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文物古建筑的修缮与保护论文_郭照云

浅析文物古建筑的修缮与保护论文_郭照云

云南城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云南昆明 650233

摘要:文物古建筑的修缮保护是一个涉及面广、程序复杂的过程,其中有很多细节关系到整个文物古建筑修缮保护工作的成败,因此一定要努力提升自身的专业技术技能和管理水平。多措并举地做好文物古建筑修缮与保护的民众宣传。让珍贵的文物古建筑在今后的历史长河中熠熠生辉、绽放出其独有的历史价值。鉴于此,本文主要分析文物古建筑的修缮与保护。

关键词:文物古建筑;修缮;保护

1、文物古建筑修缮与保护的特征

1.1、文物古建筑修缮与保护管理方法的创新性

文物古建筑修缮与保护也需要通过立项、设计、招投标等环节。但文物古建筑经历了历史的传承与发展,它沉淀了丰富的历史信息与文化内涵。在文物古建筑工修缮时,需要由多个部门或团队协同配合实施;所应用的管理模式、实施方法与普通建筑工程肯定有所不同,因此构建起与文物古建筑修缮相符的管理模式,在确保文物古建筑质量的基础上,做好我国几千年古建技艺技法的传承和发扬。

1.2、文物古建筑修缮与保护原则的严格性

为了文物古建筑更好的得到修缮善与保护,在我国有关具体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全面的保存和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严格按照公认的准则保护好文物本体及与之相关的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与此同时相关文物古建筑修缮与保护技术规范也明确的对原状的涵义界定:“‘原状’系指古建筑个体或群体中一切具有历史意义的遗存现状。若确需恢复到创建时的原状或恢复到一定历史时期特点的原状时,必须根据实际需要与可能,并具有可靠地的历史考证和充分的技术论证”。而原状的主要内容是指:第一、原来的建筑形制,包括原建筑的平面布局、造型、法式特征、艺术风格等;第二、原来的建筑结构;第三、原来的建筑材料、第四、原来的工艺技术。对于文物古建筑的修缮与保护我们不止这一原则,例如“最小干预原则”、“可逆性原则”、“可识别性原则”,“尊重当地传统的原则”等。但通过对“不改变文物原状”这一原则阐述,我们可以看出它不仅从技术规范方面,还从法律法规的角度都做了明确规定,足见文物古建筑修缮与保护原则的严格性。

1.3、文物古建筑修缮与保护方法的多样性

文物古建筑在我国历史长河中传承、延续千年,其结构形式复杂多变,艺术风格丰富多彩、文化内涵厚重博大、残损状况不尽相同。在文物古建筑修缮与保护时也体现出多样性。以木构件修缮与保护为例,有“原位补强”、“原状剔补”、“原状墩接”与“原状更换”等常用的木构件修缮与保护方法。但在选择修缮与保护方法过程中,通常应该事先分析、测定文物古建筑的实际残损状况和构件的承载能力、安全性能、使用攻能、感官性能等各方面情况,选择可行、科学的修缮方案。我们不能为了提高工程造价而任意采用“原状更换”,也不能为了降低工程造价而任意采用“原状补强”、“原状剔补”或者“原状墩接”。我们对风格多样的文物古建筑只能采取与之最适宜的修缮保护方法。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2、文物古建筑修缮与保护方面的问题

2.1、文物古建筑修缮与保护意识的淡薄

我国人口众多、文化水平、观念意识差异较大,导致大众对文物古建筑的保护意识淡薄。每年都有游客对文物古建筑破坏的新闻报道。总体来说,大众的保护意识淡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国家相关单位所开展的文物古建筑保护举措关注热情较低。我国不少城市每年都会举办规模不一的宣传活动,这些宣传活动本意是想要唤起大家对于文物古建筑的关注和保护,然而群众对于这些宣传活反应比较冷漠,没有起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另一方面破坏文物古建筑的行为逐年增多。随着文化旅游成为旅游热点。不少城市的文物古建筑迎来了天南海北的游客。尤其节假日很多以文物古建筑著称的城市人满为患。虽然文化旅游可以增进人们对文物古建筑的认知和了解,充分发挥文物古建筑的教育价值。但这也带来了一些经营者对文物古建筑的肆意开发和破坏,一些文物古建筑也遭到部分游客的破坏。说明了民众保护意识的淡薄。要想做好文物古建筑修缮与保护工作,就一定要改变大众对文物建筑的保护意识。

