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学潮走向政潮——1948年北平“七五”惨案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北平论文,学潮论文,惨案论文,走向论文,七五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48年7月5日,北平东北流亡学生因反对北平市参议会通过之《救济东北来平学生办法》而游行请愿,国民党北平当局处置多有不当,发生严重流血事件,学生伤亡达数十人之多,此即谓“七五”惨案,而惨案的善后与调查,更牵动华北、东北民众与舆论,东北籍学人金毓黻在其日记中直称此案为“近来一大惨案,亦流亡史中可纪之一叶”。①然学潮真相、事件演变过程、责任归咎等问题,不仅今人多已忘却,即或时人亦难得其详,学界对此问题的探讨,目前仍旧较为欠缺,乃或基本史实亦含糊不清。②时任北平市长的刘瑶章事后认为“七五事件不是偶然的,也不是简单的。它多方暴露了国民党政府各方面对来平的东北学生不同的态度和交织的矛盾”。③本文即利用多方档案探究学潮爆发的原因及真实过程,重点展现国民党中央、北平当局与东北民众等彼此间围绕事件的善后所展开的角力,意图通过“七五”惨案研究使得今人能够对战后学潮被政治化后所呈现的复杂面相有更深的体认。
一、学潮起因与过程的分析
1948年的东北战场,国民党形势急转直下,位于东北各主要城市的东北大学、长白师范学院等在教育部的主张下先后迁往北平,“尚有正统观念的东北青年,盲目相信国民党的谎言,有的心存妄想,想找个世外桃源,安静的读书,而北平是文化的古都,是大家向往的地方,迁校之风一时甚盛”,④“国民党不只是把东北大学的师生运来北平,同时也把国立沈阳医科大学,在沈阳的长春大学、长白师范学院、辽宁艺专的师生也都运来北平,私立中正大学也来了,国民党在沈阳宣传在北平成立临大、临中,接纳东北学生。所以安东、热河、长春等地的中学生也从陆路来到北平。”⑤如张淑润,沈阳人,17岁,自称“因生活所迫而逃亡此地,此地恰巧有临时中学,虽然是不幸,但是在不幸中而是最幸的,于是余很急忙拿证件到奉天会馆去登记,希望被录取”,⑥类如张氏者可谓数以千计,据中共地下组织调查当时北平东北流亡大学生达6000余人,中学生4000人,若合校外宿者当在12000人左右。⑦
然而学生到平后,生活状况大多较为凄惨,“大学好一点,吃住还不算困难,中学生有的住在破庙的大殿里,实在无处可住的人就住在城墙洞里,吃饭靠北平社会局的救济,每天不到一斤玉米面,有的有老师管,有的是自治管理,北平街头到处可见东北流亡学生”。⑧同时,国民政府对于战后东北地区实行独立的货币暨流通券,随着东北形势的不断恶化,流通券通货膨胀的程度更甚于法币,华北当局为避免流通券的大量输入恶化华北金融,6月28日强行停止了流通券与法币的汇兑,东北来平学生所持流通券事实上已成废纸,造成避难入关的东北学生、公务人员的极大不便。⑨
7月5日之前,东北学生为改善境遇与读书问题,仅6月“一个月中,前后的大小请愿就不下十余次”,⑩如6月15日中正大学在平学生“一百余名请愿,要求校长向教部请求全体学生加入临大,并反对学校南迁”;(11)6月底东北学生包围市政府,请求增发粮食,停止迫害。但北平军政当局对于东北学生问题“一直都采取不理与推脱的态度,先不管,但又必须管,于是就推”,(12)使得东北学生不满情绪持续累积。7月5日学生游行请愿并非毫无迹象。同时,东北流平学生因无人照管,不可避免会有扰乱社会秩序情事的发生,如东北中学生流平同学会要求北平各电影院给予千余名东北学生“赐予免费优待”等。(13)平市参议会议员“看见这样的情况,觉得不像话”,(14)7月3日参议会通过《救济东北来平学生办法案》,要求中央“对已到平之东北学生,不论公私立学校,凡有确实学籍及身份证明者,应请傅司令设法予以严格军事训练”,学历符合者“暂时按其程度分发东北临大,或各大学中学借读”,学历不合者“入伍服兵役”;并且“中央停发东北各国立公立学校之经费与学生公费,全部汇交傅总司令”。(15)然而“这项提案通过后,尚未提交市政府和剿总,丁履进因为是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北平分社社长,即将提案的内容及市参议会通过情况,当做新闻发表了”(16),7月4日该议案见报,“东北学生来平,无人顾念,几等无人照顾之孤儿,情绪已是十分苦闷,遂以参议会决议案为导火索一触而发,酿成空前不幸惨剧”,(17)7月5日游行请愿之事由此而起。事实上,教育部1948年3月已有劝导流亡学生加入青年军的提议,只是因国防部对此议不置可否,表示“困难甚多,暂缓办理”而作罢。(18)7月11日北平市教育局局长王季高直称“参议会的议决案并未与行政机关接过头,同时,从剿总到市政府以至于教育行政机关,也从没有让学生当兵的意思”。(19)若由此来看,北平参议会7月3日提案实难成行。
缘何数千东北流平学生仅因一纸不可实行的议案而游行请愿,打砸参议会,直至产生大规模的血案惨剧呢?事后,国民党当局多将原因归为中共的煽动,客观而言,无论从中共当时的档案文件抑或党员个人回忆而言,中共对于东北流平学生的影响力均相当有限。1948年9月中共华北局城工部《北平“七五”惨案及“七九”大请愿》报告承认大多东北学生对于中共并不认同,“14年的殖民地奴隶生活培养出他们更强烈的国家观念,怀念祖国、热爱祖国——但这祖国是狭隘的,是指那曾兴盛一时的伪南京政府,正统思想在他们脑中占了相当的地位的”,“许多同学因为家中是地主阶级,家庭利益受损,因此怀恨共产党”,“一部分同学受到敌人片面的宣传,为敌人所蒙蔽,害怕共产党”。中共的组织动员多难深入东北学生,如“座谈会上东北同学发言很少”,中共只能自责“事前动员和准备工作做得不够”。并且北平中共学运组织对于东北学生亦未足够重视,“有很多人没有领会到东北同学工作的重要性”,“七五惨案突然发生,七九后一星期组织上才确定团结教育东北同学是暑假主要工作。思想酝酿不够,基干组织没有完全接受这个新的号召”。(20)时为东北大学中共地下党员的周克承认“这次请愿具有突发性、准备不足,我们也缺乏驾驭几千人队伍进行斗争的经验,事件带有很大的自发性”。(21)相反,北平市参议会秘书长刘象山认为东北流通券的大量涌入平津地区,东北“那些吃空缺的将领不但乘机发财,甚至于把这些钱拿到平津来炒金钞”,“不幸东北乱来的不只是军人,党务人员也一样糟糕,特别是那些没法到地方任职的人”,“结果搞的物价大涨非常不稳定”,使得华北剿总6月28日单方面停止兑现流通券,“这样的禁制当然断了他们的财路”,“他们藉此策动反对参议会的行动,在流亡学生里煽动”,“有些学生莫名其妙的就被鼓动起来了,于是乎他们发动了游行示威”,(22)更有学生直斥东北立委此举为“东北恶棍制造学潮,葬送青年舞弄政府”。(23)无论是中共的“第二条战线”策略抑或国民党内部矛盾导致学潮,二者的分析均有其片面性,最不能忽略的因素应是东北学生自身面对的现实困境。反却是英国驻华情报部门的分析更为平实,“当局习惯性地斥责职业学生,他们进入大学以图在学生间煽动不满。当局如此做法,他们事实上忽略了此类煽动如此成功主要是因为学生生活工作的环境是如此之坏。”(24)
