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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EPC总承包管理模式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普遍运用,总承包商在设计、施工以及采购方面占有了一定的优势,基本上达到了项目管理的目的。不过凡事都有两面性,EPC模式相较于以往的管理模式也存在着某些问题。根据EPC项目在实施期间的施工、采购、设计的情况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对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因素做出了全面的分析,最后结合以上内容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应对措施,解决EPC总承包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关键词:EPC;总承包管理模式;应对措施
引言
随着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在国际上广泛应用,我国最早引进采用该模式,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随后向建筑行业推广,但总体来说我国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仍处于探索成长阶段。
1 EPC总承包模式的目前状况
1.1承包任务类别
(1)第一种EPC管理模式是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任务交给施工单位完成,设计单位只负责做好施工单位委托的设计任务。(2)第二种EPC管理模式是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任务交给设计单位完成,而施工单位只负责做好为其中的施工任务。
1.2承包模式的类别
(1)第一种承包模式是建设单位将工程承包给一家单位,这家单位要负责所有的设计、采购以及施工的管理任务。另外,工程的总承包单位要代替分包单位招标,不过最后要由建设单位确定分包单位。(2)第二种承包模式是建设单位将工程承包给一家单位的同时,这家单位要完成工程所包括的所有设计、采购以及施工等任务。此外,项目管理公司和监理单位可以在业主的授权下对工程展开全程监控,而业主只派人做最后的验收即可。这种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总承包单位要代替分包单位进行自行招标,而且项目管理公司和监理单位负责监管与把控其实施情况。
2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特点
2.1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优点
(1)有利于业主管理。业主只需招标一次,在投标人中在选择一个经验丰富、管理技术先进、报价符合业主期望、综合评分高的EPC工程总承包商,减少了业主多次招标的费用,减轻了项目前期管理及工程建设中协调的工作量。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对业主来说不仅简化了合同组织关系,还从根本上规避了设计、采购、施工过程各个阶段的风险,有利于业主对工程投资控制及合同、进度等方面管理。(2)有利于承包商协调管理。EPC工程总承包在时间、空间上通过对整体工程项目进行统筹和协调,将设计、采购、施工等环节中的资源合理调配,并进行科学有效的组织安排,极大地调动了工程组织的积极性,缩短了建设工期,提高了效率。EPC工程总承包能发挥内业协调优势,克服因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分开脱节而造成的矛盾,增强各专业工程师之间的技术交底、沟通与交流,将疑点、重点、难点问题迅速分析和消化解决,减少或消除了质量不稳定因素,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
2.2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不足
EPC工程总承包也存在一些不足:①投资方往往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转移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不确定的风险(包括:国家或者国际政策变化,工程建设环境条件变化、材料价格变动、费用调价、不可抗力等风险),采用固定总价方式与承包商签订合同,且通常价款不可调,使承包商承担较大的风险。②合同签订前承包商对整体工程项目的风险把控通常依赖自己的经验判断,若部分风险超过承包商的判断预期,有可能导致其亏本损失。③在面对不可预测的各种风险因素时,承包商会提高投标报价,使工程造价超过业主的预期,不利于业主投资。④业主对工程管理减少,对建设过程中的全部设计、材料与设备采购、土建与设备安装质量控制较弱,不利于质量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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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措施建议
3.1总承包模式的选定
目前,具有真正意义上EPC综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多,总承包可以设计单位牵头,也可以施工单位牵头,建议根据项目特点,优先选用以设计单位牵头的总承包模式。虽然当前多数设计单位尚不具备项目管理能力,但设计单位牵头的工程总承包相对于施工单位牵头具有显著优势。据有关资料统计,对于EPC项目,设计的费用占工程总投资的5%左右,但却决定了项目80%以上的成本,以设计单位牵头有利于全面控制项目成本。此外,设计单位在牵头的总承包项目中更能获取较高利润率,相对于DBB模式,设计单位获得的利润可能比DBB模式高出一倍,而施工单位牵头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其可获得的利润率可能只比DBB模式略高,利益对于设计企业的撬动作用更加显著。
3.2招标的组织实施
现行的国家招投标管理体系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且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而对于工程总承包模式,项目尚处于方案阶段,没有施工图,其估算或概算的计算规则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精度存在较大偏差,难以直接作为招标的投资控制目标。对于政府投资项目而言,工程发包必须按照批复的招标方式进行。批复设计、施工均招标的,可根据拟定的总承包模式进行招标,对于批复施工招标、设计不招标的,可直接委托设计单位为总承包单位,再由总承包单位组织施工招标。关于投资规模的控制,对于有较成熟行业应用经验的项目,可采编制模拟清单的方式通过招标竞争确定方案和单价,对于建设工艺对成本起决定性的项目,可通过招标竞争确定方案和总价,对于建设标的明确、简单的项目,可通过招标直接确定队伍和总价,与施工总承包类似。招标的组织模式应根据项目特点综合考虑后选择合适的组织模式。
3.3合同条款与价款
工程总承包模式虽然是由总承包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目标,对于复杂项目、长周期项目,产生重大变更或不可预见情况时,业主和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之间仍然可能产生纠纷,影响项目的投资控制目标,建议业主对合同风险条款给予高度重视,约定价款调整机制等风险控制条款。对于总承包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与招标组织模式密切相关,以采用总价合同或者成本加酬金合同。对于通过招标约定单价的,建议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对于通过招标对总价进行充分竞争的,建议采用总价合同。
3.4建议业主重视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业主虽然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协调等业务进行了委托,但并不是对责任和风险的全部转移,业主仍然是项目的责任主体,建议业主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在进度款支付、结算等环节加强审核,在项目完工时委托中介机构对总承包单位进行审计结算,增强责任意识,降低管理风险。
3.5审计原则建议
工程总承包项目是否开展延伸审计是审计原则争议的一个焦点。审计是对项目建设、管理的规范性、合理性进行的全面监督,从主管部门角度来看,若不进行延伸审计,很难对项目进行全面的解剖和监督,然而若全面进行延伸审计,又不符合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核心理念,建议针对不同合同模式进行区别对待。对于采用成本加酬金的合同,对总承包单位进行延伸审计,审计原则与DBB模式类似,并对合理利润予以认可;对于招标已充分竞争的总价合同,建议延伸审计重点审计变更依据、是否漏项等内容,不再对实际支出和结算进行审计。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一方面能够为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投资控制提供强大便利,另一方面能够全面协调工程质量目标、工期目标以及安全性目标等,对于业主来讲,在确定承包模式的时候一定按照自身要求严格核查和选择承包商,而总承包商则需要从项目整体出发,合理规划各个环节的工作,将风险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1]薛庆喜.EPC工程承包项目合同风险管理研究[D].北京建筑大学,2017.
[2]桂武.EPC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前期风险分析研究[J].上海建设科技,2017(06):68-70.
[3]孙超凡.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内部控制问题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
论文作者:郝建国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11
标签:总承包论文; 工程论文; 模式论文; 单位论文; 项目论文; 业主论文; 风险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