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投入倾斜力度 保证高师教育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力度论文,高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高等师范教育的发展一直受教育经费不足所困扰。由于诸多原因,高师办学经费供需矛盾越来越尖锐。如何使高师从困境中解脱出来,当务之急是:国家只有加大对高等师范院校的投资倾斜力度,给予优惠政策,才能保证高师教育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投入;力度;高师教育;经费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发展高师教育,并把它当作发展教育事业的“工作母机”和“重中之重”。李岚清副总理也特别指出:“要对高师院校实行倾斜,研究倾斜措施。”这都体现了对高师院校的重视。然而,由于种种原因,高师院校办学经费方面供需矛盾越来越尖锐,学校经费陷入了困境之中。本文试图分析高等师范院校经费紧张的原因,并提出具体倾斜意见。
一、高师院校办学经费不足的原因
1.生均综合定额明显低于其他类院校。国家自1985年实行“综合定额加专项补助”预算拨款办法以来,高师院校生均综合定额与其他类院校相比,经历了由低到持平的渐进过程。但高师院校与其他类院校相比,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必须向全体师范生发放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外的师范专业奖学金,另外还免收师范专业学生的学杂费。这多发少收部分理应由国家财政全额补偿,即生均定额应高于其他类院校。然而据国家教委1986~1994年生均拨款统计:师范大学生均拨款数九年平均数为3556元,比外语院校低1038元,只比综合大学高236元。而师范大学较其他类院校多发师范生专业奖学金生均590元,此外综合大学生均学杂费收入500元,而师范生免收或少收,两项合计1090元,减去高出236元,生均仍相差854元,说明高师院校生均综合定额明显低于其他类别院校。
2.人员经费占比重最高。近几年,国家对改善知识分子待遇是比较重视的,工资和补贴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也有较大增长,师范生的专业奖学金也有提高。但目前的拨款办法,人员经费含在生均定额之中,而高师院校生均定额又明显低于其他类院校。因此人员经费增长越快,蚕食办学所用的经费就越多,二者比例严重失调。由(表一)可见,高师院校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之间比例普遍达到8:2左右,明显高于其他类高等院校。
表一:部分高师院校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比重变动表:
人员经费比重公用经费比重
学校
199219931994 199219931994
首都师大 73.27% 75.45% 88.11%26.73% 24.55% 11.89%
西北师大 59.61%
76% 90% 40.39%24% 10%
内蒙师大 49.64% 63.51% 70.28%50.36% 36.49% 29.72%
3.助学金核定数不足,欠款太多。
从表二数字可以看出,内蒙古师大人民助学金的支出数额占各高校之首。1994年财政核算拨给内蒙古师大人民助学金221万元,实际支出301万元,缺口达80万元。特别需要说明:高师院校学生实行100%的助学金,而综合大学、理工科院校实行奖贷学金,享受贷学金的学生人数占学生总人数的30%,而且毕业后贷学金多数能够回收。
表二:1993年内蒙部分高校人民助学金支出对照表(万元)
学校人民助学金支出人民助学金占支出比重%
师大199 14
内大 67
5
农大116
8
林学院 63 10
工大 42
3
4.物价增幅高于事业费增幅。近几年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价格体制的调整,物价也在不断上涨,特别是近一二年增幅很大,远高于年度事业费的增幅。因此,已经少得可怜的办学所用经费实际购买力下降,教学、科研及后勤生活保障就无从谈起了。
5.科研经费投入少,经济效益差。高师院校的科研工作涉及生产应用性的项目一般比较少,这是由高师院校的性质所决定的。因此,必须有相当大的力量用于教育理论、学科教学论和基础科学的研究,因而用于生产应用课题的研究力量也就必然要减少。而从事教育理论、学科教学论和基础科学研究能争取到的科研经费普遍较少,一般每课题经费平均在万元左右。也就是说,这些科研工作成果尽管有着很好的社会效益,但经济效益却很差。(见表三)
表三:委属院校教师人均科研经费对比表(元)
学校教师人均科研费收入
类别1993年 1994年 1995年
综合大学10575
12178 13524
师范院校 37144116
5536
全部院校17201
19452 19464
安徽师大1991~1995年科研经费的实际支出数均在10~50万元之间(课题经费除外),而与该校处在同一水平的安徽大学,由于省政府实行重点倾斜,1995年的科研经费投入达到500万元。南京师大1995 年的科研项目599个,当年总经费318万元,平均每项5300元,其中1995年新立项的184项,196万元,平均每项也只有1万元, 由学校资助的项目每项只能提供2000~5000元。 西北师大近10 年的科研经费每年平均为50万元左右,每年科研项目平均立项60~70项,每个项目的资助强度不足8000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经费有的在1000元以下。
