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反腐败思想初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想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邓小平在领导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中,始终十分重视党和国家机关的反腐败斗争,对此有过大量论述。当前研究邓小平的反腐败思想,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迫切需要。
一、洞察腐败的严重性与危害性
对腐败现象发展程度作出客观正确的判断,是认识腐败危害、提出治腐对策的前提。邓小平对腐败问题的严重性有着清醒的认识。早在1982年,他就严肃地指出,改革开放“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这股风来得很猛”①;并据之作出了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全面整党的决策。腐败作为一种顽症,一两次打击是无法解决问题的。每当腐败抬头,邓小平总是及时地提醒全党予以高度重视。1989年6月与9月,邓小平就腐败泛滥问题再次提醒全党,“这个党该抓了,不抓不行了”②,“腐败现象很严重”③。在80年代初,邓小平还先后就与腐败密切相关的干部特殊化与官僚主义的严重程度作过判断,指出,“特殊化不只是部分高级干部,各级都有,各个部门都有”,将反对特殊化视为“一场严肃的斗争”④。邓小平曾列数了官僚主义的24种表现,指出,这“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广泛存在的一个大问题”⑤。邓小平对党和国家机关内部出现的腐败问题从不隐讳,用“大量”、“很严重”、“广泛存在”等用语来对腐败程度进行定性,事实证明,这一判断是准确的。邓小平对腐败认定的实事求是的态度,为我党树立了表率,敲响了警钟。
在指出腐败严重程度的同时,邓小平对腐败的危害性也给予高度重视。他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⑥“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末,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⑦80年代初,邓小平和中央列出的“最危险的‘三种人’”,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即为其中之一。邓小平代表中央强调,对这“三种人”“必须严肃地作出组织处理”⑧。1989年初夏,邓小平指出,“对我们来说,要整好我们的党,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⑨在强调紧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同时,邓小平认为,精神文明建设决不能放松,“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⑩。这就从唯物辩证法原则和历史唯物主义高度,阐明了反腐败的极端重要性。
二、剖析腐败难治的原因
腐败是一种十分难治的顽症,之所以难治,在于形成腐败原因的多面性、复杂性,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是一种长期存在的、复杂的历史现象”(11),有其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原因。
从主观方面看,邓小平在视察南方的谈话中指出,“八十年代初建立经济特区时,我与广东同志谈,要两手抓,一手要抓改革开放,一手要抓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包括抓思想政治工作。就是两点论。但今天回头来看,出现了明显的不足,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一硬一软不相称,配合得不好。”(12)之所以出现一硬一软,其原因在于:
一是重视不够,思想不统一。在1982年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讲话中,邓小平指出:“现在对这个问题,我们的思想并没有完全统一。……思想上没有认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只当作一般性质的问题来对待。”(13)1989年,邓小平再次指出,“对腐败现象警惕不足”是我们的一个深刻教训(14)。
二是打击不力,下不了手。1983年10月,邓小平指出:“在对错误倾向、坏人坏事作思想斗争和组织处理问题上,这些年来党内确实滋长了过分容忍、优柔寡断、畏难手软、息事宁人的情绪,这就放松了党的纪律,甚至保护了一些坏人。”(15)1986年1月,邓小平总结道:“现在总的表现是手软。”(16)邓小平认为,“打击不力”、“下不了手”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党的某些干部或他们的家庭陷进去的比较多,从严治党,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严格要求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是思想政治工作没跟上形势发展需要。1989年,邓小平指出,“我们最近十年的发展是很好的。我们最大的失误是在教育方面,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了,教育发展不够。我们经过冷静考虑,认为这方面的失误比通货膨胀等问题更大。最重要的一条是,……没有告诉人民,包括共产党员在内,应该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坚持这个传统,才能抗住腐败现象”。(17)
