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区域合作概论与中日战略考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东亚论文,概论论文,中日论文,区域合作论文,战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人们对21世纪谁主沉浮众说纷纭,但国际社会依然普遍看好东亚,对其发展前景抱有乐观的期待。
东亚系指“东亚太平洋地区”,包括东北亚和东南亚两部分,即亚洲东部地区。西方文献中称之为“太平洋亚洲”,其面积占亚洲总面积的37%,全球陆地面积的12%,人口约为世界人口总数的1/3。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东亚发生了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因而许多人认为东亚是世界上最没有希望的地区,除非东亚发生一系列的经济奇迹,否则将毫无前途。
然而,东亚经济奇迹出人预料地发生了。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日本在战争的废墟上创造了世界经济的奇迹,跃居继美国之后的第二大经济强国;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新加坡、韩国、我国台湾和香港,借助于日本产业结构调整之机,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推动经济高速增长,相继起飞成龙,被誉为“新兴工业经济体”和“坚定的外向型经济”的国家和地区;20世纪八九十年代,马来西亚、泰国发展成为“准新兴工业国”,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等国也加速经济发展,以争取早日成为“新兴工业经济体”。这一地区的持续发展及取得的业绩被世界银行称之为“东亚奇迹”。
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于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30年来年均GDP增长率为9.8%,现已成为“金砖四国”的重要成员。越南的革新起始于1986年,比中国晚了8年,但呈现加速发展态势,2001-2005年年均GDP增长率为7.5%,2006年和2007年GDP增长率分别为8.2%与8.5%,成为“展望五国”的成员。中国与越南的发展同东亚第三波高速增长交叉在一起,特别是中国的崛起,为东亚持续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正如日本东京工业大学教授渡边利夫所说,在东亚地区存在着一种“结构转换连锁”机制。因此,即使是日本经济不景气,也会出现替代日本的“主导国群”带动“后进国”的经济增长,从而维持整个东亚地区的经济繁荣和活力。1997-2007年的10年里,东亚克服了金融危机、禽流感、海啸、地震等影响,仍是全球经济发展最快和最具活力的地区,经济增长速度位居世界前列,东亚新兴市场的GDP年均增速超过9%,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日益增大。2005年,东亚经济规模占全球经济的40%,贸易占全球份额1/5。日本《富士产经商报》指出①,中、日、韩、我国台湾和香港、东盟10国等亚洲主要国家和地区2007年GDP达到11.7万亿美元,是1980年的6倍。随着经济发展,东亚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贫困人口比10年前减少了3亿多,贫困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日本《福布斯》月刊2008年5月号发表了李光耀的题为《世界经济的中心是亚洲》一文,预测今后20年,中国和印度的年均经济增长率会超过9%,其他东亚国家约为7.5%,预计到2030年,亚洲将占全球GDP的50%,回归“世界第一”的位置。上述种种分析和预测同奈斯比特在《亚洲大趋势》一书中提出的观点“异曲同工”。奈斯比特在书中指出,亚洲的现代化是当今世界正在发生的最重要的事情。150年来,西方享受了进步与繁荣,而亚洲却遭受贫困与饥饿。现在,亚洲正走上经济复兴的道路,这将使它们重新得到其以前文明所拥有的辉煌和荣耀。以前讲到世界就是西方世界,现在我们必须面对一个新的现实:东方的兴起。东方兴起的最深远影响是出现了一种新的现代化模式。亚洲以“亚洲方式”实现现代化,从而给西方国家在进入21世纪时带来了挑战,但更重要的是带来了发展机遇。
东亚持续发展的动力来自两方面,一是各国自身的不断改革与开放;二是东亚集体力量,亦即加速区域经济整合。这里的区域经济整合指在特定组织机构框架内开展的持续性和制度化的经济合作,而不是一般经济往来。