2.2、文物古建筑修缮与保护方法相对落后

在文物古建筑的保护方法上,目前我国不少地区做的并不理想。有些地方甚至为了顺应城市的发展要求,一些破损严重的文物古建筑遭受局部、甚至彻底拆毁。有些地方虽然有文物古建筑修缮与保护意识,但因其保护施工队伍、管理人员对文物古建筑修缮与保护知识及经验的匮乏,所采用的修缮与保护方法偏离、甚至有悖于文物古建筑修缮与保护的初衷,很多文物古建筑在被修缮与保护中变了样子,没能够完整地保留文物古建筑的“原汁原味”,这种修缮与保护方式是文物古建筑修缮与保护所禁止的。

2.3、文物古建筑整体性遭破坏

一些城市没有结合好自身特点,大肆进行城市改造。不少珍贵的文物古建筑就在城市改造建设过程中被破坏和损毁。有些文物古建筑虽然没有被破坏,但文物古建筑周围的环境已经发生巨大变化。文物古建筑与周围的环境原本是一个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当周围的面貌被改变之后,文物古建筑失去了它原本的整体和谐美感,这对于文物古建筑来说是一个不可估量的损失。

3、文物古建筑修缮与保护对策分析

3.1、加强民众文物古建筑保护意识

第一、借助网络平台,呼吁全民保护身边的文物古建筑,以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文物古建筑修缮与保护中来;第二、将文物古建筑保护与修缮知识落实到教育领域,以便提高全民文物古建筑修缮与保护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进而带动和激发民众的文物古建筑保护意识。

3.2、坚持科学的文物古建筑修缮与保护方法

第一、对文物古建筑进行修缮与保护之前,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根据文物古建筑的实际情况,编制科学、合理、全面的文物古建筑修缮与保护方案,以确保文物古建筑的历史性、现实性与发展性;第二、对于失修多年且原状已经无法维持原有安全性能、使用功能的文物古建筑,修缮与保护时要进行合理的原状更新,更新过程中一定要遵循“修旧如旧和以存其真”的原则,以保证其原有的真实性、整体性和完整性;第三、对于文物古建筑的潜能和价值,要通过多种渠道将其充分挖掘出来,以实现真正的“古为今用”。

3.3、加强文物古建筑专业人员的培养力度

第一、通过学校专业教育,在岗实践培训,调研来实现文物古建筑专业人员技术技能、理论素养的提高;第二、加强文物古建筑相关工作实践活动,让文物古建筑专业人员在实践中总结出灵活、适用、有效、可行的修缮与保护方法。

总之,文物古建筑的修缮与保护是一个长期性过程,同时也是一个系统性强的修缮与保护过程,所以文物古建筑修缮与保护工作人员必须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了解,然后结合文物古建筑的状况,详细分析其破坏、残损的原因,最后根据需要解决的问题,制定出科学、有效的修缮保护方案。让修缮与保护后的文物古建筑重新焕发出灿烂的历史青春。

参考文献:

[1]何岩,何海蛟.文物古建筑的保护修缮[J].居业,2017,(01):121+123

[2]王峰.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管理[J].现代装饰(理论),2013,(10):192

[3]《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2003年5月1日起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三条:

[4]《古建筑木结构维修与加固技术规范》 GB50165-92,第二章基本规定,第2.0.1条,第2.0.2条

论文作者:郭照云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22

标签:;  ;  ;  ;  ;  ;  ;  ;  

浅析文物古建筑的修缮与保护论文_郭照云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