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碎片保护更新若干问题研究

历史碎片保护更新若干问题研究

王心邑[1]2004年在《历史碎片保护更新若干问题研究》文中指出过去50年里,历史遗产保护的理论、实践,甚至基本的定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1931年的雅典宪章到现在,保护的范围也从文物建筑、历史城镇、自然景观等扩大到有历史价值的旧建筑,并与城市建设和复兴紧密联系。在我国漫长的历史发展和近期的经济建设中,很多历史城镇被破坏,只留下一些碎片散落在城市空间中。它们是城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发现它们的价值,保护它们,并包容到现代城市发展当中,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的写作目的,即通过认识和研究历史碎片,对国内外实例进行剖析,探讨历史碎片保护和更新的意义和方法。针对国内现状,提出历史碎片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对策。论文分为五章,论述结构如下:第一章:历史碎片的概念。提出论文研究对象的定义和范围、相关一些概念、研究的意义和目的、研究的内容和方法。第二章:历史碎片保护更新的基础研究。分析了历史碎片的成因、构成、形态,重点探讨了其价值、保护与更新的意义,叙述了历史碎片保护更新的内容与原则。第叁章:历史碎片保护更新的模式。对历史碎片保护更新的案例进行了分类和详细的剖析,获得感性认知。指出历史碎片的保护是与所在地段甚至城市的复兴紧密结合的过程。并总结一些重要的方法和有效的手段。第四章:历史碎片保护更新的实践。在前面建立的原则和方法的基础上,通过对池州孝肃街保护发展规划进行多个层面的剖析,进一步的探讨了历史碎片保护更新的实践方法,并指出特殊性和问题所在。第五章:历史碎片保护更新在我国的困境。从意识观念、学术支撑、经济支撑、规划体系等几个方面阐述了我国现阶段历史碎片面临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可能的对策。最后是对历史碎片发展的展望。

胡禹域[2]2010年在《重庆渝中半岛碎片式历史环境与现代城市空间协同发展研究》文中提出城市是人类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经过长期的发展与积淀,才铸就了现在的城市形态,而未来的城市也应当是建立在历史的基础上的。早期“脱胎换骨”式城市建设方式将城市的历史遗存破坏殆尽,特别是在历史古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现代城市,历史的遗迹被现代城市空间分割成为碎片状态。当前,对历史资源的保护依旧阻力重重,而现代城市空间中散落的碎片式历史环境更加难以发展,研究碎片式历史环境的发展迫在眉睫。当前,城市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从注重城市建设速度转而关注城市空间的质量与文化内涵,而历史环境的保护与历史文化的发扬正是提升城市空间品质的重要途径。碎片式历史环境与现代城市空间的关系从矛盾对立走向共生互助,在这一前提下,应当探讨的就是如何使两者协同发展,促进城市空间的完善这一问题。现代城市空间发展有先天的优势,它适应人们的现代生活节奏与方式;而碎片式历史环境在长期的衰败中已经不适应大多数人的需求。所以,两者的协同发展应当以碎片式历史环境的复兴为前提,以促进现代城市空间更好地发展为目标。本文首先梳理了渝中半岛城市空间的发展过程,以及碎片式历史环境形成过程,结合现状调研与资料的收集,总结出碎片式历史环境的特征与价值,并进一步分析了碎片式历史环境与现代城市空间存在的矛盾,并提出两类城市空间应当协同发展的理念,继而针对两者之间的矛盾,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结合渝中半岛的实际情况,探索解决矛盾,引导碎片式历史环境与现代城市空间协同发展的策略。论文主体部分主要包括叁大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包括第二、叁章):提出问题,总结阐述了渝中半岛碎片式历史环境形成的过程和原因,并对其分布状况和现状特征进行分析。第二部分(包括第四、五章):分析问题,分析碎片式历史环境与现代城市空间的矛盾关系,提出两类城市空间应当协同发展的理念,指导最终结论的形成。第叁部分(包括第六章):解决问题,针对前文分析得出的矛盾关系,提出解决碎片式历史环境与现代城市空间矛盾,引导两者协同发展的策略。

