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与中国文学研究笔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笔谈论文,中国文学论文,文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承继传统 开创未来
正值世纪之交,各学科都在对20世纪以来的研究状况进行一次比较全面的回顾和反思,准备以崭新的姿态跨入新的世纪,以进一步加强学科的建设,推动各学科研究的深入开展。在这样的情况下,举办出土文献和中国文学研究学术研讨会是很有意义的。
在20世纪的文学研究中,尤其是新时期以来的二十多年间,文学研究的众多领域内举行了各种类型的学术讨论会,其数量何止成百上千,然而把出土文献与中国文学研究联系在一起来集中进行研讨,则还是第一次。
无需否认,和一些相关的兄弟学科比起来,我国古典文学研究在对出土文物、文献资料的重视、利用、研究方面是存在一定的差距的。考古界、史学界等目前承担着夏商周断代工程的重大研究课题,并已取得了重大的进展。甲骨文的发掘、研究在一百年来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果。哲学界正在热烈讨论郭店楚简的内容和价值,并已举办过多次大型学术研讨会,提出了重新撰写中国学术史,尤其是先秦学术史的问题。而在文学研究中,利用出土文献进行文学研究的虽不乏其人,但并没有形成气候,就大多数研究者而言,甚至可说是知之不多。这种冷漠的状况和前些年的方法论热恰成异常鲜明的对比。
我们有幸处在一个特殊的时代。在20世纪的一百年间,尤其是新中国建立以后的五十年来,开展了有系统的田野考古工作和有计划的各项专题研究,挖掘和出土的文物数量之多,成绩之大,是前人所难以想象的。这些出土文物中有大量的文字资料:如先秦的商周甲骨、铜器铭文和简牍帛书等;秦汉之后的各种文书、经卷、墓志、简牍、帛书、骨签等文献资料。这些都是各朝各代当时人们留下的极为珍贵的文字记载,它未经后人在流传过程中的修改、抄录,因而,是研究那个时代社会生活(当然也包括文学艺术)的更加真实可靠的材料。作为文学研究工作者,我们没有理由不对这些珍贵资料给予高度的重视。尤其像先秦的许多文字资料,经过了历代的战火和秦朝的焚书,到汉代已大量散佚湮灭。如今,借助地下的挖掘,出土了这么多珍贵的文字资料,这是中华民族祖先留给我们的一份极其宝贵的遗产,是弥足珍重的。
应当说明,把出土文献与中国文学研究结合起来进行研究,是我国文学研究中早就形成的一种良好的传统。重要的出土文物,代代都有学者加以记录和整理。唐代发现秦《石鼓文》,韩愈、韦应物等诗人都兴奋异常,加以考释。然而,“辞严义密读难识”,使得韩愈十分伤心,写下“嗟余好古生苦晚,对此涕淚双滂沱”的诗句。北宋一篇《诅楚文》刻石被发现,引来欧阳修父子、苏轼、黄庭坚、张先、叶适、范成大、赵明诚等大批文人学士为之题咏、著录、注释、考证。欧阳修作有《集古录》,李清照、赵明诚著有《金石录》,这些都是人所共知的。20世纪初,开一代文学研究之新风的王国维、郭沫若、郑振铎、闻一多等著名学者,在努力引进西方文艺理论研究中国文学的同时,也都十分注意利用各种出土的文献资料进行研究,并取得了重大的成果。尤其是先秦文学研究中更是如此。以楚辞界而言,老一辈的楚辞学者如游国恩、姜亮夫、陈子展、汤炳正、孙作云等也都是十分注意利用考古学取得的新成果、新资料来开展、充实研究的内容。陈子展先生在《楚辞直解》中,对我国的出土文献资料,甚至国外考古学的成果,时时在篇章解题中加以引用和说明。汤炳正先生的《屈赋新探》和《楚辞类稿》中同样有大量这方面的内容,他特别注意对各种新出土的文物、简帛进行考证,提出令人信服的新见解。1980年我到社会科学院从事先秦文学研究之前,曾向我的老师陈子展先生请教研究方法。陈先生特别提出了要十分注意出土文物及文献资料的运用,他说:“河南是考古文物资料十分丰富的地方,先秦流传下来的资料很少,因此你特别要注意和关心这些方面的新成果新资料。”他并举孙作云先生为例,希望我好好地应用这方面的资料来进行研究。我之所以在此后的楚辞研究中,比较注意利用出土文物的资料,正是先生指导的结果。虽然先生故去近十年了,但他的谆谆教诲,依然铭记于心。我想这应当也可以代表老一代学者对我们后一辈研究者的嘱托和希望。
