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世纪价值趋同与价值多元化的思考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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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新世纪的价值趋向,不能不考虑新世纪人类生活的基本趋势。而新世纪人类生活的一个基本趋势便是全球化。尽管对于全球化的程度及评价,是有着很多争议的,但无论如何,说存在着一种全球化的趋势,应是能够得到确认的。准此,以此趋势为基础而考察新世纪全球价值的趋向,便是有意义的。但目前这种讨论中尚存在着情绪化和笼统化两个方面的缺陷,妨碍着思考的深入。情绪化是指人们往往在未考虑客观上可能如何的情况下,就简单地诉诸主观上应该如何。笼统化则是指人们只是笼统地、一般地谈论价值,而未考虑到经济全球化有可能导致的诸领域价值的疏离和诸领域价值的不同变化趋势。鉴于此,本文试图从全球化导致的全球社会结构的变化,来考虑全球化条件下诸领域价值的可能变化趋势。而在客观上可能的范围内,人们才能有意义地谈论应该如何的问题。这也可以视为笔者关于社会转型是一个从领域合一到领域分离的变迁过程的理论从单个民族国家社会向全球社会的推广。

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结果是将形成一个全球市民社会。此处市民社会一词取黑格尔的用法,指经济生活中互相依赖的“需要的体系”(注: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03页。), 而不同于里斯本小组等源于孟德斯鸠传统的用法(注:参见里斯本小组《竞争的极限——经济全球化与人类的未来》,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版,第26页;泰勒:《市民社会的模式》,《国外社会学》1994年第2期。)。一般认为,“经济全球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世界市场的形成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是国际贸易、商业资本的全球化。世界市场的形成就是经济全球化的第一阶段。其次是借贷资本的全球化。世界逐步形成跨越国界筹资、国际债券等等,是经济全球化的第二阶段。再次是产业资本的全球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跨国公司为中心,把生产扩大到国外,利用当地的原材料和劳动力为世界市场进行生产。这是经济全球化的第三阶段。现代经济全球化是指这三种资本形态完备的全球化。”(注:钟亚平:《“关于全球化问题”理论研讨会综述》,《哲学研究》2000年第4期。)显然, 跨国公司的发展在经济全球化中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正是这种产业资本的全球化,最终造成了一种不同于民族国家间之国际关系的直接的全球性市民联系或经济关系。这一联系对于全球社会结构的转变有着根本性的作用。

任何社会的正常存在都需要有一定的秩序,全球社会的正常存在自然也不能例外。但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条件下,秩序的形成方式却大不相同。在不存在直接的市民联系或经济关系的情况下,全球社会秩序的形成便只能主要地依赖政治活动的作用。这里的政治活动包括从和平的友好往来到力量的均衡乃至军事霸权等一系列形式。这样的全球社会秩序于是就主要地是一种民族国家间政治,即国际政治意义上的秩序。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在国际关系中政治关系具有一种中心地位,而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则只能居于从属的边缘。这种情况类似于一种民族国家内非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基本结构(这里把社会基本结构规定为经济、政治和精神文化三大活动领域间的关系)状况。我们曾论证过,在一个民族国家内,在非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物质生产水平大致稳定,易生波动的社会秩序对于人类生存便具有了决定性意义;又由于分工和交换的不发达,社会秩序的获得便主要依赖于政治活动的强力整合作用,经济活动对此则很少贡献,于是,政治活动便不可避免地在社会生活中占据了中心地位,并要求经济活动与文化活动服从于自身,从而使得三大活动领域以政治为中心统合为一个整体,即诸领域合一。显然,与之相似,在前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全球社会基本结构亦是一种以政治为中心的领域合一状态。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分工与交换高度发达,人们之间由此而建立起一种互相依赖的经济纽带关系,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使得经济活动本身就直接构成了一种保证社会秩序的整合力量。这样一来,政治活动虽然仍具有社会整合的重大作用,但统合一切领域的中心地位在客观上却不再是必要的了。由此引出的结果是,各个领域间将不再存在一种直接的从属性关系,而是相互拉开了距离,相对分离了,即诸领域分离。从领域合一到领域分离,这是从非市场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时,社会基本结构所发生的最为根本性的变化。与这种民族国家内市场经济化的情况相似,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由于全球范围内分工与交换的高度发展,原本相互分离的各个民族国家和地区的人们之间由此建立起一种互相依赖的经济纽带关系,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也将在全球范围内使得经济活动直接构成了一种保证社会秩序的整合力量。从而,在全球社会生活中,国家间的政治活动虽然仍有很重要的秩序生产作用,但却不再是唯一的形成秩序的力量,或者说,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扩展,政治活动的中心地位亦将为经济活动的作用所弱化。于是,全球社会结构将会出现一种类似于民族国家内市场经济兴起的情形,即从领域合一到领域分离的变化。我们将表明,全球社会结构的这种变化,对于全球范围内人类生活价值的趋向,将有根本性的决定作用。

