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研究

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研究

韦洪涛[1]2002年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研究》文中认为质量是21世纪高等教育的生命线,如何认识高等教育发展中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确立多样化的高等教育质量观、建立科学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构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实现高等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全面协调发展,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能否顺利地实现大众化。 我国正处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高等教育的迈进途中,必须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即发展性质量观、多元性质量观、适应性质量观、整体性质量观以及特色性质量观。高等教育质量应是一个多元的、发展的概念。高等教育的质量标准应是适应性、多样性和发展性的统一。 对美国、英国、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分析得出学术水平、办学经费、师资力量和学生质量是评估高等教育质量的主要指标。 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制定必须树立正确的高等教育质量观,充分考虑高等学校的办学特色、高校的类型与规格、可持续发展以及高校章程,坚持动态性原则。

李亚东[2]2013年在《我国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障组织体系顶层设计》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际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运动愈演愈烈,各国从国情出发构建外部质量保障组织体系,并作为政府展示高水平业绩的一种公共责任。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整合国家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及资源”和“促进管办评分离”等一系列要求。在国际视野下,结合我国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的特点,把握高等教育管理改革大方向,顶层设计中国特色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障组织体系,是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和紧迫任务。本文以应用性研究为主,综合运用文献检索、比较研究、案例分析、政策研究等多种研究方法,按照从“管理体制——保障体系——组织架构——机构设置”的研究路径,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把握“高等教育质量”内涵,用公共治理的理念审视“质量保障”主体,以组织管理和中介组织的理论来考虑“组织结构和机构设置”,特别是按照我国政府转变职能的大方向,用顶层设计的战略思路构建“组织体系”。即:在重构国家、学校、市场以及政府、中介机构(事业单位)、院校社团和社会行业组织的相互关系时,抓住政府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从中央层面政府职能转变及专业机构设置入手,自上而下对组织体系进行设置机构、优化结构、协调功能和建立机制,将理想“蓝图”变成可操作的现实。本文主要由五部分组成,分别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一是在系统梳理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活动的基础上,对各类外部质量保障机构(主要指评估机构)及其行为特征进行分类剖析,分析现行组织体系的存在问题并进行归因;二是选择有代表性的法、俄、美、印、日五国为案例,剖析五国外部质量保障组织结构特征,比较不同管理体制下各国外部质量保障模式及组织体系;叁是坚持以系统科学和公共治理、组织管理等理论为指导,正确认识我国行政管理改革走向和现实的制约因素,准确把握构建我国外部质量保障组织体系的基础和条件,借鉴五国的外部质量保障组织体系建设的经验;四是从目标、要素、机制叁方面入手,构建“主体多元、形式多样、全程监控”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模式,按照公共治理和管办评分离的思路,顶层设计外部质量保障组织体系的理想模式及机构组合的两种构想;五是结合国情并从实际出发,制定出外部质量保障组织体系建设的“改良型”和“改革型”两套行动方案,对主要保障机构(中央层面)科学设置、合理分工,建立有效运行机制,并切合实际提出若干完善建议。

马睿[3]2007年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分类评估模式研究》文中提出在我国,有组织的高等教育评估活动已走过近20年的历程。2002年,国家教育部开始进行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3年确立对高校教学工作水平进行五年一轮的评估制度。实践证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是非常必要的,它对高等学校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加速进入大众化阶段,高等学校的办学层次出现多样化的情况时,对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也需进一步完善。 文章首先对我国现行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分析,指出该指标体系与教育目标较好地保持了一致性,评估项目具有良好的导向性,比较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但是也存在过分重视指标体系的统一性,使用单一的以学术性和投入水平为导向的评价体系评估不同类型和层次的高等学校,没有针对高等学校层次多样化的实际体现分类指导原则的问题。接下来简要介绍了美、英、日叁国的高等教育评估模式与指标体系,分析得出学术水平、办学经费、师资力量和学生质量是评估高等学校教育质量的主要指标。其次,对高校分类与定位问题的研究成果进行归类整理,并指出必须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即发展的质量观、多样化的质量观、以人为本的质量观、适应性的质量观、整体性的质量观以及特色化的质量观。高等教育的质量标准应是适应性、多样性和发展性的统一。 基于以上研究,文章提出教育评估需适应当前高等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依据不同类型高校的办学特点和定位,选择适当的高等教育质量观,改变精英教育阶段的评估标准,从统一到分类,建立分类指导的评估模式,即将高等学校分为研究型大学、教学型大学、应用型大学叁种类型进行评估。同时文章对不同类型大学所依据的评估标准进行了定性分析,提出了不同类型高校各异的评估侧重点。研究表明建立以分类评估指导为特征的评估指标体系对于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尤具现实意义,有利于防止高等学校出现盲目攀比现象,可促使他们办出各自的特色,从而提高办学效益和效率。

