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家庭伦理道德的矛盾冲突与新的整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转型期论文,伦理道德论文,冲突论文,矛盾论文,家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始自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浪潮,标志着中国已进入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化社会转变的高速转型期,中国的社会结构、社会关系与社会生活方式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与之相应的社会价值观念也因此剧变而不断产生矛盾和冲突。家庭,作为所有社会组织中,反应社会生活变化最敏感、最迅速的单元,其结构以及相应的家庭伦理关系、道德规范也必然会做出相应的反应,现代家庭的矛盾冲突既是社会结构、社会生活变化的结果,也是家庭伦理关系变化、道德价值观念冲突的折射。因此,分析家庭伦理道德在这一特定时期的变化以及矛盾冲突的内在应力、在冲突中寻找新的整合之路,对于建设新的家庭伦理关系和道德准则以适应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家庭伦理关系改变带来的矛盾冲突
1.伦理重心的转移与代际利益冲突
从一个封闭的、以农业为主的传统社会向开放的、工业化的现代社会转变时,家庭伦理关系最显著的变化,是伦理轴心从纵向的亲子关系转为横向的夫妻关系;伦理重心从长者为重下移到儿童中心这样一个转折。
随着家庭小型化、核心化的发展趋向,老一代的权威亦随着他们优势的丧失而跌落。现代社会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训练、旺盛的精力与创新能力,这些恰恰是老一辈所不具有的。特别是进入信息产业作为主导产业的后工业化时代,能力取向代替了年龄和资历取向,新生代明显优于老一代;生活方式的迅速变化,又使得上一代经验在很多方面失去了对年轻人文化传授意义,文化的继承机制相应发生根本性转变——如美国的人类学家M·米德概括出的,变化缓慢,“未来不过是对过去的不断重复”阶段的后喻式承继,正被“现在是未来的指导”的同喻文化和“长辈必须向孩子学习那些他们从未经历过的经验”的前喻文化所取代,这意味着老一辈的文化优势也正在丧失之中。家庭的未来指向取代了过去指向,这就使中国家庭的伦理重心不可避免地发生下移——子女已逐渐成为今天中国家庭事实上的重心。
这一伦理重心因“后来者居上”而下移的变化有其积极的作用,那就是进一步加快封建家长制的瓦解、推进家庭关系民主化、平等化。但是在目前尚无一种兼顾家庭中各代人利益的新的伦理原则的支撑的情况下,又很容易引发对家庭中弱势群体利益的侵害。老年人由于权威地位的丧失,实力地位的下降,已成为今天家庭中的弱势群体。而老人中又以高龄、丧偶、无收入、低文化、体弱、女性老人的权益最易受到损害〔1〕。中国家庭已由往昔的以孝为本转为子女中心, 出现“敬老不足,爱幼有余”的倾向,个别家庭甚至“爱幼不敬老”,啃老、弃老、虐老(包括精神虐待)、干涉老年人再婚的现象都时有发生,精神赡养的质量亦偏低。如果说,传统社会的代际利益冲突常表现在基于两代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的专制和子代对这种干涉控制的反抗之上,那么今天这种代际冲突主要表现于老年人权益受到的侵害,而冲突结果通常是对老年人不利的。
2.女性地位提高带来的两性关系变化