然而7月5日游行请愿的东北学生缘何会走向被屠杀的命运,是预谋屠杀抑或意外后果?“这次事件如市政当局能及时出面打打圆场,是可以避免流血的,可惜当时无人出头。”(25)当日7:00东北学生七百余人开始结队游行;8:30学生达两千余人,捣毁参议会会场;11:45学生前往李宗仁府邸请愿,李氏答复无果;14:00前往东交民巷许惠东住宅;15:00学生大队冲击许宅,将警察张乃仁手枪夺去;208师17:00前来戒备,学生提出三项要求,警察局副局长亦允于次日在警局答复,所丢枪支可于次日交回;19:00北平戒严;19:30学生分别整队,拟回住所,突响枪声,208师开枪射击,学生死伤多人。(26)从事件过程分析,学生本已开始撤退,惨案毫无正当性可言,当局将开枪归咎于突响的枪声,认为该枪为学生所开,军警开枪乃被迫还击,学生与社会大众对此解释自不认可。然突响枪声至208师开枪射击,其前后具体过程若何,北平市警察局的事后汇报较为详细:“遂闻东交民巷东口学生群中鸣枪一二声,警戒部队以为发生意外,忽亦鸣枪镇压,学生秩序大乱,纷纷扑地,但已有伤亡……副局长乃赶赴市府报告,而令陈大队长交涉,陈大队长乃向赵营长理论,不能打,为什么要开枪?赵营长当时仍甚镇定,谓打死几个不算什么。陈大队长要求立止鸣枪,赵营长始步出一号大门令东面警备部队停止鸣放”。(27)若从警察局汇报分析,第一枪并不能确定必为学生所开,且该枪声响后,208师断无开枪射击学生的道理,只因戒严士兵对学生素抱歧视甚或敌意,“学生整天辱骂兵士们,说他们是腐化部队,当第一枪发出后,他们便控制不住自己了”,(28)案发后警察局报请法院派人检验学生尸首,该师赵营长更直称“赶快埋了吧,何必罗嗦,否则交给我办理”(29),事件真相由此不难得知。恰巧东交民巷附近的六位外国人目睹了惨案发生的整个过程,“目击者一致认为军警开的火,并且说他们在学生已经开始撤离现场时莫名其妙的如此行动”,“最直接的质疑是,六个周一枪击事件的外国目击者并没有一个人看到学生开枪,或者警察和军人由于所谓的枪击而伤亡。其中一个目击者,他的窗户可以清楚观察到现场,认为今天北平报纸所采用的官方中央通讯社的报导暨学生开的第一枪并且军警伤亡二十多人,从头到尾都是谎话。”(30)
“七五”惨案究竟有多少学生伤亡?《大公报》7月6日报道为“死五人,伤二十余人”,(31)《华北日报》则称“军警死伤二十余人,暴徒死三人,受伤二十余人”,(32)北平市教育局局长王季高在给教育部的报告中,称学生方面“长白师院死四人,重伤八人,轻伤三人,沈阳医学院伤二人,失踪一人,东北大学轻伤三人”。(33)事后国民政府监察院发布的《七五事件调查报告》则对外公布为学生死亡六名,伤十四名,市民死亡一名,合计死伤二十一名。(34)《东北大学史稿》则认为已知死者八人,重伤三十八人,轻伤百余人,并称“这是极不完全的数字”。(35)对于惨案伤亡的具体数字,不仅当时的社会舆论、政府报告甚或今日史书仍旧是模糊混乱,各执一词,“七五”惨案后北平市政府为了消弭风潮对所有伤亡者均有抚恤,此抚恤报告所含伤亡数字自无所隐瞒,笔者即以抚恤金发放人员及数目作为依据,得出学生死亡八人,重伤八人,轻伤十三人,市民张凤岭死亡,共计死亡九人,伤二十一人。(36)从学生伤亡数字来看,可清楚洞悉国民党事后的惨案报导及最终调查报告均对学生伤亡实情多有隐瞒。
通过上述分析,可清晰理解“七五”惨案的爆发及经过,暨学潮的导火索在于北平市参议会的议案,中共对学潮的影响相当有限,惨案并非中共“第二条战线”斗争的结果,反却与国民党内部矛盾有关,但主要原因在于东北学生的现实困境。惨案现场的第一枪并非学生所发,国民党军警枪杀学生罪不可逃,实为铁证,学生死亡八人,市民一人,伤二十一人。“七五”惨案爆发后,各方政治势力围绕惨案的责任归咎及善后处理,多有角力,甚或“利用此不幸事件做政治资本,借题发挥,拿死者做幌子,节外生枝,使事件处于更复杂更纷扰的程度”,(37)学潮迅即向政潮演化。
二、地域畛域与惨案的扩大化
“七五”惨案爆发后,因系东北学生在华北遭到枪杀,东北民众多有愤慨之情,且事态在“七五惨案后援会”等组织的运作下,不仅北平,抑或沈阳亦风起云涌,使得本已江河日下的国民党北方政局更面临巨大社会政治危机。
1948年7月7日东北流平学生发表《为抗议七五血案告家乡父老书》,其中多有强调地域观念之处,“固然我们不愿过分强调地域观念,所以这正是向全国爱国同学屠杀的开始,不过以东北人开刀而已,同时监视东北籍伤兵,严监东北籍武装宪兵”。(38)经历多年颠沛流离或殖民统治的东北人本多有悲愤之情,“战后局部光复未及四年,百姓眼见东北大局逆转,人心由振奋逐渐转为失望,最大的失望是随着胜利而来的兵灾战火烧遍了城乡”,(39)当闻及家乡子弟受此残害,其愤怒之情可想而知,金毓黻即有此感,7月5日在平听到戒严消息时,“知吾乡内来学生在东交民巷与军警冲突,颇有死伤,为之不快。此盖戾气所乘,天时人事从可知矣”。(40)同样身为沈阳市长的董文琦也多有愤慨,“我是东北人,为家乡被害子弟申冤,我绝对与各位站在同一战线”。(41)即便沈阳的国民党官方报纸《中央日报》亦发表社论,哀呼“全东北人民最关心的自己的多苦多难的青年子弟东北流亡学生,最近在北平和军警冲突,发生流血惨剧,死伤多人”,质疑事件报导,“关于这一事件,我认为迄今尚未获得较详细和确实的报导,如所谓未能及时解释,是不是置之不理,而所谓未能善于弹压,是不是武力干涉,我们都不知道”。(42)沈阳《新报》更是刊登大量悲情言论,如《回来吧同学们何必流浪在他乡》、《为了七五惨案我们气红了眼》等等。(43)一时之间,东北民众的悲情意识被“七五”惨案迅速点燃。
