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经济伦理的价值预设与历史命运_计划经济论文

计划经济伦理的价值预设与历史命运_计划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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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与文化建设尤其是道德建设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经济发展既为道德建设提供前提条件,承担着道德建设的任务,又必须具备一定的伦理道德基础,利用已有的道德资源。在有人主张我国所实行的市场经济应该是“伦理型市场经济”时,我们回过头来,对传统计划经济的伦理化予以重新审视,以分析和把握伦理道德在经济发展中应该如何定位、起着什么性质的作用、受到哪些限制,这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十分有益的。

我国对传统计划经济模式的选择是与传统计划经济的决策者对导致资本主义社会道德危机的深刻根源的认识密切相关的。他们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之所以会出现它自身无法克服的道德危机,是由其根本的经济制度所决定的。资本主义社会所实行的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由此决定了,这个社会所实际奉行的原则只能是:“不是你掠夺别人,就是别人掠夺你;不是你给别人做工,就是别人给你做工;你不是奴录主,就是奴隶。”[1]资本主义社会的人们因此而分裂为彼此对立的“原子”, 每个人都是具有并追求自己独特利益的经济主体。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生产资料私有制既使资本家之间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不择手段,互相倾轧,形成了“人对人是狼”的关系,又使资本家毫不在乎自己的工人是否弯腰驼背、疲劳过度、忍饥挨饿,只要他自己能赚钱就行。生产资料私有制还导致了在资本家与国家、政府的关系上,资本家认为“做事最少的政府是最佳的政府”,不愿意接受或者拒绝政府的指导和有计划的安排,认为生产什么、怎样生产完全是资本家个人的事,在这里,生产完全是盲目的,不是有计划的,不仅造成了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引起了严重的社会问题、道德问题。总之,“资本主义无论如何不能摆脱百万富翁的超级利润,不能摆脱剥削与掠夺,不能摆脱经济危机,不能形成共同的理想和道德,不能避免各种极端严重的犯罪、堕落、绝望。”[2]

在传统计划经济的决策者看来,既然西方社会的道德危机是由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所导致的,那么,要克服、避免西方社会那样的道德危机,就只能从经济制度方面想办法、找出路。为了消除资本主义社会那样的道德危机,使整个社会形成“理想”的道德状态,我国所选择的经济制度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首先,废除万恶之源的私有制,建立实现至善的公有制。选择传统计划经济模式的人都认为,生产资料私有制是资本主义社会所有罪恶的根源,它不仅使人们放纵自己的物质欲望,贪婪地追求最大化的利润,使人成为自己追求金钱的奴隶和工具,而且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成了“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使整个社会失去了向心力、凝聚力,成为了一盘散沙,变成了恐怖的世界。而公有制的建立,不但可以有效地消除资本主义社会的道德弊端,而且还有利于全新的理想道德状态的达成。第一,公有制能够确保人民的国家主人翁的地位。在私有制条件下,劳动者由于没有拥有生产资料,因而,他们被占有生产资料的人所支配、所控制,处于被剥削、被压迫的地位。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则会彻底地改变劳动者的这种地位,正如恩格斯所说:“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人们周围的至今统治着人们的生活条件,现在却受到人们的支配和控制,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3] 劳动者既然是社会结合的主人,他们就会直接参与社会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就可以使一切社会活动体现自己的意志、要求。第二,公有制能够保证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友好关系。公有制意味着,在它面前人人具有同等的地位,享有相同的权利,而且,任何人的活动都是为了大家的共同利益,这就必然使大家同心同德、齐心协力。第三,公有制能够引导人们为社会整体利益、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奋斗,不为个人私利而奋斗。