在世纪之交的时候,召开这样一次会议,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意义,那就是端正学风和文风的问题。在看到新时期二十年来文学研究欣欣向荣、硕果累累的同时,无庸讳言,在我们的研究中,也存在着一种空疏、浮躁的不良风气。有的人不肯花力气,凭空想象,编造一些没有根据的东西来代替科学的认真的研究。文学创作需要想象,文学研究也需要想象。然而两者的想象毕竟是不一样的,文学研究更多需要的是逻辑思维,不能脱离对古代作家的时代和社会环境的认识和了解,天马行空式地去想象。更不能像写历史小说,尤其不能像写“戏说”的电视剧那样去想象。否则就会歪曲古代人物,歪曲历史,甚至糟蹋我们国家、民族的历史和优良传统,授人以柄,这种教训大家不是记忆犹新的吗?我们有的研究者不愿做艰苦的研究和探讨,凭空编出一些怪论,只求取得一时的轰动效应,不顾其后果如何,这是很不应该的。还有的人热衷于拾人牙慧,似乎把西方的一些研究理论翻译引进过来,把中国的东西往里一套,文章就出来了。结果往往是强加比附的多,真正能说明问题的少。更有甚者,有的人先前文章还写得挺通顺,可是在引进西方理论之后,写出来的文章看了半天,也还弄不明白他想说的是什么话。称之为“食洋不化”,应当是不为过的。但是,这种东西有时候也能唬住些人,所以往往也还有刊物为之提供版面。当然,有的是刊物本身也想搞点“轰动效应”,这样作者编者一拍即合,也就助长了学术界的一些不良风气。因此,要扭转和改变这种不良的风气,就需要从作者和编者两方面共同来努力。强调并提倡文学研究工作者重视出土文献的研究,正是克服这种空疏、浮躁学风的一种重要方法。
还应当提出的是,这些年来,国家对古典文学研究支持的力度是很不够的。在数量众多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有关古典文学研究的项目经常是少而又少的,有的年度是零,这和我们这样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的古国(有人称之为诗的国度)是极不相称的。有一种观点,似乎古典文学研究离现实太远,不应多投入,这种看法是很片面的。我们正面临着建设社会新文化的繁重而又艰巨的任务,不能设想,一个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缺乏深刻理解的民族,能够建立起具有本民族特色的新文化。有的人可能忘记了世界文化史上的一个重要史实:当西方进行文艺复兴和文化启蒙时,他们所依靠是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文化宝库。当时,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新兴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利用古希腊哲学中的唯物主义因素和非神学思想,与中世纪的教会经院哲学相对抗;利用罗马法中关于产权和契约信贷的原则来制约封建专制性的劫掠,为新兴资产阶级的法权辩护;吸收古代文学艺术中的现实主义成分,与中世纪教会所宣扬的末世思想相抗衡。”为此,“人文主义者奔走于各地僧院,搜集古代作品、手稿和抄本、残破的艺术雕刻和绘画,或从罗马帝国的废墟中挖掘古代文化遗产。他们向人们发誓说:‘让死去的东西复活。’”(陈小川等《文艺复兴史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7 月出版,第30—31页)正是在对古典文化革新的基础上,他们创造出了资产阶级新文化来的。他们这种如饥似渴地学习古典文化并加以革新创造的精神,难道不值得今天的我们借鉴吗?