1948年7月8日东北旅平联谊会及东北旅平同乡会在奉天会馆举行新闻招待会,指斥“市参议会的态度有问题”,“当局歧视东北学生”,“希望东北同乡从此能永远团结在一起,这件惨案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44)7月10日东北各大学教授联合访问傅作义,认为“事情已经错了,不能再错下去,当局要站在东北人的立场,集中解决问题的焦点”。(45)7月12日沈阳大中学生4万余人“以悲愤激昂之情绪,在市体育馆追悼七五在平殉难之同学”,(46)同日,东北各省市县参议会举行紧急联席会议,议约“一、向蒋总统等拍电要求追究惩办肇事者责任者,安葬死难学生,抚恤死亡家族,治疗负伤学生,彻底解决入关学生就学办法,释放被捕学生;二、组织赴平慰问团,由省级参议会暨农工商交律师宗教妇女等单位各派代表一人,于日内飞平慰问;三、募集救济金”。(47)马占山、万福麟、张振鹭、王家祯开座谈会,“对七五惨案至表愤慨,会中决定派员携卫总司令所拨一亿元流通券,定十三日飞平慰问,并办理善后事宜”。(48)7月13日南京东北籍立委四十余人举行谈话会,“商讨流平东北学生七五事件之善后问题,并决定推派代表于午后谒翁院长,商讨具体办法”。(49)7月15日沈阳市参议会致电北平市政府“查东北与华北休戚相关,患难与共,入关学生纯非得已,此次七五流血事件,消息传来群情激愤,除电请华北剿匪总司令部傅总司令,彻查并严惩祸首外,尚请贵府将肇事经过及事后处理情形,速赐电复”。(50)
7月23日沈阳各界人士成立常态化组织——“七五后援会”,该会常委、各单位委员百余人,并由果端华任主席,该组织成立“当场发言激烈,情绪紧张”,议决“以事件发生已逾半月,政府迄无惩凶表示,如至七月三十一日仍无圆满解决办法,即于八月一日罢工罢市罢教罢课,并撤回东北籍国大立监委与在各地官吏,撤退华北之东北学生,拒绝使用流通券,表示抗议到底”。(51)七五后援会认为“七五”惨案远因在于限制流通券内汇,故直接提出两大目标,“一为惩凶,一为流通券应在全国通用”,誓言为此“不惜造成东北第一事件”,(52)当日更直电总统蒋介石、行政院长翁文灏等,认为“七五惨案造成国家之奇耻大辱,中外震骇,群情激愤”,几以最后通牒形式要求“政府立即采取下列措施,(一)造意犯许惠东、北平市警备总司令陈继承、208师师长段澐及指挥开枪军警罪大恶极,应即分别处以极刑。(二)立即准许流通券入关行使,不得加以任何限制。以上两项为东北全体民众最低限度之要求,否则是政府遗弃东北民众而东北民众实无负于政府,狂澜涌波,危堤待溃,一切后果应由政府负之,临电不胜迫切,待命之至”。(53)
7月25日《新报》发表社论:“由于惨案没有得到迅速合理的善后,这个因怨愤而激起的抗议运动,现在还在扩大加深”,“时间是无情的,八月一日只剩一个礼拜了,万一事态演变到非实践后援会决议不可,那么其后果必较台湾事件更严重,更难于收拾”。(54)国民党情报部门惊呼七五后援会“藉学潮作政潮活动”,社会氛围一时之间“极紧张”,7月28日沈阳大游行,除学生教员外,有辽省参议会、党部、市参议会、东北电力局等约2万余人;并且在大游行时有中长路员工数千向剿匪总部请愿,似为配合行动;同时各工会已在联合准备罢工,东北在乡军官为此事同情召集会议,东北公务人员公然决定于8月1日召集大会商议罢工。(54)7月31日卫立煌不得不派赵家骧及东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高惜冰、马占山等召集东北后援会常委及各单位代表,郑重承诺“保证政府圆满解决七五惨案”,并约定“如政府不能依照本会要求办理时”,准许后援会于8月19日依照既定计划,采取最后行动,危机遂得以暂时度过。(56)
8月七五后援会推派立法委员王化一等“先到北平联络,然后去南京请愿”,(57)王化一11日到京,东北同乡会当日开会,到会有王冠吾等五十余人。与会者对于沈阳“五罢”后果表示担心,意为尽量避免,“假若八一九以前政府不能圆满处理七五事件,则东北之军政警教工商各界即于八一九实行五罢一撤行动,在京同乡应尽最大努力向政府请愿,期获圆满解决,庶可避免八一九行动后之恶果”,强调应避免地域畛域,“东北与华北有不可分离之关系,不可因七五事件而增加两地人之仇恨,同时华北人士对七五事件同样感觉不平,故东北人应与华北人联合一起,行动一致。”最后决议:“(一)对七五事件,在京不另组织任何机构,一切均以东北旅京同乡会名义办理。(二)决定发表宣言书。(三)尽最大力量支持学生请愿团。”蒋介石对七五后援会的活动甚为反感,“此等人只有捣乱,而为共匪之间接帮手,不可放纵”。(58)但蒋实际上对后援会活动亦只能默许了事。王化一等随后与行政院、教育、社会诸部门交涉,最终商定设立五个临时中学,伙食费一律由救济名义补助,伤亡抚恤则由行政院电北平市从优处理,但惩凶一事因涉及华北高级将领,何应钦表示“须委员长由济南回京以后决定”,“大致算是得出结果”,(59)不久东北局势进一步明朗,七五后援会活动空间亦趋狭小。
“七五”惨案发生后,无论是东北民众抑或国民党东北官员均言辞激烈,有所抗议,学潮更是迅速往政潮方向演化,然“七五”惨案之前,6月12日“东北籍各省市首长及张作相、万福麟、马愚枕、马占山并各省市参议会议长、政务委员与国大代表等多人,以视察东陵挥河水利为名义,计议为东北自立办法”,恰因惨案之发生,遂以“北平东北学潮为手段”,意图实现“脱离中央,但决定不作共产党,而求自救自主”。(60)此说多大程度上能够在国共高度对立的情势下实现,自属另议,但至少可知东北民众与地方精英对于国民党政权的离心离德。学潮善后更与东北现实问题联系起来,尤其是粮食短缺与流通券禁止汇兑,流通券问题更被提至与“七五”惨案善后并列之位置,王化一等在七五后援会会议及交涉中将粮食短缺一并提出,“东北粮荒严重,长春人民在一月前已开始偷吃死尸果腹,婴儿因无奈吃,现几全部死尽……应向政府请愿,速行筹运粮食,并应设法派飞机尽先将妇女青年及未死之婴儿等救出”。(61)七五后援会有组织的活动,并以限令的形式逼迫国民政府有所行动,对于国民政府威信而言自是严重的挑战,东北几有完全失控之可能。
从东北七五后援会的主体人群来看,其领导性人物以国民党东北地区党内人物为主,尤其是国民大会代表、立法院委员活动最力。其背后动机何在?或仅因地域情结使然,此说自难成立。“七五”善后将流通券汇兑问题作为交涉核心之一,自有其现实利益考虑。卫立煌及东北豪绅“利用东北子弟的被残杀,对傅施压力,希图以此作为解决流通券问题讨价还价的条件。如沈阳参议会等单位组织东北学生慰问团、东北国代立监委调查七五真相等等,本身的意义都在这里”。(62)
三、国民党当局的善后处理
“七五”惨案学生死八人,伤二十一人,平民亡一人,若就伤亡计,可谓战后学潮惨案之最,中共更直称此案为“三·一八以来北平未有之残杀学生的暴行”,(63)国民党此时在内战战场上一筹莫展,经济上物资短缺与通货膨胀如脱缰之野马,7月6日蒋介石在其日记中感叹道“近日来忧悒异常,而以今日为最甚”,“际此军事紧急,而其它如经济、党务、政治、教育无一不令人寒心”之时,(64)“七五”惨案的发生不仅使舆论哗然、人心离散,更使国民政府面临执政危机的考验。
(一)“忍耐”与“坚决”政策的选择