一般说来,我们可以把价值理解为生活的意义。由于人类生活是由经济、政治和精神文化三大活动领域构成的,因而,生活的意义或价值也可以划分为经济、政治和精神文化三种。其中经济和政治价值是现实生活层面上的意义,而精神文化价值则是理想生活层面上的意义。生活的意义无非就是人们规范自己行为的准则。人的活动不同于动物之处,在于人能够进行有意识的选择,肯定某些活动而排斥另一些活动,或者说认定某些活动为有价值的,而另一些活动为无价值、甚至负价值的。人类对生活意义的需要首先是对于现实生活意义的需要。人类的生物性决定了人类生活首先只能是一种受外部环境和人自身条件制约的有限的现实生活。这种现实性不仅表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亦表现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人首先把物质交换关系视为首要的关系,把外部自然首先视为物质生活资料的来源。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为保证生物生命存在的社会秩序,亦成了首要的考虑。这意味着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的经济活动和生产社会秩序的政治活动在人类生活中是在更大程度上受限定的。虽然经济活动与政治活动作为人类活动是人类自觉地进行的,是在某种可能性空间范围内可选择的,但是,这种选择是极大地被限定的。在经济和政治生活中,虽然人们可以作出抉择,但这种抉择却一般地不可能达致完美,而只能是在各种不完美的可能性之中的选择。这种不完美性既然是为人类生存的现实条件所决定,那么它便是人类所不得不接受的东西。但是,人类所拥有的语言符号能力使其又能够借助于象征作用而超越这种现实性限制,而指向一种完全自由的境界,不受任何现实条件限制的境界。这样,人类生活对于意义的需要便有两个层面,一个是对于现实生活意义的需要,一个则是对于理想生活意义的需要。生活意义的两个层面决定了人类价值亦有两个层面,前者可称之为现实性或实用性价值,后者则可称之为理想性价值。前者是一种有限的、相对的生活意义,后者则是一种无限的、超越的生活意义。换言之,前者是为人们的经济、政治等现实活动提供意义,是现实活动的意义,后者则是为这种意义提供意义,是意义的意义。显然,在政治、经济和精神文化三大活动领域间的关系所构成的社会基本结构处在不同状态的情况下,两个层面的意义或价值与人们的现实活动的关系是相当不同的。在以政治活动为中心的领域合一的状态下,三大领域价值间的关系亦必然是一种以政治价值为中心的合一状态。而在三大领域趋于分离的状态下,诸价值间的关系亦必趋于分离。因此,当经济活动走向全球化之时,对于三大领域或两个层面的价值的影响也必然是不同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便不能一般地、笼统地谈论经济全球化时代人类价值的趋向,而是应当至少把两个价值层面分开来,分别地考察它们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可能发展趋势。

经济和政治价值或实用性价值是与经济生活直接相关的价值层面,因而,经济全球化对其影响也就最为直接。那么,经济全球化将会对经济、政治这两种实用性价值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既然实用性价值是对于人们现实生活中行为方式的规范,既然任何一种行为方式都必定有与之相匹配的规范准则,则全球化对于这一价值层面的影响便只能从其对于人们行为方式的改变去理解之。

在经济生活层面,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是一种全球范围内经济生活方式的某种齐一化。研究者们将这种现象生动地描述为:“麦当劳经济”或世界的“麦当劳化”。当然,全球化不仅会改变精英们的生活方式,同样也会改变大众的生活方式,使之齐一化。经济生活的这种齐一化,不可能不影响到支撑经济生活的相关价值,或者说不可能不要求有关经济生活价值的某种齐一化。

