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平台“寡头化”趋势的经济学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寡头论文,电子商务平台论文,经济学论文,趋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1世纪以来,中国电子商务迅速发展,交易额从2000年的771.6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近20.8万亿元,线上渠道消费总额已经占到私人消费的15%左右。在人口结构演变、消费习惯变迁以及商业模式创新的驱动下,电子商务未来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电子商务市场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电子商务平台的寡头化趋势也开始显现。2015年11月11日,淘宝(天猫)全天交易额达912.17亿元,京东网的销售额也过了百亿元,电子商务平台“寡头化”的格局正在加速形成,即:阿里系,包括淘宝天猫、苏宁易购等;腾讯京东系,包括京东、微商等,有专家甚至预测,两家电商平台占中国电商90%以上市场份额的格局未来3到5年内不会被改变。 实际上,南方日报早在2011年就刊出《电子商务进入残酷淘汰阶段或将进入“寡头”时代》一文,直指电子商务网站竞争激烈,最终行业将越来越向数家“寡头”企业集中。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站长之家、中华合作时报等媒体发布的2015年电商大趋势,均提到“电商格局的双寡头加剧”趋势,指出阿里与京东分别引领平台和B2C自营领域,京东与天猫的双驾马车局面会进一步巩固。部分媒体更是惊呼“电商双寡头格局已成”,电商平台的竞争几乎成了阿里苏宁和京东腾讯两大企业体系之间的竞争。近段时间,有关中国电商“寡头化”的讨论更加激烈。比如,“中国电子商务是否进入寡头时代”,“中国B2B平台呈现寡头垄断的行业格局”,“双十一后:双寡头化趋势初步明显”,“农资电商格局将呈现寡头化的趋势”等,这种讨论既反映出中国电商平台高速增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也暗含着寡头地位的电商平台可能对其他电商企业和消费者带来威胁的忧虑。那么,电子商务平台的“寡头化”是短暂现象,还是长期趋势,应该如何认识新时代的“寡头化”现象,未来会呈现什么趋势,政府和企业又该如何应对这些趋势,这值得国家决策层、地方政府和企业家们的深思,也有待学术界的深入探讨。 二、对“电子商务平台寡头化趋势”的观点评述 过去几年,对电子商务平台寡头化趋势的讨论不断升级,已经从媒体炒作,到逻辑推演,再到形成局部共识,对电子商务平台寡头化趋势的评价也分成“正面”、“中性”和“负面”三类。 目前,对“电子商务平台寡头化趋势”的评价呈现出朝着“负面”一边倒的局面,主要的观点有:一是危及其他电商平台的生存。艾媒咨询CEO张毅指出,整个电商行业进入了寡头垄断的时代,其他电商平台活得挺艰难,阿里苏宁和京东腾讯两大竞争体系几乎囊括了所有品类的商品,加上背后又有品牌的强大支持,其他电商已无机会①。二是对创业型电商网站带来压力。电商的寡头格局对一些刚刚度过起步期的创业型电商网站产生压力,部分初创期网站曾受到来自大型B2C网购平台的投资压力。聚美优品CEO陈欧认为,在寡头时代,如果你是别人的子集,会很难受,更可怕的是资本注入,就会带来恶性竞争,整个行业受到冲击,没有得到良性发展②。三是对平台中的卖方企业带来负面影响。电商平台常常要求商家签署排他性协议,要求商家参加活动时二选一。北京市统计局最新的调查显示,大型电商平台形成垄断格局,已对小微企业产生负面影响,比如,小微企业在与第三方平台的交涉中基本不具有话语权,导致其资金回笼较慢。四是对消费者造成潜在的负面影响。寡头格局会挤占中等电商的市场空间,未来消费者的选择机会变小,不排除电商平台加价可能。龚文祥认为,对消费者而言,选择机会变少,比如要买家电,只有在阿里或京东上选择,中型电商都消失了③。 当然,市场上也不乏一些“非负面”的评价,比如“中性”,甚至“正面”的评价,主要的观点有:一是寡头会周期性更迭,不会影响行业创新。真格基金创始人徐小平认为,对于中国互联网,最担心的不是来自市场的寡头垄断,而是非市场因素;竞争者不断涌入,就会形成巨大的创新效应;《创业家》董事长牛文文认为,资本喜欢逐利,而寡头的增长相对慢,所以资本会去寻找别的势力,培育新的创新力量④。二是寡头格局是暂时的,而不是真正的垄断。广州沃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延认为,目前互联网已形成寡头格局,但这必将是暂时的;牛文文认为,电子行业并不会形成寡头格局,只有行政垄断会形成真正的垄断⑤。