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利用对个人福祉的影响初探*——基于中国农民福祉抽样调查数据的经验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福祉论文,抽样调查论文,中国农民论文,经验论文,时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人的生命过程由其生命周期中在特定时间和空间发生的连续事件组成。时间的流逝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而持续流逝的时间如何利用,则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们选择的结果。在福祉研究中,时间利用通常都是福祉的一个重要维度,也是幸福度或生活满意度的重要影响因素。时间利用调查和研究已经有将近100年的历史,其最初的目的是考察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工人的过度劳动问题,后来研究重点转向了无酬劳动的性别平等、家庭分工以及国民统计账户的拓展。自由时间利用体现人们闲暇生活的丰富程度,虽然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都有重要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中国农民福利研究”开展了农民福祉个人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含了农民时间利用的相关信息,可据以研究中国农民的时间利用状况,形成对就业、收入等经济福祉研究的有益补充,并有利于了解中国农民福祉状况及其可以改进的领域。
本文的主要研究目的是以农民群体为例探索时间利用与福祉的关系。在概念框架中,福祉包括主观福祉和多个维度的客观福祉,其中,客观福祉要么贡献于主观福祉,要么独立于主观福祉(Crisp,2013)。本文的主要工作是探索时间利用作为客观福祉是否对主观福祉有显著影响,也就是说,通常被认为是福祉的重要表征的闲暇时间或自由时间利用是否影响主观福祉,进而劳动时间等其他时间利用对主观福祉有什么影响,时间利用在什么意义上构成福祉的一个维度。本文研究结果可以为构建福祉框架下的时间利用指数以及改善农民的时间利用提供依据。客观福祉的其他维度例如健康、教育、社会联系等,与主观福祉的关系也同样需要加以辨识,因此,本文的研究具有探索性意义。
本文遵循福祉或幸福经济学的研究传统,构建主观福祉函数,利用农村居民抽样调查数据,分析时间利用对主观福祉的影响。除了引言之外,本文还包括以下六个部分:第二部分是文献回顾,对福祉框架下时间利用的研究路径以及中国时间利用的研究状况进行回顾和总结;第三部分介绍本文的理论基础、分析方法和数据;第四部分是描述性统计分析;第五部分是经济计量分析,主要构建主观福祉决定的有序Logit(ordered Logit)模型,并对模型估计结果进行说明;第六部分对经济计量模型的估计结果做出解释;第七部分是本文的研究结论与讨论。
二、文献回顾
根据对福祉的不同定义,对于时间利用与福祉的关系大体上有三种研究路径。第一种研究路径是扩展的经济福祉理论,即对闲暇、家务劳动、志愿活动等非市场劳动时间赋予价值并将其计算为财富的一部分。早期对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的关系、工作时间与休闲时间的关系的研究都属于这种思路(例如Herbert,1988; UN 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2005)。对于非市场劳动时间的既有理论(例如Michael and Becker,1973),也有较多的应用研究(例如Holloway et al.,2002)。第二种研究路径是多维福祉理论,即福祉由多种客观维度和主观维度共同构成。时间利用是多维福祉的一个客观维度,与教育、经济等其他维度并列。