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系统理论视域下的家庭暴力——互动因果的矛盾循环格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域论文,互动论文,家庭暴力论文,因果论文,格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828(2014)06-0082-09 DOI:10.3969/j.issn.1672-4828.2014.06.011 一、个案梗概 阿文和阿峰结婚已有六年,育有一子,现在刚满四岁。丈夫阿峰比妻子阿文大十岁,这是他的第二次婚姻,此前的婚姻是在八年前破裂的,阿峰与前妻育有一女,现在已经读大学了。第一次婚姻破裂后,阿峰从内地移居到了深圳,同阿文结合。在阿文及其家人的支持和帮助下,阿峰放弃了自己原来从事的美术设计工作,开始经商。妻子阿文是一名文字工作者,和阿峰不同,这是她的第一次婚姻。在经历了六年的婚姻生活后的一次冲突中,阿峰将阿文打至骨折,阿文在医院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治疗才基本得以康复。 二、理论背景 学术界曾经从不同的理论视角理解家庭暴力现象,例如精神病学模式(Psychiatric model)侧重对个体人格特质加以解释,社会学模式(Sociological model)关注多重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资源理论(Resource theory)从家庭资源的配置状况分析家庭暴力的成因(Leonard & Jacob,1988;Gelles,R.J.& Cornell,C.P.,1996)。 然而,上述理论视角都是采用线性因果(Linearity Causality)的逻辑解释家庭暴力现象,并假定家庭中的男人和女人具有同等的权力,忽视了父权社会中家庭两性权力不平等的生活现实。女性主义(Feminism)从女性主义的视角出发,指出父权社会中男性对女性的压迫才是造成家庭暴力的根源(Dobash & Dobash,1989)。该视角认为正是男女地位的悬殊,造成了男性借用武力控制女性的现实,而这正是家庭暴力的根源。在女性主义的视野里,主流社会对家庭中丈夫控制地位的认可,为家庭暴力的产生提供了社会基础。这种认可体现在早期允许丈夫打妻子的法律上、社会对男女两性的分工上以及家庭暴力的隐私化上。因而,女性主义给受虐女性的建议是,保证自己的经济独立性,以保留自己在暴力婚姻里的选择权(Dobash & Dobash,1989;Kurz,1989)。然而,女性主义仍未克服线性因果逻辑的限制,忽视了自然状态下,事物之间的互为因果的互动关系。 同上述理论视角的归因模式不同,家庭系统(Family system theory)重视家庭内部互动循环格局,并尝试用互动因果关系(Reciprocal Causality)的归因模式理解家庭冲突的根源(Broderick,1993)。借用该理论视角理解家庭暴力,可以帮助我们超越片面的线性因果关系的逻辑限制。 三、家庭系统理论视角下的家庭暴力 系统理论从产生到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早在千年前的古希腊时代,Aristotle的名言:“整体大于部分相加之和”就已经隐约体现了系统的思想。1922年,以Radcliff-Brown、Malinowski为代表的几位人类学家将“系统”的概念引入了社会科学领域,自此诞生了结构功能主义(Structural functionalism)(Broderick,1993)。二十五年后,生物学家Ludwig Von Bertalanffy年提出了“大系统理论”的概念。自上世纪50年代开始,大系统理论同数学家Norvert Wiener提出的控制论(Cybernetics)一起,被视为系统理论的两大重要基石,并开始被运用于家庭研究领域。在系统观念的影响下,许多家庭治疗师开始学习用系统的眼光看待家庭,Nathan Ackerman和Murry Bowen成为其中的代表人物。在整合了前人相关观念并结合自己临床经验后,Bateson和Jackson共同为家庭进程理论(Family process theory)也就是家庭系统理论(Family system theory)打下了基础,而这也是Minuchin搭建结构家庭治疗体系的重要理论来源(Broderick,1993;Ward,1995;Cox & Paley,1997;Nichols & Schwartz,2004)。 系统是动态的、建构的,而非静态的、结构的。依据Bertalanffy所下的定义:系统是一个由多个互动元素构成的复合体,这些互动元素是由各类因素以及因素间的关系所构成的(Bertalanffy,1968)。