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旅游”与“家园遗产”:后现代讨论_后现代主义论文

“遗产旅游”与“家园遗产”:后现代讨论_后现代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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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现代性与遗产旅游

“后现代”是什么?利奥塔德用极简单的话说:“我将后现代定义为对元叙事的怀疑态度。”[1]26[2]52 后现代主义演变为一种世界范围的文化思潮。它对人类社会生产与生活方式的改变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个异彩纷呈的世界是由围绕在我们周围的发达资本主义企业和自由的政治制度所开创的,现在它被称为“后现代”[3]。

人类学研究将后现代主义的特质归纳为:第一,一种对20世纪社会和文化变化形式的研究,这种变化来自于现代性的急速的、激化的或转型的过程。第二,重新关注民族志研究中的权威和关系在表述方面的认识论问题[4];反对自启蒙运动以后的现代主义所创立的客观认识传统[5]。第三,后现代主义民族志的“范式”变革所包括的意义:(1)对现代主义所建构的“客观”认识论作全面的反思,特别是“真实性”问题[6]。(2)“主位/客位”的边界和关系的重新确立。(3)对表述权力,特别是“书写文化”(writing culture)的政治学批判[7]。

毫无疑义,“移动性”(播衍性)是后现代社会最具表现力的社会方式和社会属性。“全球化”使得后现代叙事更加充分,在政治经济领域,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出现空前的“移动—流动”景象。学者们根据移动性的特征,归纳出以下五种“移动一流动的图景”,即:族群的图景(ethnoscape),技术的图景(technoscape),财金的图景(finanscape),观念的图景(ideoscape)和媒体的图景(mediascape)[8]。

后现代主义的“移动性”又创造一种新的“旅游文化”,并成为一个拥有广泛的使用空间和争论的议题[9]。旅游与消费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被认为是当今社会最大的产业;而后现代的消费主义有三个明显的特色:(1)大众市场的时尚变化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重要的风向标。这种时尚的“变动”不仅表现在像服装、装饰、装潢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也包含了与生活方式和生活“再创造”理念相联系的更大方面,诸如休闲、兴趣爱好等。(2)消费的转型明显地表现出从“对物的消费”到“对服务的消费”的痕迹[10]。(3)现代社会的再生产“需求”使提高了遗产的可“消费”性[11]。有的学者据此称之为“后现代主义遗产”(post-modernist heritage)[12],并构成后现代主义的社会景观。在这样的背景和“产业化的生产模式”的推动下,“遗产旅游”(heritage tourism)必然出现。诚如学者所说:“旅游成为引导遗产行进的旗舰”;“遗产叙事是一种为了旅游目的而被选择的特殊表述方式。[10] 换言之,在现代语境中,遗产成为旅游中的一个品种、品牌进入到大众消费领域。

反过来,旅游文化中的这种遗产消费现象与传统的旅行文化相比又呈现出新的特点。后现代性的另一个特征是:肤浅的认同、复制品的泛滥与历史的崩溃导源于技术革命的一种发明[13],以及随之而来的电子技术革命等,都附和着资本主义消费至上的明显痕迹。这些特征对旅游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后现代的这种消费主义时尚在“遗产旅游”中“发现”了更多的符合现代游客口味新的遗产地和遗产景观;而这样的消费趋势又会在“新遗产”中附丽更多“人工”的元素和元件。需要指出的是:后现代主义在“遗产旅游”的社会现象中呈现给我们一个悖论:它以与日俱增的“多样性、分裂与异质性”为特征,取代了曾经是现代主义和大众社会的标志的同质化与标准化,逻辑性地,后现代主义的游客在有些情况下被称为“后旅游者”(post-tourists)——具有后现代主义的特征[11]。