老一代学者们开创的中国文学研究中的良好传统,我们应当认真学习和继承,并在此基础上开拓、创新、发展,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文化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试谈出土文献在文学研究中的作用
史学大师王国维曾说:“古来新学问起,大都由于新发见。”(注:王国维:《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国新发见之学问》,《王国维文集》第四卷,中国文史出版社1997年版第33页。)20世纪的中国文学研究之所以取得重大进展,和出土文献的大发现有着直接的关系。在新世纪里,出土文献必将在中国文学研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0世纪出土文献对中国文学研究的促进,大抵可分为三个方面:第一是出土文献本身即为文学作品,如敦煌变文、曲子词、阜阳汉简《诗经》、唐勒赋残篇、以及可视为先秦散文来研究的《战国纵横家书》等,它们的发现,不仅使我们对中国文学的创作情况和中国文学的发展有了更多的了解,甚至改变着我们以往对文学史的认识。第二是由于一些相关文献的出土,如甲骨文、曾侯乙钟、汉画像石(砖)、敦煌乐谱、历代墓志等的发现,同时为我们的文学研究提供了更多的直接或间接的证据,从历史、文化、艺术、民俗等多个方面深化并影响着我们的文学研究。第三是由于出土文献的发现,产生了以纸上材料与地下出土材料互证的“二重证据法”,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改变了我们对现存历史文献的看法和思维方式,从而深刻地影响了20世纪的中国文学研究方法。
回想20世纪出土文献的发现,可以说主要有两个重要阶段:第一是本世纪初以甲骨文、敦煌文书等为代表的文献大发现;第二是以1973年长沙马王堆帛书和1993年湖北荆门郭店楚简为代表的文献大发现。第一次出土文献大发现的直接后果,是从此建立了甲骨学和敦煌学这两门新学科。敦煌学包容的范围甚广,敦煌文学尽管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但是它仍然包括了歌辞、诗歌、变文、话本小说、俗赋、词、文和其它文体的大量作品,仅以其中的《云谣集杂曲子》的发现为例,就足以改变在此以前关于词起于中唐、慢词创自柳永等旧说,更不消说变文的发现等在中国文学研究中产生的影响了。而甲骨文虽然不是文学作品,但是,作为中国现已发现的最古老的文字,它以其特殊的文体形式和功能,却承担着让我们探求中国早期的叙事文学的重任,暗示着与《春秋》这种编年体史书的某种有机联系。更重要的是,自从甲骨文在1899年第一次被人发现,经过人们的研究,至今已出版了万余种论著,从而使我们对于商代社会结构和国家职能,商代社会经济,商代宗教祭祀及其规律,商代气象、历法与医学传统等都有了相当深入的了解(注:见王宇信、杨升南:《甲骨学一百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9月版。 )。这些,不但对于我们深入研究中国上古文学(包括上古诗歌、散文、神话等具体文学体裁)的发展演变、阐释其民族文化精神等有重要影响,而且从文化、风俗、典章、制度等各个方面,印证和深化着我们对于上古文学的研究和理解。如今,一个世纪已经过去了,敦煌文学、甲骨文在中国文学研究中的影响非但没有减少,反而仍在扩大,越来越多的学者正在文学研究中引用着甲骨学研究的成果,解决着中国文学中的一个个疑难问题。而敦煌文学的研究,则从早期的文献整理正在逐步走向深入,结合现存的历史文献,以任二北的《唐声诗》、王小盾的《隋唐五代燕乐杂言歌辞研究》为代表的一批成果,正在更全面地向人们展示着唐代文学的面貌。
如果说,以甲骨学和敦煌学为代表的新学问,对本世纪中国文学研究产生的影响至今甚巨。那么,第二次文献大发现所造成的巨大影响虽然还没有充分显现出来,可是已经再一次造成人们心灵的巨大震荡了。这又可以分成两段,第一是长沙马王堆帛书中以《春秋事语》《战国纵横家书》《老子》甲、乙本、《黄帝四经》等为代表的一批著作出土之后,不仅为研究先秦历史和思想史,同时也为研究先秦文学史提供了新的资料(注:此处可参考湖南省博物馆:《马王堆汉墓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出版。)。在此基础上的先秦文学研究,正在显现出一种新的气象。第二是郭店楚简中4篇道家著作和14 篇儒家著作的出土,且不要说这批珍贵的文献关系到今后对于先秦道家和儒家的重新认识,就是这些文章本身,也将同现存的《论语》《孟子》《老子》《庄子》等一样,作为先秦诸子散文和哲理散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先秦文学研究的文本对象。这些,对日后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用杜维明的话说,此后“整个中国哲学史、中国学术史都需要重写”(注:杜维明:《郭店楚简与先秦儒道思想的重新定位》,此处可参考湖南省博物馆:《马王堆汉墓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出版第4页。),自然, 文学史的研究也要因此而有大的改变。这些,难道不应该引起我们充分的重视吗?
