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人民币汇率安排——由最优通货区理论谈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通货论文,人民币汇率论文,最优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概 述
由于欧元的由理论到现实,谈论最优通货区理论(The Theory of Optimum Currency Areas以下简称OCA理论)的很多。OCA 被广泛用于讨论货币一体化问题,也还可很容易地推广到有关固定汇率的研究中,但在讨论一般的汇率安排问题时,其前提条件不似统一通货区这样严格,有关OCA理论的运用更多的可能是一种方法(approach), 这种方法在分析某种汇率制度安排的成本和收益时会很有用。
讨论汇率制度问题有时是很困难的。原因有二:其一,较难界定一国的汇率制度的类别;其二,一国政府很少清楚其汇率安排的目标。总体上说,汇率不外乎有调节的定住(pegging with more or less adjustment)和有干预的浮动(floating with more or less interven- tion)两大类。定住汇率就是在某一时期内的固定汇率,其优势主要体现在微观效率,而浮动汇率则在宏观不均衡时调节成本较低。有关汇率制度选择问题的讨论从大的方面就是固定汇率与浮动汇率的取舍问题,是一种成本—收益分析。OCA方法是有关的基本思想方法, 其所长在于分析固定汇率的利弊。而两种汇率制度本身是互相替代的关系,一者之长乃另者之短,由此推论,OCA 方法对权衡比较所有汇率安排问题都能提供某种思路。在讨论汇率制度问题时,时常有一种错觉,就是浮动汇率的市场决定的成份多一些,而固定汇率常常与政府管制在一起,但OCA理论告诉我们,简单的市场经济原则并不能推导出执行哪一种汇率制度的必然性,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严格的外汇或资本管制。因此,用OCA 方法来探讨汇率制度安排问题往往能得到一些比较客观的结论。本文第二部分简单介绍OCA理论; 第三部分探讨人民币汇率制度安排的理论依据;第四部分则讨论亚洲美元区崩溃对我国带来的外部冲击以及由此造成的人民币贬值压力,并分析人民币汇率制度安排的内在缺陷;第五部分是全文的结论部分。
二、OCA的理论简介
OCA理论是蒙代尔(Mundell)于1961年提出的有关汇率安排的理论,其要旨为根据成本—收益分析来选择一定的区域构成使用同种货币的通货区。根据蒙代尔的分析,得出了一个有趣的结论,美国和加拿大的东部区域可构成一个统一通货区,而两国的西部地区则构成另一个通货区,这一切是从产业结构差异引起的不对称性会导致宏观调整的不对称这一理论前提导出的。蒙代尔认为只有产业结构比较一致的地区才适于构成一个统一通货区。其后,麦金农(Mckinnon,1963)和凯南(Kenen,1969)亦对OCA理论作了开创性研究。麦金农认为一些开放的小国适合进入统一通货区,而凯南则认为如一国产业足够多元化其进入统一通货区的代价可较小。 一般认为,上述三位著名学者的工作构成了经典OCA理论的框架。但自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全球宏观经济的基本面有很大改观,各国的汇率安排亦多由立足于金本位的固定汇率转向浮动汇率。OCA理论似乎越来越远离现实。哈里·约翰逊(Harry Johnson)等著名学者也因此认为该理论仅是读书人的游戏文章而已。
然而,进入90年代后,欧洲货币联盟(EMU)的实际运行使OCA理论死而复生。为了适应理论与现实的不断变化,OCA理论亦改头换面。 德格洛瓦(De Grauwe)等人的工作使OCA理论蒙上了浓厚了新古典主义色彩,他们的工作也因此被称作新OCA理论。经典OCA理论所要求的加入统一通货区的先决条件在新OCA 理论中变成了可在先加入通货区后逐渐达标,只要有可信的承诺和有力的纪律约束即可。欧元区内意大利和西班牙的EMU达标似乎验证了这一点。由此可以推论, 一些长期饱受宏观经济动荡之苦的国家可以通过定住某些宏观稳定国家的货币而引入稳定的宏观经济政策,并彻底改变原有的预期,从而尽享经济长期稳定所带来的好处。这是新OCA理论开始发展中国家特别是转型国家的药方。 这个方子看起来与许多发展中国家长期采用定住某一硬通货的汇率政策倒是不谋而合,但其中的隐含的前提条件却又是诸多欠发达国家所不可能具备的。因此,由OCA 理论又可反证许多发展中国家不具备长期执行固定汇率政策的能力。以下,笔者结合中国的实际就此展开论述。
三、选择现行人民币汇率制度的理由