有学者认为,“后现代主义”的旅游中的一个突出标志是“形象和象征的增殖与扩大”,也有学者认为,“我们不仅无法否认视觉形象和视觉经验在旅游活动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甚至在旅游工业范围内有的时候还可能出现“超视觉化”(over-visualisation)的旅游话语。”[14] 尤里认为,应该从具体的社会形态来理解后现代主义,或者说,从社会的总体形势的某一个特定情境中去看待它;把它看成是一个由“符号”(signs)和“象征”(symbols)构造的系统。它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中具有特定的含义[15]。正如拉斯所描述的那样,这一系统可以在特定的领域表现出其特殊的品质。这一系统生产出来的文化产品,在一个特殊的范围被接受和传播。当然,这些文化产品也包含着相关的“能指”(signifier)和“所指”(signified)的功能性意义。如果说两个人对“后现代主义”有什么认识上的差异的话,那就是,拉斯认为,后现代主义对特定范围内的基础性结构的意义特征是所谓的“解异”(de-differentiation)。以这样的理念去看待“遗产旅游”,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遗产热”在当代出现的一个重要的动力来自于大规模的群众旅游活动,遗产的形象在后现代主义的“放大镜”中被扩大,并成为“他者化”的一个品牌符号,其指示功能和结构呈现出“解构一再建构”的变迁现象。

二、人类遗产归属性的空间认知

2006年5月25日,我国政府决定将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定为中国国家“文化遗产日”,今年的6月10日成为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其主题为“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文化遗产”和“精神家园”这两个关键词遂成我们对文化遗产进行人类学研究的切入口。

“遗产运动”在今天出现的一个动因是:随着人类及其生活的脚步越来越快,人们发现传统文化迅速变迁,古老的建筑、社区、民风民俗等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消亡。保护遗产因此显得必要和紧迫;对此,《世界遗产公约》在序言中作出了详尽的阐释。

为什么在后现代主义的今天人们会出现对遗产存续的担忧呢?一个根本的原因在于:大规模的群众旅游的到来,使遗产出现了因原初性归属性“变更”而出现一定程度的主体性[创造并传袭遗产(尤其是文化遗产)群体权力弱化甚至丧失]的“倒置现象”,而现代旅游又加剧了这一现象的严重性。遗产主体性的“倒置”带来了两方面的变化:第一,游客通过到现场“观光”人类遗产来确认和反省自己。地理学“对地球表面演化的特征与组织的研究,对空间中自然与人文现象相互作用造成不同的地方和区域的方式的研究,以及对那些地方和区域对各种自然与人文事件和过程所产生的影响的研究”,从而“在从环境变化到社会矛盾的广泛范围内进行有价值的研究和教学”[16]13。这些科学的兴起、发展、普及和运用过程,其实也是当代文化遗产概念和实践的“再建构”。第二,由于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主导、各国政府参与实施所导致的政治权力化,以及大规模群众旅游的介入等,反而淡化、弱化了遗产主体的归属性。任何遗产都被视为某一个人群共同体的家园“财产”。家园感存在于个体在社会群体中,存在于个体的“移动”中,通过建立人与人(人际的、家庭的、宗族的、姓氏的、族群的、国籍的、种族的……)、时空与时空(古今的、辈分的;家户的、村落的、乡镇的、城市的、国家的……)之间的多重边界得以建构。

家园遗产的归属性必定有一个地理的概念。“文化遗产/家园”这对结构直观的呈现便是文化地图。“文化地图”这个词在不同的语境里被赋予差别颇大的指喻:美国弗吉尼亚州立大学美国研究中心对文化地图作如下定义:文化地图致力于用图画(graphical)的表达方式呈现非图画型(non-graphical)的信息。文化地图不仅表达了物理意义上的地形图,更重要的是呈现了精神和文化的“地形图”:记忆、愿望、焦虑和假说……。文化地图也是一种知识或观念视觉化的空间呈现。地图绘制的对象可以是某些人喜好的事物,可以是建筑、道路、花园、市场、公交车、商场、地铁等社区中任何事物。另外,文化地图还可以是人们对某个地方未来的规划蓝图;还可以是人们选择某个社区居住的原因等通过主观态度呈现出来的视觉化符号。如2002年澳大利亚有一项“首都区域文化地图项目”,由18个地方理事会和ACT政府发起,他们通过咨询当地居民,以发掘:居民选择这里生活的原因;他们最喜欢这里的什么;为改善社区当地居民对未来有何地方性知识和主意。该项目的“区域性文化地图”旨在为项目中的十九个市政的区域氛围、区域识别和独特性(atmosphere,identity and uniqueness)提供一张清晰的图画。每张文化地图都要揭示并阐述该社区的价值以及居民的愿望,为政府服务社区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它不仅要传达出每个地方理事会的对该社区的规划、还要通过促进当地文化的活力,协助发展经济,发掘旅游潜力。