匡贤明主张从动态角度看,电子商务领域是一个充分竞争领域,是一个社会资本可以随时进入的领域,目前电商领域不能说形成寡头格局⑥。三是寡头格局是由互联网经济的特性决定。有人认为,电商领域形成今天的寡头格局,是近几年高速发展、市场竞争的结果,也是由互联网经济的特性决定的,互联网的特点是底层中心化,比如一个用户不可能同时用八个聊天软件⑦。 毫无疑问,中国电商已经呈现“寡头化”趋势,这种格局并非经济学意义上的销售者寡头垄断,而是销售渠道寡头垄断,与21世纪初国美、苏宁在家电销售渠道的寡头格局并无本质差别。处在寡头地位的电商平台确实可能危及其他电商平台,甚至部分侵占卖方企业利益,并可能在未来影响消费者的福利,这是寡头垄断格局的现实表征。但是,电商平台寡头垄断是不是暂时的、非真正的垄断,则值得讨论。事实上,非行政力量造成的寡头垄断也属于寡头垄断,即使社会资本可以随时进入,也不代表电商不会形成寡头格局。因为处在寡头地位的电商平台可以采取多种隐蔽的方式来压制潜在竞争者,目前电子商务领域掀起的并购潮就是很好的例证。最关键的是,电子商务平台的寡头化趋势是不是由互联网经济的特性决定的,则值得深入探讨。互联网行业中存在着多个细分行业的寡头化现象,即使在“在线旅游”等领域,也在显现寡头化特征。电子商务平台寡头化趋势的本质是一种经济规律的表现,还是非市场力量形成的结果,直接决定了政府应该如何看待这种现象,采取何种态度制定行业政策,并在监管和支持中寻求科学的平衡点。 三、基于双边市场理论构建电子商务平台模型 为分析电子商务平台是否具有先天的“寡头化”基因,引入成熟的双边市场理论来深入分析。电子商务平台是一个典型的双边市场。Rochet,J.C.& Tirole,J.(2003)曾指出双边市场包括电子商务。最近十余年里,一些基于双边市场理论研究电子商务平台的学术成果不断出现,比如,龚亮(2008)研究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定价策略、曹俊浩(2009)研究的电子商务平台竞争策略与演化以及曲振涛等(2010)研究的电子商务平台竞争与规制等均以双边市场理论为基础。这些基于双边市场理论研究电子商务平台的成果多聚焦在微观领域,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的定价、电子商务平台之间的竞争等。而Rochet,J.C.,and Tirole,J.(2003,2004)、Caillaud,B.and Jullien,B.(2003)、Wright,J.(2004)、Armstrong,M(2006)等持续推进的双边市场研究有条件作为分析电子商务平台未来发展格局的基础工具。为此,以双边市场研究成果为基础,基于Armstrong,M.(2006)的单归属双边模型,构建电子商务平台模型,如图1所示。 双边市场包括两组通过“平台”交易的主体,并且,一组加入平台的收益取决于另一组加入平台的规模(Armstrong,2006)。在图1的模型中,存在两个相互竞争的电子商务平台i和j,两个平台之间没有差别。同时,在模型中还存在两组交易主体1和2,分别是买方和卖方,两组主体可以自由地选择加入其中一个电子商务平台。由于本模型只存在一期,因此,两组用户的选择是一次性完成。 如果两组用户加入中心i,则他们分别获得效用,两者得到的效用由对方在上一期的用户数量的多少所决定,如下所示: 分别表示中心i向两个小组的用户收取的会员费。 如果两组用户加入中心j,则他们分别获得效用,两者获得的使用效用由对方在上一期的用户数量的多少所决定,如下所示: 由于网络上不存在距离的差别,且两个电子商务平台不存在差别,因此,在两组用户随机地选择电子商务平台,它们在两个电子商务平台上呈现均匀分布。 四、电子商务平台“寡头化”发展的理论推导 从平台的差异性、用户选择的期次、平台的数量、用户选择的多样性等方面入手,分步拓展存在两个电子商务平台的模型(见图2),演绎和推导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趋势。 平台差异从“无”到“有”,电子商务平台的主体不同,特色也存在差异,不同的特色将对用户产生有差异的额外效用。以电子商务平台j为基准,电子商务平台i比j有特色,这种特色带来的效用存在三种情况:(1)这种特色对第1组用户有正效用,对第2组用户也有正效用,则两组用户都会理性地根据额外效用的大小选择电子商务平台i,得到使用电子商务平台的效用,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特色带来的正效用;(2)这种特色对第1组用户有正效用,对第2组用户有负效用,则第1组用户会选择电子商务平台i,第2组用户会选择电子商务平台j;(3)这种特色对第1组用户有负效用,对第2组用户有正效用,则第1组用户选择电子商务平台j,第2组用户选择电子商务平台i。