在政治生活层面,虽然情况很不相同,但经济全球化亦将导致某种类似的结果。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把政治生活理解成对于经济生活的一种匹配性回应。准此,则经济全球化对于政治生活就构成了某种挑战,使之不能不作出某种回应。其实经济全球化自市场经济登上历史舞台以来就已经开始了。市场经济,按其本性来说,就是一种趋于冲破任何地域限制而无限地扩张其领地的力量。一部市场经济史,也就是一部市场的扩张史,一部作为一种特殊的市场经济形式的资本主义的扩张史。但无论如何,这一全球化趋势在以往的经济生活中并未居于主导性地位,经济生活的重心,一般而言,仍保留于民族国家的范围内。只是在近几十年以来,特别是东南亚金融危机以来,经济生活的全球化才真正显示出其对于经济发展的主导性地位,亦显示出其所具有的巨大的破坏性力量一面。而一段时期以来,对于经济的全球化,人们都是以一种乐观的眼光去看待的。经济全球化所包含的破坏性力量的显露表明,当市场经济走向全球化之时,当人们之间的交往达到一种真正的“世界历史”尺度之时,人类的行为方式也就发生了一种根本性的变化。人们之间交往的范围的扩大,在一定限度内只是一种量上的扩张,而达到某一限度之后,则可能导致一种质的变迁。从历史上看,工业经济取代农业经济,是和人们之间的交往从狭小的地域范围扩展到民族范围内甚至世界范围内分不开的。而今,知识经济之取代工业经济亦不可避免地要以人们之间的交往范围的决定性扩张为条件。而这一扩张的趋势,只可能是经济交往以及一般交往的真正全球化、世界化。交往的全球化意味着一种新的行为方式的凸现,而这种新的行为方式不可避免地要求一种与之相匹配的新的规范方式。在交往扩展至民族国家范围内的工业经济时代,取代了礼俗、伦理规范方式。人类的任何行为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方式将其规范在一个能够有序地存在的范围内,否则,便难以正常地进行。对于不同范围内的交往,能与之匹配的规范方式亦不相同。在交往限于狭小地域范围内的农业经济时代,与之相匹配的规范方式,主要地是基于血缘或地缘共同体的礼俗、伦理规范方式。在交往扩展至民族国家范围内的工业经济时代,取代了礼俗、伦理规范方式的主要是基于国家强力的法治规范方式。而在步入交往全球化的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人们却还没有发明出一种适应于这种交往方式的有效的规范方式来。诚然,迄今为止,人们已经建立了为数不少的国际组织与机构,以便协调跨越民族国家的交往行为。但是,由于这类组织或机构缺乏像民族国家那样的合法权力,因而实际上并不能起到有效的规范作用。这种情况表明,在交往范围极大扩张的今天,有效规范方式的短缺,已成了一个制约交往水平进一步发展的严重问题。东南亚金融风暴的出现,便是一个极好的例证。对此,其中的风云人物索罗斯有着比之一般人更为清楚的认识。与一般人对经济全球化持全然的乐观态度不同,索罗斯清楚地看到了其中的巨大风险(注:索罗斯:《走向全球的开放社会》,参见《全球化与世界》,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258~265页。)。此外,经济全球化对于民族国家再分配能力的弱化,“破坏了一度得以实现的社会福利国家妥协的历史局面。而社会福利国家妥协即使不是解决资本主义内在问题的理想方案,也是能够把它所造成的社会代价维持在可以容忍的限度。”(注:哈贝马斯:《超越民族国家》,参见贝克等《全球化与政治》,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版,第77页。)社会福利国家妥协涉及到对于自发的资本主义的驯化,而其危机则使得政治的合法性成为可疑的。而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显然亦需要一种新的跨民族国家的政治行动。因此,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人们只有两种选择:或者退回去,限制全球化的发展,或者迎接这一挑战,创建与之相适应的规范方式。显然,后退是没有出路的,人们只能前进。