徐蕾[4]2016年在《我国应用技术型大学质量保障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下,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技术型人才成为当前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主要目标。建设应用技术型大学已成为当前高等教育改革领域里的一个热门话题。本文在厘清建构应用技术型大学质量保障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运用混合研究法,对六所“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学校进行了实证研究,基于对现实问题的把握,分别从应用技术型大学的教学质量保障、科研质量保障和社会服务质量保障叁个视角切入,建构应用技术型大学的质量保障体系,并探讨了以质量为导向的应用技术型大学的质量评价体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明了应用技术型大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机制和完善策略。我国“应用技术型大学”的概念虽然是在借鉴国外应用技术大学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但具有中国特色。在办学方面,应用技术型大学要适应国家产业结构,实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在办学方向上,要以强化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为突破口;在办学目标上,要以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为走向;在人才培养方面,要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应用技术型大学的质量标准是由人才质量标准、专业质量标准、教学质量标准、科研质量标准和社会服务质量标准等构成的标准体系。质量标准的制定需要以国家政策、域外经验和学校现实为依据,在突出应用型特征的基础上,坚持多样性与基础性的统一、稳定性与发展性的结合、定性与定量的统一、科学性与操作性的结合。我国应用技术型大学质量保障的现实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教学质量保障方面,存在着教学质量标准单一、教学计划制定随意、实践教学实效不足和教学质量监控不够等问题;在科研质量保障上,问题集中表现在科研理念相对落后、科研资助力度不够和科研管理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在社会服务质量保障方面,存在着社会服务质量观念淡薄、社会服务管理机制缺位及人才培养与市场脱节等问题。因此,我国应用技术型大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需要在关照现实问题的基础上进行整体建构: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上,需要从加强课程与教材体系建设、构建实践教学新体系和加强教学基地建设入手;在科研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上,需要从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构建科研资助体系和建立完善的科研管理新制度着手;在社会服务保障体系的建设上,应当从完善社会服务组织机构、加强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和加强社会服务制度建设叁方面入手。以质量为导向的应用技术型大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评价要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分类评价、坚持评价指标的多元理念、重视评价指标间的差异。这一评价体系具有评价方法的创新性、评价标准的科学性、运用范围的广泛性等基本特征。应用技术型大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评价内容包括课程建设评价、实践教学评价、课堂教学评价等;科研质量保障体系的评价内容包括科研经费投入评价、科研管理机制评价和科研成果评价;社会服务质量保障体系的评价内容包括咨询与技术服务质量评价、人才培养与培训质量评价、文化与资源服务评价和教师社会服务能力评价。应用技术型大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教学质量管理的决策机制、行之有效的教学质量监督机制和以学生为本的教学质量激励机制;科研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机制包括科研经费的管理机制、科研水平的提升机制和科研制度的优化机制;社会服务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机制包括社会服务的导向与动力机制、管理与激励机制、人才培养与培训的监控机制和社会服务队伍的提升机制。应用技术型大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完善需要在加强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强化应用技术型大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特色。一方面,需要学校统一组织协调整个战略改革:面向未来,加强质量保障的目标设计;提升效率,优化质量保障的组织设计;全程监控,完善质量保障的过程设计;注重规范,改进质量保障的制度设计;营造氛围,提升质量保障的文化设计。另一方面,注重强化自身质量保障体系的特色,凸显质量保障的科学性与发展性,兼顾质量保障的标准化与特色化,正确认识全面保障与突出重点的关系,恰当处理应用研究与人才培养的关系,合理协调内部保障与外部评估的关系。