由此得出结论:在单期的存在两个有差别电子商务平台的单归属双边模型中,当两组用户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特色有着相似的偏好时,两组用户会向一个具有特色优势的电子商务平台积聚;当两组用户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特色有着相反偏好时,两组用户会分别进入不同的电子商务平台。 选择期数从“单期”到“多期”,两组用户会因为额外效用不同而选择不同的电子商务平台,但会根据平台积累的用户群体转换到新的平台。当两组用户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特色有着相似偏好的时候,两组用户会选择同一个电子商务平台,从而获得使用的效用和额外的效用。于是,一个具有特色优势的电子商务平台积聚了所有的两组用户,形成垄断;而另一个电子商务平台上最终没有一个用户,走向破产。当两组用户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特色有着相反偏好的时候,由于在初期电子商务平台没有用户,两组用户会首先根据电子商务平台的特色产生的额外效用进行选择,但随着电子商务平台的用户逐渐增加,用户选择的依据会由额外效用变为额外效用与使用效用之和,即总效用,这时,使用效用增加引起两个平台的总效用大小发生转换,引起两组用户同时向一个平台集聚,且这种趋势会保持稳定状态。由此可见:在多期的存在两个有差别电子商务平台的单归属双边模型中,当两组用户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特色有着相似偏好的时候,两组用户会向同一个具有特色优势的电子商务平台积聚;当两组用户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特色有着相反偏好时,两组用户会首先进入不同的电子商务平台,随着用户数量的不断增加,其中的一组用户会因为总效用的变化而改变选择,朝另一组用户进入的电子商务平台积聚,从而形成两组用户向一个电子商务平台积聚的长期稳定趋势。 平台数量从“两个”到“多个”,两个有差别电子商务平台的模型拓展成有M个有差别电子商务平台的模型,见图3。根据电子商务平台的特色,用户先选择使自己获得的额外效用最大的那一个电子商务平台,于是,第一组用户在M个电子商务平台中选择了一个,第二组用户在M个电子商务平台中选择了一个。如果,两组用户选择的电子商务平台相同,于是,两组用户向这个电子商务平台积聚。如果,两组用户初始选择的电子商务平台不同,则随着用户数量的增加,使用效用不断增加,进而引起其中一组用户向另外一个平台转换,最终两组用户的会朝同一个电子商务平台稳定地积聚。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在多期的存在多个有差别电子商务平台的单归属双边模型中,可供用户选择的平台增加了,两组用户在初始阶段会先根据特色选择,再根据电子商务平台上用户的分布情况调整方向,最终两组用户会朝其中一个电子商务平台集中。 用户选择从“一个”到“多个”,两组用户有条件同时选择进入两个或更多的电子商务平台。当某一个电子商务平台为用户带来的效用大于固定临界效用时,用户则选择进入。用户进入电子商务平台的情况存在三种可能:(1)第1组用户初始进入的电子商务平台与第2组用户进入的电子商务平台完全重合,此时,两组的用户会持续地进入这些重合的电子商务平台,而其他的电子商务平台则失去被选择的机会;(2)第1组用户初始进入的电子商务平台与第2组用户进入的电子商务平台部分重合,这部分重合的电子商务平台在后期将得到两组用户的持续进入,同时,部分只被一组用户进入的电子商务平台,也会随着用户数量的增加而增加使用效用,进而超过另一组用户的固定临界效用,得到另一组用户的持续进入;(3)第1组用户初始进入的电子商务平台与第2组用户进入的电子商务平台完全不重合,随着用户数量的增加,这些被一组用户进入的电子商务平台对另一组用户的使用效用持续增加,超过另一组用户的固定临界效用,从而得到另一组用户的进入。 进入基准从“固定”到“动态增加”,随着选择对象的增加,作为用户选择是否进入的基准的临界效用动态增加。在临界效用不断增加的前提下,陆续有电子商务平台得不到用户的进入,甚至被用户退出,部分电子商务平台被逐渐淘汰。而那些为用户带来的总效用大,且长期超过临界效用的电子商务平台则会得到两组用户的持续积聚。于是,可以得到结论:在多期的存在多个有差别电子商务平台的多归属双边市场模型中,只有那些总效用大,且一直超过动态临界效用的部分电子商务平台有条件获得两组用户的长期进入,形成一种积聚的态势。 