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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海外投资现状与特点
对外直接投资是当代企业跨国经营的主要方式。我国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指导下,海外投资企业逐步建立起来,并在不太长的时间里得以迅速发展。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来,海外投资出现了迅速增长的势头。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的数据,1990~1994年我国年均对外投资额高达24亿美元。超过了拉丁美洲、加勒比海国家和新加坡对外、投资的总和。据外经贸部统计。至1995年底,我国境外企业已达4839家,分布在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协议中方投资总额53.7亿美元。其中非贸易性企业1883家,协议中方投资总额为18.64亿美元。在发展中国家,我国已成为新兴的对外投资国。
纵观10多年的发展,我国海外投资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从我国从事海外投资的主体和企业性质来看,投资主体呈多元化态势且国有企业占居主导地位。在目前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中,己形成如下特色:
一是以金融业务为主体的金融型跨国集团。这一类集团的典型代表是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简称中信)。中信公司以资金为纽带,全方位发展在金融、贸易、生产、技术、服务、航空、信息等众多领域的投资,成为具有相当规模和实力的综合型国际化集团。自1981年起,中信积极审慎地开展海外投资业务。1984年底在美国购买了森林,供应国内外木材市场;1986年9月与加拿大企业合资购买并经营塞尔加纸浆厂。1986年成立中信(香港集团),1990年收购香港上市公司中信泰富公司,取得控股权,并注入中信(香港集团)已有的香港国泰航空公司、港九航空公司及部分房地产等资产,进行重组整合。在1990~1994年短短4年里,中信泰富进行了6次发行新股筹集资金、收购资产的重大行动,规模迅速扩大,其市值已从1990年的7亿港元猛增为1995年底的530亿港元,跻身于香港恒生指数33个成份股的行列,被誉为“泰富模式”。
二是具有较强国际经营能力的专业贸易跨国集团。这一类集团的典型代表是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简称中化)。中化公司,经国务院批准,1988年率先实施国际化、实业化、综合化、集团化的跨国经营战略。经过近10年全方位开拓国际市场,中化公司已建立起遍及全球的跨国经营网络,成为中国最大的跨国公司。
三是已具有相当的生产和经营规模的产业型集团,这一类集团的典型代表是首都钢铁总公司(简称首钢)。首都钢铁总公司借鉴欧美跨国公司的经验,根据产业和自身发展的需要,在海外投资于前后相关产业,开展国际间技术交流,促进产业升级和企业现代化。目前,首钢公司已在海外兴办了20余家独资、合资企业,投资范围涉及资源开发、机械设备、电子、航运、海产和综合贸易等多个不同的行业领域。另外,有一批工贸结合、技贸结合企业和珠江三角洲、东南沿海地区一些开放较早的企业也以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对外投资、拓展业务,进行有限的国际经营。
其次,从我国海外投资的行业结构和特点来看,尽管我国现有企业的行业领域和经营范围极度广泛,涉及资源开发、承包工程、交通运输、金融保险、医疗卫生、咨询服务、餐馆旅游、工农业生产、远洋捕渔、轻工、化工、纺织、服装、机电五金等行业,但我国的海外投资立足于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选择了以资源开发为主、制造业和服务业为辅的行业结构。
第三,从我国海外投资的空间分布来看。虽然我国海外投资区域遍布世界130多个国家和地区,但投资重点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西欧和港澳地区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从非贸易性投资的统计数字看,我国在20余个发达国家(地区)的投资额为13.2亿美元,占非贸易性投资总额的78%,而我国在其他100余个国家的投资额仅为3.67亿美元。占22%。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世界经济重心逐步向亚太地区转移,尤其是东盟国家政治稳定,资源比较丰富,劳动力充裕,基础设施等条件较好,更适合我国企业到该地区投资。因此,近几年我园在东盟地区的投资逐渐加快。到1993年底,我国在该地区的投资已达1.25亿美元,举办了255家独资、合资企业。
为实施经贸市场多元化战略,我国企业也努力开拓了与拉美国家的经贸合作关系。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资源开发和加工制造业方面。
非洲大陆基本属于发展中国家,其政治、经济动态不稳定尤其突出。我国企业在非洲国家投资主要是为了促进“南南合作”。到1993年底,我国企业在非洲的投资金额为9000万美元,设立了153家企业。主要分布在西非、北非和南部非洲。
此外,近年来我国企业对原苏联、东欧国家的投资速度加快,尤其是随着这些国家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其与我国经济的互补性进一步增强,己成为我国投资的“热点”之一。
第四,从我国海外投资的规模来看,大多以中小型为主。据统计,在目前1800余家的中国海外直接投资企业中,中方直接投资额平均仅为100万元,这里面又有少数的资源开发型项目如澳大利亚恰那铁矿、波特兰炼铝厂及秘鲁铁矿公司等占用了巨额投资,因而相当—部分海外企业的实际投资额只有几十万美元,少的仅有几万美元。这种投资规模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国外子公司每家约600万美元的平均投资规模,甚至低于前苏联、东欧各国约140万美元的平均投资规模。