倪锋, 张悦, 黄鹤[3]2017年在《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旧城更新实施路径刍议》文中研究表明针对北京旧城除文物建筑外以平房为主的历史风貌地区如何更新实施进行了探讨。房地产开发是当前旧城更新的主要实施机制,带来旧城大规模开发的同时,面临着深层矛盾,主要包括经租房、直管公房和产权碎片化等问题。在分析大国首都定位对北京旧城的要求,回顾清朝旧城房屋管理历史,探讨产权私有化、建造的私权和市场化思维对实施的影响基础上,初步提出以政府为主体的框架性名城保护旧城更新实施思路,包括设定长远目标,持续推进;政府持有为主、统筹运营;理顺产权关系,责权清晰;建立促进物权整合的管控机制等方面内容。

何江夏[4]2017年在《绅士化视角下苏州古城传统街区空间优化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基于“绅士化”视角,审视苏州古城传统街区的发展,认为绅士化虽提升了古城传统街区的物质空间环境,但也带来日益严峻的社会-空间结构失衡问题,主要包括社会结构分异化、居住空间碎片化和公共服务失衡化。造成该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在土地稀缺、房价日益趋高和古城建筑高度限制等政策限制的多重压力之下,古城住房市场发展、产业升级转型、社会网络与传统文化维系陷入困境:(1)普通商品房开发停滞、别墅项目成为趋势,门禁社区排他性现象及社会网络的破坏现象严重;(2)别墅项目的开发与销售举步维艰,碎片化、“孤立化”的“高端住区”与周边环境格格不入,市场吸引力下降,存量住房出现空置;(3)旧街坊住区产权关系复杂、改造路径单一,“沦陷”为弱势群体的聚居地,中等收入水平以下人群占古城区常住人口的80%,加剧社会结构的两极化,严重破坏历史街区的物质空间环境;(4)旅游业的快速发酵,催生一批以面向游客为主的商业街“高档化”改造,忽视本地居民需求和传统价值观念,对古城特色旅游品牌造成威胁。鉴于古城传统街区的绅士化发展趋势不可避免,分析绅士化的动力机制和内在机理,提出促进各阶层共生的应对策略:如建立合理的住区功能结构,构建以公共空间为桥梁的混合居住模式、通过调整社会公共资源,强化以“中间阶层”为媒介的文化交流、以优化协作治理平台为路径,突显以居民自组织和多元合作为特色的市场运机制,为古城传统街区的社会-空间双向优化寻觅新的思路和方法,彰显古城地域特色。

董树军[5]2016年在《城市群府际博弈的整体性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现代城市的形成与发展是生产力进步和社会财富积聚的必然结果。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深入发展,以城市为核心的城市群逐渐地成为世界各国提升自身竞争力和夺取国际话语权的主要载体。在某种程度上,国家之间的竞争已经演变成世界级城市群之间的竞争,重构和振兴城市群纷纷成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战略。就我国而言,城市群各个方面发展程度代表了我国的最高水平,是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和经济发展的龙头,对我国现代化的实现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成为我国未来的核心发展方向。城市群作为多个城市的集合体,是一种功能性区域,同时也是一个主体博弈场域。由于城市群内部环境资源的有限性和稀缺性,导致城市群内部各个城市政府在政治市场、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等领域发生博弈。并且,这种博弈在政府政治经济人倾向和参与人有限理性的前提限制下,会衍生诸多博弈无序问题。除此之外,当前我国关于城市群府际博弈治理的理念及制度规范都还不健全,更是加剧了城市群府际博弈中的竞合无序行为,产生了很多负面影响,如城市群内部统一市场分割、产业结构雷同和重复建设、城市群整体环境污染及治理失序、城市群公共政策扭曲等,给城市群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阻碍。因此,寻求解决城市群府际博弈的优化路径,构建城市群内各个城市政府间合理、有序的竞合博弈关系,成为共同关注的焦点。整体性治理理论作为新兴的第叁种行政范式,是对新公共管理模式下政府治理碎片化和服务裂解性进行超越的结果,它以合作共赢价值理念为基础,以协调、整合机制为核心,注重治理问题的预防、治理过程的优化和治理结果的提升,借助现代化的信息网络技术,进行治理层级和治理功能之间的整合。同时,注重全局战略和整体思维,以信息技术的制度化设计为手段,通过构建信任体系、责任体系和利益协调体系,建立政府治理整合系统和协调系统,主张治理从分散走向集中,从部分走向整体,从破碎走向整合。整体性治理以协调与整合为核心的主张与城市群府际博弈的协调与治理具有较强的契合性,能够更好的协调各个城市政府之间的博弈,缓解相互之间的博弈冲突,实现政府博弈整体效果的最优和公共利益整体最佳。因此,整体性治理不仅是一种改革取向,也是一种理论分析框架,对指导治理转型期我国城市群府际竞合博弈的设计和安排,提供了一种解决方案,一种未来改革的思考方向,具有较强的借鉴和指导意义。根据城市群府际博弈发展的历史轨迹,我们可知城市群府际博弈中竞争与合作从无序到有序、从松散的一般往来到有组织的社会经济联系、从不整合状态到整合发展,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演变过程。从时间过程上看,城市群府际博弈无序发展进程更漫长,当前我国城市群府际博弈仍有相当多还处于“诸侯割据”状态,其无序竞争博弈因子较多,而有序合作博弈因子较少,对城市群的经济、社会发展都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基于城市群府际博弈的机理,深入剖析城市群府际博弈无序产生的原因,可知博弈意识落后、行政区域障碍、考核机制不当、博弈协调机构滞后、信息沟通不畅、成本分摊不均、信任体系缺失以及博弈规则不完善是当前城市群府际博弈无序产生的重要原因,成为城市群府际博弈治理现代化的主要障碍。基于整体性治理理论视角出发,从重塑合作共赢理念、建立整体性博弈治理机构、创新城市群政绩考核体系、完善城市群府际利益协调机制、搭建城市群府际信息共享平台、优化城市群府际博弈信任体系等方面着手,探讨推进我国城市群府际博弈协调治理的策略选择。

