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理论下的寡头竞争机制研究——基于中国电信业的模型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寡头论文,电信业论文,中国论文,竞争机制论文,模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引言
产品市场一般分为完全竞争、垄断、垄断竞争和寡头4类,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寡头市场已成为市场结构的主要特征,并逐渐成为垄断资本主义的象征。在寡头市场中,部分厂商控制产品的大部分供给,各厂商在相互竞争的同时又需要相互合作,并且他们之间有较大程度的相互依赖性,这使对寡头竞争的研究和讨论更有难度和挑战性,往往需要引进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等相关分析工具。随着国内外学者对委托代理理论和模型的深入研究和认识,委托代理模型已从传统的单期静态模型发展为动态的多任务模型,并在企业内部管理、行政管理和寡头市场分析等多个领域得到广泛的运用。中国国有制企业在稀缺资源开采、烟草加工和电信等行业形成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这些寡头企业受到国家相关机构的监管,国家机构与寡头企业形成委托代理关系。寡头市场中往往存在多个寡头企业,并且寡头企业需要处理多项任务,此时简单的委托代理模型已不适用,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能很好地分析寡头市场的竞争问题,因此探讨寡头市场中多代理人之间的多任务竞争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本研究利用博弈论对传统的Cournot和Stackelberg两种寡头竞争模型进行理论分析,并将其运用到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中,研究中国电信市场中存在的寡头竞争机制以及工业化和信息部(以下简称工信部)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三大运营商之间的委托代理机制,为工信部对各运营商管理提供相应的政策和建议,使寡头竞争市场达到纳什均衡下总体最优化的良好局面。
2 相关研究评述
寡头竞争市场是指市场上存在少数实力雄厚的企业,市场的主要份额被几家企业占有,每一家企业对整个产业的价格和销售量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而这几家企业之间又存在着不同的竞争形式[1]。薛伟贤等[2]对传统的Cournot模型和Stackelberg模型进行理论分析,认为寡头企业一味的价格竞争对整个行业有害无益,需注重技术等领域的全面合作,该行业才能得到根本发展;顾婧等[3]通过对边际成本互不相同情况下的产出情况进行分析,对Stackelberg模型进行修正和完善,建立不同边际成本函数的寡头模型,揭示了寡头市场上产量竞争的实质;姚洪兴等[4]研究调整函数中引入时滞的多寡头Cournot模型,建立成本函数为线性的竞争模型,时滞的引入更好地延迟了市场混沌分岔等现象,并运用数据仿真分析系统的稳定性;盛方正等[5]将Stackelberg博弈与委托代理问题相结合,利用Stackelberg博弈理论建立委托代理问题的数学模型。
委托代理问题产生于现代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实践过程中,随着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委托代理关系中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委托代理理论最早的数学模型由Ross[6]和Spence等[7]用状态空间模型化方法给出,在信息经济学的基础上解释股东与经理人的关系。Holmstrom等[8]证明,当代理人从事多项工作时,从简单的委托代理模型得到的结论可能不适用。特别地,在有些情况下,固定工资合同可能优于根据可观测的变量奖惩代理人的激励合同,从而使委托代理关系中的激励理论得到进一步发展[9]。Fehr等[10]在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中对公平和激励进行研究,当委托人能够提供计件合约和红利合约给代理人、代理人在面对只有一个能够明显体现其工作成效的双重任务时,红利合约往往优于计件合约,且选择计件合约的代理人更倾向于能够体现其工作成效的单个任务,委托人则应该主要提供实质的红利合约,从而体现公平理论。吕鹏等[11]深度概括并阐述了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的起源和发展,并从公司内部激励、法律诉讼、政治活动等方面进行分析。
中国电信市场的寡头竞争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自由竞争,政府对各大电信运营商的一贯政策是,在竞争中决不让任何一个运营商损失过大,而是让每个竞争者都有足够的生存空间,否则电信业将会面临行政重组,目的是促进电信业的有效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利益[1]。de Streel[12]指出政府在管制电信行业竞争中的重要性,并提出相关建议,如电子行业的监管需要根据动态的市场需求,在维护市场平衡的前提下,更好地促进行业发展。可见政府的监管和决策对电信行业的发展起到一定推动作用。陈正义等[13]将寡头电信企业之间的价格竞争博弈刻画为微分博弈模型,并对模型进行数值模拟和仿真分析,认为电信企业的市场份额在价格调整过程中会相对稳定维持在某一均衡状态。
