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西方诚信理论研究_波普尔论文

当代西方诚信理论研究_波普尔论文

当代西方关于逼真论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逼真论文,当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逼真性观念在西方有着悠久的历史,它一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最初出现于斯多葛派和怀疑论关于信念(Pistin),即柏拉图称之为doxa而后来的拉丁语著作称之为opinion的那种可错的和摇摆不定的态度的讨论中。到了近代,特别是在19世纪后半叶,这一概念在皮尔士、恩格斯、列宁和布拉德雷的著作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而关于逼真性的现代讨论始于本世纪60年代。限于篇幅,本文仅将60年代以来对逼真性的讨论作一概述。

奎因在其名著《词语与对象》中,反对皮尔士将真理定义为探究的极限。他说:“在说到理论的极限时有一个数字类比的错误用法,因为极限概念依赖于‘接近于’的概念,而后者只能用于定义数而不能用于定义理论”。波普尔提交给1960年在斯坦福召开的逻辑、方法论和科学哲学国际会议的论文中,通过定义理论的一个相对的逼真性概念捍卫了相反的观点。在他后来的《猜想与反驳》中,进一步提出了一个定量化的逼真性理论。

在库·尼古拉与波普尔的五百年间,没有人曾认真地尝试过对逼真性下一个精确的数学的或逻辑的定义(莱欣巴哈是一个例外)。可以说,波普尔在哲学史上首次作出了这种尝试。在哲学上,波普尔既是一个证伪主义者,同时又是一个坚定的批判理性主义者。他欣喜地发现,逼真性的观念可以将这两种表面上水火不容的哲学立场很好地协调起来。他敏锐地认识到,那些认为说“接近于真理”是无意义的人所提出来的反对意见与其说是建立在论证的基础上,还不如说是建立在偏见的基础上。因此,他一意孤行地要在塔斯基真理论的基础上复兴逼真性的古老观念,并试图将历史上这种朴素的、直观的思想系统化和理论化。正是这一点决定了波普尔在逼真论中的先驱地位。

波普尔与康德一样认为,真理是科学的一个“调节原则”,不存在认识真理的普遍标准,但“存在接近于真理的进步标准”。然而“我们所要求的不仅仅是真理;我们寻求的是有趣的真理“或内容丰富的真理。因此,“逼真可以这样来定义,最大限度的逼真性只有通过一个不单单是真的而且还是完全真全面真的理论才能达到,如果它似乎符合于所有事实,当然只是指真实事实的话”。波普尔特别强调这种更近似于真理的观念不应该与概率的观念相混淆:“逻辑概率体现了通过减少信息内容而逐渐趋于逻辑确定性或重言式真理的观念。另一方面,逼真性则体现了趋于全面真理的观念。因此它把真理和内容结合起来,而概率则把真理与缺乏内容结合起来”。此外,逼真性象真理和内容一样。是一个语义学概念而不是一个认识论的或认识的观念,它仍然应该可以应用于“最近似的理论”——我们实际上知道不可能是真的那些理论——之间的比较。

在这些认识的基础上,波普尔建立起了他的定量的逼真论。他将一陈述a的真的逻辑结果类称为a的“真内容”,把a的假结果的类称为a的“假内容”。他假定a的内容和真内容原则上可以量度,那么就可以把逼真性的量度(逼真度)定义为:V[,S](a)=CtT(a)-CtT(a)其中,CtT(a)是a的真内容的量度,CtT(a)是a的假内容的量度。

波普尔的定义在60年代并未引起太多的讨论。波普尔阵营外面的许多哲学家认为,逼真性问题是不恰当的。他们仅仅把它看作是批判理性主义者的一个特有的问题,只有当一个人完全接受波普尔对归纳法的可疑的批判时,逼真性问题才成为一个有趣的问题。在贝叶斯的归纳理论范围内正在出现的新的研究方法——欣梯卡(Jaakko Hintikka)的判断的归纳逻辑和莱维(I·Levi)的认知决策理论——似乎不用注意卡尔爵士的逼真性定义也可以将他的方法论的某些(但不是全部)重要因素合并入他们的理论框架内。这更加强了人们对逼真性不屑一顾的情绪。

