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著作细析_隋书·经籍志论文

刘翔著作细析_隋书·经籍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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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234;G25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6)07-0073-07

刘向、刘歆父子校书是学术史上的一件大事。传世的汉以前(包括西汉)的古书,大多是经过他们整理的。对古籍来说,他们有保存之功,也有删改之嫌,这一点在我们利用古书、研究古史(特别是古代文化思想史)时应予以充分注意。把他们校书的情况弄清楚,是有很重要意义的。关于这件事的原始记载有但不是很系统全面,主要在《汉书·艺文志》以及《汉书》有关的纪、传中。还有就是记录他们整理结果的不完全的几个“书录”、《别录》和《七略》佚文,后世的记载也可参考。在秦汉史领域,关于刘向事迹及其思想的研究相对要少一些,有限的成果又较多集中在对《说苑》、《新序》等著作的研究上。关于刘向校书,虽然一些历史文献学和图书发展史的著作中一般都会涉及,但都比较简略。直接有关的文章有庞天佑的《刘向文献整理简论》、《浅论刘歆的学术成就》和唐有勤的《论刘向校书》等几篇。其中唐有勤先生的文章论述得比较全面,如对后代有关此事论述的资料就有较多列举,但仍不能令人完全满意。这里我将要首先着眼于刘向“校书”在整个古代学术发展史上的地位和意义来说,其次是对校书的一些具体问题作更详细的论述,从而使我们得以对西汉晚期的刘向校书有一个比较详尽的重新认识。

一 校书群体和校书时间

首先是整理时间。《汉书·成帝纪》记载说,河平三年八月“光禄大夫刘向校中秘书。谒者陈农使使求遗书于天下”。这就是《汉书·艺文志》中所说的:

至成帝时,以书颇散亡,使谒者陈农求遗书于天下。诏光禄大夫刘向校经传、诸子、诗赋。

就是说校书开始于河平三年(前26),时刘向五十来岁。他“年七十二卒”,死时此工作已经进行了二十多年,尚未完成,由儿子刘歆“卒父前业”[1](p1967)。这已是哀帝时候的事了。校书总共进行了约二十四五年①。

其次,刘向、刘歆先后总“领”其事,参加者不少②。工作量大,校书的人很多,但留下姓名的不多。可考者有《汉书·艺文志》中明确记载的如:

步兵校尉任宏校兵书,太史令尹咸校数术,侍医李柱国校方技。

显然在总领之下,还有兵书、数术、方技等专门书籍的分领者。

很容易让人误解的是,似乎刘向一人点校了经传、诸子、诗赋三略,占全部图书的二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二以上。这是不太可能的。应该特别重视的是,刘向本传中有“诏向领校中五经秘书”一句,是“领校”而不是直接的点校。所以我们用总领、分领来分别说明刘向等人在校书工作中的地位。事实上总领、分领者不可能亲手做每一本书,而具体每一书的校对,则另有其人。例如刘歆的《上〈山海经〉表》云:

臣秀(刘歆避哀帝讳改名刘秀——引者)领校秘书,言,校秘书(?)太常属臣望所校《山海经》凡三十二篇,今定为一十八篇,已定。

《山海经》就是这位名叫望(不知其姓)的太常属臣所校。

史书零星记载的参加校书者还有如:

臣向谨与长社尉杜参校中秘书。[2](p339)

(班)斿博学有俊材……与刘向校秘书,每奏事(师古曰:斿每奏校书之事)。[1](p4203)

时光禄勋王龚以外属内卿,与奉车都尉刘歆校书……歆白《左氏春秋》可立……丞相孔光……卒不肯。唯(房)凤、龚许歆,遂共移书责让太常博士。[1](p3619)

有些共校书者有较高的地位和发挥较大的作用,可以参与上奏校书之事,甚至刘歆有名的《责让太常博士书》,王龚也是参加者(“共移书”当即联名移文)之一。

刘向父子以及任宏等人,除了“领校书”之外,自己当然是具体参加了校对的,或单校、或合校。如:

臣向与黄门侍郎歆所校《列女传》,种类相从为七篇。[2](p337)