我们对文化地图的定义是:边界及其关系在空间的视觉化呈现。边界可以是具体有形物如行政区划、街区、山水地势等的边界,也可以是理念、知识、时间、族群、文化等无形物间的边界。视觉化并不排斥文字,文字也是一种视觉化的符号,很多地图如果没有文字很难完整。视觉化甚至可以包括影像等多媒体符号。因为我们的文化地图不仅表现对象及其边界,同样重要的是要表现它们之间的关系。因此,我们的文化地图可能不仅仅是平面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包括立体的文本,如超文本链接。

无论对于遗产归属性的空间认知有什么视野和视角,“地方性”都是一个具体的形态和形貌(包括地理上的、认知上的、宗教上的、情感上的),它是人类“家园”的依据。家园的“地方性”在地理学家那里被定义为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是以来自他处的人、物和思想的运动。”[16]97 而在工具理性主义眼中,每一个地方都有相应的空间性;雷尔夫(Relph,E.)做了四种空间或有关空间知识的划分,它们的产生是由于与地方的不同关系造成的。第一种是依据人身体所处的位置形成的‘实用’空间(如,上、下、左、右);第二种是根据我们的意向,我们注意的中心形成的观察空间,它是以观察者为中心的;第三种是由于文化结构和我们的观念而形成的存在空间,这是一个充满社会意义的空间。以上三种空间的定义都是根据它们与人类的经历或任务的关系来确定的。第四种认知空间,即我们如何抽象地构筑空间关系的模式。把空间仅仅局限在第四种意义上是地理学家经常犯的错误[17]。

三、遗产旅游与家园重建

从“旅游文化”的层面看,无论是人类学的田野作业还是旅游行为中的游客活动都自然存在着对某一个特定空间的实践问题。因此,确定具体的空间单位和空间概念也成了我们必须进行分析的要件。这里的“空间”不仅指地方人民生活的居所,由于后现代社会的移动性,“地球村”的概念出现,它也指外来者——旅行者进行短期生活、观察、了解、体验或者观光的地方和地点。从旅行文化的角度看,我们可以把旅游活动和旅游行为视为一种“空间实践”,它所包含的意义还可以有很多不同的指示:

1.“静态/动态”的空间指示和关系。这是一种“地理空间的转移”。游客离开日常的家庭生活外出旅游,就出现了基本的空间关系和空间结构的转换,即把“日常家庭生活”当作一种“静态的”、“停滞的”和“不变的”的空间感受与旅游活动中的“动态的”、“移动的”和“变化的”空间感受放在一个基本的“二元结构”关系上。游客最直接的旅游动机即是从这样简单的空间感受中产生出来。在这一个外在的空间关系中,二者时常会发生相互“挤兑”的现象。我们在从事旅游研究的时候,一般会更多地强调游客由于不满和厌烦没有新意的工作内容、一成不变的生活节律、“两点一线”(家庭—单位)单调的工作地点和环境、丧失“激情”和死板的社会关系以及紧张的人际关系,并因此产生强烈地暂时要改变生活方式和环境空间的要求和愿望,于是,旅游成了一种实现这一要求和愿望的最佳选择。然而,实际上游客在经过一段时间不断变化的节律和改变环境空间之后,在心理上又会产生对家庭生活“回归”的渴望。所以,通常而言,游客在出游之前会有“离开家真好”,旅游结束后会有“回家真好”的感觉。其实,旅游正是通过这样的空间改变和场景变化,使人们对生活、对旅游、对家庭不断地在这样转换之间保持对生命的热爱,对工作的热情,从而提高对生活的体认和欣赏态度。

