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贸易保护目标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形成机制分析———个理论框架及其扩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贸易壁垒论文,框架论文,贸易保护论文,机制论文,目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049(2007)05—0026—04
一、引言
关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成,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它是政府消除市场失灵的对策,也就是出于合理和必要动机而间接形成的对贸易的阻碍,这种动机下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是被WTO协议所许可,也是合情合理的标准措施,它对于保障一国的动植物安全、消除市场失灵以及推动贸易发展都有着重要作用,它也被称为基于市场失灵的技术性贸易壁垒(Coperland and Taylor,1995)。还有一种观点是认为技术性贸易壁垒本身就存在着贸易保护主义动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成完全是为了保护一国的相关产业免受世界市场的竞争和挑战,所以保护主义是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成原因,这也被称为贸易保护型技术性贸易壁垒(Bockstael,1984;Kennedy,1994)。
关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成机制分析国外文献较多。如Brander和spencer(1985)用经济租转移的论点指出了一国有使用技术标准来阻碍进口保护本国产业的激励,以此使本国企业在国内外市场更加具有竞争力。Ronald Fischer和Pablo serra(2000)构建了一个双寡头古诺竞争模型,分析得出一国提高技术标准可以阻止国外企业的进入,同时也会降低本国企业的利润,但在政府的公共福利最大化决策下,一国具有提高本国技术标准,阻止国外企业进入的动机,也就是保护主义是必然的行为。国内对于技术性贸易壁垒形成机制的研究不多,张海东(2004)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成,指出各国技术性措施之间的差异带来成本增加,形成了贸易壁垒;政府行为的偏袒性以及他们追求自身福利最大化形成了技术性贸易壁垒[1](61—65)。李春顶(2005)从多个角度分析了发达国家设立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动因,他指出,解决市场失灵、贸易利益、集体行动和保护国内产业这些因素都是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成原因[2](50—51)。翟东升、魏薇(2005)研究了政府行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形成的影响,从历史、政府职能、政府目标等角度阐述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成机制,并引入了政治经济模型的分析[3](60—62)。
以上分析都是从总体角度来解析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成机制,也就是在肯定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双重设立动机的前提下展开研究。在此基础上,笔者从贸易保护这一单方面动机来分析它的形成机制。那就是,我们要证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设立目的都是保护主义的,各国设立的技术标准都是高于单纯解决市场失灵所需要的水平的。论文的分析从一个双寡头框架开始,逐步展开,从多个方面和角度探析基于贸易保护目标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形成机制。
二、一个对称的双寡头模型分析
从Ronald Fischer和Pablo Serra的研究中得到启示,我们引入他们的对称双寡头分析框架。假定一个两国模型,本国h和外国f,两国各有一个厂商,生产同质产品。国外厂商产品供给他们自己国家的市场,还出口给本国;而本国的厂商由于高昂的运输成本或其他原因不向国外出口。两个厂商采取数量竞争的形式相互竞争(也就是古诺模型或者施塔克伯格模型),且假设它们具有以标准为自变量的相同的常边际成本,同时技术标准对商品的需求没有影响。如果本国没有其他的贸易限制措施,则本国厂商的最优规划为:
