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收入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_农产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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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调整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近年来,为了增加农民收入,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成为政府和许多专家最常提起的政策建议。而且,局部地看,这一做法在一定时期内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到农民收入变化,中间有几个因素必须予以考虑:各种农产品的数量、价格、成本、效益。在微观层次上进行分析时,也即对部分农户或部分地区通过调整部分农产品生产进行分析时,有可能收集到关于上述4个方面较为全面和客观的数据。而且,也往往可以利用微观经验分析结果来预测未来另外一些农户类似的调整行为可以获得类似的结果。对于最初的部分农户来说,这种预测是有效的。但是,这种预测其实已隐含了一个假设,即这部分农户(包括最先进行生产的农户,也包括后加入生产的农户)的产品数量,相对整个市场容量而言是微小的,换句话说是后加入生产的农户产量的变化对市场价格没有影响。这时候的市场可以看作是一个完全开放的市场,也即产品的数量可以任意变化,但产品的价格保持不变。随着加入生产的农户的增加,产品供应量越来越接近需求量甚至超过需求量时,产量变化对价格的影响越来越大。根据已有的价格、成本、效益数据所作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的预测这时就会失效。当要分析或预测的系统中包括的农户越多,产品越多,我们要面对的就越是接近封闭的市场。在封闭的市场中,农产品需求量基本不变,而价格却因生产量微小的变化而变化。在一些国家,贸易保护程度较高的农产品市场对本国的全体农民来说可以认为是一个基本封闭的市场。因而,当我们把农民当作一个整体,也就是从宏观层次上要预测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对收入的影响时,不能简单地用已有的价格去预测结构变化后的农民收入,而必须考虑到已有的数据与未来情况的不同。换句话说,即使存在多年的、分品种的全部农产品的数量、价格和成本、效益数据,也可能难以对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对全体农民的收入的作用作出有效的预测。而且,实际上,这种包括全部农产品的数量、价格、成本、效益的数据是不存在的。

从宏观上看,或从一个时期看,农业结构趋同与农业结构调整紧密相随。结构趋同就是指其他农户根据先调整农户的行为进行类似的调整以至一个地区和一些农户有类似的农业生产结构,从而使调整失效。但是由于部分农民一直在努力进行新的调整,因而,在一个时间截面上,根据市场导向所作的结构调整对部分农户的收入肯定会有良好影响,很多微观经验分析论文和许多的实例都已证明,最先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结构调整的那部分农户可以快速提高其收入。本文关于结构调整对部分农户收入影响的分析,并不是要再次证明某些产品变化使某些农户的收入有了多大程度的提高,而是想探讨一下在主要农产品生产中,当前市场对农民农产品结构调整作出了什么样的反应,因而农民有可能作何种方向的调整,或者说农户有可能从何种方向的结构调整中得到较好的收益,同时政府如果想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在宏观市场调控中应该注意什么样的问题。

农户进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最终目的是要使生产资本在不同产品和品种之间获得最佳分配,从而使收益最大化。调整的手段有两个,一是在不同的产品之间的调整,表现为产品结构的变化,二是在同一产品的不同品种之间调整,表现为该产品产量或价格的变化。因而在这里,把结构调整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因素分解为三个:产品的结构、产品的产量、产品的价格。

事实上,产品的结构、产量和价格无时无刻不受到各种自然和社会因素的影响,人均资源、地理、土壤、气候、水利、基础设施、家庭特征、所在区域的城市化程度等等都通过产品结构、产量和价格对农民收入产生着影响,要直接区分结构调整对收入的影响是很不容易的。我们假设,市场对产品结构、产量和价格的诱导正是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动力,换句话说,能提高农民收入的产品结构、产量或是价格的变化正是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方向。

如果把农产品的结构、产量和价格称为收入的直接影响因素,那么,通过产品结构、产量和价格对收入产生作用的外部自然、社会因素可以称为收入的间接影响因素。由于直接因素的信息是不全面的,本文的分析过程中仍然考虑了自然和社会因素。

