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主导产业研究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主导产业论文,区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AA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241(2004)12-0091-04
一、主导产业选择的基准理论研究
近年来,国内外有关专家学者对主导产业的选择基准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主要理论有:
1.罗斯托的“主导部门分析法”。罗斯托在1960年出版的《经济成长的阶段》一书中,把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按照在各国经济增长中所做贡献的差异划分为三类:主要增长部门、补充增长部门和派生增长部门。主要增长部门又被称之为主导产业部门。在这几类部门中,罗斯托特别强调主导产业部门在经济增长中的决定作用。他认为,正确选择和建设主导产业,是经济成长中实现经济“起飞”的基本条件,在经济增长的任何阶段,主导产业部门的迅速扩展都是经济向前跃进的决定性因素。在经济增长的不同阶段,都会形成一系列迅速增长的具有高度生产力的主导产业部门,这些部门将带动其它产业部门的发展,从而使经济不断增长。
罗斯托率先运用部门总量的分析方法,分析了经济成长阶段与主导部门更替之间的关系,得出了经济成长阶段的依次更替与经济部门重要性的依次变化之间的关系的结论。他认为,在特定的时期内,国民经济总的经济增长率在一定意义上是某些关键部门的迅速增长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效果。
罗斯托依据自己的方法,研究确认了主导产业的基准主要有两条:第一,具有较高的增长率和显著的规模;第二,能带动其它部门的经济增长。
2.筱原三代平的“收入弹性基准”和“生产率上升基准”。日本经济学家筱原三代平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提出了选择主导产业的两条重要基准,即“收入弹性基准”和“生产率上升基准”。
(1)收入弹性基准。是指选择收入弹性高的产业作为主导产业。这里收入弹性是指需求的收入弹性。需求的收入弹性表示人均国民收入每增加一个单位时,对某一产品需求的变化。某社会产品的收入弹性=需求增长率/国民收入增长率。收入弹性大于1的,说明随着收入的增加,需求增加更快;收入弹性小于1的,说明随着收入的增加,需求相对减少。显然,选择收入弹性高的产业也就是有着巨大社会需求量的产业即主导产业。
收入弹性基准是从需求角度提出的面向市场的选择基准。有巨大的社会需求是一个产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这一基准是符合产业发展规律的。但这一基准在实际运作中应具备一些基本条件,如合理的价格体系、正常的消费结构等。
(2)生产率上升基准。是指选择生产率上升快、技术水平高的产业部门为主导产业部门。在一定时期,各产业部门生产率上升幅度是不同的,生产率上升快的产业,相应地生产成本下降也快,经济效益较好,加快发展生产率上升快的产业就能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生产率上升基准是从供给角度提出的立足于生产的选择基准。
3.艾伯特·赫希曼的“产业关联度基准”。产业关联度是指各产业在投入产出上的相关程度。产业关联度高的产业对其它产业会产生较强的后向关联、前向关联,旁侧关联。选择这些产业为主导产业,可以促进整个产业的发展。因此,产业关联度基准就是要选择那些能带动其他产业发展的产业。
4.赫克夏和俄林的“比较优势基准”。比较优势基准主张以要素密集度为基准来选择主导产业。该理论认为,每个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来自这个国家利用了比其他国家相对丰富的生产要素或资源。重点发展那些可以充分利用相对优势的产业部门,可形成一个能充分利用本国优势的产业结构。
二、主导产业的选择标准理论
在产业经济学的文献中,已经出现许多主导产业的选择标准理论,学者们提出了各不相同的选择标准。较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经验法则。所谓经验法则就是认为一国应根据先进国家主导产业部门演进的历史顺序来确定本国工业化过程中的主导产业部门。经验法则把主导产业部门的变化看成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注重产业结构的历史变化,有可取之处。先进国家主导产业部门的演变当然不是偶然的,它反映了社会需求结构、技术变化等许多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它对于分析各产业部门的特性提供了有利条件,为后进国家选择主导产业部门提供了有用的参照系。但是经验法则从方法论上来看存在着缺陷,它实际上是把主导产业部门的演进看成是一条单一的轨迹,这也是不符合实际的。