其次,克服商品生产的弊端,实行经济的计划调节。传统计划经济的决策者认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存在着两个不可避免且又难以克服的弊端,一是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盲目性,二是竞争的残酷性、不道德性。这两大弊端恰恰是由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所造成的。既然如此,社会主义国家就必须建立根本不同于私有制的公有制,“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让社会占有生产资料。“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生存斗争停止了。”[4]建立公有制,实行经济的计划调节, 具有两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方面,“由于社会将按照根据实有资源和整个社会需要而制定的计划来支配这一切东西,所以同现在实行的大工业制度相联系的一切有害的后果,将首先被消灭。”[5]另一方面,在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 企业是国家这一大工厂的车间,它所需要的人力、财力等资源都是国家有计划地配置的,它生产什么是政府规定好了的,它所生产出来的产品是由国家统一调拔、统购包销的,于是,企业之间不会出现经济摩擦、经济矛盾,相反,经济主体会形成服从计划调节的意识、分工协作的意识和整体意识。这就是说,传统计划经济对人们的崇高道德品质的形成具有保证作用和促进作用。并且,这种经济的计划调节由于是“按照全社会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6], 不仅会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还体现和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道德上的合理性。

最后,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一个必然后果是富的愈富、贫的愈贫,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则要防止、消除这种现象。因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7]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之一, 就是让人们都过上幸福富裕的生活。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社会主义国家应该通过建立制度和制定政策来平均分配消费品,让人们得到相差无几的收入,并由国家来统一进行分配。传统计划经济的决策者认为,这种分配上的平均,一方面可以有效地抑制贫富两极分化,另一方面体现着公平这一社会主义道德原则。

以上要求的价值预设是为消除西方社会的道德危机,形成“理想”的道德状态,这就决定了我国对传统计划经济模式的选择,主要地不是出于经济上的考虑,而是超经济意义的,是为了达到道德上的目的。因此,传统计划经济从确立的时候起,就肩负着抵制消极的道德思想观念、克服资本主义社会的道德危机、形成共产主义道德风气的使命。

传统计划经济被赋予道德使命,指的就是它必须承载人们的道德理想,体现人们所规定的道德精神,并按照道德原则、道德要求来规划、运行,因而,它不是纯粹经济意义上的经济,而是一种伦理型经济,是经济伦理化的具体表现。

经济伦理化,简单说来,就是一定社会的经济制度和经济活动依循一定道德思想观念来建立和组织的社会现象。经济伦理化,表现在发生学意义上,就是经济制度和经济关系按照已经形成的道德体系和道德价值观念所规定的经济模式来建立,表现在过程上,就是经济运行方向和经济管理体制受到一定道德原则的导控,表现在结果上,就是经济运行的绩效要接受一定道德的评价。一句话,经济伦理化意味着经济运行中的精髓和支柱不是经济利益,而是道德因素。

经济伦理化的以上特质,是从两方面予以展开和实现的。一方面经济运行的特殊规律被忽视或者被架空。经济伦理化必定会否定经济的独特本性,无视经济运行的动力因素和其它因素,忽视经济因素的价值取向和社会作用,于是,经济制度、经济关系、经济活动仅仅被视为道德的符号,仅仅被看作一定道德的实现方式和表现方式。另一方面,用于经济伦理化的道德是从外面强加于经济的。本来,一定的道德总是与一定社会的真实经济关系相适应的,“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8] 只有这样的道德才真正有利于经济发展。然而,经济伦理化所遵循的是“从理论到应用”的思路,这种思路把经济当作道德理论的应用领域。“这种应用模式所带来的危险首先在于论证是外加的和有悖于经济的,正如波普克所说,一种‘对经济毫无所知的伦理主义’会对经济提出无法满足的要求”。[9] 由此可见,经济伦理化实际上是无根的、离开客观基础的道德自身运动。经济伦理化的最终后果,不仅表现为阻碍社会经济发展,而且表现为道德的倒退。