而在家庭系统理论者的视野里,家庭系统是一个开放的、持续发展的、捕捉目标的、自我约束的而又具有独特性别、代际结构的社会系统。值得关注的是,在共性的前提下,每个家庭系统都有自己的个性(Broderick,1993)。可以说,家庭是一个关系网络,而非仅仅是家庭成员的集合体(Nichols & Schwartz,2004)。 (一)家庭系统理论视角下的家庭暴力 和以往看待家庭暴力的视角不同,家庭系统理论运用互动因果关系(Reciprocal causality)而不是线性因果关系(Linearity causality)来看待该问题。随着家庭治疗研究领域的发展,线性因果模式已渐渐被互动因果模式所取代,因为在自然状态下,事物在互动过程中,很难说清谁是因谁是果,互为因果才是常态(Emery et al.,1992)。换句话说,相较于家庭暴力本身,家庭系统理论视角更重视家庭暴力事件背后每一个家庭成员的言行举止、思维方式对彼此的影响,以及因此而产生的互联互动的因果循环模式和塑造出暴力行为的固有家庭格局。 此外,与女性主义针对家庭暴力中夫权思想的批判不同,许多持系统理论立场的家庭治疗师都不主张对家庭中的任何成员贴上定性的标签(Nichols & Schwartz,2004),在抛开谁好谁坏、谁对谁错的线性思维迷局后,隐藏在家庭暴力事件背后的家庭动力、循环模式以及家庭的固有格局(Pattern)才是他们关注的焦点。 以前文介绍的个案为例,家庭系统理论的拥戴者会放弃对阿峰“大男子主义”思想的挖掘和挑战,而是更多专注于“此时此地”的家庭场景,他们可能会思考阿峰和阿文在日常家庭生活中的相处模式、生活格局是怎样的?谁可能会在家庭事务中占据着更为决定性的地位?导致他们冲突的动力来自哪里?来自其他系统的力量(如双方的原生家庭、生活中的朋友同事、社会大环境)对这个小家庭是如何进行干预和影响的?小家庭又是如何反应的?总之,以家庭系统理论的视角来看待家庭冲突,目光不应该仅仅局限在一点上,而应当用多重因果的模式看待问题。 在这里,我将以阿文阿峰的家庭系统为例,从他们的核心家庭和原生家庭小系统、社会大系统、以及大小两个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和交换等四个方面对阿文和阿峰的家庭系统格局进行描述和认识,以便深入解析其家暴背后的相处模式和矛盾格局。 1.核心家庭系统内,夫妻间的冲突模式 通过深入了解后,笔者发现在案主家庭中,大小琐事主要是由阿文独自打理,大至子女教育,小至油盐酱醋。在家常琐事的重压下,阿文对阿峰的有限参与颇多抱怨,批评丈夫仿佛局外人,感觉自己为家庭竭心尽力却得不到丈夫的支持和肯定,甚至认为阿峰冷漠,缺乏爱的能力,于是经常性地指责丈夫。 面对妻子的非难,阿峰也是有苦难言,他认为不是自己不想参与,而是因为妻子对自己的投入不但不给予肯定,反而颇多不满,让自己无所适从,只有选择离开。以对儿子教育为例,与阿文严厉管教的方针不同,阿峰主张尊重孩子的天性。一次,阿峰夫妇带儿子外出吃饭,儿子因为觉得餐厅门口的人造喷泉非常有趣,禁不住跑到池边戏水,阿峰不仅没有阻止,反而陪同儿子一起玩耍,没想到妻子发现后立即喝止儿子,并且抱怨丈夫没有尽到照顾儿子的责任,让阿峰感到兴致索然。在阿峰眼里,像这样的不一致,在他和阿文的生活中还有很多,为了避免更多的冲突,阿文索性让自己投身于工作中,对家庭的事务少理少问。然而,阿峰的做法更进一步地激起了阿文的不满和抱怨。 通过上面的描述,我们可以依稀看到,这个核心家庭小系统中目前的主要矛盾产生模式和阿文夫妇应对矛盾的手法构成了一个互动的因果循环:为了远离妻子的抱怨,避免和妻子冲突,阿峰以工作为借口,将自己从家庭事务中抽离出来;而阿峰的抽离更激起了阿文的不满,自然会流露出更多的责难,但是这种责难只会将阿峰越推越远,如此循环往复,夫妻二人最终陷入相互责备的泥潭中无法挣脱,对彼此的误解也就越积越深,为后来夫妻间的激烈冲突埋下了祸根。 在深入了解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之前,人们惯于依据线性因果的思维模式分析暴力成因,简单地将责任全部归于丈夫的“大男子主义”、“冷漠”或是“有暴力倾向”;但如果能从家庭系统理论视角再次解读现场,我们就会发现此类家庭的内部格局往往奉守着固有规则(如相互责备,不能正面地解决问题),并长期地运行着,家庭结构渐渐失去弹性,以致最后家庭系统机能失调(如“父职”和“夫职”的缺席)(Minuchin,P.,et al.,1998)。 2.原生家庭系统的影响 原生家庭对现实家庭所产生的种种影响常常被研究者忽视(Minuchin,1988)。但实际上,原生家庭中的父母、同胞与现实家庭中成员的互动关系,会对该家庭的相处格局产生重大的影响(Wilson,1989)。因而,对于存在夫妻暴力冲突的家庭来说,除了关注其家庭内部互动的固有循环模式外,还应该考虑到来自作为夫妻双方成长土壤的原生家庭的影响。 