邱然[6]2015年在《“关联耦合”思想在旧城空间更新中的设计研究》文中指出旧城更新在城市设计范畴的主要工作是从城市功能、城市空间、景观环境、交通现状等各个城市要素方面去改善更新城市,使其在保持自身地域特色的同时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在这个过程中,旧城中的各要素处于被动的“待拆除”状态,很多在旧城的基础上建设起来的“新”城市,虽然旧城文脉、城市印记、历史环境等要素得到了保留,但其分布离散,姿态孤立,无法和城市其他空间要素构成完整的城市空间结构。这些旧城保留要素要么是被文物般的隔离起来,要么是在开发商的“不懈努力”下最终还是为城市的发展建设做出了牺牲。同时,旧城更新建设新置入的城市要素,也由于和旧城空间要素之间没有协调融合,从而成为无序的组合或是混乱的拼凑,大都各自为阵,缺乏联系。这种城市要素之间支离破碎的关系,不但降低了整个城市的运作效率,也造成城市空间结构和城市空间形态整体性和特色的丧失。本论文将上述当前我国旧城现代化更新中出现的城市空间要素问题概括为旧城空间要素的碎片化、离散化、繁杂化及无序化问题,试图运用城市设计中的“关联耦合”思想从点、线、域、网四个层面去研究城市空间要素整合问题。论文第一章介绍了研究缘起和当前我国旧城更新的现实背景,提出了研究的问题,阐述了研究目的及意义,简介了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并总结了论文整体结构框架和研究方法;第二章针对我国旧城更新的发展及特点进行了简述和概括,分别从功能、交通、空间叁个方面探讨归纳我国旧城更新的现状问题。第叁章阐述了“关联耦合”思想的发展,并通过资料阅读、案例分析及调研思考总结出了“关联耦合”思想的特点及其基本构成;第四章将“关联耦合”思想的特性运用到旧城更新的空间要素整合中,使其特性与旧城空间要素存在的问题进行对应匹配,分析旧城空间要素的组成、整合旧城空间要素的关联耦合线索及旧城空间要素的耦合模式;第五章分别从点、线、域、网四个层面提出运用“关联耦合”思想进行旧城空间要素整合的策略,并对旧城空间要素在城市整体空间中的关联耦合提出策略;第六章以合川凉亭片区旧城更新项目为实例,运用“关联耦合”思想解决旧城空间要素整合问题。第七章重申研究的结论并对不足之处作出自我总结。