6.预算外收入占事业费拨款比例低,资金应变能力差。高师院校创收能力较差的原因诸多,其中最主要的是高师院校必须坚持师范方向,学校的所有工作必须服从于培养教师这个根本目标。高师院校既没有综合大学或理工大学的科技优势,也没有财经院校、外语院校的专业优势,更没有经济实力,创收艰难,也就在所难免。此外,国家政策规定,其他院校可参照当地生活水平收取学杂费和宿费,而高师院校却不允许收取,即使有的省规定可以收取,但标准也比其他院校低。辽宁省规定其他院校每年收取学杂费500元,师范院校每年每生收取300元。仅此一项辽宁师大每年较省属其他类院校少收100万元。
通过表四、表五,以委属六所师范大学为例,1993~1995年,高师院校预算外收入占事业费拨款比例,一直维持在低于综合大学60~70个百分点的水平,这个差距是比较明显的。由于所占比例低,高师院校年末银行存款额就少,一般仅能维持2个月的开支,说明资金应变能力特差。
表四:委属院校预算外收入占事业费拨款比重变动表
学校预算外收入占事业费拨款%
类别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综合大学
138.45
139.80
168.08
师范院校68.0277.77
101.58
全部院校
178.07
163.71
188.19
表五:委属院校教职工人均占有学校基金变动表
学校 学校基金收入(万元) 教职工人均占有数(元)
类别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综合大学 19666.7 25244.2 37820.8
368948126771
师范大学
4423.8
5569.8 11295.5
240230306262
全部院校 55171.3 63636.6 103553.1 394.1
457.5
760.6
7.历史欠帐多,办学硬件差。国家教委师范司[1995]23号文件关于印发《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中对高师院校的教育评价提出了具体指标,根据评价指标内涵及标准的要求,高师院校的硬件基本上不合格,并且与政府规定的办学标准差距甚大。(见表六)
表六:委属院校生均占有固定资产对比表
学校
每生占有固定资产金额(元)
类别
1993年1994年 1995年
综合大学
27309 26356
27462
师范院校
18550 18974
21212
全部院校
25754 25567
27355
如以1995 年为例, 委属师范大学生均占有固定资产较综合大学低6250元,六所师范大学在校生平均为8626人,每校固定资产历史欠帐高达5400万元。由于历史投入不足,欠帐较多,高师院校房屋、实验室、教学行政设备老化严重,学校实际上在竭泽而渔进行着简单再生产,发展后劲严重不足。
高师院校图书购置费离国家教委规定占教育事业费5%的要求越来越远,加上印刷费和纸张价格的轮番上涨,使书刊文献资料订数越来越少。
表七:1991~1995年安徽师大图书购置情况表
年度 购书册数
中文期刊数 外文期刊数 购置费(万元) 占拨款%
199117065
1312
577 40 3.5
199214528
1316
460 38 3.2
199320371
1277
490 40 2.9
199411150
1269
298 34 2.2
1995 8300
1020
185 34 1.7
表八:上海师大1987年与1994年图书购置情况对比表
中文图书 外文图书中文报刊 外文报刊
年度种册 种册种 册 种 册
1987年16342 77876 4949 7577 1625
4334 10771088
1994年 5150 17845 1053 1134 1829
2980
550 560
8.政策性开支加大,进一步加剧高师财力紧张。国家实行分税制以后,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自己的财力情况,相继出台了一些地区生活调价补贴。按照财政拨款隶属关系,谁的孩子谁养活,这样高师所在地政府出台的政策性补贴,应由上级财政支付,而省、部委财政又不予以承认,亦不予以拨款。此外,诸如书报费、妇女卫生费、防暑降温费等只给政策不给钱。还有本应由国家财政承担的房改资金、公费医疗等都由学校承担,进一步加剧资金紧张状况。
二、加大倾斜投入具体建议
1.依法治教。尽快制定《师范教育法》,用法律的形式确定对高师院校的倾斜政策,为高师院校的优先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2.调整师范院校的布局,改变师范院校层次太多、太滥的现象,实行必要的关、停、并、转,提高师范院校的规模效益,克服对高师院校“撒胡椒面”的现象。
3.建议在国家教育事业费预算中,把高师教育经费予以单列,优先保障高师院校的经费投入,确保高师院校经费增长速度高于其他类院校的增长水平。
4.建议改革预算拨款办法。首先改革高师院校生均综合定额标准低于综合大学的状况,使之在同一标准核定经费总额。其次补齐高师院校少收或免收学杂费,以及多支师范生助学金而造成的与综合大学的差额,最后倾斜投入,即在填平补齐的基础上提高高师院校生均定额。
5.增辟高师院校稳定的筹资渠道。如从“教育费附加”中划拨一定比例用于发展高师教育,设立“师范教育补助基金”等。从世界银行贷款中,优先安排对高师院校的资助。
6.支持和鼓励高师院校从事科技开发,开展社会有偿服务,发展校办产业,建议政府设立“高师院校校办产业基金”予以扶植,减免税费。
7.尽快修订成人教育收费政策。取消高师院校与综合大学在生源上的限制,以及收费标准的差距,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应允许高师院校适当收费。
8.依法提高高师院校教职工的待遇。一是在中小学教师上浮10%工资的同时,高师教师也上浮10%,以改变师范院校教师待遇比中学教师低的不合理状况;二是切实搞好高师院校的“安居工程”,尽快解决教师住房难,稳定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三是建立高师院校教职工待遇补偿基金。用于补偿因师范性质的限制学校创收能力差,而造成的教职工奖酬金偏低,每年补偿额应达到当地其他类院校人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