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商”与“周锦文”量词的特点_金文论文

商周金文量词特点略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量词论文,商周论文,略说论文,金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量词是汉语特有的一个词类,一般可按其计算对象之为事物抑或动作行为而分作名量词与动量词两大类型,动量词为甲金文所未见,因此,本文讨论的主要是名量词。

一、商周金文中量词的种类

由于世间事物品类繁多,有关计量单位的形成过程错综复杂,所以名量词的分类,也是五花八门,莫衷一是。这里想结合商周金文的实际,参考各家所论,将金文中的量词分成原身量词、个体量词、集合量词、借用量词、度量量词五类。

1.原身量词。原身量词是直接来源于它所说明的名词,词形与该名词相同的一种量词。王力先生称之为“原始的天然单位表示法”,“是在数词后面重复同样的一个名词”。其实,这类词与名词有本质的区别,已具备量词的本质特征,并不是名词的简单重复,理应看作量词的一个种类与名词区别开来。事实上,将这类词作量词看待者已越来越多,只是称名未能统一而已。有称“临时量词”者,会与“一壶酒”的“壶”,“一碗饭”的“碗”一类量词称名相撞;有称“响应量词”者,似又未能凸显其表量性质。似不如孙向阳《古文字材料中的量词研究》一文①的说法,“根据它直接来源于它所说明的名词并用以表量的特点称之为原身量词”。商周金文的原身量词有人、馘、牛、羊、田、邑、旗等,其用法如:

俘人万三千八十一人。(小盂鼎)周早

获馘四千八百又二馘。(小盂鼎)周早

俘牛三百五十五牛。(小盂鼎)周早

羊卄八羊。(小盂鼎)周早

余舍女田五田。(卫鼎)周中

侯氏赐之邑二百又九十又九邑。(镈)春秋

赐女秬鬯一卣……旅(旗)五旅(旗)。(伯晨鼎)周中

原身量词是量词的初始形态,它刚由名词脱胎而出,有较强的名词性,并对它所说明的名词有较强的依赖。适用范围狭窄是它的最大特征,但各类量词有不少都是在它的基础上,通过适用范围的扩大或转移发展起来的。

2.借用量词。借用量词又称“临时量词”,是借用与它所说明的名词不同却又相关的名词来表量的一类量词,多为它所说明的事物之载体。这类量词有卣、(管)、车、擔、舟、舿等,如:

王赐吕秬鬯三卣,贝卅朋。(吕鼎)周中

王在周,令作册内史赐免卤百。(免盘)周中

王蔑庚赢,赐丹一(管)。(庚赢卣)周早

戎献金于子牙父百车。(眉敖簋)周中

女(如)擔徒,屯卄擔以当一车。(鄂君启车节)战国

屯三舟为一舿,五十舿,岁(一)返。(鄂君启舟节)战国

3.个体量词。个体量词是表示事物数量单位的词。比原身量词有较宽的适用范围和较强的概括力。商周金文所见的个体量词有人、夫、伯、丙、匹、两、乘、款等,其用法如:

折首卅又六人。(多友鼎)周晚

人鬲自驭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大盂鼎)周早

赐奠七伯。(宜侯夨簋)周早

小臣麦赐贝,马丙。(小臣夌鼎)周早

俘马百四匹。(小盂鼎)周早

俘车卅两。(小盂鼎)周早

俘戎车百乘一十又七乘。(多友鼎)周晚

俘戎兵盾、矛、戈、弓、僃、矢、裨、胄,凡百又三十又五款。(簋)周中

最末一例“款”字有些类似今日的“件”字,这么多不同的事物共享一个量词,其概括能力之强,为商周出土文献所仅见。

4.集合量词。集合量词是表示成组或成群事物的数量单位的词,主要有家、生(姓)、品、乘、朋、瑴、具、肆、堵、、束、秉、秭等,其用例如:

姜商令贝十朋、臣十家、鬲百人。(令簋)周早

赐在宜王人十又七生(姓)。(宜侯夨簋)周早

王令寝农省北田四品。(寝农鼎)殷

格伯取良马乘于倗生。(倗生簋)周中

王赐驭八贝一具。(驭卣)殷

大钟八聿,其竃四堵。(郘黛钟)春秋

王亲赐驭方玉五瑴、马四匹、矢五束。(噩侯鼎)周晚

公赐宗彝一。(簋)周中

赐女圭鬲一,汤钟一,鐈鋚百匀。(多友鼎)周晚

赐宗彝一,车马两。(繁卣)周中

其中,均字书所无。依铭文文例,作“一组”解均无问题。字诸家均读作肆,二字也有读作肆的。之释肆,于字形字音均能成立,字文例,多友鼎“璗钟一”与“大钟八肆”相近,卯簋盖“宗彝一”与簋“宗彝一”相同,字则除文例与簋、卯簋盖相通解,字形亦与相近,均可与肆字音通的逸字相联系,所以,三字读肆都是有一定道理的。如果三字确可读肆,则“肆,列也,县钟十六为肆”的解释,“列也”才是它的量词之初义,“县钟十六”则是其中的一个具体用义。

5.度量量词。度量量词是用于度量长度、面积、容量、重量等的,有统一固定准则的量词。这类量词商及西周都有,而以东周发展更快。这类量词主要有寽、爯、冢、钧、益(镒)、釿、秉、斛、斗、升、、斛)、、斤、两、朱(铢)、石、里、畮(亩)、尺、步、尊(寸),用例如:

王赐金百寽。(禽簋)周早

卅五爯五寽五冢。(宫左方壶)战国

王使小臣守使于夷,宾马两,金十钧。(小臣守簋)周早

春成侯中府为重锺,冢十八益。(春成侯壶)战国

一益十釿半釿四分釿之冢。(平安君鼎)战国晚

谷(容)一斛。(公朱左鼎)战国晚

十年弗官容。(十年弗官容鼎)战国

受六。(永用析壶)战国

魏三斗一升卄三斤。(魏鼎)战国

舍矩姜帛二两。(九年卫鼎)周中

赏毕土方五十里。(召卣)周中

公命吏畮贤百畮。(贤簋)周中

从丘坎以至内宫六步。(中山王兆域图)战国

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壹为升。(商鞅方升)战国

此外,如:“三年静东国”的“年”、“万岁是尚”的“岁”、“十世不忘”的“世”、“旬又一日”的“旬”、“柔燮百邦”的“邦”、“闻于四或”的“或”,有学者称作“准量词”,这里拟作名词看待;“朱旗二铃”的“铃”,也有视为“借用量词”的,我们认为“朱旗二铃”指的应是带二铃的朱旗,而不是两支朱旗,“铃”自然也应视为名词,而非量词。

二、金文量词的特点

商周金文的量词,与传世先秦文献的大致相同,都得与数词结合,构成数量短语,而且量词总是置于数词之后,只有在数词为“一”时,才可以隐而不现;数量短语的作用主要是修饰名词,而且一般也置于被修饰的名词之后,对该名词所代表之事物的数量作补充说明。尽管“匹马束丝”那样数量结构置名词前作定语的用法在西周中期已经出现,但直至战国时期,占优势的仍是后置形式。前置形式用例较多的,主要见于战国墓葬所出竹简中的遣策,这种随葬品清单对量词及数量结构之发展可能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纵观商周金文,并结合甲骨文与战国简帛,我们可以看到,整个商周时代,量词都在形成过程中,且属量词发展的早期阶段,其发展过程大致呈现如下的一些特征。

1.商周金文见证了原身量词的发展、转化与衰落的过程。原身量词是量词发展的原始阶段的产物,传世文献中已极罕见,而在商周出土文献中却幸得留存,除上举西周金文中的人、馘、牛、羊、旗、田、邑等外,见于甲骨文的尚有:

王占曰:有祟四祟。(《合集》6170)

翌甲寅酹于大甲羌百羌。(《合集》32042)

甲辰乞骨十骨。(《合集》35211)

这表明商及西周(主要是中期以前),原身量词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量词的发展尚处在较初级的阶段。但西周晚期,特别是春秋以后,原身量词用例骤减,镈的“侯氏赐邑二百又九十九又九邑”已是目前所见商周金文原身量词中最晚的,也是东周金文中惟一的一个用例了。虽然楚简中尚见“其邑笑一邑、一邑、并一邑、一邑、余一邑、一邑、凡六邑”(《包山》153),“屯二儋之、金”(《包山》147),“一十二”(《仰天湖》32)等几个用例,但原身量词走向衰落的态势终归是掩饰不了的。

原身量词的缺点在于对它所说明的名词过分依赖,从形式到内容都未能与该名词拉开距离,表量功能不显著。从金文材料看,其转化出路大致有三:

一是集合有共同计量特征的事物之原身量词,选择其中最能反映这一共有特征的某一事物的原身量词作这类事物之计量代表词,发展为“个体量词”。甲骨文从“羌百羌”到“羌五十人”,金文从“获馘百四十七馘”到“折首卅又六人”以及执讯、赐臣嬯之以“人”为计量单位等等,即其例。

一是借用某一器物的原身量词作可以该器物为载体的各类物体共有的计量单位词,甲骨文之“鬯六卣”的“卣”、金文之“屯三舟为一舿”的“舟”与“舿”即其例。

一是另造专门的量词取代原身量词,比如“田十田”的“田”,应略同于后世的“块”,是天然单位,并无面积标准的计量,后为标准量词“亩”、“顷”所取代②,即其例。

经此三途转化,秦汉以后这种“原身量词”便趋绝迹了。

2.商周金文存在不同事物共享一个量词而所代表的数量不同的情形。最典型的是车、马及其量词“两”、“乘”。“两”、“乘”于车而言,都属于个体量词,其数皆一;于马而言,都属集合量词,其数分别为“二”与“四”,而车、马都可以同时共享同一量词“两”或“乘”:

,赐宗彝一,车、马两。(繁卣)周中

俘车、马五乘。(师同鼎)周中

公赐繁的应是一架两匹马驾的车和两匹马,师同俘获的应是五架四匹马驾的车和二十匹马。繁卣的“两”及师同鼎的“五乘”都是车、马共享的量词或数量结构,这种情形在后世文献中是很少看到的。

3.商周金文数量组合形式仍在规范过程中。传世文献所见数量组合,一般都是数词在前量词在后,同一层次的量词一个数量组合中只出现一次的。而商周金文却有段位数与零余数均带有量词的作法:

伯睘作宝尊彝,用贝十朋又四朋。(伯睘簋)周早

俘戎车百乘一十又七乘。(多友鼎)周晚

这种用法已见于甲骨文,金文当由甲骨承继而来:

用十卣又五卣。(《屯》110)

奠示十屯又一屯。(《合集》6445)

甲骨文还有一种量词只出现一次而段位数与零余数分置量词前后的情形:

奠示十屯又一,永。(《合集》6527)

……丁一牛、十又九、羌五?九月。(《合集》366)

贞:五牛、十羊又四?(《合集》11065)

十卣又五。(《合集》29691)

这种情形虽不见于商周金文,但在甲骨中出现的频率都比段位数与零余数均带量词的形式更高,它所以在商周金文中被淘汰,大抵与某些集合量词往往带有零余,其记录方式与段位数和零余数均带量词的形式并无多大区别,零余数后不带量词便易生混淆有关。比如“十屯又一屯”是指十一对牛胛骨,“十屯又一骨”是指十对牛胛骨外加一块牛胛骨,“十屯又一”是指“十屯又一屯”抑或“十屯又一骨”呢?确实不好判断,将它淘汰就很自然了。

数量组合的不规范形式在战国竹简中还见使用:

大凡四十乘又三乘。(《曾侯乙墓竹简》121)③

“数词+量词”的规范形式是秦初才完全确立的。

4.商周金文中,说明名词的量词已开始由名词后向名词前移动。黄盛璋先生指出:“在名量词的用法中,最初的用法是必须置于名词之后,后来发展成置于名词之前。”这是符合商周甲金文反映的实际情况的。

殷商甲骨、金文有数词置于名词之前的,但未见量词置于名词之前的,量词只出现于名词之后:

庚戌……贞:赐汝有贝朋?(《合集》11438)

……车二丙,盾百八十三,函五十……(《合集》36481)

小子商小子省贝五朋。(小子省壶)殷

西周金文仍以量词置于名词之后为常见,但已开始出现量词置于名词之前的用例,只是为数甚少:

我既赎汝五[夫效]父,用匹马束丝。(舀鼎)周中

公命吏畮贤百畮粮。(贤簋)周

这类情形在春秋战国金文中仍不多见,但用例确有增加:

沓里三斗鍞(鼎)。(三斗鼎)战国

四寽十一冢(壶)。(四斗客壶一)战国

四寽七冢(壶)。(四斗客壶二)战国

土匀四斗錍(瓶)。(土匀瓶)战国晚

若联系战国简文,这一趋向便更加明显:

一垪食,一垪梅。(《信阳》遣策17)