综上所述,已有研究大部分基于信息对称与否,利用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期望收益最大化的博弈对委托代理激励理论模型进行分析,并没有将多代理人的多任务之间的竞争引入到委托代理模型中进行讨论。在寡头市场中,若不能进行有效地监管,会造成寡头企业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导致一家独大的局面,多任务委托代理理论则能为寡头市场中的竞争机制提供理论依据。因此,本研究以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将运营商所占市场份额和努力水平等因素引入经典的Stackelberg和Cournot寡头竞争模型,结合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的固话、移动和3G网络业务,建立关于电信运营商多任务竞争的委托代理模型。
3 研究方法和模型假设
3.1 Cournot寡头竞争模型
1838年,Cournot提出Cournot寡头竞争模型,它是两个企业在同质量产品博弈时所适用的竞争模型,该模型假设在完全信息下寡头双方均是完全理性,每个企业都可以根据竞争对手上阶段的产量准确决定自身产量,做出相应的策略,这是一个静态博弈过程。本研究将Cournot模型中的两个企业拓展到多个企业。
从上述的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中可以得到一个基本结论,当代理人从事多项工作时,委托人对任何给定工作的激励取决于所有工作的可观测性,而不仅仅由该项工作本身的可观测性决定,因此将上述模型中的单个代理人拓展到多位代理人,能够有效地分析讨论多代理人之间的多任务竞争问题。
4 模型分析
近几年,为了促进电信市场的竞争,工信部力图在技术可能的范围内建立同质产品竞争。在市场自身发展和国家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双重作用下,中国电信市场的改革核心是政府强制性营造寡头竞争的格局,遵循渐进式的改革道路。经过几次重组、拆分后,中国电信市场形成了独特的市场结构,即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都拥有占绝对优势的固话网络和移动网络,在电信业形成垄断竞争,中国电信市场成为寡头竞争市场;固话、移动牌照分离,不能进入相互市场;3家运营商拥有3个不同的3G网络[14-15]。
中国电信市场是中国特有的寡头竞争市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分别在固话和移动业务上处于支配地位,其他运营商处于从属地位,因此Stackelberg寡头竞争模型适用于运营商在固话、移动业务竞争机制的讨论[16-17];2009年兴起3G网络业务,各运营商经过几年的发展和竞争,都取得了相当的市场份额,这与Cournot模型的假设条件相符;工信部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电信市场,试图通过合理的监管和激励,使各大运营商在移动、固话、3G网络业务上能够有效地竞争和发展,从而形成良性、健康的寡头竞争市场,因此中国电信业的现状完全符合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的假设条件。在电信业寡头竞争市场中,委托人为工信部,代理人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3家运营商,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能够充分分析多代理人之间的多任务竞争问题,即各运营商在移动、固话和3G网络业务的竞争。本研究将基础的寡头模型和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运用于中国电信业市场。
假设工信部为委托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为代理人,分别用d、e和f表示。3家运营商同时拥有移动业务(GSM网和CDMA网)、固话业务和3G业务(TD-SCDMA、WCDMA和CDMA 2000)3项工作,为方便讨论,这3项工作用m表示,m=1,2,3。电信运营企业的竞争力主要取决于其综合的营销能力,资费上有无竞争力决定了吸引消费者需求的能力。本研究将3家运营商的综合营销能力看做是他们在移动业务、固话业务和3G业务工作的努力水平,吸引消费者需求的能力体现在所占市场份额上[18]。因此,中国电信在CDMA网业务上的努力水平为、所占市场份额为,在固话业务上的努力水平为、所占市场份额为,在CDMA 2000业务上的努力水平为、所占市场份额为;中国移动在GSM网业务上的努力水平为、所占市场份额为,在固话业务上的努力水平为、所占市场份额为,在TD-SCDMA业务上的努力水平为、所占市场份额为;中国联通在GSM网业务上的努力水平为、所占市场份额为,在固话业务上的努力水平为、所占市场份额为,在WCDMA业务上的努力水平为、所占市场份额为。为便于分析,本研究认为3家运营商在同质业务上所做投资相同,假设3家运营商在3种业务上所做的单位投资成本分别为:
(1)移动业务和固话业务的利润分析
中国移动在移动业务上明显处于支配地位,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处于从属地位。因此,由Stackelberg模型可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观测到中国移动选择的策略后再决定自己的策略,中国移动为了更合理地做出自己的决策,也必须考虑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利润最大化问题,这是一个完美信息动态博弈过程。假设支付函数为:
③从(31)式中可直接得到,中国移动在移动业务上获得的利润最大,由②中分析可知,为避免①中所出现的一家独大的可能,工信部可以通过薪酬激励降低中国移动花费在移动业务上的努力水平,提高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努力水平,才能使3家运营商的市场份额占有量均衡,三者之间形成有效竞争。
在固话业务上,中国电信占据支配地位,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处于从属地位,与上述分析类似,可得到3家运营商在固话业务上的利润为:
④由(32)式可知,中国电信在固话业务上所占市场份额最大,在同样的努力水平下,中国电信获得的利润最多。由于三大运营商在基础电信业务上各具优势,工信部可根据竞争需求,通过薪酬激励控制运营商的努力水平,促进中国电信业积极健康发展,真正为消费者服务。
(2)3G业务的利润分析
自2009年3G业务在信息产业兴起,三家运营商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和竞争都取得相当的市场份额,截止到2012年中期,中国联通的3G业务用户新增数量已经超越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的3G业务新增用户也逼近中国联通,三家运营商的3G业务市场占有率相当[19]。根据Cournot模型可知,各运营商在进行投资决策时,由预测对方的投入估计来确定实现自己利润最大化的投入决策,并且每家运营商都深信它对其他运营商的预测得到证实[20],此时博弈应满足:
(2)由,若工信部在某项业务上提供给运营商的激励因子(分享利润份额)越大,运营商就会在该项业务上越努力。如果工信部要使3家运营商各具所长,则可令3家运营商在其优势业务(所占市场份额最大)上提供的激励因子高于其他业务,那么3家运营商就可以发展其优势业务,扬长避短。由4.1.1的移动业务和固话业务的利润分析结论③和④可知,此举将导致一家独大的格局。工信部将电信业进行重组,形成3家综合实力相当的运营商,其目的就是使3家运营商在3项业务上相互竞争、共同发展。固话网络和移动网络资源的共同发展是三大运营商开展3G业务以及全业务运营的重要基础,因此工信部很可能会在运营商的劣势业务上向运营商提供较高的激励因子,使运营商在其劣势业务上付出较高努力,从而促使3家运营商在3项业务上的市场份额占有量达到均衡,这与4.1.1的移动业务和固话业务的利润分析结论③和④相一致。
5 结论
本研究探讨寡头市场中多代理人之间的多任务竞争问题,对传统Cournot和Stackelberg寡头竞争模型进行分析,并将其运用到中国电信业,通过电信业寡头竞争利润分析,得到如下研究结果:运营商所占市场份额具有优势,意味着其利润会越大,利润随着市场份额的增大而边际增加,但在市场份额增加的同时,运营商预期的努力水平将相对减少,随着努力水平的降低,该运营商获利也会减少。同时,本研究将寡头竞争模型应用到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中,通过对中国电信行业的分析,得到运营商在某项业务的努力水平与工信部在该业务上的激励因子成正比,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激励强度越大,其期望收益越高,工信部对三大运营商的有效监管和激励不仅能够形成一个健康的竞争市场,在消费者获益的同时,各大运营商也能够实现良好的收入回报。
产业经济学认为市场结构决定市场行为,市场行为决定市场结果,因此,市场结构是决定性的因素[21]。尤其在寡头竞争市场中,良性竞争的健康市场是寡头企业蓬勃发展的关键。各大运营商之间的业务往往是相互影响的,因此政府需根据三大运营商的现状制定相应的激励目标,在各运营商的劣势业务上提供较高的激励因子,均衡三大运营商之间的市场份额。三大运营商应集中精力于优势业务,增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在各自的劣势业务上付出较高的努力,提供更好的服务,针对不同需求的客户提供相应价格层次的业务。
后续研究可将寡头模型和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应用到其他寡头竞争行业,把更多的相关因素考虑到模型中,如经济环境和政府的相关政策等,同时在模型分析中能得到更明确的系数关系,从而在定量的角度给出具体的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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