农民收入将长期处于缓慢增长之中

改革开放以来,从“以粮为纲”到“多种经营”,从千百万农民的经营实践到各级政府的政策,农业结构调整贯穿于农业生产发展的过程中,而且正变得越来越迫切,越来越重要。在改革开放之初,由于生产关系的变革,农村被压制多年的生产积极性和生产能力被解放出来,农产品供应迅速增长,由于此前农产品产量远远低于全国基本温饱标准对农产品的需求,几乎所有农产品产量的增长均转化为消费的增长,同时也转化为农民收入的增长,其间政府几次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减轻了长期以来计划经济条件下对农产品整体价格的扭曲,并从某种程度上传达了供不应求这个市场信号。在这个阶段,农产品生产量和生产价格的改变是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同时,不可否认的是,对农产品市场需求量的迅速扩大是农民收入在这一阶段迅速增长的必要条件。1985年后,农产品卖难的问题逐渐出现,农民收入增长受到影响,迅速增长的农产品供应量碰到了缓慢增长的市场需求容量上限。从此,市场向农民发出了明确的结构调整信号,需求市场对农产品生产者的要求从单纯的数量扩张,向品种多样、质量提高方向改变。近15年来,农民收入是在市场需求给出的轨道中增长,当然农民为适应市场需求而作的自觉的调整也是提高农民收入的必要的手段。许多人认为,在这15年中,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收购价格的提高是农民收入提高的重要因素。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认识:一方面,提高农产品价格是政府根据市场经济规律而作出的适当选择,因而,这仍可以看作是需求市场对生产者的诱导,另一方面,出于单纯的农村稳定和提高农民收入的目的而作出的提高收购价格的政策可能会给农户以虚幻的市场需求扩展信号,这会减少农民调整产品结构的压力,从而减缓农业综合竞争力的提高,使农户在政府降低保护程度、面临真实的市场时感到更大的压力。目前,中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高于国际市场、在加入WTO后可能受到较大冲击与前15年中收购价格一再提高不无关系。

农产品需求市场容量的扩展,既包括单纯量的扩展,也可以看作是居民对农产品功能和质量的要求在提高:对农产品的需求从提供食品及工业原料,到同时提供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一方面可以看作对已有需求市场潜力的充分挖掘,另一方面可以看作对需求市场的扩展速度的促进。但是,虽然受结构调整的影响,市场需求容量还是有自己的扩展轨迹:在生活水平未达到温饱水平前,农产品需求的扩张很迫切,扩张速度也很快,但一旦越过温饱标准,需求的扩张与消费习惯的变化有更大的联系,因而扩张速度也会放慢,相应的,农业收入速度的增长也会放慢。

图1给出了1980-1999年全国居民人均食品消费支出以及农村居民人均农业纯收入。两条增长线变化趋势非常相近,这说明农民收入和农产品需求市场容量之间确实存在着紧密关系。在这期间全国居民人均食品支出年均增长13.1%,如果扣除外出饮食支出(因为在外出饮食支出中包括了太多非农业性的成分),人均食品消费支出年均增长12.7%,而农村居民人均农业性纯收入年均增长12.4%。农村居民人均农业收入增长率略低于全国居民人均食品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食品消费中属于食品加工、贸易和服务业的那部分收入比重在增长,二是农村市场分享人口(有别于农村人口)的增长速度并没有明显低于全国人口的增长速度。

农产品需求市场年均12%左右的增长率主要是由于整体价格水平的提高。由于目前一些主要农产品的价格已高于国际市场,在面临国际市场竞争的情况下,不能再指望农产品整体价格水平有大的提高。扣除价格影响后的农产品实际需求容量、特别是九十年代以来农产品实际需求容量的变化更能提示未来几年中农产品需求容量的变化趋势。在扣除价格因素后,全国居民人均食品消费支出增长有非常稳定的、但增速逐渐放慢的增长轨迹:1981-1999年间,年均增长2.5%,其中1986年以来年均增长2.3%,1990年以来年均增长1.8%。虽然农民收入年度之间有一定的波动,人均食品支出所反映的农产品需求市场年增长率,有可能为农民收入增长划出基本的轨迹。当然,年均2%左右的市场容量增长速度能否成为农民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还受到多种因素,如农村人口相对变化趋势、农业资源供给(包括自然资源供给、科技进步和基础设施的改进等方面)、消费习惯变化以及国际农产品市场的影响。