多维福祉既可以是社会层面的(Stiglitz et al.,2009; Brooker and Hyman,2011),也可以是个人层面的(International Wellbeing Group,2006),其中大都包含时间利用或个人活动维度。第三种研究路径是实时性主观福祉理论,即用时间作为系数或权重,而将每段时间或每项活动过程中的愉快(enjoyment)或幸福水平计算为主观福祉。Kahneman et al.(2004)基于时间利用调查的基本方法,开发了时间利用主观福祉调查的“昨日重现法”(day reconstruction method,DRM),询问受访人对昨日活动中各种主观情感的打分。在其基础上,Kruger和Kahneman等人继而开发出简化的可以进行电话调查的“普林斯顿情感与时间调查”(Princeton Affect and Time Survey,PATS),其中除了主观情感外,还加入了对活动意义的打分(Kruger et al.,2009)。PATS方法现在已经被纳入美国正式的时间利用调查。
对于上述三种研究路径,均已有大量的经验研究。以本文将遵循的第二条路径为例,经验研究通常需要解释时间利用如何影响福祉以及哪些因素影响时间利用。在福祉决定的研究中,通常以幸福度、生活满意度、生活质量等主观指标作为表征福利的被解释变量,而作为其决定因素的解释变量包括经济、文化、家庭、制度等因素,控制变量包括性格、人口学特征等(Brooker and Hyman,2011; Frey and Stutzer,2010)。其中,收入是一个得到最多关注的解释变量,它对福祉基本上呈现出正向影响,但是,同时也存在更高的收入水平并不总是带来更高幸福度的“伊斯特林之谜”(Blanchflower and Oswald,2000;Easterlin,1974)。闲暇对福祉的影响也是一个研究重点,例如以闲暇态度、闲暇满意度、闲暇参与率等指标为解释变量来研究福祉的影响因素(Lloyd and Auld,2002)。尽管时间利用被认为是福祉的重要维度,而且人们也指出了一些表征福利的具体时间利用指标,例如时间紧张、闲暇短缺(Goodin et al.,2005;Gershuny et al.,1986),但是,很少见到直接将时间利用指标用于福祉决定的经验研究。
在2008年国家统计局开展时间利用调查之前,国内有关时间利用的研究文献只是零星出现,它们大都是对马克思主义自由时间理论的阐述和思考,偶尔可见利用调查数据所做的分析,例如王雅林(1982)对哈尔滨和齐齐哈尔职工时间利用的调查分析、曲卫彬(1989)对辽宁省职工生活时间分配的调查分析。而贵州省一位农民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坚持开展村民时间利用调查,考察了农民社会时间结构,发现改革开放20年间农民的时间观念、时间分配形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王世帆,1987,2005)。在2008年国家统计局开展时间利用调查之后,陆续出现了一些以此数据为基础的研究文献,它们描述了中国居民时间利用的特征,例如,闲暇时间偏短、劳动时间偏长且不规律等(安新莉、殷国俊,2008;殷国俊,2009;齐良书等,2012)。总体上看,时间利用研究在国内还是相当薄弱的领域,而从福祉的角度研究时间利用问题基本上还是空白。有鉴于此,本文拟从个人福祉的角度研究时间利用问题,以弥补国内现有研究的不足。
三、理论、方法与数据
(一)基本理论
本文研究采用Blanchflower and Oswald(2000)的理论框架,即一系列个人特征和经济因素决定着个人的某种真实福祉,同时还存在一个由真实福祉决定自我报告幸福感或满意度的主观福祉函数,其理论函数形式如下:
r=h(u(y,z,t))+e
(1)
(1)式中,r是自我报告主观福祉水平,常用幸福度或生活满意度表示;u(·)是个人的真实福祉函数;h(·)是自我报告主观福祉函数;y是实际收入;z是一系列控制变量;t是时间,代表不同的调查时期。该理论假设真实福祉仅为个人所了解,他人不可观察,但可以向自我报告主观福祉转化,自我报告主观福祉与真实福祉的偏差成为误差项e的一部分。在Blanchflower and Oswald(2000)的研究中,z包括人口学和个人特征变量,例如年龄、性别、肤色、婚姻状况、就业状况等。但是,根据其他研究文献,z还包括更多的决定因素,例如性格、文化、制度等(Freyand Stutzer,2010)。鉴于本文主要考察时间利用的贡献,故将时间利用变量(tu)单列,从而将自我报告主观福祉函数改写如下:
r=h(u(y,tu,z))+e
(2)
关于时间利用与福祉关系的最基本的内含假设是平衡,即时间应当在各项活动之间适度地分配,用于各项活动的时间过多或过少都对福祉有害(Brooker and Hyma,2011)。Gershuny(2012)以英国和美国的数据计算发现,睡眠和个人护理时间、除看电视以外的在家闲暇时间的快乐水平都随时间的延续呈现“倒U型”,而户外闲暇时间与快乐水平呈现线性关系。基于这些已有理论,本文假设时间利用作为客观福祉会对主观福祉产生影响,其中大部分时间利用指标与主观福祉的关系是“倒U型”的,包括劳动时间、总闲暇时间、消极闲暇时间等,而积极闲暇时间与主观福祉的关系为直线型。
除此以外,本文也采纳福祉理论的基本假设,即经济因素对主观福祉有重要影响,包括收入和消费。实际收入越高,则个人的主观福祉也越高;实际消费也是如此。与此相反,还有一个渴望收入指标,它是人们自我评估能令自己感到非常满足的收入水平,通常高于人们的实际收入水平。给定实际收入,渴望收入水平越高,个人主观愿意越难以得到满足,即渴望收入对个人主观福祉有负面影响。另外,假设家庭事件的发生将对个人的主观福祉产生影响,尤其是负面的家庭事件将对个人的主观福祉产生负面影响,例如,家庭中有人生病住院,家庭成员发生公共安全事件或意外事故等。
(二)经济计量模型
为了验证时间利用对主观福祉的影响,本文建立了主观福祉决定模型。主观福祉的代理变量通常是自我报告幸福度或生活满意度,既可以是数字型的,例如l、2、3等,也可以是语言描述型的,例如非常满意、比较满意、满意等。无论哪种形式,它们都包括多个等级,等级越高,表明幸福度或满意度越高。因此,本文采用了有序Logit模型来考察各种因素对主观福祉的影响,其函数形式如下:
(三)数据
本文采用“中国农民福利研究”项目课题组2012年9月实施的农村居民抽样调查(以下简称“项目调查”)所获得的数据来开展经验分析。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可将全国所有的县级行政区(以下统称为“县”)分成高、中、低三类,在每类中各选取2个同省且属于国家统计局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范围的县,最终确定山东、河南、陕西3个省各2个县,合计6个县作为样本地区。在这6个县,都采用国家统计局通过分层随机抽样方法确定的农村住户调查样本。其中,在山东和河南两省的每个县各有10个样本行政村,在每个村各有10个样本住户;在陕西省的每个县各有6个样本行政村,在每个村有10个样本住户。每个样本住户以调查时实际在家的一位成年人为调查对象。由于入户问卷调查期间部分农户家中无人,原定调查520人,实际调查了487人,调查成功率为93.7%。调查问卷分为15个部分,包括主观福利、人口、就业、收入与消费、住房、生活环境、时间利用①、教育、健康与医疗、政治参与、社会联系、意外事故、公共安全、基本生活保障和老年人保障。
在本文经济计量模型中,被解释变量分别是生活满意度和幸福度。根据有序Logit模型的要求,需要将生活满意度1~10分归并为5个等级。解释变量分为四类,分别是个人特征、家庭特征、经济因素和个人时间利用变量,另外还设有控制变量和虚拟变量。其中,受访人个人特征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水平、健康状况、婚姻状况、夫妻关系等,还包括个人对生活中一些重要因素的满意度以及渴望收入水平;家庭特征主要是家庭成员是否发生公共安全事件;经济因素主要是收入和支出;时间利用变量主要是调查前一日的主要时间利用指标以及调查前一个月的非农业劳动天数。本文经济计量模型所使用变量的定义及描述性统计详见表1。
四、主观福利和时间利用的特征
(一)幸福度和生活满意度的特征