2.产品用途标准。这种论点认为选择主导部门标准应是产业部门所生产产品的用途。优先发展重工业即是此种选择标准的代表。重工业优先发展论主张以重工业作为主导产业部门,其中又将机器制造业当作重工业发展的核心。选择主导产业部门虽然应该考虑到一个部门所能生产产品的去向或用途,但以此作为唯一的选择标准则是不合理的。选择主导产业部门必须考虑到产品的市场前景,无论产品去向如何,若无市场,产品生产部门便无法发展。
3.艾伯特·赫希曼标准的产业部门优先发展。艾伯特·赫希曼是按照产业部门联系效应的大小来作为主导产业部门的选择标准的。他认为直接生产活动部门中联系效应最大的产业部门应该作为主导产业部门,应以一个产业部门所生产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与收入弹性两个标准来作为选择主导产业部门的具体标准。赫希曼指出,应该以联系效应或者说带动作用的大小作为选择主导产业部门的标准。他抓住了作为主导产业部门的主要功能或条件,所提出的两个具体选择标准也是很有价值的。尤其重要的是他为确定主导产业部门的标准提供了正确的思路,就是要把产业部门生产产品的市场前景和其带动作用作为选择主导产业必不可少的条件。但是赫希曼没有把产业部门生产率的上升特征作为主要的选择标准,可以说有很大缺陷。因为如果一个产业部门生产率不高,它本身的发展能力及其带动作用都要受到根本的限制,就很难起到作为主导产业部门的作用。
4.筱原标准。日本经济学家筱原三代平,在战后日本制定其产业政策时提出了选择主导产业部门的两条标准,即收入弹性标准和生产率上升率标准。他认为主导产业部门应该是所生产产品的需求收入弹性最大、生产率上升率最高的产业部门。筱原标准对日本产业政策的制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产生了很大的、长期的影响。
5.比较优势标准。比较优势理论源于李嘉图。该理论认为,作为一国主导产业部门的应该是所生产产品在国际上比较成本低或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部门。一国通过大量生产和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换回更多的本国生产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从而能更快的实现工业化,认为这样对增加一国的利益是最有利的。比较优势理论是一种很好的解释国际贸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的理论。但是把它用来作为选择主导产业部门的依据则是不妥的。如果按照比较优势标准,后进国家将只能发展那些先进国家已经放弃了的“夕阳”产业,发展中国家只能发展初级产品生产部门和劳动密集型产业部门。这显然是不符合后进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长远利益的。因此这种理论也是有缺陷的。
三、国内的区域主导产业研究进展
国内关于主导产业的讨论,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当时主要是介绍、学习和评价国外产业理论和产业政策研究。据笔者检索,最早发表专门论述主导产业的文章,是1988年曾新群的《产业主导部门分析理论的发展》一文。而把主导产业分析由国家层次真正引向区域经济层次的研究,则是在20世纪90年代。1996年,在国家提出“九五”乃至今后一段时期要着力振兴机电、石化、汽车以及建筑业四大支柱产业之后,各省(市、自治区)在制定“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过程中,纷纷提出选择和培育各自的主导产业,选择并优先发展主导产业的政策才越来越引起各地区的重视。笔者以“主导产业”为关键词检索了国内1994年至2004年的文献(中国学术期刊网),结果共有2043篇。从这些文章的研究视角来看,主导产业研究的角度,总的集中在国民经济角度和区域经济角度。从文献的年度分布来看,一个明显的趋势是1997年以后,从区域经济角度研究主导产业的文章比例大幅上升,表明选择并优先发展主导产业的问题,已越来越多地引起各地区的重视,主导产业的研究表现出由国家层面向区域层面转移的趋势。
“九五”以后,我国对区域主导产业选择研究的最大进步,就是许多学者批评了过去采用国民经济主导部门的选择标准来指导区域主导产业选择的做法,转而强调区域主导产业选择应有自己的要求和特点,并提出了若干关于区域主导产业选择的原则。朱欣民博士总结了二者的区别,他认为,国民经济主导产业与区域主导产业显然是不同的,国民经济要考虑产业结构优化和工业体系完整,而区域经济更注重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区域经济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像国民经济那样面面俱到、无所不包,而是要突出重点和特色,形成独到的优势。