吴萍[7]2005年在《历史街区分层方法初探》文中认为处在经济全球化、新科技革命、以及大范围、深层次结构调整这一世界发展背景下的中国,正在经历从农业文明同时跨越工业文明和后工业文明、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全方位社会转型。论文立足于快速而变化的社会发展现实,探寻当前中国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研究的“基点”。论文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解读国内外保护和更新运动的历史与发展,重新整理保护、更新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启发性地反思现阶段我国历史街区保护更新规划中的若干问题。其次,引入分层分析的方法,从“历史维度”和“现实维度”进行历史街区纵、横向分层思考和判断,研究空间演变规律,辨析、梳理纷繁交织的现实问题束。并据此,揭示历史街区保护更新的本质内涵,提出宏观层面把握未来发展的复兴策略,微观层面的规划设计方法和技巧,和分层研究的基本模式。最后,结合杭州市叁个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的实证研究,分析现实选择和未来发展可能,并提出相应措施,总结历史街区的织体性特征。

武胜伟[8]2016年在《转型期中国社会治安治理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维护社会治安是国家的基本职能,是人民对自己生存环境的基本期盼,是衡量政府治理能力的基本尺度,是推进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当前,由于在转型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多重因素的发展变化,由此带来的关系调整和利益矛盾,时常以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形式表现出来。本文以整体性治理理论为分析工具,主要运用系统研究法、文献分析法、比较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对我国社会治安治理体制的历史演进、困境表征、“碎片化”生成机理及整体性创新策略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探究,提出了具有一定创新的思路、见解和观点。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绪论,阐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关于社会治安治理的国内外研究现状、重要概念的界定、理论工具与研究方法、论文框架、创新之处等问题。第二章转型期中国社会治安治理历程与发展特点。分析了社会转型中的结构转换、机制转轨、利益调整、观念转变对社会治安治理所带来的挑战,论述了转型期背景与社会治安治理的相关性。按照我国社会转型的标志性事件,将社会治安治理实践历程划分为传统治理模式瓦解破碎时期、混合治理模式探索运行时期、现代化治理模式初步建立时期等叁个阶段,系统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治安治理实践的历史脉络,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共四个角度对其历史演变的基本特点进行了分析,提出为适应转型期我国政治体制由人治向法治,经济结构由封闭向开放,思想意识由一元向多元,社会形态从静态向动态的变化,社会治安治理模式也呈现出治理方式法治化、治理理念服务化、执法手段谦抑化、防控格局立体化等特点。第叁章转型期中国社会治安的基本状况。该部分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每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的发案趋势、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从传统治安问题、新型治安问题及社会公众的认同程度等叁个方面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国社会治安严峻形势的外在表现及社会治安治理面临的困境。采取调查问卷的办法,对一定数量的社会公众和公安民警进行问卷调查分析,从问卷参与者的主观感受印证了治理困境的客观存在,对其构成因素的重要程度进行了初步分析。第四章转型期中国社会治安的治理困境。该部分运用整体性治理理论工具,从主体、认知、体制等叁个方面分析了社会治安治理困境的产生机理,提出造成社会治安治理困境的主要因素有叁个方面:一是主体因素,如公安机关不堪重负、部门治理缺乏合作、多元治理结构尚未形成;二是认知因素,如缺乏整体思考、缺乏公平公正精神、缺乏不断创新意识;叁是体制因素,如职能、政策、资源、利益关系等方面的碎片化等等。通过以上分析为后续的路径选择提供了基础。第五章国外社会治安治理的成功范例。该部分对英国、法国、瑞典、美国、加拿大、日本、新加坡等七个国家的相关经验进行介绍分析,介绍了英国不断推进警务体制改革、实现警力无增长前提下实战力提升的经验,法国探索公众参与新形式、提升重大决策科学性的经验,瑞典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消除贫富差距的经验;美国加强经费投入、增强街面巡逻密度和实施零容忍政策的经验、加拿大加强社会福利建设、增强警察执法权威性的经验、日本“交番相谈员制度”推动警民关系优化、增多社会治安治理积极因素的经验以及新加坡推进议员联系选民制度、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经验。分析了国外经验对提升中国社会治安治理水平的启示意义。第六章我国社会治安治理创新的路径选择。从治理理念、组织体系、生态环境、关键环节、支撑体系等五个方面对中国社会治安治理的整体创新提出了决策建议。最后为结论与展望,本章总结了论文研究情况,对未来研究方向作了展望。与同类研究相比,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研究选题。作者搜索目前国内文献发现,以“社会治安治理”为题的研究尚不多见。原有的相关研究多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或“社会治安管理”的角度展开。当前,我国政府提出要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这一背景下,运用当代“治理理论”的思维方法,系统研究“社会治安治理”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理论意义。2、理论工具。整体性治理理论的产生环境与我国社会背景比较相近。运用整体性治理理论研究社会治安治理具有高度契合性。为此,本文以其为理论工具,审视和分析我国社会治安治理在主体、职能、政策、资源等方面的“碎片化”问题;还运用社会控制理论、社会失范理论剖析了转型期对社会治安治理的影响。均具有一定拓新价值。3、学术观点。本文在综合公共管理学、法学等基础理论的基础上,运用理论分析与实证调研方法,分析了社会转型期治安治理面临的全新挑战,探讨了社会建设与社会治安治理的内在联系,揭示了社会治安治理困境的深刻社会根源,进而提出其治理之道必须从宏观视野入手,努力消除产生社会治安治理困境的外在根源,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治理生态环境。这些学术观点具有创新性。4、对策建议。在借鉴国外经验基础上,本文紧扣中国国情,提出“优化治理理念”、“理顺组织体系”、“改善生态环境”、“突出关键环节”、“完善支撑体系”等“五位一体”的策略,以破解我国社会治安治理困境,实现社会治安治理整体性创新。这些对策建议有一定的政策参考价值。