这种状况到70年代初期得到了根本的改变。解决逼真性的逻辑问题的新的刺激来自于米勒(David Miller)和蒂奇(Pavel Tichy)于1973年通过证明波普尔的比较的逼真性概念不能用于两个假理论之间的比较而反驳了它的新闻。这个否定的结果支持了一种怀疑的态度:也许并不存在逼真性问题的任何解决方法。米勒作了这样一个讽刺的评论:“看来只有当逼真性被认为向证伪主义提出了一个主要的困难的时候才被看作证伪主义具有任何重要性”。许伯纳(H.Hǜbner)认为逼真性的观念是“荒谬的”、“自相矛盾的”;施梯格谬勒(W.Stegmüller)则将逼真性看作是一种目的论的形而上学;而费耶阿本德将逼真性和内容的增加看作是唯理智论的怪物。

批判理性主义者及盟友以各种方式对这种非难作出了回答。米勒和蒂奇自己将他们的结果看作是对提出一个新的逼真性的形式理论的一个挑战,波普尔本人指出:“他在以适当方式定义逼真性中的失败并不证明这个问题是不可解决的”。在《客观知识》修订版的附录中,波普尔宣称:“我对逼真性是乐观的”。

也有相当多的人采取中间立场。安德逊(G.Andersson)承认定义逼真性任务的重要性,但同时他又论证说:一个“形式定义”的存在不应该阻止我们以一种直觉的方式使用这个概念。类似地,凯尔特奇(N.Koertge)主张,米勒、蒂奇的“批判并未减弱逼真性的直觉观念的说服力”。

逼真性的定义问题也导致波普尔阵营中的某些成员去怀疑这个概念对于科学变革理论的必不可少性。沃金斯(John Watkins)——他个人也给予逼真性的逻辑研究以强有力的支持——曾提醒我们:“波普尔自1934年后的四分之一世纪以来不用逼真性的概念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在波普尔的“自传”中,逼真性所起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这确实值得注意。凯尔特奇开始时极力主张:“永远增加的逼真性”应该成为科学的目标,而“估计一个理论的逼真度的一个优秀理论对所有派别的科学哲学家都会有巨大的价值”。但不久以后,她产生了怀疑,在抱怨逼真性的可能量度似乎不可避免地包含了相对于“环境”的负荷以后,她作出结论:“也许为了描述科学的进步,毕竟不需要一个逼真性概念”。乌巴哈(Peter Urbach)最近也表达了他的失望之情:似乎不存在任何“有趣的逼真性”概念——对于他来说,这意味着一个在与真理相同的意义上的客观的概念,正如波普尔原先所希望的。

另一方面,早在1974年,一个解释逼真性或似真性的新的纲领就已经由蒂奇、希皮纳(Risto Hilpinen)米勒和尼依尼鲁托(Ilkka Niiniluoto)开始提出来,不久图梅拉(Raimao Tuomela)和奥蒂(Graham Oddie)也加入进这个研究行列。这种研究方法严肃地采用了这样的观念:“一个陈述r的似真性取快于r所允许的事件状态与世界的真实状态之间的相似性”。他们认为,在波普尔的逼真性的定性的和定量的定义中所丧失的正是这种相似的观念。而这恰是逼真性概念的本质。因此,他们更喜欢使用似真性(truthlikeness)的概念以取代原先的逼真性(verisimilitade)。由此,尼依尼鲁托称他们的理论为似真性的相似理论。1987年,尼依尼鲁托出版了他的大作《似真性》。这本书总结了自1974年以来在这个领域的所有主要工作,给出了一个自足的和内容丰富的似真性的相似理论的、在逻辑上高度技术性的形式体系。随后,奥蒂亦出版了《类似于真理》一书。这两本著作——它们是同时而又彼此独立地完成的——是有史以来最先以书的形式发表的有关似真性的论著。尼依尼鲁托希望他们的著作甚至能够使有偏见读者相信:似真性概念根本不是“无意义的”或“荒谬的”,相反地,“在逻辑语用学领域内,它是一个诱人的和有益的对象”。他宣称:“经常可以听到的对没有一个人曾给出过一个似真性的足够清楚的说明的抱怨,现在可以被忘却了”。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分享他们的这种乐观主义。一些批评者已经论证了,相似的概念给予逼真性以一个太不坚实的基础。乌巴哈最近批评蒂奇和奥蒂相信似真性理论可以被建立在一个相似的客观概念(它表示由一个陈述所描述的结构和世界的真结构之间的“真实的”相似)的基础上。他令人信服地指出,我们关于两个结构(例如人面)的相似的“直觉”总是预设:一些特别的意义被附加到结构的某些性质上,而这样的负荷“强烈地受我们的制度和我们的语言和文化的影响。因此,似真性的相似理论远未是一个被公认的成功的理论。