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东亚国家学者和政界人士虽然提出过不少关于加强区域经济合作的设想和倡议,其中包括日本学者小岛清于1964年提出的太平洋共同体;1967年由亚太跨国公司推动的太平洋盆地经济理事会;1968年出现的由官方参加的太平洋贸易和发展会议;1980年在日本首相大平正芳的倡议下成立的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1989年由澳大利亚总理霍克推动的亚太经合组织;1990年马哈蒂尔倡导的东亚经济集团,1992年改称为东亚经济核心论坛。但是,在这一时期,东亚区域合作进展缓慢,区域经济合作与区域经济发展不相匹配和对称,滞后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一体化进程。
然而,20世纪90年代至今,以下因素从不同侧面推动了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1.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个平行市场变为全球统一市场;2.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从对立走向长期共存;3.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多边贸易谈判屡受挫折;4.经济国际化加速推动一国经济从国内市场走向世界市场;5.区域经济一体化显示巨大的经济效益。
上面提及的第5点尤为重要,已成为加速区域经济统合的动力。半个世纪以来,经济学家对区域经济一体化效益进行了较为充分的研究。维纳在1950年提出了区域经济一体化既有贸易转移效果和贸易创造效果的静态效益,又有扩大规模经济、吸引外资等动态效益的理论。新区域主义则提出,小国与大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主要是经济目的:一是为了获得大国巨大的消费市场,使其产品取得市场准入机会。在自由贸易区内,大国失去了对小国进行贸易报复的权力。但大国要求小国必须在经济和政治方面做出一些让步,这就是所谓的“单方面支付”。二是如果小国与大国接壤,小国可以利用自由贸易协定促进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形成依靠大国市场的产业带。而小国之间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同大国讨价还价的能力,降低谈判的交易成本。从理论层面看,新区域主义既是大国主导区域合作的理论基础,又是小国寻求和推动区域合作的理论基础。从实践层面看,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显示出无以替代的作用,区域经济一体化愈加成为国际经济关系的一种潮流。
鉴于上述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东亚区域经济合作出现了转机,呈现宽领域、多层次的发展态势。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要形式是实施特惠贸易安排、双边和多边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及建立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协定和自由贸易区作为区域贸易安排,比WTO的最惠国待遇先行,通过降低进口关税,减少贸易壁垒,扩大货物、服务、资金的市场准入,促进了地区贸易与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
论及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不能不谈到以下三个重要事件:
第一,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是东亚区域合作的发端地。1967年8月,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等5国发表《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又称《曼谷宣言》),宣布东盟成立。在1984-1999年期间,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先后加入,东盟从5国扩大为10国。40余年来,东盟不仅在组织规模上由“小东盟”扩展到“大东盟”,更为重要的是东盟不断推进内部的经济政治整合。特别是东盟首脑于2007年11月通过并签署了《东南亚国家联盟宪章》②。《宪章》的问世,将使东盟的运作效率和一体化程度得到提升,东盟成员国的认同感得到强化,力争如期建成以经济、安全和社会文化为支柱的东盟共同体,建立“更强大、更团结、更具凝聚力的东盟”,以便更好地应对不断变化的地区格局和经济环境带来的各种挑战。
