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信息化指标体系与国际核心指标体系的比较研究_信息社会论文

我国国家信息化指标体系与国际核心指标体系的比较研究_信息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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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信息化测度的研究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信息产业部于2001年发布了我国国家信息化指标体系。但是情报学界对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后国际上这方面的进展介绍和了解得比较少。我国的指标体系和最新出台的国际指标体系有何异同?本文从术语、过程、理论框架、指标、方法和数据等方面对两者进行比较。最后提出笔者对我国的信息化研究和测度与国际接轨的看法和观点。

1 术语比较

目前国际上通用的术语是信息社会测度(Information Society Measurement或Measuring the Information Society),而我国采用的术语是信息化测度。(对应的英文为Measuring the Informatization或Informatization Measurment)。对测度这一术语的使用,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关键的区别在于信息化和信息社会两个术语的使用。

为此笔者查阅了大量的中英文文献,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即在术语的使用上,不仅仅在信息化测度方面,而且在整个信息化与信息社会的研究领域,我国在名词术语的使用方面都和国际学术规范有较大的差异。在我国广泛使用的概念是信息化,信息社会的概念虽然也使用,但是远不如信息化的概念流行。

让我们将视野放得更广阔一些,看看这两个概念的起源和在世界范围的使用,可以帮助我们有更清楚地认识。据日本学者的研究文献[1],信息社会与信息化这两个词于20世纪60年代最先在日本被创造出来,被日本专家译为英文并广泛传播。信息化一词1967年初开始使用,“信息社会”有固定的含义,是用来描述信息产业有极大的并且取得支配地位的社会。日本科学、技术和经济研究团体描述这一社会变革过程是向着“社会的信息化”阶段过渡。可见这与我国目前使用这两个词的含义是相同的。

据伊藤阳一的考证[2],日本学者将joho shakai译成英文“information society”是在1970年,但information society由非日本学者以非日语使用是在1975年。1978年,法国著名的Nora和Minc报告受日本电讯研究所报告的影响,采用了信息化的英译informatization,这应该是最早出现在日本文献之外使用“信息化”术语的文献。对于这两个概念随后的演变,日本学者没有继续讨论,就笔者所查阅接触的文献,也没有看到有其它中外学者继续讨论这两个概念的使用和演变的过程。

鉴于这一问题的重要和意义,笔者对其在进入英文文献之后,并随之使用的情况进行了初步分析。因为众所周知,英文是目前国际学术界的主要语言,因此讨论术语的使用,必须讨论其在英文文献中接受和使用的程度。我们一方面查阅了从1970年到现在的学术文献数据库,以information society(信息社会)和informatization(信息化)为检索词查阅标题,结果信息化的文献仅有30余篇,而信息社会的则有700余篇。数量上的差异还在其次,更为重要的是在两个术语的使用者、使用范围等方面也都有非常明显的差异。使用信息化术语的有中国、日本、俄罗斯作者的文献,而且其中绝大多数是在非学术场合和文献中使用,大多数是新闻,其中又以中国的信息化报道居多(以英文报道)。但是对信息社会概念的使用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在学术文献、官方(从国家、地区组织到国际组织以及联合国文献)都广泛地使用这一术语。

上述情况表明:尽管上述两个词汇几乎同时从日本传入西方世界的主流学术社会,但经过近20年的演变,目前被普遍接受的是信息社会的概念,这一概念为政府、官方和学术界所共同接受。尽管对其内涵的理解可能不一致,还在讨论之中,但是其普遍使用和接受已是无可争议的事实。而信息化的概念则没有被广泛地接受和使用,还谈不上是一个学术词语,至多只能算是一个英语“外来词”。

对这两个概念的作用和流传的讨论,带给我们一个有趣的问题:从在我国的使用情况看,信息社会的概念远没有信息化的概念影响大,而且信息化已经被国家最高层注意,写入国家九五、十五发展规划。但是另外一方面,在国际主流的学术规范和学术术语之中,几乎没有信息化的位置。对概念的理解和使用不一致产生的后果可能是多方面的:国际协作方面、联合国层面、地区层面、官方统计方面。随着信息社会世界峰会第二阶段会议将于2005年底召开,将会产生一套统一的信息社会计量指标。从目前情况看,这一套主流的计量指标和我国采用的信息化指标有很大的差异。第二是学术交流的问题,我国学者如何与国际学术界进行对话?