又《刘歆传》中记载说:

丞相史尹咸,以能治《左氏》,与歆共校经传。则尹咸除了领校数术之外,又具体参加《左氏》经传之校。此外必当还有其他一些参加者未被记载。

总之,刘向父子校书是一个长达二十几年的群体性的工作。

二 校书的方法和结果

校书工作是在广泛收集图书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史书总是把“求遗书于天下”与诏校图书连在一起说。在收集图书时,除了国家藏书、某些官府或官员藏书之外,也注意到民间图书。《别录》佚文有两条说:

《九府》书民间无有,《山高》一名《形势》。

(《申子》)今民间所有上、下二篇,中书六篇皆合。二篇已备,过太史公所记也。

校书工作第一步即对中、外藏书(也当包括民间新收集来的图书)进行一番清理。当时官府藏书之所很多,刘歆《七略》曾概述说:

孝武帝敕丞相公孙弘,广开献书之路,百年之间,书积如丘山。故外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内有延阁、广内、秘室之府。

此概述藏书之所还并不全面,与刘向校书时所提到的中、外之书当略有不同。所谓“中”,应该是国家所藏图书,包括石渠阁、天禄阁、兰台、石室乃至太常、太史等处的藏书,唯不知刘向他们校书是否全部都参考到了。“外”,应该就是一些私人藏书(包括民间有的)。校书时收集过中、外之书是可以肯定的,这可以从刘向当时所写的一些“书录”中看出。例如《晏子书录》说:

臣向言:所校中书《晏子》十一篇,臣向谨与长社尉臣参校雠太史书五篇,臣向书一篇,臣参书十三篇,凡中外书三十篇,为八百三十八章。

又如《管子书录》说:

臣向言:所校雠中《管子》书三百八十九篇,大中大夫卜圭书二十七篇,臣富参书四十一篇,射声校尉立书十一篇,太史书九十六篇,凡中外书五百六十四篇以校。

现在可见的七八篇“书录”都是如此。

这里又透露出另一个很普通而未被重视的现象,即在书写条件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书籍大多是单篇流传的,很少有如后世完整的某一部书存在。而刘向等人的工作,倒是做了“整部”书的工作。他们搜集、参校之后,就除去重复,各种本子互相补充,整理编次。如上引《晏子书录》又接着写道:

凡中外书三十篇,为八百三十八章,除复重二十二篇、六百三十八章,定著八篇二百一十五章。外书无有三十六章,中书无有七十一章,中外皆有以相定。

他们的整理是有一定的依据和标准的,这篇“书录”最后又写道:

晏子盖短。其书六篇,皆忠谏其君。文章可观,义理可法,皆合六经之义。又有复重,文辞颇异,不敢遗失,复列以为一篇。又有颇不合经术,似非晏子言,疑后世辩士所为者,故亦不敢失,复以为一篇,凡八篇。其六篇可常置旁,御观,谨第录。

这里整理的指导思想、具体的原则方法及其慎重的态度,都能够反映出来。其他“书录”详略不一,但整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是相同的。

有些书错乱得比较厉害,他们重新整理,甚至新定了书名,例如《战国策书录》云:

臣向言:所校中《战国策》书,中书余卷,错乱相糅,莒有国别者八,篇少不足。臣向因国别者,略以时次之,分别不以序者以相补,除复重得三十三篇。本字多误脱为半字,以赵为肖,以齐为立,如此字者多。中书本号或曰《国策》,或曰《国事》,或曰《短长》,或曰《事语》,或曰《长书》,或曰《修书》。臣向以为战国时游士辅所用之国,为之策谋,宜为《战国策》。

由此可见,后来所见到的《战国策》是经刘向等人整理定名的。还有其他一些当时杂乱无章的书,也是被这样整理的。如《说苑书录》云:

臣向言:所校中书《说苑杂事》及臣向书,民间书诬。校雠其事类众多,章句相溷,或上下谬乱,难分别次序。除去与《新序》复重者,其余者,浅薄不中义理,别集以为百家。后(?复)令以类相从,一一条别篇目,更以造新事十万言以上,凡二十篇,七百八十四章,号曰《新(说)苑》,皆可观。

