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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90X(2008)3-159-03
作为“万物之灵”,人类是有“意识”的存在,人类不仅有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力,而且还有关于自己的感觉和知觉、欲望和目的、情感和意志,思想和理想的“自我意识”。在这种“自我意识”中,人类能够“觉其所觉”、“知其所知”、“想其所想”、“行其所行”,因而又能够“超越”自己的狭隘的、有限的存在,在自己的“意识世界”中为自己创造无限广阔、无限丰富、无限发展的“世界”,给自己构成理想的、真善美相统一的“世界”,这就是个体生命的“超越意识”。超越意识是人生命意识的本质,是人生命意识的最高追求[1],因而也是生命教育的最重要内容和最根本的目标。
一 超越性是人的生命存在与活动的根本属性和内在本质
当我们将个体生命的发展看作是一个过程的时候,就不难发现,生命的实践本质就是不断超越。“超越”在最一般的意义上是指渐进过程中的“中断”,即事物由旧的形态“飞跃”到新的形态。而真正意义的“超越”需要有两个必不可少的前提“发展”:其一,“发展”的主体的自我否定所实现的由旧形态向新形态的“飞跃”;其二,“发展”的主体自觉到自己的“发展”,并通过发展使自己的存在获得新的“意义”。同时具有上述两个前提的“发展”,只有人的生命及其实践。[2]
人是追求意义的存在物。人的存在之最高境界是追求生命价值和生活意义的存在。人总是为寻求意义而生活,人总是为失落意义而焦急,“无价值”的生命和“无意义”的生活,是人的“存在的空虚”。现实的人总是不满足于人的现实,总是要使现实变成对人来说是更有“价值”、更有“意义”的理想的现实。寻求和获得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人类的生活世界才变得五彩缤纷、灿烂辉煌。
联系人生命的现实存在到未来的桥梁,就是生命实践活动。生命实践的过程也就是个体生命的发展过程。生命实践活动是一种目的性活动,即人把自己的目的性要求(追求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变成现实的生命实践活动,实践的目的性是生命超越意识的体现。
马克思曾以生动的对比来阐释人的目的性活动所体现的意识的超越性。他说:“蜘蛛的操作,和织工的操作类似;在蜂房的建筑上,蜜蜂的本事还使许多以建筑师为业的人惭愧。但是,即使最拙劣的建筑师和最巧妙的蜜蜂相比显得优越的,自始就是这个事实:建筑师在以蜂蜡构成蜂房以前,已经在他的头脑中把它构成。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已经在劳动过程开始时,存在于劳动者的观念中,所以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仅引起自然物的形式的变化,同时还在自然物中实现他的目的。他知道他的目的,把它当作规律来规定他的行动的式样和方法,使他的意志从属于这个目的。”同样,恩格斯也曾通过人与动物的对比,来说明过人类活动的目的性。
可见,超越性是人的生命存在与活动的根本属性和内在本质。正是因为人的超越性,人不会仅仅停留于现实世界的满足和追求,而是在不停的寻求着对于本我的超越,追求自身有限性的不断突破,追求自身生命价值的不断升华,从而使人的生命活动在不断超越中赋予永恒的价值和无限的意义。
二 生命超越意识的路向
生命的超越意识,就其超越方式而言,有内在超越和外在超越两种。由于中西方文化传统有不同的价值标准,它们的超越意识便有不同的超越路向,中国传统文化注重生命的内在超越,西方文化传统注重生命的外在超越。
内在超越指的是从有限到无限。即重点从自我的生活、人际关系等出发来进行终极关切性思考。中国古代儒家的哲学把人的超越性发展看成是从个人自我开始而层层朝外打开的过程,即《大学》所展示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过程。孟子认为“尽其心者知其性,知其性则知天”,这就是说,人的内心深处可以超越外在的世界“天”。实际上,儒家传统把人类社会和宇宙的根本准则——人道、天道看成一个道,即人间的伦理准则。因此,中国传统文化中人所把握的世界,是伦理化的,同时又是人与自然一体化的世界。这种超越性的把握,是通过“修身、治国、平天下”这样的过程,从个人自我的道德自觉,一轮轮往外“推开”获得的。
西方文化传统的外在超越讲的是两个世界的分野:本体界与现象界之分,宗教的天国与人间之分。自古希腊以来,西方就认为,真理不在现象界,现象界变动不居,它只是本体界、理念界在地上的影子,只是摹本,真理在本体界、理念界。因此,与智慧的源头在内心的内在超越相反,认为智慧的源头在现实世界之外的理念界、本体界。因而,人们把握智慧,就是在有限事物之外的无限那里进行追寻。