但是,创建与交往全球化相匹配的规范方式,并不只是政治生活的事情。它不仅涉及到成体系的组织机构的建立,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涉及到价值观念的根本性转变。诚然,对于任何规范而言,有效的权力机构都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如果缺乏一般民众对于其合法性的认同,单纯的强力便不可能起到有效的规范作用。而要获得这种合法性认同,一种规范方式便必须得到被广泛认同的价值准则或文化观念的支持。考诸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与交往范围的决定性扩张相应的规范方式的转变,都是以政治生活价值的相应转变为必要条件的。如从农业经济时代的地域性交往转变为工业经济时代的民族国家范围内的交往,便是以近代政治价值观念,特别是以关于法治社会、个人权利、民主政治等观念的确立为必要条件的。这一观念转变的实质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认同对象由血缘或地缘共同体扩展到了民族国家。在民族国家范围内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平等的权利,成了一种价值共识。因此,直接同经济活动相关联的政治价值的转变便是创建新的规范方式的必要条件。而既然新的规范方式是一种对于全球化交往方式的规范,那么,这种政治价值也就必然是与这种交往方式相匹配的,即必然是一种全球化的政治价值。而其实质则只能是,在世界范围内承认每一个民族的平等与每一个人类成员的平等。当然,民族国家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是国际政治行动的基本单位,而且,即使建立了共同的政治价值规范,也并不意味着利益冲突的消失,而只是意味着冲突方式的改变,即由规范框架外转移到了框架内。此外,走向这样一种全球化的政治价值共识的道路也将会是极其曲折而漫长的,甚至还会伴随着新形式的暴力,但无论如何,这一趋势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如果没有一致的规范方式,没有一致的支持这些准则的价值准则,人类将无法应付全球化交往所带来的困难与风险。

因此,我们从以上分析中得出的结论只能是,在经济全球化导致的交往真正全球化的时代,实用性价值层面上的经济价值和政治价值将趋于一种“同”或一致。对此,人们的正确态度应是“君子当同则同”。

但实用性的政治、经济价值并非人类价值的全部,甚至也不是最为重要、最为核心的部分。实用性价值由于是为了应付现实经济、政治生活中的问题而创设的,是受到种种既定的外部条件的制约的,因而并不能充分地表达一个民族的最为深层的价值趋向。而精神文化价值或理想性价值则由于并非为了现实生活而设,它便能够更为充分地表达人们的文化趣味和精神理想。就此而言,精神文化价值构成了人类价值最为核心的部分,对于一个民族而言,亦构成了该民族文化的核心部分。但是,这种价值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趋向如何呢?它亦像实用性价值那样将趋于一致或“同”吗?前面我们考察实用性的经济和政治价值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走向某种齐一化或“同”的不可避免性的时候,所特别强调的是实用性价值与人们的现实生活的直接相关性或关联方式。同理,精神文化价值或理想性价值的可能趋向,亦在于它与人们的现实活动的关联是否有异于实用性价值。

事实上,两个层面的价值或生活意义与人们的现实生活之间的关联,在不同的社会结构条件下是极为不同的。可以说,价值的实质就是划界,划分人与其他存在物之界限。所谓赋予生活以意义,也正是通过划界,确定一种范围内的活动为有意义的,而在这一范围之外的活动则为负面意义的。生活意义也就是如此这般生活的理由。在此意义上,实用性价值是一种有限的理由,而理想性价值则是一种终极的理由。在一种抽象的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精神生活价值作为一种理想性的东西,它并不直接规范人们的现实生活,而只能给现实生活的有限意义间接地提供一种终极意义上的规范作用。或者说,将现实生活的有限意义搭接到理想的终极意义上去,使得现实生活亦由之能具有某种超越性意义。在这种抽象的意义上,两个层面上的生活意义与现实生活的关联方式亦是非常不同的。在实用性价值层面上,生活意义直接就是对于现实生活的肯定或否定,是直接关联着现实生活的规范的东西,是直接以经济、政治等现实活动为内容的。而在理想性价值层面上,生活意义作为一种终极性的理想目标,则只是间接地相关于现实生活。或者说,实用性价值层面上的生活意义是与现实生活或经济、政治活动直接捆绑在一起或直接结合在一起的,而理想性价值层面的生活意义由于其超越性而只是虚拟地与现实生活连接在一起的。一种理想性价值,对于现实生活中的人们来说,它永远只是一个理念性的“应当”,而非现实性的“必须”;它只是对于人们形而上的追问的一种满足,而非对于现实生活问题的解决。然而,在具体的现实的意义上,即考虑到社会基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则大不相同。

