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两种不同哲学视野中的实事求是_客观性论文

论两种不同哲学视野中的实事求是_客观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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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是似乎已经成为人们所熟知的概念和很容易办到的事情了。然而,正如黑格尔所说:熟知并非真知,并且,在人们大讲特讲实事求是的时候,总是有违背实事求是的情况发生。深究起来,我们发现,在两种不同的哲学视野中,实事求是具有两种不同的意蕴。弄清实事求是的这两种不同意蕴,不仅对于深刻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精髓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对于总结历史教训,正确地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具有深远的实践意义。

一、直观的唯物主义视野中的实事求是

直观的唯物主义,又可以称为“纯粹的唯物主义”或“客体的唯物主义”,是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在内的一切旧唯物主义。它认为物质世界是客观的、统一的。世界、社会、人和思维是物质的展开,是物质多样性的表现。人与客观物质世界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外在的直观的关系。它坚持了唯物主义的原则,承认外部世界的客观性,承认人们可以通过直观来了解客观物质世界。它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中文第2版,第58页。)具体说来,直观唯物主义有如下的缺陷:

第一,潜在的二元论和不可知论的倾向。由于直观唯物主义把物质世界看成是外在于人的存在,人与客观物质世界之间是一种观察者和被观察者之间的关系。那么,人和物质世界除了自在的自然属性这一共同点以外,彼此之间再也没有其它的统一之处。也就是说,在客观物质世界之外存在着无根无绊的精神原点。人的精神的主观性和物质世界的客观性彼此外在而并立,社会和自然彼此外在而并立。这就陷入了二元论的境地。由于直观唯物主义把人的认识仅仅看成是一种外在的直观,那么,人至多只能外在地描述事物的现象,而无法从人出发,深入地去了解事物的本质。因此,不可避免地陷入不可知论的窠臼。

第二,形而上学性。由于直观唯物主义只是外在地直观客观世界的存在,因此,一方面它无法把握事物自身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动力和规律。另一方面,它无法弄清人的主观能动性产生的根据。要么,用机械运动和数学运动来描述客观世界自身多样的运动;要么,在主观思维中规定物质世界的运动。

第三,神秘主义的倾向。直观唯物主义者如果不满足于对事物外在现象的直观,必然要求助于神秘的直觉和洞见,也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说的“看出事物的‘真正本质’的高级的哲学直观”。这是非常神秘的。

在这种唯物主义的视野中,实事求是的意蕴是:

第一,纯客体主义的“实事”观。在直观唯物主义看来,“实事”,指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也就是外在于我们人而存在的事物及其过程,是纯客体的,是感性的存在,而不是感性的活动。在直观唯物主义视野中,实事与人处于二元分裂的状态。

第二,纯认识的“求”观。在直观唯物主义看来,“求”,就是去认识。但这种认识不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既不以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为出发点,也不以改造世界为目的和归宿。因而只是对实事的或者直观或者洞见,只是为了解释世界。不仅如此,而且,这种直观和洞见是很神秘的,往往只有少数神秘人物才能拥有。

第三,纯客体主义的“是”观。在直观的唯物主义看来,“是”就是规律,就是感性存在内在的、客观的、必然的联系。在直观唯物主义的视野中,客体运动规律与人的目的、需要也是处于二元分裂的状态。

总起来说,在直观唯物主义看来,“实事求是”就是在客观存在着的感性存在中,寻求事物自身的运动和规律。它对如下问题:(1 )实事与人的思想、观念的关系;(2)认识与实践的关系;(3)规律与目的的关系作了直观的,同时也是二元分立的回答。表面上看,它特别强调客观性,力戒主观性,但由于它所强调的客观是纯粹的、外在于人的,人反而对它一无所知,只能借助于主观想象乃至信仰来捕捉它,因而最终难逃主观主义泥潭。

用直观唯物主义视野中的实事求是作为我们的思想路线,就会导致:

第一,个人崇拜。因为客观世界是外在于人而存在的,人对它只能凭借神秘的直观和洞见加以认识。拥有这种直观和洞见能力的人,只能是极少数同样神秘的人物。人们对他们只能顶礼膜拜,而不能理解,不能接近。正如马克思在《费尔巴哈提纲》中批判直观唯物主义时所指出的:“这种学说必然会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中文第2版,第55页。)

第二,脱离群众。由于领袖人物和社会精英靠神秘的直观就能洞见一切,并由此来启发和教育人民,因此他们无须深入群众。群众在他们眼中,是可以任意摆布的工具和材料。

二、实践唯物主义视野中的实事求是

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缺陷,立足于实践,立足于主体来考察对象、现实和感性,建构了全新的哲学视野和哲学空间。具体说来:

第一,实践唯物主义实现了坐标系统的转换。直观唯物主义考察世界的坐标是“客体坐标”,实践唯物主义则完成了由“客体坐标”向“主体坐标”的转换。在实践唯物主义看来,直观唯物主义只是从客体方面来理解对象、现实和感性,这是一个无人的世界、非人的世界。而实践唯物主义是要考察人的世界,因此必须从人出发、从人的实践出发,从而建立了一个考察世界和人的发展的新坐标系统——“主体坐标系统”。

第二,实践唯物主义完成了出发点范畴的转换。直观唯物主义的出发点范畴是“物质”——不依赖于人和人的活动而存在的客观实在。实践唯物主义则完成了出发点范畴由“物质”向“实践”的转换。实践唯物主义并不否认人类产生之前物质世界的先在性和人的实践活动范围之外的世界的纯粹客观性,但却致力于从人的实践和实践的人出发,认识世界、社会、人和思维。

第三,实践唯物主义确立了全新的哲学建构原则。旧唯物主义以“物质发展原则”建构起整个哲学体系,完成对“世界是什么”和“世界怎么样”的解说。实践唯物主义则以实践为整个哲学的建构原则。一方面,它要求突出人类的主体性,回答的是,“世界对人应该是怎么样的?如何使世界更加符合‘人类本性’的发展?”等问题,是一种“改变世界”的哲学;另一方面,它要求哲学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改变自己的形式,实现哲学的开放性,是一种开放的哲学。

在这种唯物主义的视野中,实事求是的意蕴是:

第一,“实事”:人们改造世界的感性活动,既具有客观性,又具有主体性。在实践唯物主义看来,实事不是外在于人的、静止的、感性的存在,而是人们改造世界的感性活动,即实践。它内在地包含着客体存在、主体存在以及二者之间相互联结的方式。在这里,客体存在不依赖于主体的意识而存在,是客观的,而不是主观臆想的。但它决不是与主体无关的自在之物,一方面,作为客观存在,客体的存在具有对主体的先在性和基础性;另一方面,作为实践活动的对象,客体的存在又是由主体建立的,是主体本质力量的确证。正如马克思所说:“从主体方面来看:只有音乐才能激起人的音乐感;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不是对象,因为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一种本质力量的确证,也就是说,它只能象我的本质力量作为一种主体能力自为地存在着那样对我存在,因为任何一个对象对我的意义(它只是对那个与之相适应的感觉说来才有意义)都以我的感觉所及的程度为限。”(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5~126页。)因此,客体存在既具有客观性又具有主体性。

实事除了包含客体存在外,还包含了第二项内容:主体存在。主体作为实践活动的发起者和承担者,担负着提出实践目的、操纵实践工具、改造实践客体,从而驾驭和控制实践活动的任务。为此,它不仅具有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因素,而且还必须首先是一种客观性的存在。

主体作为客观性的存在,既有肉体自然力,又有知、情、意等精神力。与此同时,主体还是一种社会性的存在,是在一定社会关系网络结构中的存在。因此,主体存在同样也既具有客观性,又具有主体性和社会性。

不仅主体和客体的两极存在是实事的内涵,而且客体和主体的实践的联结方式也是实事的重要内容。主体和客体是通过一定的中介而联结起来的。将主体和客体现实地联结起来的中介,是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手段的程序和方法。主体和客体的相互联结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主体因此拥有一定的选择自主性。但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相互联结又不是任意的。马克思说:“对象如何对他说来成为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因为正是这种关系的规定性形成一种特殊的、现实的肯定方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5页。)可见, 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相互联结方式也是既具有客观性,又具有主体性的。

第二,“求”:实践和认识的统一。在实践唯物主义看来,“求”不是单纯的“去认识”,而是一个伴随着人类实践活动而发生的认识过程,是实践和认识的统一。因为,单纯的认识是不可想象的。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费尔巴哈特别谈到自然科学的直观,提到一些只有物理学家和化学家的眼睛才能识破的秘密,但是如果没有工业和商业,哪里会有自然科学呢?甚至这个‘纯粹的’自然科学也只是由于商业和工业,由于人们的感性活动才达到自己的目的和获得自己的材料的。”(注: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第21页。)认识发生于实践活动中,一方面,人的实践是以自觉目的性为基本特征的客观现实性活动,它要求人形成关于对象的稳定的一般的知识,即在实践活动中,人们产生了求知对象的要求;另一方面,人的实践活动又内化为主体的认识结构和认识图式,从而使主体以观念方式把握客体成为可能。伴随着实践活动而进行的“求知”的过程,不仅要“求知”客体是什么,即从观念上把握客体的本质和规律,而且要“求知”客体对主体有何用以及客体应如何满足主体的需要。因为实践不仅是认识的基础和出发点,而且是认识的归宿和终点。“求知”不仅仅是为了解释世界,而是为了改变世界使之成为“为我的存在”。因此,“求知”不是少数神秘人物的神秘的直观和直觉活动,而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人民群众共同的感性活动。与实事一样,“求”也既具有客观性,又具有主体性。