“七五”惨案发生次日,上午9时陈继承迅即将学潮情形汇报给蒋介石,但所报多与实情不符,更捏造开枪经过,“少数暴徒乘乱涌向戒严部队夺取枪支,被夺士兵鸣枪制止,又复无效,不得不开枪自卫,少数携有枪支学生继续对击”,且谎报伤亡数字,“当场暴徒学生死三人,伤十三人。中央军警先后死伤二十余人”,并假造中共煽动风潮,声称“北大学生借口控诉空军轰炸开封,酝酿向空军提出抗议,并鼓动风潮”,表示此后将“会同有关机关分头防止,并追查肇事职业学生彻究责任”。(65)当晚陈继承又电蒋介石,“昨暴动事件查悉非东北学生参加亦多,除当场拘捕三人外,并于今晨四时分至东北学生宿舍十处实行临时检查,至九时检查完毕,查出非学生即此次暴行首要及嫌疑分子三十七名,带部讯明,其中十六名情节重要,拟依法惩办,余拟管训后保释。”(66)北平市参议会议长许惠东当日亦电蒋介石,指斥惨案“确为共匪有计划之阴谋暴动,刻正与市府及各关方面慎重处理”,然而同一惨案,伤亡数字陈与许的报告却并不相同,许报告“警宪士兵伤亡二十余人,学生六死亡、伤十三人”,(67)二人瞒报之情事由此可知。许惠东当日发表公开谈话,“本会参议员同仁之苦心几同白费,且在国家戡乱动员建国行宪期间,竟发生此重大不幸事件,实为痛心”,“请中央暨华北剿总彻查核办”。(68)北平市参议会通电全国指责东北学生,“该群众等口号标语竟公然侮辱,肆口谩骂,蔑视民意机关之尊严”。(69)北平参议会与警备司令部初始对于事件毫无处置之诚意,反却对东北学生口诛笔伐,态度傲慢实令人齿寒。同样,国民党军方的萧劲要求蒋介石严厉制裁学生,“祈饬平市有关机关一方迅予安抚纯良学生,一方对煽动暴动学生采取严峻措施,迅予逮捕,以期肃清潜伏平市各校之共党分子以安华北”。(70)傅作义作为华北地区最高军政长官,其态度对于惨案事后处理至为关键,7月6日傅作义系报纸《平明日报》发表短评《同情流亡救济流亡》,对东北流亡学生表示同情;(71)7日傅作义发表谈话,“对青年学生表示极端同情和爱护,唯行动不应越轨为阴谋分子利用”;(72)8日傅又接见东北流亡学生请愿代表,对于“一般善良学子之遭遇颇表同情,当面对不幸事情之善后及失学问题,予以圆满答复”,并向学生承诺“一定要追究谁放第一枪”,且“死者立碑、伤者治疗”,以图安慰学生情绪,使事件逐渐消弭。(73)傅作义与陈继承二人就学潮善后对策而言,一为“忍耐”,一为“坚决”,矛盾与分歧甚明。
7月9日北平北大、清华等校学生三千余人以支持惨案为由请愿,“上午九时向北长街李副总统官邸出发,沿途涂写并散发反剿民、要活命……严惩凶手傅作义等口号、传单,十时到达李副总统官邸,推派代表更番进入请愿,迄下午三时离去”。(74)事态趋于复杂化,北平市长刘瑶章认为“此次学生行动已非单纯,奸匪从中操纵昭然若揭”;行政院长翁文灏遂电令北平市当局“此种越轨行为应即设法制止”。(75)对于学生游行所喊“严惩凶手傅作义”等口号,傅于当日向新闻媒体坦称“不予介意”,“对于解决东北学生困难仍协助到底”,(76)傅系《平明日报》更于当日发表社论,强调“正本清源谈学潮问题,安置东北学生,实在是第一要义”。(77)傅作义此时对学潮采疏导柔性处置,傅称之为“忍耐”政策。而陈继承仍主张打击学生共党分子,“查清东北学生时所捕反动学生三十七名,其中七名系五日暴行代表及主持人,已移送特种刑庭,另五名查照本非学生而混迹学生中,显系由罪嫌,决依军法严办,余情节较轻均分交各院校领回,现已无学生在押。”(78)双方分歧亦使得“七五”善后处理首鼠两端,无从实现。
由此,7月9日夜傅作义电请蒋介石,“此次北平学潮职处理不善,不能为钧座分忧,深自惭愧”,认为七五事件“今日已非单纯学生运动,事实成为奸匪在都市另一方式之作战,势将不断发生”,请蒋明示学潮处理方针,“此后处理如顾虑在政策上增加困难,要忍耐必须忍耐到底,不能忍耐中另生枝节,要坚决亦须坚决彻底,不能使坚决半途而止,但无论如何执行事权,总须一致,军警宪机关尤应密切配合,方期解决得宜,否则必更困难。”(79)蒋介石7月11日电示傅作义“华北学潮请兄全权处理,并须坚决到底为盼”,(80)要求傅全权处理学潮善后,但须对学潮持坚决态度,并致电陈继承请其听命于傅,“北平学潮必须秉承傅总司令命令贯彻到底,刻已电傅总司令,令其全权处理矣”。(81)傅作义至此获得“七五”惨案善后处理的全面授权,“坚决”与“忍耐”政策的歧异得以清晰。尽管蒋要求傅应“坚决到底”,但事实上傅作义随后仍以“忍耐”政策处之。7月12日傅作义召集陈继承、刘瑶章商定四项办法:“(一)关于救济东北学生者,除按教育部命令设立东北临时大学,剿匪总部再拨二百亿元予以充实,地址选定北平天津两处,并限期五日内使东北学生有房可住有饭可吃,最短期内有书读;(二)由北平市政府拨款修理被捣毁之市参议会,同时对于七五事件之死难者予以安葬优恤,伤者负责治疗慰问;(三)对七月五日最初煽动捣毁市参议会者,暨东交民巷许议长私宅门前肇事与开枪情形详确调查,根据结果予以严惩,此项工作由各界人士参加;(四)七月九日阴谋破坏分子煽动学生发动破坏戒严令违反国策之请愿游行事件,令由北平警备总司令部查明具报”。(82)此时傅作义对“七五”惨案善后似“成竹在胸”。(83)
至7月22日,北平市政府就上述四项办法已有部分落实,“(一)死伤学生警察之抚恤业经北平市政府拟俱办法,死者恤十亿元,残废者五亿元,伤者视其轻重致慰问金一至二亿元,住院治疗费由市政府拨付;(二)临时大学暂设黄寺,临时中学分设平津两地,补习班设天津北平,临中自七月二十六日起分四处办理登记,可收容六十班共三千人;(三)七五事件调查委员会已由剿总于七月二十日聘请李培基、李华亭为委员兼召集人,东北方面委员马毅等八人,平津冀方面委员郭中兴等八人,另有剿匪总部、教育局、教育会暨东北同乡会各派一人,计委员二十二人”。(84)
同时,作为教育当局的负责人自须处理学潮事宜,7月6日北平市教育局局长王季高即去函教育部长朱家骅,告知学潮经过并伤亡情况,尤其是对伤亡数字较为仔细,表示“以后问题,刻正由傅总司令等邀请各有关方面负责人商洽办理”。(85)教育部长朱家骅获知该事后,7月7日电示东北临大校长陈克孚,以期获得学生伤亡真实情况,“此次东北入关学生在平滋事致有死伤,究竟详情如何,希即查照具报为要”;(86)并致电东北在平名人莫德惠,望其从中疏导,“夙闻先生对于东北子弟爱护备至,祈恳先生出面联络留平东北公正人士从事疏解,俾令平息”,并表示愿意采纳彼等意见,“如贵处有意见提出,政府亦可当予考虑”;(87)且指示王季高“此辈流亡学生情绪不安,似不宜集中一处,以免奸匪得以继续利用”,请其设法处理。(88)7月9日教育部派次长田培林前往北平处理善后事宜,田向社会承诺收纳东北流亡学生的临大临中“开学前必可入正轨”,但对于惨案的责任处理,教部无权涉及,只能“听华北最高当局的,在教部方面决一切依法办理”。(89)7月29日教育部致电北平市政府,对于东北肇事学生,希望“商承傅总司令妥为办理”;未被临大临中收容的东北流亡学生,教部请求华北当局“商请傅总司令即办夏令营先安置,经费由部负担,设补习班事盼与田次长洽办。”(90)此外,朱家骅联络北平教育界人士如胡适、郑毅生等请其协助解决东北流平大学学生问题,胡适即于8月3日与东北国立四校院长及临大主任陈中孚等商谈解决办法,8月5日胡适致信朱家骅“很盼望吾兄与伯苓、立武从长考虑此问题,注意时间之不容拖延,侧重问题之不可不逐个解决”。(91)就此而言,相较于北平军政当局,教育部门的处置则较为缓和,注重学潮的疏导与改善东北学生待遇,但“七五”惨案涉及地方当局,教部权力受限,对于问题真正的解决只能是一句“听华北最高当局的”。