五、电子商务平台“寡头化”趋势的主要特征 随着先进技术、人口结构、消费习惯、全球市场等的演变,电子商务平台的“寡头化”趋势将得以延续,而电子商务平台“寡头化”趋势的形态、内容、结构、格局、空间等将发生深度演变,电子商务平台的“寡头化”发展将呈现出移动化、服务化、纵深化、融合化、全球化等五大特征。 从形态看,移动化特征愈发明显。目前,电子商务的终端结构正在发生颠覆性变化,移动电商即将超越PC电商,甚至颠覆PC电商。贝恩2015年发布的《互联网品牌化和品牌互联网化》报告显示,移动电商由2010年占据中国线上零售市场交易额约1%,一路增长至2014年约35%,这一比例将在2015年达到55%,首次超越PC电商,并在2020年进一步达到70%。电子商务终端从PC端转向移动端,将驱动电子商务平台形态朝着移动化方向发展。此外,经过2015年的洗礼,以“微商”为代表的移动电商将不断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创新商业模式,探求增长空间,未来可能实现突破,这将推动腾讯系移动电商平台的崛起,并加速阿里系电商平台朝着移动形态转换。 从内容看,服务化特征日益凸显。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正在发生改变,这将对电商平台的内容产生影响。阿里研究院和波士顿咨询联合发布的《中国消费趋势报告——三大新兴力量引领消费新经济》显示,未来的消费重点将会发生转移,消费观念也将从“购买产品”转向“享受服务”,从“满足日常需求”变为“改善生活品质”。2015年,电商寡头对生活服务电商的投资已经初现端倪,比如百度投资糯米,阿里扶持口碑,滴滴与快的合并,携程并购去哪儿网,等等。随着未来的消费需求从产品类向服务类升级,电子商务平台销售重点也将从商品转向“商品+服务”双重驱动,如此,将推动电商平台向服务市场拓展,在提供服务上具有优势的电商平台也在未来的竞争中更具优势。 从辐射看,纵深化特征加速显现。随着基础设施建设、快递物流网络以及各级扶持政策的跟进,电子商务渠道正在加速下沉,三四线城市、乡镇等地区正在成为电商平台发展的主战场。目前,阿里、苏宁、京东等电商平台都在积极开辟三、四线城市和农村市场。比如,阿里实施农村电商战略,发展淘宝村,升级村淘模式,发展农村物流配送,强化农村金融扶持和农村电商人才培养等;京东启动农村电商“3F战略”,包括工业品进农村战略、农村金融战略和生鲜电商战略。三、四线城市和农村市场拥有有待开发的消费潜力和丰富的农产品,未来增长潜力巨大,处在寡头地位的电商平台在未来几年将争夺这部分市场,而农村地区也可能崛起一批电商平台,甚至形成“农村包围城市”之势,这将对现有电商平台的格局产生一定冲击。 从结构看,融合化趋势显著增强。近些年来,在O2O等商业模式的支持下,电子商务与实体商业的融合态势开始显现,两者的关系正在逐渐从冲击转向融合。2015年,电子商务与线下实体零售融合出现实质性进展,比如阿里投资苏宁、融合银泰,京东投资永辉等。未来,随着大数据、物联网、可穿戴设备等技术的普及应用,以及虚拟现实技术逐渐成熟,虚拟现实购物模式将不断创新,实体商业的发展机遇将会再次到来。同时,随着电子商务内部竞争态势的日益激烈,实体商业有条件成为电子商务平台提升竞争优势的重要支撑,这将带动电子商务与实体商业的深度融合,而寡头电商平台也可借实体商业的支撑以及两者的融合创新不断增强竞争优势。 从格局看,全球化趋势逐步显现。近几年里,跨境电商正在成为电子商务的新增长点,庞大的海外市场和国内消费能力正在加速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商务部预测,2016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贸易额将达6.5万亿元,未来几年跨境电商占中国进出口贸易比例将会提高到20%,年增长率将超过30%。目前,中国各类跨境平台企业已超过5000家,阿里巴巴系拥有阿里巴巴网、淘宝全球购、天猫国际等平台,在这一领域具有领先优势。但是跨境电商市场空间巨大,涉及海关、边检等多个环节,各国对跨境电商的政策还不稳定,电商平台在这一领域的争夺将出现变革,甚至突破国界形成电商平台的全球性寡头格局。 六、应对电子商务平台“寡头化”趋势的对策 随着全社会步入数字网络时代,电子商务在商品流通和对外贸易领域的作用不断增强,正在成为支持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目前,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电子商务向农村地区的应用拓展正在成为焦点,而电子商务平台主体作用的发挥是实现这些目标的关键。