1.农村人口变化趋势

在农业资源不限制农产品生产的情况下,农业收入取决于每个农民占有的市场份额。因而,在对农产品的需求按照一定速度稳定增加的过程中,减少农业人口是提高农民收入的必然途径。

农村居民是指居住在农村地区的人口,而不仅仅指从事农业劳动人口。国家统计局对市镇人口的定义是:1.设区的市的区人口和不设区的市的街道人口,2.市或县的镇所辖居委会人口。上述以外的人口被定义为乡村人口。

按照该定义,从1985年至1999年年底,全国人口从10.59亿增加到12.59亿,而农村人口从8.08亿增加8.70亿。14年间,乡村人口年均增长0.52%,其中,1990年以来年均增长0.37%,1995年以来年均增长0.31%,与此同时,市镇人口1985年以来增长3.2%,1990年以来7年年均增长2.9%,1995年以来年均增长2.5%。

根据乡村和市镇不同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可计算得到1990年以来城乡人口转移情况(见表1)。虽然计算出来的市镇转入人口和乡村转出人口并不相同,但按年度分,两种数据基本上是匹配的。按乡村有关人口数据计算平均每年684万,按市镇有关人口数据计算平均每年616万,从乡村人口转变为市镇人口,平均起来,每年城乡转移人口约为650万左右。考虑到中国大多数城市仍维持着严格的户口准入制度,乡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的主要途径是:1.中小城市扩容、所辖县改为所辖区,县改市后县城成立街道办事处,镇所在地村委会改为居委会。这部分人占大部分,而且有些改为区的县仍有很大部分的农业人口;2.升学;3.其他原因的户口变迁。按50%的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新生来自农村计算,从1990年到1998年,农村人口因升学而转为城镇人口的年均约为104万,其中九十年代初年均仅为60-70万。第二和第三部分人口加起来可能不到每年转移额的五分之一。加上城市扩容而真正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每年真正从农业中转移出去的人口可能不到转移额的三分之一。

在过去的10多年中,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不断下降,预计今后的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将继续下降。另外,由于加强小城镇建设、适度放宽城市户口制度从而加快城市化进程是中国的一项根本策略,城市严格的计划生育制度(上海市已出现人口自然增长率负数)也使得城市可能需要吸收农村劳动力,因而城乡人口转移将有更强的原动力。但是,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转移需要有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作为基础,中国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已连续保有年均GDP均长率10%左右的速度,在下世纪里能否创造更高的或类似的经济增长速度还有许多未知因素。因而,综合考虑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后,我们认为在本世纪初,乡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速度应能保持或稍快于九十年代的速度。以平均每年650万转移人口和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趋势预测,至2015年,农村人口可能在9亿左右,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预计从目前的约70%下降7-8个百分点。

虽然,农村人口从统计数上看,至2015年约比现在增长4000万(预计最高可能达到9.09亿,最低为8.80亿),仅比现有人口增长不足5%,但是,人均农业资源占有量的减少速度肯定会超过这个数字,原因在于,目前大部分城乡人口转移是通过就地转移实现的,农业资源或者因为城市扩容被挤占,或者随同转移人口带入城市范围。如果中国城市准入制度仍然那么严格、每年三分之二的人口只是资源携带型就地转移的话,把因每年平均三分之一的升学等非资源携带型转移人口排除,2015年中国现有农业资源的分享人口将达到9.5亿左右,比现有农村人口增长9%-10%,人均农业资源的拥有量将减少8%-11%。农业资源(或市场)分享人口增长速度将不会明显低于全国人口增长速度。