这是他对自己的书重新整理编次。

校书的工作量很大,除上述收集、清理、删重、分类等等工作,还包括认真的校雠、誊抄定本等费时费力的细致工作。关于校雠,刘向在《别录》中写道:

雠校,一人读书,校其上下,得谬误为校。一人持本,一人读书,若怨家相对为雠。

这种校对工作,主要在于补阙订伪,工作很细,意义很大。无论旧日的抄刻书籍,还是现代的捡字、输入、排印,都是不可或缺的工作程序。刘向等人当时所作工作,是有记载说明的,如《汉书·艺文志》有几处写道:

刘向以中《古文易经》校施、孟、梁正经,或脱去“无咎”、“悔亡”,唯费氏经与古文同。

与古文同,则无脱也,这是校对的结果。又如:

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率简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简二十二字者,脱亦二十二字。文字异者七百有余,脱字数十。

这里显然是一句一字校对出来的缺脱。当时每一书的“叙录”中都有订正伪误文字的记载,如《战国策书录》说:

本字多误脱为半字,以赵为肖,以齐为立,如此字者多。

《列子书录》说:

中书多外书少。章乱布在诸篇中。或字误以尽为进,以贤为形,如此者众。

《晏子叙录》说:

中书以夭为芳,又为备,先为牛,章为长,如此类者多。

《别录》中还有一条写道:

故或误,以见为典,以陶为阴,如此类多。

出现形、音之误的各种情况都有。校出来的虽只有几字,但却是整篇整篇逐字逐句校对出来的,工作量很大。

另一件费时费力的具体工作就是誊抄定本,即后世所谓之“杀青”,这也反映在当时的“书录”之中。如《战国策书录》云:

其事继春秋以后迄楚汉之起,二百四五十年间之事皆定以杀青,书可缮写。

《管子书录》云:

定著八十六篇,杀青,而书可缮写也。

“皆已定,以杀青,书可缮写”(《晏子》)、“皆已定,杀青,简书可缮写”(《孙卿》)、“已定,皆以杀青,书可缮写”(《列子》)等等。何以曰“杀青”?应劭《风俗通》写道:

刘向《别录》:“杀青者,直治竹作简书之耳。新竹有汁,善折蠹,凡作简者,皆于火上炙干之,陈、楚间谓之汗。汗者,去其汁也。吴、越曰杀,亦治也。”刘向为孝成皇帝典校书籍二十余年,皆先书竹,改易刊定,可缮写者以上素也。由是言之,杀青者竹,斯为明矣。

此乃《风俗通》佚文,为《太平御览》卷六百六所引,《初学记》卷二八、《文选》李善注《张景阳杂诗》等均曾引用,文字小异。“杀青”之说,在东汉已较流行,《后汉书·吴佑传》有记载:

(吴)恢欲杀青简以写经书。

注云:

杀青者,以火炙简令汗,取其青易书,复不蠹,谓之杀青,亦谓汗简。义见刘向《别录》。

“杀青”之说,或者始于刘向?顺便说一句题外话,这里出现的“汗简”一词,与现代说的“汉简”显然不同。但研究简牍,考其制作源流,或者也是值得注意的说法。

应该说,后世乃至今日所见之古书,很多是刘向他们经手整理的成果。

三 “条其篇目”与“撮其旨意”

据上所说,刘向等人的校书工作已经逐渐清晰起来。但是《汉书·艺文志》还有一句分量很重的概述:

每一书已,向辄条其篇目,撮其指意,录而奏之。

“每一书已”,什么叫“已”?“杀青”也许就是“已”,但这“已”之前,除了校对之外,更重要的是去重复、定篇目、定全书的规模乃至书名(前面均已涉及)。还有,校对时如何确定底本?或者以何种书校何种书?底本如何确定?从上述所引《艺文志》的“以中书”校××看,“中书”即国家藏书应是其底本。从现存的几篇“书录”看也是如此,如“所校中《战国策》书”、“所校雠中《管子》书三百八十九篇”、“所校中书《晏子》十一篇”、“所校雠中《孙卿书》凡三百二十二篇”、“所校中书《列子》五篇”等等。校书当然是互相校对,但以“中书”为主。如《邓析书录》云:

中邓析书四篇,臣叙书一篇,凡中、外书五篇,以相校。

这里“臣叙书”不知“叙”是否人名?