各家OCA理论对构成统一通货区的条件众说纷纭。 这些讨论多围绕着执行固定汇率的宏观成本,而对其带来的微观效率则常认为是不言自明的。这种不证自明的微观效率是选择人民币的固定汇率的主要理由。改革开放多年来,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有了很大的变化。总的趋势是放松管制,汇率由市场决定的成份增大,特别是1996年起,人民币已成为经常项目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只要是真实的贸易需求,所有外汇均可自由购买。而在IMF的正式分类中,我国实行的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 但如果把人民币汇率放入一长期背景看,会发现它基本上定住美元,虽然其间亦夹着多次一步到位的贬值。从1994年1月起, 人民币汇率始终处在8.26—8.70的范围内小幅波动,可以认为其采用的是某种较宽松的定住美元的固定汇率政策。固定汇率的好处主要在于可减少由于汇率变动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一般而言,这种不确定性所代表的风险对国际贸易和投资是有害的。在发达国家,这种风险可以通过远期外汇市场基本规避,所带来的仅是增加交易成本的问题。而在中国及类似的许多欠发达国家,由于金融深度不够,利率远未市场化,远期外汇市场在一定时期内不可能形成。这时一旦发生汇率不能预期的大幅波动,其所带来的风险对所有国际间的经济交往的影响可能都是毁灭性的。因此,人民币的固定汇率在一般情形中能够极大地提高国际经贸活动的经济效率,从这一点说,人民币目前的汇率安排是一种必然的选择,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除了微观经济效率的考虑,OCA理论还认为在一定条件下, 固定汇率可作为名义锚(nominal anchor)成为稳定一国宏观经济的关键。这种名义锚在政府急欲摆脱人们的通胀预期时尤为紧要。以下通过简单的货币方程式对此问题作一解释。
A国:P[,A]L[,A](Y[,A],r[,A])=M[,A]
B国:P[,B]L[,B](Y[,B],r[,B])=M[,B]
P[,A]、P[,B]为价格,L[,A](.,.)和L[,B](.,.)为货币需求涵数,M[,A]、M[,B]为货币供应量。如A、B国间采用固定汇率,可认为P[,A]/P[,B]的值为固定,由利率平价条件可得r[,A]=r[,B],如Y[,A]、Y[,B]给定,可知货币市场出清时的货币供应量。根据新OCA理论,要维持汇率固定,即P[,A]/P[,B]值固定不变,M[,A]/M[,B]的值也应维持不变。换句话说,如政府承诺固定汇率,它即承诺采用与定住汇率目标国基本类似的货币政策。一般而言,被定住国往往是采取较稳健货币政策的国家如欧元区中的德国,而加入欧洲货币机制的意大利和西班牙等国则通过引入固定汇率这个名义锚承诺采用类似德国央行的稳健货币政策以彻底改变人们的通胀预期。当然,人们可以直接定出M[,A]/M[,B]的值并维持不变,但在实际情形中,M[,A]/M[,B]的值不容易直接得到,而名义汇率P[,A]/P[,B]则是最容易得到的一个变量,因此汇率固定常用来作为一个名义锚表示政府稳定其货币发行量的决心。
对中国这样的转型国家,宏观经济的稳定尤为重要,只有宏观经济的长期稳定并健康地发展,改革才能成功。事实上,中国也极为需要固定汇率这个名义锚来表示政府采取稳健货币政策的决心,而多年来的实践也表明我国用相对稳健的财政货币政策与固定汇率相结合取得了高增长低通胀(相对于中东欧转型国家)的经济奇迹。萨克斯(Sachs,1997 )说过:“过去一些年中极大多数成功的经济稳定计划均包含有至少一个时期的定住汇率。”享德森(Handerson,1979)认为由于许多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深度不够,如采用浮动汇率,会由于由货币的资产性需求的频繁变动带来的实际汇率的经营振荡,从而引起宏观经济不稳。固定汇率作为名义锚为许多发展中和转型国家在某一阶段的宏观经济健康发展中起了很大作用。
与中国相类似的理由,尽管名义上的汇率制度安排各不相同,亚洲四小龙和四小虎均或多或少地采取了定住美元的固定汇率政策。如排除中国于1994年1月一次性大幅度贬值的影响, 上述九国和地区与美国的双边汇率变动的标准差甚至还小于欧元区内各货币间的标准差(1991年1月—1994年12月), 因而可以说亚洲九国和地区与美国形成了事实上的统一货币区——亚洲美元区。用传统OCA理论考虑, 也可发现这些国家确实已具备构成统一货币区的一些基本条件。比如有类似的通胀率,包括日本在内的东亚十国和地区在1982—1996年的平均通胀率为5.8, 标准差为3.67,而欧元区为6.1和4.11(美国为3.7和1.14),从这点看,亚洲国家与美国间形成共同货币区是不奇怪的。再则,亚洲九国和地区均采取外向型的经济政策,均可视作开放小国(除中国人口基数偏大),采用固定汇率按麦金农的看法是再合适不过的。另外,上述国家的进出口产品的结构从统计上看类似(Kwan,1998), 这又同蒙代尔的有关OCA的标准相合。因此,用OCA理论的观点可以找到中国(包括东亚邻国)实行固定汇率制度的许多理由。在许多情况下,这些理由是很具说服力的。