20世纪在其起始之年就被称为发现女性的时代,特别是20世纪下半叶,中国女性的崛起和由此带来的两性关系的变化,与代际力量对比此涨彼落一样,是中国家庭伦理关系变化的重要原因之一。伴随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中国女性在家庭的地位也有显著提高,家庭权力结构趋于平衡,男女两性在家庭中地位趋于平等。〔2〕夫权制的衰落, 夫为妻纲、夫和妻顺的旧伦理秩序被男女平等、夫妻互爱的新关系颠覆,无疑是我们这个时代在家庭领域内最具进步意义的变化之一。但是这并不意味家庭中不再存在两性冲突。与代际间冲突常以观念冲突、赡养纠纷的方式表现出来不同,夫妇冲突常导致婚姻危机、家庭失稳甚至以暴力形式表现出来。而且离婚率的上升、家庭暴力有增无减〔3〕, 说明当今婚姻冲突有其深刻的内在原因,除了经济人口、社会心理等原因外,文化嬗变中新旧伦理关系的冲突也是重要的起因。如男女两性因对性别角色的期待差异引起的冲突:
所谓性别角色是附加于男人女人不同的期待行为的总和。有关婚姻家庭研究表明,性别角色态度是婚姻调适的不可或缺的社会环境变量。帕森斯认为,性别角色特异化可避免冲突。但是在社会变迁、社会观念巨变的时代,定型化的性别角色期待必然受到冲击而孕育着转变;在两性对性别角色期待不同时,也会引发频繁冲突。随着女性职业化程度的提高,女性参与社会发展事务的普遍化,“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性别分工模式理所当然地受到破坏,代之以“男女都既主外又主内”的模式。但若夫妻一方趋向现代化,接受新模式,另一方却因“既得利益”仍顽固坚持传统的性别角色观念,则可能影响夫妻之间的婚姻调适。而社会调查表明,今天我国仍有一部分人持传统的性别观念,两性间对性别角色期待也有很大差异〔4〕, 说明有相当一部分人对男女两性间伦理关系的新变化难以适应。由此引起两性间绵延“战争”的,当不在少数。
道德文化变迁带来的震荡
1.从道德一元到道德多元
在一个迅速变革的社会中,道德文化常出现新旧杂陈的共时相。新的道德观念伴随着新的生产关系而发生,旧的道德观念挟传统定势之威固守阵地或改头换面,新旧之间既此长彼消,又相互混杂,同一个人或群体身上,亦新亦旧、既现代又传统的也不少见。另一方面,市场之手犹如一个强磁场,使人们在利益分化的同时,其价值观念也发生着裂变。对任一事物用一种价值标准进行道德评价的时代已过去了。就是在家庭之内至爱亲朋之间,因不同价值观产生不同的道德观念也常相互矛盾,因而家庭内的道德冲突也是不可避免的了。比如当电视为大众奉献出一个单向奉献、绝对利他的典型“东方女性”刘慧芳时,虽然赢得部分男性爱慕,众多女性却因其缺少自我意识而拒绝与之认同,并未收到“人见人爱”的效果;一部分人呼吁婚姻稳定强调对子女的责任不得逃避,另一部分人强调感情,说着“合不来就散”,随时准备逃离“沉船”;在一些人要求对婚外恋进行一场道德围剿时,另一些人则用“喜新不厌旧”为之辩护……家庭成员的道德观念差异是如此巨大,以致由此产生的冲突有时相当激烈尖锐。
2.从家庭本位到个人本位
中国传统的伦理原则历来是家庭本位,贬抑个体利益,强调个体绝对服从家庭整体利益的。个人只有承担传统道德文化强制规定的义务,鲜有讲个人幸福的权利。但是家庭本位原则在今天已受到极大冲击。这种冲击来自两个方面,首先是中国生育文化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也许人们在做出少生甚至不生的选择之时还未意识到,当人在代代相继的链条上不再仅仅是作为传宗接代的工具时,也就为人在家庭里追求个人幸福,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在向现代化社会过渡的同时,家庭发展的目标由此开始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其次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的人的独立价值的发现。
追求个人的幸福、追求个性的发展是每一个家庭成员的权利。但是个体权利意识在一个时期的迅速张扬,如果没有相应发展起强大的责任感,又给现在的家庭带来一系列问题——一些人只强调个人权利却不考虑义务,对婚姻缺少承诺感,只希望从婚姻中得到很高的收益,却不准备更多的付出。情感的高期待与对婚姻的低满意度并存造成的张力,造成了今日婚姻冲突频仍。另一方面,个性化中的现代人,不愿牺牲个性以相互适应,这使婚姻调适的难度增加。个别人逃避责任,遗弃需要赡养照料的家庭成员、强调个人幸福而损害家庭中其他成员利益。
3.“经济理性”入侵,情感领域功利化