虽然校书以中书为主,但中书本身也大多是单篇的存留,重复也不少。如《孙卿书录》中说:“中孙卿书凡三百二十二篇,以相校,除复重二百九十篇,定著三十二篇。”重复竟多至九倍。

其所编定的整部书,包括篇目、顺序、书名等等,当即“条其篇目”。篇目也有不少问题,是原书篇目还是改编、重编篇目?顺序如何?量大的怎么办?从传世的图书看,不少书分为上、下,是原有的还是整理者所为?从现存的“书录”及有关记载看,有的书完全是新编定的。如《列子书录》说:

右新书定著八篇……内外书凡二十篇。以校,除复重十二篇,定著八篇。中书多,外书少。章乱布在诸篇中……及在新书有栈,校雠从中书……孝景皇帝时贵黄老术,此书颇行于世。及后遗落,散在民间,未有传者。且多寓言,与庄周相类,故太史公司马迁不为列传。谨第录。臣向昧死上。

可见刘向完全新编了一部《列子》书③。

此外如《别录》所记,他们确定礼、乐等书的篇目也是如此。例如关于《仪礼》的篇目,就记述得很详细:

士冠礼第一,士昏礼第二,士相见礼第三,乡饮酒礼第四,乡射礼第五,燕礼第六,大射仪第七,聘礼第八,公食大夫礼第九,觐礼第十,丧服第十一,士丧礼第十二,士丧礼下篇第十三,士虞礼第十四,特牲馈食礼第十五,少牢馈食礼第十六,少牢下篇第十七。

这里篇次与传本稍异。《礼记》的编次更加有说明性的文字:

曲礼属制度,檀弓属通论,王制属制度,月令属明堂阴阳,曾子问属丧服,文王世子属世子法,礼运属通论,礼器属制度,郊特牲属祭祀,内则属子法,玉藻属通论,明堂位属明堂阴阳,丧服小记属丧服,大传属通论,少仪属制度,学记属通论,乐记属乐记,杂记属丧服,丧大记属丧服,祭法属祭祀,祭义属祭祀,祭统属祭祀,经解属通论,哀公问属通论,仲尼燕居属通论,孔子闲居属通论……奔丧属丧服……三年问属丧服,深衣属制度,投壶属吉礼……冠仪属吉事……聘义属吉事,丧服四制旧说属丧服。

据上可知“条其篇目”也是有一套原则和方法的。

“撮其指意”主要反映校书者的思想,也涉及当时整体学术思想。他们选裁别择的指导思想非常明确,如上引《晏子》被认为是“盖忠谏其君”,“文章可观,义理可法,皆合六经之义”。他们所理解和推崇的“旨意”,在各“书录”中均有表述:

凡《管子》书,务富国安民,道约言要,可以晓合经义,向谨第录。

观孙卿之书,其陈王道甚易行,疾世莫能用。其言凄怆,甚可痛也。呜呼!使斯人卒终于闾巷,而功业不得见于世。哀哉!可为陨涕!其书比于记传,可以为法。谨第录。

此外《别录》中还有:

申子学号曰刑名者,循名以责实,其尊君卑臣,崇上抑下,合于六经也。宣帝好观其《君臣》篇。

(毛公)论坚白同异,以为可以治天下。

或者合“六经”之义,或者可以为治天下所法,这些就是他们从书中所撮取之“指意”。为此,在有些“书录”中还写有长篇大论的叙。如《战国策书录》云:

叙曰:周室外自文、武始兴,崇道德,隆礼义,设辟雍、泮宫、庠序之教,陈礼乐、弦歌、移风之化,叙人伦,正夫妇,天下莫不晓然。论孝弟之义,惇笃之行,故仁义之道满乎天下,卒致之刑错四十余年。远方慕义,莫不宾服,雅颂歌咏,以思其德……