关于区域主导产业,目前国内研究最为集中的方面:一是区域主导产业在区域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区域主导产业选择的标准和方法;三是关于区域主导产业成长的衡量和评价。此外,政府在主导产业成长中的职能和作用,不发达地区区域主导产业的选择和培育,利用外资与区域主导产业发展的关系,特色经济与区域主导产业的培育等,也正在成为理论界关注的问题。
四、国内区域主导产业研究特色
我国学者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发展等问题,对区域主导产业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对区域主导产业的选择与培育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其研究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突出实证研究
我国近十多年有关区域主导产业的研究,十分重视实证研究,具体表现为强调将国外的区域主导理论应用于具体区域经济发展的实践。反映在文献方面,就是对区域主导产业进行系统理论研究的论著数量极少,绝大多数研究成果都是针对具体区域,针对具体产业的分析与论证,研究的基础资料,甚至不少研究成果,都直接出于各地区的政策研究机构,在结论上更突出实用性,在方法上更偏重于实证分析。客观地说,有不少研究成果对于各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科学决策依据,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特别是各地区在“九五”规划和“十五”规划的思路研究中,都纷纷提出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发展各自的主导产业。各地区主导产业的实证研究成为关注的焦点,且成果倍出。但是由于过分突出实用性,因而缺乏系统性和理论性的研究成果。
2.偏重主导产业基准研究
我国学者在区域主导产业研究中,纷纷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判断方法,分别提出了“持续发展基准”“市场基准”“效率基准”“产业关联度基准”“瓶颈基准”“后发展优势基准”“平衡发展基准”“就业基准”“技术进步基准”,等等。不断拓宽基准范围,显然在实践中必然面临很多问题,使政策制定者经常发生困惑的是在一定的条件下,选用哪一种基准对于地区主导产业的选择培育更为合适。
五、我国区域主导产业理论研究的成就与不足
我国学者在西方区域经济学和产业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和区域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围绕区域主导产业的选择和培育,提出了若干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观点,为主导产业战略实施的本土化做了大量的研究与论证,为把主导产业的研究从国家角度转向区域层次作了开拓性工作,极大地丰富了区域研究的内容。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
1.主导产业理论在实践中的认识偏差,将主导产业理论简单归结为主导产业的选择基准理论。大部分学者都忽略了主导产业产生发展的机制和条件,认为,“确定合理的主导产业的选择基准,是正确选择主导产业从而实现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前提和基础。”从而将主导产业理论的研究重心放在主导产业的选择基准上。在指导区域经济发展的实践方面,并未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因为从决策层面来看,战略的制定者被越来越多的主导产业的选择基准所困惑,使之越来越带有主观的倾向;从实践经验层面来看,中国工业化的实践也未能为主导产业战略提供充分的经验依据,主导产业理论似乎在市场化过程中陷入了误区。
2.从区域分析的角度看,一些研究虽然立足于区域,分析了主导产业的选择和形成,但并未真正体现区域的二重性,致使区域主导产业单一化、形式化。事实上,区域既是一种产业的生产区位,或国民经济的空间构成要素,又是一个具有整体利益的主体,区域的二重性决定了区域主导产业是在两种相关利益机制支配下形成的,因而区域主导产业应是多层次的体系。
3.从涉及产业的领域来看,目前大多数研究主要在第二产业,各种基准的确定和指标的设计,基本上限于工业领域的各个部门。对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主导产业的选择论述较少。这对于国家产业定位和产业政策的制定,或许较为合适,但对于区域来说,却有很大不足。虽然近几年来对农业主导产业的选择也有涉及,但仅是建立在工业主导产业选择研究基础之上,未能充分考虑到农业生产不同于工业生产的特殊性。
收稿日期:2004-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