表1 城乡人口转移情况

年份 农村人口 农村人口自然 市镇人口  市镇人口  以市镇人口和  以农村人口和自

 (万人)

增长率‰(万人) 自然增率‰  自然增长率计  然增长率计算的 

算的转入人口  转出人口数 

数(万人)

  (万人) 

1989  83164

 16.4629540

 10.95

1990  84142

 15.7930191

 10.43327.54 390.88

1991  85280

 14.0430543

 9.99

   37.11 190.60

1992  84799

 12.1832372

 9.701523.88 

 1678.33

1993  85166

 12.1733351

 9.38 664.99 665.85

1994  85549

 12.0434301

 9.60 637.17 653.47

1995  85947

 11.0935174

 9.23 543.71 632.01

1996  86439

 11.0835950

 8.82 451.34 461.15

1997  86637

 10.5336989

 8.94 721.92 759.74

1998  86868

 10.0437942

 8.36 622.32 681.29

1999  87017

  9.2538892

 7.67 632.80 723.15

合计 6162.78 6826.47

2.国内居民农产品需求走势

九十年代以来,中国人均主要食品中,粮食、蔬菜消费量下降,而肉、蛋、奶、水果、水产品呈上升趋势,对其他农产品的需求也正在增长。1990年来人均食品消费支出的缓慢增长,正是国内居民对农产品需求容量将缓慢增长的有力证据。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作为农产品需求主要内容的食品需求增长速度会不会进一步减慢呢?我们选择了消费模式与中国类似的亚洲国家的消费轨迹进行类比。

与消费模式类似的亚洲国家的居民人均消费量相比较,中国居民的人均肉、蛋、奶、水产品的差距非常大,尤其是奶类和水产品的差距很大。中国1999年人均消费奶类只有4.5公斤左右,水产品6.2公斤,而韩国1980年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2345美元时,奶类人均消费量为11公斤,水产品52公斤,马来西亚1980年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743美元时,奶类消费量22公斤,水产品消费量41公斤,泰国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800美元时,奶类消费量8.7公斤,水产品消费量22公斤。那些人均国民生产总值高于中国现在水平的地区和国家,其奶类和水产品消费量更高。消费量随经济的发展会有较大的增长,比如韩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从1980年的2345美元增加到1990年5400美元时,肉类、奶类消费量有非常明显的上升,若以这几种农产品的人均消费额作为该国农产品市场需求容量指数,该国农产品市场需求容量增长了约22%(年均2%)。香港的农产量市场容量在十年间增长了约16%(年均1.5%),即使象日本这样的高收入国家,农产品市场需求容量也有一定的扩大。中国在本世纪初,国内农产品需求容量很有可能延续1990年代的增长速度,即约年均2%的增长速度。

3.资源和科技对农业生产的可能影响

农业生产的发展除受农产品消费需求影响外,还受到农业资源和农业科技的制约,即农业资源能否进一步开发以满足农产品消费需求的扩张,农业科技能否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图2显示从1986年到1998年,中国农作物播种总面积呈阶梯型上升,使用回归方法,年均增长约0.56%,其中1990年以来年均增长0.57%。图3显示的是从1991年到1998年粮食单产增长情况。以粮食为代表的农作物单产在1990年代年均约增加2.3%。若以粮食单产增长速度作为农作物单产的平均增长速度,而且假设种植业结构没有改变的话,种植业的扩张速度大致等于年均2.88%,略低于全国对农产品总需求年均2.92%的扩张速度。种植业(以及由种植业支撑下的那部分畜牧业)扩张速度与对农产品总需求速度之间的差距可能是通过下列途径来弥补的:一是通过对草原、水面和其他农业资源的加速利用。二是通过在种植业内部的结构调整。

但是无论如何,即使没有从低价值产品向高价值产品的转换,1990年以来由耕地资源直接支撑的种植业产品及部分畜牧业产品的供应量增长速度与全国对农产品需求的增长速度相差并不太远。随着技术的推广应用以及后备土地的开发利用,播种面积可能会继续增加。另外,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单产仍有可能进一步提高,所以,只要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加强环境和资源保护,并让农户根据市场需要进行农业结构调整,那在今后一个时期内,资源从总体上看还不会成为农业生产发展直接限制因素。