当社会结构处于一种领域合一的状态时,由于政治活动的中心地位,精神文化活动以及经济活动都必定从属于政治活动的目标,从而精神文化价值以及经济价值亦不能不从属于政治价值。在这种情况下,理想性的精神文化价值便也不能不使自身直接地关联于政治活动,从而失去其超越于现实生活的理想性。于是,在一种领域合一的社会结构条件下,理想性的精神文化价值便不具有独立于现实生活的可能性,而只可能与实用性价值保持一致。古代中国儒家的道德理想之服从于君主专制政治,西方中世纪基督教之服从于封建政治,皆是其例。

但是,社会结构从领域合一到领域分离的转变会从根本上改变这一切。社会生活三大领域的分离,使得精神文化价值不必从属于政治价值,而可能回归其理想性、超越性的本真面目。在这种情况下,它与现实生活之间便只有一种虚拟的搭挂关系。人们便可能在精神生活中将这种理念置于崇高的位置,而同时在现实生活中遵循相当不同的实用性价值规范行事。人们也便能够理解到,人类之所以需要一个生活理想并不是要在现实生活中按照理想的规范去行动,而只是要使自身的生活具有一种超越的意义,即通过将现实生活虚拟地搭挂于终极理想之上,以获得超越于现实的恒久意义。这样,人们在生活中也就能将这种理想性价值的目标与实用性价值的目标分开来,不要求终极理想具有可实现性。这正如一位法学家在谈到自然法时所说的那样,自然法之对于人类,有如北极星之对于航海家,航海家之需要北极星,并非要把船开到上面去,而是要用它来引导航向。而从另一方面看,由于分工和交往的发展,诸领域的分离,经济活动在相当程度上取代了政治生活生产社会秩序的功能,使其中心地位弱化或失却,从而政治生活亦无须精神文化价值的直接支撑。对于现代社会中政治价值与终极价值的这种分离,罗尔斯在《政治自由主义》中的阐述,极富洞察力,随后在《万民法》中将其论域向全球范围的推广(注:参见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万民法》,参见汪晖等主编《文化与公共性》,三联书店1998年版。),亦有重要意义。这样,既然理想性价值与现实生活之间在这种条件下只有一种虚拟的搭挂关系,那么,一种不可避免的结论就是,当现实生活发生转变时,并不必然地要求或导致理想性价值的相应变化。终极理想的超越性以及与现实生活搭挂的虚拟性,能够有效地防止现实生活层面的变化传递到理想性生活层面。这也就是说,当人们的现实生活趋于全球化之时,虽然实用性价值在全球范围的某种齐一化是不可避免的,但理想性价值却不必然要发生同样的变化;对于一个民族而言,作为其文化之核心的理想性价值是有可能保留其传统特征的。

但是,各个民族精神文化或理想性价值的保留不仅是可能的,而且在某种意义上也有其必然性或强制性。一种理想性价值或作为其表现的精神文化,是人们为自己所建立的作为安身立命之本的精神家园。既然是自己的精神家园,那就必须具有使居于其中的人有回家的亲切感。否则,便不成其为家园。就一个民族的传统精神文化而言,它表达了该民族传统的终极生活理想。一般说来,这种文化理想形成于雅斯贝尔斯所说的“轴心时代”。这是人类历史上的特定时期,在这一时期里,各传统文化的特质基本上定型。在西方,这一历史时期即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耶稣基督的时代;在中国,则是孔子、老子、孟子、庄子的时代。正是他们这样一大批“同时代人”的文化创造活动,奠定了中西方民族传统文化的理想原型。这样一种生活理想一经形成,便深深地积淀于各民族文化之中,构成该民族深层的“文化—心理结构”,具有极强的稳定性。造成这种稳定性的原因在于一个民族的精神文化只是该民族的生活理想,而不是现实的生活规范,因而它便能够超越受特定历史情景规定而不断变化的现实生活,具有一种真正的形而上的特征。这样一种经历了数千年而绵延下来的生活理想,在人们心中的根植之深入、之牢固,是超乎寻常的,因而它就必定具有一种近乎自然的强制性的吸引力量,使得人们难以轻易将其割舍。既然数千年来这样一种生活理想为人们提供了生活的终极意义,既然由于数千年的长存而使人们感到它亲切得如同自身的一部分,既然任何一种可能的替代品都不能使人们感到它的亲切性,感到它是自己难分难舍的精神家园,那么,这样一种民族传统文化理想的力量便是难以抵抗的。近代以来中国文化史上有一种可称之为“精神还乡”的令人困惑不解的现象,这就是有那么多的思想大师在早年不遗余力地鼓吹反传统,而在晚年却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变成了传统文化的衷心拥护者。这当中,有代表性的人物可举出梁启超、严复等人来。如果从亲切的精神家园对于一个人,尤其对于一个敏感的文化人的意义上来看,就不难体悟到他们那种想回家的心情。早年对传统的反叛是为了保种图存,而并非对文化理想的抛弃。及至晚年,遍历寰宇,见无一处能安顿自家心灵,自然倦游思乡。这种对亲切的精神家园的留恋,在每一个人那里或强或弱都是难以避免的。就此而言,一个民族文化理想的保留,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必然的或强制性的。