2 指标体系背景和过程的比较

我国对信息化宏观测度研究可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1987年左右介绍了波拉特的信息经济测度法,并且随后各地应用此方法进行测度有若干案例。接着介绍进来的是日本的信息化指数法,由于方法简便,数据易得,在我国成为信息化测度的主流范式。据文献[3]统计,我国大多数的信息化测度案例都是以信息化指数法来进行的。我国的信息化进入政策范畴是1993年以后的事情。信息化目前在我国使用非常广泛,是被普遍接受的概念,并且已经上升到政策文件的高度。据文献[4],我国的信息化发展历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准备阶段(1993年以前)、启动阶段(1993-1997)、展开阶段(1997-2000)、发展阶段(2000年10月后),最终成为国家战略,制定《国家信息化“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确立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发展思路。从政策背景上看,是在美国提出建设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以后,在实践上的背景同样是全球建设互联网,信息技术得以空前发展。我国《国家信息化指标构成方案》是国家统计信息中心受原国家信息化办公室委托,按照信息化指数法的思路,综合了波拉特法和信息化法的优点,按国家确定的信息化六要素,将每要素分2-5项具体指标,共计20项指标。经过8年时间方案出台。

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到结论:出台指标体系的背景是我国的信息化发展,这是和国际上建设信息高速公路的努力同步的。在实践上内容和国际上也是一致的,即以信息技术的运用为主线。但是另一方面,在测度的理论方法方面,明显地和实践存在着不相一致和协调的地方。其原因在于:第一,信息化测度研究主要是由情报界和图书馆界在做,政府部门对此了解比较少,有关的准备并不充分。文献[5]分析了这种情况。第二,我国的信息化测度研究长期拘泥于波拉特法和信息化指数法,对方法背后的理论研究不够深入,对于国际上信息社会测度的新进展了解和介绍不够。所以在信息化实践上我国基本和国际同步,但是测度的理论和方法却是20世纪70年代的和80年代的水平。测度的理论和方法实际上远远落后于实践。

而国际组织在2005年初之所以能够产生国际统一的指标体系,也有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这一过程的起点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

美国于1993年提出的NII计划(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很快扩展为全球范围的GII(全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技术的进步及随之而来的社会、经济进程远超过人们,甚至包括未来学家们的预测,学术界、各国政府、地区组织、联合国,都自愿或不自愿地将目光聚焦于新的技术的迅速扩散及其影响。最终,目光聚焦于现已成为熟识的ICTs(信息通信技术群)。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1997年评论说:最近在信息和通信领域的发展在性质上的确是革命性的,信息和知识在数量和可接近性方面都在扩展。在许多领域未来的决策者将拥有前所未有的新的发展工具,在诸如农业、健康、教育、人力资源和环境管理,或交通和企业发展等领域,发展都是革命性的。信息与通讯技术具有巨大潜力,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对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全世界达成的共识是,ICTs是塑造信息社会的关键和核心,这一共识在仍在持续中的信息社会世界峰会中有突出的表现。

信息化的第三个阶段是以互联网的出现和迅速普及为标志的。在这一阶段,信息化的发展是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的结合为特征,形成目前被国际上广泛认可和重视的ICTs群。OECD2004年信息技术概要:“ICT在世界经济中发挥着关键作用。ICT领域在经济活动中所占份额呈不断扩大趋势,而且该技术已经成为经济表现的一项重要投入”[6]。

“互联网的发展不仅给资讯传输带来了革命,而且正在带动电脑硬件和软件、通讯线路和资讯产业等相关工业的发展”[7]。美国商务部正是基于此,称以网络为基础的经济为“数字经济”[8]。并预测,数字(网络)经济的增长将受到4类经济活动的驱使:网络建设、企业电子商务、商品和服务的数字传输、有形商品的零售。

信息化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数字化特征被学者、政府和国际组织强调,Canlsson在文献[9]中分析了在新经济中有哪些成份是新的,得出的结论是,信息并不是新的,只是信息的形式和传输的方式是新的。在旧的经济中,信息流是物理的:现金、支票、声音、报告、面对面交谈、模拟电话、图片、邮寄等。而在新经济中,所有信息形式全部变成数字,存入电脑,以光速在网络上传播。因此,互联网是一种新的全能工具,使收集、处理、传递信息更快和更具有效率。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信息化测度和研究的焦点是以ICTs为核心的,这相对于以前的20世纪70和80年代是一种全新的范式转移,也是此后出现的测度理论和方法的技术背景。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的信息社会测度研究基本上都是围绕着ICTs及其应用展开的。从其研究主体发展的过程看,大致经历了从商业组织—学术机构—国家政府—国际组织这样的发展,其间产生了大量的研究成果。