在项目调查中,以10分为最高分,1分为最低分,要求受访人分别对自己的幸福度和生活满意度打分。统计结果显示,幸福度和生活满意度的均值均为7.32,意味着受访人平均来说感觉比较幸福,对生活比较满意。两个变量的分布都属于显著的有偏分布,幸福度和生活满意度打分小于等于4分的比例分别只有3.13%和6.24%,小于等于5分的比例也分别只有14.82%和16.42%。对幸福度和生活满意度打分7分或8分的比例都是最高的。打分为9分和10分即“非常满意”或“非常幸福”的比例都超过了20%(见表2)。
幸福度存在着性别差异以及部分的省际和年龄组差异。男性的幸福度显著高于女性。山东省受访人的幸福度显著高于另外两省,但是,河南省和陕西省之间差异不显著。将受访人按10岁年龄段分组,随着年龄段上升,幸福度呈现递增的趋势,但是,各相邻组间差异均不显著;40岁以下年龄组受访人的幸福度显著低于40~59岁年龄组,而60岁以下年龄组受访人的幸福度也显著低于60岁以上年龄组。生活满意度也存在着性别差异、省际差异和年龄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与幸福度类似,但也存在一些差别。生活满意度也是男性显著高于女性。将受访人按10岁年龄段分组,随着年龄段上升,生活满意度基本上呈现递增的趋势,同样也是多数年龄组间差异不显著,但是,从50~59岁年龄组到60~69岁年龄组生活满意度有显著提高(见图1)。分省看,不仅山东省受访人的生活满意度显著高于另外两省,而且河南省也显著高于陕西省。
(二)时间利用的特征
1.农民与部分国家居民时间利用比较。项目调查中的农民时间利用分布与2008年国家统计局时间利用调查中的农村居民时间利用分布极为接近,与中国城镇居民以及英国和美国居民时间利用分布则有明显的区别。最主要的区别是中国农民有酬劳动时间更长,休闲娱乐和社会交往时间更短,无酬家务劳动时间也偏短(见表3)。
2.农民时间利用特征。
(1)有酬劳动时间偏长,尤其是参与者的有酬劳动时间偏长②。全体受访人包含就业活动和家庭经营的有酬劳动时间平均为5.89小时,明显高于中国城镇居民的4.13小时,更是高于美国或英国居民的有酬劳动时间③。对于有酬劳动的参与者,其平均有酬劳动时间达到8.02小时,在河南省达到8.95小时。陕西省就业者的平均就业时间也达到9.04小时。受访人有酬劳动时间主要用于家庭经营活动,用于就业活动的时间偏短,表明农村常住人口仍是以务农为主。
(2)无酬家务劳动时间偏短,但照顾家人的时间明显偏长。全体受访人无酬家务劳动的平均时间为2.07小时,总体上处于较低的水平,低于中国城镇居民,也低于英国和美国居民。这可以改变以往认为农民由于就业机会少而从事更多家务劳动的观念,他们反而为了从事生产活动而减少家务劳动。在无酬家务劳动中,照顾他人的时间达到1.14小时,明显高于2008年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农村居民的0.4;小时,也明显高于英国和美国居民的0.67小时和0.72小时。其中,照顾家人的时间就达到0.84小时,包括照顾未成年人、老年人、病人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是由受访人选择机制引起的。本项目抽样调查时对每个家庭只调查当时在家的一个家庭成员,可以合理地推测,在家时间比较多的人,照顾他人的时间也比较多。
(3)闲暇活动时间偏短,并且以消极闲暇活动为主。全体受访人平均的休闲娱乐和社会交往时间为3.54小时,比中国城镇居民低21%,比英国或美国低32%。其中,消极闲暇活动时间多于积极闲暇活动时间,平均达到1.90小时,而且以看电视为主。受访人积极闲暇活动时间最长的是社会交往,平均达到0.63小时,体力闲暇时间和认知闲暇时间分别只有0.53小时和0.28小时。
(4)分年龄组看,老年人劳动时间短而闲暇时间长。老年人的时间利用规律与中青年人相比存在明显的差别。老年人总劳动时间明显低于中青年人,但是,他们从事家庭经营的时间较为接近④;老年人总闲暇时间明显高于中青年人,尤其是积极闲暇时间;老年人总睡眠时间更长,午睡的比例也更高。在老年人内部,低龄老年人的时间利用方式更为接近中青年人,而高龄老年人的时间利用方式更为偏离一般老年人。老年人劳动时间为4.46小时,比中青年人低29%。老年人劳动以家庭经营为主,达到4.17小时,相当于中青年人的91%,形成对中青年人的重要替代。老年人闲暇时间为5.18小时,达到美国或英国的平均水平,比中青年人多2小时。
