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佛教畜犬现象之探析论文

中古佛教畜犬现象之探析论文

中古佛教畜犬现象之探析

李利安 黄 凯

[提要] 佛教畜犬现象从南北朝开始一直持续到今天。佛教畜犬既有僧人个人行为也有寺院集体行为,既是出于佛教的慈悲利生精神,也有其现实需要。犬在佛教的宗教生活中扮演着多重角色,犬的异象常常被用来反映高僧的感通能力和佛法的高深。与印度佛教相比,畜犬是中国佛教的特色之一,是佛教中国化的表现。畜犬现象反映了戒律的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以及戒律的本土化问题。对畜犬行为的理解和认识,在当代佛教积极参与动物救助的时代背景下,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中古时期;佛教;畜犬;感通;戒律

一、中古时期佛教畜犬现象

翻检佛教史籍,有关僧人畜犬的记载比比皆是,如果相信这些存留至今的史料具有代表性,那么不论从时间跨度还是地域覆盖广度来看,佛教畜犬都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情,近年来也颇受佛学界关注。。

当吃饱的羊羔羔在羊舍里尽情撒欢的时候,科尔沁沙地在静悄悄地改变着模样。当然,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也在静悄悄改变着。

释僧达(475—556)是南北朝时期地论学南道派的高僧,先后被魏孝文帝、梁武帝、齐文宣帝等所,礼遇。齐文宣帝为僧达在林虑山黄华岭下修建了洪谷寺,又舍神武旧庙造定寇寺让他住持。僧达在洪谷寺期间:

达遣弟子道爽为山神读《金光明经》月余,有虎来将狗去。达闻之,曰:此必小道人懈怠,不为檀越读经。具问之,果云年日来别诵《维摩》耳。乃烧香礼佛告曰:昨虽诵余经,其福亦属檀越,若有灵鉴,放狗还也。至晓狗还,看于顶上有衔啮处。[1](P.553中)

此处僧传虽没有明确说明被虎叼走的狗是否是僧达所养,但这只狗生活在洪谷寺中,这一点应当是肯定的,这或可视为中国佛教最早的畜犬记载,但若认为这是中国僧人最早蓄养狗的案例,则未必成立。

2.1.2 精密度试验。通过对混合标准品溶液重复进样6针,计算RSD值,结果见表2。绿原酸、葫芦巴碱、D-(-)-奎宁酸、咖啡酸峰面积的RSD值分别为0.32%、0.25%、0.56%、0.71%,表明在此试验条件下仪器精密度良好。

粗粉分离器是锅炉制粉系统的的主要设备,其性能直接影响着制粉系统的安全、经济运行。其原理是由磨煤机出来的气粉混合物以15~20m/s的速度经进口短管进入分离器后,由于内外锥体间环形截面积增大,气流速度骤降至4~6m/s,较粗的煤粉在重力的作用下从煤粉气流中分离落下。气粉混合物流过分离器上部折向门间隙时,防线便宜,在分离器外锥体上部形成倒漏斗状旋转气流。在离心力的作用下,较大颗粒被压到分离器外壳壁分离落下,而较粗的煤粉被抛向锥帽落入锥体内,经回粉管返回至磨煤机内重新磨制,合格的煤粉随气流从粗粉分离器短管引出至细分分离器。

其他关于僧人在寺院中畜养犬只的记载还有很多,如《宋高僧传》卷十一记载唐代南岳高僧释昙藏,“养一犬尤灵,尝夜经行息坐次,其犬衔藏之衣归房,乃于门阃旁伏守。”[2](P.774上)当寺里进来大蟒蛇和盗贼时,昙藏所养之犬都会咬他的衣服示警。《续高僧传》卷二十五记载,襄州禅居寺岑阇梨“养黧犬一头,并一寺内鼠乃有数千。每旦来集,犬鼠同食,庭中堛满,道俗共观。”[1](P.660下)隋代长安高僧法藏“尝以慈仁摄虑,有施禽畜,依而养之。鹅则知时旋绕,狗亦过中不食。斯类法律,不可具纪。”[1](P.581下)