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的这一信息社会测度范式来看,它不是脱胎于波拉特或日本的信息化指数,而是一个新的范式。在这几种方法之间并不存在继承的关系。现在的信息社会测度文献,很少提及和引用波拉特和日本的信息化指数,而是以OECD的WPIIS为理论和方法先驱。总的来看,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后的信息社会测度研究,和以前的工作比较起来,特点在于:第一,测度对象非常集中地聚焦于ICTs;第二,具有一定的官方统计色彩,或是为进行官方统计作准备;第三,具有强烈的政策含义。

当然,尽管这一范式得到广泛的认同,也有些学者对之提出批评,认为该范式只注重技术,没有注意谁掌握信息,谁是信息的看门人等[10]。

3 理论框架的比较

每一种测度方法事实上都有其理论框架。信息社会或信息化的测度来源于对信息社会的不同理解或者说是观察信息社会的不同角度。可以将到目前为止的信息社会理论的探索概括为四个范式:

第一,信息经济范式。认为信息社会的基本特征是其经济性质:劳动力向信息部门的转移、职业结构组成的变迁、信息活动及产值在GDP中所占比例越来越高,从而得出信息经济的诊断。其代表人为马克卢普、波拉特等。这一范式有经验材料的支持,在理论上有较大的吸引力。然而波拉特为代表的理论在诸多方面都受到批评:对信息职业的定义过于宽泛,缺乏实际操作意义;对信息工作者的分类自相矛盾;对如何促进向信息社会的转变没有提出什么建设性的意见。

第二,信息量范式。以日本学者的研究为代表,不是考虑信息的生产过程,而是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普及程度。用信息比率和信息化指数来进行测量。研究的内容包括信息消费的量、传播媒介的分布和信息活动的性质等。其特点是将人们的信息交流和信息行为也纳入研究的范围。但其缺陷在于使用的方法粗糙,对信息社会的社会结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等方面缺乏有价值的理论。

第三,信息技术范式。即将计算机和通讯技术的扩散和渗透作为信息社会的决定性特征。其代表性学者包括诺拉和孟克、托夫勒等,它关心的政策问题是如何促进信息技术在社会中的使用和扩散。但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这种范式面临两方面的困难和批评:第一,它不是一种经验研究,所以对不同社会或国家进行比较很困难;第二,被认为是技术决定论的观点。

第四,社会学范式。将信息社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多方面的研究。其代表人物前期是贝尔,世纪之交则有曼纽尔·卡斯特尔。这一范式提出一种新的社会图景:在技术、社会一经济结构、文化、价值等方面都不同于工业社会的新的社会的框架。研究包括经济、政治、社会、技术和文化等多侧面。

如果说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这几种理论框架的竞争还分不出胜负,那么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它在信息社会中的核心地位已经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成为目前研究的国际主流规范。

国际核心指标体系的理论框架,是以ICTs为核心的。根据ICTs的扩散,分出层次来对其进行测度。因为ICTs有其独特的发展逻辑,可以分成三个阶段,分别是准备、使用、影响。三阶段的划分最初由加拿大学者于1999年提出,其后得到了广泛的认同。而其测度指标的设计也是十分明显地按这样的逻辑线索在发展。

从方法学上来看,WPIIS的建筑模块法是具有探索性的。该组织用循序渐进的方法逐渐积累知识,例如,其最初出版的是测度电子商务,接下来进行测度信息经济的工作,再往后是提出测度信息社会的框架,将范围逐渐扩大[11]。

我国的《国家信息化指标构成方案》设计,是按照国家信息化的6个要素:信息资源、国家信息网络、信息技术与产业、信息化人才、政策进行的。

六要素的信息化测度,是否是建立在对信息社会本质和信息化的规律的认识基础之上的?在了解国际进展的基础上,需要对信息社会和信息化的理论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和探讨。测度指标和方法是建立在对信息社会的理解和理论的基础之上的。有深刻的,抓住了事物本质的理论,才会有有效的测度方法。

在方法上,对我国的指标体系和国际核心指标体系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其主要异同:

第一,国际体系有长时间摸索的理论、方法,有数据库;国内在这方面的实践还缺乏连续性。虽然有指标体系,但在实际的测度方面的积累仍然不够。

第二,关于国际可比较性问题。国内的指标选取比较独特,缺乏国际可比较性。而且有些数据是很难取得的。

第三,在OECD国家,ICT统计具有一定的官方统计色彩,或者是为进行官方统计作准备。这一特点与信息社会的发展进程有非常密切的联系。在互联网出现以前,信息社会还是未来学家讨论的主题,虽然如波拉特的测度法也曾由国际组织作过测度试验,但是这些指标从来没有真正进入过官方统计体系。这一方面和这些方法本身存在的问题有关,但是更重要的是信息社会的发展在当时的确还没有达到需要进行官方统计的程度。所以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测度研究和测度实践,多为学术研究性质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基本没有介入。