(5)分性别看,女性劳动时间长而闲暇时间短。男性和女性在时间利用上存在明显差异。女性劳动时间明显长于男性,女性为10.01小时,而男性为8.34小时。尤其是女性无酬家务劳动和照顾家人时间大大多于男性,女性为4.64小时,而男性只有1.45小时。女性仅从事有酬劳动的时间稍微短于男性,女性为5.10小时,而男性为6.56小时。女性从事闲暇活动的时间明显少于男性,女性只有2.73小时,而男性有4.23小时,包括消极闲暇、体力闲暇、认知闲暇等,均是如此。女性仅社会交往时间与男性持平。
(6)前一个月有酬劳动以农业劳动为主。2012年8月,全体受访人平均劳动14.4天,其中,务农6.3天,自我经营或自我雇佣1.9天,本地固定工资性就业2.2天,本地打零工2.7天,外出打工0.9天⑤(见表4)。各类有酬劳动天数存在明显的省际差异。全体受访人平均劳动总天数以山东省最多,而以河南省最少,平均相差2天左右。全体受访人平均农业劳动天数以陕西省最多,达到10.1天;也是以河南省最少。全体受访人本地打零工的平均天数为2.7天,三省之间只有较小差别。全体受访人本地固定工资性就业的平均天数只有2.2天,但山东省达到4.5天,而陕西省只有0.3天。三省受访人外出打工的平均天数都非常低,最高的河南省也只有1.4天。
五、时间利用对主观福祉的决定
(一)经济计量模型估计结果
本文采用表1中所列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将解释变量按照类型顺序依次添加,比较不同变量组合下的估计结果,并酌情去掉一些明显不显著的变量⑥。本文对两个被解释变量分别进行了10次估计,并分别选择其中3次的估计结果作为分析基础。部分解释变量存在可能干扰结果的极端值,本文排除了那些包含极端值的样本⑦。随着解释变量类型的添加和删除,模型显著性不变而拟合程度逐步提高。表5列出了生活满意度的3个有序Logit模型的估计结果,其中,回归(1)中的解释变量仅包括个人特征,回归(2)在回归(1)的基础上添加了家庭事件和经济因素,回归(3)在回归(2)的基础上添加了时间利用和部分相关变量。生活满意度和幸福度的决定存在一些共性和差异,下面主要以回归(3)的结果为依据解释生活满意度的决定,并以比较的方式说明时间利用对幸福度的影响⑧。
(二)估计结果解释说明
1.个人及家庭特征与生活满意度。在个人特征中,只有年龄对生活满意度有显著影响,其他特征例如性别、受教育水平、健康状况、婚姻状况等都没有显著影响。40~60岁年龄组受访人的生活满意度显著高于40岁以下年龄组受访人;60岁以上年龄组受访人的生活满意度虽然也比40岁以下年龄组高,但不显著。
个人对生活中一些重要因素的满意度对总体生活满意度有重要影响。受访人对重要性打分最高的三项因素是家庭关系、夫妻关系和健康状况,此外,受访人在列举时提及收入的频次也非常高,所以,本文将这四项因素的满意度作为解释变量。结果显示,受访人对收入水平、家庭关系和健康状况的满意度都直接影响到他们的生活满意度,但婚姻满意度对生活满意度没有影响。
个人的渴望收入水平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其内在性格和抱负。个人非常满意的收入水平对生活满意度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渴望收入水平越高,越不容易满足,从而生活满意度越低。
家庭因素对个人生活满意度有重要影响。在回归方程中作用显著的因素是夫妻信任,夫妻相互信任的受访人,其生活满意度显著高于那些相互不够信任的受访人。如果家庭发生社会治安事件或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则受访人的生活满意度趋于下降,该变量的影响几乎接近10%的显著性水平⑨。
2.经济因素与生活满意度。本文选择的两个经济因素变量基本上都对生活满意度有显著影响。家庭人均年收入对生活满意度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收入水平越高,生活满意度越高。这与以往诸多实证分析结果是一致的。此外,家庭人均消费支出对生活满意度的作用也是正向的,不过,其显著性水平处于10%的边缘。