张继平[5]2011年在《从冲突走向和谐:高等教育评估价值取向的社会学分析》文中提出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开展高等教育评估以保证高等教育质量是世界各国普遍的价值选择,也是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取得了显着成绩,但其间的冲突也更为突出,需要从价值取向上进行探讨。高等教育评估价值取向是指高等教育评估主体与客体在面对或处理评估中的各种矛盾、冲突、关系时所持的基本价值立场、价值信念、价值态度以及所表现出来的价值倾向性。高等教育评估价值取向体现于高等教育评估体系中,在高等教育评估中起着基础性、导向性的作用。判断一国高等教育评估体系是否合理,其价值标准为评估理念合发展性、评估主体合包容性、评估客体合自觉性、评估指标合逻辑性、评估方法合规范性和评估结果合目的性。放眼世界,当今国际高等教育评估存在着以法国为代表的政府控制模式、以英国为代表的委托代理模式、以荷兰为代表的迭加评估模式和以美国为代表的多元合作模式,其保证质量与提升效益和合相应、政府参与与社会评估和协有序、自我觉醒与外部推动和衷共济、综合评估与分类评估和美交融、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和雅共生、公平竞争与绩效拨款和顺相依的共同特征,体现了国际高等教育评估和谐发展的价值取向。择其善者而从之,有助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回归国情,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在价值变迁中际遇了理念性冲突、主体性冲突、客体性冲突、指标性冲突、方法性冲突和结果性冲突,其形成原因是高等教育评估中的强制,主要体现为符号暴力、行政权威、话语剥夺、绝对主义、非理性逻辑和不公平分配等。平衡高等教育评估中的价值冲突,促进高等教育评估事业的和谐发展,首先是要建立起高等教育评估的价值平衡机制,其次是要建立起高等教育评估的价值平衡战略,再次是要建立起高等教育评估的价值保障体系。综观全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高等教育评估是作为冲突与和谐的统一体而存在的,但冲突是绝对的,和谐是相对的;第二,和谐的高等教育评估是一个不断推进的过程,是一个长远的征程,是现代高等教育发展永恒不变的价值追求;第叁,现实中的冲突不可能颠覆高等教育评估的存在价值,坚持评估的立场不可动摇;第四,高等教育评估中的冲突暴露了高等教育评估本身的弱点,评估制度需要不断完善;第五,公民的理解与支持是高等教育评估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巨大动力。

漆玲玲[6]2011年在《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第叁方评估模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主要由教育部组织实施。对公立高等学校而言,这种评估的组织者具有“裁判员”与“运动员”的双重身份,评估的公正性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质疑。近几年来,随着我国高等学校附设的中介评估机构的出现,高等教育质量第叁方评估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在行为上亟待鼓励和规范,在模式上亟待创新。如何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高等教育质量第叁方评估模式,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基于此,本文从以下方面展开论述:首先对高等教育质量第叁方评估的相关理论进行了梳理,特别是对高等教育质量第叁方评估的内涵、基本原则、功能、特点及高校治理等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高等教育质量第叁方评估必须坚持客观性、可行性、实效性的原则,具有评估鉴定、咨询服务、科学研究及监督导向等功能。高等教育质量第叁方评估是高校治理在评估领域的具体运用,而高等教育质量第叁方评估的实施又促进了高校治理的推进。通过这些相关理论的探讨,为高等教育质量第叁方评估的研究提供了概念框架和理论基础。其次对我国的高等教育质量第叁方评估模式的现状进行了研究。通过回顾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第叁方评估的发展历程,认为,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第叁方评估存在主体性缺失、权威性不高、竞争性薄弱等问题,并分析了这些问题产生的成因,如政府介入角色的越位、高等教育评估管理体制的束缚、法律角色的缺位、传统文化的排斥及元评估机制的失位等,并以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和大学排名的评估模式进行案例分析,剖析了它们的基本情况、发展困境及原因。再次对法国、美国、英国等几个颇具代表性国家的高等教育第叁方评估模式的构成、运行进行了比较研究和评价。法国高等教育质量第叁方评估中介机构的成员由总统任命,其工作直接对总统负责,独立于教育行政部门之外,按独立的法规和程序行使评估职责。美国高等教育质量第叁方评估中介机构实行准入制,中介机构的准入条件、责任和义务等以法律形式出现,凡符合准入条件的社会单位都可申请成为美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中介机构,并依法履行评估职责。英国高等教育质量第叁方评估中介机构的成员通过推荐任命,实行董事会管理,依法履行评估职责。通过对以上叁个国家的高等教育质量第叁方评估模式的研究,可以得到对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第叁方评估的有益启示: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第叁方评估模式不能简单移植国外现成模式,高等教育质量第叁方评估要体现对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的引导功能,高等教育评估中介机构的生存基础是立法与公正,要重视高等教育的元评估,理顺评估中介机构与政府、高校之间的权责。最后从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第叁方评估中介机构的组织构成方式、权利形成方式、行为方式、监督方式等方面,提出了建构符合我国国情的高等教育质量第叁方评估模式的基本思路与政策建议。认为,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估中介机构在人员组成上应吸纳社会各界人员参与,设置滚动式的专家库和稳定式的管理人员,成立全国性、地区性的高等教育评估中介机构,并积极发展各种民间评估中介机构。在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第叁方评估中,高等教育评估中介机构要与政府、社会、高佼发生关系,它所具有的权利与义务应该与所涉叁方的权利与义务相协调,在依法行使评估职责的同时,也必须履行自身义务。另外,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第叁方评估作为保障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必然要顺应高等教育多样化的发展规律和现状,发挥对高等教育发展的分类引导功能,对高校进行分类评估。论文从研究型大学、教学研究型大学和教学型大学不同的特点与多样化的教育质量观出发,根据分类评估条件下这些不同类型大学相异的评估侧重点,采用不同类型的指标体系进行评估。其中,以研究型大学为例建构了高等教育质量第叁方评估的模糊数学模型,及以武汉市W大学为例对该评估模型进行了实证分析。第叁方评估的操作步骤总体包括两个阶段:评估中介机构认证阶段及对高校实施具体评估阶段。最后,论文对前面的章节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对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第叁方评估模式的构建提出了以下政策建议:一是出台高等教育质量第叁方评估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建立起高等教育质量第叁方评估中介机构的准入、激励、元评估制度,叁是大力培育高等教育评估市场。