另一位与三论宗有关的畜犬僧人是智凯(?-646)。吉藏门下有两位智凯,而他皮肤较黑,所以也被称为“乌凯”。他6岁时听吉藏讲《法华经》而出家,吉藏北上长安后,他留在南方聚徒讲经。《续高僧传》记载:“越常俗多弃狗子,凯闻,怜之,乃令拾聚,三十五十常事养育,毡被卧寝,不辞污染。”[1](P.538上)这里体现的是佛教大悲平等、物我一均的思想。法朗收养的动物种类繁多,而智凯似乎更有针对性。

尽管图像翻译方法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是由于人脸图像翻译会受当时环境因素影响,比如光照,姿态变化和遮挡,目击者相应地也会受到影响,产生叙述模糊,加上人脸本身的复杂性,这些方法都是用通用的模型处理翻译问题的,但是却不能很好生成复杂人脸中必要的细节。如果有一个专门的模型来实现人脸翻译,那就更好了。

唐代福建僧人智广,也是以畜犬行脚僧人形象出现的。《释氏通鉴》卷十一记载:

表3给出在各个分位点下,WTI现货与相应期货合约的分位数协整模型的参数估计以及各分位数下基于累加和残差的稳健协整检验的结果。从表3中可以发现,对于现货与1月期合约,β的估计值区间为[1.0179, 0.9387];对于现货与2月期合约,β的估计值区间为[1.0264, 0.8993];对于现货与3月期合约,β的估计值区间为[1.0204, 0.8750];对于现货与4月期合约,β的估计值区间为[1.0414, 0.8839];现货与各期货合约的β估计均值分别为0.9879、0.9706、0.9596和0.9534。由此可见,对于不同的期货合约,β的估计值都非常接近于1。

僧朗的生卒年不详,《续高僧传》说他是在大业(605-618)末年被朝廷“幽而杀之”[1](P.661上)。僧朗的形象并非是一位正统意义上的合格僧人,他不仅没有僧人威仪,而且饮酒吃肉,不守戒律,因此很不受当时僧俗大众的尊敬。比较特别的是,他与所养的一猴一狗用同一个器皿饮食,这在当时畜犬的僧人中是不多见的,符合他作为奇异僧的形象。僧朗因为常诵《法华经》,人称“法华朗”。北宋灵操在《释氏蒙求》曾说“朗若诵念,猴犬伏听。朗声发如雷,唇吻不动,其神怪莫测。”[3](P.232上)在这里,僧朗所养的猴和狗被塑造成了不仅陪伴僧朗修行的法侣,而且还是跟随他学佛听经的法徒。这恐怕也是他被道宣列为高僧的一个原因吧。

释僧朗,一名法朗,俗姓许氏,南阳人。年二十余欣欲出家,寻预剃落,栖止无定,多住鄂州。形貌与世而殊,有奇相,饮噉同俗,为时共轻。常养一猴一犬,其状伟大,皆黄赤色,不狎余人,惟附于朗,日夕相随,未曾舍离。若至食时,以木盂受食,朗噉饱已,余者用喂同器。食讫,猴便取盂戴之,骑犬背上,先朗而行。人有夺者,辄为所咋。朗任犬盘游,略无常度。陈末隋初,行于江岭之表,章服粗弊,威仪越序,杖策徒行,护养生命。[1](P.650中)

除了寺院,僧人畜犬的事也发生在那些独自修行于山林中的僧人身上:

九座山正觉大师,讳智广,兴化军仙游人,元和二年示生。初参盐官安国师及鄂州无等禅师,有省,遂南旋止泉州。常持铁钵,并一白犬自随。至是值武宗将废教,乃遁岩谷,宣宗复教,复出南山。[4](P.115下)

在这一类叙事中,畜犬行为所体现的主要是僧人的慈悲护生精神。而这些犬因为在寺院中受到僧人的照顾,饮食无忧。这一现象的频繁出现或许与隋唐时期长生畜禽观念的流行不无关系。

在成书稍晚的《释氏稽古略》中,关于智广的记载多了他在懿宗咸通六年(865)遭遇巨蟒袭击,并在雷雨和山神的协助下使巨蟒化成九座山的故事。[5](P.837下)虽然这部分叙事带有强烈的神话色彩,但是他持铁钵带白犬行脚的故事应该是他当时生活的真实写照是禅宗云水僧参禅学道的一个缩影。

以上两例僧人畜犬的叙事中,犬不再是被僧人救护的对象,而是作为孤独修道的行脚僧人的法侣或法徒的形象出现。这种形象转变的原因,一方面可能是行脚僧人多数时候在野外风餐露宿,生活条件有限,不再具备救助动物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能与独身行脚僧人在野外生活时的生存需要有关。