(1)
由已知条件,不失一般性,我们令国外设立的技术标准水平低于本国,假设为0。这种情况下,外国厂商可以选择继续向本国出口,也可以选择不再出口,因为本国的技术标准会使它们的成本增加。如果外国厂商不再出口,则它的最优规划为:
(2)
而如果外国厂商选择继续出口,它有两种选择:要么在一种标准下生产,要么在两种标准下生产并带来初始成本①,在第一种情况下,它的规划是:
如果外国厂商在两种标准下生产,并带来初始成本F,这时它的规划就是:
我们来看本国的福利状况,本国的净福利变化就等于消费者剩余变化加上消费的负外部效应,减去本国厂商的生产成本及进口费用,可以表示为:
由(7)的条件我们可以推导出:当本国h的技术标准提高时,国外厂商的出口收入会下降;且在垄断情况下,本国技术标准提高也会减少本国厂商的利润②。这种情况下,如果本国不设立技术标准措施,外国厂商会一直出口。而如果本国开始设立技术标准并逐渐提高,外国厂商的出口收益会减少,因为此时外国厂商不仅要应对本国技术标准,还要应对外国技术标准。而如果本国技术标准使外国厂商不进入本国市场,此时它的福利状况就与本国的技术标准无关[4](5—8)。我们假定一个均衡技术标准,该标准下外国厂商进入本国市场和不进入本国市场是无差异的,那么该均衡的技术标准由下式给出:
图1 不同条件下的外国企业利润
再考虑本国厂商,看看是设立标准将外国厂商逐出市场,采用垄断均衡有利还是不设立标准采用双寡头竞争均衡有利。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假定在τ=时,外国厂商就选择不进入本国市场。下图2是垄断和双寡头情形下本国厂商的利润曲线(m表示垄断情形,d表示双寡头情形),显然,垄断状况下的本国厂商福利高于双寡头状况下。图中的标准水平时,本国厂商对于垄断的偏好与不设置技术水平时的双寡头相同,也就是如果将外国厂商驱逐出本国市场所需的大于,则本国厂商将更加偏好于双寡头情形;而如果相反,本国厂商就偏好于垄断。
图2 两种结构下本国企业利润曲线
由此,我们分析本国设立的技术标准是否具有保护主义动机。当存在消费的外部效应时,标准的设立是理所当然,会带来消费者福利的增加。即使是在这种情形下,从国际贸易的角度,标准还是具有保护主义动机[5](57—58) :首先,政策制定者希望把出口厂商的出口收益转移给国内企业;其次,政策制定者也希望把标准增加带来的成本转移给国外生产者,所以在有消费负外部性下,我们很难确定本国的标准是否具有保护主义的动机。为了分析方便,我们假定如果本国制定的标准水平与两个企业都是国内企业时本国制定的标准水平相同,则该标准是没有保护主义动机的标准③。为了得出结果,我们将两个厂商都是国内厂商时的社会总福利与包括外国厂商的社会总福利进行比较。这里我们必须取双寡头模型,当两个厂商不在一个国家,也就是存在外国厂商时,这时的社会总福利是:
我们可以证明,<0。由上式(5)和(6),有结果:
(13)
(14)
且有下式成立:
(15)
这意味着标准增加带来的边际收益在有进口条件下大于只有国内双寡头的条件下,所以政策制定者在第一种情况下制定的标准总是会高于第二种情况[6](5—11)。这表明当标准带来的成本可以转嫁给外国厂商时,政策制定者总是会制定更高的保护标准,也就是标准总是具有保护主义动机。那么技术性贸易壁垒总是保护主义的就是必然结论。
三、模型的扩展和补充——新政治经济学视角
按照新政治经济学的逻辑和思路,我们再次分析政策制定者乐于制定保护性标准的动机和原因。新政治经济学认为,政策制定者也是一个理性个体,他们的行为会围绕自身效用最大化来开展。也就是说,政府制定的政策措施是为了实现他们的效用最大化。政府自身的效用与社会的效用之间自然是存在差别的,不可避免的政府理性与社会理性之间的差异就会使得政府制定的有关标准偏离社会最优的水平,保护性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就应运而生。那么政府为什么会倾向于制定保护性标准而不是低于社会最优的标准呢?我们从标准给予政府的成本收益来分析。
首先,从生产者角度看,他们肯定是希望政府制定一个合适的并且能够剔出国外生产者的标准,以完全得到国内市场,实现自身垄断利润,也就是说生产者喜欢保护性标准,而不是仅仅能够保障人们健康和卫生的标准。其次,从消费者角度,他们盼望的是能够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的最低标准,在此之外,他们希望更多的竞争以降低价格,最大化自身的效用。最后,从社会角度,如果没有培养本国战略性产业的动机,那么社会标准就和消费者标准相一致[7](256—260)。按照前面的假设,无保护的标准就是当所有竞争企业都是本国企业时的标准水平,照此推理,合理的标准无非就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安全以及消除负外部性的标准。此标准应该和消费者要求的基本一致,或者略高于他们的标准。