3.时间利用与生活满意度及幸福度。本文重点关注的时间利用对主观福祉的影响在模型估计结果中仅得到非常有限的体现。本文选择的几个常用的基于日志的时间利用变量对生活满意度和幸福度的作用不仅都极不显著,而且作用方向也不完全符合预期。劳动时间和消极闲暇时间的作用均为负向,符合预期;但是,闲暇时间和社会交往时间对生活满意度的作用方向均为正向,而对幸福度的作用均为负向,积极闲暇时间对幸福度的作用为正向,而对生活满意度的作用为负向,这些都不符合预期。
家庭外无酬劳动时间对生活满意度和幸福度的作用均为正向,符合预期,但是,该变量在生活满意度决定方程中极不显著,在幸福度决定方程中其p值为0.101,极为接近10%的显著性水平。家庭外无酬劳动包括对其他家庭提供帮助、政治和社会参与活动以及公益活动,是关心他人和社会的表现,因此可能对个人的幸福感产生影响。
在添加了月度劳动天数变量之后,模型估计结果显示,调查前一个月非农业劳动天数对生活满意度和幸福度的负向影响分别达到5%和1%显著性水平⑩。家庭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对生活满意度和幸福度的影响均为正向,而且对幸福度的影响达到了1%显著性水平。
六、时间利用对中国农民主观福祉作用不显著的解释
(一)中国农民时间利用的发展中国家特征
本文的模型估计结果显示,包括各类闲暇时间在内的时间利用变量对主观福祉的作用不够显著。上述结果可能正好体现了中国农民当前时间利用的发展中国家特征,即在收入水平不够高的情况下,人们更加追求收入的提高和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而将精神生活和闲暇活动置于次要的地位。
1.收入水平不够高使得闲暇的相对价值不够高。马克思主义认为的“劳动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乃是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理想状态,届时人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都将极大丰富,劳动不再是谋生的手段,劳动和闲暇对福祉的贡献具备了相同的属性。在前共产主义社会,虽然劳动仍然是谋生的手段,但是,如果家庭收入大大超过了维持生存的水平,闲暇也有可能得到重视。当前,中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还很低,农民就业机会不足而劳动的辛苦程度较高,收入水平不高,消费层次低。2012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7917元,相当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2.2%,与发达国家乃至很多发展中国家相比都相去甚远(11)。受可支配收入的限制,人们更多地感受到的是劳动的负荷及其赚取收入的工具性,人们的主要活动仍然是忙于就业和赚钱而不是平衡的生活。项目调查结果中空闲重要性的分值与家庭人均收入以及个人的渴望收入水平都呈现负相关,尽管相关性不显著。
2.闲暇质量不高影响了人们对其价值的判断。闲暇活动有质量高低之分,这一方面在于个人是否喜欢和愿意从事,另一方面在于能否真正满足个人需要。闲暇活动可以分为积极闲暇活动和消极闲暇活动,其中,积极闲暇活动包括社会交往、认知闲暇和体力闲暇。项目调查数据显示,农民对多数闲暇活动的参与率都非常低,闲暇活动非常单调(见表6)。在27类闲暇活动中,有12类的参与率为0;另外有10类的参与率低于1%。参与率较高的活动只有看电视、走路跑步、面对面交谈、参加节庆和红白喜事活动等屈指可数的几类。在中国农村,走路跑步多数属于晨起时或茶余饭后在村内随便走走,与交谈可能同时发生。需要肯定散步和聊天作为休闲的积极意义,但也需要认识到它们与城市社会中居民体育锻炼健身以及亲友聚会的明显差别。