目前有明确记载最早主动畜养犬的僧人是南北朝时期三论宗祖师法朗(507-581)。《续高僧传》记载他在兴皇寺时“房内畜养鹅、鸭、鸡、犬,其类繁多,所行见者无不收养。至朗寝息之始皆寂无声,游观之时鸣吠喧乱,斯亦怀感之致矣。”[1](P.478上)法朗或开佛教收养流浪动物之先河,有其典范意义。这些动物和法朗一起生活,在法朗休息时寂静无声,法朗不在时则鸣吠喧乱,这种异常情况实际上也是对法朗高僧身份的一种构建。

在佛教文献中,僧人临终或死后,犬亦有反常的行为——表现其伤心。如唐代汴州安业寺高僧释神照平日里养一狗,神照去世前,其狗“长号哀厉,通宵向本出家寺,往返二百余里,绕寺号呼以告。”[1](P.529上)但众人都不懂犬的意思,直到神照去世的消息传来大家才明白,而这只犬在神照下葬后流泪不食而死。《续高僧传》卷二十记载,隋唐之际的相州寒陵山寺高僧释道昂(565—633)曾养了一只两耳患聋的犬,道昂对它非常照顾,经常把自己的饭食分给犬吃。贞观七年(633)八月,道昂于报应寺中升高座,兜率天乐音下迎,道昂不愿去,后西方灵相来迎,道昂端坐而终,春秋六十有九。道昂圆寂后,他生前所养的犬便随即失踪了。[1](P.588中)《新修科分六学僧传》卷二十八记载,宋代渑池大安寺僧人释道因“畜一黑犬,与卧起,日炊麋铁钵中共犬食。一旦因死,犬亦死,寺以两肉身,漆布而存。”[6](P.323中)

中古时期,不仅僧人个人出于慈悲或者行脚需要畜犬的情况非常多见,寺院畜养寺犬也非常普遍。如隋代长安大庄严寺僧人释昙伦在管理寺院常住财物时,曾禁止用僧粥喂养寺犬。《续高僧传》卷二十记载:

(昙伦)约勒家人曰:犬有别食,莫与僧粥。家人以为常事,不用伦言。犬乃于前呕出僧粥,伦默不及之。后又语,令莫以僧粥与犬。家人还妄答云:不与。群犬相将于僧前吐出粥以示之,于时道俗咸伏其敬慎。[1](P.598中)

可见,寺院不仅畜犬,而且有固定的人负责犬的饮食,畜犬已成为寺院日常生活内容的一部分。

隋仁寿年间,隋文帝分送舍利到天下各州建塔安奉,长安弘济寺高僧智撰奉命送舍利于魏州开觉寺,出现很多灵异事件,其中之一便是“感一黑狗,莫知由来,直入道场,周旋行道。每日午后与饼不食,与水便饮,至解斋时与粥方食。寺内群犬非常噤恶,一见此狗低头畏敬,不敢斜视。”[1](P.673下)这里提到的“寺内群犬”,也清晰地说明了当时寺院畜犬是普遍现象。

计算传播科学、社交媒体和大数据正在重塑人际传播乃至整个社会。人际传播数据量级和维度的迭代持续更新着信息连接、暴露呈现、社会影响的现有规范。[2]短视频看上去呈现的是内容,但内容的展现越来越和新技术捆绑在一起。短视频是增强现实的重要应用领域,未来更依赖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增强现实等技术实现滤镜算法、交互算法的迭代。未来已来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如果说未来十年是短视频的时代,那么十年之后等待人类的必将是更令人意想不到的AR、VR、MR、CR混合的媒介形式。县级融媒体的短视频建设只是一个起点,未来值得拥抱的还有更加紧密的连接形态。

唐以后,畜犬现象其实也一直存在。《佛祖历代通载》卷十九收录的北宋荆门承皓禅师塔铭中提到:“狗子在室中,僧入请益,师叱一声,狗出去。师云:狗子却会,汝却不会。”[7](P.675上)《禅林僧宝传》卷二十三记载,北宋隆兴府宝觉祖心禅师一次与转运判官夏倚讨论佛理时,“有狗卧香桌下,师以压尺击狗,又击香桌曰:狗有情即去,香卓无情自住,情与无情如何得成一体?公立不能对。”[8](P.536下)《续灯存稿》卷十在记载明代北京德宝禅师的事迹时提到,有一僧人来参问德宝,两人对话之际,“时门外忽闻犬吠,师遽顾侍者看是什么客来。”[9](P.768中)《径石滴乳集》卷二记载,明代金陵澄禅师到到无际明悟处参学,无际在送他离开时,走到山门处“忽指黄犬曰:者畜生为甚有业识无佛性?师于言下大悟。”[10](P.520上)