由此看来,影响政府政策制定的有三方力量。一方是生产者,他们会想方设法游说政府制定保护性标准,这又被称为院外行动或集体行动;另一方是消费者,他们希望政府制定合理而尽量低的标准;还有一个第三方影响力量就是政府的战略性策略所要求的保护④。现假设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没有游说行为,此时政府的战略性动机也会促使他们制定保护性标准,因为这样能够促进经济发展,更好巩固他们的地位和赢得选票。再看看生产者,他们一般群体较小,易于团结,同时也有强大的经济基础,他们的行动会从很大程度上左右政府的决策,这也就是Mancur Olson于1965年提出的集体行动观点。消费者又是怎么样的呢?他们规模庞大,势力微弱,组织起来十分困难,结果就是大家只好被动接受。看一个很好的事例,美国对食糖进行保护,使本国食糖价格上升。消费者的损失是每年12.66亿美元,而食糖生产者和政府的收益是每年7.83亿美元。但是消费者的损失平均起来每人不到5美元,因而很少有人会注意到这件事,特别是大部分食糖是作为其他食品中的一种成分被购买而不是直接出售的。事实上,只有很少一部分美国公民知道美国对食糖进口进行了限制。由于个人的抗议显然不会改变这项政策,对单个消费者来说,知道了这件事也没有什么好处。相反,食糖生产者都非常清楚地意识到保护对他们的影响。对任何一个食糖生产者来说,保护可能就意味着几万乃至几十万美元的收益。而且,食糖生产者是一个有组织的集团,他们有能力集体行动,游说国会议员[8](256)。结果,政府的保护性措施就在所难免,我们用下图3来说明这个过程。
图3 保护性标准的形成过程
以上的分析我们也可以用加权的社会福利来理解,该观点认为,政府在制定政策时,会至少隐含地进行政策的社会成本收益计算,但计算的方法有所不同,那就是每一元的得益或损失对不同社会集团是不一样的。有些集团在计算中的权数较大,另一些集团则较小,按照这些权数计算出来的社会福利就是加权社会福利。在本例中,生产者效用所赋予的权数较大,消费者效用所赋予的权数较小,结果制定出来的标准必定有利于生产者,也就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具有保护性目的。
四、相关结论
综上分析,我们从一个双寡头模型和新政治经济学视角分析了基于贸易保护目标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形成机制。我们的结论认为,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制定一定的标准和卫生检验检疫措施来规避这些损失。但同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会给企业带来额外成本,为了保护本国产业以及转移这些额外成本给国外厂商,一国政府总是倾向于制定高于需要水平的保护性标准。同时,新政治经济学分析又告诉我们,生产者的集体行动以及院外游说行为会影响政府的决策,同时由于单个消费者的势单力薄,不可能形成强大的影响势力,两方面不对称力量较劲的结果就是,政府的政策向生产者倾斜,从而制定保护性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
收稿日期:2007—09—03
注释:
① 一种标准下生产是指外国厂商直接选择本国的技术标准,所有的产品都以这种标准生产,由于本国标准高于外国,所以该产品在外国市场销售没有阻碍;在两种标准下生产,是指外国厂商将出口到本国的产品用本国标准,将在外国市场销售的产品继续使用外国标准。由于采用两种标准会带来设备和生产上的麻烦,所以假设带来了初始成本(setup cost),该初始成本也可以被看作沉没成本。
② 证明从略,具体证明过程可以参考Ronald Fischer,Pablo Serra.“Standards and Protection”,working paper,p16—17。其实从直观上也很容易得到该结论,一国提高技术标准不但会给外国厂商带来额外成本,而且也会给本国厂商带来额外成本,且由于外国厂商要同时应对两种标准,初始成本的存在会使技术标准给本国和外国厂商带来不对称的影响效应。这样分析,该结论是显而易见的。
③ 相关文献中,有多种方法测定政策制定者的行为是否具有保护主义。Baldwin(1970)认为如果一项贸易政策减少了世界总福利,则具有保护主义实质;Engel(1997)认为如果贸易政策不符合最大化社会总福利的要求,则具有保护主义实质。鉴于此,我们这里假定如果政策制定者制定的标准高于所有企业都是国内企业时的标准水平,则具有保护主义动机。
④ 战略贸易理论是由Barbara Spence和James Brabder首先提出来的,后由克鲁格曼进一步阐述。该思想来源于博弈论,是说一国应该对本国的战略产业进行一定的保护,以使他们壮大起来,形成自己的战略优势,更好地赢得市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