傅之“忍耐”政策可谓大致成功,自7月9日北平各校声援东北学生游行之后,再无相关之学潮,东北学生的境遇开始有所改善,但惨案善后最核心的问题即责任追究仍在各方角力之中。
(二)“七五”惨案责任之追究
纵观战后学潮所发生之惨案,1945年昆明西南联大“一二·一”惨案,学生死亡三人,最终昆明警备司令关麟征被撤职,二名肇事士兵被枪毙;1947年武汉大学“六·一”惨案,学生死亡三人,随后武汉警备司令彭善被撤职,数名肇事官兵被判刑;相较之下,“七五”惨案伤亡最为严重,但责任之追究却迟迟无法落实,直至7月20日调查委员会方告成立,社会舆论多有不满,7月10日《大公报》发表社论,“说起事件善后,负责当局要有勇气正视现实,要敢接触这问题的核心,问题核心是什么?简单说,就是这次事件的责任问题”。(92)事实上,“七五”惨案责任的追究最终获得国民政府的重视,并非由于惨案严重的伤亡,而缘于东北民众之反抗及七五后援会的声援。惨案发生后,蒋得到陈继承汇报,非但未为学生遭枪杀而震怒,反因“七五”军警失枪一事,责令陈继承彻查,陈继承不得不拟就《关于驻北平城内外中央军风纪问题办法》,(93)但从蒋与傅作义、陈继承等人的函电来看,蒋初始并未提及责任追究问题。
如前所述,东北民众在地域情结与现实困境的共同影响下,因“七五”惨案掀起前所未有的社会运动,7月19日沈阳市长董文琦致电蒋介石,陈述七五后援会之不满,“事逾旬日,肇事真像未明,被捕学生仍未释放”,并后援会将于8月1日举行五罢行动,且事件“仍在演进中”。蒋介石遂于7月22日批示“关于东北流通券事,财政部已有改进办法,本电拟交行政院教育部及卫总司令迅速处置,勿令扩大为要”。(94)7月21日国防部第三视察组组长毛定松亦电蒋介石,直称“七五”惨案已由学潮变为政潮,“如此政变一旦实现,不独东北大局恶化,而于剿匪全局亦将有不可设想之影响”,认为治标办法应“1、速由教部阐明学潮处理办法;2、流通券放宽汇兑限制,或取消之,改为法币;3、决定东北教育今后办法;4、饬东北剿匪总部密切注意并研究对策”,而治本办法在于“1、东北国大代表立委等人应彻查其选举其经历,予以必要之处置;2、东北剿匪政委会改组,另简选东北籍而忠于党国者为政委;3、改组各省政府,另选东北籍及其它省之干才充任委员厅长;4、实施党政军一体化;5、现有之政委有兼职者,回任其原职,无兼职者,另调任务”。蒋要求“应电卫总司令严厉防制,东北各界对七五事件发动政潮为共匪所利用,凡军事戒严区域应奉总部命令,不得有任何政治性之集会与行动,以免扰乱后方也”。(95)7月23日毛定松再电总统府,请求“蒋速颁处理学潮办法,以遏乱源”。(96)23日蒋遂致电卫立煌,要求卫“迅速处置,勿令扩大为要”。(97)卫立煌对蒋所言七五后援会扰乱秩序的训示不置可否,26日复电蒋,认为七五后援会“动机尚单纯,虽有越轨决议,经一再取缔制止后,似不致见诸行动”,表示“正遵钧座指示,努力办理并经指定负责小组由军政各首长临时组成,缜密研究,执行情形如何容当随时电呈”。(98)
然而7月25日董文琦、高惜冰等再电蒋,陈述事态严重。26日董、高又电蒋,表示“为期早日平息事端,并使职等易于调处起见”,请求蒋对于“七五”惨案:“(一)即宣布派妥员赴平查明肇祸负责人,并对其予以应得处分。(二)由卫总司令代向沈各社团及民意机关宣达以国家民族及时局艰难为念,静候政府合理处置,不必激于一时义愤,以致影响大局。(三)即电华北当局遵照中央法令开放流通券汇兑,以平公愤。”(99)在东北党政人员的一再呼吁下,蒋遂认识到“七五”惨案问题的严重性,27日批示“先电卫总司令沈阳为军事要道,该后援会此种鼓动风潮任意行动,显有扰乱治安、为匪张目之嫌,应即查照首要,切实劝谕,严厉制止为要”。(100)因“七五”惨案之善后涉及华北与东北两地,7月29日蒋首先就事权做出指示,“令傅总司令全权处理,令陈总司令秉承傅总司令意旨贯彻到底,令卫总司令对后援会越轨行动严加制止”,并对流通券兑换问题指示“即日解除流通券汇兑限制,俾早平息”。(101)为防止沈阳8月1日的“五罢”行动,7月30日蒋电卫立煌、高惜冰、王铁汉、董文琦等,要求切勿使事件扩大,“北平七五事件为共匪藉东北学生之名义以期酿成我后方之变乱,东北人士不察其奸计,亦随之响应附和,殊为痛惜,务希诸同志切实劝告东北同胞,切实了解从速平息,勿为仇者所快也”。(102)为安慰东北民众情绪起见,蒋不仅允许流通券即日取消汇兑限制,更采纳高惜冰等人建议,派员赴平查明肇事者及责任。7月31日行政院长翁文灏电令北平市长刘瑶章,“东北学生七五事件,总统备极关注,至盼妥善处理,除各项办法前已电闻外,本院兹派秦次长德纯不日飞平,实地查明情形,协商处理”。(103)8月1日国防部秦德纯次长奉派飞平调查“七五”惨案,同时监察院亦派胡文晖、谷凤翔二委员于8月2日飞平调查是案。“七五”惨案责任的追究至此方开始,何其晚,何其难矣!正是蒋介石及北平当局对于惨案责任归咎的漠视,使得事态不断向不利于自身政治稳定的方向发展。
秦德纯8月2日抵平后,声称“要从各方面去调查,如东北在平国代立监委、市政府、军事当局,要兼听则明,作多方分析,多方检讨,要明了原因、经过及责任。”(104)胡文晖、谷凤翔8月3日亦至北平,强调“调查内容自事件发生的远因、近因,以及事件发生的经过及责任问题都要注意及之。”但国防部与监察院的调查,二者“各自行动,不过彼此取得联系,以待返京后,分别向主管部门汇报”。(105)对于事件责任人,东北民众及七五后援会均将矛头指向陈继承、许惠东,对傅作义则均表示好感,“傅作义对于七五事件肇始时,本不愿使用武力,奈因许惠东与陈继承勾结,坚请傅准其武装弹压,后准陈权宜行事,陈乃肆无忌惮,大事屠杀,故傅司令固然责有所归,而实际凶手则为陈继承,现陈推诿责任,企图幸免,但东北人对于此种屠杀之刽子手决定誓不两立,非请当局撤职查办,决不罢休。至于祸首之许惠东,吾人亦绝不放松”。(106)但秦德纯来平后,“八面玲珑,谁也不肯得罪,不了了之”,(107)胡文晖、谷凤翔于8月26日发表监察院调查报告,认为陈继承“未能遵照傅总司令指示,调用战斗部队青年军,弹压学潮已属不当,以部队与学生双方之情绪,随时均有发生事端之可能”,“实有措置失当之责任”;208师搜索营营长赵昌言负有“纵属杀人之法律责任”;警察局局长白世维则“不无处置疏忽,指挥无方失职之处”。(108)监察院28日将调查报告全文刊登于《中央日报》、《申报》等全国各大报刊,并公布处理意见:“北平警备司令陈继承、青年军第208师搜索营营长赵昌言暨北平市警察局副局长白世维等,对于七五事件处置显有处置失当及纵属杀人情事,依法提案纠举,移送行政院办理。至208师搜索营营长赵昌言纵属杀人部分,并请交军法审判,以明责任而慰舆情”。(109)就前文所述学生伤亡数字而言,该报告本已有所隐瞒,其客观性自大打折扣,但即便如此,该提案仍被“束之高阁,并无下文”。(110)