经济伦理化不同于经济发展需要具备相应的道德文化基础。对于任何经济来说,它们都离不开一定的道德价值观念,它们都要以一定的道德为依托,并且都要从道德上来寻求自己存在的合理性。经济从来就不是一种无价值的范畴,它历来都是表现和现实化某种价值观念或道德价值观念的。历史上从未存在过没有道德价值观念或者不表现道德价值观念的经济。正因为如此,人们自然而然地以某种道德来为一定经济作辩护,人们总是可以发现一定经济与某种道德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分析了新教道德观念对西欧及西欧化国家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作用,但由于当时受儒家道德文化影响的国家和地区还没有存在资本主义经济,有的国家虽然形成了资本主义经济但却极不发达,因而,他又在《中国宗教:儒教与道教》一书中否定了儒家道德文化对儒家文化国家或地区资本主义发展的影响。杜维明通过实地考察和深入分析,在《新加坡的挑战》一书中否定了马克斯·韦伯的这一观点,肯定了儒家伦理道德对儒教国家和地区资本主义的作用,进而提出了“儒教资本主义”的概念。杜维明这一论证的意义,远不止于对韦伯观点的反证,远不止于揭示了儒家伦理道德对儒教国家和地区资本主义发展的作用,更主要的在于揭示了这样一种普遍存在的事实:经济发展必须具备相应的道德文化基础,自然也不能缺少传统道德资源。我们肯定经济发展必须具备相应的道德文化基础,强调的是经济发展不是单纯的经济运动,它不能抛开道德资源而进行,它必须以运用道德和创新道德为依托,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后强调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应“两手硬”、“两手抓”就包含了这一道理。我们否定经济伦理化,强调的是经济发展有它自身的客观规律,反对的是道德对经济的越俎代庖,反对的是道德决定论和道德万能论。

我国传统计划经济的伦理化,一方面与我国的伦理型文化、中国古代经济伦理化有密切的关系,另一方面又受到了共产主义理想的影响,因而,它既与中国古代经济伦理化具有相同之处,是古代经济伦理化的继续,又存在着不同于古代经济伦理化的特点。

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伦理化与古代经济伦理化主要具有三方面的相同之处。首先,在义与利的价值导向上,它们都重义轻利。义与利的关系,在整个社会的价值方针、根本的价值选择的意义上,就是倡导道德还是强调功利的问题,就是道德优先还是功利优先的问题。就中国古代思想家的思想倾向和古代社会道德实践的根本选择而言,他们都重视道德导向,强调道德优先。传统计划经济时期,人们同样非常强调道德,认为高尚的个人道德品质和良好的社会道德状况是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区别,由此认为,如果强调功利,就会有损于个人高尚道德品质的培养和社会良好道德氛围的营造,因而,人们忽视功利甚至否定功利。这种重义轻利的价值导向,实际上是将道德与功利置于对立的地位,否定了功利对道德的基础意义和重要作用。

其次,在公与私的价值取向上,它们都重公轻私。公与私的关系,就是人们的一切活动是为了谋求社会共同利益还是谋种个人利益的问题。古代中国人强调“公者重,私者轻”,进而要求人们“不以私害公”、“先公后私”、“公正无私”、“至公无私”、“国而忘家,公而忘私”。传统计划经济时期,人们也十分强调公利,强调所有人的一切活动都要为了或维护社会整体利益、集体利益,提倡将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要求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要求个人为了集体利益而自我牺牲。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那种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根本对立起来,完全否定个人利益的思想与做法,却是错误的。

最后,在理与欲的价值动因上,它们都重理轻欲。理与欲的关系,就是社会发展和个人活动的动力是来源于道德理性还是来源于物质欲望的问题。古代中国人肯定人是有物质欲望的,但对物质欲望的社会作用却见仁见智。有的人认为“贪欲者,众恶之本”,由此主张“欲不可纵,纵欲成灾”;有的人则主张“以理节欲”、“以理导欲”;宋明理学则要求人们“去人欲存天理”。传统计划经济时期,人们认为,物质欲望会使个人只关心自己,而不关心社会,会造成资本主义社会那样的道德困境,会影响“理想”的道德状态的实现,因而要求人们控制物质欲望,“狠斗私字一闪念”,用唯一的道德理性来支配自己的行为。这就否定了作为人们行为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动因的物质欲望对个人活动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同时,我们要看到,由于我国传统计划经济具有时代特点,必须服从人们所预定的价值目标,因此,传统计划经济伦理化又具有自己的独特特点。这些新特点是:首先,用于经济伦理化的道德是超历史阶段的。中国古代经济伦理化所依凭的道德,是产生在自然经济基础上的、维护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的道德。而用于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伦理化的道德,由于是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尚未开始以前,人们依据自己的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理想而规定的,因而,它并没有反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际情况,道德要求层次很高,难以落实到人们的现实道德实践中去。