第五,从我国海外投资的形式和筹资手段来看,投资形式以合资为主,筹资手段日趋多样化。中国企业自有资金短缺,政府又采取了十分严格的外汇管理政策,为加速扩大对外直接投资,大多数海外企业选择以合资的方式建立。据统计,在我国海外投资的企业中,独资企业占20%,与东道国共同举办的合资企业占71.4%,与第三国合资的企业占8.3%。这些海外企业分别采用了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我国海外企业采用较传统的新建方式的占78%,而采用目前国际上较流行的购买和兼并方式的仅又为22%。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形式除以国内自有资金和国内融资为主外,还有以出售中方商标和许可证,以技术入股、设备入股、商品入股等形式,部分企业甚至利用国外贷款,发行国际债券,采用金融租赁等灵活多样的筹资手段。
二、中国海外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中国海外直接投资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传统观念的影响和束缚。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受到一些认识和观念的制约:用传统的计划经济观点来评判和考察对外直接投资及跨国公司:认为海外投资工作可有可无;认为中国本身资本短缺,还是资本输入国,经验也不足,体制改革尚未完成,现在不宜搞海外投资;对海外投资成绩估价偏颇,说海外投资造成了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满足现状,怕担风险的保守观念;急于求成,急躁冒进的思想等。这些传统观念的束缚,严重阻碍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进一步发展。
2.缺乏统一高效的宏观管理与协调机构。目前,海外直接投资由财政部、经贸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及中央各部门、各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实行各管—段、各管一块、一事一议、多头管理的制度。因而,投资兴办海外企业,不仅审批程序繁杂,期限冗长,效益低下,而且海外投资宏观管理薄弱,缺乏总体规划和指导,缺乏具体扶持和帮助。对投资的方向、发展战略、投资重点、行业导向、地区布局等没有明确的统筹安排,企业海外投资盲目性较大,各部门、各地区的投资缺乏协调配合,造成海外企业规模过小、分散经营,形不成集中优势,整体效益不理想。
3.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建立健全。我国开展对外投资的企业,从总体上看,不仅管理技术水平不高,资金短缺,企业规模较小,对外投资起步较晚,经验缺乏,而且长期受产权不清,政企不分等问题所困扰。企业缺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难以按国际上通行的活动方式、商务惯例和行为规则进行经营。
4.缺乏完整而又系统的海外投资法规。在向海外投资中,应当“兵马未动,粮秣先行”,但至今我国没有完整的、系统的海外投资法规体系,使海外投资企业陷于“无法可依,无法可循,无法可助”的境地。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盲目混乱、失去保障的局面,大大束缚了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跨国经营企业经营管理体制还缺乏竞争性。主要表现在:(1)在人员结构上,我国多数海外投资企业是从本企业内选派经营管理人员而不能大量雇佣东道国的人员,远远不能适应东道国的情况。一般说来,国际性企业和机构,母国一般只派少量管理人员。多数靠雇佣当地人来管理和经营,这就要求母国派出的人不仅要知识全面,还要有管理外国员工的能力和水平。在这方面很多中资企业难以做到。(2)在管理水平上,我国企业在管理经验、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素质方面距现代跨国公司管理水平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我国企业普遍缺乏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熟悉国际市场经济惯例、法规,通晓专业生产技术知识和外语,富有竞争意识和胆略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3)在管理体制上,由于以本国派人为主,很容易把国内的一套管理体制搬到国外去,形成国内体制在国外延伸。此外,在工资、家属跟随等方面的种种限制,亦亦给管理和经营增加了难度。
三、发展我国海外投资的对策措施
在新的历史时期,要把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推向一个新台阶,必须采取正确的对策和措施。从广度、深度和力度上大力发展我国的海外投资事业。
1.走出跨国经营的认识误区。发展外向型经济,扩大对外直接投资,最根本的一条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理论界、实业界、政府各经济部门都能认识到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和紧迫性;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重新认识和评价对外直接投资及跨国公司的意义、性质和作用;要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创造条件,扩大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