该报告发表后,国民政府并无处理相关责任者的实际行动,陈继承是该案首要责任人,但是,“陈是蒋介石安插在华北的太上皇,权势很大,傅作义对此很气愤,便致电蒋介石引咎辞职,迫使蒋介石不得不将陈继承撤职,调离华北。”(111)8月31日傅作义四电蒋介石、翁文灏,自请处分,“顷读监院调查报告书,究明事件,应受惩处人员,其中独无作义,为求充分证明政府对青年学生之始终爱护,谨依罚上先之名计,电陈钧座所有事件责任职愿完全担负,万乞严予惩处,以平事端。”傅自陈请求处分四个缘由,其一“牺牲作义一人可唤回无数青年忠于国家、忠于政府之热忱”;其二“职维护宪政心切,恨未能事先防范,揆之责任,衡之事实,痛感自身有失职责”;其三“为打破已往官场中功自居、过诿人之陋习,且免中奸匪解除城市警察武装之圈套”;其四对于东北人民之愤慨,“作义珍视此种可贵之情绪,甘愿承受事件之全部惩罚”;故“职自当承受此不幸之结果,并以极其愉快之心情接受钧座最严厉之处分”。(112)9月1日《平明日报》将该电全文刊登,直称傅电“爱青年、恤部署,一字一泪”,(113)并发表短评为傅请辞鸣不平:“如果说他有错误,他的错误在过于仁恕。”(114)傅此举不仅获得社会观感的好评,更是以退为进,逼蒋处分陈继承。此时华北局面蒋介石的嫡系力量已无法维持,需要傅作义的全力支持与合作,故准傅之辞职自不可能,9月4日蒋介石复电傅作义,坚拒傅之辞职请求,“查平市七五事件之发生,显系少数奸匪份子利用群众心理,乘机躁乱,企图破坏治安,故意激成流血惨剧,其一切处置均本爱护青年之真诚,为委曲求全之应付,其经过事实亦早为各方所共见共喻,本无过失可言,宁有处分之理。兄负华北剿匪军事之重任,亦即华北大局安危之所托,中央倚重夙深,岂能稍加屈抑。且吾人对于青年,只有竭尽心诚,培育抚字,以粉碎奸匪欺骗青年牺牲青年之阴谋,而拯救青年不堕滔井,咸登衽席,蔚成国家有用之桢干。兄既秉此方针而行,足以昭示天下,初无疚心,竭用引咎,至关于七五事件之全案情形,行政院业已派员彻查,决不使奉公尽职之军警倍受屈抑,定能秉公处理也”。(115)
对于处理陈继承,蒋介石自不情愿,国防部长徐永昌认为“七五”惨案陈继承“处置失当”,但陈“在北方是负有最高当局特别使命的,因此渠每召集中央将领会议,傅不知该将领离或有时有意妨害傅宜生之作战指挥”,(116)陈之去职必将对国民党华北军政权力格局造成较大的影响,8月15日蒋介石为使陈开脱,提交“北平宣告临时戒严一案”请立法院予以追认,孰知9月14日立法院会议上,立法委员王寒生认为“监察院已对陈继承提出纠举,并反对戒严令,如立法院追认这等于承认失职杀人的官员是对的,根据宪法总统可以颁布戒严令,但追认权在立法院”,黄宇人要求“此案即不追认,连保留也不必要”。(117)结果立法院会议在场委员206人,赞成追认举手者仅3人,最终决定“不予追认”。(118)蒋无可奈何之下,不得不将陈继承撤职,调离华北。“七五”惨案的处理,至此告一段落。然仅数月之后,傅作义即与中共和平谈判,最终北平和平解放。
四、余论
观诸“七五”惨案的发生过程及善后,初则由于东北学生反对平市参议会议案而演变为血案,迅即在东北民众的参与下事态不断扩大化,直至国民党人疾呼大有藉学潮为政潮之风险。在国共高度对立的战后中国,学潮常被视为中共反对国民党统治的“第二条战线”,中共对于学潮爆发多有影响,但“七五”惨案作为非中共主导的反政府学潮,有其典型意义,“7月事件的背景和影响是并不简单的,通过它可以透视出一些敌人内部复杂矛盾的情形”。(119)
首先,学潮善后充分暴露出国民党政府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间的矛盾,且各方均试图利用学潮以达其现实目的。东北民众的社会运动不仅出于地域情结,更企图利用学潮实现废除与其利益密切相关的禁止流通券汇兑法令;傅作义则通过“七五”事件责任的追究,逼迫蒋不得不将陈继承去职,更获得社会普遍的好感,亦使华北权力格局向更有利于其自身的方向转化。
同时,此次学潮展现出国民党内各类派系的纠葛,国民党党内政治生态之恶化或可由此案窥得。不仅傅作义与陈继承在学潮处理对策上有较大的歧异,一为忍耐,一为坚决;且各种反蒋势力亦利用此次血案,试图分化蒋傅关系,如李宗仁“七五”惨案后,即向傅表示“最近北平东北生学潮,以为云南学潮中央派员调查解决,武汉学潮亦然,然何以独不爱北平,北平事件是否有意开脱陈继承,有意看宜生笑话”;(120)何思源在“七五”惨案时已被解职,但何利用傅请其帮助处理善后问题的机会,向傅建议“你是枝叶,所依附的根干却腐朽了,所以无论你怎样努力,也站不住。局势变化太快,不如乘此机会脱离腐根,”(121)傅当时虽未表态,然数月之后傅最终走向中共。更有甚者,国民党内各派系试图利用学潮以一派打倒另一派,“关于东北学生问题,北平市参议会议长许惠东和北平市党部主任委员吴铸人,对教育部长朱家骅,都有他们各自的不满意,而许和吴相互间,在某些问题上又明争暗斗的很厉害,当时有一种传说,说吴有助长学生反许的嫌疑”。(122)
此外,“七五”惨案展现了战后东北社会在国共内战下所面临的困境,学潮惨案能够掀起整个东北国民党统治区域的社会运动,且组织与活动者亦主要为国民党人,本身就反映出国民党战后东北政治、经济政策失败,以至于卫立煌不得不在东北民众中维护蒋介石的形象,“蒋总统对于此事所知甚少,仅知北平发生一场冲突事件,死一名学生而已”,(123)宣称此事与蒋无关,就此即可反映出国民党政府权威在东北民众中的瓦解。
东北流平学生的现实困境并未终结,部分学生仍旧流离失所,甚或不得不走向犯罪的边缘,“夜间突入住户,以饥寒为名,强着住户衣服,甚至偷拿贵重物品,四散逃逸”,1948年12月北平市警察局更担心“时届冬防,东北流亡学生不顾国家扰乱治安,破坏币制,显有其它作用,若不彻底根除,严加管束,本市治安殊属堪虞”。(124)英国情报部门当时的观察或更客观,亦可作为理解国民党缘何最终败北的诠释,“学生的身体为共产主义的传播或者其它任何形式的直接煽动反对目前无效政府的行为提供了一个丰富的土壤。”(125)
