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第三方物流信用风险的保险转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第三方物流论文,信用风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物流外包企业面临的信用风险
企业将物流外包给第三方物流企业,虽然能极大地提高对客户订货的响应速度,防止缺货加速交货,加快存货周转,从而提高竞争能力。但物流外包在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尤其是信用风险。物流外包后,企业将失去对供应链的绝对控制权,转而依赖于第三方物流企业。如果外包时信用风险处理不当,不仅达不到提高效率、增加收益目的,物流系统反而有崩溃的可能,并使物流供应中断,生产陷入停顿,给企业造成严重的损失。因而,物流外包企业最关心,也最担心的问题是第三方物流的安全性与供应链的稳定性。如果货物不能安全、准时送达用户或生产线,不仅会产生合同纠纷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影响企业的商业信誉,断送来之不易的业务。
1、第三方物流企业承诺过高,无法履行的风险
第三方物流企业承诺过高无法履行,或只能以低标准履行是一种典型的风险。在双方洽谈物流合作协议时,第三方物流企业为了争取业务,往往会夸大其物流能力,导致承诺过高而无法履行,使物流外包企业面临严重的信用风险。同时,在物流谈判中物流外包企业往往处于非常有利的地位,会提出一些特别的要求与条件。如在合同中规定,无论由于什么原因,只要物流服务没有做到“5R”即为违约,物流企业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方物流企业迫于竞争的压力有时会接受一些苛刻的条件,承诺提供最高质量的服务。这样,第三方物流企业就承担了外包企业通过物流合同转移来的大量风险,当协议中缺乏相应的终止或变更条款时,违约将不可避免,物流外包企业也将会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
2、供应链中断,第三方物流企业无力恢复的风险
在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协助下,物流外包企业的存货管理能实现生产与分配间的“零库存”,这意味着原材料、部件与组件的备货时间将大大缩短,也意味着一旦供应中断,企业将没有存货来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第三方物流具有成本低、增值服务多、物流环节多、供应链因素多、质量难以控制的特点,营运风险很大。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整个物流业务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要对物流全过程负责,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供应链的崩溃,资本和实力有限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将很难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物流,重建供应链,而且普通的物流企业一般也不具备赔偿外包企业经济损失的实力。企业在外包的过程中有可能由于物流局部环节的小问题,给企业的正常生产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物流企业履约意愿与能力的大小,供应链的稳定与安全直接决定了物流外包企业物流风险的大小。
3、第三方物流企业泄露商业秘密、损害客户利益的风险
物流外包企业在引入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服务后,不可避免地要向第三方物流企业公开其生产经营中的一些关键要素与环节。第三方物流企业可能会向外包企业的竞争对手泄漏其经营机密,给外包企业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此外,作为现代物流重要支撑的信息技术,其稳定性与安全性不仅依赖于电力部门、计算机软硬件供应商及电信服务商等的服务水平,其本身的安全性有无漏洞也至关重要。信息传递的延时、中断、失真、泄露或被窃取、破译等都会给物流外包企业带来不同形式的损失。由于工作中的疏忽、过失或非法的动机,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经办人员也可能泄露物流外包企业的商业秘密,使物流外包企业在竞争中陷入被动的局面,造成巨大的损失。
4、物流市场混乱、恶性竞争加剧了第三方物流企业违约的风险
目前,我国物流市场混乱,物流行业还没有进行标准化的企业分类;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信用分级体制;真正统一的物流协会也没有建立起来,无法起到行业自律的作用。现代物流以第三方物流和信息技术的应用为特征,国内大部分物流企业并不具有现代物流应有的特征,大多只是传统运输、仓储企业的再包装而已。部分物流企业资产少、信誉差、经营管理混乱、对物流全程无法进行有效地监控,系统化管理的软硬件设施都很落后,丢货频率高,破产风险大。由于我国的第三方物流起步晚,发育程度低,竞争的主要形式仍停留在恶性的价格竞争上,各物流企业不是比品牌,比服务,而是竞相压价,盲目扩大责任,加剧了违约破产的风险。
二、第三方物流企业自身面临的信用风险
1、物流客户的违约风险
物流运费的支付按时间的不同可分为预付运费、保付运费和到付运费。在现代物流实践中,采用预付运费和保付运费的方式已越来越少,更多的是采用到付运费的支付方式。对第三方物流企业,到付运费比预付运费和保付运费的信用风险要大得多。它给物流客户逃废运费提供了更多的空间,在第三方物流企业增加物流金融服务情况下更是如此。为争取业务,第三方物流企业大都提供形式多样的金融服务,如以物流客户的应收账款冲抵物流费用;货物还在途中,第三方物流企业就可支付货款,以加快物流客户的资金周转,使其能购买更多的货物;提前向供应商支付费用,以加快供应链的运转。
2、物流分包商的违约风险
第三方物流企业在与物流客户签订物流服务合同后,有的物流服务由其独自提供,有的环节则需要委托分包商具体实施。物流实践表明,实力强大、资信良好的分包商不仅能降低物流成本,还能显著地降低物流风险,使供应链更加稳定、安全。如果分包商规模过小,既未投保保证保险,又拒绝或无力赔偿损失,第三方物流企业就可能得不到赔偿,危及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当物流客户遭受由不可抗力以外的因素造成的损失时,无论是物流企业的过失还是分包商的过失,物流企业都必须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对物流客户履行完赔偿义务后,可向负有责任且有赔偿能力的分包商进行追偿。但由于其与物流客户和分包商所签的分别是背对背的合同,适用的法律往往不一样,豁免条款、赔偿责任限额、免赔额及诉讼时效也不一样,第三方物流企业很难获得全额的补偿。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物流企业为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往往会选择开价低的中小型分包商。这些分包商可能是民营、私有或个体企业,甚至可能是经营困难的亏损企业或“三无”企业。物流事故发生标的出险后,这些企业可能拒绝或无力履行赔偿义务,从而使物流企业陷于巨大的信用风险之中。一些资质差的分包商,尤其是一些缺乏诚信的个体户运输业者配载货物后,有时会发生因诈骗而致货物失踪的风险。