应该说,这是经学占主导地位之后成熟了的汉代儒家的政治理想。他们就是按照这样的政治理想,撮取经、子各书之“指意”,也是按照这样的“指意”编校图书的。其“指意”即当时“主流”思潮——儒家的思想。

四 “书录”和《七略》

校书的最后程序是“录而奏之”,当然上奏的是“杀青”、缮正之后的定本。《隋书·经籍志》说:

每一书就,向辄撰为一录,论其指归,辨其讹谬,叙而奏之。

“撰为一录”,当即所谓“书录”。“书录”是否又叫“叙录”,这是现存材料中的问题,陈国庆在《汉书艺文志注释汇编》中有一段按语写得好:

(刘)向所做的“书录”,其附在本书的,谓之“叙录”。现今所存的,只有《战国策》、《管子》、《晏子》、《列子》、《荀子》、《邓析子》、《说苑》七书中的各一篇,共七篇。其他如《关尹子》、《子华子》二书中之“叙录”,伪托不足信。汇集诸书之“叙录”,别为一书,则为《别录》,今已不存。

在此,我们要进一步提出两个问题:其一,现存的“书录”或者“叙录”,有的可能并非原貌。《韩非子书录》最为明显,没有所校中、外书篇数,也无“定著”之类语言。其二,“书录”不一定全是刘向一人所作。除了《韩非子书录》“宋本不著名”之外,现存的《邓析书录》也颇可疑,和其他几个“书录”前后有“臣向言”、“向谨第录”“向昧死上”的体例不同。如上所引,开头是“中邓析书四篇,臣叙书一篇,凡中外书五篇以相校”。我怀疑“臣叙”之“叙”是一校者之名,最后又是“谨第上”,没有“向”字。严可均在编《全汉文》时云:

案:此“叙”《意林》、《荀子解》杨倞注、高似孙《子略》皆作刘向。或据《书录解题》改属刘歆,检《书录解题》无此说。

我看,前人“皆作刘向”,情有可原,如今日之认“主编”,刘向是“主编”,这是毫无疑问的。五六百家一万三四千卷书又不全是刘向本人校对的,决不可能由刘向一人写“书录”。《隋志》向撰“书录”之言,一是根据《汉志》的笼统说法,二是就总领其事而言的。再退一步说,即便所有“书录”刘向都看过、都署了名,也应该是别人起草了的。

但是刘歆在《别录》基础上所著的《七略》则可能是个人之作,他可以根据已有的“书录”对当时的全部图书作一系统的简要记述(略述)。《汉书·艺文志》讲得很明确:

会向卒,哀帝复使向子侍中奉车都尉歆卒父业。歆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

是“总群书”而作。《隋书·经籍志》所述略详:

哀帝使其子歆嗣父之业,乃徙温室中书于天禄阁上,歆遂总括群篇,撮其指要,著为《七略》。

“徙”“中书”,像是又一次图书集中。“总括群篇”当指新编定的图书及其“叙录”。这里“撮其指要”应该是“书录”之“指要”。最后分类而略述之。《汉书·艺文志》云:

故有《辑略》,有《六艺略》,有《诸子略》,有《诗赋略》,有《兵书略》,有《术数略》,有《方技略》。今删其要,以备篇籍。

这后一句是班固说其《艺文志》是“删”《七略》之要而成篇。规模是《七略》的,但现在看到的是《六艺略》等六略,并没有《辑略》。《汉书艺文志注释汇编》按曰:

略,约要也。说者谓,班《志》每略的叙文,即取刘歆的《辑略》,故虽六略,而实七略具足。似颇近理。

此说“近理”。散见的《七略》一些遗文,确实可以在《艺文志》每略的叙文中见到,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了。而《七略》之文,有一些又可以在《别录》中见到,其中继承、沿用关系是比较清楚的,也不必多说了。

《七略》之图书分类也有文章可作。图书的分类,《七略》的形成或者可以说是刘歆创造的。《别录》撮述了每一书的“旨意”,当然是分类的基础,《七略》佚文就有分家的明确记载。《史记·管晏列传》的《正义》引《七略》云:

《晏子》七篇,在儒家。

《管子》十八篇,在法家。

《艺文志》著录《晏子》为“八篇”,与刘向所定八篇相同,引文如果不是七、八之误的话,刘歆当别有选择。《管子》也是如此,《艺文志》著录的篇数与刘向定著同,但列于“道家类”,与《七略》之分类不同。《隋书·经籍志》将《管子》改列于法家之首,当是采用刘歆之分类。另一条佚文(《初学记》二十引)更明确:

论方技为四家,有医经家,有方家,有房中家,有神仙家。

《艺文志·方技略》正有“医经”、“经方”、“房中”、“神仙”四部分。

《汉书·艺文志》继承了《七略》的规模,同时也与《别录》有密切关系,这是毫无疑问的。《论语》之著录,就反映《别录》的条理。皇侃《论语义疏序》引《别录》云:

鲁人所学谓之鲁论,齐人所学谓之齐论,古壁所传谓之古论。

《艺文志》即列“论语古二十篇”、“齐二十篇”、“鲁二十篇”,还有“齐说”、“鲁××说”等书目。这是按照刘向“鲁论”、“齐论”之说分类的。

如果说《辑略》是“诸书之总要”的话,《七略》中其他六略,就是图书的分类。《六艺略》为首,即把儒家的经典,所谓“五经”、“六经”放在首位,这是时代思潮的反映。刘向、刘歆以及班固的时代,绝对已是经学的极盛时代,《易》、《书》、《诗》、《礼》、《乐》、《春秋》理当最受重视。至于《论语》、《孝经》、“小学”著作放在《六艺略》中,“序六艺为九种”,王先谦《汉书补注》解释得好:

序六艺兼及《论语》以下诸书者,别《论语》于儒家,尊孔子也。侪《孝经》于六艺,尊其书也。《弟子职》缘《孝经》而入者也。《尔雅》、《古今字》,所以通知经义、经字,故以《五经杂义》并附于此。

此种附类也可能是《七略》的原貌,因为刘向整理图书时是有此类书籍的。《汉书·艺文志》注引《别录》遗文有:

刘向云(《孝经》)古文字也。《庶人》章分为二也,《曾子敢问章》为三,又多一章,凡二十二章。

《文选·魏都赋》注引《别录》遗文有:

周宣王太史作大篆也。

其他几略是“六经”以外之书,“诸子”是数量最多的。所谓“诸子十家”,被认为是“六经之支与流裔”。那么再其他四略呢?这也是当时学术现状的反映,诗赋、数术等都是风行一时的文化学术。

诗赋的数量很多,“凡诗赋百六家,千三百一十八篇”。[1](p1755)而且孔子说过“不学诗,无以言”。“大儒孙卿及楚臣屈原离谗忧国,皆作赋以风,咸有恻隐古诗之义。”[1](p1756)而且汉代也有诗赋传统:

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代赵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薄厚云。序诗赋为五种。[1](p1756)

值得注意的是《汉书·艺文志》“诗赋略”之体例与其他几略不同,表现在没有每部分的分论。这或者是《七略》乃至《别录》未最后完成的反映,应进一步留意。

数术之书既多且乱,“凡数术者百九十家,二千五百二十八卷”。[1](p1775)这个原本为“明堂羲和史卜之职”[1](p1775)的学问,到此时流为江湖巫卜星相之学,变成“虽有其书,而无其人”了,“故因旧书以序数术为六种”。[1](p1775)

兵书关系到“国之武备”。“方技者皆生生之具,王官之一守也。”[1](p1780)它们各有单独分类的理由。不过“兵书”有点特殊,它本可以放在“诸子”之中,也许因为它和数术、方技一样,学问比较专门,有一定的独立性;而且一开始分工就确定由“步兵校尉任宏校兵书”,[1](p1701)《七略》也就据此而分书籍大类。《艺文志》中分兵书为“兵权谋”、“兵形势”、“兵阴阳”、“兵技巧”四类,即本原于任宏所分,所以又有这么一句:“至于孝成,命任宏论次兵书为四种。”[1](p1763)《七略》大约是根据任宏的分类、编目照录了。但班固写《艺文志》时有较大的删改,并且已经注明。他在总结“兵权谋”时注云:

省《伊尹》、《太公》、《管子》、《孙卿子》、《鹖冠子》、《苏子》、《蒯通》、《陆贾》、《淮南王》二百五十九种,出《司马法》入礼也。[1](p1757)

他在总结所有兵书时又注曰:

省十家二百七十一篇重,入《蹴鞠》一家,二十五篇,出《司马法》百五十五篇入礼也。[1](p1762)

这显然是对《兵书略》作了较大的删改。叶长青《汉书艺文志四论·匡班》评论说:

刘《略》重出之书,多至四百余种,必非偶误。兼著则明,偏著则缺,班氏去取未有当也。[3](p189)

据上所述,“书录”和《七略》可以说是刘向父子校书的总结性成果。

五 应该重新认识

综上所述,西汉末年先后由刘向、刘歆父子总领,组织一批专家学者,花二十多年时间,对当时留存的图书进行了一番清理:逐本予以定著,并且缮写清本,分类编目,予以保存。这是一次大规模的图书清理,不亚于后代之修《永乐大典》、《四库全书》,而且从保存古籍的角度看,意义更大。所为当不仅仅是对书籍进行简单地集中和抄录,刘向等人按照当时的“主流”思潮,按照他们自己的见识、理解对几乎所有的图书,施行了一次大手术——整编乃至改编,并且精心细致作了校雠工作。我们没有理由也不必武断地说他们会有意篡改、作伪,但也不能忽视他们的主观校定在所校古籍上留下时代痕迹,也会有某些牵强附会的内容。

图书作为传统学术的主要载体,在学术发展史上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图书(含出土文书简牍)对于古文献研究是主要甚至是惟一的基础,更是研究学术史和学术思想的主要依据,弄清刘向父子等人校书一事的意义也就在于此。

今天,我们对刘向校书应有新的认识。除了关于校书群体、指导思想、校书结果等问题之外,最重要的是,后世流传乃至我们今日看到的西汉及其以前的古书,其篇章、文字甚至某些书名都是刘向他们校定的。当时几乎所有的图书都经过了他们的理解、认定乃至改造,当然免不了打上时代的烙印。但是长期以来这一点未得到充分认识,以为后世乃至今日所读的先秦古籍就是原来的样子,这就难免产生这样那样的误解,得出与历史真实不符的结论。历代学者中有不少人发现了一些问题,于是产生疑、辨,因而有指伪之作。我想,唐、宋以后至于近代的许多辨伪、辨疑工作,甚至说刘向、刘歆伪造了古籍,主要就是因上述大整理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思想认识问题)而产生的。今天我们来认识和清理刘向校书的主要事实,重新讨论古书辨疑问题就可以更客观一些。再加上近几十年地下出土了不少刘向之前的一些古书,我们可以据之比较、参校,会更有利于弄清种种古代文献问题。

最后还有一点值得提出,即刘向等人校书之后,缮定本抄写了多少(如《四库全书》之写七部)?有无转抄复本流传?这还有待详考。后来经过西汉末年的又一次图书大失散,《汉书·艺文志》著录的图书大多亡佚了。再以后复出的,是否仍为刘向等人的定本?或者还有定本之前的流散本?这些暂时还无法解决的问题,都是值得考虑的因素。不过应该看到,也可以肯定,刘向等人的校书工作及其结果,是从多方面影响着后世的。

收稿日期 2006-02-28

注释:

①刘向“卒后十三岁而王氏代汉”,刘歆乃王莽为大司马时所举荐。

②阮孝绪《七录序》中还说:命“刘向及子俊(伋?)、歆等,雠校篇籍”,则除刘歆之外刘向还有一子参加。

③后代也有人认为《列子》及其“书录”皆为魏晋以来好事之徒所为。说此书完全是伪,恐亦不然,从“书录”最后“臣向所校《列子书录》永始三年八月壬寅上”之文字看,《列子书录》不像是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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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翔著作细析_隋书·经籍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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