20世纪是出土文献大发现的时期,可以预言,21世纪还将有新的文献陆续出土,但更重要的是,它将是出土文献对中国文学研究产生重大影响的时期。在新世纪开始之初,我们应该对这个问题引起高度重视,谁能够首先认识它的价值并较好地利用它,谁就能取得突出的成绩。
疑古与史料审查
先秦文学习惯上分为神话、诗歌、史传文学和诸子散文四大部分。这四大部分的研究都有一个史料审查的问题。根据不同的史料审查的尺度,写出来的先秦文学史不可同日而语。比如我们所艳称的《诗经》《楚辞》,照“屈原否定论”,《楚辞》就得从先秦文学中排除,因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屈原无其人,还谈什么屈原的作品?同一个《商颂》,是商人的作品与是春秋宋人的作品,从文学史的角度看,简直有天壤之别。因此,要写出一部好的先秦文学史,要准确地评价一部文学作品的价值,就必须做好史料审查工作。不然,优者难以见其优,劣者难以见其劣,史识就无从谈起。
20世纪占据主流地位的中国文学史著作,其关于先秦文学的描述,主要是建立在疑古学派认识基础之上的。现在大学的课堂里讲先秦文学,也基本上以疑古学派的鉴定为准绳。多年来我们坚信疑古理论,也毫不怀疑疑古学派审查史料的客观性。但是,随着70年代以来大量先秦、秦汉简帛的出土,疑古学者的论定一个一个地被证伪。从诸子散文来看,他们认定《老子》晚出,几成铁案,而70年代就有西汉前期的帛书本出土,90年代竟然又有战国中期偏晚的楚简本面世;他们咬定“吴有孙武子,伪其人也”,“《孙子》十三篇,洵非春秋时书,其人则自齐之孙膑而误”,而山东临沂银雀山一号西汉墓既出土了《孙子兵法》十三篇及其佚文五篇的残简,又出土了《孙膑兵法》十六篇的残简。诗歌方面,他们否认屈原的存在,剥夺了宋玉对其许多赋作的署名权,而西汉前期的墓葬中就出土了《离骚》和《涉江》残简,汤漳平等通过对银雀山汉简《唐勒赋》的研究,证明宋玉大部分赋作的可靠性不容置疑。史传文学方面,随着帛书《春秋事语》的出土,《左传》“刘歆伪造说”已几成笑话。……事实告诉我们,疑古确实出了问题,其审查史料的客观性值得反省。
反省疑古精神的客观性,首先遇到的就是疑古与史料审查的异同问题。
长期以来,人们把疑古等同于史料审查,以为疑古就是史料审查,肯定史料审查就得肯定疑古。其实这是认识的一大误区。
史料审查是一客观的工作,价值应该中立,既不以信为荣,也不以疑为耻。但疑古则不然。胡适作为近代疑古学派的导师,1920、1921年时就将疑古精神概括为:“宁可疑而过,不可信而过”,“宁疑古而失之,不可信古而失之”,“宁可疑而错,不可信而错”。这种价值观说明疑古从来就不是客观的史料审查工作。如果是客观的史料审查的话,疑古失之与信古失之都是失,谈不上什么“宁”。所以,疑古拆穿了就是宁失之疑而勿失之信,宁信有伪而不信有真。这以疑古为荣、以疑古为能的精神与史料审查的客观性是截然不同的,决不能混为一谈。
论证过程上,疑古与客观的史料审查也迥然有别。如果是客观的史料审查的话,我们先应对上古史料一一进行审查,一本一本书地进行辨证,然后根据审查辨证的客观结果对上古史作一结论。这是科学研究的一般规律。而疑古学派则不然。他们宣称大禹是爬虫,上古历史大多只是幻影,不是在庞大新史料出土后,也不是在一本书接着一本书地辨证,一件事接着一件事辨证之后,而是依据当时的新观念来解释古史的结果。他们以近代中国事事不如人的现实推论中国古代,以为中国辉煌的古代文明不可信,作为中国古代文明载体的古书自然无书不伪,愈古愈伪。他们演绎出战国秦汉之交、新莽与晋代之时存在着假造古书的运动,产生了大批伪书。以此来看古书,将无疑看作有疑,将小问题放大为大问题。因此,疑古是史观的改变,而不是史料的改变。是以史观改造史料的结果,而不是从客观的史料审查中得出的结论。胡适“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说可谓代表。从史观出发“大胆假设”,然后再搜罗史料进行证明。所谓“小心”,就是“合则留,不合则去”。这种以论带史,违反史料审查程序的方法,客观性自然是有限的。