第二,亚欧会议是东亚区域合作的催化剂。1994年7月,欧盟委员会会议制订了“新亚洲战略”,主张与亚洲进行广泛的对话,旨在建立一种建设性、稳定和平等的伙伴关系。同年10月,新加坡总理吴作栋访问法国时,对“新亚洲战略”做出了回应,表示:“APEC是北美与东亚之间的桥梁,北美与欧洲也有广泛的联系。在这三极世界之中,欧洲与东亚的联系是缺乏的。”双方的共同意愿“一拍即合”,于1996年促成了亚欧会议的召开,而亚欧会议的筹备、召开为东亚国家聚集在一起组成为一个“大家庭”创造了机遇和条件。
第三,东亚峰会使东亚区域合作进入新的阶段。2005年12月14日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召开了首次东亚峰会,通过并签署了《关于东亚峰会的吉隆坡宣言》,从而在东亚形成了三层结构的、互为补充的区域合作机制:东盟十国与中、日、韩三国的合作机制(“10+3”)、东盟十国分别与中、日、韩三国的合作机制(3个“10+1”)以及东盟十国、中、日、韩三国与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三国的合作机制(“10+3+3”)。
目前,东亚区域合作与经济全球化相适应,形成“前低后高”和“你追我赶”的发展态势。主要特点是:
1.东亚区域合作由“小国群体”为主导,大国不同程度地参与。这种组合方式在全球区域一体化中可谓独树一帜,是一种创举。形成了国际关系中新的力量来源和权力中心,从而改变大国主宰国际事务的局面以及国际体系中大国优势的权力构造,促进了国际关系的民主化,使东亚区域合作“从散到聚”。
2.东亚区域合作已拓展到跨区域整合。亚太经合组织把亚洲(主要是东亚)与太平洋沿岸国家联结在一起,亚欧会议则把亚洲(主要是东亚)与欧洲联结在一起,东亚-拉美论坛把东亚与拉美联结在一起。东亚-拉美论坛成立于1999年9月,包括东亚、拉美及大洋洲32个国家,是东亚与拉美之间第一个旨在促进对话与合作的论坛。
3.东亚区域合作从传统地区主义向新型地区主义转化。所谓传统地区主义,一般是指区域经济合作从事纯商业活动,而新地区主义则是一个包括经济、文化、安全政策和政治制度等各方面在内的从“异质”到“同质”的融合过程。换言之,区域合作组织或机制的功能已从贸易投资转向全面合作。因此,有的区域合作组织或机制的功能,从早期以经济合作为重点,增添了政治与安全合作的内容,有的区域合作组织或机制则从初期的政治安全合作为主,增加了经济合作的分量,不同功能的区域合作组织或机制都在逐渐走向全面的融合。
4.东亚区域合作是以政府为主导,企业和市场为主体。东亚区域合作经历了从私人、企业合作到官民合作再到政府间合作的发展历程,但政府主导的合作主体仍然是企业。企业迁移是企业区位调整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改变企业在市场中的位置、消费者偏好、环境规则、技术进步的可行途径,是企业价值链在空间上的变化。从长期看,对东亚区域合作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市场容量与交易效率。
5.中、日、韩是东亚三大主要经济体,除了在“10+3”框架下的中、日、韩合作外,三国在2004年建立了“三方委员会”,决定制订“三方合作行动战略”,研究三国自由贸易区和投资安排。中国同日韩两国的经贸关系日趋紧密。据日本财务省公布的贸易统计报告显示:2008年7月,日本对中国的出口额为1.2864万亿日元,同比增长16.8%,中国现已超过美国成为日本最大出口市场③。2007年,中韩双边贸易额接近1600亿美元,同建交初期相比增长32倍。双方相互投资累计超过410亿美元,增长近90倍④。然而,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展并不平衡,东北亚区域合作进展缓慢,中日、中韩、日韩以及中日韩的经济统合尚处于探索阶段,而东南亚的区域合作势头却“一浪高于一浪”,目前,中、日、韩三国主要是参与以东南亚为主导的区域合作。这一点值得中、日、韩三国反思,没有中、日、韩的紧密配合与支持,东亚共同体或东亚自由贸易区是难以建立起来的。
由于中国实施改革开放,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因此,中国与东盟国家关系陆续正常化,为加强东亚区域合作奠定了基础。从1991年开始,中国与东盟开展对话关系。1997年爆发的东亚金融危机,使东亚区域合作的重要性凸现,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国家越来越重视本地区的区域合作,同年11月中国国家领导人首次出席中国与东盟(“10+1”)领导人会议,以此为开端,东盟与中、日、韩即“10+3”机制建立起来,东亚经济融合被提上日程。