但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的情形就完全不同了。我们看到虽然较早期的案例是由商业机构作出的(如IDC和Mosaic),但随着OECD发表关于知识经济的报告,美国商务部发表数字经济的报告以后,不少国家都开始了对信息社会的测度和统计,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对信息经济的统计。进入21世纪后,进展更为迅速:大批国际组织加入其中。在信息社会测度进入官方统计体系后,建立了包括数据收集程序、问卷模型等,这些在我国的信息化测度中基本上也是空白。

4 指标的比较

我国的信息化指标体系如表1:

表1 我国信息化指标体系

序号 指标名称

1 每千人广播电视播出时间

2 人均带宽拥有量

3 人均电话通话次数

4 长途光缆长度

5 微波占有信道数

6 卫星站点数

7 每百人拥有电话主线数

8 每千人有线电视台数

9 每百万人互联网用户数

10每千人拥有计算机数

11每百户拥有电视机数

12网络资源数据库总容量

13电子商务交易额

14企业信息技术类固定投资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

15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16信息产业对GDP增长的直接贡献率

17信息产业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占全国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总额的比重

18信息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全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比重

19每千人中大学毕业生比重

20信息指数

其中指标1-8为信息资源指标;9-12为信息网络指标;13为信息技术应用指标;14-18为信息技术和产业指标;19-20为信息人才指标。信息政策评价在指标体系中未列入。

而国际上公布的核心指标体系(仍为草案),如前所述,并不代表这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虽然OECD已经在影响指标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但此次公布的只是准备和使用的部分。而且在使用的部分,也有很多国际组织已经做的工作没有列入。例如e-政府的测度,ICT在教育中的运用等等。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该指标是适应各个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的需要。在ICT方面,有些国家刚刚进入到建立信息基础设施的阶段,运用还处在起步的程度,影响就更是微不足道。所以从官方统计的角度来说,各个国家的能力是不一样的[12]。二是方便进行国际比较的需要。目前的状况是,发达国家有较长时间的ICT统计积累,并且其统计的范围较广,统计的指标和数据库较为丰富。而发展中国家无论是范围、时间、统计能力方面都不能与之相比。因此为了适应国际可比较性的需要,只能够先选择若干最为基本的,也就是核心指标。对于那些不满足于核心指标提供的信息的国家,再设立一些扩展指标的办法来加以解决。

下面我们仅仅分析核心指标[13]。此次建议的核心指标体系包括三类。见表2:

表2 国际信息社会测度核心指标体系

基础设施和接入核心指标

A-1

 每100人固定电话主线

A-2

 每100人移动电话数

A-3

 每100人计算机数量

A-4

 每100人Internet用户

A-5

 每100人宽带Internet用户

A-6

 每人国际Internet带宽

A-7

 人群移动电话覆盖率

A-8

 Internet接入费用(每月20小时)(以美元计算的人均收入百分比)

A-9

 移动话费(每月使用100分钟)

A-10

以居民数量计算的PIACs

  家庭和个人接入和使用ICTs的核心指标

HH-1

家庭拥有收音机比率

HH-2

家庭拥有TV比率

HH-3

家庭拥有固定电话比率

HH-4

家庭拥有移动电话比率

HH-5

家庭拥有计算机比率

HH-6

在过去12个月内使用计算机个人比率

HH-7

家庭在家使用Internet接入个人比率

HH-8

过去12个月使用Internet接入个人比率

HH-9

在各种场合接入Internet比率(家、工作、教育、另一人家、公共场

所等)

HH-10

过去12个月个人使用Internet进行的活动(获取信息、通讯、购订

物、学习等)

  企业接入和使用ICTs核心指标

B-1

 企业使用计算机比例

B-2

 雇员使用计算机比例

B-3

 企业使用Internet比例

B-4

 雇员使用Internet比例

B-5

 企业有网站比例

B-6

 企业有内部网比例

B-7

 企业通过网络接受订单比例

B-8

 企业通过网络下订单比例

  ICT部门核心指标

ICT-1

ICT部门总劳动力比例

ICT-2

ICT部门总增加值占总增加值的比例

ICT-3

ICT进口占总进口比例

ICT-4

ICT出口占总出口比例

对上述两个指标体系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其主要异同:

第一,指标选择所遵循的逻辑线索不同。国际体系可称为核心分析法,其理论框架已如上述,考查ICT的准备、扩散、影响,横向可测度在各部门(个人和家庭、企业、政府、教育部门等)的应用;纵向可测度准备状况、使用状况、影响状况。纵横结构确立后,指标的选择与扩展就非常清晰。尤其是三阶段理论,现已得到广泛认同,成为制定测度体系的基础。而我国的体系可称为要素体系。虽然将信息化分为各个要素,但对要素之间的关系和要素如何构成整体还缺乏进一步的理论分析,在指标的设计和选取上就缺乏明晰的线索。由于理论基础的薄弱,也影响了指标的未来可扩展性。即如果要根据情况的发展增加新指标,如何与原有体系保持连续和一贯性会成为问题。

第二,指标的可操作性方面。因为指标体系最终要指导测度工作,并且逐渐纳入官方统计体系。这就要求指标的设计和选取具有操作性。一是数据的积累和可获得,最好选取已有数据积累或是可从官方统计渠道获取数据的指标;二是指标的扩展性。指标即要构成相对完整的体系,同时这一体系又是相对开放的,能够满足增加新指标的要求,并且新增指标能有机融入原有体系,不破坏其系统完整性。三是指标的可比性。国内指标体系的设计要有各地区的可比性,同时要有国际可比性,否则就达不到效果。就上述要求来看,《国家信息化指标构成方案》在数据的积累和可获得性方面考虑得比较充分。但在指标的扩展性和指标的可比性方面有所不足,尤其是目前的指标体系缺乏国际可比性是存在的最大问题。

第三,指标的含义和相关性。指标的相关性即选取的指标与测度对象的关联程度。在《国家信息化指标构成方案》中19,20两个指标的设置有明显的欠缺。大学毕业生的比重可以反映文化程度和水平,但不能够反映信息化程度和水平。建议可以参照OECD测度信息经济方法中的相关指标设置[14]。而第20个指标不仅含义不明确,而且取向也令人产生疑问。在指标说明中此项被定义为:指个人消费中除去衣食住外杂费的比率,反映信息消费能力。那么娱乐、旅游、休闲等都包括在信息消费之中?还有信息设备的使用并非所占比例越高越反映信息化程度高,相反很可能是阻碍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或垄断造成的。如电话的垄断经营会造成高初装费,高使用费,这和信息化根本风牛马不相及。

第四,《国家信息化指标构成方案》对使用状况重视程度不够。对信息产业和信息设施是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但是信息化的本质之处其实不在于生产方面,却在于普及和应用。例如现在世界上有些国家是公认的信息化(信息社会)发展水平很高的国家,但是却几乎不存在信息产业,如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也有国家是信息产业非常发达,但信息化水平却很低,如印度。这方面的欠缺可能是《国家信息化指标构成方案》最严重的不足。

5 启示和下一步的工作

目前国际上信息社会测度是一个新的研究热点,其发展很快,并且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积累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和案例,国际信息社会测度核心指标体系是一个最新的发展。

(1)我们对此了解还很少,要大量地进行了解和介绍,尤为重要的是我们现在基本上还停留在对20世虫80年代以前的波拉特和日本的了解上,对新的发展所知甚少,这一课是必须要补的。要对20世纪如年代以后的有关研究,其发展过程、成果、案例、理论等等,进行分析、介绍。

(2)国际上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起来以后,将会进入实际的统计执行阶段。所以要考虑的问题:一是要建立相关的统计能力,包括信息社会统计的理论、人才、队伍、数据来源等方面的能力构建。二是如何参加国际协作和协调的问题。中国是一个大国,要在联合国、信息社会峰会上有自己的声音,并且有建设性和创造性的意见带到国际讲坛上去。

(3)在了解的基础上,要加强理论的研究工作。从以上的比较过程我们可以看到,国际上有其发展起来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这些有其合理和先进的一面,其指标体系的设计也同样是如此。但是另一方面,目前的核心指标体系还不是最后的清单,研究的过程仍将持续。并且还会有修改、删除和增加的过程。所以必须随时跟踪新的进展情况。

我国有自己的特殊情况,在参与国际合作,即接受国际统一的清单的同时,也可以有一些按照自己的需要来进行测度的项目。因此在这方面,就可以将以前的研究和现在的保持一个结合。总之,在国际统一指标体系建立起来后,我们仍有自己的研究拓展空间和研究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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