客观的史料审查严格遵守形式逻辑,而疑古的论证多依赖丐辞和默证。这一点,张荫麟和胡适在批评顾颉刚、冯友兰时已多有论述。张荫麟说:“凡欲证明某时代无某历史观念,贵能指出其时代中有与此历史观念相反之证据。若因某书或今存某时代之书无某史事之称述,遂断定某时代无此概念,此种方法谓之默证。默证之应用及其适用之限度,西方史家早有定论。吾观顾氏之论证法几尽用默证,而十九皆违反其适用之限度。”这种“十九皆违反”“默证”“适用之限度”的疑古,与实证的史料审查根本不是一回事,其经不起出土文献的检验是必然的。所谓丐辞,指大前提的不真实。胡适认为冯友兰用来论定《老子》为战国作品的通则皆不能成立。“孔子以前无私人著述之事”、“非问答体之书应在问答体之书之后”等都是丐辞,以丐辞为前提进行论证,“则殊不足推翻旧说”。40年后,湖南马王堆有帛书《老子》甲乙本出;近七十年后,湖北荆门又有楚简《老子》。事实印证了胡适批评的正确性。依赖丐辞和默证的疑古,怎能称为客观的史料审查呢?
辩证观念与历史观念是客观的史料审查的题中应有之义,而疑古则以今律古,强古人之所难。疑古者以今人的著作观要求古人,不懂得周、秦古书的形成和流传有其独特的规律,将古书自然演变的过程看作有意作伪,将古书流传中的问题与古书本身的问题混为一谈,将形式上的问题与思想实质上的问题、将局部的问题与主体部分的问题简单地划等号。如此,古书的通例,如不题撰人,分合无定,多经后人附益和增饰,道胜于言,言胜于笔等等,都成了伪作之证。这种酷吏治狱般地深文周纳,造成古书的大劫难。单张心澂的一部《伪书通考》,所辨及之伪书就有1105部之多,将我国古代的文化名著几乎一网打尽。这是一种变相的文字狱,决不能说是客观的史料审查。所以,研究文学史,需要的是客观的史料审查,而不是“文化自谴”性质的疑古。
出土文献研究与学术评价的若干问题
出土文献对于学术个案的解决往往起到关键性的作用。王国维在20世纪初,利用当时新发现的甲骨卜辞撰写《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等,证明了《史记·殷本纪》所载殷王世系基本正确,从而证明《史记》所载中国古代史中的商代部分基本可靠,并可由此推断《夏本纪》的信度。这一学术成果将中国历史中的所谓“历史时期”向前延伸了近两千年,其价值不言而喻。汤炳正通过对阜阳汉简中《离骚》《涉江》残片的研究,批驳了“屈原否定论”。汤漳平、谭家健等通过对银雀山汉简《唐勒赋》的研究,纠正了学术界对宋玉赋的片面否定,大大推进了人们对楚辞及赋体文学的认识。一些学术界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往往也由出土文献而作出了权威的裁定。古代《孙膑兵法》失传,它的存在曾长期受到怀疑。银雀山汉墓简牍中《吴孙子》和《齐孙子》同时出土,使这一问题不辨自明。
由于以上原因,一般说来,人们并不否认出土文献对于解决具体学术疑案方面的作用。但是,在整个中国文学研究领域内,出土文献受到重视的程度与它的实际价值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以致许多应当研究的领域、对象没有得到研究或研究不够,大大影响了研究工作的进展。比如,《睡虎地秦墓竹简》公布已经二十多年了,至今未见有从文学方面对其进行全面研究的文章。这是赋体文学研究等方面的重大资源浪费。又如,马王堆帛书、郭店楚简中有相当数量的关于孔子与《诗经》关系的新材料,还有更多的材料证明《礼记·淄衣》等所引孔子《诗》论的可信。使我们认识到先秦诸子引《诗》(如《荀子》)与汉人引《诗》论《诗》(如《韩诗外传》)的内容及方式皆有所本。先秦两汉的《诗经》研究史已经有了重写的必要与可能。但到目前为止,有关先秦文学批评史方面的著作在论及孔子与《诗经》的关系时,所引用的主要还是《论语》中孔子论《诗》等少数几条材料。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遗憾。再比如,敦煌文献及其他相关出土材料已经证明,所谓俗赋并非是赋的支流,这对我们研究赋的起源、性质及传播方式都有很大的意义,但到目前为止,有关方面的研究论文能达到这一认识水平的还不多。