为此,应客观、辩证地认识电子商务平台的“寡头化”趋势及其带来的正负面影响,既以法律手段保护中小企业以及消费者的权益,又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做大做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平台在国内外贸易中的引领作用,为我国从贸易大国迈向贸易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一)辩证认识电子商务平台“寡头化”趋势及影响 电子商务平台模型分阶段拓展的结果显示:在效用最大化动机的作用下,用户将不断向少数电子商务平台积聚。《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B2B电子商务服务商营收(包括线下服务收入)份额中,阿里巴巴排名首位,市场份额为38.9%,上海钢联为18.5%、环球资源为4.8%,慧聪网为3.78%,前四家平台占据的市场份额比例达到65.98%。可预计的是,未来用户群体将继续向少数电子商务平台集聚,绝大比例的市场份额由前几家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占有,电子商务平台的“寡头化”态势可能长期延续。电子商务平台的“寡头化”趋势存在一定的必然性,这与行政力量造成的寡头垄断存在本质的区别。为此,政府决策层应客观、辩证地认识这一现象,既看到电子商务平台“寡头化”态势的弊端,也看到其有利的方面,在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等方案中切勿顾此失彼。企业们也需理性看待这一态势,充分认识到技术已不再是打造电子商务平台的最大障碍,用户才是电子商务平台能否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能否满足用户多样化的需求以及能否持续吸引用户集聚是企业创立和建设电子商务平台时考虑的首要因素。 (二)完善法律体系,全面保护中小企业和消费者的权益 寡头垄断对社会经济的负面影响,并不会因为其出现符合经济规律而消失。大量现实案例显示,寡头垄断的出现,将会对中小企业和消费这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电子商务平台也不例外。从理论上看,当电子商务平台处在发展阶段,其为了更高的发展目标,将会带动相关联的中小企业一起发展,并持续提高消费者的福利;而一旦“寡头垄断”格局处于稳定状态,平台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的动力可能会下降,打压潜在竞争对手、侵占中小企业利益以及损失消费者福利等行为也难免出现。目前,电子商务平台挤压中小电商平台、要求商家签署排他性协议等现象已经萌芽,欺压消费者的行为也偶有发生,与早期零售渠道寡头垄断的影响相似。从长期来看,这些行为可能更加频繁、隐蔽,甚至严重。寡头垄断带来的负面影响是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在利益最大化驱使下的现象,若不预先防备,则会有大概率发生。为此,应保持立法与政策上的灵活性,以行业发展规划、行业自律公约为切入点,适时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不断完善电子商务平台的法律监管体系。深入调查电子商务平台侵害中小企业和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注重吸收发达国家规制电子商务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经验,不断积累平衡电子商务的发展与维护公平竞争的经验。 (三)支持做大做强,发挥电子商务平台的辐射引领作用 立足全球思维,从全球电子商务发展的大趋势中分析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方向。总体来看,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子商务已经是全球趋势,联合国贸发会议预计,2015年的跨境电子商务将占到世界贸易总额的30%-40%。但是,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地位和结构值得担忧。欧洲权威电子商务网站yStats发布的《2014年度全球跨境电子商务报告》显示,在2013年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国家和地区排名中,中国位列进口排名的第1位,而在出口排名中比较靠后。这与我国全球第一货物贸易大国地位明显不相匹配,尤其是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结构的不协调。正在成为缩小我国贸易顺差的缺陷。