4.加入世贸组织对农业生产的可能影响

加入世贸组织使中国农业生产面临强有力的挑战。从1994年开始,中国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的价格均超过了国际市场的价格。近两年,虽然国内农产品价格一再下跌,但仍高于国际市场。这样农业收入的增加很难再像1990年代中期以前那样依靠农产品提价来实现了。而且,有限的市场容量也面临被国外竞争者侵占的可能性。如果粮食等农产品平均收购价格再次提高,虽然会暂时地小幅度地提高农民收入,但有可能使农民在直接面临世界市场时受到更大的压力。另一方面,世界的农产品市场也为中国农民打开了大门。在粮食等需要大量土地的资源密集型农产品面临挑战的同时,中国一些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如花卉、蔬菜、水果、水产养殖产品等等可能会进一步走向世界市场。因而,从长期看,加入WTO可能使中国农户所面临的农产品市场结构发生较大的改变,农民收入可能会取决于所占有的世界农产品市场份额的大小,但是,在最近五至十年内,农民收入的提高将仍然依赖国内需求市场的扩张。主要因为:

(1)中国农村和农业结构的特殊性使得农产品市场的扩展和内卷都将比较缓慢。中国农业主要由2亿多个小农户组成,农村面临巨大的人口压力,农业人口素质相对较低;农产品自给率高,其中粮食生产的自给率达65.5%,商品化率仅为34.5%;人均占有农业资源少,世界人均水资源是中国的3倍,人均土地资源是中国的3倍,人均森林资源是中国的7倍,人均草地资源是中国的2-3倍,人均海洋资源是中国的4倍。这样,一方面农民在巨大的生存压力下,会表现出强烈的调整农业结构、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效益的愿望和趋势,从而提高中国农业的综合竞争力,使得国外农产品不可能不遭遇到抵抗就长驱直入。另外中国农民在没有其他收入门路的情况下不可能轻易让出起码是属于自己消费的那部分市场份额。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生产单位过小,对市场的反应将不可能非常充分和迅速,加上农业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农产品档次较低,中国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要扩大国外市场份额也非常不容易。而且,中国人均农业资源与国际平均水平相比明显偏低,在保障粮食安全前提下,可调整用于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的土地资源并不多。因而农产品市场的扩展和内卷规模不会很大,而且速度也将是缓慢的。

(2)五年内主要农产品进口配额管理,将使未来五年的农产品进口规模成为现有进口额的延续。

中国在加入WTO谈判中虽然承诺逐步取消农产品非关税措施,降低关税率,但五年之内对粮、棉、油、糖等仍可实行配额管理制度。关税配额准入量按近三年的平均进口量和国内消费量的一定比率来确定,并承诺一定的增量。也就是说,今后这些农产品的进口规模将是最近几年进口情况的继续。由于中国作为农产品生产与消费大国,具有典型的大国效应,即使进口小量的农产品,也会引起世界市场价格攀升,这样反过来又会抑制农产品的进口。

表2给出了中国主要农产品近年来净进口量占生产量的比重。粮食的净进口比率平均仅为0.42%,最高为4%。而且,为了保证粮食安全,粮食进口不会增加得太多。大豆进口近年有明显增长,但最高不到7%。棉花即使在1990年代初国内价格低于进口到岸价格时也有比粮食更高的进口比率,主要是因为国产棉缺乏部分品种,近年来棉花进口额已经高达15%以上。中国的蔬菜、水果虽然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但出口量也不到生产量的2%。

表2 我国主要农产品的净进口占生产量的比率(%)