一方面,人越是为利益机制驱动投入竞争之时,越是需要有一个特殊的场所使他得以超越物质世界的法则,实现自己的精神价值、情感价值,这就是家庭;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所练就的人的“经济理性”又不可避免地要侵入到家庭领域,无情地撕破家庭原有的温情脉脉的面纱,露出利益的冰冷本质。比如在大众文化表现出泛情、滥情倾向的同时,人们在择偶过程中,对对方经济能力的重视大大超过以往。因为忙于埋头挣钱,忽视亲情的现象较为普遍,因下岗使供养家庭能力下降可能带来家庭关系紧张,婚姻因经济因素而分分合合……功利主义的入侵,削弱着家庭应有的关怀、合作、协调、情感交流的功能,使家庭相互支撑、相互救助,必要时自我牺牲以抗击意外灾难的利他主义道德力量相对弱化。这在家庭依然有其不可替代的互助、保障、心理支撑功能的今天,当然是非常不利于人的生存发展的。
以上我们分析了伴随社会变革,家庭伦理道德发生着什么样的变化,以及给婚姻家庭关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怎样看待当前家庭存在的伦理道德矛盾冲突?首先,家庭伦理道德的矛盾冲突表明了家庭伦理道德变革的必然性。剧烈的社会变革打破了道德文化的封闭体系,也就打破了渐进式的道德演变程序。道德裂变、新旧道德杂陈、不同道德规范在同一时空的存在、相对固定的道德规范体系向非规范状态的过渡,必然以冲突形式展现这一矛盾运动。其次,正是冲突提供了道德整合的动力。人们并非为寻求秩序、制定制约自己的规范而活动,但正是人类的活动导致秩序和规范的建立,因为他们只有在和其他人建立一定关系的过程中才能使个人需求得到满足。对家庭而言,相互关怀、和谐沟通、向善、安全稳定、积极进取的伦理环境是符合家庭成员共同利益的。越是冲突频频的时候,人们越是需要建立良性家庭伦理关系,越是要寻找心理整合。第三,新的道德的产生不是自然过程,它需在与旧道德规范的碰撞震荡中寻找合理的前行渠道。正是新旧道德的碰撞,方能显示出旧规范的历史局限性和负面效应,方能打破旧的道德文化定势和固有伦理体系的惰性力。所以道德分裂与矛盾冲撞是新道德成长的前提。
新的整合
1.寻求新的道德准则
家庭伦理道德的裂变,反映着固有道德体系的瓦解。显然,旧的家庭伦理道德已经失去了对今天的婚姻家庭的调节能力,然而没有一定的规范和准则,家庭将无法保持稳定和实现必要的功能。家庭寻求新的、适应现代化要求的道德文化支撑,需要新的整合力。那么这种整合基于什么样的准则,或者说,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家庭伦理新道德?
尊老爱幼、夫妻和睦、男女平等、勤俭持家、邻里团结,既体现了民主、平等的现代意识,又继承融合了传统的美德。在这里,尚有两点需要特别强调的:
(1)寻找传统与现代的结合点
优秀的道德传统是我们割不断的文化脐带,也是我们今天建设家庭伦理道德的重要的文化资源;而当今社会生活的现代性又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当然我们应在扬弃中寻找传统与现代的最佳结合点。但是怎样寻找?怎样结合?对现代家庭结构、家庭人际关系以及它对高度组织化、社会化的现代社会系统应有的适应性,历史没有提供现成的道德规范可供我们直接运用。就是为人们公认可继承的优秀道德传统,也需由今天的人赋予新的内涵。比如,我们从孝道中提炼出尊老的内核,也有一个价值转换的过程。如一些学者论述,孝道的依据,是基于报恩(父母赋予自己生命)、对权威的畏惧和服从、出于义务、亲情四种因素。显然对今天的人来说,对权威的畏惧与服从须得摒弃,自然主义的反哺意识也在逐渐淡出,而义务与亲情将构成主要的动机。在今天,敬老的基点是亲代与子代的人格平等,是对每一个人应享权利的尊重——幼者应有其自主性,老者同样有生存、享受、发展的各项权利(比如老年人同样有追求爱情、性、婚姻幸福的权利,同样要求活得有尊严、有质量)。