中国对东亚区域合作的基本战略考虑是“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八字方针和推进周边外交的两个方向:加强睦邻友好和加强区域合作⑤。这是中国第一次把区域合作与双边关系并列。根据这一战略取向,温家宝总理在2003年10月访问印尼时,全面介绍了中国致力于“睦邻、安邻、富邻”的周边外交政策考虑,对八字方针做了具体的阐述。按照上述方针政策和战略考虑,中国在东亚区域合作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
1.中国与东盟于2002年签署并发表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强调根据《联合国国际海洋法公约》、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等,本着合作与谅解的精神,由主权国家通过协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海上主权争议。
2.中国于2002年率先与东盟签署《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启动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谈判进程,带动了其他域内外国家对同东盟的自由贸易安排采取更为积极的态度。
3.中国于2002年率先与东盟发表了《关于非传统安全合作联合宣言》,开辟了新的合作空间。2003年4月,面对非典疫情,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举行特别会议,制定了一系列合作措施,以共同防治和控制非典疫情。
4.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于2003年10月签署并发表了《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这是中国第一次与一个地区组织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也是东盟第一个战略伙伴。
5.中国于2003年10月正式签字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中国是加入这一条约的第一个非东南亚大国,也是中国第一次加入本地区区域性条约。
6.中国与日本、韩国经协商于2003年10月签署了《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这是三国领导人发表的第一份三方合作文件,确定了三国合作框架、原则和前进方向,对促进三国合作和推动东亚“10+3”合作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7.在2007年7月22日新加坡举行的“10+3”外长会议上,中国外长杨洁篪强调中国将在“10+3”框架内加强对东亚自由贸易区的研究,与东盟和日本、韩国增进相互理解和相互信赖,扩大各领域的互利合作,推动“10+3”合作不断登上新台阶,取得新成就。特别是在7月23日举行的东盟与中国“10+1”外长会议上,中国政府决定设立驻东盟大使。
在上述重大举措以及中国与东盟海运协定、服务贸易协议、航空合作框架协议、定期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等的推动下,中国与东盟合作关系取得了全面发展。仅就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而言,截至2007年底,已突破2000亿美元,累计相互投资额454亿美元,双方已互为第四大贸易伙伴。
日本与东亚国家关系也在迅速发展。早在福田赳夫执政时期,日本就大力推进同东盟的关系。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日本开始从过去的“只追求世界贸易的自由化和单纯依靠WTO的政策转向谋求区域经济统合的方向”⑥。日本参与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时间虽略晚于中国,但实际进展迅速。从2001年1月起,日本分别与新加坡、墨西哥及韩国进行缔结自由贸易协定的相关谈判。由于日本与新加坡不存在敏感的农业问题,因此,2002年日本与新加坡正式签订了《全面经济伙伴协定》,同年11月,日本与东盟签订了《全面经济合作的共同声明》,同中国一样提出在10年之内与东盟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目标。2003年初,日本又决定与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就建立自由贸易区进行谈判。该年12月在东京举行的日本与东盟特别首脑会议上,正式签署《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并发表了《东京宣言》,明确表示要在2012年建立《日本-东盟自由贸易区》。2004年9月,小泉纯一郎访问墨西哥,双方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并于当年11月与菲律宾就签订自由贸易协定达成了基本共识。2008年3月28日,日本政府终于同东盟签署经济合作协定。按照协定,日本将在10年内取消东盟产品(大米除外)93%(按贸易额计算)的关税,而东盟则取消或削减日本的平板电视、汽车零部件等产品的关税。