为此,立足国家贸易强国战略,大力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尤其是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代表中国参与新一轮现代化的全球贸易竞争,引导中国商品对外出口迈上新台阶,为消化国内过剩产能,支持中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四)注重差异引导,积极培育一批具有特色的电商平台 电子商务平台的“寡头化”趋势并非意味着建设电子商务平台毫无机会。电子商务市场蓬勃发展,正在一些细分行业、特色领域催生出一些商业机会。比如,专业市场具备打造电子商务网站的先天优势,可以依托实体市场的影响力打造独特的电子商务平台。一般而言,商品标准化程度越高,物流运输越便利,市场规模越大,市场影响力越强,辐射面越广的专业市场,越有条件依托实体市场打造电子商务平台。为此,可制定特色电子商务平台扶持计划,积极培育专业性、垂直型特色电子商务平台,支持行业性电子商务网站向纵深发展,扶持中小企业创新电子商务平台的交易模式,鼓励电商企业都能进行更多的增量创新,打造一批富有特色电子商务平台,成为电子商务市场的重要补充。企业则需密切关注电子商务市场发展动态,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积极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最新的信息技术,积极争取对现有商业模式的创新和挖掘细分行业的商业价值,在繁荣的电子商务市场获得经济效益,推动电子商务市场创新发展、升级发展。 (五)营造有利环境,为电子商务市场繁荣营造良好氛围 作为电子商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的地位正在随着平台的集聚效应、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而不断提升。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对外部环境的要求比较高,在拓展农村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等市场还存在很多的瓶颈制约,包括农村地区信息通讯基础设施落后、跨境支付存在瓶颈、商品通关效率仍需提高、信息安全有待加强、电子商务配套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等。为此,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积极营造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包括搭建形成覆盖地方政府、监管部门、港口码头、企业等多元主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多部门合力破解电子商务平台瓶颈问题的工作机制,健全电子商务市场监管体系,构建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完善电子商务平台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等,引导电商环境走向健康化与规范化。 ①彭琳,欧志葵.电商双寡头格局初现诸多后遗症仍待解决.南方日报[N].南方日报,2015年11月13日(第A15版)。 ②张遥,王敏,潘晔,冯璐.中国电子商务是否进入寡头时代[N].新华每日电讯,2015年1月31日(第4版)。 ③杨鑫健,谭方婷.“双11”的未来:双寡头格局已成,华为销量追上小米[EB\OL].澎湃网,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98022,2015/11/18。 ④张遥,王敏,潘晔,冯璐.中国电子商务是否进人寡头时代[N].新华每日电讯,2015年1月31日(第4版)。 ⑤张遥,王敏,潘晔,冯璐.中国电子商务是否进入寡头时代[N].新华每日电讯,2015年1月31日(第4版)。 ⑥匡贤明.何需担心电商“寡头”问题[N].新京报,2015年02月01日(第A02版)。 ⑦张遥,王敏,潘晔,冯璐.中国电子商务是否进入寡头时代[N].新华每日电讯,2015年1月31日(第4版)。标签:电子商务论文; 寡头垄断论文; 腾讯阿里论文; 阿里金融论文; 电商平台论文; 效用理论论文; 电子商务环境论文; 寡头市场论文; 寡头竞争论文; 阿里论文; 阿里企业论文; 国家电子商务平台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