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国土资源局 内蒙古 赤峰市 025550
摘要: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关键词: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要点
引言
2007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工作正式启动,历时两年,最终形成以200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的调查成果。“二调”第一次全面建成国家、省、市、县4级联网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实现了调查成果的全面数字化存储和管理,为自然资源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基础数据。此后,按照“国家总体控制、地方细化调查”的总体思路和“三下两上”的工作流程,“二调”成果逐年更新,但由于各种原因,调查成果的真实性有所降低。同时,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新经济、新业态的发展,对土地调查数据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2017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正式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根据“二调”和“三调”前期部署的土地调查新技术试点情况,笔者对“三调”工作的展开做了以下思考。
1“三调”的主要任务及技术特点
1.1工作任务
一是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这是“三调”的中心工作任务,要求各地以1∶5000比例尺为主,按照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对县级行政辖区包括城镇村在内的每一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进行调查。二是土地权属调查。充分利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土地管理“批供用补查”数据,查清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城镇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状况。三是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基于“三调”成果和国土资源管理形成的各类管理信息,围绕国土资源精细管理、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及相关专项工作的需要,开展耕地细化调查、“批而未用”土地调查等专项调查。四是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按照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开展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实现对城市和农村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基本农田和其他专项调查数据的综合管理。五是统一时点变更。“三调”完成后,在2019年下半年再次采用数据更新的形式,将成果统一到2019年12月31日时点,形成标准时点调查成果。
1.2技术特点
一是充分继承历史数据,使调查结果总体可控。由于技术手段制约,“二调”相当于一次“零基础”调查工作。此后,国家相继组织了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地理国情普查、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等调查工作,相关调查和管理数据全部实现了数字化管理,特别是“二调”成果逐年更新,为“三调”提供了宝贵的参考资料,可以节省大量经费投入。按照方案,“三调”将充分继承利用“二调”以及历年土地变更调查等成果,由自然资源部采集高精度影像数据,与变更调查成果全面比对,并提取“不一致图斑”发放给地方实地调查;部内业比对没有提取的图斑,原则上应该继承“二调”调绘地类。
二是调查分类标准科学,调查内容更为丰富。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首先,2017年原国土资源部组织修订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新版标准秉持满足生态用地保护需求,明确了新兴产业用地类型、兼顾了农、林、住建等相关部门的业务管理需要。其次,“三调”对城、镇、村建设用地将进一步按照经营特点、利用方式细化调查并逐级汇交,能够提升国土资源城乡一体化管理水平,提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再次,基于“三调”开展的系列专题调查评价工作,进一步丰富了调查成果,有助于更好地支撑耕地保护、闲置用地管理等工作。
2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方法措施
2.1先行开展自治区第三次土地调查试点
为及时摸索第三次土地调查有关工作,研究确定全自治区土地调查技术方案,自治区应会同各设区市国土局选择有代表性、积极性高的一些县(市)先行开展土地调查工作试点。通过试点总结调查工作经验和科学有效的方法,在全自治区进行推广。试点自治区应先行开展以下工作:调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建立、调查技术实施方案的制定、调查项目招投标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调查经费预算的制定与执行、调查内外业的程序与内容、调查成果的汇总、项目检查验收方法与成果上报等。
2.2建设用地调查应以合法权源为前提
土地调查的征用常用于工业建设和城市建设,而土地征用的实际效果可以从各类开发区的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中所反映,因此,建设用地促进了地区经济发展。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土地被低偿征用。而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在市场机制与竞争机制的影响下,比征用农地的实际价格翻了很多倍。而用地大户的兴起容易造成农民失去土地,将农民不断从土地上剥离出来,导致失地农民数量增多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很多人在利益驱动下忽视它的合法权源。减少农村失去土地导致的城乡矛盾,必须将建设用地的合法权源作为征用土地的前提。
2.3土地变更调查应作为国土日常性工作实时进行
为了不断提升土地变更的调查工作,让工作能够顺利地开展,必须将日常工作的审核和集中变更相结合,优化调查农村土地调查工作程序,要想获得的成果质量,必须实现分级控制。规范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通过对于管理信息与现状信息相照应的一系列举措,促进农村土地调查优化工作的流程,提高对于县级省级成果的质量全面检查、并且与国家的抽样核查相结合。同时,必须加强对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信息的应用,将实际的操作变成变更调查与日常工作的闭合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国土资源的管理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必须保持全国土地的最新实时情况,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所以必须将土地变更作为国土日常性的开展工作。
2.4提升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质量
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库是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数据库标准及建库规范由国家统一编制,以县为单位组织开展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耕地细化调查专项数据库、建设用地专项数据库、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专项数据库建设,然后逐级汇交形成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各级三次调查数据库中数据内容应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国家备案数据为准;地方可以在国家制定的数据库标准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数据内容、扩展数据库结构,但上报国家数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建设从县到国家的土地调查数据综合分析与服务平台,实现土地调查数据、专项调查数据与土地规划、基础测绘等各类基础数据的互联互通和综合分析应用,是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的最终目标和意义所在。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办公室、工作小组要严格遵循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考察建库软件与管理平台设计科学性、界面友好性与使用高效性,确保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对管理决策的支撑服务能力。
结束语
总之,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工作非常重要,不仅考量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在经济社会活动中支撑程度的大小,而且更加考量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进程中支撑国民经济建设综合效能的大小,我们应有这样的觉悟和理性认识的实践。
参考文献
[1]国土资源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7.
[2]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Z].北京:国土资源部,2014,(4):152-153..
[3]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7):125.
论文作者:吕金威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2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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