张会敏[7]2012年在《基于指数的高等教育质量管理方法研究》文中指出多元化时代的发展、高等教育运行环境的变化、现代管理科学的引入,对高等教育质量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系统化的质量管理的时代已经到来。尤其是在“质量”及“质量管理”越来越成为一种强势话语的时代背景下,高等教育质量走向现代意义上的“质量管理”的道路成为一种必然。当前单纯评估范式下的高等教育质量管理越来越难于被认同,陷入了“用一维的思维解决多维问题的困境中”,已然不能满足时代的需要。多元价值冲突的问题、质量证明的问题以及质量的持续改进与提升始终未能同时得到解决。为此建构高等教育质量管理理论,创新及开发高等教育质量管理方法迫在眉睫。本研究就是站在现代管理理论的视角上,结合对当前高等教育质量管理方法的审视及反思,探索高等教育质量管理的本质,并将经济学领域常用的“指数法”引入到高等教育质量管理中,通过对其编制原理及方法论基础的深入探讨,开发一套“基于指数的高等教育质量管理方法”及其操作体系。研究以“质量管理方法”为主线,围绕“历史回顾——现实审视及反思——理论探索与建构——方法创新及开发——实践验证”的研究路径和逻辑线路展开。研究首先从历史的视角,从方法和思想层面对高等教育质量管理的演变进行了回顾及梳理。采用的是分阶段论述法,分别对高等教育质量管理的四个阶段——专家评价阶段、质量测量阶段、质量评估阶段以及质量保障阶段进行了回顾及分析。通过分析,探寻了高等教育质量管理演变的内在规律及特征:方法演变的背后固然有着深刻的思想基础,思想的演变也最终带来方法的发展;在高等教育领域所谓的“质量管理”,一直以来都是等同于“测量”或“评估”的存在,都是在“评估范式”下运行,不同于现代管理理论中提倡的“质量管理”的内涵,直到质量保障阶段的出现,才带来了现代质量管理理论,由此也引发高等教育质量管理范式的转变:从“评估范式”走向“管理范式”。这是是本研究探索现代意义上高等教育质量管理方法技术的缘由所在。审视及反思部分着重探讨开发新的方法技术的需要。研究对当下盛行的高等教育质量管理方法,从方法论层面及实践层面进行了审视及批判,揭示了其在思想上的先进性及操作中的局限性,并结合当前高等教育质量管理方法面临的一系列挑战,揭示了其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及困境——不能满足多元利益主体的需求;不能满足社会对质量证明的诉求;不能实现对质量的诊断及分析;不能实现推动质量的改进与提升。为此,探索高等教育质量管理的本质,并在此基础上开发新的高等教育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及其操作体系就成了非常迫切的任务。探索与建构部分着重探讨高等教育质量管理的本质及其方法论意义,为接下来新方法的开发奠定理论基础。“高等教育质量管理的本质”的探索,就是站在现代质量管理理论的视角上,结合“第四代评价”的思想,去理解高等教育质量、理解高等教育质量管理的方法以及终极目标,并探索其“实现逻辑”。上升到哲学层面,即对高等教育质量“质量观”、“评价观”及“管理观”进行深入地、系统化的探讨,从而构建高等教育质量管理的核心思想体系——多元化质量观、协商式评价观以及推动质量改进及提升的质量管理观。叁种核心观念相互联系,构成一个整体,共同支撑高等教育质量管理的运行。在本研究中也发挥着高等教育质量管理方法论的作用,它规定了对高等教育质量进行管理必须遵循的原则、实现的途径及方式,对高等教育质量管理方法技术的开发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在以上质量管理体系的框架下,进而提出了开发高等教育质量管理方法技术的核心要点——系统化、动态性、诊断性、灵活性及发展性。在方法创新部分,论文首先对指数法进行了详细的论述,通过其在经济领域及其他领域的应用,揭示了指数编制的基本原理及步骤,探索出了指数法的管理思想;并在此基础上,对指数法应用于高等教育质量管理,即“基于指数的高等教育质量管理方法”进行了理论设计,从含义的解释,到与现行方法的对比,再到可行性分析,最终建立了基于指数的高等教育质量管理模型。在高等教育质量管理本质的探索及指数法理论研究的基础之上的,对基于指数的高等教育质量管理方法的操作体系进行了开发及详细的论述。论文对质量指数管理法的每一个环节的内涵、制定的依据、操作的流程及方法等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及解说;质量管理法毕竟是将经济领域的方法应用到教育领域,为此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及规范,尤其是要遵循高等教育自身的规律,以及融合教育领域自身的评价思想;指数法作为一种新的方法引进到高等教育领域,其顺利的开展及运行,还需要一定的保障机制——理念保障、文化保障、组织保障、人员保障以及技术保障。最后的验证部分,研究选择了高等教育院校的质量管理以及区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为例,通过具体的应用举例,一方面加深对质量指数管理法的认识及理解,展示其较现行评估方法的优势:另一方面证明指数管理法的运用范围极其广泛,不仅高等教育领域可用,整个教育系统的质量管理都可采用。