将犬与高僧联系在一起,通过犬的异象来说明高僧的感通能力和佛法的高深,是僧传中的一个重要主题。比如隋代华严宗祖师法顺的传记中记载:

释法顺,姓杜氏,雍州万年人。禀性柔和,未思沿恶,辞亲远戌,无惮艰辛。十八弃俗出家,事因圣寺僧珍禅师,受持定业。珍姓魏氏,志存俭约,野居成性。京室东阜,地号马头,空岸重邃,堪为灵窟,珍草创伊基,劝俗修理,端坐指撝,示其仪则。忽感一犬不知何来,足白身黄,自然驯扰,径入窟内,口衔土出。须臾往返,劳而不倦。食则同僧,过中不饮。即有斯异,四远响归,乃以闻上,隋高重之,日赐米三升用供常限。乃至龛成,无为而死。今所谓因圣寺是也,顺时躬睹斯事,更倍归依。[5](P.653中)

此类描写还有很多,比如南朝宋、齐时代高僧昙迁去世后,“当停柩之日,有一白犬不知何来,径至丧所,虽遭遮约,终不肯去,见人哀哭,犬亦号叫,见人止哭,犬亦无声,与食不噉,常于丧所右萦而卧。既舆柩随行,犬便前后奔走,似如监护之使。及下葬讫,便失所在。识者以犬为防畜,将非冥卫所加乎。”[1](P.574上)唐代天台宗祖师玄朗修行精进,“时有盲狗来至山门,长嘷宛转于地,朗悯之,焚香精诚为狗忏悔,不踰旬日,双目豁明。”[1](P.875下)唐末海外僧人藤萝尊者在温州瑞安山中闭关禅定,“一日有猎人带群犬至山,犬入丛萝中,竟久不出,猎人因以斧开入,见群犬跪伏其前。”[11](P.433下)后唐温州高僧释鸿莒,“其细行也,生来未尝叱其狸犬”,鸿莒去世后“七日顶暖,时院中有巨犬三,能猛噬,迁塔日随人驯狎。时山中麏鹿飞鸟相参,犬无挚猛,兽不惊奔,葬后有虎绕坟嘷叫,其感物之情如是。”[11](P.870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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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佛教高僧,虔诚的在家居士身上,往往也会出现与犬有关的奇异事件。比如唐代蜀地士兵王殷,不茹荤饮酒,并常常诵读《金刚经》。当司空郭钊嫌其恶弱想杀他时,郭钊所养的一只番狗突然狂叫数声并抱住王殷的背,如何驱赶都不松开,郭钊因此才放过王殷。[12](P.470上)唐代进士于李回中第之后返回家乡,途中在一僧人劝说下日念数十遍《金刚经》,后被一狐妖诱惑茫然不知所在,“俄有白犬,色逾霜雪,似导李回前行,口中有光复照路,逡巡达本所。”[13](P.481下)

需要注意的是,第一、此类灵感事件并非仅仅发生在佛教徒与犬身上,也常常发生在佛教徒与其他动物的互动中,所表现的是更为丰富的佛教动物观,因篇幅所限本文不展开讨论。第二、尽管类似的“灵犬”“义犬”故事也常常发生在古代社会的普通民众身上,但佛教文献与其他文献所载的动物灵异故事之间明显的区别在于,佛教文献所载的动物灵异故事中的人,要么是有诵经、念佛或其他佛教认可的修行行为,要么是具有佛教所提倡的慈悲精神或道德品行,同于持验记、感应录等一类著作。