但民族理想性价值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的保留,并不是说它能够以任何一种方式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以什么方式保留,仍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一种价值,如果不想失去生命力,仅仅以一种文化“木乃伊”的方式保存,那它就必须在现实生活中起作用,发挥自身的功能。既然理想性价值的功能是为现实生活的意义或实用性价值提供终极意义,那么,在迈入经济全球化时代的时候,一个民族的理想性价值亦必须与转变了的实用性的经济、政治价值搭接起来,能够为新的实用性价值提供终极的意义支持。而这就需要对传统的理想性价值进行一种再解释工作。这样一种再解释也就是文化的“返本开新”。所谓“返本”,就是剥除一切由于种种历史的、偶然的原因而附加于文化理想之上的东西,回归到文化理想本身;而所谓“开新”,则是依据变化了的现实重新创建文化理想与实用性价值之间的虚拟性的搭接、关联。在人类历史上,文化的这种“返本开新”是屡见不鲜的。可以说没有一种文化理想不经过这种“返本开新”而能够存留至今。而这种“返本开新”之所以可能,正是由于理想性价值与现实生活搭挂的虚拟性。由于这种搭挂是非实在的,从而使得这种再解释的空间便是极其巨大的,巨大到既足以给予新的实用性价值以终极意义上的支持,又能够保留传统的文化理想。通过这种“返本开新”,作为一种民族文化之核心的理想性价值或文化理想便能够适应现实生活的变化而得到保留。在这方面,日本民族对于传统文化的转换,可视作范例(注:参见罗伯林《全球化——社会理论和全球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22页以下。)

这样,在精神文化层面,经济全球化便并不必然导致各个民族理想性价值的趋向一致或“同”,而是有可能将各个民族的理想性价值保留下来。这种保留的结果便是全球化时代全球范围内各种理想性价值的并存。一方面,由于在各个理想性价值与现实生活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再解释空间,这些并存的理想性价值便可能都以某种方式为趋于一致的实用性价值提供终极意义的支持,使得人们可能在实用性价值层面上达成一种罗尔斯意义上的“重叠共识”(overlapping consensus)(注: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第152页以下。);另一方面, 各个并存的民族理想性价值之间,则由于这种重叠共识而可能在相互宽容的基础上和平共处,甚至相互理解,或者说达成一种“和”的状态。就此而言,亨廷顿所说的文明冲突在走向全球化的过程中可能会有所强化(注:参见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但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则将趋于削弱。

通过上述考察,我们的结论是:经济全球化所造成的人们之间交往的高度全球化,将不可避免地要导致实用性价值的趋于一致或“同”,亦即导致实用性层面上各民族价值汇合成一种普遍的全球性价值;而在理想性层面上,各民族文化理想则有可能通过“返本开新”而保留下来,形成一种诸多的文化理想缤纷杂陈、争奇斗艳的亮丽景观。面对此种文化前景,人们能够而且应该做的是:在实用性层面上,力求创建一种具有最大的普遍性的全球化的共同价值,使得这种价值能够最大限度地平等对待每一个人类成员;而在理想性层面上,既然各民族文化理想的保留是可能的,则我们所应当做的就是对自己民族文化理想的“返本开新”和对其他民族文化理想的宽容,甚至欣赏。总而言之,在走向全球化的时代,我们所应有的态度就是:君子当“同”则“同”,当“和”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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