其次,它特别关注经济手段的道德意义。在我国传统计划经济的实际运行过程中,人们曾经批驳了陈伯达等人提出的废除商品生产、实行产品调拨的错误主张,肯定了商品生产的重要作用,但又认为商品生产会产生“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的陈腐道德,而且认为自留地是资本主义尾巴,认为包产到户、计件工资、金钱等会助长个人为私人利益奋斗而不为社会主义事业、社会整体利益尽力,因而,他们要求抑制商品生产、金钱等所可能引起的消极道德后果。在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方面,他们十分强调精神鼓励,尽可能地不用物质刺激手段,尽量少地进行物质奖励,认为物质奖励会使个人关注自己的物质利益,而精神鼓励则可以形成个人无私奉献的精神,升华人的道德境界。

最后,它尤其强调分配的绝对平均。我国传统计划经济所重视的不是生产、生产力发展、经济效率的提高,而是分配。正如丹尼尔·贝尔所说,“依据第一代的马克思主义著作家们的概念,社会主义是一种分配概念,而不是一种如何管理经济的理论。”[10]在传统计划经济时期,分配问题之所以会受到传统计划经济的决策者和实践者的特别重视,是因为他们认为,绝对平均的分配制度是防止消极的道德现象、克服资本主义社会的道德危机、维持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和良好的社会秩序的保证。因此,社会主义的分配不能象资本主义社会的分配一样拉开距离,而是要保证分配结果上的绝对平均,一方面防止贫富两极分化,另一方面使人们不去关心自己的个人利益、私人利益,而一心一意地去关心国家和集体利益。他们认为,如果分配上不平均,有差距,就会导致个人主义行为,就会出现争名夺利、甚至贪污受贿等现象。

传统计划经济的决策者和实践者,从自己所向往的“理想”道德出发,选择传统计划经济模式,并依据“理想”道德来规划、限制传统计划经济的实际运行,其目的首先是为了保证社会主义经济稳步、持续、正常地发展,不致出现资本主义社会那样的经济危机,更主要的是为了让自己所向往的理想道德,通过客观的经济运动、经济关系、经济生活,变为现实社会中实实在在的道德,变为现实的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和高尚的个人德性德行。他们认为,他们所向往的理想道德由于能够正确地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关系,使人们自觉地关注社会整体利益,因而,它具有强大的社会整合能力、向心力、凝聚力,能够形成和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排除一切社会摩擦,避免不该付出的代价,降低社会主义制度运行和经济活动的成本,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正常发展。然而,由于当时所倡导的道德是想象中的理想状态的道德,由于这种道德的运行尚不具备现实的条件,由于传统计划经济完全是在道德的限定下运行和服从道德的要求,因而,事与愿违,不但没有在社会中形成传统计划经济的决策者所期望的道德风气,推动道德进步,促进经济发展,反而既伤害了经济又伤害了道德。

道德限定下的传统计划经济之所以会阻碍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是因为经济运动的独特性、特殊规律被忽视或者得不到尊重,经济活动的各种条件和动力受到人为的扼制,是因为经济和伦理的高度一体化,伦理对经济的干预和支配。