二、佛教畜犬与戒律的冲突

畜犬行为在佛教戒律中是禁止的。《四分律》卷五十三记载:“尔时,世尊在拘睒弥,时跋难陀释子畜狗子,见诸比丘吠。比丘白佛,佛言:‘不应畜。’”[14](P.961上)在我国所译的各种律本中,《四分律》流传最广、影响最大,同时也是中国佛教律宗所依据的根本典籍。不仅僧人不被允许畜犬,在家居士也不能畜犬,如《梵网经》卷二载:“若佛子,不得畜刀仗弓箭,……长养猫狸猪狗,若故作者,犯轻垢罪。”[15](P.1007中)《梵网经》在中国汉传佛教中被认为是义理和戒相最完备的,盛行中国千余年。《四分律》和《梵网经》对畜犬行为的否定可以说代表了中国佛教对畜犬问题的主流看法和态度。

道宣是唐代前期南山律宗的创宗祖师,他对戒律的规范和解释在中国佛教历史上也是最具影响力的。他最著名的著作《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通常简称《行事钞》),既是对佛教戒律的总结,也有结合当时中国佛教寺院生活实践所作的补充。在《行事钞》中道宣强调:“猫子、狗子、乃至众鸟,并不得畜。僧祇若人施僧一切众生,并不应受。”[16](P.70中)在同书中,道宣对寺院畜犬行为提出了非常严厉的批评:

岂非师僧上座,妄居净住,导引后生,同开恶道?或畜猫狗专拟杀鼠,……今寺畜猫狗,并欲尽形,非恶律仪何也!举众同畜一众无戒。”[16](P.23下)

道宣对畜养猫狗行为的强烈谴责,一方面反映了当时佛教寺院普遍畜养猫、狗的现象,同时也简单解释了佛教不能畜养猫狗的原因。但捕鼠的主要是猫,狗的职能主要不是捕鼠,为何会将猫狗一同禁止?究其原因,与道宣对动物所做的分类有关。道宣在《量处轻重仪》中将畜分为家畜、野畜和恶律仪三类,并将“猫、狗、鸡、袅、鹰、鹤、鼠、蛊”等以杀戮其他动物为生者视为恶律仪[17](P.845中)。对于这一类动物的处理,道宣是反对寺院接受畜养的,同时也认为“出卖是生类,则业障更深,施他还续害心,终成缠结。”[17](P.845中)他所提倡的处理办法是“宜放之深薮,任彼行藏”[17](P.845下)。道宣将犬归类到恶律仪中,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佛教对犬的认识,即认为犬是以杀戮其他动物为生的动物。这种认识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并不全面,忽略了被人畜养的犬可以不以杀戮其他动物而生存的情况。

从上文我们发现,尽管印度佛教和中国佛教都同样反对僧人畜犬,但是两者的出发点和考量是不同的。印度佛教,特别是早期佛教反对僧人畜犬,主要是为了维护僧人修行环境的清净,维护僧团修行氛围的和谐。同时也与早期佛教强烈的出世、厌世思想有关。如《长阿含经》记载,佛弟子修行要“不畜妻息、僮仆、婢使,不畜象马、猪羊、鸡犬及诸鸟兽。”[18](P.89上)而中国佛教反对畜犬则更多是认为,畜养犬这类会杀戮其他生命的动物,违反了佛教的慈悲戒杀原则。实际上犬在寺院中生活时也确实常常和其他动物发生冲突,如前文提到的襄州禅居寺岑阇梨,他所养的一只黧犬就曾咬死寺院内的一只老鼠,“岑见懊恼,以杖捶犬,将鼠埋已,悲哀恸哭。”[1](P.661上)

但中国佛教畜犬现象仍然非常普遍,并且一直持续到今天。这与印度佛教极少见到僧人畜犬记载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这种差异,或许可以从印度佛教和中国佛教的对比来理解。印度早期佛教僧人在丛林中生活、修行,而中国佛教寺院规模庞大、寺院经济发达,畜犬作为防兽的现实需要、提供食物的能力也不同。当然,印度佛教与中国佛教在畜犬问题上的差异,也在一定程度反映了戒律的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以及佛教戒律从印度到中国的本土化问题。“佛教传到中国之后,虽然表面上看戒律没有被修改,但与修改本质相同的是,有大量戒律被闲置一边或长期被冷冻起来,于是中国佛教在僧人日常行为与寺院生活方面突破了很多戒条的限制。”对佛教畜犬现象与佛教戒律冲突问题的理解与应对,可能也需要我们回归到中国佛教传统戒律的传承与突破这一话题下来展开思考。