日本的长远目标是“建立以日中韩+东盟为中坚的东亚经济联合体”,这个目标与中国的想法基本一致。
在东南亚区域合作“红红火火”的同时,人们的关注点转向东北亚及东亚总体区域合作。这一地区的合作涉及世界四个大国:美国虽属域外国家,但对本地区影响重大。俄罗斯横跨欧亚大陆,在远东有大片待开发地区;中、日、韩是“10+3”成员,都是亚洲国家,国家的地域和人种是不能改变的。当前,中日韩三国的经济总量约占东亚的88%左右,约占亚洲的79%左右,因而三国理应为东北亚乃至东亚区域合作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这种作用至今尚未完全发挥出来,其主要原因是:
(一)对区域合作中排他性与开放性关系处理不当
1991年11月,美国国务卿贝克曾对日本外相渡边美智雄说:“东亚经济论坛设想,是要在太平洋上画一条线,将日本同美国分开。这是绝对不允许的”⑦。在这一思想主导下,美国对亚洲任何不包括美国在内的区域合作组织、机制和论坛等都感到担心和不悦。美国的这一政策取向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东亚乃至亚洲区域合作组织的建立及其建立后的正常运行。
区域经济一体化实体存在排他性。所谓排他性,一是对成员国的限定,其成员国必须在所属区域范围之内。二是对享受优惠政策的限定,各成员国相互给予的优惠待遇只限于区域内,区域外国家则不能享有。实际上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也都是这样做的。至少到目前为止,亚洲或东亚国家不可能成为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成员,也不可能享受它们内部相互给予的优惠待遇。
东亚峰会的启动再次说明,东亚区域合作要妥善处理好排他性与开放性的关系。东亚峰会最初是由韩国前总统金大中1998年提议成立的“东亚展望小组”,其长远目标是建立东亚共同体。2004年东盟与中日韩曾讨论过将“10+3”峰会改为东亚峰会,建立东亚共同体或东亚自由贸易区,以拓展本地区各成员的经济发展与合作的空间。当时的设想是东亚峰会成员只包括东盟十国和中、日、韩三国(即“10+3”)。但美国不同意以这个峰会建立东亚共同体,美国国务卿赖斯2005年上半年企图以美式价值观建立“太平洋共同体”。“10+3”有关各方对东亚峰会成员的构成亦产生不同看法,有的主张扩大,有的不赞同扩大,包括日本在内的某些国家力主将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纳入东亚峰会。
日本的战略考虑并不令人感到意外,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讨论和筹建“东亚经济核心论坛”时就已宣称“成员应包括澳、新。如果澳新参加,日本就参加,否则日本也难以参加”⑧。而有些国家则认为澳新和印度并不属于东亚区域范围的国家,因而不宜加入。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看,虽然出现了两个重要趋势:一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扩大规模的趋势,但扩大其组织规模都是区域性而不是跨区域的行为。例如,东盟从东南亚五国扩大到东南亚十国,但却拒绝印度申请加入。二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相互“融合”的趋势。但所谓融合也只是加强两个一体化组织之间的对话与联系而已,而不是把两个组织“融为一体”。例如,北美自由贸易区与欧盟的对话与联系。因此,对排他与开放需要有全面的认识,不要抱有“超越现实的天真”,不能认为亚洲或东亚区域合作组织有美国等域外国家参加就是开放,否则就是排他。正确的做法和理解应是不能因为区域合作组织有排他性而拒绝区域开放,反之也不能由于区域开放而扬弃排他的属性。