韩兆坤[9]2016年在《协作性环境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作为城镇化和快速工业化进程中的副产品,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在我国,以政府内部统分结合为主要形式的管制型环境治理越来越不能适应环境问题的挑战,特别是大气、流域等跨界环境污染问题的增多,迫使理论和实际工作者都必须尽快探索更加有利于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新型环境治理模式或工具。协作性公共管理为应对环境治理中主体单一、权力封闭等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从协作性公共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框架出发,探索一种基于协作的环境治理,将有助于提升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回应性,并为其他领域的跨界、跨部门治理提供借鉴。基于此,本研究沿着“理论-实践-再理论-再实践”的研究思路,以理论阐述为起点,总结协作性公共管理的兴起、特点、分析框架及其对我国环境治理研究的适用性;反观实践,系统梳理我国环境治理的发展历程及其现存问题;再从宏观理论层面,提出关于协作性环境治理理念、结构、机制的总体构想;再次回到实践,探索协作性环境治理的实现路径,并通过“京津冀雾霾治理”的案例,修正理论构想、反思现实中协作性环境治理的症结。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公共管理中的协作行为并非新造物,而是在传统行政理论与实践中早已有之。但协作性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治理工具的兴起则肇始于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时期。其兴起一方面源于对传统官僚制行政的反思,另一方面源于对社会治理复杂性的回应。协作性公共管理(Collaborative Public Management,CPM),是指在公共管理过程中,发展互动式、整合性的管理体制机制,使基于特定议题的利益相关者自觉参与到公共事务的治理协作中,将跨界的权力、职能、资源和优势重新进行功能整合,以增进公共价值为最终目的的社会治理结构。其从本质上讲,是对整合互动的状态呈现;是对自我调适的过程描述;是对互惠关系的建构手段;是对公私利益的调整方式。从根本上讲,协作性公共管理离不开价值理念、主体结构、运行机制的分析框架。尽管协作性公共管理与网络化治理(Governing by Network)、跨域治理(Cross-boundary governance)、府际管理(Intergovernmental Management)、协作治理(Collaborative Governance)、协同治理(Synergy Governance)等概念有相似之处,但笔者认为,其追求公共价值取向、建构有机整合的结构整体、强调以边界为基点打造跨界的协调机制等特征,对于环境治理本身的特性、我国特定的社会时代背景,以及管制型环境治理体制等更具有适用性。当然,也必须看到协作性公共管理的局限,即:对传统机构组织形式的依赖、网络内部难以避免的不平等、双重身份的转化难题、管理的高成本、客观存在的组织间冲突、责任困境难以解决等。反观现实,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环境治理经历了逐渐重视、渐进发展的过程,相关法律体系逐步建立,环境治理体制不断改革,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理念悖异,主要表现在环境保护目标被悬置、环境治理行动持续受到线性管理思维的影响。二是结构缺陷,主要表现在环保机构的权责受到条块夹缝的深刻影响,环保主体间的权责关系存在隐性失衡。叁是制度抵牾,主要表现在行政权力与法律制度间存在对抗现象,环保单行法间存在冲突。