对于文学史的宏观研究来说,有关失误造成的损失更大。由于我们对可资利用的出土文献材料研究不够,对文学史撰写工作的进展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20世纪50年代初期所构筑的中国文学史的学科体系,几十年来一直没有大的突破。80年代后半期,学术界已经感到了重新撰写文学史问题的迫切性。一个世纪以来出土文献研究的成果,以及近年来出土文献中所包含的新材料与由之而产生的新的学术思路,又早已为这一突破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在出土文献及其研究成果较为丰富的先秦两汉文学方面更是如此),但由于对出土文献的研究不够深入,对有关出土文献方面已有的研究成果吸收不够,很难出现真正突破的新的文学史理论体系。20世纪90年代新出版的几种文学史,与60年代的同类著作相比,从整体上来说并没有大的突破。
投入不够,是上述失误产生的直接原因。在整个古典文学研究界,专门或兼搞出土文献研究的人很少。即使是已成为国际性“显学”的敦煌学和方兴未艾的简帛学,一般学者也很少涉猎,甚至很少注意这些领域的研究成果。这一现象的产生,原因很多,现行学术评价体系的缺疏,是很重要的因素。研究、利用出土文献,要求研究者在古文字学、文献学与学术史诸方面,都有较高的素养。而这些学养的涵育,需要长期坐冷板凳的功夫。出土文献研究从投入到产出需要有较长的学术周期,这一点,在现行的学术评价体系中显得特别不利。尤其从成果字数(这是若干年来,各单位对所属人员学术成绩评价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参数)的角度来说,从事出土文献研究是极为“不经济”的,所以很多人对此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
出土文献的研究成果往往是扎扎实实的学术积累,在学术史上具有长远价值。但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获取不易,一旦写出了文章,发表又较其他方面的论文困难得多。出土文献的研究论文往往使用许多不常见的冷僻字、异形字,有时还要配以图版,这就给排版印刷造成一定的难度。这些论文无论是其内容还是表述方式,往往又都显得非常专门,注意到的人比较少,在社会上(包括从事古典文学研究的人群中)难以产生大的影响。在现实中,即使是专门发表古典文学研究成果的刊物,也不热心发表这方面的文章。一段时期以来,古典文学研究队伍中的许多人,为了能够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尤其从数量上来说),多愿意撰写所谓宏观研究或是带有半赏析性质的论文,很少有人愿意在出土文献研究这一领域里吃苦头。要改变这种现象,既需要学者个人发扬为学术献身的无私奉献精神,同时也需要包括改善学术评价体系在内的宏观调控。
当然,无论在任何时代,专门从事出土文献的研究的人员都只能是少数,但这一领域的研究动态和研究成果却需要整个文学史研究界的关心。在现行学术评价系统中起重要作用的人士,在社会上有影响的刊物尤其应当更多地注目于此。
已往在这方面的失误使我们付出了昂贵代价,但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在兄弟学科关于出土文献研究方面学术进展的促动下,古典文学界同仁正在就出土文献与文学史的关系方面进行深刻的反省。我们相信,学术界在这一方面所形成的新的共识,必将推动新世纪古典文学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
重视利用出土文献推进古代文学研究
20世纪出土文献对中国文学研究的重大影响,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最直接也是影响最大的当然是一个大批佚失的文学作品的重新发现,使我们对中国文学的创作情况和中国文学发展历史有了更多的认识和了解,甚至改变了我们对文学史的看法。在这方面,最显著的例子就是敦煌文学文本的发现。敦煌文学文本包括诗歌、变文、话本小说、俗赋等,不但加深了我们对唐宋文学以至整个中国文学的认识,而且形成了中国文学研究中一个重要分支——敦煌文学。此外,马王堆帛书中,与文学关系至为密切的《春秋事语》《战国纵横家书》《老子》甲乙本、《黄帝四经》等,对于先秦文学的研究有着不可忽视的价值。除了意义重大的敦煌文学文本和马王堆帛书中的文学文献以外,一些零星出土的文学文献,也使我们的研究更加深入。1972年银雀山出土的《唐勒赋》残篇,1975年睡虎地出土的《为吏之道》后所附的八首韵文作品,1993年尹湾出土的《神乌傅(赋)》,使我们对赋体文学的形成、初期赋的特点、赋与民间文学的关系、宋玉赋的真伪、汉赋的分类及汉代故事赋的一般特点等问题,都有了新的、更为符合实际的认识。总之,出土文献中大量文学文本,每一篇都是弥足珍贵的。这些新材料,改变着我们的文学史观,推动着我们的研究工作向更加符合实际、更加深入、更加科学的方向不断发展。