第三,“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真理与价值的统一。在实践唯物主义看来,“是”并非仅仅是客体或对象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规律,而是包含客体运动规律在内的实践活动规律。纯粹的客体运动是没有自觉意识参与的,不具有社会历史性,是一个纯粹合规律的过程,是真理所反映的内容。与客体运动规律不同,人的实践活动规律,是人们自觉的、有意识的活动过程中所展现出来的规律。在人的自觉活动中,人们不仅要正确地反映客体运动的客观必然性,力求达到真理性的认识,而且要在自在存在的客观必然性链条上打上人的目的的烙印,实现人们的价值追求。因此,人的实践活动规律,体现着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是真理和价值的统一。

总之,在实践唯物主义的视野中,“实事求是”的意蕴是:人们在实践活动中,寻求人类实践活动的规律。它对诸如实事与人的关系,认识与实践的关系,规律与目的的关系等问题作了统一的理解。它既看到“实事”、“求”、“是”每个环节中的客观性的一面,又揭示了其中所蕴涵着的主体性的一面。正因为如此,实事求是不是一种类似动物式的本能活动,仅凭朴素或神秘的直观就能做到的。实事求是是主体自觉的、能动的活动。

三、实事求是的新境界:邓小平对毛泽东思想的一个重要发展

众所周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但如果仅仅把它理解成是过去党的思想路线的恢复,那就没有深刻理解“重新确立”的真正意义。实际上,重新确立的过程不仅是对过去传统的恢复过程,而且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在“重新确立”的过程中,邓小平赋予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新的境界、新的内容。具体说来:

第一,把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并举,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时间指向——面向未来。

实事求是意味着,从人们的实践出发寻找使自在存在转化为为我存在的途径、方法和规律,不仅具有客观性,而且具有主体性。换言之,实事求是不是主体自发的行为,而是主体自觉的、能动活动。人们不是大脑空空地去面向实事,而要以一定的理论和价值观念作指导。因此,人们要做到实事求是,必须面临双向作战:一方面要面对既有的理论,另一方面又要面对展现在眼前的实事。

这样一来,怎样才能实事求是?怎样处理既有理论和新展开的实事之间的关系呢?邓小平回答说:解放思想。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一文中,邓小平指出:“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首先是解放思想。只有思想解放,我们才能正确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解决过去遗留的问题,解决新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正确地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具体道路、方针、方法和措施。”(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1页。)也就是说,人们在处理理论和实事的关系时,要确立实事优先的原则,不是用理论去裁剪实事,而是让实事去检验、校正和实现理论。任何理论都必须在人们的实践活动的审判台前接受审判。只有在实践中被确证是有效的理论,才是指导我们去实事求是的理论。

实事优先的原则,也就是未来优先的原则。实事,作为人们的实践活动,不是静止不动的、封闭的,而是要面向未来的、开放的,这就要求,要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大脑不能僵化,而要敢于发现新事物,接受新事物,善于解决新问题,走出新道路。正因为如此,邓小平指出:我们讲解放思想,是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邓小平后来在南巡讲话中又一再告诫人们,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快一点。正是在这种面向未来的思想路线的指导下,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才开创出了全新的局面。

第二,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确立了实事求是的价值指向——群众利益。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意味着,实事优先,未来优先;意味着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目标以及具体的行为方案,都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只有在实践中被确证是有效的,才是值得坚持的。

那么,什么才叫有效?邓小平后来进一步指出,在我们现代化建设实践中,这种有效性是指有利于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国家综合国力的增强,有利于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在这三条标准中,又以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最为根本。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归根到底是要落实到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上。之所以这样,不是因为社会上高高在上的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芸芸众生的恩赐,而是因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人民群众的利益应该是实事求是的最高的价值追求。因此,最符合群众利益的是最实事求是的,而最实事求是的也是最符合群众利益的。为此,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我们的“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才有了最实事求是的答案。这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总之,邓小平把三个有利于作为检验我们事业成败、工作得失的标准,也就把群众利益确定为实事求是的价值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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