传统家庭伦理有强调和谐、富于人情味的特点。但个人权利边界模糊不清晰,在温良恭俭让的外衣下,掩盖的是双重道德标准,是权利与义务在家庭成员间的不均衡分布。比如“父慈子孝”,父是否仁慈不是义务,子孝却是真实且强硬的义务要求。再如在家庭中讲利他、讲奉献牺牲、讲忠贞也是单向要求女性,义务与权利的不平等后面是价值不平等,说着“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伟大的女性”,意即女性的存在就是为了成就男人,她的价值就被置于男性价值之下。所以今天在构造新的家庭伦理道德的时候,必须建立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平等基础之上;在家庭鼓励发扬利他精神时,强调相互关怀、双向奉献、彼此忠诚式的互爱。再如,建立在血缘基础之上的亲情,固然给人以关怀、亲密、和谐和归属感,但也包含家族主义的狭隘、偏私、排它的负面因素。在今天只有建立在更丰富的社会关系之上,并能与“公德”意识相互包容的亲情,才有积极意义。
另一方面,我们需要保持我们民族珍重亲情、强调家庭成员间的相互依存相互支持的文化心理特点,强调家庭的文化整合性、协调性,维护家庭的稳定性、完整性,但是在今天必须照顾到作为个体的人的发展需要。传统的家庭伦理是一种内敛式、以维系为主要目标的、强制性约束型规范,今天的伦理规范应突出其发展功能,以自我约束为主,以开放、扩展为其特点。
(2)坚持家庭价值体系的相对独立性
在我们今天讨论家庭伦理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常常听到道德伦理建设应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之说,无疑这是正确的。但是怎样适应?市场所信奉的价值观念能否原封不动移植到家庭领域中来?显然这是不行的。经济生活与家庭生活是两个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各不相同的领域。亚理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第1 卷第十三章就讲过:“……家务重在人事,不重无生命的财物;重在人生的善德,不重家资的丰饶,即我们所谓的‘财富’……”亚氏说的就是家庭有特殊的精神价值。市场的法则是追逐利益最大化,是对效率和收益的“斤斤计较”,而家庭的目的是人,人的价值是不能用货币精确计算的(比如照料、挽救一个患了不治之症的亲人)。所以市场的道德信条是公平竞争的原则,而家庭则应重点突出关怀原则——我们有责任同情、保护、服务于有关的人,不仅仅关心他人的身体,也关心他人的心理及人格发展——强调合作、协调和情感的交流。强调家庭与市场经济两者间的差别是必要的。如果说,在宗法制的农业社会,家庭伦理道德与社会伦理道德表现出某种前后推衍和一致性、同构性,(国家就是放大的家庭,君主即为最大的家长,家法宗法一体,“齐家”与“治国”统一)那是因为家庭、宗族作为一个最初级的血缘群体是传统社会组织的基础,家庭人伦关系是中国人最基本的伦理关系。是宗法社会结构的单一同质特性,带来伦理构造的单一性、同质性。植根于宗法制的农业社会的伦理框架,就是缘于宗法血缘关系、由亲情外推构成的。我们说今天的伦理道德走向多元,不仅仅是基于当今社会利益群体的分化,还基于现代化过程中社会组织的高度分化,市场作为经济组织在分化过程中获得发育的同时,发展出相对独立的价值体系和规范。不仅不同的民族、阶层有不同的道德原则,就是不同的领域也有不同的轴心原则。市场的价值原则不能应用于家庭,比如我们在现阶段的社会经济分配系统中,实行的是“按劳分配原则”,而在家中照此办理则不行,家庭中实行的是“按需分配”。
当然,家庭不是脱离社会的孤立存在,特别是置身于市场经济之海中的家庭,其伦理原则必然要与市场相衔接并表现出相适应的一面,市场所信奉的契约精神与亲情、人情也并非水火不容。但适应并不意味着无条件地尊奉市场的价值标准,这种适应性更多体现于:(1 )家庭在完成人的社会化过程中,应提供能使人更具独立人格和竞争性的家庭伦理环境;(2)在家庭中形成能激励人的高成就动机的价值标准, 使家庭不仅具有保护性救助性功能,还具有发展、扩张功能;(3 )家庭伦理应成为一个开放系统,随时能对变化的社会关系作出积极的反应。
2.走向新的整合
家庭道德从裂解、冲突到寻找新的规范、实现价值转换,走向新的整合,是道德内在矛盾运动的必然规律。怎样实现家庭伦理道德的新整合呢?