第二,大量的出土文献虽不是文学文本,但却为我们提供了直接或间接的材料,从社会历史、思想文化、艺术审美、民俗风情等多个方面影响并深化着我们的文学研究。本世纪这方面最显著的例子首先不能不提到甲骨文的发现,由于甲骨文是现已发现的中国最古老的文字,作为一种古老的文体,具有记事简明的特点,用字少而精,措词很讲究,具备了叙事文体的基本要素。但这还不是主要的,甲骨文对于中国文学研究的重大意义,在于它所具有的巨大历史文化价值。自1899年发现甲骨文以来,至今已有十几万片甲骨文,经国内外众多学者的研究,出版了万余种甲骨学著作,在各个领域进行了深入的探究,从而使我们对商代社会的政治、经济结构,商代的思想文化特点等,都有了相当深入的了解,这些,不但直接使我们对商代神话、诗歌、散文的发展有了较清楚的了解,而且从文化、典章、风俗各个方面深化并印证着我们对于上古文学的研究和理解。同样的,商周青铜器、秦代甬钟、太保玉戈、曾侯乙墓乐器、汉代画像石和画像砖、汉简以及其它文献、器物的发现,都改变着我们的文学研究,改变着我们对于文学史的认识,其意义之大是不可估量的。在这方面,王国维、郭沫若、于省吾、杨公骥等先生早就作出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已经树立了榜样。
第三,出土文献不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文学研究,还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研究方法。早在七十五年前,王国维就在他的《古史新证》中说:“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虽古书之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其已得证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可断言也。”
无论研究什么学问,最重要的就是实事求是,这是一个基本的学术规范。这一规范,王国维之前的清人就已做得相当出色,取得了重大的学术成果。但在本世纪的学术研究中,有的人往往在纸上的文献中找出一些材料,就以为已经有了真凭实据,轻下断语,往往形成错误,造成长期影响。例如关于早期赋的问题和宋玉赋的真伪问题,自从崔述提出怀疑,陆侃如进一步发挥以来,怀疑者多,虽有一些人提出不同说法,但信其实有者寥寥,直到九十年代,这个问题才得到解决,而这是同出土文献有关的。“二重证据法”使我们的研究更加准确,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历史实际。
积极利用出土文献,是推进古代文学研究一个重要途径,值得我们关注,但有几点值得注意。一是要将已有的纸上文献同出土文献密切结合,做到两者互证,使之互相发明,从而产生新认识、新观点;二是要讲究研究方法,在方法论上有所创新。出土文献有重大价值,但用怎样的方法进行研究,怎样才能更好地运用新材料,仍然不可忽视。方法论上没有创新,研究的深度就会受到影响。三是要注意对象的适用范围,不能指望出土文献解决所有相关的问题,这正像不能用纸上的材料就解决所有相关问题一样。在解决问题时,不要过分引申,而要恰如其分。笔者最近在研究出土的《神乌傅(赋)》时,就发现有学者由这个“傅”字大做文章,而其关于《汉书·淮南王传》中“传”字和“赋”的取义问题的说法,就有过度引申的嫌疑,其结论并不可靠。
对出土文献的研究正在形成热潮,古代文学研究者不会放过这个大好时机,相信运用正确方法,经过艰苦努力,古代文学的研究定会出现繁盛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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