西方近代以来,开始了由圣入凡的世俗化过程。文艺复兴以后,理性逐渐抬头,特别是自然科学的兴起,使理性压倒了宗教信仰。西方的超越世界开始分裂了,自然法与上帝分开。一方面是主张自然法来源于人类理性,并把自然法同社会契约说和天赋人权说联系起来,构成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是无从摆脱上帝的观念,如康德哲学所认为人获得“至善”是以上帝存在为前提条件。西方科技的繁荣发展,更使上帝创造世界的信念受到致命打击,尼采借一个疯人的口喊道:“上帝死了”响彻了整个西方世界,但西方现代人的失落、虚无、惶恐等仍是人心中挥之不去的恶魔。
如果我们把东西方传统哲学的人生价值观比较一下,就可以发现两者在超越性上的不同特质。西方人向往的理想境界是天国而不是人间;他们心目中的理想人格不是“人”而是“神”,即所谓“上帝的选民”。按照《圣经》的说法,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是因为偷吃了智慧果被上帝逐出伊甸园的,因而人生来就有罪,称之为“原罪”。人只有洗清“原罪”,才可能重新返回天国。如此说来,人是不能自己解救自己的,必须靠上帝的恩惠才能超凡入圣,实现终极的价值目标。由此可见,西方人的人生价值观以“外在超越”为基本路向。与西方传统哲学的人生观不同,中国哲学选择的是内在超越的路向。哲学家们常常把人生论与宇宙观合在一起讲,把现实中人生道路的探索同理想的价值目标的追求合在一起讲。他们讲哲学的目的,一方面在于认识世界,指导人生,另一方面在于确定价值取向,寻找安身立命之地,以便成就理想人格。但是,他们并不企慕超验的彼岸世界。从前一方面看,中国哲学表现出现实主义品格,倡导经世致用的入世精神,看重实用理性,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内在性”;从后一方面看,中国哲学又表现出理想主义的品格,要求超凡入圣,看重价值理性,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超越性”。在中国哲学中,内在性与超越性是统一的、是联系在一起的。所谓“内在”,是指肯定人生的价值,肯定在人性中存在着自我完善的内在根据,因而不必否定人生的价值,不必寄望于外力的拯救与超拔;所谓“超越”,是指设定理想的价值目标,以此作为衡量自我完善的尺度,作为意义追求或形上追求的方向。超越的依据并不是神学意义上的彼岸世界,而是哲学意义上的本体,用中国哲学术语来说,就是道或理。道或理既是宇宙万物的终极本体,也是人生的最高准则。道或理不在宇宙万物之外,也不在人类生活实践之外,而是“体用一源,显微无间”。[3]
总之,努力建构一个现实世界之外的完善的形上世界以安顿价值,然后再用这个世界来反照和推动实际的人间世界,这是西方的外在超越的途径。中国文化传统的内在超越,只对价值的超越界作一般性肯定,认为价值之源内在于人心,然后向外投射,由近及远,确立人伦秩序和了悟终极价值。
三 生命教育中应予关注的超越意识
如前所述,人之为人,人之高于动物的地方就在于人不仅追求活着,而且还追求有意义的活着,正是意义决定了人的存在、生活、发展的方向,体现了生命的价值和人的尊严。人类对意义的追问和探讨不是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是在终极意义上对眼前和个体利益有限性的扬弃与超越,是对无限与永恒的追求。作为人类的一种文化活动,教育的价值在于提升人的精神境界,教育的真谛在于教人追求人生的价值、获得生命的意义,在于建构人的意义世界和道德信仰。教育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引导人去认识人性,不断提升、扩展和形成人的意义世界,使人摆脱行而下“物性”和“兽性”的束缚和羁绊,使人获得形而上的超越性,使人的“应然性”向度得到更好的伸张与发展,使人更像一个真正的人。生命教育作为引导人追求人生意义与价值的教育,其教育目的就应该是人之超越性的持续,其教育的过程应是以超越性为指向的人与文化的双向建构过程,教育的追求应是让人学会不断地创建可能的生活。因此,生命教育不仅要让人了解认识不同文化背景、生命超越的不同路径,发掘合理的符合时代要求的内容和形式,并以启迪人们对人生意义的选择与追求,更重要的是要引导人们追求崇高,培植人们实现生命至境追求的信念,探索提升生命意义的适当有效的方法和途径,更多地从生命实践的角度来把握生命的超越意识。而在这一问题上,以下三个方面的“超越”显然是我们的生命教育最应予关注的。