孔志华[8]2007年在《基于顾客满意的高职教育评估模式研究》文中提出西方发达国家从高等教育质量的承诺、保证、提升入手,以取信于社会,发起了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运动。在质量管理中,所谓质量就是反映产品和服务满足顾客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顾客满意作为一种科学化和系统化的理论、一种整体经营战略和一种全新的经营哲学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也在非营利组织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为顾客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是高职院校追求的目标。顾客满意和质量管理也同样适用于高职教育。对高职院校教育质量的评估必须体现和基于顾客需要。现行高职教育质量的评估模式没有突出职业教育作为教育服务产品的属性,没有充分考虑以用人单位与学生为代表的顾客满意度因素,存在一定弊端。高职评估活动作为高校质量保障的重要举措,有必要从顾客满意的角度上进行思考和研究。高职教育的顾客是多元的,既包括学生和家长这样的教育消费者,也包括接受毕业生(产品)的用人单位,在我国以公办院校为主的体制下,还应该包括政府这样的办学投资者。顾客期望的多样性以及顾客之间的互动作用是很明显的,高职院校的顾客满意可以通过有限地调整顾客期望来实现。基于顾客满意的高职教育评估模式,就是要将顾客需求作为评估活动的输入来源,尊重和利用顾客评价,构建校内与校外两级质量保障体系;充分考虑顾客满意因素,完善现有的高职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同时利用各种新的技术,创新评估形式,满足顾客需要,使评估活动真正为顾客服务。

韦洪涛[9]2005年在《构建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几点思考》文中研究指明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建立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势必要构建一个比较完善的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多样化高等教育质量观下的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应该注意几个问题:树立正确的高等教育质量观;多样化的质量标准与评估指标体系要相适应;融办学特色于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之中;应充分体现高等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评估指标体系的制定应遵循动态性原则;评估指标体系应适当简化;高等学校的章程应纳入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中。