四是一些同志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不坚决,在1989年9月的讲话中,邓小平还指出:“腐败现象很严重,这同不坚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有关系。”(18)在实行对外开放、引进国外资金技术与经验的同时,对资本主义腐朽思想侵袭没有予以应有的抵制。
从客观方面看,有五条原因:
一是改革过程中各种法律、行为规范不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然而,法制的建立有一个过程,不可能在短期内使之健全和完善。我国是一个缺乏法制传统的国家,改革开放过程中立法的任务十分繁重艰巨。一方面大量的法律需要制定,另一方面也还有一个时机、条件成熟的问题;就执法、守法看,“我们国家缺少执法和守法的传统”(19)。法律不健全,经济运行缺乏相应的秩序,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正是在这一特殊条件下趁机发展起来的。打击经济犯罪需要依靠法制的力量,然而,过渡时期的法制不可能完备。如邓小平所指出,“同实现四个现代化一样”,法制“不能用大跃进的做法”(20),只能在执行中间逐步完备起来。“经济搞好了,教育搞好了,同时法制完备起来,司法工作完善起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整个社会有秩序地前进”(21),腐败问题才能得到有效的治理。
二是社会收入差距拉大,使不少人心理失去平衡。总结建国以来的经验教训,党中央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提出了,“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全国走向共同富裕的政策,并确立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新的政策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然而由此而产生的贫富差距拉大却使我们党政机关的不少同志心理失去了平衡。一方面党政机关确实工资偏低,另一方面不少人又存在比高不比低,片面向高收入阶层看齐的问题;一段时间里,片面宣传高消费,也产生了误导。某些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进行权钱交易,造成了腐败的蔓延、流行。
三是社会不正之风对党风政风的不良影响。党风政风不正是腐败发生的基础,然而它与社会风气不正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是生活在真空中,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对党风、政风产生着巨大的腐蚀作用。邓小平对此十分清醒,1986年1月,他即指出,“有些党员干部的作风和社会风气实在太坏了”(22),法难治众,卷入“三风不正”的人数量之多,增大了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复杂性。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难收立竿见影之功效。
四是随开放而来的国外不良影响增多。“实行开放政策,”平预见到“必然会带来了一些坏的东西,影响我们的人民”,指出开放必然带来国外腐朽思想侵袭的问题,称:“要说有风险,这是最大的见险”。(23)南巡谈话中,邓小平更具体地说道:“开放以后,一些腐朽的东西也跟着进来了,中国的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丑恶的现象,如吸毒、嫖娼、经济犯罪等”。(24)明确地指出了外国腐朽思想侵入与腐败之间的关系。开放度越大,外来不健康东西混入的可能性就越大,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此而重新走闭关自守老路。
五是因精简机构,“前途未卜”而加入“捞一把”的行列。腐败蔓延、难治在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精简机构的消极反映。为革除传统体制的弊端,我党提出了机构改革与精简的任务。邓小平对这一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有充分的认识,明确指出:“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称“精简这个事情可大啊”。因为“这个问题要涉及到几百万人”,地方就是精简四分之一,“也有五百万”。涉及数百万人工作变动,加上家属约上千万人的利益调整,难度确实十分大。因面临精简,有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感到“前途未卜”而产生了深深的失落感,并进而产生了逆反心理。这些人没有上街示威游行,而是搬起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信条,加入了“捞一把”的行列。
三、提出治理腐败的对策
基于对腐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在总结反腐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邓小平强调,必须把反腐倡廉当作“大事来抓”。在整个改革开放进程中始终坚持经济建设与反腐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并进而提出一系列治理腐败的对策。