2.加强海外直接投资的宏观管理。首先,要建立统一的、有力度的宏观管理机构。针对目前对外投资多头管理的局面,建议把海外投资管理机构从众多部门中分离出来,成立一个集外贸、外资、外汇、计划、管理统一于一身的类似中国对外投资促进委员会的机构,由该机构作为宏观管理层次的政府代表,主要职责是规划、调控和服务。例如,负责制定跨国经营发展的战略规划,统筹安排投资方向、投资重点、行业导向、地区布局和国别政策等问题,同时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国对外投资,建立海外投资信息中心,创造海外投资机会。其次,要尽快制定一个发展海外投资的总体战略规划。规划应包括海外投资的战略目标和任务;海外投资的领域和部门;海外投资规模和企业经营方式;海外投资的形式和渠道等。在确定总体战略时,既要充分估计到世界经济发展变化的趋势,了解各个国家的经济结构、资源状况、技术水平及市场条件,又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正确选择投资领域、投资形式、投资地区及企业战略等。
3.采取倾斜政策,扶持海外企业发展。一是放宽金融政策。赋予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跨国公司金融权;批准企业按国际惯例在海外集资、发行债券股票等;允许企业内部资金自由调配;放宽利润和外汇管制等。二是完善税收政策。如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完善退税制度等。三是建立对外投资保险制度。借鉴欧美等资本输出大国的作法,国家针对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提供必要的保险。如东道国对我国企业实行征用、没收或国有化;或实行外汇管制,影响我方合法权益;或东道国发生战争、内乱等使海外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时,则由国家负责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赔偿。这对保护投资者的基本权益,降低投资风险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四是要制定规范化的人员进出政策,包括海外工作人员家属跟随的政策。
4.制定与完善海外直接投资的法律体系。我国至今没有1部海外投资法,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我国海外投资规模的扩大。为了开创海外投资事业的新局面,应积极采取措施,运用国家政权力量尽快制定与完善海外投资立法,从信贷、保险、投资保证等各方面为企业海外投资创造条件。首先,应尽早制定与国际法、国际惯例相接轨的《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法》,对企业从事海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申报制度、资格审查、收益分配、海外经营方式和范围等做出法律上的明确规定,以保护、促进本国海外投资的健康发展。其次,海外投资法规其复杂程度远远超过国内利用外资条例。应立即组建班子起草有关法规,“嫁接”和“移植”国际法规和国际惯例,对世界有关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及与我国同梯度的发展中国家)的现行条例进行分析、论证,并陆续从《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法》中衍生出各种单行法,如《海外投资公司法》、《境外独(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境外、投资企业税法》等。最后,应积极与其他国家签订双边的、多边的、国际性的、地区性的各种有关投资保护、豁免、互惠协定,加强国际性的合作和交流工作。
5.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转化企业经营机制。第一,要真正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原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运行规则办事,真正做到“政企分开”、“企业自主”,行政管理主要应放在宏观指导——调节——协调——支持这一曲线上。第二,要按企业股份制原则,划分政企关系,明晰企业产权,扩大企业自主权。如赋予企业外贸经营权、海外融资权、海外投资权、人事任免权,同时以资产为纽带,推动企业集团的组建、成长。使国有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积累,自我发展,充满活力,善于竞争的微观经营主体。
6.按跨国公司运行规范和惯例创建中国跨国公司。海外直接投资的高级组织形式是跨国公司。跨国公司是当今世界新技术的开发者和传递者,是海外直接投资的组织者和承担者。目前世界上共有4万家跨国公司,而中国仅有10家企业被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承认为跨国公司。因此,创建中国的跨公司任重而道远。应进一步研究、熟悉和掌握国际上跨国公司运行的国际规范和惯例,学习跨国公司经营管理的经验,以此规范我国的海外投资企业,使其形成完整的、独立的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要调整原来的内向型经济的生产关系,调整国民经济的生产结构,包括部门、行业的调整,以适应外、向型经济的需要。企业的内部组织结构也要调整,与国际规范接轨。
7.大力培养跨国经营所需的人才。人才问题是制约我国跨国经营规模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的一个关键因素,要实现国际化经营,就必须拥有一流的跨国经营人才。具体为:(1)高级管理人才。即德才兼备,通晓企业知识以及外语、法律、外贸、公关、人事管理等多方面知识的人才。(2)专业技术人才。即掌握世界先进科学技术和一流技术工艺水平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3)商务金融人才。即从事外事活动及营销、信贷、财务等工作的专业人才。跨国人才培养的途径主要有3个:一是与国内高校合作。按现代化跨国公司的要求与规范,培养既懂专业知识又懂经营管理的跨国经营人才。二是出国培训。通过各种渠道派员到国外实地进行短期培训,这是企业解决跨国经营人才奇缺的一条捷径。三是吸引海外、留学生和招聘外国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