四是机制断裂,主要表现在治理主体间协调沟通受阻,重末端治理轻源头控制、未能形成闭合的污染治理链条。五是权力封闭,主要表现在对政府行为缺乏监督,民间环境诉求机制不畅、公民社会在环境治理参与中处境尴尬。六是过程异化,主要表现在运动式执法和政企间利益合谋现象突出。我们将协作性公共管理视域下所倡导的环境治理称为协作性环境治理。具体而言,是指环境问题的相关利益主体在共同理念的引导下,结成有效的协作关系,通过资源与优势的有效整合来实现环境的有效治理。协作性环境治理是协作性公共管理理念及工具在环境治理的运用,秉承协作性公共管理以公共价值和合作理性为内容的精神理念,其所包含的精神内核更为具体和丰富。其次,协作性环境治理需要构建一种紧密的网络结构关系作为这种协作关系的具体呈现。第叁,多元环境利益主体的协作参与也带来了更复杂的组织间、部门间关系,协作的实质就是承认差异化的前提下重新将这些个体进行整体性连接和统筹式整合。最后,在协作性环境治理的共同理念指引下,以网络结构为基础,借助各类协作机制的运转推动,可以实现对信息、人力、能力、物资等资源因素的系统整合,在这一整合过程中,通过联合行动,各类资源依据具体问题的适用性和整体目标使命的需要被重新调配,协作效应得以实现。从理论层面,协作性环境治理的价值在于实现多中心治理的前期调适、迈向全面自组织管理的策略选择、实现完整人格的过渡衔接。从现实层面,协作性环境治理将有助于用理念共识修正现实观念的悖异、倡导多元主体参与打破权力封闭、跨界衔接断裂的结构、制度与机制。从“理念-结构-机制”的分析框架出发:在理念维度上,需要达成环境公共福祉的理念共识,构建内化法治精神的合作理性;在结构维度上,需要完善环境治理主体结构并调整主体在环境协作中的角色,构建协作性环境治理的结构网络;在机制维度上,主体间互动、利益协调、资源整合和制度保障是协作性环境治理的重要构成机制,这些机制好比协作性环境治理整体机制运作中的多部马车,动态的、不间断的影响和改变协作行为中既有的结构关系与资源调配。而每一次互动与整合的运作由于受到目标的调整、方式的变化、信息的变更、利益的考量和风险的比较而显示出不同的内容和形态,而前一次是下一次的基础与过度,下一次是前一次的延续和提升,在不间断的变化曲线中寻求阶段性的平衡。回归现实,在对协作性环境治理实现路径的探讨中,笔者认为,第一,应提升协作主体对生态文明理念的价值认同,并借助生态文明理念的推广和深化有效指导环境治理中的主体协作。第二,应加快完善协作性环境治理的主体结构,并调整协作主体的角色及行动方向。具体包括,一是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不同地方政府之间,以及环境治理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二是明确企业作为环境的开发利用者、环境的污染者以及环境的破坏者,应承担起环境保护、污染治理、污染补偿乃至修复等责任。叁是非政府组织应积极扩展在环境治理中的有效空间,优化配置环境公共资源,并依据自身的相对优势充分发展其在环境治理中的能力。四是重视公民的环境权利,保障公民的环境使用权,以及在环境治理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第叁,应从权责一致的基本理念出发,尽快理顺政府、非政府环保组织、企业及公众在环境协作中的互动关系;从本土实际出发,保证政府在环境协作治理中的主导地位;以环境污染的区域特点为依据,建立跨界协作委员会、环保协作联席会等多元跨界协作的环境治理机构。第四,还应着力构建或完善协作性环境治理中的民主参与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利益补偿机制、制度供给机制。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行动,既是协作性环境治理的有益探索,又在诸多方面值得理论和实践工作者反思。治理理念不统一、协作主体结构不完整、协作组织化程度不高、协作的制度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不容回避。为此,树立绿色生态文明价值观、完善协作性治理的网络结构、健全协作性环境治理的法规政策、建构多元化的互动协作机制,是走出环境治理协作困境的必经之路。