刘霞[10]2016年在《印度“十二五”时期高等院校质量评估标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通过开展质量评估活动来保障、改善高等教育质量是当今全球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主要路径。评估标准作为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的基础和依据,其设计、制定与修改得到了各国的普遍重视。“十一五”期间,印度国家评估与认证委员会(NAAC)应对国家工业化进程、社会经济进步、高等教育变革等对高等教育质量提出的新要求,整合多方反馈意见与信息,修订完成了新的高等院校质量评估标准,并于“十二五”开局之年,即2012年正式生效。新的评估标准是对当前高等教育质量要求的适应性、针对性变革,也是对高等教育未来发展的预测。本研究以印度“十二五”时期高等院校质量评估标准的制定背景为突破口,在深入理解其核心内容的基础上,以“公共政策价值理论”为指导,从外适性、内适性和个适性“叁个层面”剖析其价值取向,并运用“质量的系统观”和“渐进决策理论”剖析其所带来的影响、积累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最后基于同质性判断为我国本科院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完善提出借鉴。本研究包括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印度“十二五”时期高等院校质量评估标准的制定背景。该部分从印度工业化进程、政府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政策、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以及前期高等院校质量评估标准存在的问题等四方面探寻新标准制定的深层次原因。印度工业化进程快速推进对高等教育质量要求的拔高,中央政府和邦政府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政策的引领作用以及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日益推进与深化都是新标准制定的重要因素,而前期高等院校质量评估标准存在的诸如适切性弱等问题则是诱致新标准制定的直接原因。第二部分为印度“十二五”时期高等院校质量评估标准的核心内容。该部分涵盖了课程,教学—学习与测评,研究、咨询与拓展,基础设施与学习资源,学生支持与进阶,治理、领导与管理,以及创新实践等七项标准,每一项标准又包含了3-7个关键评估方面,各项评估标准及其关键方面由于重要性不同、各类高等院校办学特色和功能的差异,其权重有所不同。第叁部分为印度“十二五”时期高等院校质量评估标准的价值取向。该部分以“公共政策价值理论”为理论基础,从外适性、内适性和个适性叁个层面剖析了新标准凸出的社会导向功能、评判尺度的多元性和灵活性以及人本主义的服务理念,从而说明了新标准“内外兼修”、“宏观、中观、微观兼顾”的价值理念和价值追求。第四部分为印度“十二五”时期高等院校质量评估标准的影响。该部分从高等院校质量评估活动实施、高等院校质量全面管理、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和利益相关者关系等方面进行分析。主要体现在:评估工作的实施更加规范化、有序化,高等院校质量观测更加全面化、系统化,高等院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更加制度化、科学化,以及各类利益相关者能够通过新标准了解到高等院校的质量理念、特征和状态。第五部分为印度“十二五”时期高等院校质量评估标准的经验与问题。该部分从评估标准的渐进改革、内容、应用策略及其保障措施等方面分析了新标准所积累的经验;同时从首次评估与再评估对评估标准的要求、远程与开放教育的特征、国际上对高等教育及其质量的期待等角度讨论了新标准存在的问题。第六部分为印度“十二五”时期高等院校质量评估标准的启示。该部分在充分分析、研究我国本科院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发展历程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前期对印度“十二五”时期高等院校质量评估标准进行研究的成果,基于同质性判断提出完善我国本科院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参考文献:

[1]. 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研究[D]. 韦洪涛. 苏州大学. 2002

[2]. 我国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障组织体系顶层设计[D]. 李亚东. 华东师范大学. 2013

[3].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分类评估模式研究[D]. 马睿. 西北工业大学. 2007

[4]. 我国应用技术型大学质量保障研究[D]. 徐蕾. 武汉大学. 2016

[5]. 从冲突走向和谐:高等教育评估价值取向的社会学分析[D]. 张继平. 华中师范大学. 2011

[6]. 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第叁方评估模式研究[D]. 漆玲玲. 武汉大学. 2011

[7]. 基于指数的高等教育质量管理方法研究[D]. 张会敏. 华东师范大学. 2012

[8]. 基于顾客满意的高职教育评估模式研究[D]. 孔志华. 浙江工业大学. 2007

[9]. 构建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几点思考[J]. 韦洪涛. 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

[10]. 印度“十二五”时期高等院校质量评估标准研究[D]. 刘霞. 西南大学.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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