2.“交流机制”的空间指示和关系。这是一种由于旅游行为所产生的“游客与东道主”之间非常复杂多样的社会空间机制。旅游是一个具体的行为,同时,这些行为由于被特定的地点、人群、氛围、礼仪、规矩所限制和规定,也就附加上了情境中符号的特殊意义。在这一关系空间里面,交流当然属于至为重要的内容,因而具有一种机制性的含义。事实上,我们也可以把旅游活动中游客与东道主所建构的关系空间当作一种基本的交通传媒,它聚集了社会价值观念、道德语码等。它成为不同文化实际接触与交流的空间背景。人类学对旅游的研究特别重视不同文化的接触与交流。然而,在实际的旅游活动和旅游行为中,游客对东道主地方社会和民众的所谓“行为接触”(语言、文字、实际参与生活活动等)机会非常有限,其文化接触与交流更多的还是通过那些旅游活动空间机制的关系符码作交流和体验。比如,游客在短暂的旅游活动中通常没有机会体验到地方社会中较为完整的事件,然而,我们却并不能因此认定游客对地方社会一无所知,原因就在于游客在旅游行为中经常是通过对当地的各类象征符号(包括零星的、分散的、拆解的)进行观察、“组装”、体会和解释。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确立“家园遗产”的概念;它是人类遗产原初纽带(primordial tie),也是时下人们经常使用的“原生态”(primordial statement)的根据。虽然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中,遗产已经从地缘的、世系的(lineage)、宗教的等范围上升到所谓“突出的普世价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的层面,成为“地球村”村民共享的财产,但这并不妨碍任何一个具体遗产地的发生形态和存续传统的历史过程和归属上的正当性。具体而言,现在的遗产所有权基本上属于民族国家(nation-state),但民族国家从概念到实体从来就是“想象的”、“有限的”、“时段的”现代国家表述单位[18]。也就是说,多数历史遗产在从发生到存续过程中的归属权并不在国家。另一方面,即使是在后现代的背景下,也没有因为遗产的所属权发生“转换”,原先遗产的所有者就完全丧失了对它们的认同与继承关系。所以,强调“家园遗产”仍然极其重要。

“家园遗产”的归属性所包含的东西和关系非常复杂:诸如时间、空间、方位、归属、居所、家庭构造、财产、环境、地方感、“神龛化”……。

在人类学研究中,“家”(family)、“家族—宗族”(lineage)、“家户”(household)”等是核心概念,也是人类学研究社会文化的最小单位。从家庭的内部结构出发构成了基本视野,在定义上一般采取两种类型:一是以家庭为经济独立自主的家户单位;二是偏重家族与宗族关联所形成的继嗣单位或仪式行为单位。一般而言,在农业社会的家族继嗣制度的原则是父系制,正如费孝通所说,在中国的乡土社会里,家并没有团体界限。这社群里的分子可以依需要,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而扩大的路线,是以父系为原则,中国人所谓的宗族(lineage)、氏族(clan)就是由家的扩大或延伸而来的。与此同时,他又将家庭分为大小两类,所谓“小家庭”,指“家族在结构上包括家庭;最小的家族也可以等于家庭。因为亲属的结构的基础是亲子关系,父母子的三角。家族是从家庭基础上推出来的。”[19] 所谓“大家庭”,指“乡土社会中的基本社群。”“社群是一切有组织的人群。”家庭的大小并不取决于规模的大与小,不是在这社群所包括的人数上,而是在结构上。与“小家庭”的结构相反,“大家庭”有严格的团体界限。费孝通先生的“大家庭—社群”类似于我们在强调的“家园”。

“遗产旅游”包括了对遗产价值的区隔和分裂的因素:(1)游客与东道主对遗产的认知和实践价值存在着差异。对游客而言,到遗产地旅游只是“客位性”的,而东道主则属于“主位性”的。(2)对于游客来说,到某一个遗产地旅游属于“观光”活动,而对于家园遗产的地方民众来说,遗产成为他们的“展示”活动。(3)由于遗产的所属权发生了转换,遗产地政府为了配合旅游,迎合游客的“时尚口味”而对遗产进行改造、装饰等,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创造遗产”的行为。对此,家园遗产的主人经常处于“失语”状态。(4)现代旅游是以资本作为交换的活动。当资本的“中介”性质被突出和凸显,并成为现代社会的杠杆,遗产便很可能面临一场劫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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