习郑学”,至老仍然“服膺郑学”,并遍举自己为郑玄经注所作疏通证明、阐幽表微的工作,这对后人全面了解他的治学历程、正确评判他的经学立场都极有裨益。事实上,皮锡瑞一意扶翼郑学,成为清代精究郑学的专门名家,其成就在清儒中甚至难有比肩之人。因此,今天应该全面评价皮锡瑞的治经成就,充分体认他融贯今、古文经学的学术品性,绝不能仅将他看作是专治今文家言的末世经师。

[收稿日期]2007-03-05

注释:

① 《师伏堂经学杂记》的著录,见常书智、李龙如主编:《湖南省古籍善本书目》,岳麓书社1998年版,第39页。

② 《师伏堂日记》,癸卯年正月廿九日。《师伏堂日记》稿本现藏湖北省图书馆,著录及简介见阳海清主编:《中南西南地区省市图书馆馆藏古籍稿本提要》,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00页

③ 《师伏堂日记》,癸卯年二月十四日。

④ 《师伏堂日记》,壬寅年十二月廿六日。

⑤ 见《湖南学报》第一帙、第二帙、第四帙、第五帙。关于《湖南学报》的简介,参见上海图书馆编:《中国近代期刊篇目汇录》第二卷(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796-797页。

⑥ 关于皮锡瑞此次中途辞职远出的缘由与详情,可参拙著:《通经致用一代师——皮锡瑞生平和思想研究》,岳麓书社2002年版,第243页。

⑦ 皮名振:《皮鹿门年谱》,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卷首。

⑧ 《湖南学报》所刊皮锡瑞《经学讲义》第一至十章,分别对应着《经学家法讲义》稿本中的第1、3、2、5、6、7、8、10、12、18篇,其中《经学讲义》第四章仅取《经学家法讲义》稿本第5篇的一半,《经学家法讲义》稿本第9、11篇中,则有部分文字被采入《经学讲义》第七、九章。

⑨ 王国维在《〈史记〉所谓古文说》中,指出“太史公所谓古文,皆先秦写本旧书”,见《观堂集林》卷七,中华书局1959版,第309页。此说虽与皮锡瑞有异,但同样否定了《史记》中的“古文”指古文家或古文经学的传统说法。

⑩ 以顾颉刚为代表的“古史辨”派,曾对“三皇五帝”问题作过相当多的探究,杨宽著《中国上古史导论》、顾颉刚和杨向奎合撰《三皇考》、吕思勉著《三皇五帝考》等,都论及董仲舒的三王、五帝、九皇、六十四民之说,见《古史辨》第七册,开明书店1941年,上编第183页,中编第74-77页、第339-340页。

(11) 顾颉刚、杨向奎:《三皇考》,见《古史辨》第七册中编,第77页。

(12) 蒙文通探讨三皇五帝问题时,即两引皮锡瑞对《汉书·郊祀志》中“九臣、十四臣”的论说,写道:“皮鹿门以十四臣为六十四臣之脱误,当是九皇之臣、六十四民之臣。”见《古史甄微》,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第6页;另见《与缪凤林书》,《古史辨》第七册中编,第318-319页。

(13) 皮锡瑞又在《经学家法讲义》稿本第19篇中说:“秦焚六经,《易》以卜筮之书得全,《诗》人人讽诵,不专在竹帛,故亦全,《周礼》藏在山岩屋壁,《仪礼》始传自高堂生,《左传》始传自张苍,不知何人所藏,《公羊》口耳相传,未著竹帛,惟《尚书》因秦火残缺。”这是进一步申论秦始皇并未焚毁五经。

(14) 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七,第337-339页。

(15) 皮锡瑞数年后评王柏《书疑》时,对此再加申说:“知古书科斗之无据,则非惟伪孔《序》不足信,即郑君《书赞》曰《书》初出屋壁,皆周时象形,今所谓科斗书,以形言之为科斗,指体即周之古文,亦未可信。晋王隐谓科斗文者,其字头粗尾细,似科斗之虫,故俗名之(原注:段玉裁据此,以科斗文乃晋人里语,孔叙《尚书》乃有科斗文字之称,其伪显然。考郑君《书赞》已云科斗书,则段说未确)。案钟鼎文无头粗尾细之形,王氏已明言之,《说文》所列古文亦不似科斗,然则古文科斗之说,乃东汉古文家自相矜炫,郑君信其说而著之《书赞》,伪孔又信郑说而著之《书序》也。”见皮锡瑞:《经学通论》二《书经》,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97页。

(16) 章太炎曾在《量守庐记》中说:“锡瑞初习江、戴诸儒之学,既通贯矣,而时方骛今文,守其故,则不足以致犬酒之馈,乃转习今文非其心所厌,固曰有所利之也。”转引自张舜徽:《清儒学记》,齐鲁书社1991年版,第3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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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西瑞经典与法律讲义的内容与价值_儒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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