刘凯文[10]2016年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视域下农村文化事业建设研究》文中提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视域下农村文化事业建设,是指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过程中,以农村文化事业建设为切入点,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凝心聚力的作用;积极探索农村文化事业建设的共建机制,不断促进其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积极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农村现代传播体系和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体系为载体的构建,优化其手段与方法,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通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前提、保证和目的叁个方面增强农民群众在文化上的自觉、自信和自强。以此体现中国话语的影响力,加强理论资政育人的感召力,为构建话语中国、文化中国的壮丽图景和景象作出贡献。此外,通过完善文化事业共建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壮大和发挥各群团政治力量,防止各种错误思想和思潮对主流意识和思想的干扰、破坏和消解。用上述手段和方法提升我国的国际影响力、文化吸引力,使人民群众在文化的潜移默化影响下坚定理想信念,感受中国进步。并在对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的感悟中,享受自己应有的国家尊严和荣耀;最终为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文化保障,凝聚新的共识,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全文由五章组成。框架结构及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梳理了国内外学术研究现状,并对相关的核心概念进行了界定和分析。第二章对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与农村文化事业建设的关系进行了理论分析。在指导思想上从四个方面,即马克思主义关于文化的理论、核心价值体系与和谐文化建设理论、群众观点及其路线的理论、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上深入阐述了两者的关系;从社会主义性质和文化建设的与时俱进入手,阐明了文化事业建设在农村主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实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从题中应有之义、拓展大众化的平台、创造良好氛围等方面说明要在农村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必须重视和关注文化事业的发展及建设,因为前者的实现要靠后者为载体;最后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视域下农村文化事业建设的基本原则。第叁章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视域下农村文化事业建设的历史主题。文章认为,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和实现现代化的过程内在暗含着从意识形态驾驭经济建设再到服务经济建设的逐渐转变。历史主题决定了历史任务。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历史任务。一方面,农村文化事业建设是为各个阶段的任务和主题服务的;另一方面,不同主题的转换对于农村文化事业建设的要求也就不同。这就构成了主题转换视角下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视域下农村文化事业建设的历史演进。这种历史演进贯穿了中国共产党诞生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和主流意识形态发展的明线和暗线的发展历程。因此,依据历史主题的不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到新世纪前大致可以划分为叁个阶段,即革命斗争阶段(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发展生产阶段(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改革开放阶段(改革开放到新世纪前)。按照这种思路,文章总结了各个阶段农村文化事业建设的特点和成就与经验。第四章对新世纪以来农村文化事业建设的现实进行了考察。总结了该时期农村文化事业建设的成就与经验。分析了农村文化事业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指出了农村文化事业建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第五章以第二~四章的理论、历史、现实梳理为基础,从时代主题、现实要求、主要任务、重要路径及基本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新时期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视域下农村文化事业建设的战略思考。文章认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各行各业,社会各个层面的建设都应该以此为依据。可以看出,在农村推进文化事业建设是其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其新的时代主题。而在农村推进文化事业建设的现实要求则是通过顶层设计、层层实施,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努力提升农民的精神品质和思想境界。以前提、保证和目的为基础增强农民群众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和文化自强是农村文化事业建设的主要任务。创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传播方式是农村文化事业建设的重要路径。完善农村文化事业的管理机制是农村文化事业建设的基本保障,以此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通过坚持党管宣传的原则、积极推进载体构建、不断优化方式方法增强意识形态的凝聚力,体现中国话语的影响力,加强理论资政育人的感召力。通过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堡垒、发挥群团组织优势、探索文化事业共建机制等基本保障,防止各种错误思想和思潮对主流意识和思想的干扰、破坏和消解。总之,要依靠上述的手段和方法提升我国的国际影响力、文化吸引力,最终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参考文献:

[1]. 历史碎片保护更新若干问题研究[D]. 王心邑. 清华大学. 2004

[2]. 重庆渝中半岛碎片式历史环境与现代城市空间协同发展研究[D]. 胡禹域. 重庆大学. 2010

[3].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旧城更新实施路径刍议[J]. 倪锋, 张悦, 黄鹤. 上海城市规划. 2017

[4]. 绅士化视角下苏州古城传统街区空间优化策略研究[D]. 何江夏. 苏州科技大学. 2017

[5]. 城市群府际博弈的整体性治理研究[D]. 董树军. 湖南大学. 2016

[6]. “关联耦合”思想在旧城空间更新中的设计研究[D]. 邱然. 重庆大学.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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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碎片保护更新若干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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