为妥善解决东亚峰会与会问题,东盟提出了域外国家参加东亚峰会必须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是东盟全面对话伙伴国;2.加入或同意《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3.与东盟有实质性关系。最后由于澳、新、印度3国均符合上述三个条件而与会,从而使2005年召开的首次东亚峰会成为“10+3+3”模式。首届东亚峰会通过的《吉隆坡宣言》指出:“与会各国领导人同意将东亚峰会建成一个论坛,就共同感兴趣和关切的战略、政治和经济问题进行对话,东亚峰会在努力推进本地区一体化建设时,应与东盟建设保持一致。”温家宝总理在吉隆坡东亚峰会上的讲话指出:“中国反对搞封闭的、排他的和针对任何特定一方的东亚合作,只有开放的合作才能实现不断进步,只有开放的合作才能更好地发挥区域优势,只有开放的合作才能顺应时代潮流”,“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参与东亚合作进程中,必将为今后的东亚合作开拓更大的发展空间。我们欢迎俄罗斯参加东亚峰会,也欢迎美国、欧盟等其他区域外国家和组织与东亚合作建立联系,为东亚的稳定与发展发挥积极的建设性作用”。温家宝的讲话精神是开放与排他关系的辩证统一。我们的理解是“反对封闭的、排他的和针对任何特定一方的东亚合作”,指的是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东亚合作不要割断与区域外国家和组织的联系,而不是指区域外国家都可以或者必须参加具有东亚和亚洲属性的区域合作组织。“针对任何特定一方”系指东亚区域合作不能像有人所说的那样是为了“排斥美国”和“防范和反对中国”。
(二)对区域合作中主导权与非主导权关系处理不当
有人认为欧洲与美洲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之所以取得令人注目的进展,是由于北美自由贸易区以美国为主导,欧盟以“法德为轴心”,而亚洲或东亚的经济区域化则是“无人负责”,如同一串散落的珍珠,缺少一根主线将它们串联起来。由于缺乏区域化强劲的推动者,亚洲或东亚区域经济整合进展不大。这话说得有道理,但也不全对。首先,从经济实力及其影响力而言,日本有资格扮演东亚区域合作“带头者”的角色。因此,日本是谈论“主导权”最多的亚洲国家。在酝酿东亚峰会过程中,日本有的媒体突出宣传“日中争夺领导权”和“一山不容二虎”论等。由于众所周知的历史问题,中国和日本的关系并未形成法国与德国那样的关系,日本担心中国主导东亚区域合作,而中国对日本也不够放心。鉴于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区域合作倡议和设想都是由东盟首先提出来的,而且东盟在自身建设中已率先形成了一套符合地区实际情况、比较完整和行之有效的合作机制与规则,为此,中国一向主张和支持东盟在区域经济合作和地区安全合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其次,东盟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积极推行大国势力均衡化战略。大国势力均衡化战略,简言之,就是不让任何一个大国独自控制东南亚,而是让各大国相互制衡,相互制约,为追求、示好东盟付出有利于它们的代价,以便使它们在大国博弈的夹缝中求得生存与发展。与此同时,东盟又要提防大国在自己的地盘上发生争斗,损害自己的形象和利益。用李光耀的话来形容,那就是“大国是象,东盟是小草”,如果大象在草地上打斗起来,那么小草就会被踩死了。新加坡外长杨文荣说在东亚区域合作中“让东盟坐在驾驶席(即处于控制地位),会让每个人放心,因为我们是安全的驾驶员。”⑨因此,东盟地区论坛抑或东亚峰会等合作模式,至今都是由东盟国家主持,并在东盟国家召开。这一运作模式既体现了东盟要发挥主导作用,也体现了东盟实施“大国势力均衡”的外交政策。各大国都不能不接受这样的客观现实,这样的现实既对东盟有利,也符合各大国的利益。再次,在当今国际关系民主化进程中,所谓主导权并不意味着由哪一个国家“说了算”,而应具体体现在为推动区域合作而作出的贡献上。中国和日本虽不是东亚区域合作的“主导者”,但两国的重要作用,是谁都不能忽视的。在东亚区域合作中发挥东盟的主导作用,坚持“10+3”的主渠道地位,现已基本上成为东亚国家的共识。
(三)对区域合作中国家利益与区域利益关系处理不当
所有参加区域合作的国家都有自身利益的追求。由于东亚各国产业在地区中所处地位不同,在关税与非关税减让问题上的调和的空间相对较小,同时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导致各方为了自身利益都会提出保护部分产业部门及其产品的要求,这无疑增加了彼此间合作的困难。然而,东亚区域内的经济互补性很强,中国与东盟各国劳动力和资源丰富,而日本和“四小龙”则拥有雄厚的资金和技术。经济互补性还体现在产品的特化系数上。特化系数[特化系数=(出口-进口)/进出口总额]是表示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指标,特化系数越高,意味竞争力越强。在中国产品中,以服装为中心的轻工产品竞争力最强,而化工产品最弱,原材料等初级产品和简单机械类产品居中,与具有相同产业竞争力结构的泰国、印尼等国家处于相互竞争的状态。