粮食大豆 棉花蔬菜 

水果

1990

1.77-8.545.61

1991

0.60

-11.433.00

1992

-0.43

-5.232.99

1993

-1.72

-1.78-3.74

1994

-0.96-4.889.56 -0.93

-1.40

1995

4.00 -2.5715.06-0.61

-1.16

1996

2.09 6.96 15.38-0.55

-1.20

1997

-0.310.68 16.27-0.48

-1.34

1998

-1.26

平均

0.42 -2.898.11 -0.60

-1.27

同时,WTO的农业协议还规定,农业基础设施属于农业国内支持措施中的“绿箱”政策,这方面的支持不受WTO规则的限制。因而,出于粮食安全、农村稳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国家会采取除价格补贴外的各种措施提高农业竞争力,从而防止国内农产品市场过度地被国外农产品侵蚀。

农业结构调整的意义

从总体上说产品结构、产量和价格这三方面的因素对农户的农业收入都有十分明显的影响,换个角度看,市场已经自然地对农户改变生产结构,提高产量和提高产品的单价或品质都表现出诱导作用。但是市场对生产结构、生产量和价格(质量)调整的诱导力度是不一样的,各种不同的间接因素对农户的结构调整的各个方面的促进和限制也不一样,地区性市场环境对农户结构调整发出的信号也不尽相同。

总体而言,市场信号表明,农民应该减少资源密集型农产品生产,增加劳动密集型产品,努力提高产品的产量和品质,增加高价值产品的生产。其中,在粮、棉、油、肉、蛋生产中,现行的市场主要使农户向努力提高产量方向进行调整,而在蔬菜、果用瓜、水果、水产品生产中,市场使农户在提高产量的同时,还向提高品质方向进行调整。

计算表明,在生产结构方面,农户资源密集型农产品生产比重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收入约可增加22元。与此相印证的是,目前,有越来越多的农户开始蔬菜、水果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许多地区也把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产品作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思路。中国农业自然资源紧缺、劳动力相对较为丰富,粮、棉、油、糖等资源密集型农产品生产在国际上相对处于劣势,而蔬菜、花卉、水产品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相对较有优势,因而在加入WTO后,可能要适当缩减资源密集型农产品生产、扩大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目前,市场已经作出了同向的诱导,政府所要做的事情不是硬推着农户进行结构调整,而是首先要把真实的市场展现给农户,帮助农户快捷地获得充分的市场信息,其次是要支持做好农业基础工作,如加强农业科研、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使农民的生产能及时转向、跟上市场发展趋势。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产量对农户的收入几乎都有显著的正影响。这里的产量不是指不同年份总产量的变化(总产量如果超过总需求,完全有可能导致全体农户增产不增收),而是指处于同一市场环境下的不同农户之间产量的不同。这表明,市场使农户尽力提高所生产产品的产量以提高收入,即使是在价格普遍下降的情况下,只要不出现负效益,生产产品较多的农户的收入会比较多。

在价格方面,市场对不同的产品表现出了不同的诱导作用。在这里,我们所说的也不是不同年份之间价格的变化(不同年份的价格总水平的变化,对全体农户的收入都会有影响),而是说在面对同样的宏观市场时,各个农户所生产产品价格之间的差异,这很大程度上要归结于产品品质或品种之间的差异。

但粮、棉、油、肉、蛋类单价对农户的收入没有显著的影响或影响很小。这说明,市场对这些产品的单价,或者更直接地说,是对这些产品的品质和品种不敏感,因而,在生产粮、棉、油、肉、蛋时,农户可能会很关心产品的产量,以及与产量有关的问题,如使用高产或短生长期的品种等,但不太关心与品质或品种改良有关的问题,如使用优质品种。对于宏观调控者来说,如果希望农户生产向优质产品方向调整,那么就应该构筑比目前更能体现优质优价的市场氛围。

蔬菜、果用瓜、水果、水产品单价对农民的收入有非常显著的影响。这说明,市场对这些产品的品质和品种非常敏感。事实上,农户在生产这些产品时,除了努力提高产量外,也会非常注重提高品质或换种高价值品种,不然就可能被淘汰出市场。