弓,。五秉矢。(《曾》72)

一具吴甲,紫组之滕。(《曾》138)

一乘车,三匹骝。(《曾》187)

虽然这种前置形式在汉以后才有较大的发展,到南北朝以后才变为正常词序,但其前移趋向确在两周时代已经开始发生。

5.商周金文尚处在汉语量词发展的早期,这一时期,量词数量不断增加,并呈名词性较强的量词(原身量词和借用量词)向典型性量词(集合量词、个体量词、度量量词)发展的趋势。名词性较强的量词中的原身量词在商周之由发展到衰落已如前述,借用量词由商至西周以至春秋战国均有发展,但其速度远不如典型量词,而后世能继续发展的更少。典型量词的发展优势是显而易见的。

三、谈谈“再”、“两”、“铃”等字的用法问题

先谈谈“再”字。“再”字后世多用作副词,但在金文中,则未有副词用法,一般只用作数词:

唯卄又再祀。(羌钟)战国早

尸用或敢再拜稽首。(叔尸钟)春秋

陈喜再立事岁。(陈喜壶)战国早

奠昜陈得再立事岁。(陈璋壶)战国

第一例的“什又再祀”即指周安王二十二年,“再”同于“二”,在此与“什”一起表序数;第二例的“再拜稽首”的“再”亦与上博简《彭祖》“狗老二拜稽首”之“二”同,作“两次”或“第二次”解均可;第三例的“再立事岁”的“再”则应解作“第二次莅事的一年”,作“第二次”解。王力先生谓“再”字在上古时代用作数词,表示“两次”,这种讲法符合部分事实,但不是全部事实,比如“什又再祀”的“再”就只表示“二”,不表示“两次”;谓到了唐代(或较早),“再”字发展为一种新的意义(旧的意义同时沿用),表示“第二次”,仍是数词,则将用作“第二次”的时间推得太后,这应是战国早期就有的一种用法。

再谈谈“两”字。关于“两”在先秦的用法,在汉语史界及古文字学界都颇受关注。王力先生认为“‘两’字在先秦时代,用来指称天然成双的事物,或敌对双方的人……汉代以后,一般‘二’数都称‘两’了”④。马国权先生则认为“两”用于车是量词,用于马为数词⑤。孙向阳同学则认为称马的“两”也应该是量词⑥。笔者同意孙氏的看法,上面对量词“两”的分析就是站在这一立场上进行的。

孙向阳对金文中的“马”的数量配合情况进行考察,发现“马”可以不带数量,若带数量则必不能缺少量词。金文中只见“马匹”、“匹马”、“马四匹”、“马乘”、“乘马”、“马丙”等用法,而不见“马一”、“马二”、“马三”、“马四”等“马”与数词的直接组合。“在‘马’没有用数词直接称量的情况下,只以‘两’称数的可能性是不大的。按当时这种语言习惯,称马的‘两’应该是量词。”⑦

人们分析“车马两”的结构时,总认为“两”所修饰的只是“马”,“车”则属数词为“一”时可以省略的情形,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其实,繁卣的“车马两”与师同鼎的“车马五乘”的结构是一样的,“车马五乘”只能理解为“车五乘、马五乘”,即“五架四匹马拉的车和二十匹马”,而不能理解为“一架马车二十匹马”,就是说,“五乘”这一数量结构不但修饰“马”,也修饰“车”,而“车马两”的“两”,也是同时修饰“车”与“马”的,“车马两”就是“车两、马两”,“车两”的“两”是量词,即后世的“辆”,这是学界早有共识的。那么,“马两”的“两”也应该是量词,“车一两”是指一架两匹马拉的车,“马一两”是指拉一辆车的马,也就是两匹马。

如前所述,称马量词有“丙(匹)”⑧、“两”、“乘”,称车量词除上举“两”、“乘”外,也还有“丙”。“丙”之称量车虽不见于金文,却见于甲骨:

……车二丙,盾百八十三,函五十……(《合集》36418)

可见,车、马之用“丙”、“两”、“乘”来计量,确有很强的对应性,既然计量车、马的“丙”、“乘”为量词,计量车的“两”是量词,根据语言发展的对应性和系统性,计量马的“两”也应该是量词。至于量词“丙”、“两”的来源,我们尚可从字形分析入手追溯。于省吾先生指出“金文两字作,其所从之,即由甲骨文车字上部的形所演成,本象辀及衡,象双轭形”⑨。而丙字从,正象单轭。可能“丙”本指单轭(单马拉)的车,“两”本指双轭(双马拉)的车,原先都为名词,其作标准量词,可能都经过由原身量词转化的阶段。