首先,传统计划经济否定企业的主体地位。在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一个企业生产什么,怎样生产,怎样交换,不是企业自己的事情,而是由国家的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规定好了的,企业既用不着去进行市场调查,了解市场行情,确定生产方向和产品结构,又不必担心自己生产的产品卖不出去。这样,企业如同国家的一个车间,没有自主权、经营权,既不要去考虑如何使企业充满活力,又用不着想尽办法去发展生产力,它唯一要做的就是向国家整体利益负责,完成规定的指标。对企业经济活动主体地位的否定,必然导致企业的经济功能的丧失,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其次,传统计划经济忽视主体的经济动力。某一社会的经济要发展,只有调动经济主体的生产积极性才有可能。然而,在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国家在进行分配的时候,一方面不是根据企业对国家贡献的大小,而是从国家当时的需要出发的。另一方面,在个人利益的分配上,国家不是根据个人的努力程度和贡献大小来进行分配,而是规定了统一的工资标准,并且,为了避免分配上的不平均,国家对那些作出了突出贡献的人尽可能少地予以物质奖励。这种“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分配制度,弱化了劳动者的经济动力,难以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

再次,传统计划经济严格控制消费。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消费需要、消费结构等有密切关系,消费是作用于经济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因素。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指出:“消费创造出新的生产的需要,因而创造出生产的观念上的内在动机,后者是生产的前提。消费创造出生产的动力,……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而消费则把需要再生产出来。”[11]可是,经济发展的这一有力的推动因素却受到传统计划经济的扼制。在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国家一方面十分强调节约,这种节约不是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的节约,而是在贫穷的基础上的节约,是对人们的需要和消费能力的控制;另一方面又实行按票供应的政策,不仅使人们只能在极其有限的消费对象之间进行选择,而且使人们的消费结构在长时期内基本保持不变。一般说来,不正常的控制消费同不正常的高消费一样,会有害于经济发展。过分地控制消费,只会使经济萎缩。

传统计划经济不但伤害了我国的经济,而且也没有达到提升人们的道德境界,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气的目的,反而伤害了道德。这种伤害,虽然不象对经济的伤害那样直接、迅速,但却来得深远和严重,以致在传统计划经济时期所隐伏的道德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齐涌现出来,一时难以扭转。伤害道德,并不是传统计划经济的决策者和实践者实行传统计划经济的本意,但是随着传统计划经济的不断演化及其弊端的日趋严重,它却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后果。

首先,传统计划经济对社会道德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传统计划经济是强调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经济,与此相适应,它的道德原则必然是集体主义原则。由于社会整体利益被理解为唯一的国家利益,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在实践过程中被扭曲,将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变成了除此以外没有第二位的利益。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变成了只顾国家利益,个人为了国家利益而自觉地放弃、牺牲个人利益变成了无条件地牺牲个人利益,于是,合理的个人追求被否定,正当的个人利益得不到实现,个性发展遭到了压抑。由于过分地强调道德的先进性,强调“理想”道德的形成,忽视了现实社会生活所需要的、维持社会正常秩序的、人们经过一定努力都能做到的道德,使道德的先进性和广泛性难以和谐统一起来,使道德本身丧失了广泛的实践基础。

其次,传统计划经济对个体道德起了消极的作用。一方面,在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一个人的生活资料来源,除了他(她)居于其中的组织或企业外,没有其它的途径,他(她)的住房、子女就学就业等都依赖于所在的组织或企业,这就形成了个人对组织或企业的依赖关系。这种依赖关系,由当时的特殊条件所致,转化成了个人对组织或企业的领导人的依附关系。个人只有寻求到了领导人的庇护,才会实现自己的利益。于是,组织或企业的领导人可以任意地役使他人,个人出于生存的考虑不得不违心地服从领导人,这就养成了缺乏自由意志、没有独立个性、重视“关系学”的“依附型人格。”另一方面,由于国家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利益分配,因而,个人毋需亲自去处理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这就使个人的道德认识能力、道德判断能力、道德选择能力无法得到发展和提高,从而不利于个体道德人格的成熟和完善。

依循人们所向往的理想道德而运行的传统计划经济,既伤害了经济又伤害了道德,这就意味着社会生活实践抛弃了它,并要求一种新的经济模式来取代它,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运而生。

注释:

[1]列宁:《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卷, 第354页。

[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 卷, 第167页。

[3][4][6][8][5][7][1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卷,第323页、323页、319、133页, 第1卷,第222、262页,第2卷,第94页。

[9]见《现代外国哲学社会科学文摘》,1993年第6期,第44页。

[10]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2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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