产量受自然条件限制较大,价格更多地受社会条件的影响,生产结构则有较为明显的区域性分工。

虽然,市场对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发出了全面的调整信号,但是农户的调整行动会受到各种自然、社会条件的制约。

研究表明,对农业收入影响非常强烈的是自然条件、区域经济发达程度、劳动力文化程度等。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丘陵地区相比,平原地区劳均农业收入高400多元,而山区要低400多元。与江西省相比,上海、福建、广东、海南农民劳均农业收入高1000元以上,而陕西和重庆要低1000多元。与劳动力最高文化程度为小学的农户相比,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户劳均农业收入高254元,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户劳均农业收入要高465元,反之文盲户则低396元。

对于这些社会、自然条件是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我们认为:

1.自然条件对产量影响最大。当产量变量加入考虑因素后,地理条件、电力等农业生产条件因素对收入的影响明显变小,一些农业资源较为充裕的大宗农产品主产区对产量的反应也非常强烈。实际上,产量变化与人均耕地资源、气候、水利、土壤等自然条件均可能有密切的关系,农户提高产量的努力会受到这些因素的限制。国家努力保护耕地资源,加强水利灌溉设施建设,增加水土保持工作力度,强化对农业科技的支持,从而培育适应当地自然条件的品种,推广应用适用生产技术如节水技术、薄膜、大棚等等,都可以支持农民提高产量的努力。

2.社会条件和周边经济环境对价格影响最大。电话对农产品价格解释力度较大,一些农业资源紧缺且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对产品单价的反应也比较强烈。这说明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以及人民生活水准提高,对农产品的品质有越来越高的要求。因而,为了支持农民提高产品质量,生产高品质和高价价值产品的努力,应该尽力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沟通农户与市场信息交流,缩短农户与市场的距离。

3.对生产结构的影响是综合性的,影响因素既有自然因素,也有社会因素。自然和社会因素结合,使中国农户的生产结构表现出明显的区域性特征。据农村住户调查,内蒙、东北、新疆是主要的资源密集型产品生产区,而上海、浙江、福建、广东等地生产更多的劳动密集型产品。

转变生产结构,即从资源密集型产品转向劳动密集型产品对大多数地区的农民收入都有明显的影响。在一些地区,生产资源密集型产品农户与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农户之间农业收入差异很大,这部分地区是:北京、天津、山西、东北三省、上海、广东、海南、贵州、新疆。根据市场对农产品价格与产量的诱导力度的比较,内蒙、东北三省、安徽、新疆为产量主导型市场,北京、上海、浙江、福建为价格主导型市场,在广东,市场对农户产量和价格变化均有强烈的导引作用。

所谓产量主导型市场,就是市场信号主要诱导农户提高产量。新疆等省呈现产量主导型市场,主要原因一是因为这些地区主要生产粮食、棉花、肉类等产品,二是因为这些地区有较为充裕的农业资源,而且产量较低,有增产的潜力等。价格主导型市场则正好相反,就是市场信号主要诱导农户提高单位农产品的价格,也可以说是使农户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或生产高价值产品。上海等省市呈现价格主导型市场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为这些地区以蔬菜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二是因为资源增产的潜力很有限,相反由于接近城市市场,农业通过提高产品品质和生产新特产品才有可能提高收入。在广东,市场对农户改进产量和单价方面均作出了强烈的诱导,这可能是该省主要从事蔬菜、水产品生产,而且由于其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以及毗邻港澳等有利的经济环境使农业增产有很大潜力的缘故。在其他省区,市场也表现出对农产品产量和价格也诱导,只是程度不如广东,而且,有的省份市场对农户提高产量的诱导作用更强烈一些,而在另外一些省份,对改善品质的诱导更强烈一些。

结论与建议

根据前面对农业结构调整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分析,本文认为:

中国农民收入(农村居民从第一产业得到的纯收入)的增长速度将长期受到全国对农产品需求量缓慢增长的影响。全国人均对农产品需求量年均增长约为1.8%,全国对农产品需求总量年均增长约2.9%。对农产品需求量的增长速度能否转变为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主要取决于农村人口的相对增长速度,同时受农业资源供应和国际农产品市场的影响。因而从宏观看,政府不能对通过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提高农民整体收入抱过高的期望,应该在稳定农业的基础上,着力于尽快减少农业人口。

从微观上看,现行市场对农户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作出了一定的诱导,因而部分农户可以根据市场导向调整结构从而提高其收入。农户结构调整首先提高部分农户的竞争力,随着调整的深入,也有助于提高中国农业总体竞争力。市场总体上已发出了让农户减少粮、棉、油、糖等资源密集型产品生产、增加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信号;除此之外,市场对不同产品和不同地区的生产者的诱导方式是不同的。对粮、棉、油、肉、蛋等产品,现行的市场更多地促使农户趋向通过提高产品产量来增加收入,而对蔬菜、水果、水产品、粮、糖料等,市场促使农户不仅要提高产量,而且更重要的是通过提高品质来增加收入。与生产的产品相对应的是,现行市场促使以生产粮、棉、油、肉、蛋等产品为主的省份的农户主要通过提高产量来提高收入,而促使资源紧缺、生产结构复杂的地区的农户主要通过提高产品品质来提高收入,一些人可能会认为,随着劣质粮食退出保护价收购、实行粮食优质优价收购,市场对粮食这个主要农产品品质的诱导作用可能会强烈一些。但实际上,根据农村住户调查资料,农户优质品种粮食的出售价格在2000年上半年的两个季度中均只比一般粮食出售价格高3分钱。可以推断,目前,从总体上看市场对粮食品质的诱导作用仍然是比较微弱的,当然也不排除某些地区由于粮食收购政策改革得比较到位,从而使农民对种植优质粮食产生了较大的兴趣。

基于上述两方面的结论,政府应对下列措施更加引起重视:

第一、在制订长远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时,把加快城市化进程、尽快减少农村人口作为一个重要方面进行详细认证。要尽快取消城乡人口自然转移的种种限制,积极鼓励、促进农民向城镇转移,为自然转移的农民提供帮助,促使其在现有城市尽快安家立业。同时要根据各地农村的具体情况,促进适应当地情况的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并通过发展非农产业和加强农村基础建设双管齐下的方法,形成新的城市中心,吸引农村居民定居于新的城市。

第二、制订详尽的农业长远发展规划,并使各项宏观调控政策与长远目标协调起来并得到切实的贯彻,减少临时性的、应急性的、与长远目标有冲突的政策行为。从长远看,农业发展应该同时满足粮食安全、国土保护和农民收入提高三个目标。农业政策要尽量避免片面追求某个目标,损害其他目标的作法。每一项政策有利于某个目标时,不能损害或至少不能明显损害其他目标的实现。去年开始出台了退耕还林政策,且不说这项政策的后续资金尚没有完全的保证,这项政策覆盖的面积占已破坏面积的比重是多少、能不能抵消破坏因子的影响、实际效果怎样、退耕还林还草后农业人口的出路在哪里等等问题都不很清楚。

第三、规范市场规则,建立全国农产品市场信息网,把市场信号准确地展现给农民,促使农民及时主动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宏观调控措施和其他政策不应该阻击市场信号,而是起类似于变压器的作用,防止重要农产品生产因为市场过度波动而受到打击。要尽快建立农产品供给、需求、市场价格变动预测预报系统,提供国内外农产品生产、供给和需求、价格变动趋势,使农产品的生产更好地适应国内外市场的变化。同时,对于粮食安全、国土保护等功能,国家要及时通过调整公共支出的形式向农民发出明确的市场信号。

第四、强化农业支持措施,尽快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使农民能顺利实现农业生产结构的转型。在加入世贸组织后,直接的价格补贴措施将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属于“绿箱”政策的对农业基础设施并不受WTO规则的限制。因而政府需要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研与推广服务、农村教育、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环境保护、农产品加工工业、农产品贸易、动植物检疫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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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收入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_农产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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