其一,理想对现实的超越。理想与现实是一对矛盾,二者是对立统一的。理想是人们为之奋斗求其实现的目的;现实是向目的进发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也是前人理想和今人理想的结合点,起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作用。首先,现实是理想的基础和摇篮。理想离开了现实,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科学的理想不可能是主观臆想,理想的可能性基于现实的土壤,包括确立理想的动机、水平,实现理想的手段途径,都必然受到现实的影响和制约。正如李大钊所言,“无限的过去都以现在为归宿,无限的未来都以现在为渊源。过去、现在的中间全仗有现在,以成其连续,以成其永远,以成其无始无终的大实在。”其次,理想超越现实,指导现实。一位哲人说:“理想虽是建筑在现社会的物质基础上,但理想是超过现社会的东西。理想好比泥土中生长出来的花。它虽生长在泥土中,但它又不是泥土。所以理想看起来是美丽的,而现社会则看起来是丑恶的。”故而理想就是对现实的一次次超越,这种超越就是不断地“扬弃”。一方面,它对现实生活给予辩证的审视,对假恶丑的东西加以贬抑和排斥;另一方面,它对现实生活中真善美的东西加以确认和发扬。再次,理想转化为现实,需要一定的条件,第一,理想必须是有现实根据的、合理的。第二,必须具备坚强的意志性格。第三,要根据对客观、主观条件的认识,找出正确的实践途径和方法,设计可靠的计划和方案,扎扎实实地保证理想的实现。
其二,“他我”对“自我”的超越。人的自我就是具有自觉意识的单个的社会存在物,但是人的自我并不能孤立地存在,只能是在社会历史和现实关系中的存在。所谓的“他我”,简单理解就是“他人、集体、社会眼中的我”、“他人、集体、社会对我的评价”。人对自己的认识是通过对他人的认识,通过与他人的交际和交往中实现的。正如马克思所说:“人起初是以别人来反映自己的。名叫彼得的人把自己当作人,只是由于他把名叫保罗的人看作是和自己相同的”。“他我”犹如一面镜子,折射出“自我”的真实面孔。要实现“他我”对“自我”的超越,首先要在“他我”中认识“自我”。人不能在自我中认识自我,而应该在社会关系中认识自我。“自我”只是对他人的联系中才存在,没有“他人”也就无所谓自我,而且还因为他人对自我的认识和评价往往构成自我认识的最初来源。其次,要在“他我”中实现“自我”,“自我实现”通常就是指人对自己的欲望、目的、理想的追求获得了客观性的存在。而“他我”对“自我”的实现总是会或多或少地加以限制和约束。“自我”必须在不断地与“他我”的对比中发现自己的缺陷,并及时地修正“自我”,使“自我”与“他我”在社会的经纬中保持动态的平衡和协调,才能真正在不断实现“自我”。最后,要在“他我”中超越“自我”。自我赖以存在的他人、集体、社会是在不断变化的。因而,每一个自我为了适应社会,也就必须不断改变自己。自我超越是对自我的一种否定和不满足。当“自我”在不断地与“他我”比较中,以发现和改变自我的不足来取代对现实人生的谨奉和知足,那么在自我人生中便开始了超越“自我”的历程。但是,在“他我”中超越“自我”只能是在与“他我”的对比中肯定和弘扬自我的优点和长处,否定和弥补自我的缺点和不足,实现“他我”对“自我”的辩证否定(即抛弃),决不能在“他我”中一味否定自我而达到“无我”。
其三,“行”对“知”的超越。所谓的“知”,指个体的认知,知识水平和理论能力;“行”指个体生命实践活动。人不仅是一个自然的存在,一个社会的存在,一个实践或活动着的存在,还是一个理性的存在。人之为人,总是在不断地思想(即知),人的实践,也总是在理性指导下的实践。人在实践活动之前,总要先有一个目的,并制定出一定的计划和方案。在活动之后,总要对于所做过的事情进行一定的反思,以便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人总是在知与行的不断循环中,不断进步,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没有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个体的生命只有在“行”对“知”的不断超越中,才能检验“知”的正确与否,完善与否,才能达到更全面,正确的“知”。只有在“知”与“行”不断的矛盾运动中,才能“知”之愈深,也才能“行”之愈准。只“知”不“行”的人犹如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只能清仪、空谈,最终成为“一事不做,徒作大言的空谈家”。个体生命只有在不断的“行”对“知”超越中,才能不断校正“知”的偏颇,不断创造更多的物质和精神财富。正如马克思所言:“实践不仅将自在自然变成人的感性世界,而且人的实践还创造出新的物质存在样式,使天然物质按照人的效用取向发生新的客观结构重组,使之直接成为社会存在中生产力的量的部分和物质生活条件的实体部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