1949年1月31日北平和平解放,2月11日、16日彭真等先后致电中共中央及东北局,“现北平有各地流亡学校甚多,其中东北来者最多”,决定“招生委员会派人招考一部分学生外,其余送回东北”,“准备安置”。(126)东北学生流浪生涯至此终结,开始迈向新时代生活。
(作者附记:本文获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汪朝光研究员、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Joseph Yick教授、香港中文大学郑会欣研究员提出指导性意见,在此致以深深的谢意!)
注释:
①《金毓黻文编》编辑整理组校点:《静晤室日记》1948年7月6日,沈阳:辽沈书社,1993年,第6640页。
②涉及“七五”学潮的论著主要包括:Joseph Yick,Making Urban Revolution in China:the CCP-GMD Struggle for Beiping-Tianjin,1945-1949,N.Y:M.E.Sharpe,1995;王振乾等:《东北大学史稿》,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共青团北京市委青年运动研究室编:《北京青年运动研究史1919-1949》,北京:北京出版社,1989年。
③刘瑶章:《北平和平解放前夕的片段回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文史资料选辑》第68辑,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01页。
④东北大学史志编研室:《东北大学校志》第一卷下册,沈阳:东北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198页。
⑤周克:《八十年见闻》,印刷品,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藏书,第48-55页。
⑥《东北流平失学学生登记表》,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J004-002-01830。
⑦中央档案馆利用部、共青团中央青运史工作指导委员会等编:《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48.4-1948.11》,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年,第388页。
⑧周克:《八十年见闻》,第48-55页。
⑨陈旭安:《东北流通券——战后区域性的货币措施》,台湾大学历史系硕士论文,2010年12月,第119页。
⑩中央档案馆利用部、共青团中央青运史工作指导委员会等编:《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48.4-1948.11》,第392页。
(11)《北平市警察局各分局关于本市各大、中学学生纪念“五四”、“七五”等运动游行的呈报》,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J181-014-00453。
(12)中央档案馆利用部、共青团中央青运史工作指导委员会等编:《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48.4-1948.11》,第392页。
(13)《电影院业公会制止东北流平学生要求免费入场的呈文及社会局的指令》,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J002-004-00777。
(14)陈存恭、潘光哲访问:《刘象山先生访问记录》,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8年,第55页。
(15)北京市档案馆编:《解放战争时期北平学生运动》,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1年,第455页。
(16)许兆林:《记解放前平津地区的风云人物许惠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编》第28辑,北京:北京出版社,1986年,第218-238页。
(17)《再谈七五事件》,《北平日报》1948年7月8日。
(18)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三编教育第二册《教育部致行政院呈稿》,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97页。
(19)《王季高报告》,《世界日报》1948年7月11日。
(20)中央档案馆利用部、共青团中央青运史工作指导委员会等编:《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48.4-1948.11》,第384-386、435、436页。
(21)周克:《八十年见闻》,第48-55页。
(22)陈存恭、潘光哲访问:《刘象山先生访问记录》,第55-56页。
(23)《东北恶棍制造学潮》,《救国时报》1948年9月12日。
(24)Robert L.Jarman(ed.),China Political Reports 1911-1960,Vol.8:1946-1948,Archive Editions Limited,2001,p.612.
(25)万永光:《我所知道的何思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编》第18辑,北京:北京出版社,1983年,第48页。
(26)北京市档案馆编:《解放战争时期北平学生运动》,第456-459页。
(27)北京市档案馆编:《解放战争时期北平学生运动》,第472页。
(28)《关于国民党军队在民国三十七年七月五日开枪打死东北流亡学生事件的新闻底稿》,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J004-001-01479。
(29)北京市档案馆编:《解放战争时期北平学生运动》,第472页。
(30)"NE Delegates Protest Peiping Shooting," North China Daily News,July 8,1948.