除了车、马之外,金文中的“两”还用于修饰别的一些事物:

楷仲赏厥嬯遂毛两、马匹。(嬯方鼎)周早

欮作厥簋两,其万年飨宾。(厥簋)周早

舍矩姜帛三两。(九年卫鼎)周中

矩或取赤虎两、两、韐一。(卫盉)周中

自豕鼎降十又一、簋八、两罍、两壶。(函皇父鼎)周晚

叔向父为僃宝簋两、宝鼎二。(叔向父簋)周晚

赐卤责千两。(晋姜鼎)春秋早

于大命用璧、两壶、八鼎。(洹子孟姜壶)春秋

粗略看去,上列例句中的“两”作数词解似无不可,但以第六例“宝簋两”与“宝鼎二”并列,则“两”与“二”似宜区别对待。“宝鼎二”指两件宝鼎可无疑问,但“宝簋两”则似乎解作“一对宝簋”更加合适,第二例的“簋两”、第五例的“两罍、两壶”、第八例的“两壶”以及第四例的“赤虎(琥)两、两”的“两”,似亦以作“一对”解更加顺当。至于第一例的“遂毛两”,各家均读作“旞旄两”,陈梦家以为是“于竿上戴以五采的金羽,立于导车(首车)之上。一车两干”,这个“两干”解作“一对”也是很合适的。第三例的“帛三两”,《左传》闵公二年:“重锦三十两。”杜注:“以二丈双行故曰两。”这个“两”也应该视为与上举同类的量词。只是第七例未能明了而已。

最后谈谈“朱旗二铃”的“铃”字问题。例见毛公鼎:

赐女秬鬯一卣……朱旗二(铃)。

类似文例尚见于番生簋盖:

赐朱芾……朱旗旜金苋二铃。

马国权以为“铃是旗上的饰物……在这里是作旗的量词”⑩。笔者认为,这里的“铃”仍为名词。毛公鼎的“二铃”与番生簋盖的“旜金苋二铃”在修饰“朱旗”方面,作用是一样的,而《番生簋盖》中的“二铃”与“旜金苋”在修饰“朱旗”方面,作用也是一样的,毛公鼎所赐者应是带二铃的朱旗,番生簋盖所赐者应是带有金苋旜和二铃的朱旗,这与“旗四日”是指旗上饰有四个日象,“旗五日”是指旗上饰有五个日象,而不指旗四面、旗五面的道理是相同的。将“朱旗旜金苋二铃”理解为“青铜为饰的纯朱色旌旗二柄”,将“铃”理解为量词,显然是缺乏足够证据的。

注释:

①孙向阳:《古文字材料中的量词研究》,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1995年硕士学位论文。

②“亩”于西周金文仅一见,但见于战国简牍,如青川木牍:“亩二畛,一百(陌)道:百亩为顷,一千(阡)道,道广三步。”至秦初则使用更加普遍:“种:稻、麻亩用二斗大半斗,禾、麦亩一斗,黍、荅亩大半斗。叔(菽)亩半斗。”(秦律十八种);“顷”商周金文未见,但秦初使用已甚普遍:“入顷刍稿,以其受用之数,无垦不垦,顷入刍三石,稿二石。”(秦律十八种,《睡虎地简》78)

③以下简称《曾》。

④王力:《汉语语法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年,第18-19页。

⑤马国权:《两周铜器铭文数词量词初探》,《古文字研究》第1辑,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127页。

⑥孙向阳:《说“两”》,《广东社会科学》1995年第2期。

⑦孙向阳:《古文字材料中的量词研究》,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1995年硕士学位论文。

⑧甲骨无“匹”字,匹马之称,甲骨只用“丙”;金文称马多用“匹”,用“丙”称量马,仅小臣麦鼎一见。考虑到“丙”为帮纽耕部字,“匹”为滂纽质部字,二字帮滂邻纽,耕质通转,声近可通,作为称量马的的单位词,“丙”“匹”当本一事,商周用字不同而已。

⑨于省吾:《释两》,《古文字研究》第10辑,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6页。

⑩马国权:《两周铜器铭文数词量词初探》,《古文字研究》第1辑,第1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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