日本主要产品的特化系数与中国恰恰相反,这说明中日两国间存在着很强的互补关系。日本学者利用一般均衡模型测算⑩,如果实现包括中国、日本、新加坡、韩国以及东盟四国在内的自由贸易区(11),可以为日本带来1.02%左右的GDP增长。由于日本经济已经进入成熟阶段,其潜在增长率为1.5%左右,与此相比,1%左右的增加值不能不说是一个相当高的数字。如果从具体的行业分析,则更能体现参与自由贸易区对日本的好处。日本参与东亚自由贸易区,只对农林水产业、矿业、食品加工业、化纤、服装业、电气机械等行业产生冲击,而对石油化工、钢铁、一般机械以及各种服务业则将带来巨大利益。受影响的农林水产业、矿业和服装业等产业的总和,在日本GDP中的比重不足5%,而占GDP95%以上的产业将因参与自由贸易区而受惠。
上述研究表明,实现东北亚乃至东亚区域经济统合,对本区域国家都是有利的,但现实区域合作情况却并非完全如此,主要原因是当今的国际关系,不仅受经济因素的左右,而且越来越多地受到非经济因素的制约。日本与韩国之间迟迟不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其关键因素是经济因素,亦即双方在农业和重化工业上的利益不同。日本农产品平均关税为64.9%,大大高于美国的10.9%和欧盟的15.7%(12)。因此,日本农产品缺乏国际竞争力,加之“农林族”的反对,日本在农产品自由化方面一直没有做出实质性的让步。中国与韩国之间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中国农产品价格是韩国农产品价格的1/6,因而韩国担心与中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将使其农业受到“毁灭性打击”(13)。
中国与日本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则受到经济因素及非经济因素两方面的干扰。两国双边贸易与直接投资数额巨大,两国经济依存关系相当紧密,在此基础上签订双边自由贸易或经济合作协定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中国已经多次提出倡议,希望能尽快进行中日之间的相关谈判,日本企业界对中日自由贸易也持积极态度,据日本经济新闻社2004年6月对200家中日大企业所做的调查表明,90%以上的日本企业和86%的中国企业赞同缔结中日FTA(14),但至今仍未得到日本政府的回应。主要原因是:从经济因素分析,日本考虑到农业问题和劳动力流动问题对日本经济的影响。从非经济因素分析,是由于中日之间存在对历史认识问题的分歧,特别是美国不愿意看到在亚洲出现没有美国参与或“冷美”的区域合作集团。美国不仅反对中韩之间签订FTA,而且也反对中日之间签署FTA,日本与美国是同盟关系,因而日本不能不考虑美国的态度。
然而,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区域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潮流。中日两国人民乃至亚洲各国人民都期盼中日两国领导人能携手合作,克服困难,排除障碍,进一步促进东亚区域合作,逐步迈向东亚共同体,为东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这种趋势还看不出有逆转的迹象。
注释:
①[日]《富士产经商报》,2008年4月4日。
②第13次东盟首脑会议。
③[日]《日本经济新闻》,2008年8月22日。
④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韩国经济四团体午餐会上的演讲:《深化互利合作共创美好未来》,2008年8月26日。
⑤2002年中国共产党笫十六次代表大会报告。
⑥[日]宗像直子编著:《日中关系的转机——东亚经济统合面临的挑战》,东洋经济新闻社,2001年版,第8页。
⑦[日]《朝日新闻》,1992年1月18日。贝克所说的“东亚经济论坛”系指马来西亚首相马哈蒂尔倡议的“东亚经济核心论坛”。
⑧[日]《读卖新闻》(早版),1995年4月7、9日。
⑨《东盟为适应新世界格局而重新定位》,载[新加坡]《海峡时报》,2005年9月8日。
⑩[日]浦田秀次郎等编:《日本的FTA战略》,日本经济新闻社,2002年7月,第9章。
(11)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
(12)宾建成等著:《世界双边FTA的发展趋势与我国的对策探讨》,载《国际经济合作研究》,2005年7月。
(13)[韩]《朝鲜日报》,2005年8月2日。
(14)[日]《日本经济新闻》,2004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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