3、信息系统供应商的违约风险
在现代物流服务中,信息的准确提供日益重要,第三方物流企业依靠它掌握与控制货物,物流客户也需要通过它随时了解货物的动态。物流合同大多都明确规定,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及时、准确、不间断地向客户提供货运信息。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信息的服务,有时是免费的,有时则被列入合同条款成为刚性的义务。提供信息服务不仅是物流企业吸引客户的手段,也是物流企业必须承担的责任。在无法及时提供信息或提供的信息有误时,物流企业将赔偿由此给物流客户造成的损失。
4、物流企业雇员不忠诚的风险
第三方物流企业物流风险的大小与其员工素质高度相关,员工整体素质高、物流技能好,物流服务就更稳定安全。相反,员工素质低、技能差,物流风险就会增大。一是低素质员工对货物的爱惜程度很不确定;二是货物容易变现时,其诚信容易出问题。在代收货款时,卷走货款的倾向也较高。实践中风险最大而又最难控制的是整车配送业务,俗称“飞货”,很容易被员工或承运人卷走。当物流企业承运的货物是手机、电脑、数码相机等高科技产品时,业务性质决定其配送量次必然更多,速度要求更快,雇员的忠诚风险也就更大。从事未端配送服务的物流企业,客户需要配送的货物量往往不大,但单价却很高且很容易变现,这就易于诱发物流员工的诚信风险。
三、第三方物流企业信用风险的保险转移
1、购买保证保险提高竞争能力
物流企业在与客户签订物流合同之前,为了使对方确信自己具有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意愿和能力,可购买保证保险,由保险人(即保证人)代其向客户提供担保。购买保证保险,既可以省去客户对物流企业进行资信调查评估的麻烦,又能保障客户的利益,还能使中小型物流企业借用保险人的资信提高竞争能力。在接受物流保证保险的过程中,保险人将严格审查物流企业的财力、资信、声誉和以往的履约记录等,会认真审查物流合同文本。如果被保险物流企业在保险期限内由于保证保险所列明的违约行为而使物流客户的利益受损,将首先由物流企业向客户进行赔偿。在物流企业拒绝或无力赔偿的情况下,保险人将代其履行赔偿义务,以保障物流客户的利益。可见,物流企业要参与市场竞争,赢得客户和业务,尤其是有实力、有规模的大客户、大宗业务,购买保证保险将是其有力竞争手段之一。
2、购买信用保险,防范违约风险
信用保险是第三方物流企业要求保险公司担保其客户或分包商(被保证人)信用的一种保险。物流信用保险的投保人是物流信用关系中的权利人(物流企业),投保其客户、分包商的信用风险,如其客户、分包商不能如期支付物流服务费用或不能按合约的规定履行其分包义务给物流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保证人(保险公司)给予赔偿。能过购买信用保险,物流企业还可以把对分包商资信进行调查评估的工作交给保险公司承担,自己可以集中精力做好主营业务。
3、在转分包时,要求对方购买保证保险
物流企业在选择分包商时应本着谨慎的原则,在充分进行资信调查的基础上,尽可能地选择那些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的合作伙伴,并与其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联盟。同时,物流企业还应要求对方购买履约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对分包商的信用进行担保。在分包商违约后无力或拒绝赔偿物流企业的损失时,由保险公司代替其进行补偿,然后由保险公司对分包商进行代位追偿。
4、加强对雇员的管理,购买雇员忠诚保证保险
物流企业雇员忠诚保证保险是物流企业雇员、保险公司和物流企业三方之间的合同。物流企业是保证保险的持有人,常被称为该险种的被保险人,保险费由其负责缴付。保证人(保险公司)对物流企业因其雇员的贪污、挪用、诈骗等不诚实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通过购买物流企业雇员忠诚保证保险,第三方物流企业可以将因其雇员的不诚实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以稳定经营。
5、物流信息系统外包时,要求对方购买保证保险
物流信息系统供应商提供的信息系统的质量达不到标准,稳定性不可靠等都可能给物流企业带来严重的损失。在签订物流信息系统外包合同时,第三方物流企业可以要求对方购买产品保证保险。在物流信息系统产品保证保险中,保险公司承保供应商因其产品未能达到应有的标准而需要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这样,在物流信息系统存在问题给第三方物流企业造成损失时,无论信息系统提供商有无赔偿能力,物流企业均不致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
四、转移物流信用风险,保障物流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物流业起步晚,发展历史短,市场混乱,恶生竞争严重,众多的物流企业面临着生存与发展的巨大压力。但物流业的高速、稳健发展又是一国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为稳定物流企业的经营,支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保险业应积极开展物流信用保险,为物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我国社会的信用荒漠化,全社会信用的缺失,信用环境的不断恶化直接威胁着尚处于幼稚阶段的物流业的生存与发展。由于信用程度低,我国的物流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都与我国的经济规模不相称。物流行业亟须通过购买信用保证保险的方式规避相应的信用风险并提高自身的信用级别。购买物流信用保险不仅是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也能满足物流企业与国际接轨,提高企业形象,更好地为客户服务的需要。物流企业可通过购买信用保证保险获得更多客户的信任,争取更多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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