四、人民币汇率安排的内在矛盾
为了提高经济效率和稳定宏观经济环境,人民币汇率采用阶段性的定住美元的政策,几乎是一种必然的选择。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由于中美两国在各个方面的巨大差异,无人相信人民币定住美元会长期维持一个不变的名义汇率水平。因此,由新OCA 理论所强调的名义锚作用是不明显的。同样的,亚洲美元区内各国和地区由于文化、经济和政治方面的差异很难作出有关货币一体化的正式承诺,上述亚洲美元区内不可能有任何制度的约束,其相对固定的双边汇率注定是不可能长期维持的。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亚洲美元区内,汇率相互固定的关系已不复存在的事实说明了这一点。因此可以说,没有承诺的固定汇率不是真正的固定汇率,其短期的稳定必包含着长期的不稳定,这种没有可信度的固定汇率对提高经济效率的作用是令人怀疑的,因为一个理性的交易者必然会把这种虽是小概率但是巨幅的汇率波动当作必须正视的风险列入其收益方程,并由此影响到开放社会中的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在1997年前人民币汇率安排多数处于这种没有承诺的固定汇率的状态,导致虽有严格的外汇管制和资本项目的控制,但每年均有大量的资产以不同名义流往国外。这种逆向的资本流动是由人们长期的贬值预期造成的,给我国这样的资本稀缺国造成了效率上的损失,也反映了我国汇率制度的矛盾,即短期稳定伴随着长期不稳定。
1997年下半年,亚洲发生了严重的金融危机,亚洲美元区中除中国和香港的其他七国和地区的货币均有不同程度的贬值,世界经济面临着考验。我国领导人为了让危机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及时中止,果断地承诺人民币汇率不贬值。虽然该承诺没有明确的时间期限,但人们有理由认为它是超过2年的相对长期的承诺。现在时间已经到了1999 年的下半年,人民币汇率纹丝不动,充分说明了政府说话算数。但这种固定汇率的长期可信度从OCA理论的思路看来,是值得怀疑的。
首先,新OCA 理论强调的名义锚理论的前提是认为长期菲里普斯曲线是垂直的,政府不必在失业和通胀方面用积极的干预手段作出取舍,货币政策是无效的。同时,由于各种生产要素有流动性,价格和工资具有弹性,一个国家完全可放弃汇率工具而应付外部冲击。但是,这种前提在我国是不具备的。由于市场的不完善,理性预期的前提基本不存在,政府的财政货币政策往往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调控国内的失业和通胀起作用。现阶段,我国扩张的财政货币政策往往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调控国内的失业和通胀起作用,现阶段,我国扩张的财货政策的凯恩斯色彩很浓,与格林斯潘的联储关注于通胀的货币政策差异很大。由于两国货币政策间的差异的长期存在,由上节提到的货币方程式可知,名义汇率固定在长期是不可能的,人民币在长期必然有贬值倾向。同样,由于我国的现实情况,人员和资本的跨国流动(尤其在中美间)尚有许多限制,工资和价格的向下刚性亦很明显,一旦遇到邻国货币巨额贬值这种紧缩性外部冲击,必会产生显著的实际汇率上升。放弃调整名义汇率这样的手段而取得我国宏观经济的外部平衡是不可能的。显然,由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与美国的巨大差异导致货币政策的南辕北辙以及我国不具备固定汇率所必需的内部条件,虽然有相对可信的政治承诺,但固定汇率在长期仍然是不可维持的。
应该看到,一旦固定汇率崩溃(或者说主动性的一次性大幅贬值),对有关的经济主体影响巨大。在进出口方面,对进口商影响很大,而对外债借款人更是一场浩劫。因此,政府应就此在必要时进行财政及其他制度上的另行安排,防止对企业的过分冲击。而在我国目前所面临的长期内外同时失衡的情况下,维持固定汇率的成本也越来越大;时间越长,将来一次性贬值的幅度也越大,对经济的冲击也会越大。客观地说,政治领导人的承诺并没有缓解人民币汇率安排的内在矛盾,而是把其长期化。这种矛盾反映了我国宏观经济政策与汇率政策安排的激烈冲突,增加了我国宏观经济的长期不确定性。
五、结 论
根据OCA理论所提供的思路, 我们考察了人民币汇率安排的合理性和内在矛盾,发现定住美元的汇率安排是一种注重于短期稳定的制度安排。为了从根本上提高经济效率并稳定宏观经济,必须在第一次大幅调整汇率时作出某种临时性的安排,否则,会给整个宏观经济带来破坏性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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