(1)利益兼容。现代家庭作为一个特殊的共同体, 它的道德起点是个体的,它的需求却是共同的,它必须关注如何满足每一个家庭成员的需求——物质的和心理的。现代家庭要解决的难题之一,就是如何把一般排除性利益变成兼容性利益。坚持利益兼容,力争家庭资源均衡分配,以最大限度满足家庭每一个成员的需要,是必要原则,但是当家庭资源短缺时又如何分配?现代家庭还应提倡一个新的伦理原则——补偿原则,〔5〕,即优先照顾弱势群体,具体地说, 就是分配向老人儿童倾斜。
(2)关怀为本,责任先行。基于家庭特有的关怀功能, 在家庭伦理中应体现关怀原则,突出精神价值。关怀是家庭凝聚力所在,也是人得到照料、支持、安全感、温馨与愉悦诸需求在家庭中得到满足的必要条件。其次是强调义务和权力的统一,具体而言,即增强人对婚姻和家庭成员的承诺感、责任感。责任,是关怀的前提。以责任交换责任才能达到以爱交换爱。在婚恋过程中,每一个人都必须考虑自己行为对他人的广泛后果(特别是尚不能有选择能力的新的生命),因而有必要坚持责任先行的原则,使个人选择与自身的责任能力相一致。当然,道德的整合力还表现在,让相互责任形成相互制约,但又不致于成为对人的发展的束缚。比如,对婚姻的承诺是重要的,但在对人的承诺(对所爱的人负责,努力使之幸福——这是一种情感性承诺)和对婚姻关系的承诺(对自己缔结的婚姻关系和这种选择的后果负责——这是一种工具性承诺)两者相比,当然对人的承诺更具价值,它能给人以情感满足和心理愉悦。仅有工具性承诺而没情感性承诺,承诺就成了一种束缚;没有工具性承诺而仅有情感性承诺,情感就缺少发展的稳定的道德环境。所以情感道德的引导要强调情感性承诺与工具性承诺兼备。
(3)给人以更广阔的道德选择空间。
要使今天的家庭和家庭道德文化富于整合力,除了利益兼容、照顾弱小、关怀他人、强调责任之外,还应使这种道德文化具有一定弹性。对复杂的社会系统和社会行为本没有普适的道德原则。只要坚持不损害其他人的利益、不违背社会公德的前提,人的行为选择不应是非此即彼的和唯一的。要使道德文化具有弹性,需要我们尊重人的个性、容忍差异、对家庭中因不同道德观念而形成的冲突,只有通过不断的对话方式求得协调。此外注重道德的自律性、坚持情景分析、以提倡我们应有什么样的德性为主而不是简单规范什么,这样方使新的道德文化更有濡染力。
家庭伦理道德的建设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一个能与现代化相适应的家庭伦理关系应是一个开放的系统,能随时对变化中的关系做出适当反应。我们无须害怕、回避因伦理关系变化产生的矛盾和道德冲突,相反新的道德整合是在冲突中孕育,在冲撞中发育的。
注释:
〔1〕据天津市统计局1996 年调查统计显示:男性老人地位高于女性、60~79岁年龄组高于80及以上的、有配偶的高于丧偶的、有收入的高于无收入的,且收入越高地位也随之越高,靠配偶供养的高于靠子女供养的,文化水平高、身体健康的高于没文化和体弱多病的。
〔2〕据1990 年全国妇联组织的全国规模的《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得出的结果表明,在家庭日常事务的决定上以夫妻共同决定为主,特别是在城镇,各年龄段上以女性为主的比例都高于以男性为主的比例。在家庭重大事务的决定上存在两种现象并立——一是夫妻共同决定,二是家庭实权向男性倾斜。从自我感受看,被调查的女性中51.96 %认为自己在家庭中地位“较高”或“很高”,只有2.04%的女性认为自己在家庭中地位“较低”或“很低”。
〔3〕1994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妇女状况》白皮书披露, 中国现有离婚率为1.54%。每年约有40万家庭解体,其中1/4起因于家庭暴力。
〔4〕盖洛普民意调查组曾在1995年8月对亚洲、欧洲、北美洲和拉丁美洲22个国家与地区进行题为《性别与社会:状况与定型》的调查表明,中国支持“男主外女主内”的旧式家庭格局的男女都为37%,也就是说每三个人中就有一个依然信奉旧模式。1996年另一项对北京大学的家庭道德专题调查表明,选择“男女应共同发展”的人中女性占了72%,而选择“愿对方牺牲一点支持自己发展”的女性仅6.6%, 男性却多达32%。由此可以看到两性间对性别角色期待有较大差距。
〔5〕参见约翰·罗尔斯:《最低限度最高标准的某些依据》, 《美国经济评论》(1974年5月,《文献汇编》),第141~1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