为了说明原生家庭对新生(目标)家庭的影响,我们将继续以阿文阿峰的家庭为例,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个体在原生家庭系统中的成长经验,对目前自身家庭系统格局产生了怎样的现实影响?原生家庭系统是否曾经或正在对目标家庭产生着直接或间接的干预?如果有干预,是通过何种管道运作的?影响的效果又是怎样的呢? 阿文成长在一个北方城市的大家庭中,家庭成员关系紧密,阿文从小就养成了照顾他人的习惯;而阿峰来自一个南方农村的离异家庭,由祖母抚育成人,在较少拘束的环境下,阿峰具备了强烈的自主意识。在二人共同生活的过程中,不同的家庭环境养成的对家庭生活的不同期待和理解,成为了夫妻二人相处过程中矛盾的中介点和加速器。 婚后的生活中,阿文的母亲由于担心女儿在家庭中的处境,经常性地介入进来,除了帮女儿家做家务,还常常在女儿面前批评阿峰,甚至直接在阿峰面前对他的“超脱”表示不满。这样一来,阿峰觉得自己在家中备受孤立,对妻的误会也就日渐加深。为了避免同阿文母女二人发生正面冲突,阿峰让自己躲得更远,但内心的不满也与日俱增。 在阿文家庭的格局中,阿文同原生家庭的边界是不清晰的,母亲对女儿家庭的卷入过深。这种卷入在阿峰的眼里可能是一种母女的结盟(Coalition)(Minuchin,1974),而对付的“敌人”正是自己。为了不“正面迎敌”,阿峰躲入了自己的世界,由于“孝道”观念的约束,阿峰将对于丈母娘的不满全都转嫁到阿文的头上,这对于阿文来说当然是不公平的和不能接受的。 母亲的介入让阿文感到了支持,同时母亲对女婿的不满更充实了阿文抱怨的理由,但阿文的抱怨只能将丈夫推得更远。女儿女婿关系的不断恶化,让母亲更觉得自己有进一步干预的必要。如此循环往复,阿文母亲的直接介入更让二人的消极相处模式不断被强化。 尽管,来自原生家庭的干预并非会对每个家庭暴力家庭的冲突格局产生影响,但不可否认,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下,原生家庭的干预常常是很难避免的,而这种干预时常会使家庭暴力问题复杂化。 3.社会环境系统的影响 在考虑家庭暴力系统格局时,仅仅将目光局限于家庭系统内部也是不够的,从家庭系统理论视角看,家庭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系统,它透过家庭的边界(Boundary)不断地同外界发生着交换(Broderick,1993;Cox & Paley,1997)。所谓边界,是一种将某事物与外界进行区分的法则,同时它又是具有通透性的,以便吸纳对事物有作用的外界资源(Minuchin,1975;Broderick,1993;Nichols & Schwartz,2004)。 吸纳了众多的批判意见后,家庭系统理论开始强调要将家庭作为一个整体系统放在社会大系统中进行理解。家庭系统与社会环境是相互作用的,即家庭在受到来自外界冲击的同时,也会选择和改造自己的生存环境(Cox & Paley,1997)。 本案例中,阿文与阿峰之间的交流障碍同他们的知识背景及社会角色不无关系。作为文字工作者的阿文,语言和文字是她的强项,而学绘画出身的阿峰,则更擅长于形象思维。在日常生活中,语言是人们交流思想和感受的最常用的媒介,因而阿文的长处自然会得到充分的发挥。相形之下,不善言辞的阿峰往往自觉处于下风,不满情绪让阿峰看不到也听不到阿文的渴求,进而增加阿文的怨气。可见,社会环境对家庭成员特征的塑造,会对他们的相处格局产生影响(Cox & Paley,1997)。 另外,事业的迅速下滑给阿峰个人带来强烈的低落情绪,这种低落的情绪蔓延至整个家庭,影响成员之间的正常交流和家庭功能的正常发挥。因为情绪困扰,阿峰无心关注家庭琐事;没有丈夫的支持,阿文难以平静地面对工作和家庭带来的压力;此时,阿文的抱怨让丈夫低落的情绪雪上加霜;当阿峰把这种情绪带到自己的工作中时,新一轮的恶性循环又开始了。 当家庭因外界环境改变而处于过渡期时,家庭格局的僵化常常使家庭成员无力应对过渡带来的不适应,在这种状态下,家庭矛盾容易以极端的方式(如家庭暴力)表现出来(Minuchin,P.,et al.,1998)。 4.系统的整合——家庭冲突格局的酝酿 上文分别从核心家庭、原生家庭及社会环境三个系统对阿文阿峰的相处模式和家庭矛盾格局进行了分析,但所得印象并非全貌。这里,笔者整合了这三个系统,将该家庭暴力冲突格局以图的形式表达出来,参见图1,以便读者能从总体上把握酝酿本案家庭冲突格局的整体系统。家庭系统理论视角下的家庭暴力:互动因果关系的矛盾循环模式_社会互动论文
家庭系统理论视角下的家庭暴力:互动因果关系的矛盾循环模式_社会互动论文
下载Doc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