闲暇活动的质量还体现在与闲暇活动相关的消费支出上。模型估计结果显示,家庭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对幸福度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意味着包含相应消费内容的闲暇活动可能更能影响人们对其意义的评价,单纯的溜达、看电视或与邻居聊天虽然与无所事事不同,但很多时候是没有选择的选择。
3.中国人的勤劳价值观可能使得人们不看重空闲。作为一个族群,中国人相对具有吃苦耐劳的品质,这使得他们愿意通过劳动追求更美好的生活,这可能会影响他们对空闲的价值观判断。在课题组项目调查中,曾要求受访人对15项因素的重要性打分,10分为最高分,1分为最低分。平均分值最高的是健康状况,为9.3分;最低的是宗教信仰,为3.3分;所有因素重要性的平均分值为7.1分。空闲的分值只有5.2分,在所有因素中排列倒数第三位。很多人在回答问题时会反问:“不干活怎么行呢?”与此同时,受访人还要自己列举3项他们认为对自己最重要的因素。从列举结果看,受访人认为健康状况、家庭关系、夫妻关系、晚年生活等都是非常重要的,而空闲几乎无人提及。
(二)时间利用作为客观福祉独立于主观福祉
另外一种可能就是本文开头提到的,时间利用作为客观福祉不一定要贡献于主观福祉,而是独立于主观福祉。这意味着,时间利用指标对主观福祉影响不显著并不表明不需要鼓励或改善人们的闲暇时间利用,而是需要根据时间利用自身的规律判断如何增进人们的福祉。人们大概不会反对劳动时间过长以及强度过大是有害的,而休息时间和闲暇时间却是必要的。农民有酬劳动时间更长,闲暇时间更短。在不考虑与劳动时间相关的收入的情况下,缩短劳动时间和延长闲暇时间有可能增进农民福祉。相关性分析表明,主观福祉与劳动时间显著负相关,与闲暇时间以及积极闲暇时间、认知闲暇时间和体力闲暇时间均呈现显著的正相关。更具体地说,幸福度与阅读时间、走路跑步时间、跳舞健身时间、棋牌游戏时间都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在农村修建休闲娱乐设施,鼓励农民更加积极地参与休闲娱乐活动,对提高他们的主观福祉和总体福祉将是有益的。
(三)基于日志的时间利用指标的有效性问不足
时间利用指标的有效性问题在于两个方面,在农民时间利用数据中都有体现。一方面,基于随机抽样的一日时间利用数据对于个人而言具有非常大的偶然性,不足以代表个人的日常时间利用规律,尤其是对于那些不经常参与却非常有意义的活动而言。已有研究指出了弥补这个不足的一个方向,即将日志数据与活动频率数据相结合,估算出个人长期平均活动时间数据(Gershuny,2012)。但是,这对时间利用数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活动的多重属性使得变量的有效性降低。时间利用研究很早就注意到活动的多重属性问题。尤其是劳动时间有时候具有闲暇属性,而闲暇活动有时候是义务性的或被动的(Young and Willmott,1974)。对于农民而言,家庭经营中的农业劳动可能具有典型的双重属性。一方面,劳动本身是一种负担,尤其是在农忙季节或者农业经营规模偏大的时候。另一方面,农业劳动有时候又类似于闲暇,可以打发时间和锻炼身体。不过,相关性分析显示,农业劳动天数与家庭实际经营的土地面积以及第一产业纯收入均呈显著的正相关(见表7)。这表明,农民的农业劳动时间投入符合经济理性,尚不能得出农业劳动是冗余的结论。因此,虽然活动的多重属性问题易于理解,但在进行实证分析时还要做更多的工作。
七、结论与讨论
(一)本文主要结论
中国农民时间利用呈现出典型的发展中国家特征,有酬劳动时间长,闲暇活动时间短,闲暇活动类型单调。农民时间利用对其主观福祉仅呈现出非常有限的显著影响。调查前一个月农民非农业劳动天数对其生活满意度和幸福度都有显著的负向影响,非农业劳动天数越多,生活满意度和幸福度均越低。所有的时间利用变量中,只有家庭外无酬劳动时间对农民幸福度有几乎显著的正向影响,有酬劳动时间、各类闲暇活动时间对两个主观福祉变量的作用均极不显著。这表明,劳动时间对农民主要还是负担,没有成为人们的基本需要。