当前,不仅寺院畜犬非常普遍,而且一些寺院开始积极参与到流浪动物救助的工作中,这既可以看做是在放生行为越来越遭到社会诟病时向护生的回归与转变,也可以理解为,在当下生命伦理与动物保护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的时代背景下,佛教现代化转型的举措之一。但我们也发现,佛教在参与流浪动物救助这类活动时,往往遇到非常大的阻力,原因之一就是其与佛教传统戒律的冲突。如何应对、解决这种冲突,也同样与我们如何传承、调整、突破佛教传统戒律密切相关。

2009年春末,我将三角枫树(甲)扳弯,与三角枫树(乙)交叉捆绑在一起。岁末,甲树与乙树在交叉处完全长连在一起了。当年,甲树在A处长出了一根新枝(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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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陈怀宇:《动物与中古政治宗教秩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孙英刚:《隋唐长安寺院长生畜禽考》,《世界宗教研究》,2013年第2期。陈红兵:《佛教动物伦理与生活实践》,《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2012年02期;洪修平:《佛教思想与生态文明》,《中国宗教》,2013年08期;陈红兵、王博识:《佛教动物观及其生态环保意义》,《现代哲学》,2016年06期。李政:《佛经文学中的动物形象》,青岛大学硕士论文,2014年;朱迪光:《动物精怪故事的演变与佛教文化的影响》,《中国文学研究》,1994年第4期;张瑞芳:《佛教影响下的魏晋隋唐本土动物变形故事的新变》,《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16年第23期。释昭慧:《佛教“生命伦理学”研究:以动物保护议题为核心》,《应用伦理研究通讯》,2007年;徐昌文、徐晶:《解析佛教的动物权利思想》,《兰州学刊》,2007年第9期。

目前,全市7个规模饮用水水源地,已创建完成5个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2015年将完成2个。同时,按要求全部划定了一、二级水源保护区,统一制作和埋设了120多块反光警示标志牌;2013年以来,全市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已关停拆除大小畜禽养殖场(户)36家,关停铸造企业20多家;同时,成立了由环保、水务、公安及市属水库管理单位参与的饮用水联合执法中队,定期开展禁钓、禁泳、禁烧烤工作。据监测数据分析,各规模水厂水源地水质均有不同程度的好转,2007—2011年,杨溪水库Ⅱ类水质比例为28%,2012—2013年,Ⅱ类水质占57%,水质有了明显好转。

②见《李利安教授在律宗思想文化论坛上谈当代律宗文化的几个问题》,http://www.china2551.org/Article/fjdt/t/201703/16012.html,引用日期2017年8月30日。

参考文献:

[1](唐)道宣.续高僧传(卷十六)[A]//大正藏(第50册)[Z].

[2](宋)赞宁.宋高僧传(卷十一)[A]//大正藏(第50册)[Z].

[3](北宋)灵操.释氏蒙求(卷一)[A]//卍续藏(第87册)[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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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觉岸.释氏稽古略(卷三)[A]//大正藏(第49册)[Z].

[6](元)昙噩.新修科分六学僧传(卷二十八)[A]//卍续藏(第77册)[Z].

[7](元)念常.佛祖历代通载(卷十九)[A]//大正藏(第49册)[Z].

[8](北宋)慧洪.禅林僧宝传(卷二十三)[A]//卍续藏(第79册)[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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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清)真在.径石滴乳集(卷二)[A]//卍续藏(第67册)[Z].

[11](清)超永.五灯全书(卷三)[A]//卍续藏(第81册)[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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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佚名.金刚经受持感应录(卷二)[A]//卍续藏(第87册)[Z].。

[14]四分律(卷五十三)[A]//(后秦)佛陀耶舍,竺佛念等译.大正藏(第22册)[Z].

[15]梵网经(卷二)[A]//(后秦)鸠摩罗什译.大正藏(第24册)[Z].

[16](唐)道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二)[A]//大正藏(第40册)[Z].

[17](唐)道宣.量处轻重仪(卷一)[A]//大正藏(第45册)[Z].

[18]长阿含经(卷十四)[A]//(后秦)佛陀耶舍,竺佛念译.大正藏(第1册)[Z].

中图分类号: B94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3926(2019)07—0066—04

基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南北朝禅学研究”(14YJC730001)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李利安, 西北大学佛教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佛教历史。陕西 西安 710127 黄凯, 上海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佛教历史。上海 200444

收稿日期 2018-08-10

责任编辑 尹邦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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