1.加强教育。在回答外国记者关于中国准备如何解决腐败问题的提问时,邓小平指出:“我们主要通过两个手段来解决,一个是教育,一个是法律。”(25)邓小平认为解决党风和社会风气中的问题,应该“从教育入手”;首先是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大大加强”;在教育方法上,“一定要联系实际,”对一部分干部和群众中流行的影响社会风气的重要思想问题,要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进行“有充分说服力的教育”(26);在教育内容上,则应突出抓理想纪律、艰苦奋斗教育,指出“提倡艰苦创业精神”,“有助于克服腐败现象”(27)。应指出,邓小平并不把教育与打击相割裂,他认为从重从快打击腐败,也是一种有效的教育形式。
2.依靠法制。反腐败要依靠法制,是邓小平反腐倡廉思想的核心。在视察南方谈话中,邓小平着重强调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28)邓小平着重强调了立法、执法两个环节,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首先是立法要完备,要加紧制定各种必要的法律,“建立社会主义法律秩序,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执法方面,邓小平则提出了严格执法的一系列措施,要求减少党对法律的干预,并指示要“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29),建立一支足够的,合格的司法干部队伍。
3.抓大案要案,加大打击力度。在腐败问题严重的情况下,邓小平认为,应该集中精力抓大案要案的处理,从而发挥其典型教育作用和对有染的人的威摄力。至于那些“小萝卜头”案,邓小平认为“漏掉一点关系不大,当然不是说可就可以放松”(30)。在1989年春夏之交的一系列谈话中,邓小平要求新上任的党和国家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扎扎实实做几件事情”,以“体现出我们是真正反对腐败,不是假的。本来我们就是要反对腐败的”。他指出,如果我们对那些“一抓就能抓到”的重要腐败案件“下不了手”,“就会丧失人心,使人们以为我们在包庇腐败”。强调,“这个关我们必须过,要兑现。是一就是一,是二就是二,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一定要取信于民”,并提出了集中力量抓“一二十件”省与全国范围内有影响的“腐败、贪污、受贿”大案的要求(31)。邓小平这里强调的大案,在很大程度上指的是有关高级干部、高干子弟、名人的违法犯罪案件,鉴于他们“影响大”、“犯罪危害大”,邓小平强调,“越是高级干部子弟,越是高级干部,越是名人,他们的违法事件越要抓紧查处”。指出将这类案件作为典型来处理了,“效果大”(32)。邓小平并提出了“透明度要高,处理不能迟”,“要按法律办事”,等一系列具体的惩腐要求。
4.加强民主监督。通过民主监督防治腐败是邓小平的又一主张。人民群众是反腐败的主要力量,只有加强民主监督,才能形成强大的社会反腐败力量,保证党和国家机关干部的廉洁。1980年,邓小平指出,“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33)对民主治腐的重要性、途径、方法进行了明确阐述。这里应提起注意的是,邓小平不赞成毛泽东的通过群众运动来惩办腐败的大民主治腐思路。早在1957年,邓小平就明确指出:“我们是不赞成搞大民主的。大民主是可以避免的,这就要有小民主”(34)。所谓“小民主”,就是要发扬有法律规定、不脱离党的领导的民主。在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又进一步提出了“治腐”不搞运动的主张,为新时期民主治腐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5.精简机构须积极而稳妥地进行。精简机构属于政治体制改革范畴,而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个复杂、敏感的问题。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每一个措施都涉及千千万万的人,主要是涉及广大干部”(35)。1986年,邓小平指出,“政治体制改革……这个问题太困难,每项改革涉及的人和事都很广泛,很深刻,触及许多人的利益,会遇到很多的障碍,需要审慎从事,……决策一定要慎重,看到成功的可能性较大以后再下决心”(36)。强调指出,开放不简单,但改革比开放更难,改革“必须有秩序地进行”,“所谓有秩序,就是既大胆又慎重,要及时总结经验,稳步前进”(37)。
6.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在反腐倡廉中一定要言传身教,起表率作用,这是邓小平提得最多的一个要求。因为,“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同志又是全党的表率”(38)。他早在1978年即指出,“高级干部能不能以身作则,影响是很大的。现在,不正之风很突出,要先从领导干部纠正起。”(39)在向党的第三代领导人交班时,邓小平又一次强调指出:“要整好我们的党,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新的领导要首先抓这个问题。”(40)为带动领导干部作反腐倡廉的表率,邓小平从自身作起,“经常”检查自己“家里有没有违法乱纪的事”(41)。并要求党的政治局,特别是政治局常委会,“在艰苦创业反对腐败方面成为榜样。”(42)
7.借鉴国外经验。当今的世界是一个开放的世界。邓小平认为,对外开放的目的不仅是吸引国外的资金、技术、设备,还在于吸收国外包括国家管理、社会管理在内的先进管理经验。南巡讲话中,邓小平明确指出:“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43)他并具体提出要学习新加坡重视廉政建设的经验;指出:“新加坡的社会秩序算是好的,他们管得严,我们应当借鉴他们的经验,而且比他们管得更好。”(44)