作为探索性研究,本文尚不能通过实证分析结果得出肯定的结论,而是存在着三种可能性,即基于日志的时间利用变量存在缺陷,时间利用作为客观福祉独立于主观福祉,或者其他因素限制了时间利用对主观福祉的作用。在第三种可能中,不够高的收入水平、较低的闲暇活动质量以及勤劳价值观都是可能的限制因素。闲暇活动质量低体现为文化娱乐消费支出低以及各类闲暇活动参与率低,其政策含义是增加农民各类休闲娱乐活动设施或场所的可得性。
与时间利用相比,经济因素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家庭人均收入水平越高,则农民生活满意度和幸福度都越高。人们对其收入水平满意度对生活满意度和幸福度有显著影响。分省看,山东省受访人的主观福祉显著高于陕西省,而河南省与山东省以及陕西省的差距不显著。省份虚变量在很大程度上代表当地的综合发展水平。这表明,地区发展水平对主观福祉的作用是存在的。其政策含义是提高区域综合发展水平,缩小地区差距,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二)进一步的讨论
1.时间利用调查和指标设置。本文检验了基于日志调查的时间利用指标的缺陷。为了福祉研究目的,需要适当调整时间利用调查方案,在日志的基础上增加活动频率调查,以便估计更具有代表性的长期平均时间利用指标。Gershuny(2012)建议对非经常性活动辅以活动频率指标。为了获得同一层次上具有个人代表性的所有活动时间,也许需要对所有活动都辅以活动频率指标,例如对于所有二级代码活动询问其一个月的发生频率,这样就可能得出更有代表性的时间利用数据。活动的多重属性问题也值得进一步研究。
2.客观福祉与主观福祉的关系。与时间利用类似,人们关心的很多重要因素对主观福祉也都没有产生显著影响,例如性别、受教育程度、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生病情况等。但是,其中的很多因素也都同样地被当作客观福祉的重要维度,例如教育、健康、政治和社会参与、安全等。本文没有发现作为客观福祉的时间利用对主观福祉的贡献,这虽然不能否定客观福祉的有效性,但提示需要在客观福祉和主观福祉之间建立更强和更有效的联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吴国宝、廖永松对完善本文的研究思路提出了有益的建议,廖永松、胡冰川和谭清香对本文研究的数量分析做出了重要贡献,特此表示感谢。笔者文责自负。
①在项目调查问卷中设置了时间利用调查日志表,记录调查前一日从0时到24时的24小时按时间顺序用于各类活动的情况,单位为分钟,在分析时可换算为小时。时间利用调查和活动分类方法参考了国家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司(2009),在项目调查中进行了一定的调整。
②在时间利用活动分类中,有酬劳动指就业和三类家庭经营活动。统计平均数分为两种口径:一种是所有样本的平均数;另一种是当天实际参与了该项活动的受访人(即“参与者”)的平均数,后者通常大于前者。类似地,当天某项活动的参与者数量与总样本数量的比例即为该项活动的“参与率”。
③本节以及模型估计中以小时为单位的时间指标均是以一天为范围。
④在时间利用活动分类中,有酬劳动和无酬家务劳动以及照顾家人和对外帮助的时间合称为总劳动时间。
⑤农业劳动天数系按照8小时一天折算而成。其他类型劳动天数按照实际发生天数计算。
⑥在估计过程中添加并因极不显著而去除的解释变量有家庭生命周期阶段、家庭成员生病住院天数、家庭成员生病住院费用、2012年8月务农天数以及是否参加村内的文化娱乐组织。时间利用变量的平方因时间利用变量不显著以及方向不一致而去除。
⑦排除极端值样本的条件有:家庭人均收入超过10万元、家庭人均消费支出超过3万元、非常满意的渴望收入水平超过100万元、工作时间超过15小时以及闲暇时间超过15小时,合计排除了11个极端样本,排除后模型的pseudo 有所提高。
⑧限于篇幅,本文未列出幸福度决定方程的估计结果。
⑨本文构造了若干家庭结构变量,如家庭代数、家庭生命周期阶段、家庭结构等,由于对被解释变量都没有显著影响,未列入最终模型。
⑩而总劳动天数或农业劳动天数的影响不显著。
(11)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