(31)《北平昨一大惨案》,《大公报》(天津)1948年7月6日。
(32)《北平市参议会昨被东北学生捣毁》,《华北日报》1948年7月6日。
(33)北京市档案馆编:《解放战争时期北平学生运动》,第456页。
(34)《七五事件调查报告》,《中央日报》1948年8月28日。
(35)《东北大学史稿》,第164页。
(36)《七五事件死伤学生军警宪抚恤慰问金卷》,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J001-005-01102。
(37)《三论七五事件》,《北平日报》1948年7月10日。
(38)北京市档案馆编:《解放战争时期北平学生运动》,第403页。
(39)陈存恭访问:《张式纶先生访问记录》,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院,1986年,第97-101页。
(40)《金毓黻文编》编辑整理组校点:《静晤室日记》1948年7月5日,第6640页。
(41)张玉法、沈松侨访问:《董文琦先生访问记录》,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6年,第146-148页。
(42)《痛心北平惨案,兼论新闻检查》,《中央日报》(沈阳)1948年7月8日。
(43)参见《新报》1948年7月18日及其它各日报道。
(44)《要求追究责任》,《世界日报》1948年7月9日。
(45)《东北各院校教授昨访傅作义》,《世界日报》1948年7月11日。
(46)《沈市学生昨开大会,痛悼在平殉难同学》,《中央日报》(沈阳)1948年7月13日。
(47)《东北各省市县参会昨开紧急联席会》,《中央日报》(沈阳)1948年7月13日。
(48)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三编政治第四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497页。
(49)《东北立委关心血案组考察团日内飞平》,《中央日报》(沈阳)1948年7月14日。
(50)北京市档案馆编:《解放战争时期北平学生运动》,第462页。
(51)《高惜冰董文琦电蒋中正东北民众七五惨案后援会举行新闻界招待会》,“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典藏号:002-090300-00016-363。
(52)《七五后援会发表宣言要求政治与经济平等流通券应在全国流通》,《新报》1948年7月22日。
(53)《学潮处理(三)》,“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典藏号:001-090341-0004。
(54)《论七五惨案与抗议运动》,《新报》1948年7月25日。
(55)《毛定松电俞济时据徐介人称东北七五后援会藉学潮作政潮活动仍极紧张》,“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典藏号:002-090300-00016-386。
(56)《七五后援会紧急声明八一游行暂缓》,《新报》1948年8月1日。
(57)王化一:《北平“七五”事件真相》,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文史资料选辑》第42辑,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64年,第237页。
(58)《保安局函蒋中正七五学潮专报》,“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典藏号:002-080200-00332-043。
(59)王化一:《北平“七五”事件真相》,《文史资料选辑》第42辑,第238页。
(60)《毛定松电蒋中正东北各界欲藉七五事件发动政潮》,“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典藏号:002-080200-00331-086。
(61)《保安局函蒋中正七五学潮专报》,“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典藏号:002-080200-00332-043。
(62)中央档案馆利用部、共青团中央青运史工作指导委员会等编:《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48.4-1948.11》,第417页。
(63)中央档案馆利用部、共青团中央青运史工作指导委员会等编:《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48.4-1948.11》,第440页。
(64)《蒋总统事略稿本》1948年7月6日,“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典藏号:002-060100-00241-006。
(65)《陈继承电蒋中正共党学生借口参议会决议为侮辱全体北平东北学生会合职业学生暨暴徒捣毁北平市议会》,“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典藏号:002-090300-00012-199。
(66)《陈继承电蒋中正暴动事件悉非东北学生参加暴行首要及嫌疑份子情节重要者拟依法惩办》,“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典藏号:002-090300-00012-201。
(67)《许惠东电蒋中正有自称东北学生之群众包围北平市参议会将会内各办公室捣毁》,“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典藏号:002-090300-00012-200。
(68)《许惠东发表谈话》,《世界日报》1948年7月6日。
(69)《参议会昨通电全国》,《世界日报》1948年7月7日。
(70)《萧劲电蒋中正东北学生暴动捣毁北平市参议会抢夺枪支等》,“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典藏号:002-090300-00012-423。
(71)《同情流亡救济流亡》,《平明日报》1948年7月6日。《平明日报》为傅作义出资所办,在北平地区报界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72)《傅总司令发表谈话》,《平明日报》1948年7月7日。
(73)《傅作义会见学生》,《北平日报》,1948年7月9日。
(74)《傅作义电蒋中正》,“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典藏号:002-090300-00012-203。
(75)北京市档案馆编:《解放战争时期北平学生运动》,第462、461页。
(76)《职业学生所加污蔑傅总司令不予介意》,《平明日报》1948年7月11日。
(77)《正本清源谈学潮》,《平明日报》1948年7月11日。
(78)《陈继承电蒋中正》,“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典藏号:002-090300-00012-424。
(79)《傅作义电蒋中正》,“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典藏号:002-090300-00186-293。
(80)《蒋中正电傅作义》,“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典藏号:002-090300-00012-220。
(81)《蒋中正电陈继承》,“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典藏号:002-090300-00012-219。
(82)《学潮处理(三)》,“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典藏号:001-090341-0004。
(83)“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徐永昌日记》第九册,1948年7月19日,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2年,第91页。
(84)《学潮处理(三)》,“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典藏号:001-090341-0004。
(85)北京市档案馆编:《解放战争时期北平学生运动》,第454-456页。
(86)《平津各大学学潮》,“中研院”近史所档案馆藏朱家骅档案,馆藏号:301-01-09-036。
(87)《平津各大学学潮》,“中研院”近史所档案馆藏朱家骅档案,馆藏号:301-01-09-036。
(88)《平津各大学学潮》,“中研院”近史所档案馆藏朱家骅档案,馆藏号:301-01-09-036。
(89)《对七五不幸事件教部决依法办理》,《世界日报》1948年7月11日。
(90)《北平市警察局关于东北来平七五肇事学生处理办法》,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J185-002-08534。
(91)季羡林主编:《胡适全集》第25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349页。
(92)《社评:论北平惨案善后》,《大公报》(天津)1948年7月10日。
(93)《陈继承电蒋中正》,“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典藏号:002-090300-00016-365。
(94)《学潮处理(三)》,“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典藏号:001-090341-0004。
(95)《毛定松电蒋中正》,“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典藏号:002-080200-00331-086。
(96)《毛定松电俞济时》,“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典藏号:002-090300-00016-385。
(97)《蒋中正电卫立煌》,“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典藏号:002-090300-00012-222。
(98)《学潮处理(三)》,“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典藏号:001-090341-0004。
(99)《高惜冰王铁汉等电蒋中正》,“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典藏号:002-090300-00016-364。
(100)《学潮处理(三)》,“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典藏号:001-090341-0004。
(101)《学潮处理(三)》,“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典藏号:001-090341-0004。
(102)《蒋中正电高惜冰》,“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典藏号:002-090300-00188-115。
(103)北京市档案馆编:《解放战争时期北平学生运动》,第467页。
(104)《秦德纯昨飞抵平》,《世界日报》1948年8月3日。
(105)《两监委昨来平》,《世界日报》1948年8月4日。
(106)《保安局函蒋中正七五学潮专报》,“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典藏号:002-080200-00332-043。
(107)王化一:《北平“七五”事件真相》,《文史资料选辑》第42辑,第238页。
(108)《七五事件调查报告》,《中央日报》1948年8月28日。
(109)《七五事件失职官员,监察院已提出纠举》,《中央日报》1948年8月28日。
(110)王化一:《北平“七五”事件真相》,《文史资料选辑》第42辑,第237页。
(111)许兆林:《记解放前平津地区的风云人物许惠东》,《文史资料选编》第28辑,第218-238页。
(112)北京市档案馆编:《解放战争时期北平学生运动》,第478-481页,该书将此电日期误标,并非8月30日,应为8月31日。该电文共分四次呈送蒋介石及翁文灏,此电亦保存在“国史馆”国民政府档案及蒋中正总统文物,可见《学潮处理(三)》,“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典藏号:001-090341-0004。
(113)《傅总司令对七五事件电呈中央自请处分》,《平明日报》1949年9月1日。
(114)《社评:七五的悲痛》,《平明日报》1948年9月1日。
(115)《学潮处理(三)》,“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典藏号:001-090341-0004。
(116)“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徐永昌日记》第九册,1948年8月29日,第117页。
(117)《平七五戒严令遭否决》,《新加坡南侨日报》1948年9月27日。
(118)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国民政府立法院会议录(三一)》,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6页。
(119)中央档案馆利用部、共青团中央青运史工作指导委员会等编:《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48.4-1948.11》,第379页。
(120)《徐永昌日记》第九册,1948年7月16日,第91页。
(121)何思源:《我参加和平解放北平的活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文史资料选辑》第60辑,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77页。
(122)刘瑶章:《北平和平解放前夕的片段回忆》,《文史资料选辑》第68辑,第101页。
(123)《蒋总统所知甚少》,《新报》1948年7月24日。
(124)《北平市警察局关于东北流亡学生行为逮捕的训令等》,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J185-002-08527。
(125)Robert L.Jarman(ed.),China Political Reports 1911-1960,Vol.8:1946-1948,p.612.
(126)中央档案馆利用部、共青团中央青运史工作指导委员会等编:《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48.11-1949.9》,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年,第2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