8.大力发展生产力。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邓小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鲜明特征,也是邓小平治腐思想之根本。邓小平指出:“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各个方面需要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但是说到最后,还是要把经济建设当作中心。离开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45)他反复强调,经济建设是我们的大局,“一切都要服从这个大局。”(46)邓小平认为,大力发展生产力,把经济搞上去,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指出:我们对刑事犯罪活动的打击是必要的,今后还要继续打击下去,但是只靠打击并不能解决根本的问题,翻两番,把经济搞上去才是真正治本的前途。
四、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全面正确理解邓小平的治腐思想,还应弄清以下几个问题:
1.腐败与改革开放的关系。改革开放是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途径,改革开放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巨大发展,然而改革开放与腐败之间是否有关系,迄今尚未弄清。不少同志从维护改革开放的角度出发,认为腐败问题与改革开放并无关系。我们认为,否认改革开放与腐败现象之间的关系是有害的。邓小平并不讳言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明确地指出腐败现象与改革开放之间有一定的关系。改革是一场革命,由传统的旧体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有一个探索过程。在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建立的改革过渡时期,出现较多的经济问题完全是可以想见的,因而腐败现象有在一定程度内蔓延的可能性。这只能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邓小平的态度是,越是改革开放越要抓打击经济犯罪、惩治腐败。他指出:如果不展开打击经济犯罪斗争,“四个现代化建设,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就要失败”(47)。因此,我们必须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反腐败,打击经济犯罪。
2.反腐斗争的复杂性。邓小平在强调反腐斗争重要性的同时,又敏锐地指出了反腐斗争的复杂性。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党政机关内的腐败问题与社会上广泛存在的不正之风有着密切的联系,二是社会上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夸大腐败现象,将反腐败当作攻击社会主义、攻击党的领导的武器。腐败现象与不正之风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现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二者往往交织在一起,不正之风通常掩盖着腐败现象,腐败现象则助长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两者的交互影响使腐败越演越烈,极大地增加了反腐的难度。关于有人“反腐”别有用心,邓小平在平息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后的讲话中,更明确地指出:一些人提出所谓反腐败的口号“别有用心”,“反腐败”仅是“他们的一个陪衬。”(48)反腐斗争的复杂性要求我们在反腐斗争中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处理不同性质的问题,使反腐斗争得以健康地向前推进。
3.反腐斗争的长期性。邓小平认为,我们对腐败既要有必胜的信念,又要有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不能寄希望毕其功于一役。他指出:“这些问题不可能在一夜之间解决,但我们有信心,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有能力逐步克服并最终消除这些消极现象。”
注释:
①④⑤⑥⑦(11)(13)(20)(21)(29)(33)(38)(39)(45)(47)《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402-403、260、327、358、403、327、403、257、255、146、332、177、125、250、404页。
②③⑧⑨⑩(12)(14)(15)(16)
(17)(18)(19)(22)(23)(24)(25)(26)(27)(28)(30)(31)(32)(35)(36)(37)(40)
(41)(42)(43)(44)(46)(48)《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14、325、37-38、313、154、306、325、38、153、290、325、163、153、156、379、148、144-145、306、379、152、297、152、240、176-177、199、313、297、310、373、378、129、303页。
(34)《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