在由波普尔所引出的关于逼真性问题的讨论以外,自莱欣巴哈对真理度作了一个技术性尝试以后,现在亦不断有人试图为“真理度”的概念下一个精确的数学或逻辑的定义。

在《简单性的神话》第八章中邦格(Mario Bunge)用一个在〔-1,1〕区间取值的函数V来定义“部分真理”的概念。但米勒的工作已表明,邦格理论中关于否定和合取的公理导致一个灾难性的结果:除非逻辑上等价的命题可以有不同的部分真理度,否则该理论至多容许真理度的取值为1和-1。希皮纳指出,邦格为V函数所预设的条件V(~h)=-V(h)对于度量人的可接受性或合理性可能是有道理的(如果h是很合理的,那么其否定~h就是很不合理的),但对于接近真理度是不恰当的。如果h是“几乎真”的,但不是严格真的(即0≤V(h)≤1),那么~h就不是“几乎真”的,但却是相当真的。

在《基础哲学论》第2卷中,邦格为“真理度”建立了一个新系统:其中的V函数只在〔0,1〕区间取值,而且在形式上满足概率演算的公式。他严格区分“真理度”和“概率”这两个概念,但没有给出承认真理度与概率满足同样的原理的正当理由。他也没有在任何特定情况下明确地定义V函数,而“真理度”的解释与早期一样仍然是成问题的。

在《真理的融贯理论》中,雷舒尔(Nicholas Rescher)提出了“真理度”的两种量度。按照他的观点,一陈述的真理度依赖于它与一不协调“数据基”相融贯的程度。由此他引入了△—测度来量度真理度。雷舒尔注意到,他的△—测度与邦格的V函数具有某些共同的性质。但是,一般认为,很难看出雷舒尔的理论与真理度有什么关系。将他的△—测度是作为一命题在已知一不协调数据群下的合理性的一个量度而不是作为一个真理度的量度,似乎更为自然一些。

笔者认为逼真性的概念无论在字面意义上,还是作为一个哲学的或科学的概念,都与精确性的概念完全相同,而与可能性是根本不同的,也就是说,我们可以用误差的概念来定量地度量逼真性。尼依尼鲁托曾不无道理地感叹道:西方人对可能性的定量研究已有了300年的历史,而对逼真性的定量研究则举步维艰,这形成了一个多么鲜明的对照!不过,按照我们的观点,与数学家们早已为可能性建立起了定量的数学理论(即概率论)一样,在数学中,关于逼真性的定量理论事实上亦早已存在,这就是误差理论。这一个事实很少为哲学家们所注意,更谈不上重视了。我认为这就是迄今还没有一个成功的逼真论的主要原因。因此,与哲学家们为了探讨人认识或理论的可能性问题,已经把概率论这种数学理论搬到了哲学中,并为哲学提供了一种新的分析工具——概率逻辑一样,为了探讨人的认识或理论的逼真性问题,我们也可以把误差理论搬到哲学中来,并且同样可以为哲学提供另一种新的分析工具—误差逻辑。通过误差理论的逻辑化和哲学化,我们可能提出一种全新的逼真论,可以把这种理论称做逼真性的误差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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